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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还是自残?——13年前那场外资收购中国骨干企业风潮

作者:郭丽岩   来源:《国际经济评论》  

自强还是自残?

——13年前那场外资收购中国骨干企业风潮

郭丽岩

十几年前,外资掀起了一个收购中国装备工业排头兵企业的暗流,并在2005 年达到高潮。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中国政府从2005 年末开始做出反应。据媒体报道,有关部门正在制订对外资收购中国企业的新规定,以加大监管力度。

但是,这股浪潮对其意义的认识仍然存在争议。本文在简单介绍这股浪潮的基础上,指出它所表现出来的几个特点:外资已经收购或企图收购的中国企业大多是近年来业绩良好或充满潜力的骨干企业,而借口国企改制出卖这些企业的主谋是地方政府,同时交易双方所采取的作价方式普遍违反市场规律。

这些特点反映出几个深层次的问题:第一,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市场开放,外资进入的目的已经从分享市场转向控制市场,并因此而明显改变了技术引进的条件;第二,国有企业的改革仍然存在缺陷,不但二十多年前就确定的“ 政企分开”的目标仍然没有达到,而且行政干预在产权明晰(政府变成“老板”)的条件下有增无减;

第三,外资获得装备工业骨干国企的管理控制权,这破坏了本土产业链上下游的关联,并将危及国防工业独立自主的研发制造体系;第四,在各地“ 招商引资”的狂热躁动中,中央政府规划工业发展的执政能力受到严重侵蚀。

从本质上说,这场风潮的发生再次触及了有关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中国的工业发展和现代化是可以依靠外资来实现,还是必须依靠我们自己?本文的结论是,无论开放对于中国发展的意义多么重要,实现发展都只能依靠自身能力( 包括企业和政府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提高,所以任由这股风潮继续下去将严重损害中国的长远利益。

工程机械是此轮收购风潮的焦点。2004年,山东省与美国卡特比勒公司( 简称卡特)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随后将年销售额 10 亿元的山工机械 40%股份以 2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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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工机械变成了caterpillar旗下品牌

2005年,在卡特的诱惑下,厦门市政府意图将中国第二大装载机企业厦工拱手出让,但谈判后来在政治风向改变后无果而终。同年,当卡特再次邀约徐州市出让徐工时,徐工吸取前车之鉴、拒绝与其合资,它最终的改制选择是报请出售 85%股权给凯雷。凿岩机、农机、化机、煤机等设备行业在2005 年前后也相继落难。

2003 年,在辽宁省推进国企改革“、靓女先嫁”的政策背景下,沈阳市政府促成沈凿与世界最大凿岩机械商瑞典阿特拉斯公司合资,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凿岩机械和风动工具专业厂从此一分为三、前途叵测。2004 年,与美国约翰·迪尔公司的合资使中国失去了惟一一家能够生产大型联合收割机的企业(由原机械部下放给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佳联农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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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痛心的佳联农机厂

2005年,锦西化机( 从原化工部下放辽宁葫芦岛市)被西门子收购,中国失掉化机最核心的透平技术及整机制造和维修全部市场。2006 年春,黑龙江省最终卖掉鸡西煤机和佳木斯煤机( 原属煤炭部),将中国三分之一的采煤机市场和二分之一的掘进机市场拱手送给毫无开发和生产能力的美国国际煤机公司,直接后果是中国本土永远失去组建综合煤机制造集团的平台。

不仅主机、主设备厂纷纷陷落,关键零部件行业更是命悬一线,其中最棘手的是轴承行业。

2006年6月,世界第二大轴承制造商德国舍弗勒集团与洛阳市签订框架协议,它将以 11 亿人民币整体收购洛轴除军工等三个分厂外的所有资产( 包括 LYC 品牌)。同时,与洛轴并称“ 哈瓦洛”的其它两家大型轴承企业哈轴和瓦轴也都在地方政府主持下进行合资磋商。此外,输变电行业的变压器企业也未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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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变在下放给合肥市后,ABB 公司终于如愿以偿与它合资并控股,2005 年 ABB 卷资退出导致合变破产。同年,常州市为常变改制进行招标,政府青睐的 TMT&D 公司、东芝公司曾经是两个最有可能入主常变的卖家,但改制一波三折,国外买家未能如愿,常变由中国西电集团接收。

2005年的确是中国装备工业命运多舛的一年,外资收购的灾难还波及到刀具、齿轮、阀门等配套行业。该年,杭州市萧山区下令让原属机械部的杭齿与德国 ZF 公司谈判合资,幸亏中央及时叫停,否则中国接近 30%的传动市场和东南亚 75%的船齿市场连带巨型船用齿轮箱核心技术将被侵夺。

同年,改制中的长阀被长沙市送到德国沃茨公司手中,长阀先后垄断过中国液控阀门和金属弹性硬密封蝶阀市场,它被收购危及本土钢铁、发电、供热、给水企业关键阀门件的供应。同年,美国格里森公司吃掉占有复杂刀具国内市场 36%的哈一工,从而,中国丧失了对本土最大精密刀具生产基地的控制权。

二、收购风潮的几个基本特点

这场收购浪潮与此前的外资进入有所不同。过去引进外资,对中国企业而言是想弥补技术和资金之缺;对外国企业而言,是找到进入中国市场之门——双方在中国政府的监护下存在各取所需的合作。中国加入 WTO 后,许多外国企业原准备在开放的中国市场上大展宏图,但数年下来却发现很难遂愿,主要原因是中国本土企业的顽强成长。于是,把合资变成独资或吞并中国骨干企业就成为目前外资进入的主旋律。恰逢此时,中国地方政府开始加速推进国企改制,跨国公司借此良机纷纷调整对华战略,于是 2005 年前后的收购风潮呈现出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第一个特点,外国企业的“ 猎物”大多是业绩良好、蒸蒸日上的骨干国企,它们大多是原来中央部属后被下放地方的企业。2005年前后跨国公司蓄谋收购的中国企业都是骨干国企,这些国企利润率逐年攀升、正处于强势增长期,比如锦西化机的透平机械合资前的利润率已经高达 30- 40%(机械行业利润率平均在 5%左右)。

这些国企自主提升技术能力的意识都比较强,一般都是工业标准的参定者,对整个产业的技术进步负有重要责任。例如,杭齿下辖的船齿研究所制定的巨型船用齿轮箱标准就是全行业遵行的国家标准。

可见,此轮外资收购客观上已经替我们辨识出了中国装备工业的根基、命脉、优势和优良资产。跨国公司选择这类骨干国企作为它们入主中国制造业的踏脚石,完全是为了控制中国市场。以美国卡特彼勒公司为例,它作为全球工程机械巨头,对中国政府一直是“ 温情脉脉”,但对中国本土企业却一直作风强悍,与之“ 合作”过的中国企业无不对它恨之入骨。由于其产品不适合中国市场,2003 年卡特在华业务收入仅为 40 亿元人民币,不足中国工程机械总产量的 1/20,在它全球 226.7 亿美元销售总额中更显微不足道。

卡特在全球轮式装载机市场一直稳居第一,但在中国却根本没法发挥优势,而柳工、厦工、徐工等中国企业几乎占有装载机100%的市场份额。更令卡特胆寒的是,中国工程机械产品的出口正在迅速上升。

于是卡特开始修改过去的“战略失误”,于 2003 年开始将全球战略重心转移至中国市场宣称要投资 100 亿美元,在十年内“ 整合”中国的工程机械行业。随后,卡特的中国区技术中心落户徐州,它开始按时间表推进大规模投资,一张连通生产、销售、设计、研发、租赁和品牌管理的业务网络全面铺展。2005年之前卡特在华投资的基本方式是参与国企改制、购买部分国有股,而之后则是全面出击进行收购,瞄准的正是中国工程机械的骨干国企:徐工、厦工、柳工、潍柴动力、上海柴油机厂等等。

第二个特点,卖掉这些中国装备工业排头兵企业的主谋几乎全部是地方政府。几乎在所有的案例中,地方政府都是在企业管理层根本不同意的情况下坚持要让它们与跨国公司合资或干脆卖掉,甚至越俎代庖代替企业直接与跨国公司进行商务谈判。地方政府的公开理由是:国企有巨额负债、体制包袱沉重,无法参加技术和市场竞争,只有改制才是出路。

但为什么改制要一卖了之,而且几乎都是贱卖给外国公司?这些装备业骨干国企的确背负着沉重的“ 包袱(”办社会的辅业),但是作为行业的“ 脊梁”,它们承载了建国五十余年整整三代人励精图治潜心积累下来的装备研发和制造能力,这是国家、产业和地区发展的宝贵财富而不是什么“ 包袱”。

纵然是国企,也有能自主创新和不能自主创新之分,许多被贱卖的国企往往是前者,它们与某些“ 三无(”无技术、无产品、无绩效)的国企有本质的不同。让这些骨干国企的生存完全服从于某个地级市甚至是某个开发区招商引资的“ 大局”,这种荒诞的逻辑是在贬低国家资产的真实价值。

地方政府的真正动机有三

1)获取招商引资的政绩。跨国公司尤其是“ 世界五百强”进入中国这是招商引资的政绩、改变本地形象提高就业率这是是官员晋升的资本。跨国公司熟悉中国体制,往往通过说服地方政府来攫取利益,这期间官员进行钱权交易、中饱私囊的事件时有发生。

2)卖掉国企,地方政府还可以推卸掉国企改革的责任。国企债务、身份置换金、主辅分离费用等可以利用外资解决,不用地方财政掏钱。

3)地方政府还有额外的、连带的收益,它们手中握有许多政策资源,可以通过财税和投资审批权而获得更多实惠。

很多国企收购案都可以证明地方政府真正关心的是土地利益。合资谈判过程中,双方争议最大的往往是土地:跨国公司一般倾向于不用旧厂址,而由政府或中方新建厂房供合资公司租用。显然,地方政府可以通过积极促成合资而获得不斐的地租收入,但是国家和国企就要为此支付代价,因为搬迁老国企优良资产、废弃原厂房和部分大型设备都会导致国有资产损耗。

第三个特点,外资收购骨干国企按照会计账面净值计价,被地方政府当作“ 贬值商品”廉价处理,这完全违反市场规律。即使硬把企业看作是可以买卖的商品,它也是一件特殊的商品。在当代所谓“知识经济”的时代,一个企业最具价值的往往是无形资产,而不是有形资产,尤其是蒸蒸日上的企业。

近年来,跨国公司不断地在教育中国政府要尊重知识产权,但在收购中国企业时却从来不尊重中方的知识产权,不计算中方的无形资产。被收购的骨干国企都拥有市场业绩逐年攀升的自主品牌,跨国公司如果得不到或者无法消灭这些品牌就难以控制中国市场。

根据合同,一般合资企业可以在合资期限内免费使用中方的自主品牌,因为中方是“ 市场换技术”所以拿不到一分一毫的技术提成费。此外,在无形资产中,最宝贵的是包括技术能力在内的组织能力。这些骨干国企都保有积累了近五十年的技术能力,外方控股的合资企业吸走这些无形资产并未做出任何补偿。问题在于,无形资产是难以准确定价的,特别是因为能力的形成需要长期的积累,因此当期会计报表上的账面净资产只计算有形资产。

据某财务投资公司专业人士介绍,按照国际惯例的利润核算法是 EBITDA 估算,它是指息税前利润加上折旧、摊销之后的余额,是衡量一家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的重要指标。这个指标越大,说明企业业绩越好、价值越大。中外对等的收购和合资谈判应当按照这个估价模型进行以防止按照账面净资产作价的恶意收购。这个国际通行的最起码的市场定价规律,在此轮收购浪潮中被完全违反了,定价之前剥离“ 不良资产”不幸成为出卖中国企业的一个标准程序。

其实“不良资产”与“精华资产”原本是共生的,后者的生成离不开前者的存在,所以“不良资产”本来就是“精华资产”实际成本的构成部分。把“精华资产”从账面净资产总额中切出来单独定价,就会因为不计算这些资产的实际成本而低估其价值。所谓的“不良资产”其实包含着中国人民几十年的血汗和几代人的奉献,是为中国工业积累出“精华资产”的社会成本。把“精华资产”抽出来贱卖给外国企业,这个丧失了生产力的社会成本仍然要支付。谁来付?

跨国公司当然不付。如果政府支付,最终就是由全体人民来承担;如果政府不付,那么就是由只剩下“ 不良资产”的企业职工来承担。

三、收购风潮所反映出来的问题

1.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市场开放,跨国公司的对华战略已经从分享市场转向控制市场,并因此而明显改变了技术引进的条件,中国继续依赖外资的代价是出让自己骨干国企的管理控制权。

跨国公司调整对华战略后,任凭中方出让再多的市场也不可能再通过许可证的方式来引进外国技术,中国企业如不能自主的话,结果不是被吃掉就是被挤垮。被外资收购的中国企业无一例外地失去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自主品牌和五、六十年间积累起来的能力基础。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世界五百强”也觊觎中国长期积累的技术诀窍、产品定位、营销网络和组织平台,比如西门子拿走的锦西化机透平技术、德国人搞糟的西北轴承的铁路轴承、沃茨到手的长阀诀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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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西化机破产重整,透平技术被西门子拿走

在收购过程中不是中国企业以市场换技术,而是外国企业以廉价攫取中国企业的技术和市场份额。德国ZF公司为了打开中国市场,早在1992年就意图与杭齿合资,被机械部挡住。

其后的十年间它利用与德国大众的关联关系成功落户上海,营建销售网络,实施全面扩张。但由于杭齿的产品畅销,所以ZF的液压传动品在中国和东南亚市场上业绩低迷。于是ZF在2005 年卷土重来,势在拿下杭齿,其真正根源是垂涎杭齿的品牌、技术能力和国内外市场份额。[2]其实这是所有外国企业觊觎中国排头兵企业的共同逻辑。

跨国公司为了将骨干国企的精华资产及营销配套体系一次性收入囊中,往往选择绝对控股的整体收购方式。它们的动机明确:要收编占据最大市场份额的中国品牌,然后以它们为阵地打垮其它中国企业,最终消灭所有本土品牌,控制全行业的利润与流向。

中国企业出让市场非但没有换来外方承诺的资金、技术,反而招致了对自主研发和品牌经营的全面束缚。所有的案例都遵循这样的做法:自主品牌一旦带入合资企业,中方就不得再研制同类产品,而且在品牌整合期(最多不超过三年)过后便不能使用。

此外,跨国公司在保障中方利益条款方面的履约能力较差。比如国产化配套,虽然关键技术的引进在合同中已规定,但外方总会以诸多借口阻碍关键部件的本土化。事实上,合资企业在产品开发、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方面都得依赖外资母体,中方再努力也不可能移植核心技术到自己的产品上。

双方在评估各自无形资产方面存在完全不对等的结构。外资进入后,合资公司要向外国母公司支付销售额1%~10%不等的技术或品牌提成费,而中方的品牌和技术对利润的贡献再大,也是无偿的。

合资公司产品一般不允许出口,定位只是保障中国市场的低端份额,而高端市场和海外市场则留给外国母公司。可见,中国继续依赖外资的代价将是失去了装备工业的自主能力,不得不长期依赖外国技术和产品。

2. 国企改革仍然存在缺陷,不但二十多年前就确定的“ 政企分开”的目标仍然没有达到,而且行政干预在产权明晰( 政府变成“ 老板”)的条件下有增无减。2005 年前后的收购浪潮多以国企改制的名义进行,成为外国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切合点。外资收购的确改变了产权性质,但是国企改革不是改了产权就可以了事的,它还涉及到职工身份转换、分流、安置等社会责任,而这些社会责任很难通过外资并购而妥善解决。

由于国企是被贱卖的,所以从外资并购中得到的可以用于改制的资金并不多。卖掉国企通常的做法是由外资卷走优良资产,留下一个中方的母公司作为“ 壳子”承担所有的剩余责任。外资并购的结果经常是把大量职工推向社会,职工安置费、银行豁免费都是政府倒贴钱在买单。国企职工几十年的心血付之一炬,留下一个跟中国产业没有丝毫关联的外国独资企业。就此而言,地方政府依赖外资进行国企改革如同饮鸩止渴。

就我们了解到的情况,许多中国企业之所以能够按照极其不利的条件合资,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是在企业管理层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让企业合资。在改革中,大量装备骨干国企被下放到地方,地方政府成为新“老板”,导致行政干预在“产权明晰”的条件下有增无减。由于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人有任免权,所以企业领导人不敢违抗政府命令,他们最终不得不接受苛刻的合资条件。

但由目光狭隘的地方政府来决定具有行业意义的骨干企业的命运,本身就是荒唐至极。例如,当记者就出卖杭齿之事采访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发展局负责人时,对方的回答是:“杭齿的事情我们是从萧山整体战略发展角度考虑的。”[3]

如此下去,中国将来是否会出现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为了自己几平方公里地区的发展战略,就可以把关系中国工业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工业企业廉价卖掉的现象呢?

国企改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才能完成。国企面临的一系列结构性束缚并不是企业自身造成的。不仅其制度结构与社会体制息息相关,而且所在地点、产品、供销渠道等等当初都是由行政机构决定的。克服所有的这些结构性障碍需要时间。20 世纪 90 年代中国国企改革的思路开始聚焦于改制,但必须明确改制只是手段,市场生存才是目标,改制不应该干扰创新、甚至扼杀企业生存。

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许多国企在市场环境的磨炼中都越来越具有竞争力。这一点说明,产权不是约束企业行为的惟一机制,而竞争性市场——产品市场、人才市场和技术市场——往往是更有效的约束机制。

80年代的国企改革曾经以政企分开为重点,但目前贱卖国企的行为证明,现在制约国企改革的最大因素仍然是政企不分,而且其责任是在政府而不在企业。以改制为名贱卖国企可能使已经进行的改革陷入困境,成为后续改革不得不收拾的“ 烂摊子”。

3.骨干装备国企被收购的直接后果,是破坏本土产业链上下游的关联和国家对战略产业的控制能力,将危及国防工业独立自主的研发制造体系。装备工业对于中国的意义并不是政府账面上那点可怜的资产净值。它是中国最早投资兴建的工业,包括机床、工业基础件、成套设备、大型机械总共十八大类。

作为“母机”工业它装备过中国所有的重工业,它积累了多轮次国家主导的技术革新的产业成果,它拥有人数最多、分工最细的熟练技工队伍,它是国家技术根基和产业命脉所在,见证了共和国四代产业工人的艰苦奋斗。卖掉骨干国企等同于卖掉中国的市场、中国的品牌和创新的载体。现在因为贱卖掉这些优良国产,已经实质性地威胁航空航天、机车车辆、冶金化工、数控机床、电力电网、钢铁船舶、供热给水等工业的配套。

有相当一部分装备制造业骨干国企涉及军工,并设置有专门的军工分厂或车间,它们一旦被外资并购,自己便不能、军方也不可能再让它们生产任何军品,这无异于破坏了国家的军工产业链、干扰了军品生产计划、增加了军品技术泄密的可能性。仅以刚刚被卖掉的洛轴为例,它在被并购前一直承担着“ 神一”到“ 神六”航天器的轴承配套任务,它共给“神六”提供了 7 大部分 22 种轴承、而且皆在核心关键部位。

“在洛轴收购案中虽然并不包括军工分厂,但洛轴军工产品的许多工序都在民用领域里面,一旦被外资收购,整个军工生产体系也随之被肢解”(杨颢,2006)。更为严峻的是,一旦“哈瓦洛”全部被外国控制,中国便不用指望任何军需轴承的民用配套,因为国家对最有能力、最有资格为军工配套的轴承企业将会失去控制。

需要指出的是,不仅许多国企在计划经济时代所具有的行业布局意义仍然存在,而且它们在改革开放的市场化进程中,早已与本行业内其他非国有企业逐渐形成了共生的产业生态系统。虽然个别企业之间处于竞争关系,但企业之间的横向交流( 包括人才、信息、技术知识,甚至模仿和约定俗成的行规等等)以及与上下游产业的纵向关联,都使产业本身形成中国市场特定的技术轨道、成本结构、供销网络和顾客群体。

一旦外资通过廉价收购控制某个重点企业,整个产业的生态系统就会遭到破坏,并威胁到同行业中所有其他中国企业的生存。严重的是,地方政府不可能具有行业的观点,如果任由地方官员在追求短期政绩的冲动下贱卖国企,就会破坏中国的产业生态,从而损害国家利益。

4.在各地“招商引资”的狂热躁动中,中央政府规划工业发展的执政能力受到严重侵蚀。此轮收购浪潮突出一个反差:就在中央政府表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振兴装备业的同时,装备业中的排头兵企业却一个接一个地被地方政府贱卖掉。

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中国政府将靠什么去振兴中国装备业?这种尴尬局面提出一个警告:中央政府正在丧失规划中国工业发展的执政能力。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是按一个产品一个厂的方式设立,而协调产业链的职能则是由以工业部为主的行政机关承担。

为了实现政企分开,原有的工业部门管理体制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基本被撤销,但原来体制下的行业规划和协调职能却成了空白。在发达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规模巨大的企业承担了这些功能,但一个产品一个厂出身的中国企业需要较长的时间才可能成长到能够执行这些功能的程度。如果中央政府在这种条件下放弃行业协调的责任,中国企业就成了一盘散沙。

中国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和监管人,首先应当明确什么应该卖、什么不应该卖,即使非得要卖也应当明确如何作价。此轮收购浪潮的最大教训是不应当允许装备业骨干国企被跨国公司整体收购或控股合资,更不应当按照账面净资产“贱卖”。因为时至今日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装备业骨干国企并不稀罕外方品牌、因此并不低外方一等,相反,现在跨国公司为了挤进中国市场、十分迫切地需要和中国企业合作。

很多骨干国企对于跨国公司而言是挽救大中华区市场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抓住这个时机中国企业完全有可能掌握国际合作的主动权。如果企业管理层认为有必要合资的话,政府要监督并保障它们以对等地位[4]与外资谈判。

中国企业虽然在商业运作方面不如外方老道,但组织能力越依赖越难以成长,中国政府应当指导自己的企业以获得绝对控股权和管理控制权为合资的底线。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对国企的监管不能仅仅缩减为“资产管理”,因为资产管理无法反映出行业协调、产业配套、技术瓶颈等需要。如果仅是资产管理,承载了中国工业技术能力的企业就变成了政府账面上的一堆财务数字,而工业发展所具有的技术的、组织的内容就被一笔勾销。

但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从计划体制下走出来的中国企业仍然不够强大。在中国企业成长为能够与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同等规模之前,中国政府决不能放弃对工业发展的行政协调。

现今阶段,中央政府缺乏行业协调能力的一个直接表现就是对出售企业和工业资产没有规范化的审核机制和程序。在这方面美国人给中国人上了严肃的一课:IBM和优尼科都是私营企业,而且都不存在贱卖的问题,但美国政府仍然对它们与中国企业之间的收购交易进行审查,而且以“威胁”到美国利益为由阻止优尼科出售给出价更高的中海油。可见,所有经济问题一旦牵涉国家利益都是重要的政治问题,政府责无旁贷要积极解决。

现在,令人宽慰的是中国中央政府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并开始积极行动解决问题。

结论

2005年,外资收购装备工业骨干国企的这场风潮在地方政府 “招商引资”政绩工程的催化下愈演愈烈。地方政府不但不承认骨干国企的真实价值,反而连最起码的市场规律都要违背,将它们按照账面净资产廉价处理。这说明某些省市分地域打包国企、成批次按日程表推进改制的工作之所以能够顺利进行、之所以能够成绩“斐然”,的确是以国有资产流失为代价换来的。

发生这场风潮的重要原因,是在“以市场换技术”错觉的指引下,不但把“引进世界500强”当作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增长的灵丹妙药,而且转变为政府工作最直接的目的。

地方政府通过外资收购完成国企改制的任务并取得招商引资的政绩,而外资则获得控制中国市场的机会。这种政经交易客观上使得中外企业在市场上对决的外部矛盾,演变成中国企业与政府、产业安全与地方利益的内部冲突。双方违反市场规律的交易所以能恣意行事,既是因为推行了20余年的国企改革从来没有使政企真正分开过,也是因为中国经济发展长期依赖外资和外国技术已经具有相当的体制惯性。因此,外资收购中国骨干企业的风潮是错误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和体制弊端加上外资企图控制中国市场的产物。

当这场风潮最近成为社会话题时,一些中国的经济学家出来为此开脱,理由无非是“企业并购是市场行为”、“外商投资企业也是中国企业”、“外资进入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投资效率”、“外资带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等等陈词滥调。但如果稍微观察和分析一下实际发生的案例,就会发现它们处处违反市场规律,个个都是以攫取中国企业的品牌、技术诀窍和市场份额为动机,甚至几乎没有一桩交易是经过中国企业管理层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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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轴收购案

这场风潮揭示出来的根本问题仍然是:中国的工业发展和现代化是可以依靠外资来实现,还是必须依靠我们自己?如果把落后国家实现经济发展的标志定义为它们在追赶发达国家的过程中取得明显进步( 主要表现为缩小收入水平的差距),那么历史的事实是,自从英国工业革命以来的 200 多年中,在全世界的范围内,除了少数几个石油国家和城市国家,没有任何国家是依靠外资而实现发展的。

世界历史证明,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现代经济发展的动力只能内生于这个国家——因为经济发展需要有效的政府、敢于创业的企业家精神,需要能够培养出工业化人才的教育体系,需要勤劳而有技能的劳动大军,等等。外资不会给一个国家带来这些因素,所以外资从来没有发动过一个落后国家的工业化( Amsden,2001)。

如果引进技术的目的不是为了依赖,而是为了通过学习而掌握技术,那就必须以本土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因为只有本土企业才是本土技术能力和本土创新的主体。因此,如果以卖掉本国企业甚至是蒸蒸日上的企业来开放、来“ 引进技术”,中国就只能再次沦落成为一个任人宰割的国家。这就是我们必须反对让外资廉价收购中国骨干企业的基本理由。

[1] 杭齿、厦工、徐工案例来自本课题组访谈。其它案例事实参考《中国工业报》装备工业合资变局”连载专题。[2] 2005年获悉的数据:杭齿占有东南亚75%的船用齿轮箱市场,其中渔船齿轮箱市场占有率在95%以上;杭齿船舶运输传动装置正进军南亚市场争取孟加拉和印度客户等等。

[3]见《 中国工业报》,2005 年10月11日A2 版报道,记者杨明。

[4] “ 对等地位”指的是(1)外方会要求中方不再研发列入合资公司业务范围的产品和技术,自己也不许研发(2)外方对合资公司中方品牌的市场限制和对中方关联交易的限制自己必须遵守(3)双方无形资产作价时,应明确合资公司交给外方的技术转让费、产品提成费、专家咨询费标准必须和交给中国企业的一致。

原载《国际经济评论》第一作者: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2005 级博士生 郭丽岩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jj/2021-08-26/70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