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打印

高梁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作者:高梁   来源:经济导刊  

  

  原编者注:2014年10月9日,《经济导刊》编辑部举办“中国分配问题再认识”研讨会。来自人民大学、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人事社会保障部、中国黄金集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就我国当前分配问题的现状、原因和解决途径,发表了意见。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的贫富急剧分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且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之一。中共十六大之后中央提出“五统筹”,开始采取多项措施,缓解分配差距问题。理论界的讨论,将分配不公的原因多归结于政府越位、腐败、国企“垄断”以及城乡和区域差距等,回避社会“阶层”分化这一根本问题,以及主张用“进一步市场化”来解决分配问题。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目前主要集中在调整国有部门的收入方面。

  法国经济学家皮凯蒂的《21世纪资本论》,通过历史资料的整理得出鲜明结论:在资本主义市场制度下,资本收益增长快于劳动收入增长是客观趋势,不存在所谓“倒U型曲线”。一石激起千层浪,它激发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良知,触动他们正视当代社会出现的问题,关怀广大人民的利益。

  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对社会现实的认识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回避矛盾。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形式是分配形式的决定因素。脱离基本的生产关系讨论分配问题和分配改革,不可能抓到问题的根本。在今天,这一基本原理并没有过时。

  以下是到会专家意见的概括整理。

  中国收入分配的现状

  改革开放前,在普遍公有制条件下,中国的收入分配状况平均化程度很高,形象地说,当时的收入水平是城乡两大“平台”。1981至1987年,我国基尼系数不超过0.3。改革初期引进竞争机制、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公有制企业中打破平均主义和铁饭碗。激发人们获利的积极性,拉开收入差距。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财产占有和收入分配的差距急剧扩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基尼系数为0.47。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从长期看趋于下降。

  十六大以来,中央对收入分配问题的理论和政策方面,有了明显变化。一是从之前的效率优先,转为兼顾效率和公平、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注重公平。二是明确“两个比重”:提高个人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三是强调共同富裕这个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在操作层面形成了“提低调高扩中”、取缔非法收入的分配改革思路。但实际上,十年以来“两个比重”在继续降低;国家提高了低保和最低工资标准,但效果不显著。初次分配的情况更不乐观。对资源的私人占有不断扩展(如地产),资本势力不断扩展。会上有专家认为,近十年来的收入分配改革未取得成效。

  关于分配不平等的根源

  近些年,关于当前分配不平等的原因的讨论,学术界的主流意见多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发展历史形成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行业差距;二是政府腐败;三是国民收入中财政比重太高导致居民收入份额减少;四是国企垄断及国企职工高收入。其政策含义所指,就是“进一步限制政府权力、推进国企产权改革和破除垄断”等等,通过推进市场化解决分配公平问题。

  在会上,部分学者也表达了上述意见。有人指出:目前主要问题是政府权力过大,地方政府全面介入经济活动,作用类似“总公司”,干扰经济、助长腐败,严重损害政府威信。因此要把腐败作为解决分配问题的重点,同时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的划分。

  也有人认为,由于我国要素市场不成熟,国有企业的人员流动性差,体制内人员工资和市场不(完全)接轨、没有按市场调节形成劳动力价格,导致体制内外工资不平等。对此,人社部专家介绍:当前,国有企业平均工资和非国有企业的平均工资的比例(不考虑企业规模),大体是10:6的关系。问题不在于国企工资太高,而是非国有企业、小微企业的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偏低,增长慢。但政府每次出台调高工资标准的政策,都引起私企一片抗议“成本无法承受”,要转投东南亚。为了解决就业问题还要留住它们。实际上,我国现实的经济结构和劳动力市场,对企业工资水平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也有专家指出:收入分配差距大,实质是发展中的问题;收入分配和政治上的腐败,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画等号。关于社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是否合理,只能在具体环境中评价,现在还没有国际公认的评价标准。

  另外一种意见认为:近20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迅速超过了公有制经济,这是当今社会的基本现实。劳动和资本的关系、劳资矛盾,是分配不公平问题的要害。上面所列四方面原因,有些只能说明部分问题,有些则似是而非。这反映了我国经济学受自由主义肤浅理论的影响、理论混乱的状况。甚至有人有意把大众的不满情绪导向从根本上否定政府、否定国有经济的方向。

  当前国内各类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在经济总量、在全部就业人数的比重,均占到80%或80%以上。“改制”使国有企业大量破产或被私营收购,用极不公平的方式造出了一个富人群体。在财富分布不平衡导致收入的不平衡,一小部分资本所有者得到财富的大部分。我国初次分配中,资本份额不断上升,劳动的份额下降;而且资本通过市场加倍扩展,工人、教师等多数民众的收入增长落后于经济总量增长,在初次分配中没有有效调节措施。

  几年前,有学者用“综合权重”方法,经调查研究测算出影响基尼系数的各种因素所占比重:私有经济占58.9%,地区差距23.4%,城乡差距8.5%,其它高收入6.3%,垄断2.9%。研究方法可以讨论,但这和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感受基本吻合。

  有些学者回避劳动与资本的矛盾,把批评矛头指向“国企工资高于非公企业”,认为这是导致社会分配差距的主要因素,这是缺乏基本常识。和其他经济成分相比,国企内部分配的差距不如私企,工人和管理层的对立较轻,员工收入、社保、福利待遇较好。而且国企照章纳税(百元税负国企为8元,民营和外资分别为2.3元、3.2元),足额交纳社保基金。让广大职工的收入稳步提高(在竞争性领域国企工资并不高),这是发展经济的本意,应当成为其他经济成分学习的榜样。这才是“提低”。“调高”的结果是砍下劳动收入而不是调节资本收入,“两个比重”就更加无法提高,整个收入政策错位。这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是激励手段的错配、不符合市场规律。

  至于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份额的提高,这本是税制改革的成果,有利于国力的提高。一般来说,财政占GDP比重和经济发展程度正相关。财政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能混淆概念(当然财政管理有待改进、需要扼住腐败源头)。

  关于政府过分干预市场的问题。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需要深入研究,不是简单用“关进笼子里”一句话可以解决的。

  有人把分配不公主要归结为腐败问题,主张尽量限制政府干预,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来解决问题,所谓“改革中的问题要靠深化(市场)改革解决”。腐败是分配不公的次要因素,市场化本身是造成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目前党和政府正在大力整治腐败,在制度层面实现监督常态化是治本之策。城乡、地区和行业之间,劳动者收入的不合理差距需要调整。

  资本主义的历史证明“倒U型曲线”不存在

  西方经济学的“倒U型曲线”论认为:随着市场化推动经济发展,最终可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但这不符合近100多年的历史事实。

  按照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中的分析,政治比经济、政策比市场对收入分配、财富积累的影响更大,收入与财富的不平等的加剧与减缓与政治因素密切相关。包括欧美国家,凡是自由市场盛行的时期,贫富差距都是加剧的;而其国内贫富差距缩小的时期,要么是由于打仗,要么是管制资本主义,也就是政府干预,劳资力量对比变化所致。最近三十年,自由市场再次盛行,世界各国内部贫富分化都在加剧。

  西方一些经济学家也承认,“倒U型曲线”理论是意识形态而不是经济理论,它的作用就是要劳动阶层相信,顺从资本主义市场最终会带来公平。但市场竞争有成功者也有失败者,赢家通吃,必然拉大贫富差距。如果没有政府的分配政策,靠市场解决贫富分化是不可能的。

  观察劳资关系需要全球化视角

  有学者指出:看分配问题要有系统的眼光。分配的格局取决于整个经济结构,包括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和发展过程中的经济结构变动。至少要考虑三方面:一是在体制改革过程中财产的再分配,包括对国企改制的经验教训,要全面客观地分析。第二,资源资本化和资产价格波动的进程中,少部分人的财产迅速膨胀,如少数房地产商的暴富。对2009年以来资产价格的巨大波动和所谓“财富效应”需要加以关注,尚待理论化、细化。皮凯蒂的书强调了这一点。第三是全球化因素,我国庞大的出口加工业,拉动2.5亿农民进城做工,以极低的工资受雇于国际资本及其代理人,他们的工资水平成为广大职工的基准参照系。

  正是我国经济和全球市场高度“融合”,大量外资企业在中国建厂、雇佣中国劳工,造成“企业高管向外资看齐、广大职工向农民工看齐”的局面。这是今天中国劳动市场的现实,也是造成当今收入分配格局的决定性因素。我们看分配问题,同样要有历史眼光和全球眼光。

  这一分配格局,也是今天中国经济结构基本格局的外部表现。正是“依赖外资的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业”的拉动,形成了今天以中低档技术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它曾支持了二十多年的高速增长,今天已临近终点。再循着这条路走下去,结构将会极度扭曲,未来将被迫进行代价更大的调整,也就是中等收入陷阱。

  由于80%以上的劳动力受雇于非公经济,所形成的“就业竞争”机制把工资尽可能压到最低,使整个分配格局出现失衡。至于所谓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主要谈的还是劳动收入,而且都是技术性的。如果不看清这一原因,还要进一步降低国有企业比重,要想解决贫富分化,就是南辕北辙。尤其是在我们目前二次分配调解力度非常有限的情况之下,进一步私有化的结果必然是拉大贫富分化。

  国有企业薪酬改革:如何进一步完善

  据公布的数据,2012年,我国113家中央企业平均工资为6.9万元,集团副总经理以上干部年薪平均不到70万元。高管薪酬为平均工资的10-11倍(各企业的情况有区别)。高管薪酬分为职位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分别占1/3和2/3),绩效年薪中的30%留待任期考核发放。

  来自人社部的专家介绍了国有企业工资改革情况。20世纪90年代之前,国企高管薪酬和企业平均工资之比不超过2-3倍;之后又规定不超过本企业的4倍、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6倍。经反复调查研究,2003年国企薪酬改革方案出台,规定高管薪酬与企业平均工资之比为12-13倍。应该肯定,这一改革对近十几年国有企业做大做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果国企老总还拿不到10万元,那他们的动力在哪里?改革开放以来(国企)工资改革总体是比较成功的。当然,最近几年职工的工资增长也较快。

  当前的问题,是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金融行业)高管工资水平偏高,尤其是五大银行之外的金融企业。企业内绩效考核也不完善,而且有许多非主观因素决定企业绩效(包括时间),影响当期绩效和高管收入挂钩。国企工资具体条例涉及多方面问题,比较复杂。

  今年秋季出台的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是按照2013年春发布的《收入分配改革指导意见》的精神制定的。这一指导意见经过了充分的酝酿过程。

  有些人认为:限制高管薪酬反映了社会的要求。国企高管和政府公务员之间的选拔程序大体一致,管理办法也差不多。国企高管和政府干部的角色常有互换。一些交换国企任职的干部工作能力一般,但国企高管的收入远远高于同职级的公务员。这是限薪的一个重要原因。工资改革从国企起步,阻力也相对小些。

  来自大型国企的高层管理人员认为,中央企业有不同类型,比如承担国家战略任务的(军工集团),重大公共服务的(民航铁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的(三桶油),其他参与市场竞争的,国企管理者承担繁重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国企高管薪酬是参照国内各类企业经理人的一般薪酬水平从低制定,但客观上存在人才市场和薪酬的竞争。如果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不利于发挥人才的积极性,不利于留住人才。

  有人说中央企业能从银行拿到便宜的资金。其实,效益好的大型民营企业(联想、华为等)照样可以拿到,不比大型央企差。银行融资难,关键是中小企业难,主要是企业信誉问题。小微企业里工资低且拖欠工资,但政府调控不到位。央企贷款没有“跑路”的。而且国有企业的实际税负远远高于私营和外资企业。

  建议高管薪酬的调整,要分类考虑、统筹兼顾,并根据企业负责人较长期的经营绩效及对企业发展作出的贡献,体现收入的差别。

  货币政策和国际资本对分配的影响

  有专家指出:谈国内的收入分配问题,不能只看国内劳资关系、国有资本与私营资本的关系,一次分配与二次分配等问题,需要考虑国际资本这一重要变量的作用。

  从资本角度来思考,中国的国有资本和私有资本所产生的利润之比是20%(不足)和80%(多)的关系;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利润之比是30%和70%的关系。这一情况和皮凯蒂的分析基本一致。

  皮凯蒂指出,在经济政策中,货币政策比其它经济政策(如产业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更大。例如,通货膨胀对一般储蓄者的影响比对一般投资者的影响要大得多,对穷人的影响比对富人的影响要大得多,扮演的是“劫贫济富”的角色。一战及二战之后,德国的通货膨胀如脱缰野马,令大众苦不堪言。德国人至今仍谈通胀色变。

  国内利率与汇率政策也会直接影响收入与财富的分配。近年来对存款利率实行管制的同时,贷款利率实际放开。这实际上是把储户的收入转移为金融机构的收入。

  金融对外逐渐开放后,美元等外币资金大量进入中国、兑换成人民币。这样国内人民币供给被不断压缩(因为央行实行货币总量管理)。因银根偏紧,“影子银行”兴盛,大批资金经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进入民间资金市场,利率通常在15%-20%。

  另一方面,近十年人民币汇率一直呈上升势头,2005年至今累计升值达25%;次贷危机以来中美之间的银行利差稳步扩大(美联邦基准利率0.25%,中国人民币1年期贷款名义利率6%)。这两个因素吸引低成本的外资不断涌入,仅美国“量化宽松”释出的资金大约有60%-70%进入中国。这些美元只需兑成人民币趴在银行,就可轻松赚取8%的年收益率,比皮凯蒂估算的国际资金平均收益率5%要高得多。这实际上是把中资企业的利润转移给外国资本,也就是国民收入的流失。按每年2-3千亿美元流出量保守估计,非正常资金流出(也就是国民收入的流失)在5000亿人民币以上。(套利资金卷走利息160-300亿美元,富人转移资金500亿美元,估计跨国公司避税300-500亿人民币)

  总之,今天在金融方面遇到的问题,是“拿了房子就赚钱,拿了美元就赚钱”。今天的金融资本主义,是全球金融家联合吮吸劳动者的血汗。财富积攒不到国家和老百姓的手里。财富都流走了,还拿什么分配?

  如何改善收入分配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专家一致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在“做大蛋糕”的同时,我们今天必须把处理好分配问题提到一个高度和日程上来。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在今天的条件下,没有公平作为保证,效率的提高也会受阻。

  有专家提出,一次分配还是要深化体制改革,包括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明确产权关系,如发展员工期权和持股,作为维系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呼应;农村以土地承包权为基础的股份制等。

  还有专家认为,政策是解决分配问题的关键。我们恰恰是由于不能正视财产不平衡这一实质问题,分配体制改革方案迟迟拿不出来,只是在工资分配、个人所得税调节劳动收入上打转转。在二次分配方面推出一些关键措施,如财产公示,征收房产税和遗产税等等(一些西方国家遗产税甚至达到50%)。改革要实现收入公平、共同富裕,就应该重点从限制财产收入、提高劳动收入的分配政策着手。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zz/2014-11-27/29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