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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风景区变“封景区”说起

作者:子午   来源:子夜呐喊  

  央视记者采访官员,被反问“多宣传好的不行吗?”的一段画面,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6月30日至7月2日,蚌埠要举办为期三天的龙湖音乐节。为了防止有观众不买票,从相距400米的蚌埠龙湖大桥上“偷看”,当地从6月23日开始,在龙湖大桥南侧的人行道上开始搭建全封闭的铁皮围挡。

  如果不是央视记者采访官员时采取了“隐蔽”拍摄,官员的这句“多宣传好的不行吗?”根本不会直接脱口而出。这说明,官员也知道这是一件“坏事”。

  6月26日,安装在大桥上的围挡又突然开始拆除。

  随着央视记者调查的进行,人们知道了更多细节。音乐节由蚌埠市文旅投集团主办,承办方是一家商业演艺公司,而搭建围挡的正是这家商业公司。搭建过程不仅侵占了人行道和盲道、破坏了路面,而且事先没有任何报批手续。

  在记者的追问下,主办方声称搭建围挡是出于“安全考虑”。

  真要是为“安全考虑”,为何不是当地的行政部门出面采取相关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而只是让承办的商业公司去违规安装铁皮全围挡呢?只能说“吃相太难看”!

  蚌埠龙湖大桥“封桥防窥”事件的出现似乎不是孤例的。从今年五一假期至今,全国陆续有多个景区被曝修建全围挡,防止景区旁边公里的游客,“偷窥”观赏景区风景。

  壶口瀑布、梅里雪山、金沙江大拐弯、云南九龙瀑布群等景区均采取了类似措施。

壶口瀑布围墙

梅里雪山围墙

九龙瀑布群围墙

  大部分景区给出了相似的理由——修建围墙也是为“安全考虑”;也有一部分景区宣称,修建围墙是为了“反哺村民”,这等于间接承认修建围墙就是担心影响景区收益。

  与“吃相难看”的蚌埠龙湖音乐节有所不同的是,在风景名胜区建围墙不让“未买票”游客“偷窥”的行为,既于法无据,更是资本企业对全民所有制的“僭越”以及对全民共同所有的资源的掠夺。

  从革命胜利到三大改造完成,旧社会的一切不合理的制度早就应该被摧毁了。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风景名胜是一种特殊的自然或历史人文资源,自然景观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理应全民共同所有;而历史人文场所则是老祖宗留给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

  现行《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七条规定:设立风景名胜区,应当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部分风景名胜区附带的人文及自然景观,需要人工保护及维护,必然就需要维护成本。利用风景名胜对进入景区的游客合理地收取相应费用、用于补偿维护成本并不为过,无论是计划经济年代还是市场经济年代都采取过类似的做法。

  但是,这个费用的收取,显然应该在合理利用的范畴,且应该以有利于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为目的。《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利用与管理一章,明确规定,管理机构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然而近些年来,各个风景名胜区竞相上涨的门票价格早已超出了补偿性收费的范畴,让风景名胜区沦为增加旅游收入、充盈地方财政,满足风景区运营企业(无论是国资还是私营)牟利需求的工具,而很多风景区过度商业化的开发甚至已经反过来对原来的风景名胜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而现在很多景区“修围墙、放蹭看”的做法,正是在地方财政不断吃紧的背景下“涸泽而渔”的做法。

  为了快速获取财政资金,某些地方甚至将景区或景区内的部分设施若干年限的经营权打包“出售”。这样处置全民所有的资源,问过“全民”的意见了吗?

  以上种种做法,等于从事实上改变了风景名胜区的全民所有制性质!

  而笔者真正担心的,还不仅仅是这些风景名胜区的搞法,就怕在财政困难的状况下,又要掀起新一轮的“圈地运动”了。

  例如前不久发生的南宁城投在路边划线,将3000个道旁停车位承包给了私营企业南宁华普正方泊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又如去年发生的四川阆中将175家食堂30年经营权以1.8亿的起价进行拍卖,这175家食堂涉及公办学校98所,涉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资公司共77个单位。

  这样的“变现”做法,固然能解一时之渴,但其所带来的后果,你们真的想清楚了吗?

  南宁慧泊停车因为天价收费,引起了全民的关注与抨击,最终不得不进行整改。

  如果全国都是慧泊这种情况,如果能变现的领域都被变现了,等到资本企业完成“圈地”、向全民挥动镰刀的时候,“应接不暇”的网民们还能抨击得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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