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曹炯芳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曹炯芳获刑13年。他最广为人知的,是在湘潭市委书记任上大肆违规融资举债,导致湘潭市新增债务435亿元,财政不堪重负,33个工程烂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图源:电视专题片《忠诚与背叛》)
近年来,不少有关落马官员的通报都出现过盲目举债、违规举债等表述,这些人给当地留下了一个难以收拾的“烂摊子”。
比如江西省吉水县委原书记袁守旺,罔顾该县财政年收入仅10亿元的现实,狠砸6.8亿元建设中国进士文化园,使当地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陕西省西乡县委原书记演晓刚未经科学论证,频频上马多个不切实际的“大工程”;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在六盘水任职期间,推动兴建23个旅游项目,其中16个项目被贵州省列入低效闲置项目,3年多时间就给当地新增1500亿元债务……
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加大力度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这些人为啥还敢顶风违纪、肆意妄为?
纵观违规举债、盲目举债的落马干部,错误政绩观导致“政绩冲动”是相当重要的动因。
比如曹炯芳,他为了“急于出显绩”“尽快搞到副省级”,对中央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要求置若罔闻,明知湘潭市政府债务已达风险预警,仍拍板决定违法融资举债。袁守旺说得更直白:“民生这些事情年年要做,也看不到什么明显成效,不如集中财力来做点‘大事’,办一些看得见的事。”
(图源:电视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
这些所谓的“大事”“看得见的事”往往由“一把手”拍板敲定,缺乏预算约束,“借、用、还”管理脱节,结果形成企业借债、政府使用、偿债资金无法落实的局面,政绩工程成了形象工程、烂尾工程,背后还隐藏着一连串腐败问题。
造成某些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的另一大诱因,是项目实施责任不落实。有些地方和部门在项目的审核上把关不严,对举债建设项目的现金流评估不够,对项目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测算不科学,没有充分考虑当地还款能力,漠视财务隐患。有些项目单位未按批复要求落实各项建设资金来源就匆匆上马,更加剧了执行风险。
湘潭的烂尾工程(图源:电视专题片《忠诚与背叛》)
湘潭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提到,以往湘潭市重大项目大都没有财政部门参与,资金来源、规模及管理把关不严,财政投资项目风险隐患大。经专项整治,全市涉债领域共立案102人次,留置7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组织处理42人,移送司法机关51人,办案查缴3.65亿元,可谓教训惨痛。
在这些违规举债案例中,一些金融机构推波助澜也不可小觑。他们普遍认为有政府背景的项目融资规模大,利率弹性小,容易快速提升单位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奖励。这些金融机构还存在地方财政刚性兑付的幻觉,认为项目有政府背书,“安全性”更高,于是放宽对此类政府背景项目的风险审核,甚至把项目审批当作“送人情”,讨好地方官。违规提供巨额融资的结果,给金融系统积累了巨大的坏账风险。
针对官员的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一些地方政府没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问责不到位,甚至认为违法违规举债上项目、搞建设有利于地方发展,倾向于提拔热衷大规模举债搞政绩的官员,认为其“能力强”“有干劲”。如果违规举债出的“政绩”归自己、还债的责任甩给后任和当地百姓,这种用人导向,怎么鼓励广大干部把眼光放长远、踏踏实实干事?
李再勇担任六盘水市委书记期间的相关低效闲置项目。图源: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
这几年,中央一直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严肃财经纪律作为硬杠杠、严要求,不断在这方面建章立制、惩治违法、化解风险,有关部门也在研究出台地方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等制度。
2023年底,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管控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硬化预算约束、强化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债务融资管控、绝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合理举债是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但绝不能光举债而不考虑还钱的事。官员在项目决策之前,必须明确:为什么举债?投资的项目是发展地方公益性事业、改善民生福祉还是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此外,一定要仔细核算投资回报率,努力把政府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如果有些官员仅仅是想拿钱铺一条升迁路、不管身后债务滔天,岛叔就奉劝一句:欠的债总要还,违规举债留下“烂摊子”,谁拍板就得谁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