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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怎样做才能成为金融强国?

作者:吴铭   来源:穿云破雨  

 

我看了几位货币、金融领域重量级人物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的文章和采访,总的感觉,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忽略了金融的所有制问题,也就是金融的主权本质和政权本质问题,这是金融的核心、灵魂、关键、焦点问题,是决定金融是否有助于中国经济还是危害中国经济的根本性的、原则性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判断是否在维护党管金融、金融是否服务于社会主义、服务于公有制经济的分水岭,也是判断是走向“金融强国”还是“金融害国”的根本标准。

我们应该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什么叫“金融强国”?“金融强国”的内涵究竟该是什么?对中国究竟意味着什么?

二是美国是“金融强国”吧,那么,美国金融资本的畸形发展,给美国和美元霸权体系内的国家,又带来了什么。

三是能不能说,中国金融市场所占GDP越大,中国就越是“金融强国”?

四是能不能说,中国金融市场里有外资金融资本额度越大、从事金融业务范围越广、持股比例越高,中国就越是“金融强国”?

五是金融强国和经济强国、工业强国,是什么关系?究竟,金融强国有利于经济强国、工业强国,还是有害于经济强国、工业强国。

从美国金融霸权的历史实践来看,我们应该提出以上问题,并且深入地思考、分析以上问题,然后,明确“金融强国”的内涵,以免走弯路。

第一,什么叫“金融强国”。对中国提出建设“金融强国”的方向,是不是模仿美国?是不是把美国金融霸权作为了中国金融的发展方向了?我想应该是的。

美国金融资本畸形发达,给美国霸权带来了什么呢?我们不难看到,近十年来,美国在国际政治上是什么情况。美国金融实力那么强大,动员了全世界的科技力量,围剿华为,居然遭到了失败。美国的工业,全面萎缩,失业率极高,银行甚至出现倒闭风潮,国内政局严重不稳。前任总统特朗普极其羡慕中国的工业体系,也试图发展美国工业,让美国“重新伟大”,但遭到金融资本的干扰破坏。

在近年的俄乌战争、哈以冲突中,美国方面表现极其谨慎,只敢呐喊,不敢下场。尤其在哈以冲突中,也门胡塞武装反复对美以军舰实施袭击,美国装作不知道,不敢叫板。

对中国外交上,美国今年的表现极其谦卑,反复要来华访问。中国方面不给红地毯,也不在乎。

作为金融强国,美国为什么这么心虚?难道金融实力那么强大,不能给美国提供一点士气和信心吗?没有,一丝也没有。“手里有粮,心里不慌”,美国霸权的金融实力极强,但是,没有钢铁、没有工业、没有炮弹,它心里就要“发慌”,金融实力,并不能增加其底气!

换言之,金融实力极其强大的美国,快要被金融搞亡国了。金融资本畸形发展,分明是一条亡国之路。

美国式的“金融强国”,不是什么成功的经验,而是个超级大陷阱!美国霸权已经跳进去了,毁了工业,很难翻身,给我们做出了失败的榜样。我们不能步美国的后尘,不能再跳进美国式“金融强国”的陷阱里去了。

那么,我们还要追求美国式的“金融强国”吗?

第二,即使是美国式的“金融强国”,我看也是没有学明白。

所谓美国式“金融强国”,其运行,有四个组织及其相关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和SWIFT体系。只要是加入到这个体系的国家,便成了美元霸权的殖民地,很难脱身。这个体系在确保美元金融霸权方面,有以下几点:一是美元有无限发行权,而其他国家则没有货币发行权,或者发行权极其有限,就是这极其有限的货币发行权,也受到美国的坚决反对。二是美元垄断了这个体系内部贸易的结算、支付、计价权,形成了美元的特权。三是其他国家货币在这个体系内的国际贸易中,则没有结算、支付、计价权利。四是即使是各国货币在本国内部的流通,也要完全地、大部分地、至少相当部分地要掌握在美元霸权控制的买办资本手中!五是各国货币发行,不得服务于本国政府、企业!本国政府不得干涉货币发行,央行是独立于政权的。六是各国货币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领域、发行方式、发行时机,都要受到美元霸权的控制和主导。

美元金融霸权的国际运作,可以区分为两大步:

第一步,凭借美元在SWIFT体系的结算、支付、计价特权地位,及各国放弃货币发行、流通控制权、结算、支付等主权,利用对这些国家投资(即开放市场、开放金融、引进外资)的手段,对这些国家的经济进行控制,入股甚至控股其国有银行、并购其重要企业、开采其资源、雇佣其劳动、采购其商品和服务、使用其基础设施、控制其大宗商品定价,把美元纸钞或者一串数字输入到体系内的国家。

第二步,又扶植、勾结这些国家的官僚买办资本势力,用五花八门的美元金融产品(基金、信托、理财、证券、股票、国债、期货、保险、再保险、虚拟货币),再把这些流通到体系内国家的美元外汇,回收到美国金融霸权手中,储存在美国金融机构的账户上。这样,体系内国家付出了土地、矿产、山林、河湖等资源和企业、劳动、基础设施,还有市场主权、金融主权、货币主权、经济主权方面的代价,却换回了一大把美国金融产品。甚至,就是这些金融产品,也还是储存在美国金融机构的账户上,随时可能被美国以某种合法、非法的手段没改。即使不没收,这些金融产品也失去了货币资格,不能用来采购商品、投资办企业、开发资源、并购企业。

简单地说,经过美元霸权体系的运作,体系内的国家得到表面上能够“保值增值”的各类金融产品,却失去了土地、资源、企业、劳动和主权!而美国金融霸权出售了各类金融产品,却得到了土地、资源、企业、劳动成果和其他国家的主权!

美元霸权体系内的国家,其国内如何落实美国金融霸权?其实,其运作方式,和上面一样,也是分两步:

第一步,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和SWIFT有关条约,这些国家都必须采取央行制度、政企分开、政金分开,主观效果和客观后果是把货币发行权和流通控制权从政权手中分割出来,让政权丧失货币发行和流通控制权,让这些国家的货币发行和流通与实体工农业及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相分割,鼓动这些国家的政权放弃运用货币发行手段分配各行业劳动力和其他资源、平衡各行业各阶层收入分配、形成各产业有机结构、动员人力物力的能力,自然而然地把这些国家的货币发行权,掌握在美元霸权手中。然而,这些国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又需要大量货币支持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运作,怎么办,就只能是出售土地、资源、企业、劳动、基础设施甚至是银行资产等,以获取美元霸权批准相应的货币量,或者向被美国金融霸权开办的企业征收税收,这就形成了政权对买办企业的依赖,这种依赖导致政权领导下的各种政府不得不向外资企业和买办企业提供各种政策优惠特权。

这样,通过出售土地、资源、劳动、服务、企业、主权,各级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居民会得到一定量的货币,甚至还有一定的积累(存款)。这时,美国霸权又鼓动这些国家发展金融业,开展理财、基金、信托、债券、股票、期货、保险、再保险、虚拟货币、房地产等金融业务,并控制这些所谓金融产品的开发权,成为这些金融产品的“供给侧”,向政府、企业、居民出售这些金融产品,把因出售土地、资源、劳动、服务、企业、主权所得到甚至积累在政府、企业、居民手中的货币,再回收到买办金融资本手中。

这样,各地政府、企业、居民付出了土地、资源、劳动、企业、主权而得到的货币,又换成了金融产品,回到买办金融资本手中,也就是回到了美元金融霸权手中。而且,也当然要由买办金融资本和美国金融霸权管控,随时可能归零,也形成了相关政府机构、企业和居民对金融霸权的支持。不得不支持,否则,自己的“财富”在人家手里,随时可能归零。

再简单地说,就是金融霸权用虚无缥缈的金融产品,换实实在在的实体、主权、工业、资源、土地、劳动!形成美国霸权对其他国家的寄生关系。

这是个骗局!美国霸权也是“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以上,是美国“金融强国”的本质和运行机理。大家明白了吗?这个极其重要,是我们考查相关金融问题、辨别是非、站稳立场的原则性问题,不可以回避、淡化、忽略。

欢迎各位金融家、经济学家批评,诚愿以任何方式交流、商榷。

大家都不痴呆,不要在这个问题上绕弯子,灌迷魂汤!

各位,在这个问题上打马虎眼,我认为你立场有问题!

立场问题所产生的矛盾,是敌我矛盾,不是人民内部矛盾,不是批评、商榷可以解决的!

因为是个骗局,所以,美国虽然是这个骗局的设置者和受益者,但也深受其害。

美国霸权把自己搞成了离不开寄宿体的寄生虫!没有独立自主生存的能力!生活不能自理。

我们中国搞“金融强国”,不能把自己搞成寄生虫。

所以,美国金融霸权导致美国迅速衰败的教训,我们一定要搞清楚,要吸取这个教训!

第三,是不是说,中国国内的外资金融资本额度越大、从事的业务范围越广、持中国金融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股份越高,中国就越是“金融强国”?比如,我们把我国国有银行的股份、国有企业的企业,99%都卖给摩根士丹利,我们就是“金融强国”了?外资金融所贡献的GDP占中国GDP的80%以上,中国就是“金融强国”了?中国的所有期货、债券、理财、基金、信托、保险、再保险等金融业务,都让外资来承办,中国就是“金融强国”了?

诸位觉得是这样吗?

第四,金融强国,与经济强国、工业强国,是什么关系?是不是说,金融强国,就必然会导致经济强国、工业强国?应该不是吧?美国给我们做出了榜样。

金融强国,必然是工业弱国、经济弱国。至少不该忽略这种可能!

所以,关于“金融强国”的标准,万万不可模仿美国金融霸权,而是要反其道而行之。笔者认为其标准如下:

第一,货币、金融的主权属性是第一位的。即本国金融市场,不得有外资金融资本!至少要严格限制外资金融资本。也当然不能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金融领域从事投资、并购、证券、期货、股票、国债、理财、信托、基金、保险、再保险、虚拟货币等业务!也不能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从事存贷、结算、支付、记账、会计等业务!

只允许其从事与其本国贸易相关的结算、支付、记账、会计业务。

第二,货币、金融的政权属性必须确保。中国人民币的发行和流通控制权,必须绝大部分掌握在中国政权手中,主要由主权银行和主权金融机构承办货币发行和流通控制业务。注意,主权银行和主权金融机构仅仅是承办这些业务,是奉命办事的机构和参谋机构,并不是发行货币的权力、决策机构!

有人说,政权把货币发行权委托给央行,这种说法是极其荒谬的。“入洞房的事”,可以委托他人吗?

要注意,有些国有主权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买办化问题,有些国有银行已经股份化了,而且,相当的股分还低价出售给了外资!必须尽早把这些股份追回来。在未追回这些股份之前,要提高警惕、严格防范这些主权金融机构勾结外资金融资本,在国内制造金融问题和金融灾难。

第三,尽力争取人民币在对外贸易中的结算、支付权,并由中国主权银行和金融机构承办此业务,禁止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染指此类业务。在未争取到此权利之前,要严格执行“国际收支平衡”原则,不可储备过多外汇。

对于离岸人民币,要严格审查其获得方式是否合法,离岸方式是否合法,否则,认定其为伪币,不承认其结算、支付资格。

今后,既要严格限制人民币离岸,也要严格限制离岸人民币回国。

第四,务必确保国内贸易必须使用人民币结算、支付、计价、记账,并且,由政权控制下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承办此业务。其他性质的金融机构承办此业务时,国有金融监管机构要严格检查监管,必要时废除其执业资格。

第五,国债、股票、期货、证券、理财、信托、基金、保险、再保险等金融产品,只能由政权开发,严格限制其他企业、金融机构和私有金融资本、外资金融资本开发。

金融产品的本质在于控制货币流通,防止金融资本坐大,形成对政权的冲击。

第六,禁止政府机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居民到国际金融市场上融资!因为到所谓国际金融市场上融资,毫无疑问就是支撑了国际垄断金融资本的信用,使之把信用建立在中国经济之上!这是助纣为虐的行为。

只要中国收复了货币发行和流通控制主权,中国并不缺乏资金,也完全没有必要到国际金融市场上融资。

第七,国有银行与国有金融机构,不得“引进国际战略投资”,已经引进的,必须清退,或者没收。

第八,即使是运用金融手段筹集资金,也只是权宜之计,作为货币发行和流通控制的辅助手段,决非长久之法。

第九,关于金融、货币与经济的关系,建议进行如下处置:第一步,强货币而弱金融。即重点依靠货币发行的方式,满足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减少对金融手段的依赖。第二步,强经济而弱货币。金融资本被限制之手,要强工农业生产和科研、教育、卫生、医疗等实体,除国有尖端工业、尖端科研、教育、医疗、基础农业之外,其他轻工业、商业、建设等有盈利能力的产业、企业、行业,争取自给自足,以弱化货币发行在推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第三步,当金融手段、货币手段的重要性减弱、实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宜强公有制、国有制、劳动人民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而弱化外资、民营私有经济。这三步,应该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关系。

第十,联合相关国家,构建平等协商、互相尊重、互通有无的贸易结算体系,挣脱美元体系的枷锁。这个条件,基本成熟。

第十一,不宜再强调人民币国际化。首先,其内涵不明确。其次美元的国际化骗局,已经招致全世界的反感,不能再给中国树敌人。第三,人民币国际化实际上对中国也没有什么好处。

第十二,金融监管工作中,会计审计工作,必须交给政权建立的会计审计机构,不能交给普华永道等外国会计审计机构,也不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给私有会计机构。

第十三,在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货币发行权的同时,也赋予其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惩处金融违法犯罪的权力。

第十四,有人提出,各级政府可以变卖资产,以偿还所欠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债务。我感觉不可思议。各级政府有什么资产?什么也没有。它能变卖什么?即使是变卖,不也是卖给国有银行和国有金融机构吗?国有银行和国有金融机构,要政府的资产有什么用?

建议中央政权视情况,把各地政府的债务核销,也就是免除。

以上意见,请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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