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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发声反对南海仲裁,积极维护国家主权

  

国之大事,匹夫有责。南海仲裁结果公布迫在眉睫。“不接受、不参与”的主张表示出中国政府对此事件的态度。

近期,为了共同维护祖国领土主权完整,坚定祖国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维护国际法治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完整性、权威性,中国学者及青年们纷纷表明态度,为国发声。

57日以来,全国众多高校学生为反对南海仲裁,纷纷表态发声,联动线上线下,形成传递性活动。

在此事件中,中国大学生团结一心,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积极自发组织网络宣传队伍,共同为祖国伸出维护南海主权的坚挺一臂。

学者发声

【外交部谈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明显越权 所作裁定非法无效】201656日至8日,中国国际法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在吉林大学召开。会议中,针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学会常务副会长、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从国际法角度分析了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和不承认、不执行裁决的法律依据,指出仲裁庭就管辖权问题所作裁定在内容上存在一系列的事实和法律错误,明显越权,是非法和无效的。(via环球网国际新闻)

【学者:《海洋法公约》不是评判中国南海断续线的依据】511日,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著名海洋法专家傅崐成教授在渥太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举办的南海问题研讨会上表示,不能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评判中国南海断续线的依据。

他认为《公约》本身并不排斥在它之前已经形成并被持续主张的历史性权利;滥用《公约》争端解决程序,侵犯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享有的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的权利;傅崐成强调,南沙岛礁建设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不针对任何国家,不会对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造成任何影响,也不会对南海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无可指责。(Via:人民网 国际频道)

高校发声

当前南海问题已成为热点话题,全国高校学生开始自发针对该问题在线上线下积极发声,开展微博接力和线下签名等活动。学生分别以“中国南海主权的历史依据”、“中国政府在‘二战’结束后,按照‘开罗宣言’等权威文件接收南海主权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1947年中国政府公布传统海疆线(即目前的九段线“U型线)是正当的主权行为,完全是合理合法的。中国政府的这种主权行为理应受到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的保护以及国际社会的尊重为切入点,有效地传递正确的网络观与社会国情认知,避免出现偏激思想导致的认识误区。

1、线上活动——“微博接力”

201657日,各高校自发以不接受南海仲裁案为话题,并发布图文微博,以“#不接受南海仲裁案#+想说的话+@三个人的图文形式拉动青年积极响应,点赞、评论、转发,并带动身边的人共同参与,为捍卫祖国领土完整出力,口口传递,拉起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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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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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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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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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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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

2线下活动——“签名行动”

 

为了支持中国政府的决定,“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学生们于校园内用行动表明态度。通过印制条幅“捍卫祖国领土完整,坚决反对南海仲裁”、“我与宣言”合影、全体学生签名等形式,各高校在校大学生纷纷以此表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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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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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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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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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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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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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

附:

事由----2013122日,菲律宾共和国外交部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称,菲律宾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二百八十七条和附件七的规定,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的争端递交仲裁通知,提起强制仲裁。

2013219日,中国政府退回菲律宾政府的照会及所附仲裁通知。中国政府多次郑重声明: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随着距离菲律宾在国际仲裁庭提起的南海仲裁案宣判越来越近,一些美国政客和媒体试图借此向中国施压。

美国《外交政策》杂志2016427日称,在仲裁庭准备对菲律宾的诉状做出判决之际,呼吁对中国采取更强硬立场的美国议员发表声明称:美国和我们的地区及全球伙伴现在应当采取清楚和具体的措施,支持以规则为基础的亚太秩序。

菲律宾方面对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中沙群岛中的黄岩岛等中国固有领土和海域提出了非法的主权要求,菲律宾当局声称这些岛礁是菲律宾的领土。在当前,已经有8个岛礁被菲方用军事手段非法侵占且构筑了军用和民用设施。菲律宾当局为了进一步搅乱南海局势,企图通过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用越权的方式来强行仲裁中国的合法权益,且仲裁结果将于20165月至6月强行公布。

菲律宾当局提出的事由是:

1.中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称《公约》)规定的权利范围之外,对九段线(中国的南海断续线)内的水域、海床和底土所主张的历史性权利与《公约》不符。

2.中国依据南海若干岛礁、低潮高地和水下地物提出的200海里甚至更多权利主张与《公约》不符(主权问题是前提)。

3.中国在南海所主张和行使的权利已非法干涉了菲律宾基于《公约》所享有和行使的主权权利、管辖权以及航行权利和自由。

对此,中国的态度与立场是:

第一,菲律宾提请仲裁事项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超出了《公约》相关规定的调整范围。

第二,以谈判方式解决在南海的主权与权益争端是中菲两国通过双边文件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所达成的协议,菲律宾单方面将中菲有关争端提交强制仲裁违反了国际法。

第三,即使菲律宾提出的仲裁事项涉及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问题,也构成中菲两国海域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中国已经根据《公约》的规定于2006年作出了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等事项的争端排除适用仲裁等强制争端解决程序。

第四,中国从未就菲律宾提出的仲裁事项接受过《公约》规定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仲裁庭应充分尊重缔约国自行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在《公约》规定的限度内行使其确定管辖权方面的权力;菲律宾提起仲裁是对《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的滥用。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该仲裁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

同时,中国重申:

1.“不接受、不参与仲裁是中国根据国际法与历史事实所作出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合法抉择。

2.“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国于2006年所作出的关于不接受第三方强制管辖的排除性声明,并非藐视国际法和国际法庭。菲律宾提请仲裁的事项超出《公约》的相关规定。

 

3.菲律宾所诉事项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有关争端有着复杂的历史文化因素,而不光是存在法律问题上的分歧,或者某个法律条文的适用和解释问题,因而其解决不仅要依据法律,而且要尊重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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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峰 更新时间:2016-05-19 关键字:国内  重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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