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观察|回顾 “江歌案”:舆论爆点的形成,来自中国社会对“恩将仇报”的深刻记忆
原编者按:1月1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鑫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近70万元。2016年案发以来,"江歌案"为何引发了一波又一波舆论关注?本文指出,其原因在于新闻采取的不是刑事案件的信息模式,而是对于中国民众来说具有牢固而深刻记忆的"恩将仇报"框架。一个社会特有的社会记忆导致人们关注的事件不同,对相同事件的诠释框架迥然相异,培育了相应的情感兴奋点和行为模式,促成了舆论高潮,也建造了一种"文化茧房"。我们特推出本文以供读者思考。
曾庆香|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李秀莉|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硕士生
吴晓虹|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
本文原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20年第1期,原标题为《永恒故事:社会记忆对新闻框架和舆论爆点的形塑——以“江歌案”为例》,感谢原刊授权推送
为阅读方便,有删节,非经注明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近年来,中国留学生在海外遇害事件频频发生。从2016年至2017年11月,据《法制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公开报道中已有30多起中国留学生遇害事件发生。梳理报道发现,这些新闻一般把事件要素(即5W+H)报道清楚便偃旗息鼓。只有事件有要素未明了,新闻才会随着事件的发展而再现。但江歌案报道(包括公民新闻和专业新闻)却是一个例外。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留学的中国女生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残忍杀死在自家房门外。我国媒体对这一案件的报道并未随着事件的水落石出而结束,而是经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16年11月上旬至2016年12月中旬,作为刑事案件报道;第二个阶段:2017年5月至12月中下旬作为恩将仇报的道德故事讲述。百度指数显示,第一阶段的报道高峰期2016年11月6-12日,这一周的日平均搜索量为2953次;第二阶段的报道高峰期2017年11月12-18日、12月10-16日,这两周的日平均搜索量分别为169616次、142559次,且11月14日(王志安《局面》播出之后)、12月11日(开庭日)、12月20日(宣判日)的日搜索量分别高达327438、257751、239171次。另外,截止到2018年8月7日,《局面》王志安采访报道的《江歌案》有2.4亿次播放量;#江歌案庭审#微博话题阅读量7.2亿次,讨论量19.5万次。这说明前一阶段报道反响平平,后一阶段报道引发了一波又一波舆论高潮,牵动着亿万民众的神经。
这么多留学生遇害事件,为什么只有“江歌案”在作为刑事案件报道清楚之后会再次引发舆论高潮?同样得到报道的事件,为什么有些事件能引起舆论沸腾,而有些事件却遭遇舆情冷淡?不可否认,有些事件是因其广度,即关切具有普遍性的现实问题而受人关注。而有些事件却是因其深度,即触动人们的心灵而引发舆论高潮。
以往从媒介视角研究社会记忆(或者说从社会记忆视角研究媒介文本)的文献,基本是论述媒介文本如何建构社会记忆,把媒体报道建构、存储的媒介记忆看作是对社会记忆的建构,即把下图中的建构与沉淀含混地合为一体,鲜有文献对社会记忆是如何形塑新闻报道并引发舆论高潮这一过程进行论述。由于既有集体记忆文献主要论述媒体、公民建构、重塑社会记忆,因此本文将主要论述社会记忆形塑媒介文本和舆论兴奋点。
作为社会记忆的恩将仇报:
江歌案的舆论爆点
美国学者迈克尔·舒德森(MichaelSchudson)指出,在19世纪90年代,新闻出现了两种模式:“信息”模式和“故事”模式。爬梳江歌案报道可发现,第一阶段报道采取典型的信息模式,第二阶段新闻则采取典型的故事模式,且是中国典型的恩将仇报这一集体记忆故事模式。
(一)信息模式的“江歌案”:未触及社会记忆的刑事案件
2016年11月3日江歌遇害后,国内最早进行报道的是11月3日澎湃新闻报道。之后,江歌母亲于11月4日凌晨发布微博。国内专业媒体报道详见下表:
细读新闻标题和正文可知,这一阶段报道主要是交代事件的5W+1H,即女留学生的身份、被害事件过程、凶手身份等。
根据大多数留学生遇害事件的报道先例、新闻价值和报道规律,如中国女留学生李淑仪被害、中国留学生袁晓鹏被害等等,江歌案如果仅作为刑事案件报道,在上述报道之后会在2017年12月11-15日开庭审理和20日宣判会被再次报道,其他时间很难再引起媒体和公众关注。
显然,信息模式的江歌案新闻,虽然引起了舆论关注,但却只停留在注意的表层,并未进入人们认知深层和记忆深处,因为它缺乏勾连人们情感的因素,缺乏舆论兴奋点、群情激奋点。但《北京青年报》的《室友首度透露女留学生遇害案细节》报道指出,江歌母亲在11月5日发布微博,怀疑凶手为刘鑫的前男友。这条微博引发了网友对刘鑫的质疑和指责:“当时刘鑫为什么不出门”“江歌是为刘鑫‘挡刀’死的”等。报道中的这一细节表明,媒体和网友已意识到其中的恩怨,也彰显了“江歌案”舆论兴奋点之所在。这说明,网友和媒体已有将“江歌案”定为“恩怨故事”之倾向。
事实上江歌在2017年多次成为舆论焦点,便建立在讲述中国历史上的永恒故事“忘恩负义、恩将仇报”基础上,而不是刑事案件的关键信息上。
(二)故事模式的江歌案:社会记忆之“恩将仇报”与舆论之兴奋点
在讲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中国文化,感恩报恩故事从古至今随处可见。感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它沉淀在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中,成为中华民族性格特征之一。忘恩负义、恩将仇报,是令人深恶痛绝的行为,会激发人们义愤填膺的强烈情感。
江歌被害事件由普通杀人案件转变为恩将仇报的故事,虽有网友评论打前阵,但发挥重要影响的,当属江歌母亲2017年5月21日00:16分发布的微博长文《泣血的呐喊:刘鑫,江歌的冤魂喊你出来作证!》。在此文中,江歌母亲陈述了江歌对刘鑫的种种恩情,也悉数了刘鑫及其家人的种种负义、仇报行为。此文第一次直接将刘鑫及其家人的行为界定为“恩将仇报”:“如今对待救命恩人不但不感恩对待我(反而)如同仇人一样。”尽管这一微博长文存在时间短暂,但不到一天时间却有56040次转发,有26990次评论,有32451次点赞。这足以说明将江歌案界定为恩将仇报的故事引发了人们共鸣,唤起了人们情感上的兴奋。
“恩将仇报”的阐释框架让媒体看到了江歌案作为故事的本质和舆论的兴奋点之所在,于是媒体对江歌案的报道便由案件关键信息的披露转变为江歌和江歌母亲与刘鑫和刘鑫父母之间的恩怨纠葛,如2017年9月9日,澎湃新闻发布深度报道《留日女学生江歌遇害311天:一个母亲的“爱、恨、执”》。在这些媒体报道中,最具影响力的是《新京报》的《局面》25段视频。第一段视频对案件的简单字幕介绍为:
2016年11月3日凌晨
青岛女留学生江歌和室友刘鑫结伴回家
在日本租住的公寓门前被刘鑫前男友杀害
在已知凶手真实姓名情况下不指名道姓,却将其界定为刘鑫前男友。这一介绍意味着刘鑫在江歌被害中具有原罪,即洗脱不掉的罪行。
在主要内容上,细细梳理这25段视频可发现,通过江歌母亲和刘鑫的陈述,通过江歌母亲和刘鑫、王志安和刘鑫、王志安和江歌母亲的对话,呈现了一个典型的恩将仇报故事:江歌在刘鑫最困难之时(即被陈世峰赶出家门)收留了她;在合租日子里,江歌在生活起居上照顾刘鑫。在刘鑫被前男友纠缠之时,江歌特意回家给她解决问题;在她害怕被前男友跟踪之时,江歌在车站等待她一起回家;最后在刘鑫前男友要杀害刘鑫之时,把他阻挡在门外,最后导致自己被杀。而刘鑫对待江歌行为是:第一,将门反锁,断了江歌逃生之路;第二,没有参加江歌追悼会;第三,不面见江歌妈妈,给她安慰;且对其微信不回,电话拉黑;第四,以不配合警方办案、不出庭作证来威胁、恐吓江歌妈妈;第五,指责江歌妈妈在微博公布她和父母的信息;第六,刘鑫父母辱骂江歌妈妈,甚至辱骂“江歌命短”;第七,为开脱自己罪责,减轻自己负疚而撒谎。
在细节上,此长视频是将江歌案作为恩将仇报的故事而不是作为案件信息进行报道的典型证据是对“刘鑫在案发当时有没有锁门”这一细节的反复追问和“房子是江歌家而不是江歌刘鑫家(即房子是江歌租住,刘鑫是借住,而非江歌刘鑫共同租住)”这一细节的反复强调。这两个细节对案件审理和判断无关紧要(从江歌案判决书未提及推知),但却被节目如此重视的原因在于:刘鑫是否锁门决定了江歌是否代替刘鑫死亡和刘鑫是否断送了江歌逃生之路,即决定了江歌对刘鑫是否具有大恩和刘鑫对江歌是否具有大仇。
与此同时,《局面》将这25段视频界定为“江歌母亲和刘鑫300天恩怨始末”,也足以说明它讲述的是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故事,而不是追踪案件信息。
正因为《局面》抓住了江歌案的舆论兴奋点,导致它的播放量高达2.4亿次。除此之外,一系列新闻把江歌案作为忘恩负义故事进行讲述,如《刘鑫,江歌带血的馄饨,好不好吃?》《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江歌事件始末———人心可以无耻到哪种地步?》《大话刘鑫之你问我心机有多深我害你有几狠》《江歌,你替刘鑫去死的100天,她买了新包包染了新头发》。这些新闻阅读量都达到了10万+,这足以说明忘恩负义是江歌案的舆论兴奋点。
由于刘鑫拒绝记者采访,专业媒体选择采取评论方式来展现和点燃其中恩将仇报的舆论兴奋点,如凤凰网评论《江歌悲剧后的刘鑫:避大恩如大仇》、光明网《江歌案:我们都自私,但仍然可以更善良》、人民日报评论《江歌案:法律事件与道德事件》。
正是把江歌案作为恩将仇报的道德故事而非一桩刑事案件,导致2017年12月中旬案件庭审报道非常重视“刘鑫是否锁门”等细节,也是中国报道和民众都怒骂刘鑫,却不理会陈世峰的原因。
(三)江歌案与李俊杰案对比:恩将仇报等级与舆论爆点
如上所述,江歌案因为具有我国恩将仇报的社会记忆核心要素,所以舆论很快被动员、被积聚。
2017年3月27日,中国河北发生了一件案情极其相似的杀人事件。一名叫李俊杰的男生被女友朱丽的前男友王优杰杀害。朱丽是该案唯一目击证人。案件发生后,被害者父亲李小国希望朱丽出庭作证,或与他见一面:“告诉我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朱丽在承诺出庭作证之后完全失联,其父母同样对李俊杰家人恶语相向。
无奈之下,2017年5月16日,李小国学习江歌妈妈做法开通微博,披露儿子被害事实。截至2018年8月13日,李小国发微博272条,粉丝数量达到5.7万。虽然如此,李俊杰案仍未引起舆论热潮,同样未出庭作证且完全失联的朱丽也未像刘鑫那样受到大面积媒体关注和舆论讨伐。虽然李小国和网友将李俊杰案等同于江歌案,将其界定为忘恩负义。但仔细分析可发现,此案和江歌案相比,恩将仇报的程度少了很多层次。
下面根据李俊杰案和江歌案建构恩仇值,假设:借住为小恩,值为1;召来或锁门为中仇,值为2;替死为大恩与大仇的结合体,恩值为5,仇值为5。李俊杰案和江歌案的恩仇程度分为如下八种情况(A是陈世峰和王优杰,B是江歌和李俊杰,C是刘鑫和朱丽):
1.A是C的前男友,B和C为朋友(包括闺蜜、男女朋友),房子为B、C两人共同租住,A来杀B,C先进屋未锁门,B来不及进屋而被杀;(无恩,无仇)(0,0)
2.A是C的前男友,B和C为朋友(包括闺蜜、男女朋友),C借住在B家,A来杀B,C先进屋未锁门,B来不及进屋而被杀;(有小恩,无仇)(1,0)
3.A是C的前男友,B和C为朋友(包括闺蜜、男女朋友),房子为B、C两人共同租住,A来杀B,C召来B或C先进屋锁门,B无防备或无处可逃而被杀;(无恩,有中仇)(0,2)
4.A是C的前男友,B和C为朋友(包括闺蜜、男女朋友),C借住在B家,A来杀B,C召来B或C先进屋锁门,B无防备或无处可逃而被杀。(有小恩,有中仇)(1,2)
5.A是C的前男友,B和C为朋友(包括闺蜜、男女朋友),房子为B、C两人共同租住,A来杀C,C先进屋未锁门,B阻止A且来不及进屋而被杀;(有大恩,有大仇)(5,5)
6.A是C的前男友,B和C为朋友(包括闺蜜、男女朋友),C借住在B家,A来杀C,C先进屋未锁门,B阻止A且来不及进屋而被杀;(有小恩+大恩,有大仇)(1+5,5)
7.A是C的前男友,B和C为朋友(包括闺蜜、男女朋友),房子为B、C两人共同租住,A来杀C,C召来B或C先进屋锁门,B阻止A且无防备或无处可逃而被杀;(有大恩,有中仇+大仇)(5,2+5)
8.A是C的前男友,B和C为朋友(包括闺蜜、男女朋友),C借住在B家,A来杀C,C召来B或C先进屋锁门,B阻止A且无防备或无处可逃而被杀。(有小恩+大恩,有中仇+大仇)(1+5,2+5)
根据我国恩仇的社会记忆,上述第5种情况(即替死)便能引爆舆情,即根据上面假设,恩仇值10,乃舆情引爆点。
显然,李俊杰案属于第三种情况,李俊杰和朱丽之间没有太多恩怨纠葛,因为王优杰本就是来杀李俊杰的,他们的恩仇值只有仇值2,即朱丽召回李俊杰;而江歌案的恩仇值则比第八种情况更大,即远大于10:
A是C的前男友,B和C为朋友(包括闺蜜、男女朋友),C借住在B家,A来杀C,C召来B和C先进屋锁门,B阻止A且无防备和无处可逃而被杀。(有小恩+大恩,有中仇+中仇+大仇)(1+5,2+2+5)
仅在案发当时,江歌和刘鑫之间恩仇值就已高达15,远超舆论引爆点之值。而案发之后,刘鑫后期行为还将仇报值大幅提升,如缺席江歌追悼会,威胁警告江歌妈妈,模糊凶手身份,狡辩,刘鑫母亲骂江歌“短命”等等。刘鑫对江歌每一个仇报行为,都在为高涨的舆情再添一把火。这便是为什么江歌案在舆情被引爆之后还长期保持沸腾的原因。
由上可知,李俊杰案恩仇值较低,江歌案恩仇值则非常高,因此李俊杰案难用“忘恩负义、恩将仇报”来界定,是典型的“情杀”事件,江歌案则为典型的“恩将仇报”事件。这就是为什么看似相似的案件,借助恩将仇报,江歌案能引爆舆论,而李俊杰案舆论反映平平的原因。
刘鑫为了改变舆论对自己的谴责,即为了对冲舆论,甚至反转舆论,只能降低江歌案中的恩情值和仇报值,于是她在2018年1月25日指出,江歌与她是同性恋,并曾对她进行过表白:“你知道你伤害的是三叔的什么人吗?三叔跟我表白你看见了吗?”“我想……保护三叔的隐私不被公布……开庭审理之前关于我跟三叔的感情,我一个字都不可以提。一旦公布就会被陈利用,律师跟我说,如果说出去半个字,被陈的辩护律师知道,陈世峰可能只能判10年了你知道吗?……一年里,我无数次的忍不住想要公布我跟三叔的真正关系,为了陈世峰重判,我忍住了。”
如果江歌与刘鑫是同性恋,那么江歌案就变成了与李俊杰案一样的情杀,其中的仇值大幅降低,因为陈世峰要杀的人更可能是江歌,而非刘鑫。同时,刘鑫在《局面》采访中也体现出刘鑫一直在试图降低恩仇值:
王志安:“实际上江歌是替你去死的”(18:2’00)。
刘鑫:“江歌替我打抱不平才惹怒了他”(18:2’29)。
无论是“同性恋”之说,还是“惹怒”之说,刘鑫都是为了证明陈世峰就是为杀江歌而杀江歌,而不是为杀自己不得而杀江歌,因此也就不存在“替死”,即不存在大恩大仇。
事实上,刘鑫作为中国人,具有与大家相同的社会记忆。因此在案发当天,刘鑫内心深处意识到了江歌的大恩和自己的大仇,从而对江歌妈妈脱口而出“对不起”。刘鑫这一心理被《局面》王志安敏锐捕捉(17:8’37-38)。
除了恩将仇报这一主要社会记忆之外,江歌案中还充满了其他次要社会记忆,如刘鑫妈妈骂“江歌短命”,显然是用中国另一具有迷信色彩的社会记忆来抵制恩将仇报的记忆,以排解那种“恩重如山,难以为报”的负重感,正如凤凰网评论刘鑫恩将仇报的缘由又是另一个“大恩如大仇”社会记忆的唤醒。江歌妈妈想借助舆论判处陈世峰死刑,征集了450多万人签名,并转交日本法庭。这一做法显然体现了沉淀在中华民族记忆深处的儒家人心向背的民本思想,正如日本三井寿教授所指出,从这一做法中可看出,中国人至今仍然深受自汉代开始的儒法结合的影响。
社会记忆:形塑新闻框架和舆论兴奋点
上述分析显示,江歌案的报道框架和舆情走向显然被“恩将仇报”这一社会记忆所形塑。社会记忆控制新闻框架和舆论兴奋点,绝非个案,而是具有普遍性。
如前所述,记忆是在群体框架、社会框架中形成。群体框架、社会框架指具有一定时空边界的群体、社会共有的思想总体,即观念体系,以及为了支撑这一观念体系的各种规则体系(包括习俗、戒律、法律等等)和结构体系(包括家庭、阶级、宗教等组成部分及其地位、权力关系等)。
因此对于个人而言,成员的社会记忆形成过程乃为具有时空边界的群体,通过各种各样的“文化造型”活动,借助于规则体系和结构体系来形成、巩固其观念体系,即使群体的认知模式、价值观念和行为惯性沉淀、内化在个人的心智结构之中,甚至深入骨髓,达到本能反应的深度,社会记忆从而得以持久固定。因此社会记忆产生于群体,又缔造了群体。
每个群体的社会记忆都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从而形成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基本人格结构(又称众趋人格结构、民族性、国民性)。正是这一独具特色的基本人格结构使各种群体具有了相互区别的身份认同基础。由于认知模式、价值观念常伴随、混杂着情感,这导致通过“文化造型”所建构起来的社会记忆也培养了集体成员的各种各样的情感兴奋点,如笑点、泪点、幽默点、痛点。因此社会记忆的不同意味着情绪兴奋点的相异,这便是许多身处异国他乡的中国留学生经常抱怨,在国外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外国人笑得人仰马翻,而自己却不知所云的原因。如在一夫一妻制甚至一夫多妻制的国家,通过上述的规则体系、结构体系形成了如下认知与情感体系:与亲兄弟妻子睡觉是乱伦式偷情,是被禁止、令人愤怒、痛恨和唾弃的行为。但在兄弟共妻制的尼泊尔洪拉山区,人们被建构的认知和被培养的情感为:女人要与一母同胞的兄弟们结婚;“只爱一个人,是自私、贪婪的罪恶表现,是应该为之惭愧悔恨的情感。”
及至成员的思想与人格定型,其所习得并内化的社会记忆在相应的时刻、场合会被轻易、自然地激活、提取以认知和应对世界。具体来说,社会记忆对新闻报道和舆论兴奋点的形塑作用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社会记忆不同导致人们关注的事件不同。不过,这种事件或在很大程度上违背社会记忆,或符合社会记忆之典范,如2011年前后分别在美国和中国掀起舆论大波的“虎妈”“狼爸”。在美国,“虎妈”引爆舆论,在于“虎妈”的中国式高压方式培养孩子的模式与美国快乐轻松的教育方式这一社会记忆迥然相异。在中国,“狼爸”引爆舆论,原因是“狼爸”的方式符合中国“棍棒底下出孝子”“严师出高徒”等社会记忆。2019年6月,美国华裔“虎妈”因其女被美国最高法院聘为大法官卡瓦诺的书记员而再次引爆美国舆论。起因是2018年在卡瓦诺被提名为大法官候选人后,“虎妈”曾在《华尔街日报》上撰文称赞卡瓦诺为“年轻律师的导师,尤其是女性”。因此舆论抨击“虎妈”“谄媚”卡瓦诺是为其女在最高法院谋得职位铺路。无论这一论断正确与否,这种事件在中国可能很难引发人们关注,包括新闻报道和引爆舆论,因为在具有“讲人情走关系”“举贤不避亲”社会记忆的中国,通过文章“谄媚”而非大额金钱贿赂而得到好处,既非“人情与关系”“举贤不避亲”社会记忆的典型,也非违背这一社会记忆的典范。
其次,即便关注事件相同,但社会记忆不同,会导致关注面向不同,如据笔者对《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南方周末》《新京报》对中国排球在1981年1月1日到2017年1月1日期间的603篇和《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今日美国》《华尔街日报》对美国篮球在1992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期间的264篇报道的文本分析发现,同样面对体育竞赛胜利与失利,中国新闻框架分别是天道酬勤、居安思危与东山再起、卧薪尝胆。显然这都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故事与谚语,完全展现了中国的社会记忆。而美国报道框架则为救赎(胜利时,救赎他者;失利时,救赎自己),救赎框架显然反映了基督教耶稣救赎人类这一社会记忆。
第三,社会记忆的不同会导致人们对相同事件的诠释框架迥然相异,如老人饿死家中,中国媒体报道框架是子女不孝导致老人饿死,如《京华时报》报道“2009年4月9日北京通州区一位八旬的柴老太活活饿死家中”:“他们都是不孝子,怎么能把老人活活饿死!”而美国媒体报道框架则是社会福利制度的弊端导致老人饿死,如《纽约时报》报道2007年10月“日本北九州市一名近七旬男子活活饿死家中”:“这本‘死亡日记’在日本国内掀起巨澜,也把日本福利制度的一些具体弊端推至聚光灯下。”
第四,诠释框架蕴含了相应的情感倾向(故此记忆又被称为“暖记忆”),社会记忆的不同往往意味着对类似事件具有不同的情感取向,如2018年D&G公司推出的《起筷吃饭》广告片“引起了中国15亿人的生气”,原因在于众多网友把台词“如何用这种小棍子形状的餐具,来吃意大利伟大的传统玛格丽特披萨”看作是冒犯、歧视中国文化。而苹果电脑广告《巨人与侏儒》,2.26米的姚明和美国0.81米的侏儒弗恩·特罗伊尔对比,1.45米的身高差距,却未让美国人认为此广告冒犯和歧视美国。如果《巨人与侏儒》广告把巨人换成美国人,把侏儒换成中国人,则有可能会引起全球华人的哗然与抵制。中国人自尊心如此之强源自两种集体记忆:一是“爱国”名言名人的传承,如“苟利国家,不求富贵”“位卑未敢忘忧国”“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二是晚清中国的积贫积弱招致世界列强对中国的辱骂(如东亚病夫)与侵略的记忆,这一记忆导致中国人对他国的鄙视相当敏感。同时,作为集体主义文化,人们认为每一个中国人都是中国的代表,如2019年7月21日引起中国舆论哗然的事件:霍顿拒绝登上领奖台参加颁奖仪式,并拒绝和孙杨合影。对此,孙杨解读为:“你可以不尊重我,但你必须尊重中国”,即你不尊重我,就是不尊重中国。因此如果选用一位中国侏儒来做广告,会被认为鄙视中国。但美国却不同,一是美国人没有受到外国鄙视与欺凌的记忆;二是作为典型的个人主义文化,他们不认为一个美国人代表了美国,因此用美国侏儒和中国巨人对比,不会让他们有被冒犯和鄙视之感。
正是社会记忆所饱含的强烈情感具有条件反射般的召唤作用,才导致人们会为别人的遭遇而泪目、愤怒,即产生强烈移情。
最后,社会记忆中的认知框架还往往预设、伴随相应的行为模式,如江歌案由于唤起人们恩将仇报的记忆,从而激起网民对刘鑫的深恶痛绝,以致众多网友在网上口诛笔伐,甚至对其人肉搜索,劝其工作单位解雇她。无独有偶,2007年意大利曾发生美国版“江歌案”(即“梅雷迪思”案,以“天使脸杀手”闻名),美国的“刘鑫”(即阿曼达·诺克斯)被判刑26年。阿曼达家庭聘请的公关公司把阿曼达塑造成“无辜的美国女孩在国外陷入中世纪司法体系魔掌”而在美国成功引爆舆论,反转了司法审判,最终导致无罪释放。显然,公关公司利用了美国对意大利的事实记忆(即“意大利在中世纪就已存在”)和中世纪的特征记忆(即黑暗、不公正)。
因此社会记忆的不同会导致对相同或相似事件采取不同行动,如上述《起筷吃饭》和《巨人和侏儒》,由于前者一定程度上唤起了华人的被歧视感,导致中国消费者对D&G品牌的全面抵制;而后者,由于美国缺乏被歧视的社会记忆,且因添加了反串式地手持不同尺寸的苹果电脑的美式幽默,导致它在美国赚足眼球,促成销量。
总之,群体建构社会记忆目的是为了形塑人们认知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式,形塑人们的情感模式与行为规范。在具体事件上,社会记忆不仅形塑人们对事件的诠释框架,且唤起相应情感程度,即唤起情绪兴奋。因此,新闻虽是建构社会记忆的重要手段,但也会受到社会记忆的强大形塑。新闻报道与社会记忆互相建构:“记忆制造意义,意义巩固记忆。”
结语:社会记忆、永恒故事、舆论爆点与文化茧房
以往各种媒介文本建构的知恩图报和恩将仇报的媒介记忆沉淀为人们的社会记忆,这一社会记忆导致当江歌母亲公布凶手为刘鑫前男友时,网友条件反射般意识到其中的恩情:“江歌是为刘鑫‘挡刀’死的”。恩仇的社会记忆促使江歌母亲根据恩将仇报的框架重新界定事件。她的这一解释框架激活了许多民众(包括专业记者)忘恩负义的社会记忆和情感兴奋点,从而参与生产更多恩将仇报的江歌案文本。这更多恩仇文本又唤醒了更多人的恩仇记忆和情感兴奋点。这种文本、记忆和兴奋点之间互相建构、激活,从而形成了一波又一波的舆论高潮。这一过程具体图示如下:
“所有开头都包含回忆的因素。”当个人出生时,社会通过文化早已为他准备好认知世界的图式,解释事件的框架,面临冲突的情感路径和解决问题的行为规范。这些认知图式、解释框架、情感路径和行为规范由于经过时间甚至漫长历史的检验、修改,被认为有利于社会发展,有利于民族生存,经过教化、规训与体化实践而沉淀在人们心智结构中,变成这一集体的社会记忆。提取社会记忆是如此自然,犹如本能,因此社会记忆常被认为融入血液,深入骨髓,被称为“文化的身体写入”。因社会记忆在认知世界、改造世界中的作用而被认为是“社会心理的基础设施(sociopsychologicalinfrastructure)”。
社会记忆回响着祖先的声音、情感,当人们用它提供的故事框架解释新近发生的事件时,现代新闻便转入永恒领域。因人们难以跳出文化为我们设定的“社会心理的基础设施”,所以新闻不过是已经尘封的过去甚至原始故事的变形与重演,不可避免地散发陈腐味道。种种证据显示:新闻不新,讲述的是陈旧的永恒故事。事实上,太阳底下无新事,并非不同年代、不同个人所发生的事件如出一辙,而是文化为人们所提供的社会记忆、准备的阐释框架不变罢了。为迎合既有社会记忆和认知图式,人们甚至会采取削平、磨尖、同化、添加等技巧来对事件进行程度大小不一的变形。
当“江歌案”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信息模式的报道时,因未唤起中国社会记忆而未触动民众神经,从而未引发舆论高潮,这正如人们去国外观光,当欣赏到异域风情时,人们惊叹不已,但却很难搅动他们的情感;当作为恩将仇报的道德故事进行报道时,因唤醒了民众知恩图报与忘恩负义的社会记忆,触碰了他们心底的情感而点燃了舆论。江歌案对舆论爆点的引燃,绝非因其爆发期间无其他引发舆论高潮的事件,民众才有心有力对其进行关注。据笔者查证,江歌案舆论高潮第一阶段(2017年11月12-18日)和第二阶段(2017年12月10-16日)分别发生了不少引发舆论高潮的事件,如北京大兴西红门重大火灾事件(11月18日);上海的“携程亲子园事件”(11月1-16日);武大靖的短道速滑世界杯金牌破冰事件(11月11、18日);“高空挑战第一人”吴永宁坠亡事件(12月8日);电动车充电引发自建房火灾事件(12月13日)等不胜枚举,有的关注量甚至达到千万级别,如吴永宁坠亡,百度资讯关注数据的高点在12月10日,其数据量约1.9千万(18881895次)。
图片在如此众多事件分散公众注意力的情况下,“江歌案”仍能吸引如此众多关注,以及两个阶段的报道在舆论中的不同反响,充分证明:社会记忆回响着整个民族的声音、情感,因此用它提供的故事框架报道新闻,容易拨动民族心弦。社会记忆沉淀在人们的心里如此之深,对人们的认知与情感影响如此之大,以致容易转变成情绪爆发点。唤醒某一社会记忆内容,便意味着舆情的唤醒,从而具有原型一样的“摄人心神,动人魂魄”之功效。
社会记忆既有民心向背的广度,又有历史纵深的厚度,其所形塑的永恒故事,是其“以空间换时间”之效;而社会记忆点燃舆论爆点,则是其“以时间换空间”之果。这给予的启示是,调动舆论,引导舆论,勾连社会记忆、历史记忆是一条便捷有效的途径。
社会记忆形塑新闻故事与舆论兴奋点,虽符合人们认知世界的省力原则,即思维的经济性原则,有助于社会动员,形成舆论合力,强化民族认同、文化认同,甚至国家等共同体认同,但却为人们建造了限制视野的“文化茧房”,即文化及其提供的集体记忆所形塑的认知世界的框架与情绪兴奋点,在某种程度上束缚了人们对真相的探求,不利于事件真相的揭露与接受。
至此,根据前述的文献和本文的论述,可将社会记忆、永恒故事、舆论爆点与文化茧房的形塑机制如图所示(图框用虚线而非实线意味着它们可变异、可跨越,也表示还有其他因素可渗入其中参与形塑),这也正是本文论点的层次与逻辑。
因此,对于具有正向的动员舆论、整合群体的社会记忆,如居安思危,要通过规则体系、结构体系、教育体系给予强化,使其成为“被居住”的功能记忆;而对于不符合时代发展、腐朽的社会记忆,如血亲复仇,要进行弱化,让其只成为“未被居住”的存储记忆。同时,人们需时常跳脱己方的“文化茧房”,把握时代需求与脉搏,了解他者的社会记忆,以反躬自省,而记者则更需对所激活的被“写入身体”的社会记忆保持清醒认知,以求尽可能接近事件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