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水浒故地“辱母伤人案”看带路党的虚伪与邪恶
王 诚
中午起来,发现整个微信朋友圈都被山东“辱母伤人案”刷屏了。昨天还在展望中美元首庄园会晤,畅想着构建“新雅尔塔”体系下的世界和平,没想到后院又起火了。本是一件普通的经济纠纷、民事纠纷带伤人案,但是因为出了人命,高利贷逼债,再加上《南末周末》的巨大煽动力,一下子就火遍了网络,各种各样的热评都有。这说明我们这个社会,人心失序,人人自危,无论哪个阶层都缺乏安全感。这恐怕就是中国的“带路党”想要达到的目的,只有把社会搞乱,他们才能混水摸鱼,颜色革命才能大行其道。这些套路他们已经在原苏联、东欧和阿伯伯国家屡试不爽,板倒了一个又一个国家,将这些国家的人民推向水深火热之中。最坚固的堡垒都是从内部突破的,最大的敌人就在我们的内部。此次事件再次证明了,带路党不除,国难安宁。接下来,我有三支箭分头送给带路党之媒体党、经济党和法律党。
一、为什么是“辱母杀人案”?
我发现几乎所有网上的媒体都是用“辱母杀人案”来吸引围观群众,达到传播效果。不得不说,南方系这个坑挖得很深,雷埋得很巧,许多老司机也会中招。但是就这个案子本身而言,最多只是一起“伤人”案(按照大多数中国人的良知来讲,应该是属于正当防卫,甚至是见义勇为,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看见自己的母亲受此奇耻大辱,奋不顾身,我想全中国99%的母亲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孝子),而不是什么“杀人”案。因为杜志浩在当时并未有致命伤情,他还能自驾开车去医院,去了医院也没有直接去急诊室,反而在医院门口因为琐事与人大吵大闹,以至于导致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因为失血过多休克而死。说得难听点,他不但是死有余辜(他不但是吴占学黑帮的打手头目,而且曾驾车撞死一位14岁的女中学生,肇事逃逸,命案在身却还能活得如此嚣张),而且是自己“找死”。并且法案判的也是“故意伤害罪”,却不知为何到了媒体,就变成了“辱母杀人案”,确实令人费解。
这个案件的背景其实并不复杂。山东聊城女企业家苏银霞,于2009年办了一家名叫山东源工贸有限公司的企业,从事钢铁的加工贸易。注册资本有一个亿,雇佣员工200多人,其中有高级技术人员16名,自主设计研发人员10名,也算是一个中小企业主,一年发工资估计就得一两千万,拿到新三板一挂牌,就是亿万富翁了。在当地也算是有影响力的人物,更应该出现在三八红旗手,两会代表的新闻报道里,但是现在却沦为高利贷的牺牲品。
这个企业主要做的是购销、锻造、营销钢管相关的产品。大家都知道,这几年实体经济不景气,尤其是钢铁行业更是产能过剩,雪上加霜。生意不好做,但又不想关门了之,毕竟还有几百个员工的饭碗呢,也许顶一顶,危机一过就重见天日了。那就只有借钱了,但是银行对于这种过剩产能行业是惜贷、抽贷的,在告贷无门之后,怀着侥幸心理,苏银霞不得已向当地的地产老板吴占学(其实是黑社会头目,以地产和放高利贷为生)借了135万资金救急,商定月息10%(网上有人说是过桥资金,过桥资金的业务我也接触过,一般是按天算,利息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是比较正常的,因为一般比较短,就是几天时间,最多不超过一个月的,属于应急,此处商定的是月息10%,显然不属过桥资金范畴,而且过桥资金是般是银行倒贷用的,此案未见有抽贷银行牵连进来),就掉进了利滚利的高利贷陷阱。
苏银霞在支付了本息184万元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子以后,仍然还有17万元没有还清。没还清的后果就是债务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债主吴占学纠集了一帮人上门追讨。第一天发生冲突是在苏银霞回自己已经抵押出去的房子里取东西时,被吴占学等人堵在了屋里,然后发生了极端羞辱事件。吴让手下马仔在马桶里拉屎,然后把苏的头按进了马桶里。然后是各种不可描述的辱骂和百般羞辱,要求还钱。走投无路的苏银霞拔打了四次110和市长热线,然而“有危险,找警察”、“有困难,找政府”的承诺并没有用。
民警来了,了解完情况就走了,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暴力催债,甚至苏银霞想跟着一起走,警察也不管。于是苏银霞被吴占学等人拦了下来,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们无从知晓。只知道第二天情形进一步恶化,吴占学带着11个匪徒堵在了苏银霞办公室的门口。并在那里摆起了灶台和烧烤摊子,喝酒吃肉。到了晚上,苏银霞母子和于秀荣(于欢的姑姑)一起被带到了公司接待室,并被控制。其间杜志浩等人不断用不堪入耳的话辱骂苏银霞母子,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住苏银霞的嘴,还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而且匪徒们还在接待室播放黄色影像,更令人发指的是,杜志浩当着众人包括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脱下裤子,掏出阳具胁迫苏银霞KJ,并且扬言:你不是没钱吗?没钱你去卖啊,别人给一百,我给八十。而且这事儿还有外面的工人都有看到。于秀荣忍无可忍,打电话报警,然后手机被砸,挨了一顿打。
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只说了一句“要帐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当警察走到外面时,报警的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求情,并试图拦住警车,但未成功。于秀荣后来对记者说,警察那时候走了,他们娘俩只有死路一条。但是看到警察走了以后,被匪徒控制的于欢也挣扎着想唤回警察,随后在拉扯的混乱中,陷入绝望境地的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向匪徒们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人受伤。其中杜志浩因耽误救治时间,伤重失血休克而亡。
事件发生是在2016年4月,经过半年多的司法审查以后,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也就是说这本是一桩旧案,审判也已经一个多月了,为何这两天会在整个社会引起轩然大波,制造社会的紧张和舆论的撕裂与对立。我就想问问《南方周末》,是何目的?
我怀疑150多万跟贴是南方周末在做假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南方系作为带路党的喉舌,屡屡引爆社会舆论。这一次正当举国关注朝鲜半岛危机和缅北战场风云的时候,怎么会突然关注起一个小案子。《南方周末》真的这么好心吗?真的那么关心司法公正?那么大义凛然吗?魔鬼就在细节里面,把一个“辱母伤人”案,说成“辱母杀人案”,既达到了传播效果,又搞得人人自危,无形中转移了舆论焦点,也为高利贷洗地了。这种传媒营销策略与15年两会之后,公知柴静的《苍穹之下》火爆网络,如出一辙。
打着言论自由,民主人权的旗号,贴着“只为苍生说人话,不为君王唱赞哥”的标签,四处煽风点火,妖言惑众,撕裂社会,祸乱苍生者非带路党之媒体党莫属。《南方周末》,首当其冲。
二、利率自由化 是杀人不见血的刀
这个案子绝对不是个案,而是普遍存在于民间的高利贷讨债案,甚至比它悲惨十倍的案子多的是,例如2012年仅山东邹平县因为高利贷自杀或他杀的就有30多人。它的根子是利滚利的高利贷,包括去年轰动全国的女大学生“裸条案”也是如此。尽管国家也在大力呼吁金融业脱实向虚,但是现在做什么实业有放高利贷赚钱呢,月息百分之十,甚至更高,如果你是有钱人,你还愿意去做实业吗?
那么是谁是在纵容和鼓励高利贷呢?有一位我们熟悉的,全国人民斗而不倒的不老翁,就一直把“利率自由化”挂在嘴边。这位传说中的汪三公子,风度翩翩,拿着福特、洛克菲勒等国外基金的经费,办了个天则研究所,高喊着“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的口号,确实迷惑了不少人,仿佛中国人民的“大救星”,跟着他走,全中国人都能发财。
“利率自由化”这个词看起来很美好,凡是沾上了“自由”这两个字的词汇,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都倍感亲切。然而一桩桩的血案告诉我们,“利率自由化”,自古及今,都是杀人不见血的刀。《金瓶梅》里面的西门大官员,《水浒传》里面的镇关西,《白毛女》里面的黄世仁,都是利率自由化的受益者。但是对于穷人而言,一旦陷入这种高利贷的债务链条中,就会沦为债务奴隶,永世不得翻身。
我们以《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为例,因为这个是大家都比较熟悉的,写入了中学课本(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现在看来某些人强行改教材确实是别有用心啊)。郑屠夫只是一个卖肉的,仗着有点靠山,便尽干些欺男霸女,巧取豪夺之事,居然得了个“镇关西”的绰号。他见两个从外地过来投亲不遇的父女,女儿长得有几分姿色,便乘人之危,虚钱实契(也就是不给钱,却让人家写了收条),将女娃儿诓骗了给他做妾,玩弄了几个月,图了新鲜,又叫老婆将落难的父女赶出门去,追讨三千贯的卖身价。并吩附父女住的店家看管,逼父女俩在酒店卖唱还钱。虽然书里没有提利息多高,但是显然如果没有鲁智深,他们是一辈子也还不清的。
与这个案子相对应的,就是去年发生的席卷全国众多高校的“裸条案”。如果不是因为放贷者将“肉偿”视频大量公开在网络上销售,也不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裸条案”就是互联网加的镇关西案,花言巧语诱骗涉世未深的女大学生,不但赚取高额利息,更为了拉女大学生下水,为因为扫黄打非而断货的人肉市场提供新鲜血液。许多女大学借5000元,到手的只有2000,而且是周息百分之二十、三十,换成年息已经是天文数字。只要借了,十有八九只有肉偿一途了。这就是利率市场化结下的恶果,一把杀人不血的刀。
因为利率自由化,这种旧社会发生的吃人事件正在我们今天的中国四处上演。而且按现在的司法体系,金翠莲父女俩即便上了法院,也是百口莫辨,郑屠夫有文书写的《卖身契》,载明了欠三千贯。至于可怜的父女俩既没有拿到钱,又没有证据,到了法庭也是说不清楚。法院判下来,也是欠债还钱。而且因为《水浒传》的故事就发生在山东聊城,这就使得于欢案,有了更好的历史脚本。警匪一家,官逼民反,多少老百姓会被逼上梁上呢?
至于“裸条案”和众多被媒体爆光的案子一样,又有多少人受到法律的惩罚呢?吸引一下大众的眼球和猎奇之心,到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利率自由化,房子永远会涨价,这是带路党之经济党给中国人民下的两副毒药,房奴也好,卡奴也好,债奴也罢,千万百计要把人民套在债务铁链的枷锁上,到最后,大鱼吃小鱼,除了不多的一些寡头以外,有多少人能够幸免?苏银霞这个曾经优秀的女企业家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堂课。
三、法律党为什么害怕保护英烈呢?
射完了媒体党、经济党,当然不能漏掉了风头正盛的法律党。今年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出了保护英烈的提案,立即引来法律党党首贺卫方的反对。当时我还觉得,贺卫方是不是神经病,已经成了过街老鼠了,还要往枪头上撞。通过于欢案的审判,我算是看清楚了,他不是在往枪口上撞,他是要缴全国人民的枪。打掉中国人的脊梁骨,抹掉中国人的血性,然后等到他们改旗易帜的时候,没有人敢站起来反抗。遥想苏联跨台时,三亿苏联人,竟无一人是男儿,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国家,看着社会的财富,被寡头、带路党和跨国资本洗劫一空,跟当年帮着八国联军运粮草大炮的北京老百姓,没有什么两样。
法律是什么?虽然可能有千百种定义,但是我还是最喜欢马克思所说的“法律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说了大实话,但是以贺卫方等为代表的法律党是不会跟人们说实话的。他们会把法律神圣化,宣扬司法独立,宣扬法律神圣,宣扬法律至高无上。
从于欢案的审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党要把中国的司法变成什么样的司法,要把中国的法律变成什么样的法律。杜志浩,一个黑社会的头目,驾车撞死了一个十四岁的女中学生,却能堂之皇之的逍遥法外。以至于继续作奸犯科,如今又要搭上一个22岁青年来给他陪葬。对于杜志浩这个人,犯有命案在身,本该全国通缉,难道当地的警察、法官都不知情?既然知道为什么不抓捕?谁是他们的保护伞?
无论我们从哪种角度来判断,杜志浩所犯的罪行要远远超过于欢,那为什么他可以继续逍遥法外,吃香的,喝辣的,而于欢却要被判处无期徒刑呢?是不是因为苏银霞已经破产了,无钱上贡,就要从重从严判刑呢?是不是于欢所破坏的高利贷的金融逻辑,而杜志浩所维护的却是资本生息的权利呢?
如果是从我们中国人传统的儒家伦理而言,于欢舍身救母,勇斗歹徒,不但不是犯罪,反倒是英雄义举。即便是从西方主流法律界而言,于欢的行为顶多算是防卫过当。但是到中国却成了故意伤害,而且还判了无期的最高刑罚。至于法官说什么匪徒并没有携带犯罪工具,没有正当防卫的紧迫感,说得头头是道,客观公正。我觉得实在污辱中国人的智商。请问强奸案需要什么工具?杜志浩脱了裤子,拿出阳具,胁逼苏银霞口交,不算人身侵害?万一摸到水果刀的不是于欢,而是杜志浩等匪徒呢?警察的两次不作为,将于欢母子的命运交给穷凶极恶的匪徒,已经丧失了人民警察的良知,而法官的审判,更让我们看清了,他们根本不配人民法官这个称呼。
法律本该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然而在于欢案中,我们看到的却是保护匪徒和黑社会,惩罚良善的老百姓。这就是带路党之法律党,带给中国的现实。中国带路党的法律党就是不折不扣的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党,是帝国主义反华的急先锋,颜色革命的主力军。当香港七警入刑的时候,我们没有看到法律党大佬出来发声,但是当两会人大代表提案保护英烈名誉权的时候,他们便跳出来了。于欢被判无期没有一个法学大佬出来打抱不平,但是雷洋的案子一出来,法律党立马吵翻了天。
吴占学涉黑团伙在于欢案发后不久被捣毁 南方系是不会报道的
法律党的目标绝不是什么司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是要把人民警察变成人民币警察,把人民法官变成人民币法官,他们一面鼓励警察、法官贪脏枉法,当警匪变成一家,当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然而,他们摇身一变,便又可以组织律师、媒体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公安局、法院。挑起群体性事件,达到颜色革命的目的。
就像这整个事件中,最值得关注的应该是聊城警方捣毁吴占学黑社会团伙。无论是媒体党,还是法律党都不会关注,这种人民警察为人民的事儿,不是他们希望看到的。而法院居然在警察捣毁吴占学黑社会团伙之后,还要如此枉法判案,这不是在配合一场盛大的演出吗?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打老虎、拍苍蝇,形成反腐败的压倒性态势。然而窃以为今日之中国,最大的老虎,不是贪官,而是带路党,希望党中央拿出反腐败的劲头,向带路党开刀。不除掉这个大老虎,天下难安,苏联前车之鉴,我们不可不防。
这个案子的最新进展是山东省高院已经接受了于欢母子的上诉,最高检察院也已经派出特别检察员到山东监督审查。最终的结果,让我们拭目以待。相信习大大,相信党中央,会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