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昨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五项改革文件,其中属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两项:《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这可能让那些力主在中国推进新自由主义改革、且拥有“权威话语权”的“精英”人士们大跌眼镜,颇感失落。
那有什么奇怪呢?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指出:“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我国国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西方一些人把矛头对准我们的国企,抹黑国企,说是要‘公平竞争’,实际上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搞垮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政权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我们不能上当!”“要坚定不移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加强和改进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能‘一混了之’,也不是‘一混就灵’,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此等等。可见,在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不可能让中国这一轮国企改革搞全盘西化的模式,走私有化的道路,成为某些中外资本利益集团瓜分全民资产的“最后的盛宴”!
深化国企改革是事关共产党和共和国“命门”的最根本、最关键、最核心的一项改革,也是最敏感、最具争议、最具风险性的一项改革。今年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提出“奔着问题去”的思想,进一步校准国企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明确坚定不移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的目标,通过完善“国企体制机制”,重在“提高国企的核心竞争力”。而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调子,由“积极”转为“有序”,显然是考虑这项改革中的不规范、不确定性可能带来国有资产流失,甚至发生全面私有化的颠覆性风险,且实践探索中的负面影响已不断出现,不得不慎重对待。那么,对国企改革这一涉及根本大局的的改革究竟应该从哪里着手?是“破”字当头,还是“稳”字当头?是先“改制”,还是先“立规”?是杀“血路”,还是保“底线”?这直接关系到改革的后果和命运。
今天,姗姗来迟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终于揭开了它的第一幕。两个《意见》,是为国企改革把关定向抓两头的高招!一个抓住国企改革之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一个抓住国企改革之本,加强国资监督,防止国资流失。这就是“奔着问题去”,针对这些年国企在改革发展中由于食洋不化、机制脱节、制度失控带来一系列怵目惊心的严重问题,楸准当下国企的“病根子”,下了两副还魂固本的“救心药”。
强固国企改革之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会议提出: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这就是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不变灵魂,也是中国国有经济立于不败的成功之源和最大优势。
——“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围绕“三做、四力”目标,按照“两个同步、四个对接”的部署,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企改革中不能“消失”,必须“体现”;不能“削弱”,必须“加强”,这就为强固国企改革之魂提供了具体标准和工作依据。显然,一个被外资、私资控制的企业是无法实现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所以这一原则要求,实际上是对包括“混改”在内的各种国企改革措施做出了性质规定,是保证企业不改变国有性质、改革不走私有化道路的根本之策。
——“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把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置于“党管干部”的原则制度下,其涵义不言自明,大概又要让一些企图用“行政权”绑架“财产权”的私有化改革设计者失望了。
——“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这就是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是全盘照搬西方的那一套公司制治理模式,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以党的领导为“题中应有之义”,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国企党委必须具有法定的领导地位,从而实现党的领导下的权力制衡、监督和有效治理。可以想见,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理所当然也应成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有了党的领导,一切中国企业特色优长的继承和弘扬则顺理成章。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承担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这是指国企党委对加强企业党的自身建设,必须承担好从严管理党员、干部,从严治理各级党组织队伍的极其重要的责任。但千万不要曲解为改革后企业党组织只管党建,不管企业。前面讲了,连选人用人都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何况对整个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方向,党组织怎么能不把方向、不承担领导责任呢?当然,党组织管的是重大原则、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等方向性问题,不等于包揽具体事务。
保住国企改革之本:加强国资监督,防止国资流失
会议指出: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机制制度创新,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国资是全民财产,是国企经营之本。然而,没有监督的资产管理使用,必然带来腐败。因此,建立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是国企改革的当务之急,也国企改革走正路、防失误的制度前提和保证。由谁来监督?光靠内部监督肯定是不行的。尽管,完善包括企业党委监督、职工民主监督在内的国企法人治理监督机制非常重要,但是,国有资产作为全民所有的资产,全民“出资人”应有法定的代表机构进行监督和审计,党的“纪检”机构应能够进行巡视监督,以及来自公众、媒体等的“社会”监督也必不可少,而这些都写入了改革的规范性意见,让人看到了一种阳光照耀下的新前景。
——“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全面而有重点,才能落到实处,确保成效。权力和资本集中的“三重”(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正是以往问题的高发“地带”,作为重点监督的目标,显然是抓住了要害。
——“要权责分明、协同联合,清晰界定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工作合力。要放管结合、提高效率,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方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有了“过河”任务,还得解决“船”和“桥”的问题。各类监督主体是多元的,但都必不可少。如何监督?不能打乱仗。所以,权力和职责要明确界定,工作要协同合作,形成合力才有效果。从方式方法上,也要“放管结合”,既调动各类主体依法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保证监督工作的统一性和有序性,目的在于针对重点问题,提高监督效率。
——“要完善制度、严肃问责,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监督也有了完备的法规制度保证,也有了严格的责任追究,那就好办了。人民的财产再出了问题,该打谁的板子不会再找不到“主”了吧?!
推进国企改革之路:顶层把控全局,基层试点突破
下一步国企改革的路子怎么走?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给出了一个大思路。他指出:“要牢固树立改革全局观,顶层设计要立足全局,基层探索要观照全局,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这包含三层意思:
一是顶层设计要把控全局。树立改革全局观,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前提和总体布局出发,从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的全局性战略要求出发,着眼解决影响国企做强做优做大的主要问题,把握好国企改革的根本方向、基本原则和总体规划。正像会议通过的两个《意见》,把控住了改革的全局走势和大方向。
二是基层推开要试点先行。习近平指出,“试点是改革的重要任务,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试点能否迈开步子、趟出路子,直接关系改革成效。”会议强调,“对一些矛盾问题多、攻坚难度大的改革试点,要科学组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根据改革需要和试点条件,灵活设置试点范围和试点层级。”这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实践第一、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
三是顶层设计与基层试点要协调。顶层设计管住了大方向,基层试点就不能不顾全局,偏离方向。会议强调,“局部改革试点要注意同中央确定的大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为国家战略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对涉及风险因素和敏感问题的改革试点,要确保风险可控。要加强改革试点统筹部署和督察指导。主责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这一点非常重要。基层试点只能为实现顶层设计的全局性要求探索路子、摸索经验,而不能离经叛道、另搞一套。这样就把全局与局部统一起来,确保改革风险掌握在可控范围。
我们为习近平叫好,为党中央点赞!这样抓国企改革,人民群众看到了希望,增添了信心。即便前面的道路不会平坦,但方向已经指明,号角已经吹响,在党中央正确路线的指引下,人民的团结奋斗将为中国社会主义的胜利不断开辟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