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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韩国外资政策的历史变迁

作者:梅新育   来源:红色文化网  

韩国外资政策的历史变迁
 
 
 
原载:中国经营报 作者:梅新育 2008-6-9
 
 
 
 
  2008年5月,韩国总统李明博访华,28日签署的《中韩联合声明》明确提出,“双方对《中韩投资保护协定》的修订和公布表示欢迎,一致认为该协定有助于切实保护和扩大中韩两国间相互投资,符合两国互利共赢的经贸关系发展方向”;相信这个协定和《中韩联合声明》将有助于推进中国对韩投资的发展,但从总体而言,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对韩投资还是需要克服种种有形无形的壁垒。
金融危机改变韩国的外资政策
  根据联合国统计,截至2006年,韩国外商直接投资存量709.74亿美元,当年外商直接投资流量仅占韩国固定资本形成的1.9%,明显低于其他东亚经济体。就总体而言,韩国对外商直接投资和组合投资的政策一向比较严厉,更倾向于使用不转让永久收益索取权的债务资本,是1997年~1998年的东亚金融危机使其外资政策发生了显著的改变。
  韩国企业一贯奉行高负债发展模式,在东亚金融危机之前的繁荣期,由于韩元汇率高估,且利率较高,在外债管制放松的环境中,韩国企业纷纷借用外债,致使韩国外债水平持续高涨,到1997年6月金融危机前夕,韩国已成为新兴市场经济体中头号债务大国。结果在金融危机中,众多高负债韩国企业轰然崩溃,不得不转而求助于西方权益资本投入,此前一直对外资严加限制的韩国政府也不得不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和股权比例等方面的限制,以便解决迫在眉睫的呆账问题。如1997年之前,韩国政府规定外资对韩国银行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这个比例在中国证券市场尚不足以举牌)。金融危机后,韩国制定《外国人投资促进法》,金融(银行、证券、保险等)市场完全向外资开放,取消了外国人对金融企业投资所占股份的比例限制。美欧资本趁机大举涌入韩国收购“价廉物美”的企业资产。
  截至1998年上半年,德国巴斯夫公司(BASF)动用了6.7亿美元以上资金收购韩国资产;荷兰连锁超级市场AHOLD收购连锁店;VOLVO以5.7亿美元收购韩国三星财团的建筑器材部门;比利时啤酒公司收购韩国最大啤酒制造商斗山集团下属东洋啤酒公司50%股权,成为韩国最大啤酒商;1998年1~6月,计划中或已经达成协议的欧洲公司收购亚洲资产所涉及资金已经超过10亿美元,专业人士认为,这个数字只是冰山一角,尤其是欧洲繁荣的中小企业已经加入这场角逐。
  韩国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金融危机后韩国共发生30宗大企业(指资产总额在2万亿韩元以上,约合20亿美元的企业)购并案,其中20家由韩国本国资本购买,另有10家被外商购买。问题是韩国投资者收购的均属于战略性投资,即购并企业是用来经营。而被外商买下的10家企业中却有一半属于财务性投资,即外商买下企业后加以包装再转手倒卖以赚取差价。而且,在外商购并的上述10家企业活动中,用于财务性收购的金额远远超过用于战略性收购金额。前者平均为1.15万亿韩元,后者仅为6384亿韩元。这导致了韩国经济界一些人士的担忧:韩国的企业已经暴露在外国敌意收购的威胁之下。
美国成“收购韩国”最大赢家
  在这股“收购韩国”的风潮中,“斩获”最为丰硕的当数美国资本;在美国资本当中,具有丰富企业并购、不良资产处置经验的私人股本基金相当引人注目;在美国私人股本基金取得的韩国资产中,以金融领域的收获最为引人注目,因为不仅东亚金融危机,在危机之后韩国爆发大规模信用卡倒账危机,也给外资创造了廉价获取韩国金融业股权的良机。
  1999年7月,美国新桥资本(Newbridge Capital Ltd.)与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就韩国第一银行(Korea First Bank)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后的利润分配和发生不良债权的担保期等问题达成协议,韩国政府向第一银行注资4.2万亿韩元(约1150韩元合1美元),并出资1.1万亿韩元收购其不良债权,使第一银行自有资本比例达到10%;新桥资本出资4亿美元,持有51%的股份。在今后两年内,新桥银行财团、韩国政府将再各出资2亿美元、1.9亿美元,使第一银行自有资本比例达到15%。韩国政府将负责担保今后两年内发生的不良债权。今后的利润按双方持股比例分成。1999年12月,新桥资本正式收购韩国第一银行51%股份。5年后,新桥资本将这些股份转让给香港渣打银行,赚得10亿美元差价。
  2003年10月,总部设立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的私人股本基金孤星集团(Lone Star Funds,亦译作“孤星基金”、“龙星集团”、“龙星基金”)以1.4万亿韩元(约合15亿美元)收购韩国第五大银行——韩国外换银行(Korea Exchange Bank,KHB,在韩国的功能和地位相当于中国银行之于中国)50.5%股权。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大幅放宽信贷政策,鼓励消费者使用信用卡,希望以此推动经济增长,但随后引发信用卡危机,几家最大银行背上了巨额坏账,韩国外换银行当时便深陷信用卡坏账危机,据称当时资本充足率只有6.16%,低于巴塞尔协定要求的8%,濒临绝境。前后累计,孤星集团在韩国共投入50多亿美元,成为韩国最大的外国投资者。
  就总体而言,1997年之后数年,外资在韩国银行市场所占份额直线上升,1998年为6%,次年便翻了一番,2004年达到33.7%,7年增长5倍,而且在韩国最大的几家银行都掌握了60%~70%的股份。2005年底,韩国证券市场中外资比重占39.7%,在世界经济最发达的33个主要国家里居第8位,比这些国家平均比重高出11个百分点。在保险市场上,外资所占份额也在2004年底达到了16.5%。 由于证券市场上外资所占份额较高,今年年初东亚货币兑美元集体升值之时,由于在韩外国机构投资者需要套现抽回资金解救母国总部的次级债危机损失,韩元汇率反而贬值。
危机退去  外资环境重新趋紧
  尽管如此,韩国社会对外资的心态仍然复杂;东亚金融危机最紧迫时期过去后,对外资的舆论和政策环境都明显收紧。2006年,孤星集团与韩国国民银行(Kookmin Bank)签约,将自己持有的韩国外换银行股权以6.95万亿韩元(约合72亿美元)出售给后者,按照这份合同,这笔交易获利近4倍于原始投资,约合45亿美元,号称韩国并购史上最大的一笔利润。而且这笔利润是在短短30个月中获得的。消息传出后,韩国金融界、舆论界反响强烈,因为这笔惊人的巨额利润不仅是在短短30个月中获得的,而且,按照现行税法,孤星集团无须为此缴纳资本利得税。韩国社会舆论一边倒地认为这是典型的贱卖国有资产行为,并纷纷质疑当初韩国外换银行出售有官商勾结贱卖之嫌。在强大舆论压力下,韩国大检察厅(相当于中国最高检察院)、审计监查院(相当于中国国家审计署)、国税厅、国家公平交易委员会相继介入调查外换银行案,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不仅孤星,其他不少外资企业也受到了各种各样的压力,以至于一些外企不得不选择退出。2006年,韩国吸收外资流量显著下降,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一些外国投资者选择撤资,包括家乐福(金额约16亿美元)和沃尔玛(金额约9亿美元)。2004年~2006年,外商直接投资流量占当年韩国固定资本形成的比例依次为4.5%、3.0%和1.9%,一路下降。
  此外,对韩投资的风险中,劳工权益问题不可忽视。韩国参加工会的劳动者比例不过11.4%,明显低于美、日等发达国家,因罢工而损失的工作日却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据韩国银行下属金融经济研究院统计,2000年~2002年间,韩国平均每1000名劳动者损失的工作日数为111天,日本和瑞典为1天,德国为3天,美、英也不足韩国的一半。 当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计划收购韩国双龙汽车公司时,双龙工会就是最大障碍之一。
  作者为商务部研究员,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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