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又收到浙江宁波余姚市法院传票,因转载人民日报原副总编梁衡的文章,宁波智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侵犯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起诉,索赔5.2万元,将于10月中旬开庭。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真是祸不单行。
我们之前预估的,其他党媒党报很可能会效仿湖北日报做法,类似案件会接踵而至,如今果然发生了!
前脚这湖北日报案刚一审开庭完尚未宣判,后脚又有一家又来起诉了,而且要价更狠。
案件基本情况
湖报案是近100篇新闻报道(有几十篇属重复索赔)索赔20万,单篇2000元;这个是3篇文章索赔5.2万,单篇超1.7万,是湖报案的8倍多!
原告的起诉状
原告方在起诉状中说:
梁衡,系著名学者、新闻理论家、作家。曾获青年文学奖、赵树理文学奖、西北文学奖、鲁迅文学奖提名奖、鲁迅杂文奖、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全国好新闻奖和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千秋人物》精选了梁衡最新人物散文50篇,讲述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历史、加上他独到犀利的点评。2018年12月,梁衡将《千秋人物》作品的著作权相关权利及转授权独家授权给天津华文天下图书有限公司,并授权其有权依法独立对侵权盗版行为采取维权措施,授权期限为2018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后天津华文天下图书有限公司将上述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给原告,同时独家授权原告以自己的名义对授权之前或之后发生的侵权行为进行维权。原告发现被告在其运营的“红歌会网”(www.szhgh.com)上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千秋人物》中的相关作品,严重侵害了原告的权利。
这个案子简单说就是:红歌会网近几年在国家级党媒党报转载了梁衡几篇文章,后来梁衡将文章结集出书《千秋人物》,在2018年将图书著作权卖给了天津华文天下图书有限公司,天津这家公司后来又将著作权卖给了宁波智码科技有限公司。然后宁波这家公司把我们告了,进行巨额索赔。
我们转载了那几篇文章?事关英烈
原告提供的涉案文章目录
第一篇,《方志敏已突围成功为何又返回被国民党军抓获》,2016年转载自人民网,原发表于江西第一党报《江西日报》;
第二篇,《人民日报评普京独行空旷的大街:有一种政治上的自信》,2013年转载自人民日报。
第三篇,《李光耀“很吃惊”……》,2015年转载自环球网。
这三篇都是转载自党媒党报,而且还是国家级党媒。
梁衡是谁?
原告方的介绍是:梁衡,系著名学者、新闻理论家、作家。
据公开资料查询,梁衡的头衔很多:著名散文家、学者、记者、新闻理论家、政论家和科普作家。现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中国记者协会全委会常务理事、人教版中小学教材总顾问。
但最重要的,他是国家新闻出版署原副署长、人民日报社原副总编辑。属于副部级干部,党的高级别干部。
据媒体8月份报道,人民日报社原副总编辑梁衡以著作权遭受侵权为由,委托代理公司起诉中国知网,该案已于8月2日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立案。
据他透露,他当年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参与了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
原作者梁衡的著作权和维权权利转让《确认书》
宁波智码科技有限公司是什么单位?党媒子公司
原本以为,这就是一家普通的商业公司,只是为了牟利到处买版权起诉索赔的生意人。
仔细了解,发现草率了。
通过爱企查公开的该企业年报显示,该公司的注册地址竟然是宁波日报报业集团。
原告方的注册地址为宁波日报报业集团
但是,就在今年7月,这家公司基本信息都已经发生变化:公司名称、企业法人、地址等等都变了。企业改为“宁波智码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改为景致,地址变为宁波余姚市。彻底改头换面,也搬家了。
那么这个法人、董事长景致又是谁呢?
根据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宁报传媒的“硬核”版权成长记》介绍,景致是宁波报业传媒集团都市报系版权事业部主任。
宁波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法人是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宁波日报社社长李浙闽。
宁波智码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100%占股的全资子公司,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又是宁波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100%占股的全资子公司。(如下图所示)
图片来源:爱企查查询结果截图
那么,可以看出,宁波智码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现在的“宁波智码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就是宁波市第一党媒集团旗下的子公司。
于是乎,这个案子,又成了一个党媒集团起诉红歌会网并巨额索赔的典型案例了。
案件之外的案件
其实,去年的年底的时候,我们已经知道梁衡的文章已经在被用来“维权”,被起诉的是另一家知名爱国网站昆仑策网。
2021年12月26日,昆仑策网因为转载了梁衡的几篇关于毛主席的文章被宁波这家公司起诉,索赔数万。文章比如:《梁衡:融新闻、政治、文学为一体,毛主席写新闻稿真乃千古绝唱》《梁衡:毛泽东怎样写“讲话文章”》等。一审判昆仑策网败诉,不服上诉,今年二审仍然判昆仑策网败诉,赔偿1万多元。
去年我们了解案件情况后,迅速清理删除了梁衡的文章。没曾想,宁波这家公司不知道用的是什么高科技,后来竟然还找出了几篇“漏网之鱼”,于是今年又来起诉我们。
原告出示的证据显示,除了《千秋人物》,没有出版的文章也在维权索赔的名录中
本案的独特性与巨大隐忧
1、以前党媒起诉的是新闻报道,这次是文章;
2、更可怖的是,这里面大量的是关于毛主席和革命英烈的文章,中国的爱国爱党的红色网站几乎没有不转载党媒党报这方面的文章的,那今后谁敢再转这方面的党媒文章?
3、单篇索赔数额巨大,创新纪录,几乎没有哪个公益性的民间爱国网站承受得起;
4、更重要的是,这些文章绝大部分都是从国家级党媒党报转载而来,谁会想到还会被起诉呢?谁会想到作者在发表几年后集结出版再卖掉版权,返回来巨额索赔呢?
5、他们还挺会挑时间,正好在大会召开前夕开庭,这不是给大家添堵么?真不知道这些党媒是怎么想的。
我们将坚决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斗争到底,巨绝不容忍这种歪风邪气继续蔓延。也希望国家尽快推动防止版权滥用等问题的相关立法工作,杜绝某些党媒将版权作为商品买卖,将维护版权作为一门生意来做,损害公众应有的获取公共信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