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打印

构建“法治、德治、自治”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作者:卢跃东   来源:《红旗文稿》2014/24   

 郡县治,天下安。县域治理水平的高低,不仅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也会影响到全国大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以及大规模开发建设的推进,各类社会矛盾相对多发、交叉叠加。桐乡地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人员、物流往来频繁,社会领域的一些问题早发先发,传统的治理机制和方式面临着严峻挑战。针对新情况新问题,2013年以来,桐乡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探索构建“法治、德治、自治”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简称“三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三治”建设,积极探索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1. 加强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一是强化依法行政。探索建立了“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具体细化到45个指标,并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形成依法行政指数,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依法行政实现了全程规范。二是强化公正司法。在强化司法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的基础上,着重强化司法机关合力,统筹整合了司法资源,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在,桐乡初步建立了市、镇、村三个层面的法律服务团,在政府部门全面配备法律顾问,并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是强化全民守法。通过建立东方法制园、语溪“三治”园、振东法制宣教馆等一批法治文化示范点,实现了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机关文化、校园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群众文化的有机融合。

  2. 加强德治建设,切实发挥德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着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一是以评立德。按照引导有方向、评判有标准、学习有榜样的要求,建立了市、镇、村三级道德评议组织,即市道德评判委员会,镇(街道)道德评判团,村(社区)道德评判小组。三级道德评议组织汇集了社会贤达,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上德高望重的老人、口碑良好的企业家等等。通过道德评判,以最朴素的道德准则来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让人心服口服。二是以文养德。桐乡历史文化底蕴丰厚,是茅盾、丰子恺等文化名家的故乡,在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正能量的过程中,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养德。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在全民排舞、太极等群众性体育运动深入开展的基础上,巡演“三治”建设越剧小戏,繁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道德讲堂、德孝主题公园、文化礼堂等阵地,引导人们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加快构筑全市人民共同的精神家园。三是以规促德。系统梳理和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特别是结合经济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守则、职业规范,切实规范人民群众的日常行为。

  3. 加强自治建设,通过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有序参与社会事务,进一步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一是厘清基层自治组织职责。建立了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理出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份清单,将村(社区)需依法履行的事项精简到36项,需依法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缩减到40项。二是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积极培育扶持社会组织,还出台了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途径,加大对公益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同时,建立了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对符合条件的公益类社会组织给予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三是构筑协商民主平台。自开展“三治”建设以来,桐乡市把协商民主建设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在党委领导的前提下,搭建了基层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公共事务的平台。在镇、村成立百姓参政团,让老百姓在了解目的和为自己争取最大权益的同时,了解政府的工作目标,并将自己的意见及时传达给基层政府,促进最终出台的决策更为科学、合理、操作性更强。

  二、“三治”促善治,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

  自开展“三治”建设以来,有力地促进了善治,桐乡大地正朝着充满社会活力、和谐、有序的方向转型。

  1.转变了理念,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以“三治”建设为载体,用方言土语宣讲中央推进社会治理等政策举措,将深奥的理论转化为浅显的道理,使群众听得进、记得牢、悟得透。尤其是通过加强德治建设,以群众身边的模范典型去引领和带动文明新风,形成了道德模范、典型人物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同时,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做到了立场、理念、方法的“三个转变”,认真对待和回应群众诉求,变思想灵魂深处的“官本位”为“民本位”;工作和服务向“一线”延伸,推动政府从“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始终强调社会主体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发动群众由“事后”向“事前”的转变,有效调动了广大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也进一步巩固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2.优化了服务,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在“三治”建设的实践中,注重下沉服务触角,实现服务优质均衡,方便群众。目前,全市已创建省级体育小康村30个、建成村级文化礼堂23家,基层文体设施更加完善;通过首批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督导评估,教育现代化步伐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现6级联网、实时结报,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扎实推进……桐乡市的公共服务事业内容丰富多样,正在形成百姓普遍受惠、服务组织受益、政府减负归位的“三方共赢”新局面。

  3.统筹了资源,社会治理基础更加巩固。在“三治”建设中,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重要内容,系统调配、统筹安排,优化整合相对分散的社会资源,夯实社会治理的基础。在纵向上,充分调动了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和支持“三治” 建设,强化合力,提高效率,降低了社会治理成本。在横向上,整合了服务团队资源,普遍建立了以党员干部为主的服务团队,提升团队服务能力,使群众及时享受到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新形势下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有益探索

  开展“三治”建设,更加注重社会管理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桐乡在加强党委政府领导的基础上,还引入了社会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扩大了主体范围,而且各个主体之间紧密配合,协同推进社会治理。同时,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约束、规范行政职能和行政权力,既有效约束了行政权力,也减轻了市场主体的负担。此外,桐乡通过加强自治建设,改变了基层自治组织对党委、政府的依赖习惯,增强了其自治能力和信心,促进了政府治理和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

  通过开展“三治”建设,发挥道德在规范人们行为、调节社会关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净化了社会风气,增强了人们明廉耻知荣辱的意识,弘扬了社会正能量;运用现代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办事、社会依法运作的能力和水平;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进一步赢得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激发了社会活力,增强了发展动力。

  “三治”建设不仅着眼于治标,更着眼于治本,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具体实践中,桐乡调动了个人、社会组织和政府等各个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有效衔接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实现了管理方式由防范控制向服务管理并重、有序活力相统一的多元治理转变,充分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创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生动局面,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中共浙江省桐乡市委书记)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zz/2015-01-03/29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