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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13年前博士论文论户籍改革

作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核心提示:本文,节选自2001年12月清华大学的一篇博士论文——《中国农村市场化研究》,作者为,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当时,对于要不要取消户籍限制,学界和理论界存在争议,但习近平在论文中坚持认为: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应理智而勇敢地面对这一现实。而之后的十三年间,习近平从福建调任浙江、上海,再到中央任职。在不同的位置上,他曾多次表示要推动户籍改革。

以下为,习近平论文节选内容(扩大和完善劳动力市场):

    据统计资料显示,1997年全国共有农业剩余劳动力1.48亿人,1998年农业剩余劳动力增加到1.52亿人。据专家预测,到“十五”期末,全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将达到1.8亿人。要解决好如此众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重新择业问题,就必须大力发展和完善农村劳动力市场。

    从农村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实践看,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农村普遍建立农村人才市场,或农村劳动服务中心及服务站。县一级可建立农人才市场或农村劳动服务中心,乡镇一级应普遍设立农村劳动力流动服务站,主要职责是帮助准备去城市务工的农民选择就业的城市和岗位,对他们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文化培训和职业教育,以增强他们的就业适应能力,使他们能够顺利地进入就业岗位。福建省县乡两级已基本建立起人才流动服务机构,2000年全省劳动力市场提供劳动力供求达到733946人次。南平市还于1999年组建了全省第一家市级农村人才市场——闽北农村人才市场,并以此为龙头建立完善农村人才市场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了以闽北农村人才市场为龙头,县级人才市场为主体、乡镇人才服务站与农村人才信息服务点为补充,上下衔接、运转灵活的农村人才服务网络。

    二是,在城市中广泛建立指导和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择业的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就业选择是双向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后,经常会面临着再就业的选择。这就要求,各个城市都要建立指导和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择业的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所,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劳动就业中介组织,帮助他们及时就业,减少因盲目流动遭受的损失。1999-2000年,福建省仅福州市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就收集各类超级市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2万多个空岗信息,共推荐求职人员1.6万多人。

    三是,尽快建立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必要的管理机构,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不当行为受到约束。当前,一些城市政府为缓解大规模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给交通运输、城市基础设施、社会治安和计划生育等造成的压力,出台了严格的限制外来劳动力的政策,有的城市由于经济不景气,下岗工人增多,为给本城居民腾出就业岗位,规定一些行业不许使用外来农民工,城市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必须坚决废除这些“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的政策规定,努力为他们顺利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是,积极开拓国外劳务市场。各地劳动力市场和服务组织,应广泛收集国外对劳动力需求的信息,及时加强沟通,并按照国外劳务市场的需求加强对应聘者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为国外劳务市场输送适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在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劳动力市场建设方面,有一个重要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所进行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在总体上仍未脱离“离乡不离土”的模式:绝大多数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并未真正溶入城市,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户籍制度的限制。

    对于要不要取消户籍限制,各方面有不同的看法,学术界、理论界也有争议。作者认为,无论从农村市场化建设的角度看,还是从市场经济发展和实现现代化的要求看,取消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从人们出生之日起就分成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两种不同身份的户籍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应理智而又勇敢地面对这一现实,大胆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坚决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彻底消除由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

    当然,改革要慎重、稳妥,分阶段积极推进。在现阶段,可先让那些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诸如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居住时间达到一定年限的进城经商和务工的农民,获得合法的居住身份。同时,还可在一些小城镇,实行不再有城乡限制的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取得局部突破后,再分为中等城市、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等不同层次循序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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