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殿冰(1913~1982)曲阳尖地角村人。出身贫寒,自幼给地主放牧,爱好打猎。16岁时去北京门头沟煤矿做工,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回乡。次年参加抗日动员会,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村支部书记兼抗日游击组组长。
1941年8月,李殿冰用自制的“大抬杆”在清水洼一次炸伤日军30多人,从此闻名当地。1943年9月16日,千余名日伪军“扫荡”晋察冀军区三分区二团驻地武家湾。李殿冰同村游击组组员董四儿、董长庆、董墨连一起,在二团转移后,利用日军妄图对二团夹击的阴谋,引诱敌人自打了一场恶仗。17日,日伪军分3路袭击报复尖地角村,李殿冰在路上埋设地雷炸死日军4人,军马1匹。敌人进村后,又遭游击组枪击和地雷阵轰炸,伤亡45人。18日,李殿冰凭着娴熟的枪法,在村外偷袭敌人,救出被日军抓住的16名妇孺。当年秋3个多月的反“扫荡”战斗中,李殿冰率村游击组共与日伪军作战27次,打死打伤敌人267名,缴获大枪3支、电话机3部、牲口47头及一批军用物资。李殿冰机动灵活的作战方法,被誉为“北岳麻雀战”。被任命为尖地角一带联村民兵中队队长。
在1944年2月8日晋察冀边区大会上,李殿冰被评为“二等战斗英雄”。同月10至14日,李殿冰出席边区第一届群英大会,获“战斗英雄”称号及驳壳枪1支、奖章1枚。4月,李殿冰的事迹被边区冲锋剧社编成新闻报道剧演出。5月8日,受到边区委员会通令嘉奖,被授予“神枪手”和“太行勇士”称号。在12月1日至9日,曲阳县第一届群英大会上,李殿冰再次被评为战斗英雄。同年12月20日至1945年1月30日,李殿冰出席边区第二届群英大会,做典型发言。同时,《晋察冀日报》发表《“三全其美”李殿冰》报道。会后,李殿冰被任命为曲阳县七区民兵大队长。1947年9月,任县民兵团长。10月率民兵连参加定县清风店战役。
新中国成立初期,华北军区授予李殿冰战功勋章、劳动勋章、民兵英雄勋章,并获三级解放勋章和三级独立自由勋章,被评为全国民兵战斗英雄。1950年9月26日至10月2日,李殿冰出席了全国战斗英雄会议,代表全国民兵,同陆海空三军代表各执一角向毛主席敬献锦旗,受到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和周恩来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53年10月,李殿冰任河北省安平县兵役局局长,1958年任新乐县人武部部长。1966年3月离职还乡,1982年7月2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