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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的所有制理论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指导意义

作者:吴宣恭   来源:《经济学家》2017.11  

《资本论》的所有制理论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指导意义

吴宣恭

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一部深刻揭示社会发展规律的伟大著作。它引导亿万劳动人民为实现其指出的宏伟目标不懈奋斗,获取过辉煌的胜利。可是,经历了一百五十年历史沧桑,许多人怀疑它是不是还能指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继续前进。本文拟梳理一下这部巨著阐述的所有制理论,领会它们对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重要指导意义。

一、认识所有制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关键

马克思高度重视生产资料所有制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资本论》多次讲到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生产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如说“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并且始终是它的基础,正象这种垄断曾是所有以前的、建立在对群众的某种剥削形式上的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和基础一样。”[1]696指出生产资料的分配和占有关系“是在生产关系本身范围内,落到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的、生产关系的一定当事人身上的那些特殊社会职能的基础。这种分配关系赋予生产条件本身及其代表以特殊的社会性质。它们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运动。”[1]994而且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人们的相互关系、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时,处处强调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决定作用。这与忌讳资本主义阶级剥削关系因而回避其产生基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资产阶级经济学恰好形成强烈的对比,对待所有制地位和作用的态度由此便成为马克思主义和其他学说的重要分水岭。

在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指导下,我国人民高度重视所有制的作用,在取得政权后就立即开展土地改革并随之进行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劳动者的集体所有制。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正确认识所有制的重要地位和决定性作用,坚持和完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关系到经济发展、政权稳固、人民幸福安康的首要条件。邓小平同志指出:“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我们必须坚持,特别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不能动摇的。”[2]133然而。《资本论》强调的所有制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阐述并没有得到一些经济学家的认可,在改革初期和改革过程中时而出现一些忽视或抹煞所有制作用的观点。例如,有的学者只将所有制当成法权关系或法律用语,质疑所有制作为经济关系的性质和作用;有的专家片面理解马克思的个别词句,认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否定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和基础;有的知名专家肢解马克思的论述,将所有制说成是生产的结果,否定所有制是生产不可缺少的前提;有些学者否定所有制的客观性和重要作用,挑起所有制是“目的或手段”之争;有人甚至将重视所有制作用的论述诋毁为“所有制崇拜”。这些观点不利于人民树立公有制重要性的认识和维护公有制的自觉意识,容易对削弱或破坏公有制的活动失去警惕,使反对公有制的人有机可乘,影响社会发展道路的选择。因此,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国多次就所有制地位和作用问题展开讨论,批评了否定所有制的存在,否认所有制重要作用的观点。经过辩论,马克思的理论得到弘扬,这些片面、错误的观点逐步消失淡化,有些反对所有制是生产关系基础的专家,后来在谈论如何解决社会经济存在的问题时,屡屡首先强调所有制的改革。党中央更是多次在重要文件中申明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并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什么为突破口的争论中,选择从调整所有制入手进行改革而舍弃首先放开市场的主张,使改革一开始就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从所有制对剩余价值生产过程的作用,认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本质

为什么以自由平等为最高原则的资本主义市场会使一些人发财致富而大多数人长期处于贫困?这是资产阶级经济学范式无法解开的谜。《资本论》以无可挑剔的辩证逻辑,揭开剩余价值产生的秘密,令人信服地回答了这个问题。马克思指出,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但是要使货币转化为资本,只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存在是不够的。货币转化为资本既在流通领域中进行,又不在流通领域中进行。它以流通为媒介,在商品市场上购买到一种特殊的商品,即劳动能力或劳动力,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它的使用就是价值的创造。但是。这种转化又不在流通中进行,因为商品要等价交换,即使有了欺诈,流通中的价值总量不管怎样都不会增大,价值增殖只能在生产领域中进行。在劳动生产率达到一定水平时,劳动者的劳动可以创造多于自身价值的价值,即除了保证劳动力再生产之外还有剩余。既然资本家通过购买劳动力,获得在合同期间支配和使用劳动力的权利,劳动者创造的全部价值,包括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价值和剩余价值,就自然归资本家占有。通过购买劳动力和使用劳动力,获得大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这种情况对买者是一种特别的幸运,对卖者也绝不是不公平。”[3]219

马克思接着指出,剩余价值的生产以劳动力的购买为媒介,然而这是需要一定条件的。“首先必须有下列双方作为买者和卖者相对立:一方是价值或货币的所有者,另一方是创造价值的实体的所有者;一方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另一方是除了劳动力以外什么也没有的所有者。所以,劳动产品和劳动本身的分离,客观劳动条件和主观劳动力的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事实上的基础或起点。”[3]626“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交换关系,仅仅成为属于流通过程的一种表面现象,成为一种与内容本身无关的并只能使它神秘化的形式。劳动力的不断买卖是形式。其内容则是,资本家用他总是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别人的已经物化的劳动的一部分,来不断再换取更大量的别人的活劳动。”[3]640“ 资本是死劳动,它象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3]260“ 剩余价值的无止境的追求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特定内容和目的。”[3]330这些都说明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即生产资料不归劳动者而被资产阶级占有的制度,是资产阶级无偿占有剩余价值的剥削关系的基础。资本主义就是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无偿获取失去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生产关系,是在市场自由平等的光艳外衣掩盖下的剥削关系。

对剩余价值的追求,一方面促使资本不断积累,生产不断扩大,生产力迅速提高;另一方面,随着日益增强的对剩余价值的榨取,又扩大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价值生产与价值实现的矛盾,暴露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局限性,呼唤着更加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更高级的社会形态。《资本论》全面地评价资本主义的历史作用,指出“资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因此,资本一方面会导致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上,社会上的一部分人靠牺牲另一部分人来强制和垄断社会发展(包括这种发展的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利益)的现象将会消失;另一方面,这个阶段又会为这样一些关系创造出物质手段和萌芽,这些关系在一个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内,使这种剩余劳动能够同一般物质劳动所占用的时间的较显著的缩短结合在一起。”[1]926马克思的这些理论,对劳动人民争取解放和发展的革命斗争是极大的鼓舞。

三、正确领会未来社会的预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资本论》根据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发展趋势,预述了未来社会所有制的基本特点,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马克思在分析股份公司财产关系时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1]494至于这种社会财产的内涵和特点是什么,很多人引用关于私有制“否定的否定”去说明,即“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3]832但重新建立的这种个人所有制又是指什么呢?有人说是生产资料,有的说是生活资料,认为是生产资料归个人的说法也有几十种,包括把公有生产资料量化到人、实行股份制等等。沸沸扬扬,煞是热闹。其实,“重建个人所有制”本身就是一个虚无命题,在德文或英文版里根本没有这个提法。在德文第一版,那段话里的individuelle Eigentum(可译为个人财产或个人所有制)根本就没有“重新建立”的动词,即没有“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说法。更清楚的是,在根据德文第三版翻译的英文版里,那段话的individual property 前面加了give(分给)这一动词,表明它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由共同体give 个人生活资料,完全与“重新建立”和“生产资料所有制”无关。可见,中文版出现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译者自己加上的,以它去揣测未来社会所有制的特点是不足为据的。德文第三版虽然是恩格斯定稿的,但他表示:“凡是我不能确定作者自己是否会修改的地方,我一个字也没有改。”[3]31所以,新版本是符合马克思的本意的。经过订正,“否定的否定”那段话就同马克思的另一段话含义完全吻合:“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3]95在《资本论》第3 卷,马克思还写道:“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926-927被压迫被剥削的劳动者建成自由人联合体,共同拥有和支配生产资料,根据共同的需要,自觉地进行有组织的劳动,分享劳动果实,这才是《资本论》描绘的未来社会的轮廓。

但是,《资本论》的预言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条件下才能实现的。马克思在讲到自由人联合体的新变化时,就紧接着指出:“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历史发展的自然产物。”[3]102因此,新制度全面代替旧制度是一个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漫长过程。资本主义制度在当前还能容纳生产力的一定程度的发挥,不仅在全世界范围还不会马上灭亡,在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国家中,也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我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时,生产力整体水平不够发达,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发展很不平衡,与不发达的经济相适应,社会文教、科技的总水平还很低。在这种条件下,想全面建立只能与极度发展的生产力相适应的公有制是不切实际的。在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之后,中国共产党正确认识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心任务是迅速发展生产力。这就必须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充分利用一切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因素,包括国外的资金、技术以及国内的个体、私营经济力量,建立符合我国条件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个变革充分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精神,是《资本论》的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发展,从所有制关系为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所有制同时存在于一个社会之中,既共同发展,又彼此竞争,存在一定的矛盾。特别是,资本主义私有经济迅速发展,大有超过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势头,也带来许多消极作用,扩大和增强社会矛盾,不利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利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不利于劳动人民政权的稳固,不利于劳动人民生活福利的提高。党和政府应该重视这个攸关社会主义前途的问题,采取正确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切实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四、学习所有制内部产权结构的系统剖析,探索公有制改革的途径和形式

《资本论》在分析再生产各个过程时,对所有制内部产权结构进行了非常丰富的论述。它们为公有制,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改革的途径和方式提供了借鉴和导向作用。

马克思对所有制重要作用不停留在一般的笼统的阐述,而是深入到所有制关系内部,分析所有权(property rights,也可译为财产权利、产权)的结构,探寻在其背后的各种所有权主体之间的关系。《资本论》首先分析劳动力所有权(ownership,即狭义的所有权,也可称为归属权、领有权)和支配权、使用权的分离,辩证地论述劳动者与资本家在市场上的平等交换关系和在劳动过程的奴役关系,揭开剩余价值生产的秘密。在第三卷,马克思以很大的篇幅全面和具体地分析了货币和土地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的分离,详尽地论证了货币和土地所有者(食利者、寻租者)与各种产业资本家(职能资本家)瓜分剩余价值的关系以及他们与劳动者的关系。此外还描绘了股份公司内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及其导致的企业内部关系的变化,启示资本主义被替代的必然趋势。通过一系列的产权关系的分析,《资本论》科学地阐明了各种产权的职能、作用和确切的内涵,系统建立了比西方新老产权经济学还早的科学产权理论。

《资本论》阐述的产权结构理论对我国国家所有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党中央明确指出,改革不是国家所有制的废除而是它的自我完善。因此,一方面,改革断然拒绝国有企业私有化或转变为集体企业的主张,另一方面,针对国家所有制旧体制将所有产权都集中在国家,企业缺少必要的自主权利、活力不足的缺陷,在保证国家对生产资料的(狭义的)所有权的条件下,在国家所有制内部探索产权配置格局的优化调整,亦即实行国家所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先是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放权、让利和承包制、资产经营责任制等形式,逐步将国有资产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使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进入90 年代以后,开始建立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目标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使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所有权,能自主决定自身的经营活动,获得经营的收入,支配所得的利润,自负盈亏并承担应尽的责任;在企业内部则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建立健全企业的治理结构,使权利各方既互相制衡又紧密配合,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对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这种产权制度的改变使国家所有制内部出现了“集体性产权”,对国家所有制内部的统一协调关系不能不产生一些不利因素,还需要根据《资本论》中的产权理论加以分析研究,探索正确处理的方法。

五、正确领会对股份公司的论述,看清资本主义私有制变迁的过渡形式

《资本论》叙述了信用制度加速了生产力的物质上的发展和世界市场,促进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指出生产力和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与原来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产生矛盾,催生了股份制。继之通过分析股份公司内部产权结构的变化,阐述了生产力的发展对资本主义私有制实现形式的影响,并通过资本所有权与管理职能的分离,论证资本主义占有的局限性以及剥夺剥夺者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有些学者没有从整体去领会马克思关于股份公司的理论,只摘取其个别词语,说股份制已经“取得了社会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股份制度是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主张股份公司制度就是未来社会要建立的社会所有制,既属于劳动者公有,又保证人人所有。这种观点明显地违背了马克思的本意。《资本论》多次指出股份制只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即由资本的所有者直接经营管理企业改变为专职的经理人员管理,所有权的私有性质没有改变,所有者仍然可以凭借其所有权获取利润,企业并没有摆脱资本主义的基本属性。所以,它不是未来社会要建立的联合生产者的所有制,而仅仅是向新的所有制演变的“过渡点”或“过渡形式”。《资本论》许多次指出股份制的过渡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只不过在前者那里,对立是消极地扬弃的,而在后者那里,对立是积极地扬弃的。”[1]493 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另一方面,这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1]494因此,必须严格区分股份制和马克思预言的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直接的社会财产”,准确理解股份制的过渡性质,切莫将它当成所有制变革的终极目标。

由于对股份制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在我国提倡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时候,有些专家把它说成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有人还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经济制度”,“混合所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就是马克思的社会所有制”。这些说法除了不知道什么是基本经济制度和所有制实现形式,将它们混淆在一起,连所有制主体的社会性质也分辨不清。分明是公有制主体和非公有制主体按份共有才叫混合所有,怎么忽然间就统统姓公了?所以,还要认真学习和领会马克思主义的产权理论,弄清混合所有制的产权关系的特点,客观地分析其积极作用和局限性,有领导按步骤地实行。

六、了解所有制与商品交换的关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资本论》从商品的分析开始,也一开始就论述所有制与商品的关系。首先谈到的是所有制与商品交换的产生条件。“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在古代印度公社中就有社会分工,但产品并不成为商品。”“每个工厂内都有系统的分工,但是这种分工不是通过工人交换他们个人的产品来实现的。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3]55但是,这不等于说只有私有制才会存在商品。马克思就提到,在原始社会,在共同体的边缘发生了商品交换。可见,只要存在具有不同经济权利的所有制主体,或独立的产权主体,即使在公有制社会也可能发生商品交换关系。其次,马克思剖析私有制下的商品关系,揭开商品拜物教的根源。商品交换本质上是人们互相交换劳动,建立经济联系的形式。可是劳动却采取了价值的形式,脱离了人,成为支配人的神秘力量。这是因为,在私有制条件下,私人成为各自劳动产品的所有者,在互相让渡自己产品的时候,必定要关心各自的劳动耗费是否得到补偿。但商品生产者的生产条件各不相同,私有制又把他们彼此隔离开来,所以,劳动耗费无法直接计量、比较,只能通过市场关系将它们转化为价值,然后再按照价值大小进行交换。这样,劳动就转化为价值,劳动产品就成为商品。“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3]61马克思指出:“劳动产品一采取商品形式就具有的谜一般的性质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显然是从这种形式本身来的。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取得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的形式;最后,劳动的那些社会规定借以实现的生产者的关系,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的形式。”[3]88 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3]97再次,马克思强调作为市场主体的人在商品关系中的作用。他说:“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因此,我们必须找寻它的监护人,商品所有者。商品是物,所以不能反抗人。……为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3]102他还提到,在交换过程中,商品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不能辨别与交换对象的情况,“商品所缺乏的这种感知商品体的具体属性的能力,由商品占有者用他自己的五种和五种以上的感官补足了。”[3]102这样,不同所有制主体结成的商品关系也就彼此不同。《资本论》前后描绘了各类主体之间的商品关系,分析它们的性质、发展规律、运行机制、作用和后果,构成了论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完整理论。

《资本论》关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其发达形态就是当今所说的市场经济)的理论,对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一是,经过改革,国家所有制内部出现了集体性产权,企业有权有利有责,已经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国家所有制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已不是能不能兼容,而是处于自身要求的内在统一关系了。我国全面实行市场经济不是人们依照主观认识选择的结果,而是所有制改革后经济发展的自然过程。一些人在国家所有制已经实行市场经济多年的今日,还在炒作公有制不能与市场经济兼容或兼容不好,有的是企图进一步改造国家所有制(如要求全部改造为资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并向政府施压,令其尽可能减少对市场的监督和必要的调控,有的则是为了向公有经济争地盘,乃至实行“私有化”。二是,启示我们正确理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能将它说成“市场是社会资源的主要配置者”。市场是无数经济主体进行商品交换的关系,本身不是产权主体、经济主体,没有“自己的意志”,不具备决定资源配置的条件和能力。实际上,决定资源配置的是在市场中进行活动的各类经济主体,他们根据市场的信息,作出分析和判断,按照自己的不同感受、理解和意愿,自主地决定各种活动,换取、支配和使用各种社会资源。三是,对市场经济不能迷信。既要肯定商品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也要看到它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投机性、短期性、滞后性等缺陷,加强对市场的引导,合理运用市场机制。四是,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从市场看,政府是最大的市场主体,可以从市场内部发挥引领市场的作用;从社会看,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的管理机构,有责任对市场的运行进行监督和宏观调控。五是,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资本主义私有制同时并存,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外,还存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处理好这两种性质不同的市场经济,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

七、认清所有制对分配的决定作用,处理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关系

马克思一贯认为,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不同要素所有者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进而决定了他们之间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关系。他说:“这些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前提的。因此,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1]997

根据这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资本论》论证了雇佣劳动者收入的实质。马克思科学地区分了劳动力和劳动,指出劳动不可能是商品,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工资不是劳动的报酬,而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态(即歪曲表现)。资本家按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购买了劳动力,得到一定时期劳动力的支配权和使用权,监督指挥雇佣工人按他们的要求进行劳动,获得工人创造出的大于劳动力价值的全部价值。结果是,工人只得到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要的价值,资本家无偿获得剩余价值。因此,资本主义不存在劳资之间的直接分配关系,他们在社会纯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是通过劳动力买卖实现的。

马克思在揭露剥削阶级收入的来源之后指出:“生产剩余价值即直接从工人身上榨取无酬劳动并把它固定在商品上的资本家,是剩余价值的第一个占有者,但决不是剩余价值的最后所有者。以后他还必须同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执行其他职能的资本家,同土地所有者等等,共同瓜分剩余价值。”[3]619这种瓜分实际上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马克思指出:“单纯法律上的土地所有权,不会为土地所有者创造任何地租。但这种所有权使他有权不让别人去经营他的土地,直到经济关系能使土地的利用给他提供一个余额,而不论土地是用于真正的农业还是用于其他生产目的。”[1]853

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为了否认资本主义剥削关系,硬说各种生产要素都创造价值,或者对生产都有贡献,资产阶级、土地所有者的收入都是自己创造的,或者是他们贡献的报酬。马克思批判这种论调,指出:“劳动力的、资本的和土地的所有权,就是商品这些不同的价值组成部分所以会分别属于各自的所有者,并把这些价值组成部分转化为他们的收入的原因。但价值并不是因它转化为收入而产生的,它在能够转化为收入,能够取得这种形式以前,必须已经存在。”[1]981

这里实际上说明了,生产资料所有权才是生产要素所有者得以参加分配的根本原因,按要素分配是按要素的所有权分配,而不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

为了与资本主义分配关系作比较,马克思还设想了自由人联合体的分配方式。“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3]95

《资本论》对分配关系的论述,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关系有重要的启示。一是,必须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二是,区别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反对那种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已经包含了按劳分配,因而无须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观点。三是,正确认识当前阶段分配不公的主要表现,是占人口极少数的富豪与广大人民收入和财富的悬殊,其根源是引导和监管不力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或者说,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过度膨胀。要揭穿少数人将“国有经济垄断”、“官员和国企高管腐败”说成是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混淆视听,制造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不满,便于实现其私有化图谋。四是,要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除了运用财政税收的再分配功能,改进工资政策,加强对私有经济的引导和监督等等,首要的是,必须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八、领会关于经济规律产生基础的阐述,认识和自觉运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规律

《资本论》在第一版“序言”就开宗明义表示:“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3]11,指出经济规律就是“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3]8论述经济规律具有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必然产生与之相应的经济规律。人们不能创造、改造和消灭经济规律,“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3]11这些阐述强调人们要认识规律,按照规律的要求办事,同时,人们通过实践能逐步发现、认识经济规律,并在一定程度上加以利用,为社会谋福利。

《资本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了社会再生产各个过程与总过程,阐明和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一系列规律,如价值规律、剩余价值规律、工资规律、市场供求规律、竞争规律、资本积累规律、人口规律、社会总产品实现规律、利润率平均化规律、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等等,特别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吸取”。[3]295 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动机和决定目的,是资本尽可能多地自行增殖,也就是尽可能多地生产剩余价值,因而也就是资本家尽可能多地剥削劳动力。”[3]368 生产剩余价值或赚钱,是这个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3]679

既然经济规律是特定生产关系运行的必然趋势,对它们的分析就离不开生产关系的基础:生产资料所有制。《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分析都是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本特点,即资产阶级凭借其占有的生产资料,尽可能多地占有工人的无偿劳动,无止境地追逐剩余价值这个特点出发的。正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改变了劳动和所有权的关系,全面影响了资本主义的生产、交换和分配过程。马克思指出:“最初,在我们看来,所有权似乎是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至少我们应当承认这样的假定,因为互相对立的仅仅是权利平等的商品所有者,占有别人商品的手段只能是让渡自己的商品,而自己的商品又只能是由劳动创造的。现在,所有权对于资本家来说,表现为占有别人无酬劳动或产品的权利,而对于工人来说,则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3]639 商品生产按自己本身内在的规律越是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商品生产的所有权规律也就越是转变为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3]644

学习《资本论》关于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及其产生基础的论述,对认识和应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规律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结构发生重大的变化,资本主义私有制重新出现和迅猛发展,形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与主要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同时并存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二元化结构。在这个基础上,产生了生产关系的二元化,即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同时并存。这两类生产关系的经济主体和权利关系不同、社会生产目的有根本差别,都各自按照不同性质的经济规律运行和发展。除了一些在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中通行的共同经济规律,如价值规律以外,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运行的主要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协作劳动规律、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按劳分配规律等等。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资本论》提到的各种经济规律还照样存在。这些资本主义规律发挥作用,导致收入和财产差距不断扩大以及层出不穷的经济乱象,产生了一系列与社会主义原则相背离的现象,引起广大民众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怀疑。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同时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经济规律,它们还互相影响。其中,总有一类经济规律在社会经济中不同程度地起着主导作用。至于究竟是哪类规律居于主导地位,各类经济规律的作用范围和影响力度如何,则取决于它们赖以存在的经济类型的实力。哪一类经济能较快发展,力量较强,在它基础上产生的经济规律就能在社会经济中起较大的作用,成为居主导地位的规律。我们应该重视这个问题,针对其发挥作用的根源考虑对应措施。最根本的是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切实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尽量发挥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正效应影响,减少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负效应影响,促进国民经济按比例持续发展。

九、认识所有制与社会矛盾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及其变化

矛盾分析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方法。《资本论》从分析商品这个最简单的、最普通的、最基本的、最常见的、最平常的关系开始,揭开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矛盾的胚芽,继之又全面分析了社会再生产各个领域,暴露了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生产关系的一系列矛盾。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资料归资本家个人所有,生产的目的是追逐剩余价值,因而使得具有社会性质的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无法实现。所以,马克思指出:“手段——社会生产力的无条件的发展——不断地和现有资本的增殖这个有限的目的发生冲突。因此,如果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发展物质生产力并且创造同这种生产力相适应的世界市场的历史手段,那末,它同时也是它的这个历史任务和同它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关系之间的经常的矛盾。”[1]279资本主义社会必然产生生产社会性与生产资料的私人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生产方式起来反抗占有方式。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这个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一切弊端的总根源,在资本主义范围内是无法克服的,它只有通过革命,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私有制,以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才能得到解决。

不仅如此,“资本主义的发展在使生产过程的物质条件及其社会结合成熟的同时,也使生产过程的资本主义形式的矛盾和对抗成熟起来,因此也同时使新社会的形成要素和旧社会的变革要素成熟起来。”[3]55“由资本形成的一般的社会权力和资本家个人对这些社会生产条件拥有的私人权力之间的矛盾,发展得越来越尖锐,并且包含着这种关系的解体,因为它同时包含着生产条件向一般的、共同的、社会的生产条件的转化。这种转化是由生产力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发展和实现这种发展的方式所决定的。”[1]294马克思在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同时,也讴歌了未来社会的光明景象:“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926-927

《资本论》关于社会矛盾的全面论述,启发我们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的社会矛盾。

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总结国际国内建设社会主义的戒鉴,分析我国的各种社会矛盾,提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动员全国人民努力发展生产,解决这个矛盾。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我国生产力总体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但生产发展还不够平衡、不够充分,与人民的多方面需要之间还存在矛盾。

经过改革开放,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从单一社会主义公有制转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形成生产关系和经济规律的二重化。除了社会主义的社会主要矛盾还继续存在,又萌生了资本主义的社会主要矛盾。两类社会矛盾互相影响,可能促使一种生产关系出现新的矛盾,也可能使固有的矛盾缓和或者激化。经济力量强大的生产关系将对社会矛盾的变化起主导的作用。因此,必须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减弱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影响力,才能保证我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走向更高的阶段。

十、将《资本论》的所有制理论作为分析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基础,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点

首先,《资本论》从个体和宏观层面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全面深刻地分析,提供了完美的范例,启示我们要从本质上认识一切经济关系以及它们变化发展的规律就离不开对所有制的分析。《资本论》开篇对商品的二重性的论述,就是从不同所有制主体互相比较和交换劳动的关系进行分析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流通和分配过程的研究中,对各种近似普通的现象或范畴,也无一不是根据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特点揭示出它们的内在关系和实质。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前面谈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不少问题和消极现象,有的还同社会主义原则相悖离。它们不但难以解决,而且还愈演愈烈,导致群众对社会主义道路产生疑惑,甚至丧失信心。其实,这些问题和消极现象与我国当前阶段公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社会结构密切相关。虽然它们出现在社会主义社会,却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产生的,是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结果。只有运用所有制理论进行分析,才能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群众的疑惑也就容易解释清楚。

其次,运用《资本论》的所有制理论,有助于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点。那就是,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存在二重化,我国在当前阶段同时存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类性质根本不同的生产关系,同时存在性质和作用不同的两类经济规律,同时存在两类影响不同的社会主要矛盾。两种力量的角逐将决定中国的前途和命运。马克思主义者要正确认识这个基本特点的根源,义不容辞地呼吁加强公有制,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奠立强大和牢固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马克思.资本论(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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