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的总统梦,非裔的美国梦
刘伯松
美国2008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预选是不寻常的,其实是历史性的,白女黑男选其一;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也是不寻常的,其实也可能是历史性的,年轻黑人老年白人选其一。怪不得,总统选举还未开始,全球已在关注选情的点点滴滴,有如一套好莱坞扣人心弦的连续电视剧。
这一切都是因为它发生在美国,虽然它一是一个走下坡中的超级大国。
不可否认的是,这的确是一场蛮有意思的竞选过程,一面反映了美国社会的性别、种族、年龄、宗教、阶级、文教等的严重分歧,一面则又表现了美国政治的成熟、动力、演变、创新和尝试。
其实,美国很少有候选人的出线具有如此历史意义,美国伊利诺州联邦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成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不仅仅是他个人政治生涯的重大成就,更是美国政治与社会发展的一次重大跃进。
奥巴马的美国梦,也是美国人等待了200多年的梦:“人生而平等”。
奧巴马和希拉里之争
首先,上世纪60年代,美国同时出现了几个运动:反战、民权、学生、妇女。将近半个世纪后,它们仍然扮演着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奥巴马和希拉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之争也反映了这一点。他俩是民权和妇女运动的成果;奥巴马到崛起主因是希拉里明确主战;学生、妇女、非裔(黑人)和拉丁裔都多多少少影响甚至决定预选结果。
其次,自上世纪60年代美国总统选举开始实行预选制以来,就未有过一个党内初选是如此热烈进行的。同时,这次历时16个月历史最漫长的总统初选,是一场一位黑人和一位女性之间展开的角逐,两人一路打得难分难解,抢去美国媒体和世界媒体不少镜头和报道。
奥巴马和希拉里两人在背景、性格、态度等都有很大的差别。《纽约时报》今年2月刊出一篇文章,以奥巴马是苹果电脑,希拉里是普通PC(个人电脑)作比喻调侃,意即奥巴马有如苹果电脑以创新、求变、够“酷”(Cool)来吸引年轻人,个性鲜明,但希拉里则只是一般低调、实用但毫无特色的PC,令人觉得面目模糊,甚至有些过时。
希拉里参选,与奥巴马一样,都给美国选民以新的刺激,还给了美国女性和非裔极大的激励和鼓励。但相对于已有不少西方国家选出女性总统而言,美国并未走在这个潮流的前面。不过,黑人奥巴马的参选则富有历史意义了。
稍为读过过美国史的人都知道,黑人在美国曾经长期受压迫,1861至65年南北战争之后黑奴虽然获得解放,但美国黑人在政治、经济、教育、就业、居住等各方面仍然受到诸多歧视,无法跟白人享受同等待遇,他们大部分仍然处于社会最底层。60年代爆发的民权运动席卷全美168个城市,声势浩大,最终导致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遇刺身亡。1964年约翰逊总统终于被迫签署了《民权法》(Civil Rights Act),美国在多方面修例禁止歧视黑人;接着1965年签署了《投票权法》(Voting Rights Act)。(1964年的《民权法》在美国南部激发一系列白人种族主义暴力,因为马丁·路德·金在南部很成功地争取非裔美国人注册投票,约翰逊终于了解到民权问题需要一个投票权法)。
奥巴马是谁?
奥巴马是谁?父亲来自肯亚的非洲人、母亲来自堪萨斯州的白人。奥巴马被划为非裔美国人,即黑人,属于只占全美12·8%的非裔人口,而且年仅46岁,7年的州参议员与3年的联邦参议员,就是他全部的政治资历。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在政坛初出茅芦的他,都和民主共和两大政党总统候选人的传统形象差了十万八千里。何况他又是一名默默无闻的“黑”马,却竟能在党内缠斗到最后一刻的对手,而对手又是前第一夫人希拉里·克林顿!但谁也想不到,他竟然愈跑愈有劲,终于击败希拉里,以2154张选举人票(提名表述票数为2118票)取得民主党的总统选举提名。
但严格上说,奥巴马不是黑人。他是黑白混血的。于是,在他预选进程中,有些黑人说他“不够黑”,有些白人说他“太黑了”。其实,说他是黑人,真是侮辱他的母亲的。过去,黑白混血儿被划为“黑人”主要是不承认他的父系血统(大部分是奴隶主和工头);今天,很多黑人本身也反对黑白通婚。
也许有一天,这些没有过去、没有英雄的混血“族裔”有部自己的历史。高尔夫球有个Tiger Woods;美国总统有个奥巴马?
奥巴马现象的意义
美国参议员奥巴马当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被美国主流媒体和政治人物看好,认为这是美国政治和社会的进步和民主。有些媒体甚至宣称,总统候选人预选中,竟由一位非裔美国人和一位女人争夺,更表明了美国人民的胜利——不管奥巴马是由一群有钱人和企业家培养的,也不管希拉里归功于自己是前总统的夫人。
但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奥巴马魅力无穷,一呼百应,他最近在俄勒冈州波特兰一个群众大会竟然吸引7万5千人!他公开道出从来对政治没有兴趣的边缘群体的心声,并形成一个有势有力的投票集团。
英国《泰晤士报》一篇社论说:“至少在今天看来,历史的趋势在他那边。无论11月的选举是赢是输,在埋葬那种煽动美国内战,以及一直困扰美国的那种有毒的憎恨方面,他将比历史上任何人都走得更远。”
从竞选角度看,奥巴马当选的确是美国历史精彩的一页。他出生时,他并没有宪法投票权(1965 Voting Rights Act才获得宪法保证);他的黑白通婚父母并没有宪法权利结婚(最高法院在1967年才准许异族通婚)。但2008年预选,在黑人最多的10个州里,他赢了9州;在白人最多的10个州里,他也赢了7州。他可以说打破一个历史模式了。
但据2005年一个促进黑人权利的组织“全国都市联盟”的一份报告指出,黑人整体地位包括社会和经济地位,只等于白人的百分之七十三,显示黑人仍然处于不利地位。
不错,40多年来,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的确有所下降。但美国社会最高1%人仍然控制全国45%的财富!至于非裔青年和工人,他们的处境更加恶化。比如,非裔青年坐牢的比上大学的还多,市内学校和社会福利几乎破产、贫穷线扳回60年代水平、失业、吸毒、无家可归数字越来越高。
这是奥巴马面临的美国。
结语:奥巴马的总统梦,非裔的美国梦
奥巴马的美国梦,是追求一个超越民主共和两党、保守和进步的美国。奥巴马的美国梦,是追求一个超越肤色、族群、宗教、语言、性别和年龄的美国。但他也知道,唯有回到美国人民身上,才能完成这个超越,实现“人生而平等”政治理想。所以,奥巴马竞选的虽是美国总统,但他身上所承载的梦想,却是立宪200多年留下的最后任务。任重道远呀!
1963年8月28日,美国马丁·路德·金牧师在华盛顿特区林肯纪念堂阶梯上
发表著名的《我有一个梦》时,他说:“现在正是时候,是从黑暗与荒凉的种族主义幽谷中崛起进到充满阳光的种族平等的大道上的时候。现在正是时候,是向所有上帝的儿女打开机会大门的时候。现在正是时候,是将我们的国家从种族不平等的流沙中迁到弟兄和睦相处的磐石上的时候。”
“现在正是时候”。45年后同一天,奥巴马将在民主党大会接受总统候选人,到时他是否发表自己2008年版的《我有一个梦》?(200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