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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兆永:评白岩松、陈季冰的贫富观和民意观

作者:奚兆永   来源:红色文化网  

评白岩松、陈季冰的贫富观和民意观

奚兆永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早在80年代和90年代就已引起邓小平的警觉,但是却并没有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后来,由于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私有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以致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全国人民所强烈关心和热烈议论的一个话题。

上月底(7月28日),中央电视台的“新闻1+1”做了一个“袁隆平买车:关公战秦琼”的节目,白岩松在节目里谈到了“贫富”问题,同时也对“民意”发表了看法。其后(7月29日和30日)陈季冰又先后在《中国青年报》和“雅虎”发表两篇文章讨论了这两个问题。我认为,对于这两个问题有进一步深入讨论的必要。

一、白岩松、陈季冰的贫富观和马克思主义的贫富观

白岩松说,“改革30年的目的是什么呀?改革30年的目的是为了让所有的人依然贫困吗?显然不是,是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更多的人富起来,去告别一个所谓“均贫富”,所有的人都均贫的一个历史阶段,我想这恰恰是改革30年的最大的一个成就,因此,我们的很多富裕观、富豪观可能也要发生一些变化,我觉得这是一个前提。”

陈季冰说,“诗圣杜甫的一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对后世中国人的思维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如此强烈的对照很难不对人起到某种暗示作用。但我却坚持认为,这两句天差地别的话放在一起,仅仅是对社会现状的一种深刻描述,它们之间并不必然存在什么因果关系,更不存在反向因果关系。……一个真正公正合理的社会不仅不应该消灭‘朱门’,反而应当鼓励和帮助那些原来有可能‘冻死’在路上的穷人发挥自身聪明才智,并通过辛勤努力堂堂正正地在自家的‘朱门’里享受‘酒肉’。”

白、陈二人尽管说法不同,但是思想却十分一致:一个主张“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更多的人富起来”;一个主张“不仅不应该消灭‘朱门’,反而应当鼓励和帮助那些原来有可能‘冻死’在路上的穷人发挥自身聪明才智,并通过辛勤努力堂堂正正地在自家的‘朱门’里享受‘酒肉’。”

我们要问:一部分人为什么会先富起来?一些人为什么会成为“朱门”而使“酒肉”发“臭”,而另一些人又为什么会“冻死”在“路”上?

如果白、陈二人稍稍接触过一点马克思主义,这个问题是不难得出结论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的一开头就说,“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2页)马克思在在《资本论》里还说,“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 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不论这些所有者是雅典的贵族,伊特剌斯坎的僧侣,罗马的市民,诺曼的男爵,美国的奴隶主,瓦拉几亚的领主,现代的地主,还是资本家。”(《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63页)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剥削阶级的富正是以劳动者阶级的穷为代价的,这些阶级的先富不仅不会“带动”劳动者阶级的富,相反,这正好是他们之所以穷的原因。陈季冰认为,杜甫的“朱门酒肉臭”和“路有冻死骨” 之间“并不必然存在什么因果关系,更不存在反向因果关系”,而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问题,它们之间恰恰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试问,如果没有劳动者的辛勤劳动,“朱门”的“酒肉”又从何而来?没有“朱门”的残酷剥削,穷人又何至于“冻死”在“路”上?这个道理,甚至连普通老百姓都很容易懂得,民间就有“不穷千家,不富一家”的说法,为什么我们的“精英”们就不懂这个简单的道理呢?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主张生产资料公有,消灭阶级,消灭剥削,这和历史上农民运动提出的“均贫富,等贵贱”显然不是一回事。相反,对于各种平均主义的思想,马克思主义者一直是持批评态度的。早在《共产党宣言》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批评了“普遍的禁欲主义和粗陋的平均主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3页)恩格斯在批判杜林时还指出,“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8页)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也多次批判平均主义。毛泽东早在1929年写的《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里就有一条是“关于绝对平均主义”的,他指出,“绝对平均主义不但在资本主义没有消灭的时期,只是小资产阶级的一种幻想;就是在社会主义时期,物质的分配也要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和工作的需要,绝无所谓绝对的平均。”(《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1页)

白岩松把新中国在改革开放前30年说成是“均贫”,说成是“乌托邦”,而陈季冰则提出让“有可能‘冻死’在路上的穷人发挥自身聪明才智,并通过辛勤努力堂堂正正地在自家的‘朱门’里享受‘酒肉’”,这些说法都是毫无根据的。新中国成立后,农民通过土改摆脱了地主的剥削,后来又进行了合作化,工人则通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摆脱了资本家的剥削,生活都有了明显的提高,怎么能够说成是“均贫”呢?当然,由于底子薄,尽管生产力发展很快,经济增长速度超过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但是人民的生活水平还比较低,但也绝不能说是“均贫”。以工业来说,那时实行“八级工资制”,对于劳动模范和作出贡献的先进工人可以免费疗养,这难道不是“按劳分配”原则的体现?怎么能够说成是“乌托邦”呢?

至于陈季冰所设想的那个“不消灭‘朱门’”的“真正公正合理的社会”,那才是地地道道的“乌托邦”。应该看到,穷人之所以穷,以致穷到“冻死”在“路”上,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他没有生产资料,生产资料掌握在“朱门”的手里。试问:要一个没有生产资料即将“冻死”在“路”上的人“发挥自身聪明才智,并通过辛勤努力堂堂正正地在自家的‘朱门’里享受‘酒肉’”,这现实吗?这不是“乌托邦”是什么?如果真的做到了这一点,又不知有多少新的“冻死骨”会出现在“路”上!杜甫的诗具有很强的人民性,他的许多诗句之所以脍炙人口,流传至今,也正是由于它们深刻地反映了现实的生活,说出了人民的心声。陈季冰把杜甫的两句诗说成是没有因果关系的,并且设想一个“真正公正和合理的社会”(其实是“乌托邦”的社会)来解决杜甫诗句所深刻揭露的社会矛盾,只能是自欺欺人。在今天,要解决由于阶级剥削形成的贫富问题,除了实行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消灭阶级,消灭剥削,实现共同富裕以外别无它途。如果发展私人资本主义,只会使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进一步加剧,事实一再证明了这一点,这是任何人都否认不了的。

二、关于“共同富裕”和“一部分人先富”问题

人们都知道,邓小平有一句“名言”,叫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5页)这话当然是对的,但并不是他的新观点,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斯大林就在联共(布)十七大阐述过这一观点。他说,“社会主义不是要大家贫困,而是要消灭贫困,为社会全体成员建立富裕的和文明的生活。”(《斯大林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16页)他还区分了“发财吧”和“使全体集体农庄庄员成为生活富裕的人”这两个口号的不同:“第一、能够发财的只是个别人或个别集团,而和生活富裕的口号有关的不是个别人或个别集团,而是全体集体农庄庄员。第二、个别人或个别集团发财是为了支配其余的人和剥削他们,而使全体集体农庄庄员在集体农庄生产资料公有化的条件下过富裕生活的口号排除了一些人剥削另一些人的任何可能性。……”(同上,第317页)斯大林的这些论述对于我们来说无疑是大有裨益的。毛泽东也号召人们“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改变中国“一穷二白”的面貌,从未说过要“所有的人都均贫”。

在这方面,邓小平也非常强调“共同富裕”。他说,“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4页)他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里还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同上,第373页)不知是什么原因,白岩松和陈季冰在他们的评论里对于“共同富裕”这样一个反映社会主义本质的问题竟然只字未提。

也许白、陈会说,邓小平不是也说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吗?但是,我们看到,每当邓小平提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时差不多都要同时提到它与实现“共同富裕”的关系。他说,“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他还说,“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一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发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发展起来 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374页)

应该说,邓小平所说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现在一般人包括白岩松说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有着完全不同的内涵。我们知道,邓小平是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提出这个问题的。1978年12月13日,他在中央工作会议的闭幕会上说,“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发展起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2页)后来他又说,“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勤劳致富是正当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新办法比老办法好。”(《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页)在这些论述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邓小平所说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和“辛勤努力”、“贡献大”、“勤劳”联系在一起的,也可以说是和贯彻按劳分配联系在一起的,是对作出贡献的劳动者的一种鼓励。应该说,对一些作出了特殊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给以高额奖金的奖励,使他们生活的得更好,也是完全符合这一精神的。袁隆平在杂交水稻的育种方面作出了具有世界意义的伟大贡献,国家给了他重奖,世界也给了他重奖,使他成了一个有能力购买高级轿车的富人(虽然他只是看了一下,并没有买)。网民对此表现出了高度的理解,说明他们并不反对“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这一切,本来都很正常。但是,白岩松在评论此事时却指责网民是“关公战秦琼”,是不合逻辑的。在他看来,袁隆平只是一个科学家,一个院士,而不是一个富人。其实,科学家也好,院士也好,这与富人并不矛盾。实际上,科学家和院士中,既有富有的,也有不那么富有的,袁隆平属于富有的,为什么就不能够说他是富人呢?这是毫无道理的。

问题在于,在白岩松看来,富人是专指私企老板和国企老总那样一些人。但是,如前所说,邓小平所说的“让一些人先富起来”并不是指这些人。应该说,这些人之所以成为富豪,并不是因为他们“辛勤努力”、“贡献大”或者是“勤劳”,而是因为他们手中有权力,可以内外勾结,可以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侵吞国家的财产,或是用极其残酷的手段剥削广大工人的结果。有人说这是“为富不仁“,其实这正表现了资本的本性。19世纪英国著名工会活动家托·约·登宁说得好:“资本逃避动乱和纷争,它的本性是胆怯的。这是真的,但还不是全部真理。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转引自《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29页之注250)事实难道不正是这样么?在当今世界上有人走私贩毒,有人走私贩卖军火,甚至还有人不惜制造战争,难道不正是因为有超过100%乃至超过300%的利润在那里吸引他们吗?白岩松说,“我相信改革30年之后,随着法律建设的越来越成熟,富裕起来的大多数人里头他们都是合法的,是正当的.。”而事实上,我国各种贪腐行为屡禁不止,侵吞国家财产的案件时有所闻,甚至在这次抗震救灾中还有人侵吞救灾资金和物资,至于资本家对工人残酷剥削更达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白岩松怎么可以熟视无睹、充耳不闻,还站出来说这些富人如何“合法”和“正当”?又怎么可以把对这些丑恶现象表示义愤的人说成是“仇富”呢?

分析起来,白岩松的说法和他所在的中央电视台也有些联系。中央电视台是国家电视台,其特有的垄断地位给它带来了巨大的广告收入,像许多国有垄断企业一样,这些收入本应是国家的,但是实际上却被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极其愉快地“分享”着。人们都知道,央视工作人员特别是那些“名嘴”的薪酬是很高的。这样的高收入使他们也列入了富人的行列,并使其中一些人如白岩松者和富人有了“共同语言”。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曾说,“无论直接或间接地把个别工厂或个别行业的工人对他们各自的生产部门所有权合法化,还是他们削弱或阻挠执行全国政权命令的权利合法化,都是对苏维埃政权基本原则的极大歪曲,都是对社会主义的彻底背弃……。”(《列宁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二版,第448页)白岩松和央视工作人员的高收入是否“合法”、“合理”、“正当”都是一个问题,把那些靠巧取豪夺而暴富的亿万富翁们的财富说成是“合法”、“合理”和“正当”的,就更成问题了。

三、网民的意见不是“民意”?

白岩松说,“我们太习惯现在把网络的意见当成民意,不是,它只是人民当中的一部分年龄段的意见,而不是全体,因为网络在中国毕竟只发展了十多年的时间,可能更多的体现在15岁到30岁之间的人更多数,也有其他年龄,但这个年龄段的人更愿意在网上发表意见。因此当说网络民意的时候,我们恐怕应该解读成是更多的15岁到30岁之间的人来表达的意见,比如说我们的父母他们从来不会在网络上去表达他们的意见,但是他们不是民意吗?”

应该说,白岩松此论并不新鲜。据我所知,曾被经济学界称为“京城四少”之一的樊纲,早在2006年4月就发表过一篇网络和网民作用的文章,声言:“网民不能以民意代表自居”,“政府不能仅以网上的舆论来左右自己的政策”。白岩松所说,其实不过是鹦鹉学舌,拾人牙慧。但是,由于他利用了中央电视台这样一个黄金宝地,影响很大,不能不予以重视。

互联网的出现和普及,给民众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获取信息和表达自己意志与愿望的平台。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2次报告,中国的网民已经达到2.53亿,此数字已经大幅度超过美国。虽然就其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说,还占世界平均水平以下,只能说是一个网络打过,还不能说是一个网络强国。但是,应该看到,网络在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政治生活中,网络正发挥它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年6月21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人民日报》,并且在《人民网》的“强国论坛”向网民发表了谈话。他说他虽然忙,但是也经常上网。他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枢纽。”就是说,作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他也要从互联网获取信息,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意见和要求。确实,互联网以其快速、直接、广泛和互动的优点,是任何其它方式所不能相比的。它对党和政府的决策当然也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这些本来都是大好事,但是,对于那些自由主义的“精英”们来说,互联网的发展,网民作用的加强,是他们所不愿意看到的。因为,在过去,他们是专家,是智囊,他们的意见可以比较方便地反映给决策机构;而现在,他们的重要性明显地减弱了。决策者不仅能够听到他们的意见,而且可以听到与他们不同的声音,他们的意见已经不再是决策的唯一依据了。而这种情况又是他们所无能为力的,这样他们就有一种失落感,于是就发出了绝望的哀鸣。除此之外,恐怕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网民可以直接在网络发表意见,可以在网上批评一些精英的错误观点和丑恶行为,使一些精英威信扫地。他们当然非常恼火,但也无计可施,这也是一些精英对网络和网民非常反感的一个重要原因。

樊纲说,网民不是民意代表,我们要问:难道只有“民意代表”的意见才是民意?按照这一说法,只有人大代表的意见才是民意。如果此说正确,那还要政协做什么?因为政协之设乃是人大的补充,可以听到更多的民意。但是,无论是人大还是政协的成员都很有限,要听取更多的民意,还要进一步扩展渠道,而如果把有2.53亿网民的网络都不看成是获取民意的重要渠道,那还有什么可以叫“民意渠道”呢?

至于白岩松把网民的意见说成“只是人民当中的一部分年龄段的意见,而不是全体”,也是非常片面的。诚然,在2.53亿网民中30岁以下的青年人占有比较大的比例,但是把网民的意见说成“只是人民当中的一部分年龄段的意见”那就以偏盖全了。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统计,30岁以下的网民占网民总数的68.6%,确实占了一个比较大的比例,但是,30岁以上的中年人和老年人也有31.4%的比例,其绝对数有7900万之众,对于如此巨大的人群怎么可以忽略不计呢?在白岩松看来,他的父母是不上网的,这当然可以认为是事实,但是,从这样一个前提里怎么可以得出所有的老年人都不上网的结论呢?事实上,一些老年人对国家大事很关心,时间也比较充裕,上网的还很不少。像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特别顾问刘国光,八十多岁了,还经常上网,并在网上就一些重大问题发表意见。又如,写作《谁是最可爱的人》的著名作家巍巍,快90岁了,仍很关心网络,也时有文章发表。再如原河北省委书记李尔重,九十多岁了,对网络也很关心,还在网上发表自己对一些重大问题的看法。至于六七十岁的老年人和30岁以上60岁以下的中年人,上网的就更多了。怎么可以一笔否定他们在网络上的存在呢?当然,青年人在网上更加活跃。这不是坏事,而是好事。因为青年代表着未来。1957年11月7日,毛泽东在莫斯科大学对留学生说,“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奇托在你们身上。”(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卷)在新近发生的许多事情上,包括在抗震救灾这件事上,80后的青年人都有上佳的表现,为什么白岩松对于青年却表现出了不应该有的偏见而抹杀他们的正确看法呢?这是值得人们深思的。

白岩松强调民意是全体人民的意见,表面上看,似乎很对,但是,如何从“全体人民”那里收集民意呢?这是一个好说不好办,难于操作的问题。流行的做法是搞“民意调查”。但是,事实上也不可能向“全体人民”进行这种调查。通常的民意调查实际上是抽样调查,由进行调查的单位设计一套方案,提出一些问题,向有代表性的人群发出问卷,收集答案;或者通过电话访问、街头访问、入户访问的方式进行这种调查。由于选择的对象有限,提出的问题未必科学,加上被调查者由于事先对问题缺乏研究思考,所给出的回答也未必就是真正的民意。相较之下,网民在网上发表意见,一是人数众多,二是有备而发,三是不受问卷的局限,能够畅所欲言,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其所表达的民意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都是一般的民意调查所比不上的。

   

四、关于所谓民意的边界和“典型的民粹”问题

陈季冰认为,民意的内容是表达“多数人的愿望”,这是正当的,但是,任何公理都是有条件的,无论是“民视”、“民听”还是“人民的声音”,只有在一定的边界以内,它们才有资格上升为“天视”、“天听”和“上帝的声音”。即使是“多数人的愿望”也“只有在关涉公共事务的那些领域才具有正当性的,它无权染指私人领域。”他举例说,眼下大多数人认为粮食价格太贵,希望粮价下降或不再上涨,这个要求当然可以理解。但假如多数人要求国家以行政力量,强制米贩子不能涨价,那么这种要求就必须坚决抵制。因为在他看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米卖什么价格,是粮食商人个人的经营权利,多数人无权以自己认为合理的价格强买强卖。”他还认为,由大多数人说了算的思想是“对民主的严重歪曲”,是“典型的民粹”。

我认为,陈季冰的上述思想是完全错误的。

在我看来,民意不仅是表达人民的某种愿望,它是人民意志的表现,它不是执政者可听可不听的东西,而是必须倾听和遵从的东西。毛泽东在七大报告即《论联合政府》中说,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人民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他还说,“二十四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凡属正确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和当时当地的群众要求相适合,都是联系群众的;凡属错误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和当时当地的群众要求不相适合,都设脱离群众的。”(《毛泽东选集》低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94-1095页)毛泽东的这些论述被写进了七大党章,不仅教育了广大干部和党员,甚至还使蒋介石受到了深刻教育。大陆第一个阅读《蒋介石日记》的历史学者杨天石在一篇文章里披露,蒋介石“读到七大制定的党章,把其中两节完整地抄在日记里,一节是《党员与群众》,一节是《上级与下级》。他认为这两段写得太好了,‘读了得益匪浅,本党必须要奋起急追,否则消亡无日’。”(转引自2008年7月7日“新华网”)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国体定为人民民主专政,我们国家、军队、政府的名称里都有“人民”二字,法院、检察院、电台、银行、保险公司的名称里也有“人民”二字,中共中央的机关报叫《人民日报》,新中国自己办的第一所大学叫“中国人民大学”,……。这些都是人民意志的表现。但是,假如我们只有“人民”的名称,而没有足够的“民意”体现其中,那么我们就会徒有“人民”其名而并无其实,只有在这些机构中充实了民意的内容,“人民”二字才真正是名副其实的。8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说,“我始终认为,作为国家领导人,必须倾听人民呼声、尊重人民意愿、关心群众疾苦、维护人民利益。要想人民之所想、办人民之所需。”可见,民意在党和国家领导人心目中的地位是何等重要,陈季冰把它仅仅作为一个可听可不听的“愿望”,显然是把民意的重要性贬低了。

至于民意的适用范围,首先当然是公关领域,但是若说“它无权染指私人领域”,那就太过分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尽管还处于初级阶段,但是方向还是社会主义,是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社会主义当然应该把社会利益看的高于一切,而不允许把个人利益凌驾于社会利益之上。实际上,就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如果有人为了私人利益而侵犯公共利益,也是要受到国家干预的。恩格斯在讲到资本主义的国家时说,“现代国家也只是资产阶级社会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之不受工人和个别资本家侵犯而举例的组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29页)就是说,资本主义国家是代表资产阶级的,它当然要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使其不受工人阶级的侵犯,但是由于它所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因此也要使其不受“个别资本家的侵犯”而无所谓“无权染指私人领域”之说。如果个别资本家侵犯了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资产阶级的国家也是要进行干预的。最近美国发生了次贷危机,美国政府不是就进行干预了吗?至于陈季冰举的米贩子涨价的例子,我们可以用很多事实说明,为了人民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肯定是要干预的。当然干预的方法可以不同。比如,1949年底1950年初,上海的投机商人以为米价肯定要上涨,于是调集资金大肆购进,囤积大量大米,以便待价而沽,高价出售。政府为了维持物价稳定,及时从华南和西南等地调入七亿斤粮食敞开供应,投机资本家继续抢购,但是只抢购了3天,就再也没有资金了,而要卖存货,却没有人购买。他们的如意算盘落了空,而上海的米价得到了稳定。1953年,国家实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对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求大幅增加,而农业生产却不能与之同步增长,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怎么办?是任物价上涨让有钱人可以自由购买,穷人则处于无钱可买、无法生活的地位,还是实行统购统销,定量供应,满足所有人的最基本的需要?国家从大部分人的利益出发,选择了后者,保证了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这些,岂止是“染指”,简直是强硬干预,但是,不这样做,人民就没法生存,一个人民的政府岂可坐视不理吗?今年5月,汶川发生地震,有地方矿泉水卖到十几元一瓶,如果不是采取非市场手段,举全国之力进行救援,灾区人民还能生存吗?把所谓市场原则看的高于一切,认为私人领域神圣不可侵犯,实际上是一种幼稚病,除了暴露作者的新自由主义面目外,是什么问题也不难说明的。

在我们看来,国家政策涉及到每个人,当然应该由大多数人说了算。但是陈季冰却认为,“这是对民主的严重曲解,事实上它是未来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必须谨防的一种典型民粹。”

什么是“民粹”?民粹主义是19世纪在俄国出现的一个社会思潮,最初由伟大的革命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斯基、别林斯基提出,主张推翻沙皇专制制度,实现社会主义。应该说,它有革命的一面。但是,它的历史观是错误的。他们不懂得历史的发展规律,想在俄国村社的基础上不经过资本主义的发展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他们也不懂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把人民群众看做是“群氓”,认为不是时事造英雄,而是英雄造时事,主张历史是由英雄创造的,主张由少数密谋家通过一些恐怖手段取得政权,而不主张发动群众进行人民革命。先是普列汉诺夫,后来是列宁,对民粹主义思想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陈季冰显然不知道,所谓“民粹”其实并不重视人民群众,他们重视的是英雄,他们的历史观是英雄史观。这一点,倒是和陈季冰的观点很合拍的。在陈季冰看来,“大多数人”只能够提出愿望,至于要达到这个愿望,靠“大多数人”是不行的,因为他们缺少“医治社会病症的专业能力”,而这就需要“专家”、“精英”了。原来在他的思想深处,还是一个英雄史观在作怪。因此,如果我们把“典型的民粹”这顶帽子带到陈季冰的头上,那岂不是要更适合得多吗?

当然,我们并不否定个别杰出的个人的历史作用,但是,正像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84页)列宁在《悼念雅·米·斯维尔德洛夫》一文里曾说,“无产阶级革命第一次为过去单枪匹马进行革命斗争的英雄提供了真正的土壤,真正的基础,真正的环境,真正的群众,真正的无产阶级军队,使这些领袖能够大显身手。”(《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10页)

可以说,英雄,领袖人物,如果没有人民群众这个真正的基础,不倾听和遵从人民党意志,就将一事无成。毛泽东很懂得这个道理,所以成功了;蒋介石不懂这个道理,结果失败了。后来蒋虽有所反思,但为时已晚,而在台湾亡羊补牢,才小有进步。而陈季冰全然不懂这个道理,是很令人遗憾的。

本文把白岩松和陈季冰连在一起进行评论,当然有些偶然。但是二人也确有不少共同之处:一、年龄差不多,一个是1968生,一个是1967年生;二、职业差不多,一个是央视新闻节目主持人,一个是独立的新闻评论员;三、观点差不多,二人都有相似的贫富观和民意观。而他们最大的共同点,是对马克思主义都很不了解,很不熟悉,对新自由主义却十分热衷;对人民大众缺乏尊重和感情,而对富人新贵们的思想却一拍即合。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新闻工作者,我觉得,这是一个致命的弱点。社会主义国家的新闻工作者赋有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光荣责任,如果自己对马克思主义都不甚了了,对时事政治缺乏应有的正确的认识,那又怎么能够担负起用正确的舆论引导群众的使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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