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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资本控制中国的后患在加剧(旧文)

作者:丛亚平   来源:红色文化网  

丛亚平:应慎出扩大吸收外资的政策 完善经济安全审查
作者:丛亚平    文章来源:乌有之乡    点击数:10261    更新时间:2009-10-23    


应慎出扩大吸收外资的政策

 ——对我国吸引外资政策的反思


丛亚平


  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引进外资的绝对数值有所降低,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稳定和扩大吸收外资的的相关政策,并酝酿启动外企在A股市场上市;发改委外资司也在就十二五规划中的鼓励外资政策进行研究。

  面对外资已在中国占有越来越强的控制地位,我国不应再制定盲目不切实际的引资目标,更不应借此复活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原因如下:

  一、中国吸引外资占比反而提高

  2009年以来,我国虽然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流量连续数月下降,但由于降幅低于全球其它国家外资直接投资额的下降幅度,所以我国吸引外资所占比重实际是上升的。

  根据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的初步估计,今年1季度国际直接投资(FDI)同比减少了54%,预计2009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将比去年减少一半。而我国今年1-6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30.09亿美元,同比仅下降17.9%,其中6月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9.61亿美元,同比下降仅6.76%,而8月份同比去年还增长了7%。也就是说,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数量的下降远远小于全球跨境直接投资流量下降的幅度,在金融危机下,中国在全球跨境直接投资流量中所占的比重反而是上升的。

  中国是目前全球投资环境最好、外资获利最多的地方。最新数据显示,即便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中国仍然是跨国公司挣钱和盈利比例最高的地方。这两年曾有人声称越南将在制造业部门、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制造业部门成为中国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也有一些外企转到越南等国。然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和越南经济动荡,使许多外商认识到,越南缺乏合格熟练劳动力、基础设施差及效率低下等缺陷早已有之,不稳定的宏观经济又成倍放大了上述缺陷,许多外商在越投资要么停工,要么无限期推迟,要么收缩。2009年3月上海美国商会再度调查,打算将工厂迁出中国的公司减少了一半,想在其他国家投资建厂的大公司已经重返中国。根据联合国贸发展会议(UNCTAD)8月6日公布的对240家跨国公司的有关投资前景的报告,中国仍然是外国直接投资的首选目的地,其次才是美国,再后是印度、巴西和俄罗斯。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不应制定盲目不切实际的引资目标,更不应借此复活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

  二、我国现在并不缺资金和外汇

  20年前中国缺资金、缺外汇,需要引进外资。然而近10年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现在不缺资金和外汇,更不需要再继续付出高昂的代价吸引外资。中国多达2.1万亿元的外汇储备,正为如何花如何保值而伤透了脑筋,为什么还要不惜代价引进那么多外资来占领中国的市场和产业地位、损害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基础的呢!随着美国的天量债务的不断累积,美元将不断贬值,国外资本急于用越来越不值钱的虚拟货币来置换中国有价值的实体产业,我们更不应该充当击鼓传花的最后接手,在全球放出天量货币而把实物资产价格被严重低估的情况下,拿中国的产业、中国的资源和换回花花绿绿、严重泡沫化的美国绿纸,让外资成功的实现财富大挪移!

  对外引资要算“投入产出比”,而算下来的结果是负数。我国引进外资,外方收益率极高。例如很多外资低价购买我国银行股抛售后利润达到几倍、甚至十几倍,远远高于世界资本的平均收益率;而我们自己的外汇投出去,收益率极低,甚至赔钱(美国国债现在利率只有0.25%,美债和美元资产又不断贬值,02年到07年已贬值40%,而且美国的天量债务使美元未来还会大幅贬值,使中国的外汇储备面临巨大损失和风险)。我们引进来的外资靠着超国民待遇在国内大量赚取暴利,而我们自己手里的美元被逼迫走向境外,遭受巨大的风险和损失,许多投资甚至损失一半。里外里形成双向损失,这种严重“负效率”持续时间越长、规模越大,我们国家就被掏空得越多! 之所以我国大多数工农依然贫困、中国内需始终无法拉动,这也是原因之一。一个拥有垄断优势的沃尔玛,就使中国无数企业被迫以超低几乎是没有什么利润的向沃尔玛及美国民众提供商品,而这千万个没什么利润的企业自然无法给员工发放合理的工资和劳保,更无钱投入环保!而民众手中没有也直接导致中国内需不振,形成中国长期大患。很多地方招商引资的项目,投产后利润大部分流出海外,税收也收不到多少,工人工资也很低,只有表面的GDP数字增加一些,如果再加上环境治理的投入,实际上是负数。

  西方对中国的遏制战略已经形成,目前美国已在我国境外对中国形成了军事包围圈,如果再让外资在中国境内对我国形成经济包围圈,里应外合,我国的发展前景就很危险!目前我国经济已呈现出有很强的对外依赖性,这使我国未来经济的自主性和政治的独立性受到威胁。

  三、外国资本已经控制了我国大部分行业

  改革开放以来,外资的进入对于中国的贸易扩张、增加就业以及经济增长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与中国对外开放之初不同的是,对外开放的收益在逐渐递减,与此同时风险却在不断增加。由于我国长达30年的开放和引资,加上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使外国资本和跨国公司在中国已经形成控制和遏制之势。如果请来拾遗补缺的资本和机构一旦占巢为主,控制了中国的主要行业和利润,东道国的人民反而成了血汗工仔,这样的招商引资是应该遏制的。

  截至2008年底,我国累计吸收FDI(外商直接投资)已达8500亿美元,三资企业已占我国工业总资产和产值的1/3以上,增速远高于国有经济。以2008年为例,占中国企业总数约3%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工业产值占全国的30%,出口额占55.3%,如果算利润,外资所占的比重更高,而外资缴纳税收仅占全国的21%。一般认定,外资在国家产业中的份额超过20%即为安全警戒线,而目前外资在我国产业中的份额已达到30%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利用国外资本必定要以出让本国权益或未来利益作为代价。随着外资规模的日益扩大,其向我国经济核心领域的延伸,抽空中国经济的弊端日益显着。

  过分引进和依赖外资,已给我们经济带来很大的安全隐忧:外资通过投资并购布点,在越来越多的行业领域,形成了由外资主导的寡头控制。跨国公司本来就在资金、技术、品牌、企业管理和市场销售等方面有竞争优势,加上超国民待遇和跨国公司的转帐和逃税优势,使我国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大批被挤垮,国内市场和要害企业大量让外资占领。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06年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就指出,在中国已开放的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如在饮料、、快餐、啤酒、化妆品、肉制品、大豆食油、日化行业、水泥行业、玻璃行业、电梯行业、超市零售行业、干电池、小五金制品行业等,或呈垄断之势,或大多由外商控股;主要的家电企业中,11家与外商合资;许多大的医药企业也在外资手中。据国家工商总局调查,电脑操作系统、软包装产品、感光材料、子午线轮胎、汽车制造、高速列车机车、快递行业、手机等行业,外资均占有了绝对垄断地位。而在轻工、化工、医药、机械、快递、电子等行业,外资公司的产品已占据1/3以上的市场份额。例如在快递行业,UPS、FedEx、DHL、TNT四大国际快递公司在中国市场已取得支配地位。我国是一个基建大国,而水泥行业前5大企业4家却已被外资控股或参股。这还只是06年的统计,近两年,这种状况进一步加剧,连互联网业、水务行业、金矿开采、等重要行业也被外资大量占领。同时,外资向我国的金融、农业、零售、物流、公用设施、咨询服务等战略性、命脉性行业进行产权渗透。许多高端的金融服务市场也被外资控制,如评级机构几乎全被外资控制,高端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也大多被外资占领,大量的企业中介利润和企业机密被外资掌握。

  跨国公司的强势还对我国机械、电子、钢铁等重化工业构成重大打击,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许多细分行业的排头兵企业也被跨国公司占有了控制权,一些齿轮、轴承、机床、汽轮机等重要装备和零部件行业被外资廉价购并。

  再如互联网产业,中国B2B研究中心最近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目前几乎整个中国互联网产业基本上已被外资控制,中国民族互联网产业与民族资本很有可能被淘汰出局,这是一个不得不正视的严峻的现实,绝非危言耸。当今信息化时代,国家信息关乎国家安全,美国最近让“微软关闭5个国家的MSN”就是一个警示!中国B2B研究中心研究员曹磊分析目前我国互联网产业的严峻局面是:(1)外资全盘控制,使我国互联网产业本身存在巨大经济风险;(2)外资依存度过高,对国家信息化战略安全运行造成重大危害;(3)外资控制程度过深,对国民经济更带来“潜在隐患”。

  四、外国资本控制中国的后患在加剧

  目前我国不是招商引资太少的问题,而是过多过滥引资已构成对我国产业和经济遏制之势的问题:

  正如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高梁所分析的:我国现存不多的国有重点企业,是我国60年建设起来的工业体系核心部分。这些企业的意义,远远超出账面的“资产”,而是综合国力的核心——企业管理团队、熟练技工、技术团队及核心技术、品牌等能力的集合,是行业内配套体系不可替代的部分,是行业自主创新的平台和产业升级的战略支点。一些关键企业一旦被外资控制,就会造成全局性的损失,有些产业被控制还将威胁到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一旦外资在东道国市场份额中占据了相对优势,则本国企业将失去话语权,绝大部分利润将被外资拿走,这种“吐血引资”导致国民财富大量外流。民众手中没有钱,国内的内需拉动很难起来,中国经济只能进一步被绑在对外需的依赖上。大量引进外资短期内或有利于近期表面GDP数值,但长期而言,我国的工业、金融和商业以及出口、贸易被外资控制,将严重影响民族产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我国很多的民族老品牌消失了,新品牌成长不起来,这是中国长期的、过于慷慨的招商引资政策的结果。      面对这样一长串的外资控制清单,任何国家的领导者看到都不会等闲视之,因为它已经影响到一个国家的长期发展空间和经济安危!

  一位地方县官在把当地一座矿产以1.3亿元人民币贱价卖给外资投行之后痛心的说:“我也心疼啊!如果自己开采,收入够我们县花30年!但我只能卖,我顶不住上面的压力呀。再这样卖下去,全国县级以下的资源将大部分被外资廉价控制!”其实,这些资源是民生的基础和国家稳定的基础,这些资源和企业远远比日益贬值的美元有价值的多,然而我们却在开放、引进的口号下,用黄金换泡沫。基层地方官员的无奈也代表了一个民族的困境和悲哀。

  《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2006》已指出,我国装备工业市场、高技术产品等偏重于依赖进口,冲击和挤占我国装备工业市场。这是我国经济过深卷入世界市场而造成结构失衡的反映。经济结构的失衡又固化了劳资分配差距过大等深层发展机制的偏差,侵蚀民族工业产权和控制权,威胁我国核心战略利益,我国部分工业行业已被外资企业主导。在这份报告之后的近三年,这种趋势更加明显。被外资所控制的行业越来越多

  五、我国技术创新的空间受到外资挤压

  大量事实证明,所谓“外资企业带来先进技术”,所谓“以市场换技术”,越来越成为空话。钱学锋说,我们对于外资的贡献存在高估和误读。由于外资在中国主要是“两头在外”的“飞地经济”,与本土企业并未建立紧密的前后向关联关系,因而外资的技术外溢效应以及对国民收入的增长作用非常有限,外资对GDP的贡献仅有统计上的地理意义。加之十几年来,西方对我国的技术出口采取越来越保守的态度,特别是在高技术领域对华封锁遏制政策从来没有改变过,美国光是限制对华技术出口的文件就长达7000多页。随着跨国公司在华设立企业越来越多采用独资而不是合资,外资企业对我国的技术外溢几乎没有。加上一些干部和企业员工满足于接受外资现成的产品设计和设备,依赖洋人搞建设的心理加重,加上外资的收买和贿赂,成为阻碍我国自主创新的障碍。由于国外装备和高技术产品的大量涌入和普遍不注重吸收消化再创新,本国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空间被一再压缩,并加剧了“产业控制权的旁落、利润的外流”。这实际上已成为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最大障碍。

  六、环境压力也使加工型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

  大量引进的外资形成的加工业贸易经济模式,高能耗、高污染、低技术、低效率、劳动密集、资源密集的产业,把中国变成了世界加工厂,使中国面临“环境严重污染、利润福利低下、技术创新缺失、经济依赖深重”的局面。这种低利润、低效益、高依赖、加工型的外向型经济,使中国经济失去高效益的根基,一遇国际经济危机则经济大起大落。

  尤其是环境的压力不可轻视。目前欧美等强国已形成明确的以环境因素压制中国的战略,不久将在本哥本哈根召开的世界环境大会将会制定限制碳排放的苛刻条款,在中国被进一步逼迫支付“环境货币”后,过去那种牺牲环境赚取低微利润的生产模式更难以持续,成为一条得不偿失的高危发展之路。中国许多企业已被挤压得没有多少利润,再为环境支付代价,效益完全成了负数。何况我国的生存状态也不允许这样发展。出过国的人回国后都会明显感到中国环境、空气、水质等与国外的巨大差距,恶劣的空气和水源使全国人民付出巨大的健康代价,患病增多及医药费用不断增加,也带来社会不稳,近几年许多群体性事件都是由于外资(内资)建厂使环境恶化到民众无法生存因而起来反抗。我国不应再成为外资转移污染、降低劳动成本、获取高额利润的淘金地,而应朝着中国合理调整经济结构、建立可持续发展实力的方向努力!

  而且,即便中国引进外资的绝对值有所下降,也并不值得紧张。连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也曾经表示,FDI下降并非完全是坏事。不少有识之士都认为,借着金融危机这一时机,将我国对外开放的战略加以调整,更多地把优惠政策给予内资企业,让中国经济更有可能走向自主创新、自主增长的轨道,这反而是好事。


经济安全审查需进一步完善
  ——对我国吸引外资政策的建议


丛亚平


  面对外资已在我国经济、金融、舆论中占有越来越强的控制地位,不少专家认为这种趋势不可小视,否则,主要产业被外资控制,大量资产和利润外流,经济命脉被外国资本所把握,我们的经济发展前景会越来越被动。

  为防止这种状况日趋严重,特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一、不宜再扩大招商引资及优惠政策

  今年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规定跨国公司在京新设立或新迁入地区总部,最高可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高管人员办理北京户口,可不受学历、年龄等限制。有关部门还公布了对外资QFFL进一步放宽限制,对引进外资的审批权进一步下放,对外资投资房地产“松绑”,甚至连军工企业也要 “有条件”地对外资开放,商务部在酝酿实施外商投资的“备案制”(甚至无需审批了)等等。这些举措将开启地方政府新一轮激烈的引资竞争,让中国经济进一步陷入“增长而不发展”的“拉美化”困境。

  鉴于这种严峻局面,我国不应再制定盲目不切实际的引资目标,没有必要推出更多的刺激引进外资的措施,无须进一步加强招徕外资的工作,更不应借此复活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否则我们将付出的越多得到的越少,等于在自己的国土上让外资攻城略地,消融我们的产业基础及长远发展的根基。国家应把更多的精力和政策用在支撑本土民族企业和中小企业上,推动我国企业进一步科技创新和持久发展。相关精神应在国家“十二五”规则中予以体现。

  当前我国不仅应严格资本项目外汇管制和统计,以阻碍热钱大规模跨境流动,还应防止西方国家趁机实现以其金融泡沫、虚拟货币置换我实体产业、掠夺我国民财富。因此,引进外资和外向型经济,只能作为阶段性的策略,不可以作为国家战略。

  二、尽快建立国家经济安全防范体系。

  我们今天面临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开放不够的问题,而是不善于在开放环境中自我保护的问题,是在安全形势渐趋严峻的情况下,防范意识、防范机制不足的问题。确保国家安全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

  要保护经济安全,必须要有完备的法律及经济安全机构,建立能很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国家经济安全防范体系。目前,我国虽在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政府机构都设有相关的审查部门,行政资源是多头分散的。应参照发达国家的办法,建立包括外交、国防、安全、商贸、工信、金融等部门和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在内的“外商投资审查委员会”,进行相关的安全审查。建立对FDI和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监督机制,根据我国情况制定细则,并辅以制度化的舆论监督。

  同时加快制订《国家经济安全法》与《反商业间谍法》,确立国家经济安全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国家经济安全议政指标体系,建立必要的储备和保障体系。确定负责国家经济安全的部门,制定国家经济安全战略,定期提出国家经济安全报告,包括经济安全的形势预报,从国家安全角度提出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方针、政策等等。经济安全防范体系分门别类,涉及各个重要与敏感行业、国有与民营大型企业的保护体系与应急机制。 总之,需要建立一个能超脱部门利益来全局考虑国家整体利益和战略的机构,来整体谋划我国经济安全和长远发展战略。

  同时,加强对具有战略性经济、军事价值的产品的应用技术开发和政策引导;加强知识经济的创新,谋求世界经济的制高点。对外资的引进,应重在引进技术。引进是为了消化吸收和创新,而不应形成引进--落后--再引进的依赖性。韩国在引进技术之始就提出“同类技术只能引进一次”的政策值得我们借鉴。应集中专业人士总结过去资金耗费、市场被占但技术并没引进成功的教训,研究和细化技术引进关键条款和合同签订技巧,结合自己的科研团队完成技术创新。制定严格执行条款对造成高污染和高耗能的企业坚决不予引进,违犯者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经济安全审查的有关法律

  我国虽已经出台了《反垄断法》,商务部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但《反垄断法》仅涉及限制外资在华垄断,未涉及与外资有关的安全问题。六部门的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

  《反垄断法》中的“国家安全审查”,应该包括经济安全和涉及社会稳定、国家防卫等政治军事安全,两者之间是有联系的。对外资并购给国家安全带来的影响应该从经济安全和政治军事安全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因为外资并购不仅涉及经济利益的得失问题,而且涉及社会就业、环境保护以及国民经济体系稳定、国家军事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时,不仅要进行短期评估,而且要进行长期战略评估;不仅要从经济层面审计得失,而且要从社会稳定、环境生态、国家防卫等多层面进行综合系统的评估,对并购后的后果进行全面、系统、综合的对比与权衡。

  《反垄断法》中对于国家安全涵盖的范畴,安全审查由哪些机构来执行,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来审查,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所实行的安全审查,也还没有非常明确的、细节性的程序与审查办法。一些审查仍是“隐形”的。我国急需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实施条例,让《反垄断法》中的条款具体化,从而更具可操作性。

  同时,应制定较高定位的《外资法》。《外资法》的审查的重点应放在“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关键领域内”,包括:国防敏感部门,如重点装备企业和战略性高科技企业;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或行业,包括矿产、公用设施、物流、农业等;各行业排头兵企业,衡量标准包括市场份额、技术领先性、品牌重要性等。

  对外商投资进行“背景审查”,比如是否由外国政府控制、对投资可能造成对本国市场的控制或垄断、对本国环境生态或居民健康可能的危害、对过去不符合上述精神的有关法规、文件予以修正或撤销;参照俄罗斯的办法,开列禁止出售的国家战略性企业名录,并将这些企业改制的权力上收;责成相关部门建立外资总量预警和产业预警信息系统。

  四、改善政府部门运作机制和干部考核体系    

       要扭转片面的“市场换技术”、招商引资的偏好。以GDP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招商引资”指标化,对地方官员施加的晋升激励,造成不惜一切代价引进外资和贱卖国内产业和资源,对国内经济形成持久暗伤。那种只看GDP不看“经济国防、产业自主、金融安全、民生第一”的考核方式应尽快修改。

  建议明令取消政府考核指标中的“招商引资”内容,纠正某些地方将招商任务指标硬性分解到各机构的错误做法。在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中,加入对环境指标的严格考核、对当地居民收入、对真正大量吸纳就业的中小企业的满意度指标、对国内企业长远发展潜力指标等。考核中既要关注GDP增长,更应注重增长的代价与利润的分配,防止各级部门及官员的短期行为成为主导行为。另外,应强化国家重要部门负责人的安全及全局意识。

  建议应改变以招商引资数额作为衡量商务部门工作的标尺,商务部应该成为保卫中国经济版图的经济国防部,成为守住经济大门、严防外资进一步泛滥,努力为本土企业在境内境外争取公平的国际商业环境的后盾。在现阶段,对那些在中国境内破坏自然环境、贿赂行政官员、谋取不当利益、制造不平等竞争、转移利润、逃税漏税的外资企业,商务部应该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按净资产回购这类外资企业股份,并以此降低外汇储备、减少美元贬值的损失。

  五、保护信息安全,支持民族互联网企业

  鉴于信息安全对于国家经济安全和军事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中国B2B研究中心建议:1、加强宏观监管:加大对外资投资我国互联网重要领域监控。2、完善融资体系:鼓励各项境内资本参与投资互联网产业。国家应在资本市场上给予国内优秀互联网企业以政策支持,优先安排在中国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上市,逐渐达到中国互联网企业由国内资本控制的目标;3、鼓励自主创新:走有中国特色的民族互联网产业发展道路。单纯模仿“美国模式”不是中国的出路,提高我国互联网业自主开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应成为今后重点。

  六、遏制出卖国家利益的受贿及买办行为

  国家的经济安全被入侵一般分为五个层面:外资对东道国市场的大量占有;对国家资源的大量占有;对国家经济结构经济发展的影响;对国家财富再分配的影响;最深层次的影响,则是对国家经济决策权的影响。

  近些年,跨国资本在华获得丰厚利润的同时,也拥有了越来越大的话语权;以跨国企业为代表的涉外利益集团不仅越来越深地影响中国政府的重大决策,而且还积极介入中国法制化进程,越来越多地影响中国立法、执法,使其在华利益(包括不当利益)法定化。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中国的涉外利益集团更加无拘无束、声势强大,而一些专以出卖国家利益换取私利的官僚买办,则为虎作伥。利益大量外流并向国内少数人集中的同时,大多数民众的收入持续低下,致使中国的内需长期不振,贫富差别日益拉大。这种不良趋势已到了必须加以改变的时候了!

  为遏制买办势力在“改革”的幌子下贱卖国家资产、在“开放”的口号下出卖民族利益,就要像严查力拓案一样,严查贪污间谍行为和后面的关系链。要遏制官僚买办阶层的做大和干扰,让出卖民众利益和国家安全的个人和机构付出沉重的代价。因为官僚买办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且还严重威胁到中国的长远发展和自主创新,是党和人民的大敌。最近对力拓案的查处是一个好开端,外资通过行贿和瓦解中方等方法,控制和抬高铁矿石价格,仅6年就让中国企业多付了7000多亿元!大量金融股权和银行股份的贱卖让外资两年内赚了上万亿!

  对出卖国家利益者,应采取断然措施,重拳出击。不仅要依靠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更应充分调动和依靠群众,因为民众是腐败卖国的最大受害者,具有天然的积极性,应通过重奖举报等方式鼓励民众和单位知情者参与监督。同时恢复以人民为本的公众立法原则,在制订和完善有关《外资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商业间谍法》《爱国者法案》等法律的过程中,应以大众立法取代精英立法,遏制国际资本和买办势力的权力交换和廉价收购和重要企业,控制我民族产业经济命脉。

  七、有效约束涉外利益集团

  (1)完善法律制约。这方面,美国的防范措施值得我们借鉴。美国先后制订了《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联邦院外活动管理法》《院外活动公开法》,对涉外利益集团的活动进行直接管制。主要涉及:对“游说者”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界定,实施主动登记制度、定期报告制度与身份表明制度,对违法者实施处罚。其他法律也对涉外利益集团的活动进行限制。如《联邦选举法》禁止外国人和外国代理人对选举进行捐款,《政府道德法案》禁止外国人和外国代理人向政府官员馈赠礼物等。中国应将法律细化,并加大执行力度。

  (2)舆论与社会监督。新闻媒体报道的揭露比法律制约更加及时有效,应鼓励新闻媒体、社会大众以及其他各类组织机构,对跨国公司、相关涉外团体与个人的行为进行监督。而对部分媒体为求广告收入积极充当外资利益传声筒的行为,则应制订法规加以约束。

  (3)鼓励与涉外利益集团相对立、相竞争的利益集团的发展,实现博弈的基本平衡。须设法限制与削弱涉外利益集团的强势地位;使利益集团显形化,鼓励中资、竞争性行业商会和同业公会、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公益团体的发展,形成对强势集团的制衡。

  (4)规范部分学者的“研究”行为。本着“管住政府,放开民间”的原则,约束、禁止各大部委研究机构与学者接受国外企业、机构资助的课题研究,严格禁止涉外部门工作人员在外企或商会等的“变相任职”。鉴于行政干预力的敏感以及道德制约力的缺失,鼓励相关社会公益团体对那些充当“黑嘴”或涉外利益集团代言人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学者提起法律诉讼,以制约学者日益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增加决策与执行的透明度,鼓励媒体进行公正的舆论监督,激励公众进行必要的社会监督。

  (5)约束掮客的买办行为。目前许多外资企业采用把领导干部子女聘入公司任高管或给在海外的子女输送利益等办法,从政府官员手中换取巨大的商业利益和政策红利。不断曝光的跨国公司向各级官员及子女行贿的案例,清楚地证明这些趋向有多严重。因此,应建立相应制度约束公权力与亲属商业利益之间的置换和勾连,应制定《党政领导干部亲属在外资企业任职的相关规定》,规定外资聘用中方高管人员要向当地相关部门备案;强化高级领导干部财产与子女亲属就业的申报与公示。相关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职期间不允许直系亲属在外资企业任职,如有的话干部应实行回避等。总之,在如何限制官商勾结、利益外流上,许多国家都有很多相关约束法规可以供我们借鉴。

  八、改变单向式开放、不均衡开放的格局

  长期以来,对外开放超过对内开放,长期给外资“超国民待遇”甚至法外特权。这种单向式开放、不均衡开放,使中国的财富不断外流,发展的空间严重受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的研究员江涌曾形象地比喻:美国对中国是“前庭后院式”的开放,而中国对美国则是“登堂入室式”的开放。国际资本在中国大肆攻城略地,获利丰厚重;而中资企业在西方市场屡遭挫折,不是收购被否,就是投资巨亏。中国的经济主权、国家尊严、商业利益都受到严重侵蚀。

  按中国的现有情况,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的收益在迅速降低,负面效应在不断扩大。在外资于中国高歌猛进之时,中资企业的生存空间却日益狭窄,众多中资企业要么成为外资的附庸,要么陷入破产边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外资的持续优惠与宽容,就是对自己的虐待与残忍。尤其是在我国大量吸纳就业的中小企业大量倒闭,陷入困境之时,国家应考虑的是如何更好的“对内开放”,给予国内中小企业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因为他们才是创造就业、稳定社会、科技创新、提高投资效益和增加内需的中坚力量。

  另外,政府采购也应以支持民族品牌的产品为先。美国一惯号称鼓励公平竞争,但并不妨碍他们制订“优先购买美国货”的法律。而我们则相反,例如在国家投入巨资的高铁项目中,主要订单大多给了价格昂贵的外国企业,而我国货运机车包括两万吨重载列车机车完全能够生产,没有任何必须进口的理由。国家应规定,对国内可以制造,而且性价比较好的,应该优先购买国内企业产品。应在政府干部中开展一场关心国家经济安全、对民族产业发展增强责任心的教育运动。

  从历史长河看,谁封闭,谁落后;但从国际现实看,谁开放不当,谁遭遇危机。时至今日,对外开放已经进入“深水区”,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经济全球化、经济金融化、经济竞争政治化等情况,要求中国在全面总结、吸取过去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充分认识世情、国情与党情,提出更加科学、有效的对外开放战略。因此,不顾时间与条件的改变,一味简单地强调对外开放,而不讲求对外开放的科学有效性,不分析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风险,对中国的发展实践是十分有害的。中国要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就必须告别所谓的廉价劳动力“后发优势”,坚定地走“自主创新”、内需主导的发展道路,走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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