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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鲲鹏:总统选举年话美国的选举政治

作者:方鲲鹏   来源:红色文化网  

  美国总统大选4年一次,今年(2012)11月,美国将有一场总统选举。美国的选举分联邦选举和地方选举两类,前者选举联邦政府官员,后者选举州及州以下的地方政府官员。联邦政府中的民选官员有总统、副总统、参议员和众议员。地方政府通过选举产生的官职以及与选举有关的法规,基本上是模仿联邦那一套,大同小异。本文主要讨论与联邦选举有关的问题。

  一、竞选筹款及规管法律

  在现代民主体制国家,选举经费多寡,是竞选政府公职的候选人能否胜出的关键性因素。虽然有充足的竞选资金不能保证候选人一定当选,但是没有足够的钱却是肯定当选不了。

  除了很有钱的候选人,竞选费用全部或部分自己掏腰包外,绝大部分候选人的竞选资金是通过两种途径筹集。一种是本人接受支持者的直接捐助,还有一种是成立“政治行动委员会”(英文全称 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简称PAC),通过它来募集捐款。总统候选人会建立很多政治行动委员会,负责分行业或分区域的筹款。

  为了监管选举捐款,国会在1971年通过了一个选举筹款法律,即《联邦选举竞选法》(Federal Election Campaign Act,简称FECA),1974年又作了增补和修改,从此才有了比较正规的竞选筹款与开支法律。

  根据1974年的《联邦选举竞选法》,成立了联邦选举委员会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这是监管竞选筹款和开支的联邦执法机构。虽然该委员会的名称是“选举委员会”,其实只负责监督和执行竞选财务法律,并不实际管理选举工作。登记选民,举行选举和统计票数等工作,是由州和地方选务人员负责。

  为了使选举比较公平,也为了使竞选资金分配比较公正,还可能为了使选举较少受金钱的影响,《联邦选举竞选法》规定了个人和社会组织向候选人捐款的额度。这个额度每两年随通货膨胀率调整一次。美国政府已习以为常,将法律知识视为应该由少数人垄断,在声称宗旨是“管理和执行联邦竞选财务法律”的联邦选举委员会的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ec.gov/index.shtml)上,我搜寻了多时,竟然没找到捐款额度的规定,估计是置于一般新闻而没有加索引,所以更快被埋没了。最后我只能在民间组织“响应政治中心”(Center For Responsive Politics)的网站发现今年的捐款限额:任何个人对同一候选人每次竞选的捐款不得超过2,500美元(党内提名竞选和普选各算一次,因此总共限额是5,000美元),对同一政党的全国委员会捐款不得超过30,800美元;任何政治行动委员会对同一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政党的全国委员会对同一个候选人捐款不得超过10,000美元(资料来源:Center For Responsive Politics,http://www.opensecrets.org/news/2011/02/campaign-contribution-limits-increa.html)。

  另外,候选人、政治行动委员会、以及政党在接受捐款前,必须向联邦选举委员会注册登记,并且定期向联邦选举委员会提交捐款收支报告。此外,每一笔超过200美元的捐款,还要向联邦选举委员会提供捐款者姓名、职业和雇主信息。联邦选举委员会将收到的这些信息,定期在它的网站上公布。

  从表面上看,美国选举捐款的法规,既严格又符合透明的原则。但是美国的法律经常有重大漏洞,而且发现之后还听之任之,长期不修补,规范选举捐款的法律亦不能免俗。

  这里有必要引入“硬钱”(hard money)和“软钱”(soft money)的概念。美国人把在《联邦选举竞选法》管辖下的捐款,称为“硬钱”,把不受《联邦选举竞选法》管辖下的捐款,称为“软钱”。因此,在《联邦选举竞选法》规定下,需要向联邦选举委员会报告的信息,都限于硬钱捐款的收入和支出,而联邦选举委员会不管软钱捐款的事。

  硬钱和软钱的区别,源于美国法院认定《联邦选举竞选法》对捐款限额的规定,只针对“明确告知选民向哪一位候选人投票的活动”。因此,捐款限额的规定,不适用于“政党建设”(party building)的活动。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刊登广告,“我怎么怎么好,请大家投我一票!”,这个广告因为“明确告知选民向哪一位候选人投票”,所以必须要用硬钱来支付,才符合《联邦选举竞选法》的规定。然而,如果你的政党代你刊登广告,“选民们,某某人(你的竞选对手)如何如何坏,选了他,你们会倒霉的!”,因为没有直接要求选民投你的票,这时就可以用不受监管的软钱来开支广告费。一般来说,因为软钱需要借用“政党建设”的名目,所以大多是捐给政党。而政党则以支持候选人的竞选纲领就是扩大党的影响,就是在进行所谓的“政党建设”,结果绕一个圈,还是用在助选上。

  硬钱受竞选法的监管,捐款额有限制,支出要报告,而且捐款超过200美元的捐款人信息还要公开。软钱不仅没有捐款额限制,还不受任何监管。请看看,这法律有多好听,但这漏洞有多大!美国人普遍对两党候选人都没有好感,投票心态常常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即投一个候选人的票,不是因为赞成他,而是因为怕另一个候选人当选。于是选战中,正面广告效果不大,负面广告倒是大有用武之地,竞选成了抹黑战,不仅拼命挖掘放大对手的丑闻,还用大量广告贬低对手的人格、性格、能力、甚至于个人的爱好。民主社会竞选活动的最大开销是广告投放,不受限制的软钱真是生逢其时。

  在2010年之前,美国法律尚且明确规定,企业和工会不得直接捐款给候选人。2010年1月21日,最高法院对“公民联盟诉联邦选举委员会”(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一案的裁决,改变了这个规定。关于这项裁决对竞选筹款的影响,美国国务院在其一份对外宣传资料中作了简短的总结说明,并且有中文版。因为这是官方说法,特作摘引如下:

  “2010年,最高法院一项有争议的裁决极大地改变了竞选资金法律。在这次裁决前,法律禁止企业和工会动用资金直接支持或反对总统和国会议员候选人。一群人可以采用政治行动委员会(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的形式建立专项基金,向政党和候选人的竞选活动捐款,但捐款不得来自企业或工会的金库。在裁决之后,企业和工会可以直接支出任意数额的资金帮助选举或击败特定候选人,但不得与某一候选人的竞选组织协调。”

  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以5对4的一票差数作出裁决,依据的是宪法中的言论自由原则(政治广告视为言论自由范畴)。而言论自由原则适用于所有人,所以虽然这个案子本身是关于企业和工会选举捐款问题,但是裁决精神也扩及任何个人和组织,为超级富豪不受限制的政治捐款,大开了方便之门。

  如同上面引入“硬钱”和“软钱”的区别,现在需要引入“政治行动委员会”和“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区别。传统上,候选人的政治行动委员会接受的是硬钱捐款,其活动受候选人的竞选委员会指挥。而在最高法院裁决公民联盟案之后,产生了一种新的政治行动委员会,其成立的宗旨也是帮助某位候选人当选,但它接受的捐款和助选支出没有限制,不受监管;唯一的限制是,该行动委员会的活动,“不得与候选人的竞选组织协调”。换言之,是独立于候选人竞选组织的政治行动委员会。其实这种“不得与候选人的竞选组织协调”的限制,没有实质性的作用,双方配合默契就行了。因为个人和机构向这类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时,不受额度限制,媒体称其为“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

  一般可以根据竞选广告的开头或结尾飘出的是候选人的声音“我是某某某,我认可这则广告”,还是声明“某某组织为这则广告负责”,来区别竞选广告是出自候选人的竞选组织还是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

  最高法院对公民联盟案的裁决,是对美国选举政治的巨大冲击,在某种程度上将美国历经多年后好不容易建立起的选举筹款和开支法律,置于名存实亡之地。裁决出来后恶评如潮,据ABC电视网和华盛顿邮报在2010年2月4日至8日所做的民意调查显示,80%的受访者反对法院的决定,其中65%表达了强烈反对。尤以来自民主党方面的批评激烈,因为传统上共和党和大公司结盟,而且民主党获得软钱的能力不如共和党,最高法院的这个决定无疑使共和党更容易受益。民主党籍的总统奥巴马,在裁决公布的当天批评道:“该裁决是大石油公司、华尔街银行、医疗保险公司和其他强大利益集团的重大胜利。这些大财团每天在华盛顿施加影响,淹没了美国公众的声音。最高法院的这个决定,让华盛顿的特殊利益集团和为他们服务的游说者更加强大,削弱了为选举作出小额捐款的普通公众的影响力。”《纽约时报》在社论中说:“最高法院交给了说客们一个新的武器。说客现在可以对任何一个民选官员说,如果你不合作,下次选举时,我的公司可以化不受限制的金钱买广告抹黑反对你,阻止你连任。”

  稍后1月27日在国会大厅发表国情咨文时,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坐在前排的听众席,奥巴马罕见地当面严词批评:“上星期最高法院为特殊利益集团,包括外国公司,打开了防洪闸门,让它们的金钱毫不受限地涌入我们的选举系统。”

  然而,形势比人强,奥巴马在今年二月改变立场,成立了自己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命名为“优先美国行动”,并鼓励选民向这个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

  二、捐款捆扎人(Bundlers)

  政治行动委员会是帮助竞选人募款的机构,另外还有帮助竞选人募款的单干户,称为“捐款捆扎人(Bundlers)”。上文已介绍了政治行动委员会,现在来谈谈“捐款捆扎人”。

  个人的“硬钱”捐款有限制,而普通百姓也只有经济能力提供小额捐款,然而“硬钱”或小额捐款筹集越多,可以间接说明候选人越受普通民众的支持,这在政治宣传上很有利。因此,总统大位的竞选者们都很重视培养和奖励称为“捐款捆扎人”的筹款积极分子。这些筹款人帮助候选人向个人劝募小额“硬钱”捐款,然后集中成一大笔(所谓“捆扎”),交给候选人的竞选总部。

  竞选总部常根据“捐款捆扎人”的筹款成绩,授予各种荣誉头衔,比如小布什2000年的总统竞选,授予筹款额达到10万美元以上的“捐款捆扎人”为“布什先锋(Bush Pioneer)”的称号。2004年的连任竞选更增加了荣誉头衔的层次,除了筹款达到10万美元的“捐款捆扎人”继续授予“布什先锋”的称号外,筹款达到20万美元,授予“布什突击队员(Bush Rangers)”称号;达到30万美元,授予“超级布什突击队员(Super Bush Rangers)”称号。

  被授予荣誉称号的“捐款捆扎人”能得到相应的奖赏。比较一般的奖励,是与总统候选人合影并获候选人亲笔题词签名的照片。如果候选人当选了,这类照片就立马身价百倍。比较重大的奖励,是候选人当选后可获分派一个官场肥缺。

  “捐款捆扎人”通常是社会上人脉多、神通广大的人物,能通过自己的社会关系和影响力为候选人募捐,而且其中很多是大公司的CEO或老板、K街上的说客、政商娱乐界的名人等,因此可以要求手下雇员捐款及容许他们在上班时间进行募捐活动,或者要求客户向特定候选人捐款。但不少“捐款捆扎人”的品格实在不敢恭维。小布什2000年的总统竞选,共授予241名筹款积极分子“布什先锋”的称号,这些“先锋”中有6人后来爆出政治丑闻,并被法院判处欺诈重罪,包括臭名昭著的K街超级说客杰克•阿布拉莫夫(Jack Abramoff)和破产能源公司安然的前首席执行官肯尼思•莱(Kenneth Lay)。

  民主党方面也差不离。希拉里•克林顿在2008年竞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战中,用“希拉里筹款人(HillRaisers)”的称号授予替她筹款超过10万美金的“捐款捆扎人”。在“希拉里筹款人”中,有一个人的名字广为华人熟知,就是香港出生的美国华裔商人徐诺曼(Norman Hsu),这不仅因为他积极为希拉里筹款,更因为他是一个通缉在逃犯。

  据报道,徐诺曼1991年在加州受到诈骗指控,被控假借做乳胶手套生意为名诈骗十多名投资人共100万美元。当时徐诺曼曾签署认罪协议,面临三年刑期,可是在法官对他判刑之前弃保潜逃了,为此法庭发出通缉令。几年后,徐诺曼出现在纽约地区,从2003年起积极为民主党候选人捐款和筹款,很快因为捐款多、筹款范围广而受到民主党人的热烈欢迎。但是出乎民主党人意外,美国《洛杉矶时报》2007年8月29日披露,他是15年前加州一件被定罪的投资诈骗案被告,在案件宣判前失踪,是一个通缉在逃犯。奇怪的是,通缉徐诺曼之后,他没有化名,社会安全号也是同一个,在潜逃以后还多次回到加州为政客主办筹款活动,但一点事也没有,可见这种通缉令如同玩儿戏。估计是因为徐诺曼帮助民主党筹款过于卖力,而且有借人头捐款的重大嫌疑,即自己捐款额度已用完,再花自己的钱但借用别人的名义捐,因此引起共和党和媒体的注意,进而翻出旧案。

  最终结果,当然是徐诺曼锒铛入狱,而希拉里赶忙与他切割,退回了他募集的所有捐款。

  三、两党总统候选人将公款竞选资助弃之如敝屐

  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联邦政府可以用纳税人的钱资助总统候选人的竞选费用。这是总统候选人的专利,竞选国会议员的候选人就没有这个福分,而副总统候选人只是总统候选人挑选的搭档,并非一个独立的竞选人。

  因为美国总统选举分党内初选(提名选举)和全国大选,联邦资助也分初选资助和大选资助。

  争取民主党或共和党提名的竞选人,如果至少在20个州中每一个州募捐到“硬钱”达5千美元以上,可以获得联邦初选资助,标准为募捐到的每个捐款的250美元以下部分,联邦政府补贴同等数额。比如说,某甲捐款100美元,联邦资助额也是100美元;某乙捐款1,000美元,联邦资助额为250美元。

  除了资助党内提名竞选人外,联邦政府也资助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提名大会,2012年的标准是两党各获1千8百20万美元。

  获得民主党和共和党提名后的总统候选人,可以获得联邦大选资助,2012年的标准是两大党总统候选人可以各获9千1百20万美元。

  独立的总统候选人或民主和共和两党之外其他党的总统候选人是否可以获得联邦资助,要取决于这个候选人或其代表的党,在上一次总统大选中是否至少获得5%的得票率。在美国两党政治下,无论是竞选提名的初选还是总统大选,其他党基本上无希望获得任何联邦竞选资助。

  候选人如果接受联邦资助,其竞选支出会受到某种程度的限制。在1996年以前,没有一个符合资格的两大党提名竞选人,拒绝联邦初选资助。而近年来,两党的主要党内提名竞选人,为了不受附加的约束,纷纷拒绝了联邦政府的初选资助。像上一次2008年的总统大选,民主党提名竞选人中有克林顿夫人和奥巴马参议员,拒绝了联邦初选资助。而共和党中拒绝这项资助的提名人更多。在2008年以前,没有一个民主党或共和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拒绝联邦大选资助。但现在完全不同了,今年代表民主党竞选总统的奥巴马和代表共和党竞选总统的罗姆尼,都宣布将不接受联邦政府的大选资助。

  公款对两大党总统候选人的资助,光是大选就各有9千多万美元,加上初选资助,总数肯定是超过亿元的巨款。但是为了不受约束,两党的总统候选人都宁愿放弃。由此可见,这些总统候选人的筹款能力极为惊人。美国总统大选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烧钱运动,据估计,今年总统大选将耗费美元60个亿,绝大部分是烧在攻击对手的广告上。

  举一些具体数据帮助理解。彭博新闻社(Bloomberg)7月21日报道,奥巴马竞选阵营在7月16日之前的两个星期,共投放了35,347个电视广告,他的对手罗姆尼阵营在同一时期投放了16,946个电视广告。这些广告中超过97%是攻击性广告,亦即选民在这时期看到攻击罗姆尼的广告约两倍于奥巴马。这些负面广告的效果在美国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接下来做的民调中得到证实,这个中心在7月16日至26日期间作的抽样调查显示,选民对罗姆尼的负面看法从上次调查的47%增至52%,而对奥巴马的负面看法则从上次的48%降到45%。但是奥巴马比罗姆尼烧钱多的好景,恐怕要到头了。近两个月,罗姆尼筹到的款项高于奥巴马。

  四、富豪影响选举的例子

  “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是被美国最高法院放出瓶子的魔鬼,向富豪提供了干预选举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借助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超级富豪甚至可以凭一己之财力影响总统大选的走向。

  曾当过众院议长的共和党政客纽特•金里奇(Newt Gingrich),在去年5月宣布竞选党内总统候选人的提名。然而他名声不佳,筹款能力有限。不过金里奇很幸运,美国赌博业大亨谢尔登•阿德尔森(Sheldon Adelson)两次出手助他,每次向支持金里奇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赢得我们的未来”捐助至少一千万美元,创造了美国选举史上单笔选举捐款最高的记录。金里奇几乎是靠着阿德尔森一个人的资助(共捐助2千1百50万美金),得以在党内提名战的早、中期,将竞选活动办得有声有色,一度在民调中处于领先地位。

  诡异的是,阿德尔森虽然希望金里奇当选美国总统,但并不看好他能成功,阿德尔森向金里奇慷慨解囊的真正盘算,其实是要帮助前麻萨诸塞州州长米特•罗姆尼(Mitt Romney)获得提名。

  阿德尔森是犹太人后裔,主张美国应该更强力支持以色列。阿德尔森批评奥巴马支持以色列的力度不足,他曾公开说,他资助共和党总统参选人的目标,就是要击败奥巴马总统。阿德尔森认为争取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所有竞选人中,罗姆尼是最有希望在与奥巴马对阵时,为共和党赢得总统宝座。

  金里奇和另一位党内提名竞选人,前宾夕法尼亚州联邦参议员里克•桑托勒姆(Rick Santorum)同属共和党右翼,他们的支持者都是共和党的保守派。而罗姆尼虽然也是一个保守派,但立场不够坚定,故不受共和党保守派选民青睐。阿德尔森出钱支持金里奇竞选,可以帮助分散保守派选票,使桑托勒姆受损,让罗姆尼获益。阿德尔森的这个动机,在他第二次向支持金里奇的“赢得我们的未来” 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捐赠巨款时,可说是昭然若揭了。那时金里奇已经败象毕露,钱也用完了,而桑托勒姆正处于上升势头,如果金里奇退选,保守派选票将集中投给桑托勒姆,这会对罗姆尼构成严重威胁。因此若不是阿德尔森施“围魏救赵”之计,现在共和党派出挑战奥巴马的总统候选人,很可能就是桑托勒姆了。

  阿德尔森出钱让金里奇玩到今年4月底,其时罗姆尼胜出的势头已不可阻挡。当金里奇再次囊中羞涩时,阿德尔森不再出手救他了,而是同支持罗姆尼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重塑我们的未来”密商提供捐款的事项。

  5月初,金里奇宣布中止竞选活动,并且透露竞选费用透支,欠下400万美元的账单未付清。当月阿德尔森向记者透露,他将向支持罗姆尼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重塑我们的未来”,捐款1,000万美元。

  美国媒体报道,截至今年2月底,美国有351个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它们为2012年总统大选筹集到的捐款,已超过美国所有(传统)政治行动委员会为2008年总统大选募捐的总和。据《今日美国(USA TODAY)》报道,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筹集到的所有政治捐款中,有25%来自5个亿万富翁,赌博业大亨谢尔登•阿德尔森是其中之一,捐款额排名第二。这几个亿万富翁意欲影响美国政治的司马昭之心,可谓路人也能看出。

  五、总统竞选只在少数几个州热闹

  虽然新闻媒体说,今年11月6日是总统大选日,美国各州的选民这一天将去投票站,根据选票上写着的总统候选人名字,投票选择其中一位为美国总统。但这是一个不严格的表述,因为美国总统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间接选举产生。这一天选民其实不是选总统,而是选一个代表本选区的“选举人”,然后在一个多月后的12月17日,各选区的选举人才投票选出总统。这就是美国独特的选举人选举总统制度。

  宪法原来规定,每个州的选举人总数同该州在国会的参议员和众议员的席位数相等,即全国共535个选举人。1961年批准的第二十三条宪法修正案给首都华盛顿特区3名选举人,因此总统选举人增到538人。总统由选举人投票选出,总统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即得到270张或以上的选举人票,就当选总统。然而12月选举人投票选举总统只具象征意义,是例行公事,因为一个州的全体选举人(选举人团)将投哪位总统候选人的票,预先已经规定好,故而大家在选举人投票前就知道谁当总统了。

  每个州不问大小,有两个参议员席位,即可分配到两张选举人票,而华盛顿特区分配3张,其余435张选举人票,每个联邦众议员选区分到一张。选区不跨州,按人口数划分,但人口再少的州也至少构成一个联邦选区,即每个州至少有3张选举人票。美国人口最少的7个州,每州只配给3张选举人票。而人口多的加州,有55张选举人票,是选举人票最多的州。

  美国的选举人团制度又规定“赢者通吃”,即一个州的所有选举人票,必须全部投给在这个州获胜的总统候选人。比如说,某一个州分配到20个选举人名额,即这个州总共有20张选举人票,分18个选区。11月6日的投票结果,7个选区共和党候选人获胜,6个选区民主党候选人获胜,5个选区由第三党候选人获胜,根据“赢者通吃”的游戏规则,12月17日这个州的20位选举人要全部投票给共和党总统候选人。

  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至少在三种情况下,可能是获得较少选民选票的候选人当选,显然违反了民主选举的最基本原则:

  (1)由于采用“赢者通吃”的选举人团制度,有可能赢得较多选民支持的总统候选人,没有赢得较多的选举人票。比如,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民主党候选人戈尔比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在全国范围多得了53万余张选民的选票,但是赢得总统宝座的却是小布什,因为后者得到较多的选举人票。

  (2)选民在总统大选日选举的不是总统,是选举本选区的选举人,奇怪的是,选举结果可能是败选者当选。比如说,某一选区的选民在总统大选日,选举出共和党籍的本选区选举人,但是州内其他选区有较多的民主党籍选举人胜选,按照“赢者通吃”的制度,这个选区原本获胜的共和党籍选举人,要让位给败选的民主党籍选举人,由这位败选者在12月17日代表该选区投票给民主党籍总统候选人。这种反民主现象比较隐蔽,因为印在选票上的不是选举人(准确的说,候选的选举人)的名字,而是总统候选人名字,所以尽管每次总统大选都会大量发生这种怪现象,但鲜有人注意。

  (3)假定除了两大党,第三个党崛起壮大,或者出现一个非常有号召力的独立总统候选人,就会出现没有一位总统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这种情况下,美国法律规定由国会众议员举行一次投票,在获得选举人票最多的三位候选人中,选出一人为总统,结果当然是民主和共和两党中,哪个党在众院占多数,哪个党的候选人当选。

  由于现代民意调查方法越来越准,民主、共和两党对于自己哪些州通吃无虑、哪些州再努力也被吃、哪些小州得失无碍全局,早就了然于胸。于是算计下来,竞选变成不是面向全体美国人民,而是主要在几个胜负难决的关键州中进行。在美国的华人,绝大多数感觉不到大选的气氛,因为华人主要聚集的地区,都是胜负早已确定的大州,比如加州、纽约州、新泽西州、伊里诺斯州是民主党的地盘,德克萨斯州是共和党的地盘,在这些州几乎闻不到选战的硝烟。

  今年选情摇摆的州只有9个,其中选举人票较多而有决定性影响的大州有佛罗里达州、宾夕法尼亚州、俄亥俄州。今年两大党的总统候选人确定后,美国媒体经常公布两人的全国民调数据,基本上不相上下。在这种情况下,那摇摆的三大州民调比全国民调更显重要,其中尤以佛罗里达州为甚。2000年总统选举后,因为两个候选人在佛州得票结果太接近,一时无法确定谁在该州胜选。而佛州有29张选举人票(与纽约州并列为全美选举人票数第三多的州),当时的情况是,谁拿下这个州,谁就坐上总统宝座。最后佛州重新计票问题闹到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们挑选了小布什当总统。从此以后,每次大选,佛州总是成为两党最重要的兵家必争之地,成为决定谁当选总统的关键州。今年也不例外,让我们拭目以待。

  所以,虽然同样是选举人票,但各州的“含金量”很不同。两党总统候选人都把竞选活动集中三、五个关键摇摆州,投下巨量的资源、资金和时间,那里的选举人票“含金量”特高,甚至可以值到每张数百万美元。而大多数其他州因为选民主要倾向于某一个党,胜负未选已定,两党都节约竞选资金,不在那些州化重金砸广告,那里的选举人票就没什么“含金量”了。

  美国的民主党,号称是关心穷人的党。而共和党则毫不掩饰其帮富的“党性”,总统候选人在竞选过程中绝口不提美国的贫穷问题,倒是常常主张削减社会福利、削减公校教育补助等等的所谓小政府政策。但是怪异的是,美国人均收入低的州倾向于投共和党的票,而人均收入高的州倾向于投民主党的票。对这种怪异现象,媒体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分析,而民主和共和两党对此都觉得很尴尬,竞选过程中刻意不提及。

  例如,以人均收入衡量的最穷10个州,从最低开始,依次如下:密西西比、阿肯色、田纳西、西弗吉尼亚、路易斯安那、蒙大拿、南卡罗来纳、肯塔基、阿拉巴马和北卡罗莱纳,2008年总统大选奥巴马只很勉强地赢得其中最“富”的北卡罗莱纳州。而今年的总统大选,共和党的策略家们预测罗姆尼有把握获胜的州中,包括了所有这10个美国最穷的州。

  选举人团制度由美国宪法规定,虽然后来宪法修正案对选举规定作过几次修改,最近的一次是1964年,但选举人团制度始终没有修改。而“赢者通吃”的规定,则是各州议会自己制定的。

  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复杂、最愚蠢、最不合理的选举制度,而且还不民主,因为不能保证获得较多选民支持的候选人当选。尽管民主、共和两党在很多问题上针锋相对,争论不休,但是对这种落后的选举制度却是高度默契合作,刻意保留,不予改革。因为这种选举制度,以及配套的公款竞选资助游戏规则,最有利于两个大党独裁,不利于新党、小党的发展,是维护两党制的重要工具。美国法律规定在没有一位总统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时,由国会众议员选举总统,表面上看,由国会选举总统的几率应该很高,可实际上两党制在19世纪20年代定形后,近200年来,还没有遇到需由众议院决定总统人选的场合。换言之,在两大党制定的游戏规则下,小党、新党被合法“扼杀”在萌芽状态,无法壮大到赢得一些选举人票。

  六、选区划分的怪胎 - 蝾螈选区

  蝾螈是一种形状像壁虎的爬行动物,有四肢和一条弯曲细长的尾巴。政客们为了一党选举私利,故意把选区划分得像蝾螈形,由此而得名蝾螈选区。

  全美分成435个联邦选区,每个选区产生一名联邦众议员和一名总统选举人(宪法规定国会议员不能兼任选举人)。各选区大致按相等的人口数划分,目前约70万人构成一个选区。但选区不跨州,即人口不到70万或超过70万但还没到可以构成两个选区的州,均划成一个选区。美国每10年举行一次人口普查,由于人口的迁移和自然增减,人口普查之后,有些州的选区要增加(即联邦众议员和选举人席位增加),有些州的选区要减少,但全国的选区总数不变。而一些大州,即使总的选区数不变,但由于州内人口分布变化,也需要重新划分选区。重划选区的权力一般在州政府,而州政府无论是共和党还是民主党执掌,划分选区时常会采用一种称作“杰利蝾螈”的伎俩。

  “杰利蝾螈”的英语原文是Gerrymander,由曾任麻萨诸塞州州长的埃尔布利•杰利(Elbridge Gerry)的姓和动物名蝾螈(Salamander)合并而成。这位杰利州长为了本党的选举利益,进行奇形怪状的选区划分,结果选区划分后形状如同蝾螈,“杰利蝾螈”由此而得名。

  杰利蝾螈所使用的伎俩主要有二:其一“集中选票”,就是尽可能极大化己方票源的有效使用;其二“分散选票”,就是尽可能将对方阵营的铁票区域划分成数个选区,使对方票源形不成气候。无论“集中选票”还是“分散选票”,具体情况下的操作会有很大不同,但主要目的都是浪费对方票源和使己方票源效用最大化。比如“集中选票”,可以是尽可能将对方阵营支持者集中划入己方铁票选区,不让这些选票到其他选区起作用;也可以是将更多对方支持者纳入他们的铁票选区,这种方式的“集中选票”,使对方支持票效用降低, 因为这个选区对方本来已笃定获胜,再增加支持者,只是“浪费”选票。

  用一个简单的数字例子帮助说明。假定一个州有三个选区210万人口,合格选民约为120万,其中支持民主党的选民64万,支持共和党的选民56万。在重划选区前,支持民主党和支持共和党的选民在三个选区的比例是(以万人为单位):24:16、16:24、24:16,民主党可在两个选区获胜。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支持民主党和支持共和党的人群常形成居住地聚集状态,这时在州政府执政的共和党,通过民调摸清了民主党和共和党支持者的社区分布资料,在此基础上把三个选区重划成民主党和共和党选民的比例为(以万人为单位):32:8、16:24、16:24,尽管这个州的民主、共和两党支持者总数和比例都没有变化,但重划选区后共和党可以在两个选区获胜,而民主党只能赢得一个选区。这就是为什么蝾螈选区有伸长的头和四爪,以及一条深入“敌后”的弯曲细长尾巴的奥秘。

  近年来杰利蝾螈伎俩比较出名的应用,是2003年的德克萨斯州的选区重新划分。德州是一个大州,每次人口普查后不久,照例要做一次选区重划。200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公布时,民主党是德州众议院多数党,而共和党在州参议院是多数党,所以2001年的选区重划动静不大,双方都没占到很大便宜。然而2002年选举后,共和党在州两院都占了多数席位,而且州长也是共和党人,他们利用这种便利,进行了一次极具争议的选区重划。

  来自德州的联邦众议员汤姆•迪莱(Tom DeLay),当时是共和党在国会最有权势的领袖之一。由于迪莱的强势作风和诡计多端的手腕,成为富有争议的人物,去年(2011)他终于因洗钱罪被判三年刑期。而迪莱的洗钱罪,源自于2002年共和党在德州的选举大胜。由于德州法律禁止企业捐款资助州议员候选人竞选,2002年迪莱通过复杂的洗钱方式,引导大量企业捐款流向德州共和党州议员候选人,结果这一年选举共和党在州议会两院同时夺得了多数席位。

  胜选之后,德州共和党人在迪莱的策划和指挥下,利用全面掌握州政府权力的机会,于2003年强行重新划分选区。因为不久前德州刚按照200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做过选区重划了,2003年的选区重划极不寻常,毫无道理,是一次赤裸裸的党派利益之争。2003年再次重划后,产生好几个蝾螈选区,共和党人斩获非浅,以至第二年(2004)的联邦众议员改选,德州共和党一举获得21个席位,民主党只赢到11席,共和党从原来处于劣势变为反超民主党10席(这之前的2002年联邦众议员选举,民主党人得17席,共和党人15席,民主党胜出2席)。民主、共和两党在国会势均力敌的情形下,国会只需少量几个席位易主,也足以影响哪一个党在国会做老大。

  而在总统选举方面,由于采用“赢者通吃”的选举人团制度,划出蝾螈选区后有可能改变一个州的总统大选结果,进而甚至可能决定哪一位候选人赢得总统宝座。

  由此可见,尽管杰利蝾螈伎俩和划分蝾螈选区十分丑陋,却是美国选举政治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人人一票的选举制度,听上去很公平,无懈可击,然而由歪嘴和尚来念公平,也能念出不公平;来念民主经,也能念出不民主。从蝾螈选区的产生可以看出,制度是重要的,但总是有空子可钻;而不讲道德的社会,则是在破坏人类社会的根基。社会道德沉沦最终定会受到严惩,全社会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古今中外,莫有例外。道德为本,提升人的道德观念,营造社会舆论强烈鄙视虽然不违法但败坏道德的行为,才是根本之道。像挖空心思制造蝾螈选区的政客,如果遭受社会道德舆论的强烈谴责,激起人们反弹,不投票给他们,不让他们的鬼蜮伎俩得逞,如此才有可能产生阻止这种歪门邪道的有效力量。另一方面,容许肆意制造蝾螈选区的民主制度和社会,只能说是一个民主笑话。

  七、选民厌倦美国的选举政治

  美国人民早就厌倦了政客们玩的选举政治,大多数人对选举很冷淡,对所谓的“神圣一票”不屑一顾。美国选举投票率的计算,居然没有一个政府机构负责,而是由民间或商业机构收集整理,因此不同资料来源会导致统计结果有些差异,我按照Google搜索结果排在最前的统计资料,计算出过去40年(1971-2011)的10次总统大选的平均投票率为53.2%。粗略来说,只要获得26.6%的选民支持,候选人就能当选总统。

  联邦众议员按人口比例分配,划分选区选出。众议员每两年改选一次,如果没有遇上总统选举年,称为期中选举。根据以上同一资料,过去40年(1971-2011)的10次期中选举的平均投票率为37.5%。换言之,如果是两个候选人竞争一个席位,只要获得选区内18.7%的选民支持,如果是两个以上候选人,则只需要更少的选民支持,就可当选国会“民意代表”了。

  美国年年搞选举,一年有好几次,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是大型选举,各方拼命动员民众投票,是吸引选民人数比较多的选举,而其他选举,投票率常低得不忍卒睹,有些城镇的投票率甚至只有个位数。一些极端的例子,还有凭一票、二票当选的市议员。前些时候媒体报道威斯康星州一个人口约一万的小城市泊泰洁,一位名叫卡罗琳•哈姆雷(Carolyn Hamre)的妇女,投票选市议员时发现没有提名的候选人,于是半开玩笑地在选票上写了自己的名字,她又要丈夫也在选票上写她的名字。第二天卡罗琳看到当地报纸报道她当选市议员。两票当选的卡罗琳居然还有竞争者,另有几个人也是在选票上写了自己的名字,但因为没有配偶助阵,以“一票之差”败北。

  美国民众选举投票率低,按照中国自由派精英的解释,是因为选民生活幸福稳定,他们信任候选人,认为无论哪一个候选人当选都能很好地代表他们的利益,所以偷偷懒,不去投票了。可是,民意调查完全不能支持这个解释。多年来美国人民对国会议员(“民意代表”)的整体赞同率仅在百分之十三上下徘徊,最近已跌到个位数。对总统的施政满意度也很低,前任总统小布什执政后期施政满意度还不到30%,现任总统奥巴马目前的施政满意度在44%左右。结论只有一个,老百姓不去投票的原因,是对候选人失望大于希望,半斤八两,对选票上的名字(候选人)都不满意,所以对投票没有多少兴趣。

  投票形式上是自由选举,但选票上是印着名字的,比如总统大选,实质上是二选一的差额选举(虽然选票上会有稍多于两个人的名字,但只有民主党或共和党的候选人会当选)。事实上,把谁的名字印上选票的机制,比全民投票选举更重要。

  可是选票上印谁的名字,很大程度上不是由选民来决定。著名的盖洛普民意调查公司今年初作对选民作的一次调查,声称是独立选民的有40%,自称民主党的有31%,自称共和党的有27%。但是在自称民主党或共和党的人士中,有一部分人只是具有政党倾向,并不是稳定的党员,按照一些专家的意见,美国选民中大致上四分之一是比较坚定的民主党人(左派),四分之一是比较坚定的共和党人(右派),其余的二分之一是中间派。在美国两党独裁政治下,按照美国的选举提名制度,最后坐上总统大位的不是左派就是右派,中间派选民虽然占多数,但无法推举出能代表他们立场的总统候选人。

  选议员也是相同的情况。如果再进一步考察,政治极端分子热情比较高,容易被煽动,投票积极。他们在左派或右派的四分之一选民中,哪怕人数不占优,也容易获得主导地位,因此美国的选举提名制,有利于极左或极右的竞选人脱颖而出。结果是苦了老百姓。比如美国目前的经济问题,一般民众都懂既要增税,又得消减政府开支,但这种选举制度产生的大部分国会议员,不是极左的政客(只同意增税),就是极右的政客(只同意削减开支),以至于连百姓都懂的浅显道理在国会也通不过。又如,在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中只有美国还没有全民健保,就是因为选上的国会议员分处两个极端,难以达成共识。民主党主导的准全民健保法(还不是真正的全民健保),经过几十年努力,在奥巴马总统任上动用了非常手段,才强行通过,人称奥巴马健保改革法。

  八、选民常被某一句话一件事牵着走

  虽然只要获得很低百分比的选民支持,候选人就能当选,可即使在低百分比支持的人群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只是冲着候选人的某一句话,或在某一件事上的态度,而不是候选人的整体治国能力。

  现代民主选举,一人一票,选举胜出者除了有资本的支持外,还一定是草根运动合纵连横的忽悠高手。而不管世界哪个地方,草根运动其实都差不多,一要有领袖,二要有追随者。领袖可以是言行一致忠于信仰的君子,也可以是厚颜无耻的忽悠骗子。而追随者的特征却相当单一,他们大多数只能被煽动,无法被说服;一旦煽动起来,就狂热地信奉,绝不会为反证而困惑,因为他们绝不相信反证的存在。

  由于追随者的这种性格,他们很容易被一句话、一件事、一种明显偏颇的理论煽动起来,激动莫名。于是乎,拥堕胎权和反堕胎者、拥枪权和禁止枪械者、支持同性恋权和反同性恋者、拥护奥巴马健保者和反对者、赞成紧缩移民政策和要求放宽移民政策、教会的门派、种族、……,都有各自的草根运动,有各自的领袖。这些草根团体的追随者,投票时听从领袖指挥,只看候选人是否迎合我关心的这一件事、这一句话,不问候选人的治国才能和社会面临的其他更重要问题。

  老练的候选人都会充分利用草根追随者可煽动,不可说服的特点,只说使他们高兴的话,或者使他们来气的话,全无原则信仰可言。最近有两件事可以很好刻画出两党总统候选人,是怎样用一句话、一件事来迎合特定选民的政客嘴脸。

  6月15日,奥巴马政府突然发布行政命令,宣布停止遣返儿童时期进入美国的没有重罪记录的年轻非法移民,并向他们发放工作许可证。这项近似“移民大赦”的政策,将使80万人受益,主要是在美国的拉美裔非法移民。美国的拉美裔(大多是墨西哥人)已超过黑人,成为最大的少数族裔,奥巴马的这一招是送给拉美裔居民的大礼,显然经过了精心算计,早不提出,晚不提出,在总统大选前几个月颁布,吸收和加固美国拉美裔居民选票的用意十分明显。

  6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做出历史性裁决,维护了奥巴马健保改革法的核心部分。由于美国民众对这个健保改革法的态度,反对者略多于支持者,前麻萨诸塞州州长、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当天装模作样发誓,如果当选总统,上任的第一天就要推翻奥巴马健保,他呼吁选民用选票推翻奥巴马的健保法:“这是选民选择的时候,我们若要废除奥巴马健保法,就要换下奥巴马,废除奥巴马健保法是我的使命。”他刻意不提麻萨诸塞州是美国唯一有全民健保的州,奥巴马健保法制定过程中,很多方面借鉴了麻萨诸塞州的经验。而麻萨诸塞州立法建立全民健保时,罗姆尼是州长,罗姆尼曾引以为豪,也作为州长政绩大肆吹嘘过。然而,为了讨好反对奥巴马健保法的那部分民众,罗姆尼现在不惜自打耳光。

  所以不奇怪,两大党的总统候选人缺乏明确的治国方略,对于当选后任内将达到何种总体目标没有主见,被问到时则顾左右而言他, 语焉不详,但对特定选民团体关心的“一件事”,则表态清楚,用“一句话”满足。

  九、胜选后论功行赏

  投李岂能不报桃?不受制约的商品社会一切都是交易。利益集团的选举捐款就是投资,是钱和权的交易,如果资助的总统候选人当选了,捐款的利益集团可以指望总统照顾他们的利益,或至少在不得已制定对他们不利的政策时,手下留情。这些是很显然的事实,就不在此细说了。

  除了利益集团外,个人方面也需要论功行赏。由于信息失衡,大部分国人对于美国的选举制度很难有全面的了解。名称美妙的一人一票“民主选举”,大家耳熟能详,但是名声狼藉的“选后分赃制”,虽然也是美式选举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特征,民主启蒙教育家们却视而不见,不作介绍,因此绝大部分国人从没听说过这个专有名词。

  “选后分赃制”(spoil system,直译是“分赃制”,“选后”二字是笔者为了意思表达更清楚而加上)由美国第7任总统杰克逊在1829年正式公开确认(在杰克逊之前,“分赃制”已产生,但还比较隐蔽)。二百年来,“分赃制”成为美国政治制度的主要特征,其特点是获得选举胜利的候选人,把政府官职奖赏给那些选举有功人士,而不论他们的品格和能力如何。美国联邦政府中只有正副总统和国会议员由选举产生,其余联邦政府官员,包括内阁部长,基本上都是分赃的产物。

  如果你向一位总统候选人资助了100万美元的选举资金,该候选人获胜后,虽然你毫无相关的外交经验、学识和训练,但你可以要求到一个条件优越的国家去当大使,这相当于买官卖官,在很多国家属于腐败案例,可在“分赃制”的美国,是完全合法的。

  共和党人小布什,在2000年的总统竞选中授予241名筹款积极分子“布什先锋”的光荣称号,他们中有19人,小布什2001年上台后即奖赏了大使职位。

  民主党人,不徨相让。现任民主党籍总统奥巴马在2009年1月上任,到当年11月,已任命了24个助他竞选的捐款和筹款大户为驻外大使,其中绝大多数人完全没有外交经验。西雅图一位女商人辛西娅•斯特罗姆(Cynthia Stroum),她自己的捐款和拉来的捐款共向奥巴马竞选总部贡献了超过50万美元的选举资金,为此奥巴马总统回报她美国驻卢森堡大使一职。然而2011年1月31日,她上任约一年后突然辞职,2月4日美联社有一篇名为《奥巴马捐款大户辛西娅•斯特罗姆遭批评辞去外交官》的报道,说出了其中的原委,现摘译如下:

  辛西娅•斯特罗姆对总统候选人奥巴马的财务支持,使她获得在欧洲的一个外交官美差。但是作为美国驻卢森堡大使,这个富裕的西雅图女商人是一场灾难。

  她辞职还没满一个星期,美国国务院周四公布了一份内部调查报告,指出她的这一年任期内,充满了与使馆雇员的矛盾、辱骂以及葡萄酒、白酒和旅游方面的可疑支出。斯特罗姆事件说明了总统任命非职业外交官出任大使,作为对他们支持的回报,面临很大的风险。报告说,美国驻卢森堡大使馆目前所有的工作都没达到预期功能。该报告描绘了这个大使馆内存在的毒害气氛:大使只关心自己的特权,滥用经费,待属下很刻薄,不时威胁他们。

  大使馆的情况是如此糟糕,以至该报告建议国务院派遣医疗小组到卢森堡,为使馆人员检查精神压力状况。报告披露,斯特罗姆上任后,大使馆至少有四名使馆人员辞职,或者请调伊拉克、阿富汗使领馆,这在派驻现代化西欧首都的外交人员中,是非常罕见的现象。

  报告中说,大使馆内的问题绝大多数涉及她的领导能力,而她的管理风格造成了最大伤害。使馆人员举出的具体例子表明,斯特罗姆经常在公开场合侮辱谩骂下属,包括副手也不能幸免;如果有谁没能让她满意或对她提出质疑,将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包括被她解雇。

  报告亦指出国务院知道这些问题,却毫无作为,使得使馆人员认为国务院领导层有意纵容和包庇非职业外交官出身的大使。

  民主选举能较好地解决由谁执政的争端,但是美国的选举政治堪忧。例如,选举游戏规则只求有利于两大党,富豪能影响选举走向,总统实际上由极少的几个州选出,用官职庸酬捐款和筹款大户是合法的政府行为方式等等。毫无悬念,这种选举最终使政府的权力落在一批玩弄选举本事有余,治理国家能力不足而油嘴滑舌善于作秀的政客手中。

  民主社会一些当初很好的设计,现在都有异化的倾向,只是听上去还是那般诱人。在不受制约的商品社会下,一切都商品化了,无实质公平可言,法治在向钱治异化,民主选举在向金主选举异化,都严重偏离了原宗旨。中国在社会改革转型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吸取先发国家的教训,走自己的路,探索一种新型的、警惕异化的民主道路。

  十、大选结果

  以上九节写于2012年7月(请见环球视野第484期《总统选举年话美国的选举政治》),转眼间已是11月上旬,吵吵闹闹的总统大选终于落幕,奥巴马胜出。在全国选民得票率方面,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和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相差不大,奥巴马得到50.6%,罗姆尼得到47.8%,其余约1.6%的选票流向两大党之外的候选人。但是在选举人票上,奥巴马大胜罗姆尼,总共538张总统选举人票中,奥巴马赢得332张,而罗姆尼只有206张。在奥巴马执政4年后,美国的失业率仍然居高不下,经济状况仍然没有起色,他居然能大胜对手,获得连任,只能说奥巴马的运气实在太好了,怪只怪共和党选不出一个有力的挑战者。

  整个大选过程,两大党及其总统候选人在5个比较重要的摇摆州拼命厮打烧钱,而对其他州就像置身事外。奥巴马阵营早就看出俄亥俄州是个关键摇摆州,远在罗姆尼被共和党提名总统候选人之前,就已经在俄亥俄州打造竞选事宜了。奥巴马2009年1月就任总统后,处心积虑造访俄亥俄州二十多次,正式竞选期间更是三天两头往那里跑。皇天不负有心人,最终奥巴马以微弱多数赢得了包括俄亥俄州在内的所有“战场州”。另一方面,奥巴马的主要票仓加州、纽约州、新泽西州等,因为已是囊中之物,竞选期间他连去那些州摆个模样的功夫也免了。

  同2008年总统大选比较,全美只有两个州改旗易帜,即2008年时北卡罗莱纳州和印地安那州支持奥巴马,这次改投共和党候选人。由于北卡罗莱纳州改换门庭,正如共和党的策略家们所预测,全美人均收入最少的10个州,全部投票给罗姆尼。

  穷州支持维护富人利益十分的露骨共和党,这种貌似怪异的现象,由于美国禁忌文化作祟,媒体都刻意不讨论。依我看,这种现象的根源不在经济方面,而是由于种族矛盾。这10个最穷州都在南方,是黑人较多的州,也是种族歧视最严重、黑白关系最紧张的地区。尽管共和党的帮富政策,对这些穷州的普通白人不利,可是看到黑人得到民主党撑腰,他们感到白人地位受到挑战,有变天之忧,因此将经济利益放一边,投了共和党的票。而黑人虽然在南方州相对较多,但绝对数量上还是比不过白人,这些州黑人白人投票壁垒分明,结果是人数占优势的白人胜出。这就是南方绝大多数州,历来总统大选都是由共和党候选人胜出的原因。换言之,造成美国南北战争的种族因素、种族格局延续至今,虽然远没有那么火爆味了,但并没有消失。

  需要说明,在美国说到“白人”,不包括西班牙语系的白人。简言之,把墨西哥人从白人中排除了。由于非西语裔白人的出生率低于其他族群,可以断言总统大选长期趋势不利于共和党候选人。特别是两代布什总统的家乡,共和党重镇德州,是仅次于加州的人口大州,根据最新的人口普查资料,该州各种少数族裔(西语裔、非洲裔、亚裔等)的人数加起来,已超越非西语裔白人。少数族裔大多投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票,由于出生率和移民的因素,此消彼长,有一天德州的白人终将力不从心,难以力挽狂澜。德州一旦换旗,共和党对于总统大位,恐怕可望不可即了。

  十一、总统候选人和选民的素质都在下降

  总统大选结果出来后,评家蜂起,当然是各抒己见,但有出奇的一致之处,就是公认这是美国历史上最丑陋的一次总统竞选。

  本次大选双方投入的广告和发表的言论,基本上都是攻击、抹黑对方,甚至歪曲撒谎不遗余力。候选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毫无信用可言。例如,罗姆尼关起门来告诉支付了5万美元入场券的富裕支持者们,有47%的选民无论如何都会投票给奥巴马,他不会代表这将近一半的美国人。罗姆尼对这些富人说的原话是:“有47%的人认为自己有权利获得健保、粮食、住宅等福利。这些人不缴所得税,所以我们减税的想法与他们没法沟通。我永远无法说服他们应该照顾自己的生活,我所能做到的就是不理会他们。”然而一转身,他到公开场合向大众作演说时,又信誓旦旦保证,当选总统后将代表100%的美国人,为全体美国人谋福利。

  候选人的表现是投选民所好,候选人道德低下的表现,同选民品味低下有关联,今年的电视辩论很能说明这方面问题。奥巴马与罗姆尼的第一场电视辩论,奥巴马大约想保持一些总统的风度,没有咄咄逼人攻击罗姆尼,听到罗姆尼说话不符合事实时,也能遵守礼貌,只是轻轻摇头,以示不同意。而罗姆尼相反,不停地攻击奥巴马。辩论之后的民意调查,有百分之七十几的观众认为奥巴马太懦弱,输了这场辩论。罗姆尼赢了第一场辩论后一度声势如虹,民调追上而且反超了奥巴马。

  一个星期后是一场副总统候选人的电视辩论,奥巴马搭档拜登肩负重任,必须挽回奥巴马第一场辩论失利造成的颓势。拜登不负使命,独出心裁出奇招,用“脸部表情法”压制住能言善辩的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瑞安。

  不管瑞安说什么,拜登总是表情十足,光笑的方式就多得令人咋舌,有大笑、微笑、窃笑、嘻笑、冷笑、傻笑、狞笑等,总之他用面部表情把观众吸引过去,使他们忽略瑞安说的话,而瑞安面对拜登奇怪的笑容抓瞎,甚至表达不了完整的意思。尽管辩后有专家发表评论,不齿于拜登用肢体语言抢镜头的下三滥行为,然而据美国有线电视网CNN的调查,10个观众中有7个欣赏拜登的表演,认为他赢了辩论。

  经过这两场电视辩论,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都明白了,网络时代的观众越来越重表不重里,没耐心听候选人谈政见的细节,因此这种辩论利于攻,利于说空话和大话,而不利于陈述和辩护。于是剩下的两场奥巴马对罗姆尼的电视辩论,两人都铆足了劲儿,拼命无休止地攻击对方,又不时打断对手说话,斥其撒谎。两人虽然衣装笔挺,但辩论态度有点儿像街头小混混,几次挑衅性走近对方,近距离用手指着对手攻击。而电视机前的观众一片叫好,大呼过瘾,并且由于奥巴马表现更具攻击性,判他后两次电视辩论小胜罗姆尼。

  怎么美国选民观看总统竞选人的辩论,就像在观赏拳击赛?

  十二、结语

  民主选举能较好地解决由谁执政的争端,但是美国的选举政治堪忧。例如,选举游戏规则只求有利于两大党,富豪能影响选举走向,总统实际上由极少的几个州选出,用官职酬谢捐款和筹款大户是合法的政府行为等等。毫无悬念,这种选举最终使政府的权力落在一批玩弄选举本事有余,治理国家能力不足,油嘴滑舌善于作秀的政客手中。

  民主社会一些当初很好的设计,现在都有异化的倾向,只是听上去还是诱人。在不受制约的商品社会下,一切都商品化了,无实质公平可言,法治在向钱治异化,民主选举在向金主选举异化,都严重偏离了原宗旨。中国在社会改革转型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吸取先发国家的教训,走自己的路,探索一种新型的、警惕异化的民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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