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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庄人民公社的“人均”才是真正的“人均”

作者:云淡水暖   来源:红色文化网  

周家庄人民公社的“人均”才是真正的“人均”

云淡水暖



“人均”是一个很讨巧的词,比如“小康社会”的标准,就是“人均”:其一、1990年价格计算,人均国民(内)生产总值为2500元(按 1980年价格和汇率计算,人均国民(内)生产总值跨过900美元)。其二、按1990年价格计算,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为24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200元。

“人均”这个词儿,官员们习惯了用,比政绩的时候,眉飞色舞地说的就是“人均XX增长了若干若干”,经济学家们喜欢用,特别是市场膜拜者们喜欢用,“人均”高,“总量”就大,比如,张维迎先生就很兴奋,“在过去三十年的时间,人均GDP翻了两番,每十年就翻一番,…去年人均GDP达到了2500美元,经济总量2004年从世界的第13位上升到第4位。”

自称以“用‘皇甫平’署名,是有‘奉人民之命辅佐邓小平’之深意存焉”的周瑞金先生,在两年前的初春,发表了一片宏论“改革动摇不得”,然后接二连三地在“南方”、“东方”的话语平台上大讲特讲,辅佐家周瑞金先生也在拿人均说事儿“历史已经证明,‘让部分人先富’是英明的战略决策,‘效率优先’对于突破旧体制,激发解放生产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但部分人富裕起来了,也使整个社会的富裕程度‘水涨船高’到人均1500美元左右,贫困人口从当初的3亿多人减到目前的2000多万人。”

但是,辅佐家周瑞金先生、产权家张维迎先生们并没有把“均”的程度进一步深化下去,所以对平民百姓来说,往往要打一个问号,因为就“均”字来说,各有各的感受,一谈到“均”,老百姓要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比较,如果以“均”线为杠杠,高低就比出来了。

2008年3月1日,个税起征点调高到2000元/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调整后七成工薪阶层将免个税。就是说,就全国而言,有70%的职工,月收入达不到2000元/月,2008年,有人提出个税起征点还要提高,有建议要提高到3000元/月,吉林省税务局的官员感叹“在吉林普通职工收入不到2000元,过了2000元的都很少,如果按3000元起征,那整个东北三省也没多少人纳税了。”,但是,“整个东三省”的百万、千万、亿万富豪还是有的。

在山西,前几年煤炭价格高昂的时候,“私营煤矿的利润达到了百分之两百多,而且多数煤矿还会超设计能力开采。‘有钱的煤老板,一天可以挣到一百万。’”,而且,现如今煤老板们已经携巨额资本,开始控制乡村基层政权了,说白了,就是花钱买“选票”。“在2004年间的村委会选举中,用现金买票的方式在山西的煤炭富裕县域极为盛行。”(《南风窗》),2004年《中国青年报》曾经报道:占山西高平市人口万分之三的煤矿老板人均年收入在500万元左右,其存款总额占全市总额的30%,而当地低收入人群的人均年收入仅区区500元,相差1万倍。

就拿山西的情况来说,这个贫富差距确实令人纳闷,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地下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再退一步讲,农村的土地、山林属于集体所有,在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下开采煤炭的收益,怎么就绝大多数落入了极少数人的腰包呢?虽然“总量”上去了,“人均”也上去了,但巨大的差距也上去了。诚如“辅佐家”周瑞金先生欢呼的“‘效率优先’对于突破旧体制,激发解放生产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但部分人富裕起来了,也使整个社会的富裕程度‘水涨船高’到人均1500美元左右,”,是不是这种分配格局也是“必然”,也是“动摇不得”(“辅佐家”周瑞金语)呢?有个地方就把这个分配格局颠覆了,这个地方就是被媒体称呼的所谓“最后的人民公社”——周家庄。

这两天有一条新闻,叫做“‘最后的人民公社’分红 金额太大找警察护驾”,说是:周家庄乡有12000多人。按照7000万元粗略计算,人均分红在6000元左右。别小看了这6000元,这是刨除了一切生产、生活基本开支之后的“干货”,一位赵姓村民认为,“20多年了,吃水不花钱,小孩上学不掏钱,电费优惠。如果我老了,即使不劳动,合作社每个月也会发钱给我。”,而据说其它地方的农民“人均收入”,连粮食、柴火都要折算进去的。

而且,这个“人均”是在“旧体制”下取得的,比如,周家庄的农民至今还按照记工分的模式实现“按劳取酬”,据报道,周家庄一切劳动计算都是以工分为标准,看大门的,修拖拉机的,开车的,甚至包括乡长、队长的工作都要到年终按工分进行收入分配。其原则大体是:使各业承包人员付出同等劳动,可取得大体相当的劳动报酬。在80年代自上而下的“社改乡”之后,乡一级政府由上面派“国家干部”管理,与周家庄的人民公社模式有不衔接之处,据报道,90年代以后,记工分吃饭的合作社(公社)干部进入乡党政机关,理顺了政府和农民的关系,应该说,行政成本会因此减少,社会冲突也会尽快化解。

在解决了农民的基本生活供给、就医、孩子上学、养老等等之后,年底分红的“按劳取酬”色彩就格外醒目了,照理说,这里面也体现了人的能力的差异的,所以周家庄的这个“人均”也不是绝对平均主义,而是在总体公平、人人有保障的基础上的差异化。比如,周家庄对所属乡镇企业的厂长的报酬有严格限制,不搞年薪制,不搞期权鼓励,总之,主流经济学鼓吹的那一套通通不搞,而这种模式的意义在于。公平和效率有合理的平衡点,绝对不会出现承包企业的厂长收入500万,社员只收入500元的荒唐局面。

网络上有一个笑话段子,叫做“张家有财一千万,九个邻居穷光蛋;平均起来算一算,个个都是张百万”,这个段子非常形象地补充了辅家”周瑞金的论断“‘效率优先’对于突破旧体制,激发解放生产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但部分人富裕起来了,也使整个社会的富裕程度‘水涨船高’到人均1500美元左右”。

而在周家庄的人民公社体制下,某人1千万,邻居穷光蛋的情况,是不会轻易出现的,既然大家都按工分结算报酬,而且,尽量设定了工分计分的“按劳取酬”原则,既是在相同劳动的付出下,得到基本一致的收入,这样,既有能力差别上的区分,又保证没有个体能够将自身的利益高高置于众人之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没有私有资本主导分配的安排,资本的作用体现在集体意志的支配之中。在周家庄的人民公社体制下,当今社会上的所谓“弱势群体”并不“弱势”,真正的人文关怀,只有在这种生产资料、生产成果集体所有,财富积累公平分配的基础之上才充分得到体现,而不是靠某些占有了巨大社会财富的“慈善家”居高临下的施舍。

是没有被突破“旧体制”的周家庄人民公社,把“辅佐家”虚头八脑的“人均”,变成了实实在在的东西。需要指出的是,周家庄并非“唯一”,在青藏高原、在内蒙草原、在珠三角平原、在长三角平原、在中原大地,都有这样的“最后”,而且都无一例外地实现了真正的“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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