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德刚《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一文质疑
奚兆永
6月2日中央党校出版的《学习时报》第438期上发表了董德刚教授写的《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一文,接着,6月11日上海出版的《报刊文摘》对该文加以摘编并置于突出地位进行了宣传。但是读了之后,我觉得该文所论颇有值得商榷之处,故特为文提出质疑如下:
一、“李大钊和毛泽东当时可能都没有看到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吗?
董文说,“阶级斗争观点被李大钊特别是毛泽东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和根本。李大钊认为:‘阶级竞争恰如一条金线’,把马克思主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联络起来’。毛泽东说:‘记得我在一九二0年,第一次看了考茨基著的《阶级斗争》,陈望道翻译的《共产党宣言》,和一个英国人作的《社会主义史》,我才知道人类自有史以来就有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初步地得到认识问题的方法论。可是这些书上,并没有中国的湖南、湖北,也没有中国的蒋介石和陈独秀。我只取了它四个字‘阶级斗争’,老老实实地来开始研究实际的阶级斗争。’”
在董教授看来,“李大钊和毛泽东当时可能都没有看到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否则,他们就不会这样讲了。因为列宁在该书中明确说过:‘马克思学说中的主要之点是阶级斗争。人们时常这样说,这样写。但这是不正确的。……因为阶级斗争学说不是由马克思而是由资产阶级在马克思以前创立的,一般说来是资产阶级可以接受的。谁要是仅仅承认阶级斗争,那他还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还可以不超出资产阶级思想和资产阶级政治的范围。……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同平庸的小资产者(以及大资产者)之间的最深刻的区别就在这里。必须用这块试金石来检验是否真正理解和承认马克思主义。’这就是说,在列宁看来,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因此把它作为区分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
董德刚自以为比李大钊和毛泽东高明,说李大钊和毛泽东强调阶级斗争是因为没有读过列宁的《国家与革命》,殊不知,无论是马克思还是列宁,都是非常强调阶级斗争理论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在1848年写的《共产党宣言》里强调“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2页)而且在1879年写的《给奥·倍倍尔、威·李卜克内西、威·白拉克等人的通告信》里更明确地指出:“根据我们的全部经历,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将近40年来,我们一贯强调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特别是一贯强调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他说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所以我们决不能和那些想把这个阶级斗争从运动中勾销的人们一道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5页)
至于列宁,他不仅在1914年写的《卡尔·马克思(传略和马克思主义概述)》里把“阶级斗争”作为“马克思的学说”的一节,而且明确指出:“某一社会中一些成员的意向同另一些成员的意向相抵触;社会生活充满着矛盾;我们最历史上看到各民族之间,各社会之间,以及各民族、各社会和内部的斗争,还看到革命和反动、和平和战争、停滞和社会发展或衰弱等不同时期的更迭,——这些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实。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其所以有各种矛盾的意向,是因为每个社会所分成的各阶级的地位和生活条件不同。”(《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6页)
应该说,李大钊和毛泽东有关阶级斗争的论述都来自于马恩和列宁。只要稍加注意,就能发现:他们甚至在语言上都是非常相近的:马恩说,阶级斗争“是历史的直接动力”,毛泽东则说,“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列宁说,“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线索”,“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而李大钊则说,“阶级竞争恰如一条金线”。董文认为李大钊特别是毛泽东强调阶级斗争和马恩、列宁的观点相抵触,这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诚然,列宁在1918年出版的《国家与革命》一书里曾说,“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页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同平庸的小资产者(以及大资产者)之间的最深刻的区别就在这里。必须用这块试金石来检验是否真正理解和承认马克思主义。”(《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9页)但是,列宁的话是针对第二国际的机会主义者和改良主义者和动摇于马克思主义和改良主义之间的“考茨基主义者”讲的,他们这些人的共同特点就是否定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为了批判第二国际的机会主义和改良主义,也为了批判和所谓“考茨基主义”,列宁引用了马克思与1852年3月5日写给魏德迈的信,信中说:“至于说到我,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阶级的存在还是发现这些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叙述过这种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对这些阶级作过经济的剖析。我所做的工作就是证明了:⑴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的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相联系;⑵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⑶这个专政本身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和达到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2-333页)列宁评论说,“在这一段话里,马克思极其鲜明表达了两点:第一,他的学说同先进的和最渊博的资产阶级思想家的学说之间的主要的和根本的区别;第二,他的国家学说的实质。”(《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8-139页)从马克思的论述和列宁的评论里,我们看到,有两种不同的阶级斗争学说:一种是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学说,一种是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前者虽然承认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但不懂得经济和阶级斗争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万古长存的,而只与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它不懂得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而无产阶级专政乃是由阶级社会到无阶级社会过渡的必经之路。而马克思的阶级斗争观则不同,它把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看作是一个在历史上产生也将在历史上消灭的历史现象,它强调阶级斗争必然会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列宁强调“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是因为第二国际机会主义和改良主义以及所谓“考茨基主义”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列宁批判他们的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观,而决不是否定马克思的阶级斗争观,这本来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董文却将其用来对付拥护、主张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拥护、主张马克思阶级斗争观的李大钊和毛泽东,这样做无疑是极其错误的,也是不能达到目的的。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董文的“李大钊和毛泽东当时可能都没有看到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之说只不过是一种推测而已,其实并无根据。
我们知道,李大钊曾于1913-1916年留学日本,在日本就已接触马克思主义,十月革命后,有人诋毁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他发表《法俄革命之比较观》肯定十月革命,说:“俄国今日之革命,诚与昔者同为影响于未来世纪文明之绝大变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有人欢呼庆祝胜利,李大钊则发表《庶民的胜利》、《Bolshevesm的胜利》等文,认为:“这回战胜的,不是联合国的武力,是世界人类的新精神。不是哪一国的军阀或资本家的政府,是全世界的庶民。”(《李大钊文选》,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版,第168页)这以后,他开始在中国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发表了《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等著名文章。像这样一位如此服膺马克思主义、服膺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又通晓外语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怎么会放着列宁的新著《国家与革命》不读呢?
至于毛泽东,据我了解,董文所引的那些话出自毛泽东1936年与斯诺的谈话,难道毛泽东一直到1936年都还没有读过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吗?显然,这不是事实。我们知道,早在1921-1927年,《共产党人》(COMMUNIST)月刊、上海《民国日报》附刊《觉悟》和汕头《岭东民国日报》副刊《革命》都刊登过《国家与革命》的部分中译文,(见《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二版之插页)而逄先知同志还指出,汕头《岭东民国日报》副刊《革命》上所刊登的是柯柏年翻译的《国家与革命》的第一个中文全译本,毛泽东早在1926年5-9月间就已经在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的讲话里提到了《国家与革命》一书。逄在文章还谈到,“毛泽东说过,他首先学列宁的东西,后读马克思恩格斯的书。在列宁著作中,《两个策略》、《“左派”幼稚病》、《国家与革命》、……又是毛泽东读得遍数最多的“。这些书,甚至在长征途中都在读。(逄先知:《毛泽东读马列著作》,载龚育之等编《明知得多读书生活》,北京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1、23页)怎么能够说毛泽东到 1936年“还没有看到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呢?
二、邓小平否定了马恩、列宁和毛泽东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了吗?
董文不仅想用列宁的论述否定李大钊和毛泽东,还想用邓小平的话来否定马恩、列宁和毛泽东。
董文说,“邓小平反复强调,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根本点和基本点。这就是说,我们要注重把握精髓、根本点和基本点,而不要过分看重那些具体结论和个别论断。”“再进一步,邓小平又多次指出,作为马克思主义精髓的实事求是,是对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简明概括,他多次讲过:‘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同志用中国语言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讲就是实事求是。’‘二十年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一条最重要的原则:搞社会主义一定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概括的实事求是’。这些论述,把实事求是看作是对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简明概括,比毛泽东界定的仅仅是‘求规律’意义的实事求是宽广得多了。它不再局限于认识论包括真理观,而是扩展到历史观特别是价值论。它不仅包含要探索客观规律的意思,而且包含我们已求到了哪些规律特别是为什么求规律的问题,表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其“独特创造”——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
这里充满了混乱与矛盾。
董文说,“邓小平反复强调,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根本点和基本点。这就是说,我们要注重把握精髓、根本点和基本点,而不要过分看重那些具体结论和个别论断。”人们要问:邓小平强调“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就是说”其它一切东西包括马克思主义的一切基本原理或基本原则都只是“具体结论和个别论断”“而不要过分看重”了吗?在我看来,这种“推断”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因为马克思主义并不是由“实事求是”和“具体结论和个别论断”两部分组成的,当然也不会是除了“实事求是”之外就只有“具体结论和个别论断”了。实事求是作为“精髓”远没有这样大的包容量。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它博大而精深,由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空想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所构成,包含着众多的基本原理或基本原则,决不是“实事求是”四个字所能够概括的。问题还在于,董文这样说也是不符合邓小平自己的论述的。不是别人,正是邓小平自己在1886年会见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时曾说:“我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我一直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另一个词是共产主义。我们过去干革命,打天下,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因为有这个信念,有这个理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所以我们才能取得胜利。革命胜利以后搞建设,我们也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我们搞四个现代化建设,人们常常忘记是什么样的四个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邓小平文选》第2卷入,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3页)这里说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信念”、“理想”、“社会主义”,这些,显然不是一个“实事求是”所能够概括得了的。
董文还说,“作为马克思主义精髓的实事求是,是对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简明概括”,我认为,把实事求是说成是对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概括是不恰当的,因为实事求虽然符合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真理观,但并不足以概括整个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事实上,实事求是作为一个成语,早在汉代就已经有人使用,有谁能说,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早在中国汉代就已经产生了?当然,实事求是在延安整风时期经过毛泽东的重新解释被赋予了新的含义。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讲“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时讲实事求是的。他说:“在这种态度下,就是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对周围环境作系统的周密的调查和研究。 ……在这种态度下,就是不要割断历史。……在这种态度下,就是有目的地去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要使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革命的实际运动结合起来,是为着解决中国革命的理论翁同和策略问题而去从它找立场,找观点,找方法的。这种态度,就是有的放矢的态度。‘的’就是中国革命,‘矢’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这种态度,就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人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0-801页)由于事关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问题,实事求是当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是,“真理只要多走一步,就会变成谬误”,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就具有这样的性质。
董文说,邓小平多次讲过:“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同志用中国语言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讲就是实事求是。”但是,遍查《毛泽东选集》和《毛泽东文集》,都找不到毛泽东用实事求是来概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文字;同样,遍查《邓小平文选》,也找不到有关董文所引的邓小平的这两段论述。我不能不怀疑;这两段邓小平论述是董文的捏造。这是非常不严肃的,也是不能令人容忍的。撰写理论文章怎么可以用捏造领袖论述的办法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呢?这是一个对读者极不负责而又极其下作的做法,应该受到每一个读者和所有正直的理论工作者的谴责。在这方面,《学习时报》也有相当的责任。我注意到,和其它报刊不同,《学习时报》发表的学术文章于引文后常常不注明出处,这样不仅不符合学术规范,也给各种冒牌的引文开了方便之门,以致谬种流传,祸害无穷。毛泽东在历数党八股的罪状时说,“党八股的第六条罪状是:不负责任,到处害人”,“第七条罪状是:流毒全党,妨害革命。第八条罪状是:传播出去,祸国殃民。”他还说,“党八股里面藏的是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的毒物,这个毒物传播出去,是要害党害国的。”(《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40页)董德刚捏造毛泽东和邓小平的论述,而《学习时报》助其传播,其危害比之过去的党八股不知要严重多少倍,这已经不是一般的学风和文风问题,实际上已经违反了法律,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才是。
我的上述判断从董文本身的自相矛盾也可以得到证明。董文说,“这些论述,把实事求是看作是对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简明概括,比毛泽东界定的仅仅是‘求规律’意义的实事求是宽广得多了。它不再局限于认识论包括真理观,而是扩展到历史观特别是价值论。它不仅包含要探索客观规律的意思,而且包含我们已求到了哪些规律特别是为什么求规律的问题,表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其“独特创造”——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按照这一说法,对实事求是“毛泽东界定的仅仅是‘求规律’意义”,而并没有将其作为“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简明概括”,邓小平又怎么可能把它说成是“毛泽东同志用中国语言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呢?至于说实事求是“表达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更属无稽。人们都很熟悉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所作的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表述,怎么说实事求是“表达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呢?在这方面,我还注意到,在,《邓小平文选》里,每当提到实事求是时差不多都要提到毛泽东,表明他对实事求是的理解与毛泽东的理解所歪曲一致的。比如他在 1984年10月26日会见马尔代夫总统加尧姆时说,“我们取得的成就,如果有一点经验的话,那就是这几年来重申了毛泽东同志提倡的实事求是的原则。中国革命的成功,是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自己的路。现在中国搞建设,也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95页)又比如它在1992年1-2月间在南方谈话时说,“我读的书不多,就是一条,相信毛主席讲到实事求是。”(《邓小平文选》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93年 版,第382页)连邓小平自己都说他所做的是“重申了毛泽东提倡的实事求是的原则”,是“相信毛主席的实事求是”,董文又有什么根据大谈邓小平的实事求是和毛泽东的实事求是具有不同的内容呢?这不是从另一个方面说明董文所引的那些邓小平的论述是来历不明和捏造的吗?
董文还说,“把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和根本看作是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与看作是生产力标准和“三个有利于”标准,究竟哪个更科学、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本来面目呢?无疑是后者。”在这里,董文没有如何科学的论证,就像变戏法一样又把他所强调的实事求是一下子变成成了“生产力标准”和“三个有利于标准”。而这样一来,董文就“大获全胜”,“无疑”地否定了马恩、列宁和毛泽东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在这里,连形式逻辑的同一律也不讲了,真不知让人对董文所做的“理论工作”说什么是好?不过,我们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党中央还是邓小平本人,他们从来也不否认阶级斗争的存在和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实际上,中央在1981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就明确指出,“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阶级斗争仍在一定范围内继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总纲里也宣布:“在中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邓小平对于改革开放以后仍然存在阶级斗争也是明确持肯定态度的。早在改革开放之初,他就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或者扩大,两者都要犯严重的错误。”(《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82页)后来他还批评说,“阶级斗争虽然已经不是我们社会中的主要矛盾,但是它确实仍然存在,不可小看。如果不及时地、有区别地给以坚决处理,而听任上述各种不同性质的问题蔓延汇合起来,就会对安定团结的局面造成很大的危害。对于这这种种活动的严重性,我们有些同志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因而打击不力,有时甚至放纵不管。”(同上,第370页)实际上,阶级斗争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境外外,都是尖锐地存在的,而且他们不是孤立的,而是密切地互相联系的。国内被推翻的阶级和势力,他们对于亡国共产当然是不甘心的,必然要寻求境外反动势力的支持;而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也必然会支持国内各种反动势力。近年来,台独、蔵独、疆独以及法轮功等都相当活跃,一有机会他们就会跳出来进行破坏活动。在国内,由于发展私营经济,劳资两大阶级的矛盾和斗争也是不可避免的。表现在意识形态上,否定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各种思潮如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也虎视眈眈,从来不会放过一切机会。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能够不讲阶级斗争、丢掉无产阶级专政吗?在这方面,邓小平一再强调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如果不存在阶级斗争,那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干什么?直到晚年——1993年9月16日,他还在和其弟邓垦谈话时说,“提出四个坚持,以后怎么做,还有文章,还有一大堆的事情,还有没有理清楚的东西。党的领导是个优越性。没有人民民主专政,党的领导怎么实现啊?四个坚持是‘成套设备’。在改革开放的同时,搞好四个坚持,我是打下个基础,这个话不是空的。”(《邓小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4页)董文否定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也是对邓小平以上论述的否定。董文想仅凭几句话就把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否定掉,未免也太不自量力了。
三、从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它的组成部分和它的伟大发现看“马克思主义的核心”
顾名思义,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所发现的、具有核心意义的思想或理论,它应该是马克思主义本身所固有的,而不应该是后人所强加于马克思的东西。
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从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历史说起。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曾经叙述过这一历史。马克思的专业本来是法律,不过他只是把它排在哲学和历史之后当作辅助的学科来研究,但是当他步入社会成为《莱茵报》的编辑后,却深感自己原来学习的法律、哲学和历史的知识不足以应对所面临的社会问题,于是又从社会的舞台退回书房。他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认识到:“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名苦涩共四星级》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于是,马克思于1843年在巴黎开始了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被法国政府驱逐后又转移到布鲁塞尔继续进行研究;而在被比利时政府驱逐后又转到伦敦继续进行研究,直至1883年逝世,历时40年。马克思通过进行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市场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多一点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让名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他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的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就道路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邢台严谨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都随着资产阶级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33页)这个结论也就是人们所熟知的马克思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表述。因此,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建立,也是他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成果。当然,这一成果一经取得之后,又成为指导他进行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方法。
马克思用毕生的精力从事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在批判地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特别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在不违背价值规律的条件下科学地解决了剩余价值产生的问题,并且以剩余价值为红线科学地说明了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为更高级的社会所代替的必然性,从而完成了政治经济学的革命性的变革。当然,马克思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他活动的领域极其广泛,他不仅在哲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理论等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甚至在数学领域,都有独到的发现,但是,无可争辩的是,马克思首先是一位伟大的经济学家,他的最主要的活动领域和最杰出的成就以及他留给后人最宝贵的遗产都是在政治经济学领域,这只要指出他的最伟大的著作是《资本论》就够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引言里讲到了马克思的“两个伟大的发现”.他说:“这两个伟大的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解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都应当归功于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6页)正如前面所已经指出的,这两个伟大发现都与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有关。可以说,没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马克思就不会有这“两个伟大的发现”。
同样,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建立也和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第二编(政治经济学)中说:“这个问题(指剩余价值来源问题——引者)的解决是马克思著作的划时代的功绩。它使明亮的阳光照进了经济学领域;而在这个领域中,从前社会主义者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样曾在黑暗中摸索。空想社会主义就是以此为起点,以此为中心发展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8页)据此,我们也可以说,如果没有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没有剩余价值的发现,科学社会主义也是建立不起来的。
根据以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我认为,无论是从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和产生过程来说,还是从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来说,抑或是从马克思主义研究成果所达到的高度和产生的社会影响来说,政治经济学都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
实际上,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包括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也都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放在一个突出的地位而给予了特别的重视。列宁在给亚·波格丹诺夫《经济学简明教程》写的一篇书评中说,“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各种最紧要的问题,都是同经济问题密切联系着的,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社会的生产关系中。”(《列宁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2版,第5页)这正是马克思当年为什么改变专业转而研究政治经济学并以毕生的精力写作《资本论》的动因,也是后来列宁研究政治经济学,写作《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这些政治经济学著作的原因;这同样也是斯大林研究政治经济学,写作《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毛泽东研究政治经济学,写作《论十大关系》并且号召干部学习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和《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原因。
我们说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当然不是说,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政治经济学都应该处于最重要的地位。应该说,马克思主义的不同组成部分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会有不同作用,并且都有可能被提到突出的地位。列宁说,“因为具体的政治经济形势改变了,迫切的直接行动的任务也有了极大的改变,因此,马克思主义这一活的学说的各个不同方面也就不能不分别提到首要地位。”(《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9页)有的时候革命形势变化迅速,马克思主义的策略问题会被提高到首要的地位,而在革命形势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则常常受到来自个方面的歪曲,这时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就会提升到首要的地位。针对1910年的情况,列宁说,“现在由于资产阶的影响遍及马克思主义运动中的各种个样的‘同路人’使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原理受到了来自截然相反的各方面的曲解,因此团结一切意识到危机深重和克服危机的必要性的马克思主义者来共同捍卫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原理,是再重要不过的了。”(同上,第282页)看来我国目前的情况也很有一些类似。
面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如此重视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的事实,对照董文只强调实事求是,而把包括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或基本原则说成是“具体结论和个别论断”的高论,还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以本来的面目,应该是当前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
在这方面,我认为董文把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生产力标准”和“三个有利于”是完全不恰当的。历史唯物主义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范畴,而“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则是我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提出的具体政策做法,属于应用的范畴,二者根本不属于同一个层次。马克思提出历史唯物主义是针对历史唯心主义而言的。这里根本的问题是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的关系问题,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问题,而“生产力标准”也好,“三个有利于”也好,都不涉及这些问题,怎么能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并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呢?
董文否定阶级斗争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但是,我们看到,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论述马克思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伟大发现”时却恰恰讲到了“以往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认为这些都是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的产物。他是这样说的:
“新的事实迫使人们对以往的全部历史作一番新的研究,结果发现:以往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些互相斗争的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经济关系的产物;因而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历史时期的由法的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念形式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这样一来,唯心主义从它的最后的避难所即历史观中被驱逐出去了,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被提出来了,用人们的存在说明他的意识,而不是像以往那样用人们的意识说明他们的从在这样一条道路已经找到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5页)
无论是恩格斯在这里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论述,还是我们在前面引述的马克思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表述,都没有提到或强调董文所说的那些东西。既然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我们理应尊重他自己和他在世时恩格斯所作的阐述,显然不应该用根本说不上是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东西将其弄得面目全非。
邓小平在1991年8月20日与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说:“我们搞改革开放,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没有丢马克思,没有丢列宁,也没有丢毛泽东。老祖宗不能丢啊!”(《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9页)我们应该牢牢记住他的这句话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