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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刘纪鹏教授商榷:果真“没有资本就没有劳动”吗?

作者:洪钧   来源:186网址导航  

虽然我说话很激烈,但我是有敌友观念、是非观念的。我很尊重刘纪鹏老师。此文就“资本”这个事物,与刘纪鹏老师商榷,也是请教。

什么是资本?我想我不从马克思主义的定义来理解。我赞成马克思主义把资本当作一种生产关系,我甚至把资本当作一种国际关系。但我感觉仅仅把资本当作生产关系、国际关系,太抽象,不易分清敌友、辨别是非,在理论研究和经济实践中不易把握。

我感觉,还是把资本具体化为好。

我以前写文章,也用到资本这个概念,我所使用的资本的概念,有两个内涵:其一,是对货币发行权的实际控制;其二,是运用所掌握的货币发行权发行的货币的使用范围,包括行业、地域范围,及使用自己所“发行货币”的规模。

资本的大小,与这两个要素成正比。即,控制的货币发行权越大、发行的货币越多,并且掌握的货币流通控制权越大,则资本越大。

二是货币的使用范围越大,比如允许某种货币进入的领域越广泛、行业越多、地域越广泛,则资本的势力越强大。

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货币权力(强大程度)=所发行的货币量×货币使用范围

显然,货币量和货币使用范围这两个要素,只要其中一个为零,则资本的量(强大程度)就为零。有钱花不出去,也不构成“资本”;有足够的人力、资源,但却没有钱将其动员起来,也无法形成资本。

我认为,货币发行权,是政权的关键组成部分,也是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私人是不允许有货币发行权的,私有、私有企业欲得到货币,就必须付出劳动,或者出售商品,然后使用这些货币用于购买生活用品或者生产资料。以这种方式开支的货币,不属于发行货币。但是,如果允许私人或者私有金融机构从事投资、存贷、支付、结算等银行业务,则私人或私有金融企业,就掌握了一定的货币发行权,因为它可以凭借所从事的投资业务,决定货币发行的对象、领域,又可以凭借其从事的存贷、支付、结算等业务,可以掌握相当的货币流通控制权,从而控制了相当数量的货币。

这就形成了私有资本的第一个条件:货币发行权。

第二个条件,即货币的使用范围,这个需要政权的批准。如果政权允许私人或者私有金融企业从事医疗,“允许社会资本流入医疗领域”,则这个资本,就成了“医疗资本”;如果让其从事房地产业,则这个资本就成了房地产资本;如果让其从事农业、工业、商业、教育,则这个资本就成了工业资本、农业资本、商业、教育资本。这种资本采取的行为,是对原本只能由政权使用所发行货币从事组织生产劳动的领域的侵占,当然,也是政权把自己领域的权利和义务向私有资本的出让。

我很注重货币的循环,即货币从发行到回收的过程。货币的流通,与商品、劳动、服务、资源、企业股权(或者通称为人力、物力、资源;物力是间接的人力)的流通是如影随形的;但是,货币的流通方向和商品、服务、资源、企业股权等的流通方向,是相反的!其中,货币的流通是“主”、是决定因素,商品、服务、资源、企业股权的流通是“仆”、是被决定因素;货币的流通,决定了商品等的流通,决定商品的种类、数量、流通方向。

政权通过发行货币,自主决定货币的发行数量、发行领域、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决定了商品等种类、数量和流通方向。如果政权掌握有强大的国有经济,则政权可以依靠自己掌握的工农商业体系,向社会出售国有经济生产的商品的方式,回收自己发行的货币。

这就完成了货币的循环。

完成货币循环,是货币在政权组织生产劳动的过程中的外在表现。我认为,货币发行量,与货币的回收量,并没有直接关系,货币的回收量并不决定货币发行量。这是我与“主流货币理论”最大的区别之一。也请注意,货币的信用、发行,必须有强大的“公有制经济”或“国有经济”为基础,否则货币信用(即物价)必然动荡。

政权控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有盈利(表现形式是积累更多的货币,以便扩大再生产)的必要吗?没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务,采取“收支两条线”原则,其所需生产生活经费由政权拨款,其销售额直接存入银行、归“国库”,与其收入无关。因为其开支和收入无关!所以,“全民所有制企业”当然不存在只有盈利才能扩大再生产的问题,当然也不需要追求利润、“唯利是图”;也不需要有税收(如果允许全民所有制企业有一定利润,地方政权也可以向企业征收一定的税。但是,显然,有些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不可能盈利的,比如军工企业、尖端科研、教育医疗、基础设施)。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企业为结算单位,财务独立,可以有一定的利润(有利润,就须有税收),用于扩大再生产,也可以从国有银行贷款(量有限),扩大再生产。

在这个循环的过程中,由于政权掌握了强大的国有(公有)工业、国有(公有)农业生产体系和商业体系,政权有足够的能力决定大宗商品的定价,可以凭借对大宗商品价格的调整,调节不同行业的利益分配;又因为自己掌握着强大的国有工业体系,可以通过政权分配不同行业的劳动力,形成各个行业结构的合理,形成各行业的有机配合互补,不至于产生浪费,让社会生产成比例、高速度发展,并且,政权也有足够的能力形成工业、农业、科研、军事、教育、卫生、基础设施、思想文化等领域的建设重点。

(有个说法,叫资本积累,对于私有生产,是需要“资本积累”的。但对于政权来说,我认为并不存在“资本积累”的问题,尤其不需要“积累货币”,只存在各种劳动产品、劳动成果的积累!)

显然,政权是通过国有经济和货币发行的手段,高效、结构合理、比例科学地组织了社会化大生产,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军事、基础设施、思想文化等民生保障体系,可以防止私有化生产的盲目性和浪费,提高了社会发展的质量和速度。

政权运用发行货币的方式,组织社会化大生产,利国利民,当然和人民的利益不能对立。

但,我不赞成把政权掌握货币发行权,视为“资本”,我也不赞成政权使用自己发行的货币,并在全部领域、行业、地域使用自己发行的货币,组织生产建设,视为“资本组织生产劳动”,这本质是政权依托“国有经济”或“公有制经济”,运用货币手段组织各行业的生产建设。

也请注意,货币,是政权发行的,是政权的主观上组织引导对社会经济建设客观实际的作用,货币发行数量、发行领域、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和货币回收,是组织生产建设的重要手段;货币发行,是组织生产建设、形成经济重点、支撑国家动员能力的一个工具!货币发行,对于工农业生产和军事、医疗、教育、思想文化等民生建设,有强大推动和塑造作用!货币发行,视社会主义工农业发展需要、民生保障和社会劳动力的质量和数量而定!并不受什么黄金、白银之类的“锚”的限制。

打个比方,我把货币发行和回收,看作牛的缰绳,那么工农业生产和各种保障,就是一头“牛”!货币手段,就是人控制“牛”的“缰绳”,即工具。货币这个“缰绳”对“牛”的行动,起着决定性作用,控制了“缰绳”就控制了“牛”。当然,“牛”自身也有其主动性,也可以对“缰绳”有一定的反作用。(这个观点受社科院李慎明前辈启发,在此谨表示衷心感谢。)

资本是什么东西呢?表面上,资本也表现为:一是某种力量(通常不是国家中央政权)掌握了一定的货币发行权,可以决定相应的货币发行数量、发行领域、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并运用自己的银行、金融机构或商业体系回收货币,或者截流回收其他力量(比如国家中央政权)发行的货币,以增加自己发行货币的权利。二是这个力量发行的货币的使用领域、行业、地域。同样地,这两个要素,缺一不可;其中一个因素为零,则资本的力量就为零。也可以用上面的公式表现:

私有资本量(强大程度)=所掌握的货币发行量×货币使用范围

如果政权允许私有资本进入房地产、医疗、教育、军工等领域,则就形成了房地产私有资本、医疗私有资本、教育私有资本、军工私有资本等。如果政权拒绝私有资本进入这些领域,则就无法形成这些领域的私有资本。

私有资本,同样具备分配行业领域劳动力、分配各行业利益、形成经济发展重点、动员人力物力的能力!但,私有资本的这些能力,必然与政权的相应能力,构成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

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劳动者的活劳动,才创造价值;货币作为一种工具,以及土地、工厂、机器等生产资料和劳动工具,均不创造价值。我极赞成这个观点。

不难理解,中央政权也好,私有资本也好,运用其掌握的货币发行权,所能动员的,最根本的是“人力”,而物力仅仅是人力劳动的结果,是间接的“人力”!而整个社会上、一定时期,劳动力是有限的,一定量的劳动力被私有资本动员、占用了,就很难再被政权动员、使用!

所以,私有资本的存在,极可能对政权的动员能力构成侵蚀。如果私有资本坐大,则完全可能在相应程度上剥夺政权动员人力物力的权利和能力。这就必然导致政权和私有资本对货币及货币使用范围的争夺!显然,在这个争夺中,政权代表了全体人民的利益,而私有资本则仅仅代表自己的私有利益,不可能首要地关心人民的利益和社会效益。

如果我们认识到货币是政权根据国家工农业和民生行业的需要而“发行”的,又是由国有工农商业体系负责回收(也就是履行对这些货币的信用责任)的,而不是“锚”在黄金、白银上(不受黄金白银储备量的限制),那么,我们应该能够认识到,私有资本夺取货币发行权的办法,大致有:

一是直接窃取货币发行权。比如央行制度、依据外汇储备发钞;

二是建立私有资本势力掌握的工农业生产和商业体系,截流政权发行的货币;

三是扩大私有资本所发行的货币的使用领域、行业和地域范围,从政权手里侵夺货币使用范围;

四是私有资本开办银行机构和金融机构,从事投资、存贷、结算、支付等银行业务,并开发理财、信托、期货、基金、证券、保险、再保险、虚拟货币、P2P等金融产品,从事金融业务,从而篡夺更多货币发行权;

五是拒绝政权发行的“信用货币”的结算、支付资格,而启用私有资本自己的货币,比如黄金、白银等,或者是使用某种外币进行结算、支付,从而打击、限制甚至消除政权的货币发行权;

六是瓦解政权控制的“国有制”或“公有制”工农业生产体系和商业体系,以便于削弱政权回收货币的能力。

七是必然把医疗、卫生、教育、住房、养老等民生保障行业,也变成唯利是图的行业,以便于积累更大的私有资本。这必然导致劳动人民的贫困,必然剥夺相当部分劳动人民的教育、医疗、卫生、尊严、安全等最基本权利。

当然,因为私有资本为了积累,除了不顾民生之外,必然不会重视民族尊严、主权独立、军事强大,甚至,为了资本积累,可以勾结外部势力,并出卖这些尊严、主权。

我感觉,中央政权和其他势力,在掌握相应的货币发行权和货币使用范围之后,其运用货币的目的、效果、内涵,有着本质的不同,甚至很可能是对立的,所以,决不能将两者混淆。我其实是不赞成“国有资本”这种说法的,因为这种说法,歪曲了政权掌握货币发行权的意义,把原本天经地义应由政权掌握、服务于人民的货币发行权,视为可以与私有资本分享的一种权利。显然,是忽略了货币发行的政权本质属性。

政权之外的势力,获取了一定的货币发行权,并能够不断扩大自己的货币的使用范围,就构成了私有资本(财阀)。那么,不难看出,私有资本,对社会生产、政权的动员能力、社会公平分配、民生保障,很可能是极其不利的,也很可能导致了生产的盲目性、无序性和结构失调。所以,资本与人民,极可能是对立的!与政权动员人力物力的能力、国家民族的富强,也极可能是对立的!

所以,不能说“不要把资本与人民对立起来”,并非“没有资本就没有劳动”!

扭转当前经济不利的局面,是收复货币主权,是“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发展民族私有经济,收紧买办经济,而不是一概而论地“尊重资本、振兴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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