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领导起草《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经过
冯 蕙
△毛主席亲自主持起草《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他先后多次修改,这是其中的一稿。
1945年4月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重要历史文献。《决议》总结了党从成立到抗战爆发这一时期、特别是十年内战时期的正反两方面的斗争经验,对于十年内战时期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尤其是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期间中央的领导路线问题,作了正式结论。它是党中央在延安开展整风教育的成果,对于统一全党思想,加强全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上的团结一致,起了巨大的作用。
最近,由于准备纪念毛主席逝世十周年的需要,我们查阅了《决议》起草过程中的各次存稿和有关的档案材料,访问了当年曾经历《决议》起草过程的有关同志,对《决议》的起草情况,得出一个基本认识:《决议》是在毛泽东思想和毛主席本人直接指导下经过长时间反复修改直至最后完成的一个集体创作,毛主席自始至终领导了《决议》的起草工作,多次提出起草《决议》的总的和各部分的指导思想,并对《决议》草案稿作过多次和大量重要的修改,《决议》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思想观点是他提出来的。所以,1953年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三卷,根据党中央决定将《决议》作为附录编入。现将《决议》起草经过作一简要介绍,为关心和研究这方面问题的同志以及广大的党史工作者提供一些基本情况。
(一)
1941年9月和10月,中央政治局举行扩大会议,检讨党的历史上、特别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领导路线问题。毛主席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反对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这次会议为全党整风作了重要准备。这一年的10月13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组织清算过去历史委员会,由毛主席、王稼祥、任弼时、康生、彭真五人组成,以毛主席为首,委托王稼祥起草文件。档案中保存有当时起草的文件,题目是《关于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领导路线问题结论草案》(以下简称《结论草案》)。这份《结论草案》是毛主席身边秘书抄清的,抄清稿上又有毛主席的修改,毛主席在封面上写了“历史草案<密>”几个字。我们分析,这个稿子可能是王稼祥起草,毛主席作了较大修改,然后让身边秘书抄清的。
《结论草案》对第三次“左”倾路线作了这样的概括:“这条路线的主要负责人是王明同志与博古同志,这条路线的性质是‘左’倾机会主义的,而在形态的完备上,在时间的长久上,在结果的严重上,则超过了陈独秀、李立三两次的错误路线。”《结论草案》分析了第三次“左”倾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所犯的严重原则错误,指出:思想方面,犯了主观主义与形式主义的错误;政治方面,在形势估计上,在策略任务的提出与实施上,在对中国革命许多根本问题的解决上,都犯了过左的错误;军事方面,犯了从攻打大城市中的军事冒险主义到第五次反“围剿”中的军事保守主义最后在长征中转到完全的逃跑主义的错误;组织方面,犯了宗派主义的错误。《结论草案》指出,“左”倾错误产生的社会根源,“主要的是小资产阶级思想在无产阶级队伍中的反映。中国极其广大的生活痛苦的小资产阶级群众的存在,是我们党内右的、而特别是‘左’的错误思想的来源”。《结论草案》还指出,遵义会议“实际上克服了当作路线的‘左’倾机会主义”,解决了当时最主要的问题——错误的军事路线、错误的领导方式和错误的干部政策,“实质上完成了由一个路线到另一个路线的转变,即是说克服了错误路线,恢复了正确路线”。
由于当时全党还没有开始整风,党的高级干部也还没有集中学习党的历史、回顾和检讨过去历史上的错误,所以对四中全会和第三次“左”倾路线的了解还不够完整,从而在认识上受到一定程度的局限。这种局限性也反映在《结论草案》中。例如,它认为四中全会的路线基本上是正确的,1931年9月20日中央的《由于工农红军冲破敌人第三次“围剿”及革命危机逐渐成熟而产生的紧急任务决议》才是第三次“左”倾路线的起点。这个《结论草案》,原来准备提到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后来,随着中央内部整风的开始,《六大以来》、《六大以前》和《两条路线》等党内重要文件汇集在1941年、1942年和1943年先后编出,和党的高级干部对历史问题讨论的逐步深入,从而感到《结论草案》在某些方面的内容和对某些问题的认识,需要进一步充实以至修正,这样,它没有由中央政治局正式讨论通过而被搁置起来。但是,它的许多重要内容和思想观点,都仍然保存在后来由六届七中全会原则通过和七届一中全会修正通过的《决议》中。
(二)
经过整风运动和高级干部学习党的历史,为了肃清“左”倾路线、特别是第三次“左”倾路线的错误影响,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认识,党中央重新提出起草历史决议的问题。
在1944年3月5日政治局会议上,毛主席作了关于路线学习、工作作风和时局问题的讲话,针对党的高级干部学习党史中提出的许多问题,他就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提出了六条意见,得到会议的赞同和批准,成为政治局的结论。接着,他4月12日在党的高级干部会议和5月20日在中央党校第一部先后所作的报告(这两次报告后来合并整理成《学习和时局》一文)中,传达了政治局的结论。这些结论成为起草《决议》的一些重要指导原则。
1944年5月10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组织党的历史问题决议准备委员会,成员是任弼时、刘少奇、康生、周恩来、张闻天、彭真、高岗,由任弼时负责召集。5月19日,又增加秦邦宪为成员。任弼时作为这个委员会的召集人,主持《决议》起草的日常工作,作了大量的组织工作,并参加《决议》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当时在延安的中央领导人如陈云等,虽未列名于这个委员会,但在《决议》的起草过程中,经常到会参加讨论,提出过不少的意见。1945年春,成立了由在延安的党的主要高级干部参加的讨论《决议》草案的一系列小组,各小组组长如李富春、叶剑英、聂荣臻、刘伯承、陈毅等人,也都参加过委员会的会议,并在会上发言。此外,从1941年起担任毛主席的秘书的胡乔木,后来毛主席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曾宣布他兼任中央政治局的秘书,他作为工作的助手,也曾经历了1944年开始的《决议》起草工作的全过程。
(三)
我们从档案中看到《决议》草案的一个复写稿,注明时间为1944年5月,题目是《检讨关于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期间中央领导路线问题的决定(草案)》,共五个问题。据延安时期在中央秘书处担任速记工作的同志辨认,复写稿是当年参加速记工作并兼理任弼时交办的日常事务工作的张树德的笔迹。对这个复写稿,任弼时作了修改,并加写了一个问题——“(六)检讨历史的意义和学习党史的重要”。我们分析,这个复写稿应是任弼时起草的。这是档案中保存的1944年重新起草历史决议的最早的一个稿子。经查对档案,发现这个复写稿主要来源于1941年的《结论草案》。在结构上,这个复写稿同《结论草案》基本相同,加写第六个问题,是考虑到党的高级干部学习党史以后的一些情况。在内容和文字上,这个复写稿的主要部分也跟《结论草案》基本相同,不少重要段落同《结论草案》一字不差,只是对四中全会的评价不同,这是因为经过延安整风和高级干部学习党史以后,中央对四中全会的认识和评价已有重要的变化。
档案中还有一份胡乔木起草的《决议》草案稿。根据分析,该稿起草时间是在上述复写稿之后。他起草的这个稿子没有题目,共四个问题。其中的第二个问题(第三次“左”倾路线的错误)和第三个问题(第三次“左”倾路线错误的根源),一些基本思想也是来源于《结论草案》。这个稿子同前一个稿子在结构和写法上有较大的不同,在主体部分的框架结构上比较接近后来的《决议》。这个稿子任弼时修改过三次,加上了题目《关于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期间中央领导路线问题的决定(草案)》,加了一段关于“左”倾教条主义得到经验主义支持的内容,特别是对第三次“左”倾路线错误写了七点提纲式的意见。这七点意见是:第一,不了解中国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的关系、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城市与农村的特殊关系;第二,不了解新民主主义革命是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性革命;第三,不承认任何其他阶级有成为同盟者的可能,不能组成抗日反蒋统一战线;第四,对革命的长期性没有认识;第五,不了解农村武装斗争的重要意义及战略战术;第六,政治斗争策略上的错误;第七,组织上的宗派主义。根据当时党中央的工作情况和历史问题决议准备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可以认定这七点意见显然是集中了集体讨论中提出的意见。
档案中还有一份张闻天修改的稿子。张闻天修改所用的底稿是毛笔抄写的(其中有两页不是毛笔抄写的,而是用胡乔木起草的稿子的复写件),没有题目,起草人现在还不能正式确定,时间应是在胡乔木起草的稿子之后。档案中所存的张闻天修改过的这件文稿不全,缺后半部分,只有前面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概述了192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至1937年抗战爆发期间的革命斗争历史和党反对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和张国焘分裂主义的斗争。在这个问题的末尾,张闻天加写了三段话,其中比较重要的是第一段:“尤其值得我们骄傲的,是十年内战更使我党马列主义的理论与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了。以毛主席为代表的马列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统一的思想,在内战中有了极大的发展,给中国共产党指出了正确的行动方向。而毛主席终于在内战的最后时期确立了他在中央的领导,这领导,无疑的,将保证中国共产党在以后的完全胜利。”第二个问题,叙述大革命失败至抗战爆发这一期间党的历史,讲到了十一月扩大会议、六大、立三路线、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临时中央、五中全会、遵义会议等。张闻天在末尾加了一段话:“大会欣幸的指出:党经过了自己的一切成功与失败,终于在毛泽东同志领导下,在思想上,在政治上,在组织上第一次达到了这样的一致与团结!这是要胜利的党,是任何力量不能战胜的党!”第三个问题,讲第三次“左”倾路线的错误,改变了以前的稿子从思想上、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四个方面分析的写法,而是综合地讲七点,基本上是按照前面说过的那七点提纲式的意见写的(后来还曾有稿子增加为八点)。对这个问题,张闻天作了较多的修改和增补。
(四)
毛主席对《决议》草案稿的修改,是在张闻天修改稿的抄清件上开始的,时间当在1945年春季。毛主席使用的抄清件有第四、第五个问题,并有题目。这五个问题,基本上就是后来《决议》的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个问题。档案中现存毛主席的六次修改稿。
第一次修改,毛主席把底稿的原题《关于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期间中央领导路线问题的决定(草案)》改为《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草案)》。这次修改对第一个问题加写了很多内容。“团结全党同志如同一个和睦的家庭一样,如同一块坚固的钢铁一样,为着获得抗日战争的胜利与中国人民的解放而奋斗”这句话,就是这次加上的。
第二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强调六大的正确方面;批评四中全会打击所谓“右派”的错误,对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等受打击的同志作了充分肯定的评价;指出遵义会议实现的转变对克服张国焘路线、挽救一部分主力红军的重要意义。在这个稿子的首页上,他写了一个批语:“弼时同志:请邀周、朱、洛、刘(如在此时)看一下,是否这样改,然后印若干份,编号发给四十多个同志,再集他们座谈一次,就可成定议,再交七中通过。毛泽东三月廿四日”。
在毛主席批示后,《决议》草案于1945年3月26日第一次排印铅印稿。
《决议》草案第一次铅印稿经修改后在同年4月5日又排印一次。毛主席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修改的底稿,都是这一次铅印稿。他主要是在开头加写了一大段话,说中国共产党从产生以来就以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自1921年以来的二十四年中,进行了英勇奋斗,取得了伟大成绩和丰富经验,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日益巩固,成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伟大领导者。这一大段话,基本上就是后来《决议》的第一个问题的内容。
档案中,有一份胡乔木以4月5日印稿为底稿,汇总毛主席等的修改意见的稿子。在这个修改稿后面装订有一封他9日写给任弼时的信,全文是:“弼时同志:历史稿送上,因考虑得仍不成熟,改得仍不多,你上次所指出的许多地方因记得不甚清楚亦尚未改正。将来的改正稿望你给我一份以便继续研究。关于教条主义宗派我是先讲小集团,待宗派主义事迹说清后才安上教条主义宗派的头衔,以见实事求是之意,经验主义的问题也是先说事实后说责任,这样说不知是否有当?敬礼乔木九日”。
经毛主席修改过的稿子,在同年4月8日再次排印。这次铅印稿印出后,对第三次“左”倾路线的错误这一部分重新改写了,将原来讲的八点又恢复为从政治(包括军事)、组织、思想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内容也大大地丰富了。毛主席对这个稿子作了修改,加写了一些内容,这是他对《决议》草案稿的第六次修改。
《决议》草案在1945年4月20日六届七中全会原则通过后,在7月24日又印出一次稿子。在这一稿上,关于第三次“左”倾路线错误部分,把军事方面独立出来,成为政治、军事、组织、思想四个方面。
六届七中全会原则通过的《决议》草案,七大委托七届一中全会修改和通过,后来在同年8月9日召开的七届一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一致通过。同年8月12日,《决议》正式印成党内文件。
△1945年8月印刷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原件,现藏于延安革命纪念馆。延安革命纪念馆提供
建国后编辑《毛泽东选集》的过程中,1950年8月19日由毛主席提议,后经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意,把《决议》作为附录编入第三卷,并在文内加上了应对第三次“左”倾路线负主要责任的人即陈绍禹(王明)、秦邦宪(博古)的名字。
(五)
在《决议》草案起草过程中,党的高级干部进行了多次的认真的讨论。在1945年3月至4月,讨论进入加紧进行阶段,高岗、李富春、叶剑英、聂荣臻、刘伯承、陈毅、朱瑞、林枫等负责的各个组,连续开会讨论,提出很多意见。如前所说,各组负责人有一部分还曾多次参加党的历史问题决议准备委员会的讨论。所有讨论中提出的重要意见,都及时向毛主席汇报。党中央、毛主席和党的历史问题决议准备委员会认真地研究了这些意见,将合理的有益的意见尽量吸收在《决议》中。下面根据档案材料,举几个例子。
《决议》草案关于六大的写法,在讨论中不少人多次提出意见,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才基本上定下来。从张闻天修改用的底稿开始,直到1945年3月26日印稿中,都说六大“仍然没有在思想上给盲动主义以彻底的清算。这样就埋下了‘左’倾思想在党内得以继续发展的一个根苗”。在讨论中,大家对“根苗”的说法意见较多,不同意说六大埋下了“左”倾思想继续发展的根苗,而认为应当强调六大的正确方面。这样,在4月5日印稿中去掉了“根苗”的说法,但对六大写得比较简单,只说:“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进行了两条战线的斗争,批判了陈独秀主义与盲动主义,特别指出党内最主要的危险倾向是脱离群众的盲动主义与命令主义。”讨论中,有同志提出对六大的评价应再高一些。4月15日的印稿中,对六大的正确方面就作了比较充分的阐述,对它的缺点只用“这里不来详说”几个字一笔带过。对这种写法,讨论中又提出意见,认为:六大有缺点,应指出,不提反而不好。7月24日印稿中,对六大的正确方面和缺点作了全面的阐述和评价。
关于四中全会是不是第三次“左”倾路线的开始这个问题,从《决议》草案起草开始,直到印出1945年3月26日铅印稿,都只说四中全会在清算党内“左”倾错误上不但没有起过积极作用,而且扩大与发展了许多“左”倾错误,认为1931年9月20日中央的《由于工农红军冲破敌人第三次“围剿”及革命危机逐渐成熟而产生的紧急任务决议》才是第三次“左”倾路线充分形成的开始。对四中全会的评价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从1941年9月政治局扩大会议起,特别是1943年9月开始的政治局会议以后,中央反复考虑和研究,一直没有做出正式结论。《决议》起草过程中,党中央又斟酌这个问题,也听取了党的高级干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例如,有同志提出从四中全会起就是“左”倾路线,不应只强调九一八事变后中央九月二十日决议)。在1945年4月5日印稿中,对这个问题作了重大修改,第一次明确肯定四中全会是第三次“左”倾路线的开始。
关于第三次“左”倾路线错误问题改为八点的写法,讨论中不少人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八点的写法要改变,应当加以归并。在1945年4月8日稿印出后,对这一部分重新改写,从政治、组织、思想三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后来,又根据讨论中的一些意见,把军事问题单独列为一个方面,并在内容上加以充实。
对于被错误的肃反所迫害甚至冤杀的同志,讨论中提出应当给以昭雪。根据这个意见,《决议》草案增加了这样一段话:“扩大的七中全会在此宣布:一切被错误路线错误地处罚了的同志,应该根据情形,撤销其处分或其处分的错误部分。一切经过调查确系因错误处理而被诬害的同志,应该给予昭雪,恢复党籍,并受到同志的纪念。”
参加讨论的同志还提出了其他的一些意见,如要求在《决议》草案中写上“教条主义宗派”和“经验主义宗派”,要求写上第三次“左”倾路线使根据地损失百分之百、白区工作损失百分之九十,不同意说四中全会和临时中央是合法的,等等。对这些意见,党中央和毛主席进行了耐心的说服和解释。1945年3月31日毛主席在七中全会的一次会议上说:草案中没有说百分之百、百分之九十的问题,没有说品质问题,也没有说非法问题,也没有说宗派。这些不说,我看至多是缺点;说得过分,说得不对,却会成为错误。毛主席的这一讲话,对党的高级干部进一步领会中央处理党内历史问题的方针和起草《决议》的指导思想,统一大家的认识,起了重要作用。
在《决议》草案的起草和讨论中,充分体现了党内生动活泼的民主生活,参加讨论的同志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党中央和毛主席认真地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这充分说明《决议》是集体智慧的成果。关于这一点,毛主席作了很好的说明,1945年4月21日,他在七大预备会议上作的《“七大”工作方针》报告中说:“我们现在学会了谨慎这一条。搞了一个历史决议案,三番五次,多少对眼睛看,单是中央委员会几十对眼睛看还不行,七看八看看不出许多问题来,而经过大家一看,一研究,就搞出许多问题来了。很多东西在讨论中你们提出来了,这很好,叫做谨慎从事。”又说:“最近写决议案,写过多少次,不是大家提意见,就写不这样完备。”
(六)
上述情况说明,《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经过几次起草,经过党的高级干部多次讨论,经过多人和多次的修改,从1941年10月起草《结论草案》算起,前后经过将近四年的时间,才得以完成。《决议》是党的集体智慧的结晶,而不是某一个人的作品。参与这一集体创作的每一个人,都对这一历史文献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有一些同志作了较多的贡献。历史事实和档案材料明确无误地表明,贡献最大的始终是毛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