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方法论的横向借鉴与变革
程恩富 胡乐明
绪 论
在上篇中,我们深入挖掘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中的方法;同时,在中篇中,又深入探究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内在逻辑缺陷,特别指出了它的形式化的理性主义缺陷。当然,无论是探索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精髓,还是揭示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不足,都是为我们建立一个更成熟、更合理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服务。而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要求,建立符合时代需求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这就需要合理地借鉴和吸收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两方面的研究成果,站在超越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高度来分析问题。
因此,要真正实现同时超越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就必须学习马克思的独创精神,突破中外政治经济学说史上的某些方法局限。事实上,马克思在重视以往经济学方法论的同时,也是重点批判性地借鉴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论,采用原创的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来改造政治经济学旧程式的。
特别是在当前社会,随着各个学科知识的突飞猛进的发展,新的理论、思想和素材不断涌现。而经济学是研究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学科,它研究的内容实际上涉及方方面面,其他领域的发展都给经济学以积极的启迪。因此,在重建中外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的过程中广泛借鉴和采用相关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可用知识,做到经济学方法论体系的有机整合。特别是社会科学领域,与经济学的关系尤为密切,主要有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生理学、美学、生物学、法学、人类学、数学、以及系统论、信息论、场态论等。限于本篇的篇幅以及我们的时间、精力,这里主要进行了七个方面的跨学科方法研究。
1)借鉴现代政治学的方法。从现代政治学的研究来看,主要的研究方法有政治系统分析法、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法、政治沟通分析法、政治决策分析法、政治文化分析法等。政治系统分析法包括政治系统分析、政治输入-输出分析和政治结构分析,它把政治互动行为当作政治分析的起点,是一种整体性的宏观性分析和动态分析。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法则试图通过剖析政治结构和政治功能,从而揭示政治系统运转规律。政治沟通分析法的主要特征是把政治信息当作政治分析的基本单元,有助于揭示政治运作过程的新规律。政治决策分析法则是从政治决策着手进而揭示整个政治系统的运行规律。政治文化分析则从人们的政治模式某时来研究政治学。这些方法虽然是源自于政治学领域,但政治学的思路、思维和视野都对经济学的发展起到相当大的影响,如关于市场与政府的作用关系、经济周期与选举的关系等都需要结合政治学方法和观点去透彻地分析。
2)借鉴法学的方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不仅仅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财富的物质生产关系或欲望的被满足的心理关系,而是广泛地涉及利益冲突、依存、秩序等的博弈状态。在这一基础上,法学方法或法学范畴对经济学研究发生了重大影响。法学对经济学的研究已经发生或可以发生影响的范围包括:产权分析、责任分析、合同方法、正义观(秩序正义、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公平观、法律与发展(反贫困)、比较法等;法学方法可被经济学借鉴与采纳的则包括:案例研究、实验方法、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演进博弈分析、公共选择分析、秩序多元化与比较制度分析、过程分析与问题意识等理论经济学在研究经济制度和经济权利时,必定要涉及到中外法学的分析方法和理论,尤其是有关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制度和国家决策制度的问题。
3)借鉴社会学的方法。20世纪70年代以来,经济学的发展出现了一种“社会学化”的趋势,社会学的视野开始进入经济学。部分经济学者摒弃西方主流经济学以“纯”经济因素研究社会经济问题的方法,开始重视社会经济结构、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网络、社会资本、社会心理等社会因素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和作用,从而拓展了经济学的研究视野,为经济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从80年代开始,经济学的“社会学化”也日益受到了中国经济学者的重视。分析表明,借助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能够对现实世界的经济问题给出更为合理的经济学解释,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对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经济也具有特殊的理论价值。社会学从人类互动的角度,结合了习俗和非理性的分析,对组织的结构、特性以及变迁等以独到的解释。
4)借鉴现代伦理学的方法。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主要涉及到财富如何分配以及贫困和异化问题。实际上,这些方面都离不开价值的判断,也就是伦理问题。因此,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实际上包括了两个方面:伦理学和工程学。经济学这两方面的内容都是不可偏废的:如果淡化了经济学的工程领域的研究,就往往会造成对实际问题处理的无能,致使经济学流于道德的说教;而如果忽视社会中的伦理因素,常常使得工程技术的低效、无效,甚至是反效,以及理论和实践的脱节或背离。但是,尽管经济学的本质内容包括工程和伦理两个方面,西方实用主义的膨胀导致工具主义的偏盛,在不断排斥价值理性的同时,畸化为形式主义,最终导致了伦理学和经济学的分离。这种分离,加上借助于数学、力学等工具,虽然使得经济学论述的严格性增强了,但却可能越来越偏离了真实的人性,使得经济学谈论的是与现实不相关的问题。事实上,主流经济学遇到的理论上的困境层出不穷,而现实生活中这些问题每每都能得到顺利解决,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实际上,现实中许多用纯粹经济学的眼光难以解释的现象,掺入伦理的考虑就豁然而明了,我们正是借用伦理的考虑对合作博弈问题作了分析。
5)借鉴现代美学的方法。经济实践是美学赖以发生的前提,经济美属于社会美范畴,经济美异化便成为经济丑。经济美中的和谐之美,不仅包括形式上的和谐,内容上的和谐,还包括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不仅包括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之间的和谐,还包括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财富分配中也存在经济美。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上都是美的;资本主义的分配制度,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上都是丑的;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制度,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上都是较低层次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体现了初级阶段的经济美。管理中也不仅蕴涵着美的内容,而且追寻着美的原则;管理中的经济美还体现了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统一;不过,由于管理的二重性的存在,管理中还存在着经济丑。总之,在社会经济诸过程中,经济美或经济丑是无处不在的,因为美是和谐,是多种关系的平衡,是把不协调导致到协调的发展过程。
6)借鉴系统论的方法。系统分析实际上是经济学传统方法,马克思不仅是从系统思想出发来构造《资本论》的,还阐述了诸多系统原理;在西方经济学中,也存在系统思想。实际上,复杂系统的组成须视为统一整体,而复杂系统的分析应包括定性与定量两种分析,复杂系统的规律的认识应依据三大特性,复杂系统的发展应遵循四条规律,复杂系统的决策要贯穿五个要点。在文中,我们还对系统经济学方法与古典经济学方法进行了比较,考察了经济系统与环境的关系,以及经济系统的自相似性。同时,还对经济系统的混沌研究方法、经济系统的质变分析—协同学方法等做了简要介绍。
7)借鉴生物学的方法。进化论是生物学中最大的统一理论,进化是物质由无序到有序、从同质到异质、从简单到复杂的有方向的复杂过程。由于现实世界的经济现象与生物有机体和生物过程有共同之处,经济学研究可以借助于生物学的某些方法。生物系统与经济系统都包括缠结的结构和因果关系,包含连续的变化和极大的多样性,便产生了如何区分划定抽象层次和选择合适选择单位的问题,采用生物学方法也许有助于结束这个方法论上的争议。由于公认生物学与经济学有共同的复杂性问题,经济学家不会过分相信方法论个人主义,而会承认个人以上分析层次和单位的正确性。生物学方法论使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系统误差、没有累积发展的均衡图式之中的缺陷。特别是,使用生物学方法论的结果,使经济学方法论中的个人主义和归纳主义有了取代方法。有经济学家预言,本世纪,该学科将恢复亲生物学的马歇尔传统,经济学必将发生重大重建。除此而外,如动物的利他主义对主流经济学基础的“经济人假设”的反驳,动物的“拟态行为”和博弈论中的学习理论、动物的社群关系和产业组织理论中的产业布局等都是值得研究的经济学课题。
第一章 政治学与经济学方法论
1.1政治学方法论
1.1.1政治系统分析方法
政治系统分析方法(political systems analysis approach)是当代政治科学中影响最大的分析方法之一,它是一般系统理论在政治研究中的应用。政治系统分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来说,它包括一般政治系统分析、政治输入-输出分析和政治结构分析。从狭义上来说,它仅包括一般政治系统分析和政治输入-输出分析。我们先分析狭义的政治系统分析,在考察政治结构功能分析。
一、政治系统分析的缘起
美籍奥地利生物科学家贝塔朗菲在19世纪中叶提出了一般系统论的基本观点。首先,他认为一切生命有机体都是相互作用的各种要素的复合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整体的部分如果离开这个整体就没有任何意义。其次,他认为任何有机体都与环境发生积极的关系,因此任何生命系统都是开放的,封闭的和静止的系统实际上是不可能存在的。再次,他认为生物系统是一种层级结构,一个生命由机体是由次一级的子系统主机组合而成的。贝塔朗菲的这些观点实际上概括了现代系统的三个基本特征,即系统的整体性、动态性和层级性。这种观点经过进一步的发展便形成了一门系统科学,他力图用整体性、边限、互动、层级结构、同构、异构、整合、分化等概念去建立自然系统、社会系统和政治系统的模式或通则。
一般系统论的出现给整个社会科学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对于政治研究而言,一般系统分析法对于理清纷繁复杂的政治现象、类并大量的经验材料、鉴别政治系统的模式、发现政治问题的性质,分析政治系统的运转都有很大的价值,而且一般系统方法既适用于运作研究,又适用于规范研究。因此,它为政治分析提供了极为有利的理论工具。
将一般系统理论引入政治学研究的第一为政治科学家戴维·伊斯顿(David Easton)他在1953年发表了带有革命性意义的《政治系统:对政治科学现状的探讨》,它对传统的政治理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认为应该建立一种一般性的统一的理论,它能解释各个层次的政治现象,分析各个层次的政治问题,这种理论就是政治系统分析。随后,他又相继发表了《政治分析的框架》和《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进一步完善了他的政治系统分析。从此在政治学界了掀起了一股系统分析热,使政治系统分析成为了当代最有影响的政治分析方法。
二、政治系统分析
系统一次有许许多多的定义,贝塔朗菲的权威性定义是:系统就是“一系列处在互动之中的要素”。[1] 具体的说,系统就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要素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某一要素都以某种独特的方式于其他要素发生相互的结构关系,并且根据某种特别的过程而发生相互作用。任何系统都由三个要件。首先,系统是有边限的,在这个变限内存在着某些基于沟通之上的功能系统;其次,系统可以分为子系统;再次;系统能够进行输入,并把输入转换成输出。这些系统要件实际上就是一般的系统模式,这种模式不但适用于细胞、由机体,也适用于个人、社会。
那么什么是政治系统呢?“政治系统就是由一系列与决策有关的互动行动和互动角色组成的有机整体”[2] 任何政治系统都具有下列这些一般系统所具有的基本性质:
①边限性。政治系统都有自己的边限。这就是说,政治系统存在着某些始点和端点。阿尔蒙德强调指出政治系统边限的存在及运用适当的标准判明这些边限的重要性。伊斯顿指出,政治系统的边限是由与制定具有约束力的决策有关的行为所构成的。换言之,政治系统的边限就是与决策有关的互动行为所及的范围。
②包围性。政治系统都受环境的包围。所谓环境就是政治系统之外对政治系统发生影响的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根据伊斯顿的说法,政治系统的环境包括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凡是与政治系统属于同一社会而又不在系统之内的社会和物质自然环境就是内部环境,它包括生物系统、生态系统、人格系统社会系统等。凡是与政治系统不属于同一社会的国际社会系统和物质系统就是外部环境。
③开放性。任何政治系统都是开放的。即它不断的与内部和外部环境发生交动,这种交动表现为政治系统的输入与输出。政治系统的输入就是环境对政治系统的影响,输出就是政治系统对环境的影响。
④依赖性。政治系统内部的各组成部分之间具有相互依赖性。这就是说,一组列的互动行为的变化导致所有其它组列互动行为的变化。例如现代的通信技术影响了选举进程,从而会影响政党结构,并进而可能影响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⑤动态性。政治系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他有反馈能力,在输入与输出之间有反馈路程。通过反馈,政治系统不断的进行输入、输出、再输入、再输出,因而它与内部和外部环境处于一种持续的交动过程之中。
⑥层级性。政治系统是一个层级系统,任何政治系统都由一系列的政治子系统组成。例如,国际政治系统就包括民族、国家、国际组织等许多政治子系统。国家政治系统则由政治党派、政治团体、地方当局、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等政治子系统组成。
除了这些基本性质外,政治系统还有自己独特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①行为性。政治系统是行为系统,构成政治系统的基本要素是政治行为,这种行为不是单纯的刺激反应行为,而是人类的互动行为。
②互动性。政治系统是从整个社会行为系统中抽取出来的一系列与决策有关的互动行为,或者用伊斯顿的话来说,是与价值的社会型权威分配有关的一系列互动行为。
③普遍性。政治互动模式具有普遍性,古今往来的所有政治系统都拥有一种合法的互动模式,通过这种互动模式,政治社会的内部秩序和外部秩序才得以维持。
④结构性。政治系统需要某种特定的结构基础,它已诸如选举机构、政党、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制度性组列和诸如政治信仰、政治态度等非制度性组列的形式出现。
⑤中间型。这主要是指政治系统的子系统由一系列与决策过程有关的中间性团体组成。
政治系统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运行,它通过输入和输出来维持系统的稳定,而且只有输入和输出保持平衡,政治系统才能正常运行。其中输入表现为对政治系统的刺激或影响,输出表现为政治系统对环境刺激的反应或对环境的反作用。输入项主要有两个:需求(demands)和支持(supports)。需求由欲望转化而成,欲望包括期待、舆论、动机、意识形态、兴趣、偏好等。但欲望并不等同于需求,欲望要转化为需求必须经过两大关卡,一是结构机制,一是文化机制。结构机制就是诸如政党和利益团体这些政治结构,它们像“守门员”一样对系统成员提出的欲望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约简。文化机制主要是指政治文化,政治文化是指对政治的取向模式,它包括政治信仰、政治价值和政治态度,它是政治行为的心理基础,潜在的制约着成员的欲望。只有经过结构机制和文化机制的过滤,并通过政治系统的约简过程,欲望才能转化为需求。
需求本身只是政治系统的原料,单需求的输入不足以驱使政治系统运转,而支持则是驱使政治系统运转的动力源。“支持指的是在需求被减少存在于系统与环境之间的输入交动”[3]它包括积极支持和消极支持,凡是有利于减轻系统压力,促进系统自我维持的支持便是积极支持,如纳税、服役、遵纪守法等。反之则是消极支持,如示威、罢工、动乱等。
需求和支持是政治系统压力(press)的源泉。有需求引起的压力有两种,一是输出失败,无法满足需求。其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当局无法负担这种需求,沟通通道阻滞,需求本身直接威胁到当局的生存;而是需求输入超荷,即沟通通道超载或当局无力负担。由支持引起的压力主要来自支持的减低,任何政治系统的存在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支持水准之上,当支持减低到一定的水准时,政治系统的维持就会发生问题。
而消除压力就是输出的功能。输出就是产生对政治系统特定支持的基本手段,因为它“有助于维持对各种政治目的的最低限度的支持水准”[4]。伊斯顿认为政治系统的输出可分为两种基本的性质和两种基本的方式,见下表:
表1.1 伊斯顿的输出类型
方 式
性 质
陈 述
执 行
权威性输出
约束性的决议、法令、规章、命令和司法决议
有约束力的行动
相关性输出
政策、基本理论和许诺
利益和恩惠
伊斯顿的政治系统输入-输出模式可用图1.1表示
环境 政治系统 环境
需求
输 需求 决策 决策 输
支持 支持 出
出
反馈
反馈
图1.1 伊斯顿的政治系统输入-输出模式
政治系统的平衡就是由来与输出与输入之间的调适,而这种调适是通过反馈实现的。政治系统是复杂的动态系统,它必然有反馈路程。正是通过反馈,政治系统才不断的进行输入→输出→再输入→再输出…从而使自己不断的延续下去。伊斯顿的动态政治系统模式就反映了政治系统的复杂性。
生态系统
系统 内部 政治系统
人格系统 环境 需
社会系统 求 政
支 治
国际政治系统 持 系
国际生态系统 外部 统
国际社会系统 环境
反 馈 环
图1.2 伊斯顿的政治系统动态模式
总之,政治系统的反馈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各种各样的反馈过程组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反馈网络。政治系统分析家认为,通过这个反馈网络,政治系统不断进行输入、输出、在输入、再输出,从而使自己生生不息,无限延续。
三、政治系统分析方法的评价
(1)政治系统分析方法的基本特征
政治系统分析方法是一种新颖的政治研究方法,他从全新的角度考察政治现象,一般来说它具有以下的特征。
①它把政治互动行为当作政治分析的起点。政治系统分析家反对传统政治学家把政治制度当作分析的起点,认为只有处于互动关系中的政治行为才对政治系统有意义,政治系统本生就是人类政治互动行为的一种有机复合体。因此,必须由此出发去考虑整个政治系统。
②他把整合子系统的生存当作分析的核心内容。政治系统分析家认为,政治系统的平衡取决于输入和输出的调适,而输入输出的调适又依赖于信息的反馈。这样,输入、输出和反馈变成了这种分析方法的三个核心概念,也就是政治系统自我维持平衡和生存的最基本模式。
③它是一种整体性的宏观性分析。政治系统分析方法认为,各种政治现象、各种政治过程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一个政治变项的变化必然导致另一个政治变项的变化,从而影响政治系统。因而整体观是政治系统分析的显著特征。
④它是一种动态的分析。这种分析方法认为,政治过程就是政治系统借助于政治信息的反馈,从而不断的与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进行变动的过程,即把政治系统当作是一个不断进行输入和输出的转换过程。
(2)政治系统分析方法的优点
政治系统分析已经成为政治学众人所熟知的研究方法,它对当代政治科学有着深远的影响,它的许多原则和属于一位政治学家所普遍接受。这与它所具有的优点是分不开的。
①它有助于人们了解复杂的政治现象。政治系统分析把极其复杂的政治现象和政治过程简化为简单的模型,只要这种模型是对现实政治现象和和政治过程的正确抽象,那么,它就有助于帮助人们了解复杂的政治现象。
②它有助于科学决策。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政府机构日益复杂,政府职能的进一步扩大,政治活动也产生类相当大的变化,这就要求决策者有科学的决策方法,而系统分析方法就是科学决策的工具,有助于决策者进行科学的决策。
③它对政治科学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政治系统分析方法大大开阔了政治科学家的视野,他把系统方法和反馈方法引入了政治学,从而增加了政治研究的途径,丰富了政治科学的内容,扩大了政治研究的领域。
(3)政治系统分析方法的局限
政治系统分析方法对人们认识政治现象和政治科学的发展有其独特的作用,但是这种分析方法也有其不足之处。
①政治系统分析方法的适用范围有限。政治系统分析方法仅仅适用于分析宏观的政治框架,但无法分析大量的具体的政治问题,如选举问题、政治参与问题等;它仅仅适用于分析抽象的政治运动的一般形式,但无法分析丰富多彩的政治活动。
②政治系统分析方法是一种脱离实际的空洞的分析方法。他反对把政治制度作为分析的起点,而主张把人的政治互动行为作为分析的起点,但是他们没有对人的政治互动行为作出深入的分析。而且政治系统分析方法在“价值中立”的旗帜下,故意回避了政治的价值判断。因而它实际上是远离了政治现实。
③政治系统分析方法具有很大的模糊性。政治系统分析家们力图把政治科学变成所谓的“真正的科学”,是它具有自然科学般的精确性。但是政治现象与自然现象有着本质的区别,系统分析家们这种企图的结果就是使得政治系统分析方法带有明显的模糊性。一方面,他专注于建构及其抽象的概念框架,而忽视了对这些概念的解释和论证;另一方面,由于政治分析框架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不宜进行经验证实,所以他给研究者留下了过于宽泛的使用余地,以致于使得这种分析方法在实际应用中表现出相当大的混乱。
④政治系统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保守倾向。政治系统分析方法的核心就是政治系统怎样解决其持续、适应、调整、和稳定的问题,其基本点就是政治系统的自我维持。可见政治系统分析家们实际上是把现存的政治制度当作亘古不变的政治制度。因此它显然是反对政治制度的革命性变革。所以说这种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保守性。
1.1.2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方法
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方法(political structural-functional analysis approach)试图通过剖析政治结构和政治功能,而揭示出政治系统运转的规律。从广义上说,它也是政治系统分析的一种形式。
20世纪初,人类学家A.R.拉德克利夫-布朗(A.R. Radcliffed-Brawn)和B.马林斯基(B.马林斯基)率先把结构功能的概念和方法引入社会科学。不过人类学家对结构功能分析方法的贡献不大,后来社会学家是这种方法成为社会科学的重要研究方法,尤其是政治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 Parsons)、小马利恩·利维(Marion Levy Jr.)和罗伯特·K·默顿(Robert K. Merton)。由于政治科学中的结构功能分析是社会学中一般结构功能分析在政治研究中的具体应用,因此,我们先考察政治社会学中的结构功能分析方法。
一、结构功能的一般分析
在结构功能分析法中,结构指的是系统内那些履行特定功能的组列(arrangements)。它是行为借以发生的方式,是角色之间的相互关系。功能指的是与行为方式的目的与过程有关的影响。简单的说,就是产生特定影响的行为的结果。结构与功能四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他们不可相互分离,也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
从发生作用的方向看,结构与功能有正结构(eustructure)、正功能(eufunction)、和负结构(dystructure)与负功能(dysfunction)之分。有助于系统的稳定,有助于把系统维持在其自身的机制纸内的功能是正功能。相反,不利于系统的稳定,不利于把系统维持在其自身的既定机制内的功能便是负功能。正功能增大系统的适应性,负功能减少系统的适应。与此相对应,产生正功能的便是正结构,产生负功能的便是负结构。而既无助于又无损于系统的维持与适应的便是零功能(nonfunction);从其表象形式看,结构与功能又可分为显性的(manifest)和隐性的(latent)。所谓显性功能就是那些参与者在有关的行为系统中试图实现的而且被认识到的功能,它与所欲目的相一致。反之,如果这项功能不是故意所欲的,而且没有被认识到,那么便是隐性的功能。与此相对应,产生显性功能的结构便是显性结构,产生隐性功能的结构便是隐性结构。
结构功能要件(structure-functional requisites)是结构功能分析的另一组关键概念。功能要件就是维持系统所必需的一般条件,如果一个系统由于某个既定条件的变动或丧失而导致整个系统的瓦解,或导致该系统结构要素的改变,那么,这个定的条件就是该系统的功能要件。结构要件就是系统的持续所必需的行为或运行方式。简单的说,功能要件回答“必须从事什么”这一问题,而结构要件回答“怎样从事必须从事的事情”这一回答。
与结构功能要件概念密切相关的是结构功能前件(structural and function prerequisites)概念,功能前件指的是一个既定的系统如若要在一种特定的机制中得以产生就必须事先存在的功能。与此相一致,结构前件指的是如果一个既定的系统要得以产生就必须事先存在的结构。
结构功能分析有三个基本假设:首相,他把社会当作一个内部相互联系的独立系统,它的每个要素都履行着一种特定的功能。因此,一个系统的基本性质就是为了维持自身平衡而整合其各个组成部分。其次,它假定如果一个社会是一个完整的系统,那么它就拥有相互联系着的组成部分。任何社会系统都有一种趋向稳定的主导趋势,它通过一种内在的机制而得以维持。如果出现变异或紧张,它就会瓦解。因此,社会系统的变化不是突发性的,而是渐进的和调试的。最后,他还假设,在整个社会结构的背后存在着许多为该社会成员所遵从的目标和原则。因此,价值要素与正在辅助的实践相一致,即使有关的人们并没有认识到这种情况时,也同样如此。
二、政治科学中的结构功能分析
60年代中期,结构功能分析成为整个社会科学中最时髦的方法之一,同时它也是政治科学中主要的研究方法之一。政治结构功能分析的基本任务就是解释发生预期中的政治现象、反复发生的政治行为模式和这些行为发生于期内政治系统。因此,政治结构功能分析至少不须具备三个内容:一个将要对其作出解释的政治现象;这种政治现象发生于期内的政治系统;促使这种政治现象影响整个政治系统的机制。
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有三个基本假设:第一,它假定政治结构的普遍性,即所有的政治系统都拥有履行相同功能的同样结构;第二,政治功能的普遍性,即不管是正式的政治结构,还是非正式的政治结构都具有政治功能;第三,政治结构的多功能性,即所有政治结构的功能都是多方面的。
长期以来,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方法重视功能分析而忽视了结构分析,一些著名的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方法家都明显的带有这种偏向性。阿尔蒙德是这方面的著名代表,它1960年发表的《发展中地区的政治》提出了政治系统的七大基本功能,这就是政治社会化和政治录用、利益表达、利益整合、政治沟通、法规制定、法规执行、和法规调整。1965年,他又把前面的七项功能归纳为“转变”功能,此外,另外增加了两大功能:系统的“维持”以及“适应”或“能力”功能。能力功能指的是政治系统的能力,尤其是政府的能力,这一层次的能力主要包括规约(regulative)的能力,提取(extractive)的能力、分配(distributive)的能力、和反应(responsive)的能力,他们决定系统在环境中的表现;转变功能是系统内部层次的功能,它包括利益表达、利益整合、政治沟通、法规制定、法规执行、和法规调整等,它涉及到输入-输出的交换过程,因而与系统处理环境性的需求与压力有关;维持与调整功能是深层的功能,因为他就是政治社会化和政治录用。另一方面,阿尔蒙德也开始表现出对政治结构的重视,它提出来政治发展过程中政治系统将要面临的四类问题:国家建设、民族建设、政治参与和福利分配,而国家建设问题本质上是一个结构问题。
随着对结构功能的强调,阿尔蒙德把结构与功能更加紧密的密切结合起来。他认为,官僚机构的功能就是应用法规,政党机构的功能就是利益整合,政治团体的功能就是利益表达,立法机构的功能就是制定法规,司法机构的功能就是调整和实施法规。他还指出每一个结构都履行其他功能,而其它结构也履行上述功能。
三、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方法的评价
从广义上说,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方法与输入-输出分析是政治系统分析方法的两种不同形式,但是它有自己的分析角度和方法,因此,它也有自己独特的特点:
(1)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方法的特征
①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方法把政治结构当作政治分析的起点。这不同于传统的政治学家把政治制度当作分析的起点,因为政治制度是政治结构的一种,但是政治结构不等同于政治制度,它的内容比政治制度的内容要广泛。
②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方法的重点是政治系统的功能。他不把政治结构当作分析的重点,而是着重分析这些既定政治结构的运行机制,分析各种政治结构之间的互动及其相互关系,分析它们对于一定的政治系统如何发挥作用及应当发挥何种作用,分析同一政治结构的不同作用和不同政治结构的相同作用。
③静态性。政治结构功能分析一般关注政治系统中各种政治结构各自发挥什么功能,而不关注政治结构如何变迁及随之而来的政治功能变化;也不研究随着整个政治系统环境的变化,政治结构和政治功能是如何变化的,而只研究它们与现存条件是如何适应的。简而言之,由于它既没有引入历史和未来的关系分析,而只由现状的分析;有没有像一般系统分析即输入-输出分析那样引入过程分析,因此它只是一种静态性的分析框架。
④综合性。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方法首先把复杂的政治现象分成若干个组成部分(政治结构分析),研究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政治功能分析)。接着他进一步确立所有政治结构在整个政治系统中的功能地位,同时研究政治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同其环境发生相互交动时他们各自的地位和作用。
(2)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方法的优点。
①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有助于人们了解政治现象与社会现象之间复杂的关系。一方面,他致力于研究各种政治组织、政治机构和政治设施之间的联系和关系,揭示政治结构与政治功能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他也着重分析政治结构在整个政治系统中的功能及政治系统在整个社会系统中的社会功能。
②政治结构功能分析为政治科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概念框架。首先它为政治研究提供了许多新的概念,其次它为政治学的研究开辟了一条部分与整体、结构与功能的相互关系上进行分析的新途径,最后他扩大了政治科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
(3)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方法的局限性
①过分关注对政治功能的分析,而忽视了多政治结构的分析。一些当代的西方政治学家把政治结构功能分析分为三种形式:一是经验的功能主义,二是选择的功能主义,三是结构的功能主义。但真正的结构功能分析只是少数,盛行的是选择的功能主义。这就导致从实质上无法把握政治功能。
②保守性。首先,它以现存的政治系统作为分析对象,只求理解现存政治结构在政治系统中所发挥的功能。其次,他专注于静态的关系分析和功能分析,着眼于现存政治系统的无限延续,反对任何政治结构的革命。最后他忽视政治斗争在政治系统运行中的积极作用
③主观性。政治分析家在进行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时,首先必须设定一定的结构功能要件,而政治学家总是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和经验来设定这些变项的,这就难免带有很大的主观性。
④缺乏严密性。由于各个政治学家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理解去设定结构功能要件,因而结构功能分析的基本概念和核心命题缺乏明确的意义和统一的定义,其结果是分析这随心所欲的设置功能要件,其结果就是研究的非严密性。
1.1.3政治沟通分析
一、政治沟通分析的起源
政治沟通分析主要是依据控制论的原理而发展起来的。它是自动化技术、电子技术、神经生理学、生物学、心理学、计算机技术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产物。1948年维纳发表了《控制论》一书,宣告了这门学科的诞生。
而信息论是控制论的基础,信息论是美国数学家申农(C. E. Shannon)创立的一门应用数理统计方法来研究信息处理和信息传递的科学。申农认为,信息论的基本原理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而且也适用于心理学和经济学等全部科学研究。
在这两门科学诞生后不久,工程控制论、生物控制论、神经控制论等学科相继出现,而且出现了经济控制论和社会控制论等学科。1968年多伊奇的《政府的神经》一书也宣告了政治控制论的诞生。
二、政治沟通分析
根据申农和沃伦·韦弗的定义,沟通(communication)指的是,一个研究人类行为的基本概念群,它包含“一个人籍以影响另外一个人的所有过程”[5] 它既包括口头语言,又包括实际行为。沟通自身在有机体与其环境之间形成了一个独特的系统:由机体影响环境,而环境则影响这个有机体。
由此可以衍生出政治科学中的沟通概念,在此,它指的是需求(输入)和决策(输出)从政治系统的这一部分到系统的另一部分的一种运动。这种沟通是任何政治系统都不可或缺的,因为,如果政治系统内的各个部分缺乏沟通的话,这个系统就无法运行。
政治沟通的基本内容是政治信息的传递,简而言之,信息之相关的知识、信号和消息。它是系统内部建立相互联系的特殊形式。信心有三类:客观信息、主观信息和价值信息。客观信息强调信息是物质的属性;主观信息强调的是反应与相对于外部世界的某种知识;价值信息强调信息的效果。政治沟通分析中采用的是第一种客观信息概念。他把信息当作是政治系统与其环境的适应与交换,是一种特殊的关系。
信息流动的载体称之为信息通道(channel)。如果一个政治系统内有一条主要法定信息通道,那么该系统称之为单通道(one-channel)系统,依此类推,政治系统有双通道(two-channel)系统、多通道(multi-channel)系统。而信息通道常常指的是政府许可并加以制度化的正式通道,如大众媒介、组织团体等。
通道能力(channel capacity)指的是通道在容纳信息流量方面的限度。反应通道能力的标准有两个,质的标准就是信息的真实性,量的标准就是通道的负荷能力。信息的真实性(fidelity)就是在认知、选择和处理过程之中的信息的准确性,它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噪音(noise),噪音指的是与信息接受者的要求无关的信息;二是信息传递过程中的损失(loss);三是信息的扭曲(distortion),信息的损失也是一种扭曲,但是扭曲还可能有沟通者的偏见引起。通道的负荷能力(load capacity)就是它的信息容量程度。负荷能力的大小与其通道本身的质量有关,尤其是与通道的灵敏性(responsiveness)有关,灵敏性主要是指发送与处理信息的机构的讯捷程度。
信息从信息源发出,通过信息通道,经由接受者输入政治系统,在政治当局中经过处理后便转换成输出,这样就完成了一个沟通循环。但是政治系统是复杂系统,输入输出之间通过反馈形成了无限循环。
反馈分为正反馈、负反馈、扩大的反馈和目标变化的反馈。正反馈(positive feedback)指的是反馈入系统的信息仅仅触发加剧原始行动的行为,也就是给定信息和反馈信息之间的差异倾向于夹具系统正在进行的偏离目标的行为。负反馈(negative feedback)就是给定信息与反馈信息之间的差异倾向于减少偏离系统目标的反馈过程,通过负反馈过程,反馈入系统的有关及其实施后果的信息就能促使系统的行为朝着更加密切相关于目标达成的方向变动。扩大的反馈(amplifying feedback)就是对反馈信息(真实信息)的放大。目标变化的反馈(goal-changing feedback)即是反映政治系统目标变化的信息反馈。
政治系统主要依靠负反馈调节,因此必须理解其相关的概念:负荷、时差、增益和导向。负荷(load)就是与使用的反馈设施有关的系统活动范围和包括与通道能力有关的反馈过程在内的信息数量。时差(lag)是指发送和反应有关决策和行动之信息这些过程中的时间延搁量。增益(gain)则值系统在获取信息后多所获信息作出反应的程度,增益过大会导致矫枉过正。导向(lead)指的是在预测未来后果以便阻止某个进行中的目标这方面的反应能力。
政治控制论的前提就是把政治系统看作是一个自我导向于目标达成的自控系统。在政治沟通分析家的眼中,政治或政府的实质和核心内容不是权力,他们不再把权力当作解释政治现象的关键变量。他们认为政治的本质是人类的协调努力和对目标达成的期望。它“本质上似乎就是趋向于达成某些目标的自动导向(steering)和协调的(coordinating)人类活动过程”[6] 政治系统是由人类的活动组成的,政治在本质上是协调人类趋向于目标达成的活动,因而任何政治系统也是根据反馈和自控原则运动。
政治系统追求的目标是多元的,政治系统的环境也在不断变化,所以政治是一种变化着的现象,是一种运动状态。如果政治系统能够不断改变自身与其环境的关系和适应自动导向各种目标过程中的各种变化,那么,政治系统就能达到原状稳定,即运动中的内在稳定。
政治系统要达到原状稳定,就必须不断的获得并反馈所有影响政治系统运行的信息。而信息能否及时的、畅通的、准确的流通,这就是信息的沟通问题。因此,沟通在政治系统自动导向于目标达成的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治沟通在政治系统中的功能主要有:
①沟通在政治系统中起着整合作用。每个政治系统都一个沟通的作用,它有几条主要通道和无数条子通道组成,从决策者通向系统内部各组成部分和外部环境,正是通过这条网络,政治系统内部的各组成部分才能连接在一起,政治系统与环境才能进行互动,并且才能把系统的现状与过去及未来联系在一起。
②沟通在政治系统有着驱动功能。政治系统只有在获得和发送反馈信息的基础上才能运行,没有信息的流动也就没有政治系统的运动。正是系统才能使整个系统能够生存和繁衍下去。
总之,所有的政治系统的功能都是借助于沟通而实现的。例如,政党和利益团体领袖在成员的需求和政策的许诺之间的沟通;立法者制定法律所需的信息;等等。因此沟通的健全与否主要是通道能够讯速而准确的传送某种所需的信息。信息量过少,说明通道能力不良;信息量过多,又可能导致负荷过重,从而使通道失去效力。如果噪音过大,时间过分延滞,那就会使信息失真,也会而使通道失去效力。
三、政治沟通方法的分析
(1)政治沟通方法的分析方法的特征
①政治沟通方法的分析方法的首要特征在于把政治信息当作政治分析的基本单元。政治沟通分析家反对把权力当作政治的本质,认为政治的本质就是自动导向于目标达成的协调活动,而这种导向的协调活动的本质就是在于信息的获取、处理、存储、利用。政治过程就是不断获取、利用和加工信息的过程。
②政治沟通方法的分析是一种运行分析。他把政治当作一个自动导向于目标达成的协调活动,把政治系统当作是一个决策和控制系统。但是它所强调的不是决策和控制的结果而是过程。
③政治沟通方法的分析是一种模拟分析。政治沟通方法的分析家们把政治系统与机械的自动控制和导向系统相模拟,指出政治系统是一个自动控制和导向系统,可以通过反馈系统对其进行自动控制因而被称为“政治控制论”;而且它还被比作生命有机体,其信息沟通哟有如生物体的神经,因而政治沟通分析还被称为“神经政治学”。
④政治沟通分析方法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定量化的研究。他把政治过程归结为信息的发送、加工、存储和利用过程,信息成了政治分析的基本单位。而且信息时可以用定量技术加以精确却测定,信息“可以被测量和除尽,沟通通道传送或扭曲信息的实践也可以根据定量标准加以评估。”[7] 信息沟通的速度、真实性、容量、时差、负荷等都可以用严格的计量技术加以测算。通过测量系统的沟通能力,就可以估算整个政治系统的团结性、稳定性、整合性和变化程度。
(2)政治沟通方法的分析方法的优点
①政治沟通分析揭示了政治运行过程的新规律。政治沟通分析运用控制论和信息论的原理把政治系统当作一个自动导向的自控系统,把政治过程当作是信息发送、加工、存储和利用过程,这就从全新的角度揭示了政治运动的规律。
②政治沟通分析方法有助于决策的科学化。政治沟通分析方法有助于决策者建立科学的信息沟通和反馈体制,提高信息的流速、真实度、扩大系信息的流量,减少信息的噪音、信息的失真和损失,从而合理的运用政治信息流调节政治系统中人流与物流的方向、目标、数量,从而最终有助于政府科学的对社会进行宏观决策。
③政治沟通分析方法对政治科学的发展作出了有益的贡献。它指明了政治系统中的信息及其沟通能力对整个政治系统的决定性影响;引入控制论和信息论的方法和概念;对政治研究进行了功能模拟化。这些都大大的促进了政治科学的发展。
(2)政治沟通方法的分析方法的局限性
①片面性。政治沟通分析方法专注于决策过程的分析,但是觉得只是政治的一个方面的内容,而不是其全部。而且决策过程是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的综合并不仅仅是信息流动的过程。把决策过程仅仅归结为信息流动的过程未免失之偏颇。
②形式化。政治沟通分析方法并不关注政治系统的目标是什么或应当是什么,不关注决策活动的实质是什么,不关注谁在决策和为谁决策等问题。而且,政治沟通分析方法拒绝对决策的后果进行评价,质承认政治是工具而非目的。这样政治沟通分析方法就不可避免的带有形式主义的色彩。
③机械性。政治系统与生物系统和机械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似的,因此,进行功能模拟是可能的。但是,他们之间毕竟有本质的区别。不能完全把政治系统当作机械控制系统。
1.1.4政治决策分析
政治决策分析方法(political decision-making analysis approach)试图从政治决策着手进而揭示整个政治系统的运行规律。决策在当代是指一系列有关制订、实施和评估有约束力的规则的活动。政治决策分析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方式是分析政治决策本身的一般性质,另一种方式是政治决策过程或内容。
一、政治决策的一般性质
政治决策是关于制订、实施和评估约束性规则的一系列活动,它与非政治性决策的区别就在于这种决策事关国家和整个政治系统,它影响国家机构的政治性质及政治系统运行的方向和速度。当代政治决策有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有限理性决策分析模式,另一种是有限理性决策分析模式。这两种模式有被分别称为科学主义的决策分析和策略主义的决策分析、理性主义决策分析和现实主义决策分析。
理性政治决策分析的哲学基础是世界的可知论。理性决策分析家认为,政治决策是极其复杂的活动,但是不管客观对象如何复杂,政治决策的各种要素及其规律是可以被人们认识和发现的。
有限理性决策分析认为,理性分析把决策活动建立在决策者的充分理性基础之上是根本错误的,因为人的理性受到三方面的制约:它受到个人知识能力的制约:它受到客观对象复杂性的限制:它受到价值体系的限制。而且理性决策需要的大量的情报和信息也无法完全获得。因此任何理性决策者的理性都是有限的。
二、政治决策分析
政治决策分析的框架主要包括:决策参与者;、决策情势、决策程序和决策后果。下面我们分别加以讨论。
决策参与者(decision participants)。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化大生产极其复杂,建立在复杂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决策便更加复杂。在这种情形下,确定政治决策参与者便很困难。当代政治分析家们至少有10种以上的观点:①决策这就是对某类政治决策富有法律和政治责任的人们;②决策者是实际参与或分享政治决策的人们;③决策这使直接为参与决策者个人提供信息的人们;④决策者是决定应当考虑和种决策或选择的人;⑤决策者是那些拥有强大的经济、军事和政治权力的人们或精英;⑥决策者是那些参议最重要决策的人们;⑦决策者是利益团体的领袖;⑧决策者是实施决策的行政首长;⑨决策者是那些有权否定决策的人们;⑩决策者是那些选择决策规则的人们。
决策情势(decision situation)所谓决策情势就是决策所处的时空状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时事形势这一类东西。具体的说,决策情势就是政治决策发生与其类的、并且影响决策过程及其后果的环境和组织。
决策过程(decision process)。决策过程离不开决策者对问题的认识、分析和判断,决策过程从主体方面说就是决策者的认识过程。因此可以按照决策者的认识过程来分析决策过程。在这方面尤其是以西蒙和拉斯韦尔最为著名。
西蒙和马奇在《组织》一书中指出,决策程式可以分为四种类型:问题解决型(problem-solving),即纯粹的运用智力和信息进行决策;劝说型(persuasion),即组织或机关中的决策这说服其他决策者;讨价还价型(bargaining),即个决策者之间的相互妥协;政治型(politics),这就是通过正常的政治手段达到决策。
上述各种决策程式都必须经过以下四个阶段:寻找决策的理由→寻找可能的措施→在各种措施之间进行选择→评估过去的选择。也就是西蒙所说的信息活动→设计活动→抉择活动→回顾活动。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西蒙的决策阶段也就是感知→分析→判断→综合的过程。
)阶段,及权威性规定所作出的选择;④试行(invocation)阶段,及试验性的推行;⑤施行(application)阶段,及具体执行;⑥终止阶段,及更换、修正和废止阶段;⑦评估阶段,即审核决策及其后果。而且这几个阶段是有机联系无限循环的过程。
林德布罗姆认为,政策不是分析的结果,而是互动的结果。因此,决策过程是决策参与者之间的一个互动过程。互动的主要方式有:①说服,即陈述双方的得失,获得他方的支持;②交换,即相互交换利益;③权威,即一方对另一方的享有的权利;④威胁,即以惩罚或伤害相要挟,以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因此决策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除了认识过程和政治过程外,决策过程还包括决策机制过程。决策机制过程通常是社会习惯和法律条文等规定的决策程序。它是诸如社会习惯和法规这些因素的交互过程,而不是简单的法定决策过程。强调这种绝的过程的政治分析家主要有斯奈德、舒伯特、布鲁克等,其中尤以斯奈德的分析最为著名。
斯奈德认为,决策过程分析要处理两类问题,一是互动,而是决策,前者描述和评价两种情势之间的相互关系,后者关注行为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而,决策过程与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是密不可分的,他们一起组成了一个复杂的决策网络过程。(见图1-3)
斯奈德的决策过程分析的出发点就是他认为所有政治行动都产生于活生生的人,如果我们要理解这个过程,那就必须从这些人对决策所负的责任着眼。因此,斯奈德所关注的决策过程就是整个政治机器的运转过程。决策过程实际上是各种政治力量的互动过程,它与国家制度和社会性质紧密相关,它就是各阶级、各阶层政治力量的互动过程。
决策后果,(decision outcome)。决策后果就是整个决策过程的全部结果。它与决策输出相联系,但是有不全相同。输出就是一项决策的形成并付诸实施,如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二后果则是该项决策所产生的效果和影响。效果是这项决策所产生的直接影响,而影响则是输出或决策所产生的间接结果。
三、政治决策分析方法的评价
(1)治决策分析方法的基本特征
①治决策分析方法把政治决策当作政治分析的起点。决策分析家认为,政治决策实施政治的核心内容,决策过程就是政治的实质过程。与政治沟通分析家把政治信息当作政治分析的基本单元不同的是,决策分析家把决策当作政治分析的基本单元。他们认为决策不仅是政治活动的中心,而且是政治行为的源泉和结果。
图1.3 斯奈德的决策过程网络模型
A 决策的内部机制 E 决策的外部环境
1 非人类的环境 1 非人类的环境
2 社会 2 其他文化
人类环境、文化、人口 3 其他社会
4 国家状况、政府行动
B
1 社会结构和行为
2 主要的共同的价值取向
3 主要制度模式 C
4 社会组织特征 决策过程
5 角色分化和专门化 决策者
6 团体种类和动态
有关的社会过程
① 民意形成过程 D
② 成人社会化过程 行动
③ 政治过程
②治决策分析方法把政治决策过程当作政治分析的核心内容。政治决策分析家特别强调对决策过程的分析,这主要是由于决策分析家的目的主要是建立“决策科学”,为实际决策者服务。同时决策分析家认为政治过程就是决策过程,只要理解了政治决策过程就把握了政治的实质过程。
③强调决策分析的应用性。决策分析家从政治学的角度,利用了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等学科的成果分析决策参与者的个性特征、自我利益和相互冲突对决策所产生的影响,分析了政治决策影响决策的途径,分析了政治决策的过程与后果以及决策的科学性,这些都是一种应用性的分析。
(2)政治决策分析方法的优点
①有利于决策科学的建立。政治决策分析方法首先利用了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等学科的成果来分析决策。这无疑为决策科学的产生创造了重要的条件并为决策科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②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决策分析家着重分析决策的参与者、决策情势、决策程序、决策类型、和决策所带来的后果。所有这些分析都有利于明确决策问题的性质、决策的目标、选择可行的方案。因此有助于决策的科学化。
(3)政治决策分析方法的局限性
①政治决策分析方法片面的强调了决策在政治中的地位。政治决策活动是政治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不是全部内容。多数决策的分析家把政治决策当作了政治活动的实质内容和源泉,只注重对政治决策本身的性质及其过程的分析。因而颠倒了政治本身与政治决策的关系。
②政治决策分析带有明显的实用主义倾向。无论是有限理性分析,还是理性决策分析当中,他们都强调与决策有关的信息或情报而忽视理论建设。在有限理性分析中这种倾向就更加明显。 他们公开贬低理性和知识在决策中的作用,把当代西方国家中的决策的实用经验技术奉为“科学决策”的通用原则。
1.1.5政治文化分析
一、政治文化的一般涵义
自从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在50年前的《比较政治系统》一文中首先使用“政治文化”一词后,这一概念迅速为政治学家所接受。随着政治学的发展,政治学的研究深入到对人的政治行为以及政治过程和政治模式是由什么决定的问题。而政治文化的提出恰好是对这一问题的最好回答。
政治文化是社会总文化的一部分,任何社会的文化中总有某些方面特别的关系到人们的政治行为和社会的政治生活,这部分文化就是政治文化。如果要对政治文化下一个定义,那么,政治文化就是人们的政治取向模式。
作为政治取向模式,政治文化包括五个基本组成部分,即人们的政治认知取向、政治态度取向、政治信仰取向、政治情感取向和政治价值取向。政治认知就是人们关于政治的智慧和知识;政治态度就是人们表现在政治问题上的性格和精神状态,如对政治参与是积极还是消极;政治信仰就是对政治目标的忠诚与否;政治情感就是对政治目标的依附或反抗心态;政治价值就是对政治目标的判断和评价。这五个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它们的有机结合便构成了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
在对政治文化的分类中,尤其是以阿尔蒙德的分类最为著名。他把政治文化分为三种基本的类型:①地方性的政治文化,它存在于简单的传统社会中。在这里,行为者自发的实现了政治、经济和宗教角色的联合,而极少有专门的政治角色。个人对政治系统自身的认知、情感和评价取向近乎于零。②臣民式的政治文化。他特别的存在与殖民地社会中。在这里人们对政治系统有高度的取向性,但对其输入和作为政治参与者的自身取向仍近乎于零。③参与式的政治文化,它存在于高度发达的社会中。在这里人们积极参与政治,极其自觉的关注其权力和职责,社会成员对政治系统及其输出,以及政治系统的输入和作为参与者的自身都拥有高度的取向。
二、政治文化的特征
①自发性。政治文化是人们通过政治社会化过程在现实生活中的自发的形成的情感取向,是社会对政治现实的不自觉的、不系统的和不成熟的反映。虽然,它也反映人们所处的阶级、地区和社会发展阶段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要求,但这种反应主要是潜意识的,是以感性的形式而不是以理性的形式反映的。
②深层性。一般来说,政治设施受制于一定的政治理论、政治学说,而一定的政治理论和政治学说又受制于一定的政治文化;政治生活受制于人们的政治行为,而政治行为又受制于人们的政治心理、情感、认知等政治取向。
③社会性。政治文化是一种最为普遍的社会意识,生活于其中的任何个人都必然对政治具有某种取向,对政治生活采取某种态度,对有关政治事件作出某种反应,从而具有一定的政治文化。
④继承性。政治文化中的某些内容,尤其是核心的政治道德和政治价值,由于深深地扎根于该社会或民族的历史经验中,以致于作为一种遗产而流传下来。从而使各民族国家都带有一定程度的民族特色的特定的某种政治取向模式。
⑤缓变性。正是由于政治文化的历史继承性,政治文化的变化变得相当的缓慢。与现实的政治和政治理论以及经济制度的变化相比,它的变化是相当缓慢的。
三、政治文化的作用
①政治文化影响政治行为的方式。人的行为都是由其头脑的意识所控制,其行为是对外界刺激的反应。政治行为也是一样,它受人们头脑里的政治道德和政治文化的制约,在政治环境的刺激下,人们对一定的政治刺激作出其政治行为。
②政治文化影响政治过程的方向。政治文化是人们的政治取向,社会中的任何人都是在按自己的政治取向来选择自己的政治行为。因此,一定类型的政治文化决定着共有这种文化背景的人们对同一重大的政治事件的一定的取向模式和行为方向,从而构成一定的制约力量,在相当的程度上制约政治事件的进程和方向。
③政治文化影响政治结构的模式。政治模式就是政治角色或政治行为的一定的排列组合,政治制度就是一种政治结构方式。作为政治结构基本要素的政治角色和政治行为的承担者本身受到一定的政治文化的影响,从而使的一定的政治结构不仅必须与一定的经济体制相适应,而且必须与一定的政治文化相适应。
④政治文化影响政治社会的稳定。任何政治当局的正常政治秩序都必须即与群众的足够支持的基础之上,当社会的政治文化使得人们对当局的合法性产生怀疑时,这种政治支持及正常的政治秩序就会失去。任何政治系统的稳定还取决于人们的政治认同感,如果缺少这种认同感,政治系统就会趋向于动荡。
⑤政治文化影响政治变革的进程。现实政治的变化导致政治变革的变迁,反过来政治文化又影响政治变革。如果政治文化使得公民对推行政治变革的当局有政治认同感和信任感,如果政治改革的方向与民众的政治取向相一致,那么这种政治文化就推进改革,反之,则阻碍改革。
1.2政治学的基本范畴
1.2.1人权
所谓人权就是每个人都拥有或应当拥有的基本权利。而不管其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见、国籍、门第、财产、文化、才能等状况如何。人权是个人对国家或政府的要求,而不是政府或国家对个人的要求。
人权可以分为基本权利和社会经济权利这两大类。基本权利就是传统上讲的自然权利,主要是指生存权、自由权、平等权等,社会经济权利就是各种福利权利,如医疗权、教育权等等。《世界人权宣言》共列举了28项人权,主要有平等权、自由权(信仰、言论、结社、迁徙、人身、就业、集会、通讯等自由)、生命权、独立权、人格尊严权(主体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公诉权、公正审判权、国民权、婚姻权、庇护权、参政权、收益权(社会保障权、享受教育权、享受救济权、休息权、文化娱乐权利等)、财产权、追求幸福权等。人权的基本特征如下:
人权是个人对国家的要求,不是国家对个人的要求,这种对国家的要求分为积极的和消极两种。所谓消极要求或消极权利,就是个人要求国家无论如何也不得侵犯的权利,而国家对这些个人的权利有依法保护和不加侵犯的义务。所谓积极权利或急救要求就是个人要求国家加以积极行为的权利,也就是社会福利权利。国家必须积极的实现和加以保障。
人权本质上是一种道德权利。人权主要是人类根据自己的人性、理性和道德加以判断的,而不是那个个人或团体赋予的或法律规定的。但是这些道德权利不转化为法律规定的话,它们也没有基本的保障。因此,它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法律权利。
人权是一种超越意识形态的权利。当今社会各种意识形态存在着尖锐的冲突。但是所有的意识形态,无论是马克思主义、保守主义还是自由主义都把人权作为人类共同的追求。
人权具有自明性、普遍性、不可让与性、和不可侵犯性这样一些特征。人权的自明性是指他不必争得,不必法律载明,不必由谁赐予,而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权利。人权的普遍性是指这种正常的权利为每个正常的人所拥有,而不管其个体的特征。人权的不可让与性是指,这些权利体现着健全的人性,人们不能放弃或转让其人性,也就不能放弃这些权利。人权的不可侵犯性是指,即是个人没有行使这些权利,个人的人权也不会因此而丧失,它还意味着,个人可以反抗任何不正当的干预。
1. 2.2治理
1989年,世界银行在描述非洲当时的情形是,首先使用了“治理危机”(crisis in governance)一词,此后,“治理”一词广泛的被应用于政治研究当中。英文中的治理一词来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主要指的是,国家的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90年代以来,政治学家已经赋予其新的含义。
罗茨(R. Rhodes)列举了治理的六种含义:①作为最小国家的管理活动的治理,它指的是国家削减公共开支,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效益。②作为公司管理的治理,它指的是引导、控制和监督企业的运行的组织体制。③作为新公共管理的治理,它指的是将市场的激励机制和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引入政府的公共服务。④作为善治的治理,它指的是强调效率、法治、责任的公共服务体系。⑤作为社会控制体系的治理,它指的是政府与民间、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互动。⑥作为自组织网络的治理,它指的是建立在信任与互利基础上的社会协调网络。
西方的政治学家之所以提出治理概念,主张用治理代替统治,是他们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既看到了市场的效率,又看到了国家的失灵。市场在限制垄断、提供公共产品、约束个人的极端自私行为、克服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统计成本等方面存在着内在的局限,单纯的市场手段不可能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同样,单纯依靠国家的计划和命令手段也无法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最终不能实现公民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所以“愈来愈多的人热衷于以治理机制对付市场和/或国家协调的失败。”[8]
既然存在着治理失败,那么人们就会探索良好的治理。人们把良好的治理称为“善治”(good governance)。“善治”的基本要素如下。
①合法性(legitimacy)。它指的是社会秩序和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它与法律规范没有直接的关系,从法律的角度看是合法的东西,并不不然具有合法性。只有被人们内心所认可的权威和秩序,才具有政治学说中的合法性。合法性越大,善治的程度便越高。取得合法性的途径就是增加人们的政治认同感。
②透明性(transparency)。它指的是政治信息的公开性。每个公民都有权获得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的信息,包括立法活动、政策制定、法律条款、政策实施、行政预算、公共开支以有关的政治信息。只有公民及时的掌握这些信息,才能有效地对公共政策进行监督。透明性越高,善治的程度也越高。
③责任性(accountability)在公共管理中,他特别指与某一职位或机构相连的职责及相应的义务。责任性意味着管理人员及管理机构由于其承担的职务而必须履行一定的职能和义务。否则就是失职或者说是缺乏责任性。公众,尤其是公职人员及其管理机构的责任性越大,表明善治的程度越高。
④法治(rule of law)法治的基本意义是法律是公共政治管理的最高准则,任何政府官员和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法治的直接目标是规范公民的行为,但是其最终目标是保护公民的自由、平等及其他基本政治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它既规范公民得行为,更制约政府的行为。法治是善治的基本要求。
⑤回应性(responsiveness)这一点与责任性密切相关,或者说是责任性的延伸。它的基本意义是,公共管理人员和公共管理机构不须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的和负责的反应。必要时还必须定期的、主动地向公民征求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公民提出的问题。
⑥有效性(effectiveness)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程序科学,管理活动灵活;二是最大限度的减低成本。管理越具有有效性,善治的程度就越高。
善治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善治表示国家与社会或者说是政府与公民的良好合作。善之由来与公民对政府的认同,对权威的认可,以及公民的积极合作。所以说健全而又发达的公民社会是善治的根本基础。
1.2.3民主
民主(democracy)一词最初源于古希腊语demos 和kratia ,前者意指“人民”,后者意指“统治”,和在一起指的是“人民的统治”。对于民主的含义,一直是政治哲学家们争论不休的话题。在当代,政治哲学家们开始强调“人民”与“统治”这二者的关系。强调“人民”的理论称为“实质民主论” (substantive democracy theory),强调“统治”的理论被称为“形式民主论” (procedural democracy theory)。
实质民主论认为民主是一种政治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个人的权利得到了最充分的保证。程序对于民主政治而言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个人权利的实现。由于它强调个人权利的重要性,并主张从政治后果来判断政治体的民主程度,所以它又被称为“权利基础论”(rights-foundationalism)或“后果推动论” (result-driven)。实质民主论的主要代表之一,罗纳德·沃尔金(Ronald Dworkin)在《自由的法律:对美国宪法得到的解读》(Freedoms’ Law: The Moral Reading of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 )一书中指出:民主的要害不是程序,而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政府把政治体中的全体成员都当作单独的个人,并给这些个人以同样的平等和尊重。另一位政治哲学家艾萨阿·柏林(Isaiah Berlin)在其名篇《两种自由观》(Two Concepts of Liberty)中也断定,民主政治的实施保证个人自由的实现,个人自由就是“自我作主”(self-mastery)。
程序民主论者主张民主是一种过程或一种程序,个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只有在这种过程或程序当中才能实现。重要的是民主政治的程序。绝对不能有后果来判断政治体的民主程度。程序民主论又被称为“民主的程序主义”(democratic proceduralism),其主要代表之一就是尤根·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哈贝马斯在其《在事实与规范之间》(Between Facts and Norms:Contributions Discourse Theory of Law and Democracy)一书中形象的比喻说,民主就像一个旋转的陀螺,重要的是旋转的过程。法治的观念就是法律的应用是民主这个陀螺旋转起来。离开了这个旋转过程,民主政治这个陀螺就会倒下,个人的权利也就无法谈起。
实质民主论与程序民主论在许多重大的政治问题上都作出了不同的论述。实质民主论者倡导代议民主或宪政民主。对于他们来说,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宪政问题,宪政民主是实现个人权利的根本途径。宪政民主要求每个民主国家都拥有一部规定个人自由权利的根本大法,宪法对于政府和公民具有最大的权威,宪法的具体内容直接反映着这个国家的民主程度。与此不同,程序民主论者则强调参与民主。对于他们来说,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是人民的参与过程,人民的参与过程是实现民主的根本途径,参与本身就是一种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表现。宪法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不是像实质民主论者所说的那样是宪法的条文内容,而是对这些条文内容的动态控制。
合法性(legitimacy)是政治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不是简单地指合乎法律,而是指公民对政治行为的自愿接受性。合法性是政治统治的基本要素,对于民主政治而言尤其如此,民主政治要求政府的行为必须具有合法性依据。在对待合法性的问题上,实质民主论者与程序民主论者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在前者看来,合法性的主要来源是各成文的或不成交的法律。规章。制度或传统习惯,民主政治的合法性依据主要是上述法规。制度或传统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保护。相反,程序论者则认为,对于民主政治而言,政治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不是这些法律。规章。制度和传统的内容本身,而是产生这些法律、制度和传统的程序。例如,对于宪法,实质论者强调的是它的内容,而程序论者看重的是它的过程,即这部宪法是由谁制定的以及怎样制定的。
在判断一个国家政治民主的程度方面,实质民主论者强调政治民主而不那么重视经济民主,他们认为个人的自由平等主要是公民的政治权利,这种权利的实现取决于宪法保 护。相反,程序论者则认为,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必须具备相应的现实机制,其中的基本现实条件之一便是公民的经济自主权,所以他们特别强调经济民主对于政治民主的极端重要性。此外,实质论者把民主政治的实现程度等同于个人权利的实现程度,认为个人权利的实际后果直接反映了民主政治的状况。反之,程序论者把民主的实现程度与公民对政治过程的控制程度等同起来,认为民主政治最为重要的是保证公民对政府决策过程和议事日程的最终控制,没有这种控制已就没有真正的民主。
1.2.4国家利益
一、国家利益的概念
国家利益的问题在国家与国家的相互关系中显得特别重要和引人注目,因而它尤其为国际政治学家所重视。著名国际政治学家汉斯·摩根索认为:“只要世界在政治上还是由国家所构成的,那么国际政治中实际上最后的语言就只能是国家利益。”[9]以他为主要代表的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论直接把国家利益当作国际政治分析的出发点和归宿。但国家利益不仅仅是一个国际关系的概念,事实上,它更是一个国内政治的概念,它在国内政治中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对外政治。当代著名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曾强调指出,公民对诸如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这些公共利益的信仰,是政治系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在国家利益究竟是不是客观存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着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两种意见。大多数政治学家都持客观主义的态度,肯定“国家利益是客观的”,认为它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所规定的客观实在,是国家内外政策的基本目标和评价国家内外政策的客观尺度。只要存在着国家,就必然存在着人们可以看得见的国家利益。而少数持主观主义态度的政治学家则认为,国家利益实际上并不存在,它是政治家创造的用来为他们的政策和行为进行辩解的虚构之物。
与此相对应,对国家利益这一概念也存在着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两种态度。“一派认为,国家利益可以客观地和理性地予以确定,他们把国家利益的认定视为一门科学;另一派则认为,国家利益的确定是各种不同的主观观念反偏爱之间相互斗争所产生的政治结果,他们把国家利益的认定视为一种艺术。”[10]
这两种不同的观点在现实生活中都可以找到自己的证据。这是因为国家利益既有客观的一面,又有主观的一面,国家利益既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但同时以国家利益面貌出现的东西又常常不是真正的国家利益,而是某些集团或个人的利益,是某些人谋取私利的托词。由于国家利益既有客观的实在性,又有主观的随意性,因此,“国家利益”这一概念也通常在两种意义上被人使用:“国家利益的概念,在政治分析和政治行为这两种意义上被使用。作为分析工具,它用以描述、解释或评估一国外交政策的本源或适当性;作为政治行为的手段,它用来为某些政策进行辩护、提出谴责或加以肯定。”[11]
毫无疑问,作为某种政治行为的辩护托词的“国家利益”概念不免带有极大的主观性,而在政治分析意义上使用的国家利益概念则通常是指客观存在的国家利益。
二、国家利益的内容
国家利益的实际内容始终是不断变化的,但这并不妨碍人们从分析的角度抽象出国家利益中某些恒定的要素。汉斯·摩根索是现实主义国际政治学的主要代表,他把国家利益定义为一个政治实体本身的生存,他认为最低限度的国家利益应包括国家领土的完整、政治制度以及文化。他说:“在一个许多主权国家为了争夺权力而竞争和对抗的世界里,任何一个国家的外政策都必然把自己的生存当作最低限度的要求”。[12]
罗伯特·奥斯古德也认为国家的生存或自我求存是最重要的国家利益。具体地说国家利益包括以下四大要素:①⑤国家的生存或自我保护,包括领土完整、国家独立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延续;②国家在经济上自给自足;③国家在国内外有足够的威望;④国家具有对外扩张的能力。
伊沃·杜查希克认为国家利益有五个永恒的要素:①国家实体的生存,主要指国民和国土的存在;②基本价值的存在,如民主、自由、独立、平等;③基本政治制度的维持;④经济的发展;⑤领土和主权完整。
最近,亚历山大·乔治和罗伯特·凯奥汉尼对国家利益又作出了新的解释。他们认为国家利益不可或缺的基本内容有三项:①④⑤实际的生存——这意味着人民的生存,而不一定 要保存领土和主权的完整;②自由——这意味着一国的公民能够自主地选择他们的政体,并能行使有法律规定的国家保护的一系列个人权利;③经济生存——这意味着最大限度的经济繁荣。
应当指出,西方政治学家对国家利益的讨论是直接为其政府当局制定内外政策服务的,他们带有两种致命的偏见。其实,考察国家利益不应该把着眼点放在国家的外部,而应放在国家的内部。如果对国家利益的具体内容进行正确的抽象的话,那么,从分析的角度看它应该有这样四个要素:国家的生存、国家的强盛、国家的制度和国家的价值。
首先,任何国家的存在都必须具备主权、领土和国民三个基本要素,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则不成其为完整意义上的国家。国家的生存就是指主权的独立、领土的完整和国民的存在。国家的生存是国家所有其他利益的基础,没有它,其他利益就无从谈起。
其次,国家除了生存之外,还必须发展。国家发展的目标即是国家的强盛,它包括国家在国际上的威信。尊严、力量,还包括国内经济的繁荣、政府的崇高权威、强大的军事实力、较高的社会福利、良好的国民教育、健全的法制。高度的政治认同、发达的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等。国家的强盛是以国家的全面发展和综合国力为基础的,任何单方面的发展(哪怕拥有一定的核武器)都不足以表明国家的强盛。
再次,还应该包括国家的制度。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因为国家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因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一切共同的规章都是以国家为中介的,都带有政治形式。”[13]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最集中地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反过来说,统治阶级的利益也只有通过国家制度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任何政府都把维护既定的国家制度当作自己的首要职责,任何统治阶级都不允许外部势力或国内被统治阶级破坏或改变由统治阶级自己制定的与其阶级利益相适应的基本国家制度。一对于任何国家的统治阶级来说,维护自己的国家制度与维护国家利益的意义是一一完全相同的。
最后,每个民族国家都拥有自己独特的意识形态、历史传统、民族精神。社会习俗、宗教信仰、稀世文物、名胜古迹以及生活方式。民族国家这些特有的价值在漫长的岁月中已渐渐成为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内容,成为全社会的公共需要,从而也就成为国家利益的组成部分。因此,保护和发扬国家的这些价值是政府和国民的共同职责。
1.2.5社群主义
近年来,欧美国家的政治学家们,展开了对“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研究。由主义自许为西方民主宪政体制的理论基石,它主张每个个人都有天赋的基本权利,包括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而尊重个人自由意志的精神,落实在政治秩序上,便形成现代的民主选举制度。由于自由主义在赋与个人这种自由和平等的权利时,假定只要是一个单独的个人就会有他的“自主性”,因此自由主义可说和个人主义互为表里。这从过去它的敌对势力,如专制正朝、法西斯主义、社会主义等都是标举着集体主义,亦可看出端倪。但是,虽然敌人一个个瓦解,在自由主义重镇的英美国家,反倒从80年代开始 出现对此思想的“内在批判”,随着批判声浪的扩大,“社群主义”便成为汇总式的新名词,用来概括所有“反”自由主义的论述。
社群主义者对自由主义且主要的不脱集中在自由主义过去太强调原子式的(atomistic)个人主义,忽略了人类群体生活中共享的价值,从而试图赋予社群一个新的意义。归纳起来,社群主义大致是从以下几个不同的层面来批评自由主义,并提出了不同的修正意见:
1、在理论的层次上,社群主义者主张原子式的个人主义不可能成立,每一个个人都有他所属的社区和团体,他的自我认同不是可以任意的选择,而是被赋予的,正因为这样,桑德尔( M.Sandel)和泰勒(C.Taylor)都特别论证社群关系在构成每个人的“自我”(se上,具有关键性的意义,不能置之不顾。另一方面,社群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正义观”也有所批评,认为如罗尔斯(J.Rawls)提出的“正义优先”原则忽略社群生活其他价值的结果,尤其自由主义的“政治中立”立场往往会流于注重形式正义,欠缺了对于实质正义以及各社群不同贡献与需要的敏感度。社群主义要求将显示良善的公共生活、维护共享的价值理念和促进社群的和谐繁荣等视作是政治的目标,并反映在一个能增强成员之凝聚力和“道德系数”(moral quotient)的政治制度上。
2、在经验的层次上,社群主义描述现代的自由社会像是一个“失舵的集合体”,由于过分渲染了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导致人们只顾自己的私利,丧失了对所属社群的承诺。以美国社会为例,如贝拉(R.Be11ah)等人便认为在生活的各个面相都充斥着焦虑、不安、竞争、寂寞和疏离等症状,彼此间缺乏感情的联系,这样下去必将产生自我解构的危机。其他的社群主义者则抨击自由主义者贬低了传统,并致以若连宗教美德、伦理道德和爱心等传统都抛弃,那社群只是工具性的组合,则不成为一个社群,正能称为“工具性社会”。
3、最后,在实践的层次上,社群主义积极地开拓公共议题,他们认为自由主义长期支配公共论述的空间,但却无法增进民主的参与。巴柏(D.Barber)即提出“强民主”(strong democracy)的概念,希望借公民们的自我管理能扭转于冷漠的态度。更活跃的是社会学者伊兹欧尼(A.Etzioni),他不但发行《应和的社群》期刊((The Responsive Cornmunity)),专门从社会责任和公民参与的角度来分析各种实际的公共政策,并且集合了一批社群主义的同道者,鼓吹要以“整体社会权”来平衡“个人权”,举凡家庭、社会福利、医疗、公共安全、教育等等问题都在检讨之列,为的是汇聚成社群主义的“新思维”,以推动具体的社会改革计划。
4、社群主义强调社群对于自我与个人的优先性。这无疑具有很大的真理性。因为任何自我确实是社会历史地形成的。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脱离社会关系的抽象的人,先于社会生活的超验的人,事实上是不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应当是社群决定个人。然而,如若一味地强调社群对个人的优先性,就可能抹煞个性,压制个人的能动作用。因为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链条上,通常的情况是两者相互影响。一方面,个人的自我是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形成的;另一方面,社会生活也是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发生的。
1.3政治学方法论与经济行为
政府的行为或者说政治行为对经济运行有着深远的影响,也就是说政府的经济政策对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有影响。政府机构有两类人构成:政治家和政府官员。它们的行为会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进而影响国家的经济运行。而政治家和政府官员的产生制度也即选举制度会对经济运行产生影响,这就是西方经济学中所说的政治经济周期。在西方国家,它表现为选举的经济周期,在我国表现为经济增长的行政推动。
1.3.1政治经济周期
最早对经济周期进行研究的是马克思,马克思(Marx,1867年)证明劳动和资本在国民收入分配上的矛盾导致了周期性的繁荣和萧条。在周期的膨胀阶段,失业后备军减少,工人更成功地争得较高份额的收入,这最终导致利润缩减。为了阻止利润下降,资本家放慢了资本积累的速度,以便削弱工人的谈判地位,这样就使膨胀阶段进入一种停滞状态。按照马克思所说,经济周期主要依赖于资本家阶级的势力,而不是主要依赖于政府的行动。凯恩斯(Keynes)需求管理的出现指望达到充分就业,从而消除任何形式的经济周期。但是,在关于政治的经济周期的先驱性论文中,卡列茨基(Kalecki,1943年)认为,工商业领导者们的阶级本能告诉他们,照他们的观点看来,持久的充分就业是不牢靠的,而失业才是资本主义体系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卡列茨基认为,资本家将使现政府确信需要政策来阻止工人阶级力量的壮大,而马克思则认为,资本家为达此目的,自己就会求助于一种“投资罢工”。美国经济学家博迪(Boddy)和克罗蒂(Crotty)(1975年)根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各种资料证明,宏观经济政策是为资本家追逐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服务的,而在编工会会员则被利用来限制资本家的经济利益。这样,宏观经济政策为资本家服务,而有组织的劳动者寻求限制这种服务的孪生现象产生了政治的经济周期。1979—1985年间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为卡列茨基关于政治的经济周期观点提供了因果关系的证据。在60年代末和70年代期间,由于持续的高水平就业,大多数国家都经历了工资猛升、工会力量显著增强而利润分红萎缩。这导致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和公共部门的巨额赤字,从而增强了工商业公司要求紧缩经济并削弱工人运动力量的呼声。大多数西方政府(如美国、英国、联邦德国、荷兰)都以严厉的勒紧需求和按资本家利益行事来作出反应,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以政治声望作赌注。
在广泛的意义下,卡列茨基的经济周期观点是“政治的”,这个意义就是,产生周期的根源在于阶级矛盾。现代的政治的经济周期理论(例如,诺德蒙斯(Nordhaus), 1975年)则采取了对于政治过程更狭隘的理解,而对周期的产生则依赖于(在民主社会中)指望改选政府。所以,这些理论需要正确解释政府的声望和(或)投票行为如何依赖于经济条件。按照唐斯(Downs,1957年)的理论,选民是理性的,其意义是,当他把选票投给某个党派时,是因为他确信这会比投给别的党派给他带来更多的利益,这种利益是以所谓的政府活动的效用收入为公分母来度量的。
诺德豪斯( 1975年)认为,执政党为了保证连任,将利用适应性预期的滞后,在临近选举时使有利于自己的选票的预期比例极大化。因此,当面对向后看的全体选民用过去的政绩来考察政府时,政府就会利用短期的通货膨胀——失业抉择。于是,政府就可以在任期的早期阶段有意识地压低产出,以便强制降低预期通货膨胀率,然后在选举的紧要关头不用多少不利的通货膨胀后果就泡制出繁荣景象,以此来愚弄全体选民。随后的任期就充满了由于这种短视的得票数极大化战略,而带来的通货膨胀恶果。政治的经济周期就是通过在每个选举期间上升的通货膨胀和下降的失业率形成的。而诺德豪斯的政治经济周期理论主要依靠三条关键的假设:
首先,诺德豪斯假设政治家和其他的人一样,可以根据它们的状况来描述其他特征,它们也相应的表达他们的偏好和利益。更准确的说,政治家的主要目标就是保住他们的位置。因而,它们会以一种他们可望获得选票数最大化的方式来干预经济;第二个假设是:选举结果明显受到当前经济状况的影响。尤其是,它假定投票者好像受到失去记忆的影响,赋予最接近选举起的那一时期经济状况以最多的权重,而且选民是短视的,意识不到在选举期间实行的经济措施从长远来看是会产生消极影响的;最后,诺德豪斯的假定涉及到政府在短期利用货币和财政工具扩张经济的能力,即使这种扩张能力会以通货膨胀为代价,但是因为这种通货膨胀是具有滞后性的,所以在选举期间政治家是受到拥护的。下面我们具体分析一下诺德豪斯德的政治经济周期模型。
P
P4 S4
S1 S2 S3 L
P3 B4
P2 B3
B2
P1 B1
A
O
L U
S1 、S2、S3、和S4是短期菲利浦斯曲线,LL是长期菲利浦斯曲线(不是完全垂直的),P代表社会偏好函数,离原点越远代表的福利水平越低。对于根据长期公共利益采取行动的政治家来说,均衡点为A(长期菲利浦斯曲线与社会偏好曲线的切点)。假定该体系处于A点,政治家将会选择更受欢迎的解B2 ,它位于通过A点的短期菲利普斯曲线上。但是,这一点不是一个可以持续的位置,因为如果价格预期是错误的,那么这条菲利普斯曲线将会向上移动到S3,然后移动到S4,以此类推。这意味着在下一期选举中,可行的点将位于离原点更远的社会无差异曲线上,结果社会福利水平更低。因此,民主国家的长期通货膨胀比从社会角度来看的最优水平高。另一个结果是在选举期间,失业率趋于下降。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诺德豪斯采纳的某些假定是合理的:(1)认为政治家把再次当选看得很重要(如果不是最重要),也就是说政治家的效用最大化就是再次当选;(2)选民的“情绪”取决于当前的经济状况,即选民只会受到当前经济状况的影响。
但是,政治家总是能够影响经济的短期运行朝着期望的方向发展,是不那么令人信服的,例如,在全球性萧条的时候,在对外开放、有国际贸易的小国里,这是不可能的。也许最强的(隐性)假定是“区分不开的”政治家试图同样适应“区分不开的”私人主体这一假定。当出现“派性”政治家假设(从而出现派性政治经济周期理论)以后,这一假设就被抛弃了。
根据“派性”政治家假设这一理论,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原因和(或)因为代表不同的利益和社会群体,每个政党对不同的经济目标所赋予的权重不同。对于某一既定的情况,各政党提出的解决方案不同,即使他们拥有相同的信息。因此,政府中不同政党的轮流执政意味着不同的经济政策,这就会导致经济周期;由于这种周期具有政治根源,所以称之为“政治”的经济周期。
以美国为例,假设民主党人给降低失业率的权重比给降低通货膨胀的权重大(就像实际中他们所做的那样);共和党人则相反。执政党的变化会导致经济政策走向的变化:如果民主党政府取代了共和党政府,那么这将导致经济活动的扩张、失业率下降和通货膨胀的上升;如果共和党人重新上台,则情形就会相反。
经济的周期性行为是次优的,但如果各政党遵守一种共同合作性的政策规则,就可以消除无效率的情况,这会使两个政党所代表的社会群体的境况从长期来看都得到改善。即使没有约束性的承诺,各政党只要采取能使他们获得声誉的措施,比如反通货膨胀的紧缩措施就能改善相机抉择政策的结果。
近年来,假定政治动态与经济动态之间存在相互作用的模型应用范围已大大拓展。罗格夫和赛伯特等人试图解释选民行为具有明展的非理性和次优性,这种行为可能是针对比如大选时期减税,而大选过后紧接着就是财政紧缩或通货膨胀的反应。在他们看来,这种行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处于特权地位,试图通过减税来实现经济的良好运行。
最后,罗默提出,政党之间的竞争不仅会导致不同的经济政策建议,而且会导致不同的经济运行理论。这些理论通常会认为是由于保守观点和激进(“自由”)观点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它可以作为增加不同社会群体或阶层的特殊利益的策略性工具。
1.3.2中国经济增长的行政推动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增长,是一个由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极为复杂的社会再生产过程。除了市场经济本身的因素会影响经济增长的外,经济过程之外的非经济因素尤其是政治因素也会扰动和影响经济增长。经济增长的波动性是指经济增长过程中扩张和收缩的交替过程。其扩张是指经济增长过程呈现出上升趋势,其收缩是指经济增长速度表现出停滞或下降的趋势。
在国外经济增长的波动性主要是由于选举的进行而导致。早我国经济增长的波动性就主要表现为行政行为的推动了。由于政治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经济增长也表现出一定的波动性。1949年建国以来。我国的经济首先经历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3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大规模有计划按比例的经济建设时期。但是以后,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却出现了明显的波浪型的增长,我们可以用图表把我国经济增长的情况直观的描绘出来。
从经济增长的数据和图表上,我们可以看出,两个最明显的经济大幅度增长的年份是在1958年和1991年。1958年,在“大跃进”的形式下,中国经济出现了飞速的增长,1958年,中国经济增长的速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为21.3%,但是这种人为的行政推动是违背经济增长的的规律的,因而,随后几年导致了中国经济的负增长。在1989年“六四”事件的影响下,中国经济从1988年的11.3%,降低到1989年和1990年的4.2%,在这种形势下,邓小平同志视察了中国南方,并发表了《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鼓励大家解放思想、发展生产力,因此1992年我国的经济增长达到了14.1%。
表1.2 1953—1997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幅度表
年份
较上年增长%
年份
较上年增长%
年份
较上年增长%
年份
较上年增长%
1953
15.6
1965
17.0
1977
7.6
1989
4.2
1954
4.2
1966
10.7
1978
11.7
1990
4.2
1955
6.8
1967
-5.7
1979
7.6
1991
9.1
1956
15.0
1968
-4.1
1980
7.8
1992
14.1
1957
5.1
1969
16.9
1981
5.2
1993
13.1
1958
21.3
1970
19.4
1982
9.3
1994
12.6
1959
8.8
1971
7.0
1983
11.1
1995
9.0
1960
-0.3
1972
3.8
1984
15.3
1996
9.8
1961
-27.3
1973
7.9
1985
13.2
1997
8.5
1962
-5.6
1974
2.3
1986
8.5
1963
10.2
1975
8.7
1987
11.5
1964
18.3
1976
-1.6
1988
11.3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8)》,第57页。
以上的经济增长数据,我们可以用折线图来表示,这样可以更直观的看到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波动性。
1953-1957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动态曲线
1.4政治学方法论与政治经济学革新
目前,中国经济学的研究空前活跃,各种思潮相互碰撞。但是,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却陷入了深深的危机之中。一方面,主要是由于中国经济学理论对现实经济现象解释和预见的苍白无力;另一方面,主要是由于中国经济学建设本身的“范式危机”,[14],也就是中国经济学方法论上的危机问题。而在方法论的问题上,又主要是指经济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问题。这就是所有经济学家都引以为豪的“经济学帝国主义”。但是在实际的经济学的发展中存在“经济学的帝国主义”吗?
1.4.1“海市蜃楼”般的经济学帝国主义
70年代以来,经济学的研究呈现出一种强烈的扩张趋势,经济学对其他的社会科学如社会学、人口学、法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入侵。1992年,加利·贝克尔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是经济学的入侵行为达到了巅峰。经济学也因此被称为社会科学“皇冠上的明珠”。
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呢?一般说来,有以下几种含义:一种是,经济学家们从事了其他学科的研究,另一种是其他领域的学者利用了经济学提出的概念、术语、方法或分析思路,还有一种是新古典学派的数学模型在其他学科中的大量应用。
从第一种含义来看,我们认为经济学帝国主义其实并不存在。其实任何学科的最高境界是哲学,也就是说对任何学科最深刻的思考都是哲学意义上的思考,只有哲学才是本学科发展的最高境界。很多经济学家首先就是哲学家,比如边沁、哈耶克等就首先是一个哲学家。而且有一些经济学家首先获得的学位并不是经济学,像马克思首先获得是法学博士学位,科斯获得学位也是法学学位。在当代就有更多的理工科学者最后从事了经济学的研究。
从第二种含义上来说,其他学科的学者利用了经济学的术语、概念和思路其实并不是经济学对其他学科的入侵,而是其他学科对经济学的入侵。在这里是其他的社会科学采取了主动的的行为利用了经济学的方法和思路进行了本学科的研究。
从第三种含义上来说,就更不存在所谓的经济学帝国主义了。在这种含义上只有自然科学对经济学的入侵。像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对经济学的入侵,混沌理论在经济学中的应用,最近在经济学的研究中相当红火的博奕论其实也是自然科学对社会科学的巨大胜利。1995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纳什老先生根本就是地地道道的数学家,他本人也从没有进行过所谓的经济学的研究。
因此,我们可以说,在学科的发展中并没有哪一种学科会表现出对其他学科的统治,有的只是所有学科的相互交叉和融合。人类目前的知识、学科体制都是历史演变、社会劳动分工的产物[15]。现有的知识体制不是一种终极的真理,各个学科的边界是变动的。而且它必然会随着人类社会劳动分工而相互渗透、相互交叉而发展。
1.4.2经济学与政治学
经济领域与政治领域有很大的不同,这导致经济学和政治学的思维方式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经济学研究的直接对象实际上是私人利益,即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如何有效地配置资源,从而使得生产者的利润最大化,消费者的福利最大化。每一个生产者的利润达到最大化,消费者的福利达到最大化,其结果就是经济得到发展,也就是实现了公共利益。因此,在经济学研究中,私是第一位的,公是第二位的。私是直接目标,公是意外的结果。但是在政治生活中,政治学研究的直接对象是公共利益,它的目标是想办法遏制放肆的个人主义,控制社会中的利益冲突,为人类生活提供和平,为人类经济活动、文化活动和社交活动提供稳定的政治和法律基础。
其次,在经济领域里,有一个标准的参照系,即货币以及以货币为基础的价格体系,这样可以简化纷繁复杂的经济现象,并把各不相同的种种经济现象纳入到共同的参照系中进行比较,这些参照系可以衡量经济资源在不同领域里的稀缺程度,并通过价格体系,使经济资源从相对富裕处,流向更为稀缺,因此也更有生产力的地方去。但是,在政治领域里,并不存在货币,同时也不存在像价格体系那样的共同的参照系,来衡量政治资源的稀缺程度,并使得政治资源趋于合理配置。这主要表现在,在政治领域里,不存在共同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来衡量人们的政治行为。
再次,在经济领域里,人们已经认可个人利益是经济生活的决定性因素,而且是市场经济的最本质的所在。在经济生活领域里,利他主义、同情心是存在的,并且是市场经济残酷的经济竞争所可能导致的社会政治冲突的和解剂。但是,利他主义和同情心并不因此构成市场竞争的动力,也就是说,它并不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动力源泉。在政治生活领域里,由于公共利益是政治学的直接目的,因此利他主义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以至于正统的政治学一直不承认合格的政治家、议员、行政官员、法官以及够格的公民应该是自利的。如果政治家、议员、行政官员和法官是自利的,那么他们就会被贬称为政客,应该从政治生活中清除出去。而公民如果是自利的,如果不顾公共利益而只为自己的私利参与政治,那么公民也是不合格的。
但是,现代公共选择和制度分析理论认为,经济和政治虽然有如此种种的不同,但它们都是人类的经济、人类的政治,而人往中最难以改变、同时也是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却是自利。黑格尔等传统历史哲学认为,正是人性中的恶促进了人类历史的进步。但在现代公共选择和制度分析的学者看来,自利并不是恶,而是正当的、完全符合道德原则的。在经济生活中,人们的理性自利促进了经济繁荣,成功者从严酷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企业家。在政治生活中,实际上也是自利驱使政治积极分子积极从事政治活动,并从更为严酷的政治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政治家。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和公平竞争的政治民主实际上有很大的类似之处。约瑟夫·熊彼特就说过:“议会活动的社会意义或社会职能,无疑是制定法律,也制定一部分行政措施。但是为了了解民主政治如何服务于这种社会目的,我们必须从争夺权力和管制的斗争出发,并且必须了解,社会职能仿佛是附带地被完成的——恰和生产对于牟利来说是附带的事一样。”[16]
制度分析学者德姆塞茨进一步认为,在民主政治领域里,选票实际上相当于市场经济中的货币,而投票者主权相当于市场经济中的消费者主权。因此,可以运用理性选择的经济理论来分析政治领域的问题。
1. 4.3政治学方法论对政治经济学发展的意义
在政治领域里,我们可以运用理性选择的经济理论来分析政治领域的问题。但是,政治领域里的许多方法仍然可以用来分析经济领域里的问题,因而,政治学的思路,思维和视野、方法论对经济学的发展会起到相当的作用。那么对于经济学的发展来说,经济学应该怎样呢?
一、注重科学哲学的应用
从政治学方法论的应用来看,科学哲学已经在政治学方法论的领域里占据了重要的一隅。政治系统分析方法、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方法、政治沟通分析方法,在政治学领域里的大量使用说明,科学哲学(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也同时说明科学哲学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是强大的,政治现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一个有机体。但是经济现象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政治具有不同的结构,经济更具有不同的结构;信息在政治沟通中非常重要,而经济结构中信息的流动,也成为经济能否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过去的政治经济学强调历史的方法,演绎的方法、归纳的方法,相对而言缺乏现代科学哲学的灵魂,在政治经济学的创新中,我们应当吸取科学哲学的合理因素,使用科学哲学的方法来改造“旧”的政治经济学,发展出“新”的政治经济学,从而加强政治经济学解释现实问题穿透力和精确性。
二、加强经济决策分析
科学主义决策分析强调科学决策过程中科学分析的重要性。政治决策分析也强调科学决策的重要性,经济分析当然更要重视科学决策分析。因为它不仅是方法论的要求,而是实际经济发展的需要。经济学对现实问题的预测能力,现实问题的解释能力,也由此而生。经济决策分析不仅要分析决策的内容,而且要分析决策方法本身。分析决策参与者、决策情势、决策程序、决策类型和决策的后果。中国的经济正面临着一个转型时期,在转型时期里,经济改革成为经济学分析内容的主流,渐进改革与激进改革成为经济学研究的焦点。从现实主义的角度出发,经济学的决策分析无疑也为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
三、开创经济文化分析
在政治学领域里,政治学家发现政治文化深深地扎根于人们的思想中,每一个人都根据自己的历史关系学习其关于人民和共同体之政治的知识和情感,并且并入其自己的个性之中。政治文化就是人们的政治取向模式,即人们的政治认知取向、政治态度取向、政治信仰取向、政治情感取向和政治价值取向。在政治领域里,政治文化强意识的影响着人们的政治行为。在经济领域里,经济文化其实也影响着人们的经济行为。像“私有产权神话”成为多数西方经济学家和资产阶级官员顶礼膜拜的真理,私有产权便在西方国家占据主导地位,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也以私有产权为改革的最终目标;“自私人假设”的泛滥,导致人们较自私的信念和行为。自由主义主义思潮的盛行,使得国家的权威遭到前所未有的削弱。西方经济学文化的传播,造成了西方经济学的接受主体成了西方经济文化的奴隶。然而私有产权神话”在东欧国家和俄罗斯经济转轨中引起的经济后果和社会悲剧已经为我们提供了生动的例证。就连斯蒂格里茨也认为:“这个神话十分危险,因为它误导许多国家仅仅关注产权问题,过分信赖私有化,而忽略了一系列更广泛的问题。”[17] 日益泛滥的“自私人假设”似乎为现今中国财经类专业毕业生日益增多的经济犯罪找到了某种注脚。国家权威的丧失导致个人权利至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而这些又无疑导致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与假货的肆虐。亨廷顿早就说过:“一个政治制度衰弱的社会,无力约束个人和集团欲望的泛滥,其政治状态必然像霍布斯所描述的那样,充满着社会势力之间的无情竞争,这种竞争不是以更具有综合性的政治组织为媒介的。……没有强力的政治制度,社会就无力界定和实现其共同利益。因此,创造政治制度的能力,也就是创造公共利益的能力。……”[18] 因而,中央政府应该保持足够的能力和权威,是自己能够在公共性的事务方面具有主导作用,能够用政治的、经济的和法律的强制力和诱导力来调节地方政府和个人的理性行为,从而既发挥地方政府和个人的积极性,有遏制地方政府和个人的消极效应。
四、提倡经济民主
在政治学领域里,民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实质民主论者强调政治民主而不那么重视经济民主,他们认为个人的自由平等主要是公民的政治权利,这种权利的实现取决于宪法保护。而程序论者则认为,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必须具备相应的现实机制,即公民的经济自主权,所以他们特别强调经济民主对于政治民主的极端重要性;实质论者把民主政治的实现程度等同于个人权利的实现程度,认为个人权利的实际后果直接反映了民主政治的状况。反之,程序论者把民主的实现程度与公民对政治过程的控制程度等同起来,认为民主政治最为重要的是保证公民对政府决策过程和议事日程的最终控制,没有这种控制已就没有真正的民主。
在经济领域里,经济民主的含义应该是,企业不是听命于官府、而是(通过市场)听命于消费者——公众。企业“讨好”消费者与政治家“讨好”选民是一回事;选民民主决定官员于消费者民主决定企业的发展是同样的道理。因而企业应该不只是为股东服务,而应该为企业的相关者服务。所以崔之元认为:“美国新的公司法要求公司经理为公司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服务,而不仅为股东(stockholders)服务。换言之,股东只是“利益相关者”中的一部分,而劳动者、债权人和共同体则为另一部分“利益相关者”(S.Wallman,1991)。公司法的这一重大变革,突破了似乎是天经地义的私有制逻辑(即股东是“所有者”,经理只为所有者服务),成为美国近年政治、经济舞台上最有意义的事件。”[19]
我们常说的,在企业经营中,必须“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就是与“利益相关者”概念大体一致的。也就是说,在我国的企业改革实践中,实际上已经开始了经济民主的实践过程。因此,在理论上我们应该加强经济民主的研究,为政治经济学的革新作出重要的贡献。
五、重建经济社群主义
在政治领域里,社群主义者对自由主义且主要的批评,集中在自由主义过去太强调原子式的(atomistic)个人主义,忽略了人类群体生活中共享的价值,从而试图赋予社群一个新的意义。每一个个人都有他所属的社区和团体,他的自我认同不是可以任意的选择,而是被赋予的,另一方面,社群主义描述现代的自由社会像是一个“失舵的集合体”,由于过分渲染了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导致人们只顾自己的私利,丧失了对所属社群的承诺。以美国社会为例,如贝拉(R.Be11ah)等人便认为在生活的各个面相都充斥着焦虑、不安、竞争、寂寞和疏离等症状,彼此间缺乏感情的联系,这样下去必将产生自我解构的危机。
在经济领域里,经济社群主义实际上就是经济的团队主义。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个人的经济自由是十分重要的,然而,乡镇企业的兴起,家族企业的发展又说明经济的团队主义对经济发展的不可或缺的作用。经济的社群主义仍然会在“新”的政治经济学中,占有一隅。
主要参考文献:
俞可平:《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毛寿龙、李梅:《有限政府的经济分析》,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
韩水法主编:《社会正义是如何可能的—政治哲学在中国》,广州出版社2000年版。
罗纳德·H·奇尔科特:《比较政治学理论—新范式的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
华勒斯坦:《开放社会科学》,三联书店、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查尔斯·林德布罗姆:《政治与市场:世界的政治与经济制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肯尼斯·米诺格:《当代学术入门-政治学》,辽宁教育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哈罗德·D·拉斯韦尔:《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
严强等:《宏观政治学》,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第二章 法学方法对经济学发展的影响
只要经济学不仅仅关注生产(劳动)或需求(效用),而是关注交易本身,尤其是所有权交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就会凸现出来。这时,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就不仅仅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财富的物质生产关系或欲望的被满足的心理关系,而是广泛地涉及利益冲突、依存、秩序等的博弈状态,也正是在这种契合点上,法学和经济学才有了对话的基础和平台,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法学方法或法学范畴才对经济学研究发生了重大影响。
2.1法学的基本范畴、分析方法和价值观
2.1.1法学的基本分析元素
一、权利
法学中的权利(right)属私法的中心概念,萨维尼认为权利乃个人意思自由或个人意思所能支配的范围。法学上通常认为权利与法律同在,即所谓法律为客观的权利,权利为主观的法律。
权利可按不同划分标准分为不同类别,其最为基本的权利是物权和债权。在各种权利的背后则体现出人与物、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关系。
1.权利以其效力所及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绝对权及相对权。绝对权指对于一般人请求不作为的权利,如人格权、身份权、物权等。有此权利者,可以请求一般人不得侵害其权利,故又称对世权。相对权指对于特定人请求其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有此权利者,不仅可以请求特定人不得侵害其权利,并可请求其为该权利内容的行为,故又称为对人权。
2.权利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非财产权及财产权。前者指与权利主体的人格、身份有不可分离关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后者指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可再分为债权、物权及无体财产权(智慧财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3.权利以其作用为标准,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及形成权。
4.权利以其成立全部要件已否具备,可分为既得权与期待权。
二、义务
在法学上,义务指点法律规定范围内,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行为,是与权利相对而存在的范畴,其含义包括:
1.义务主体必须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这一行为的目的在于满足权利主体的利益需要。
2.义务主体实施的义务行为是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的。超越法律规定的限度,义务主体则不受限制和约束。
3.义务主体不依法履行义务,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的。没有权利,就不会有义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亦不能只尽义务而不享受权利;一方的权利依赖于另一方的义务来实现,另一方的义务则是为了满足一方的权利。
三、责任
法学上的责任是指行为人由违法、违约行为而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此种责任带有国家强制性质,法律上对责任的规定实质上是通过对违反法定义务,滥用权利的行为制裁来保护权利人的正当权利。责任是权利保护的屏幛,它的落实使法律从法条变成现实中的“活法”。责任可以有三种形式: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依照民事法律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责任大体可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具体形式主要有;排除妨碍、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国家授权的有关单位对违反经济法的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的行政制裁。行政责任大体可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单位一般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形式主要有:警告、限期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勒令关闭、罚款等;个人一般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形式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造成严重后果,已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给予行为人以相应的刑事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列刑;附加型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2.1.2法律行为
权利和义务的变动是由特定的法律行为所引致的,而法学上的法律行为实际上是指因意思表示而发生一定私法效果的法律事实。它可分为单独行为和多方行为,其中单独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而成立的行为,如:所有权的抛弃、遗嘱、捐助行为等;多方行为则是指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而成立的行为,如合同行为(债权合同、物权合同、亲属契约等),当然法律行为可根据其他分类标准划分为其他类型。从法律行为可观察权利、义务变动的法律后果。
在法律行为中,最重要的也最普通的行为是合同行为,经济学上讨论的交易实际上也多是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的,但是主流经济学对这种行为作了抽象,合同中的意志、签约过程往往被抽象掉了,而法学中则以现实中存在的合同行为的经验,讨论了合同的原则和具体的合同制度的运行。
中国的合同法就规定了合同的基本特征:
(一)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凭借行政权力、经济实力等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合同是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合同的主体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的成立是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三)合同是从法律上明确当事人间特定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文件。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某种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实现当事人的特定经济目的。
(四)合同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当事人各方都必须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方当事人可通过诉讼、仲裁、请求强制违约方履行义务,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经济学上的交易理论通常将交易实现的过程分解为三个要素:报价、接受和对价,但是要想使交易达到了强制履行,则易将此三要素上升到法律原则的水平上,为此,合同法将合同分解为要约、承诺和合意。由于法学上的合同有意志理论作为支撑,就比经济学更能揭示出什么样的交易是法律所支持的,可强制履行的。这就为交易行为注入了“公平”和“公正”的价值观。
2.1.3法律思维
一、律师式的辩论技巧
法律思维的最主要特征在于其用词的雄辩风格,这种律师式的辩论技巧在科斯的两篇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中应用得非常广泛。与主流经济学偏爱数理逻辑不同,律师式思维则更具有经验主义气息,它更重视语言的敏锐性和事实的雄辩性,因此,它迥然不同于偏爱演绎推进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分析传统,也更适合于讨论更为具体的经济和法律问题,也更具现实性和实用性。
二、案例分析方法
法学剖析案例就象经济学家摆弄方程式。案例研究是法学者使用最多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这是由法学本身实践性很强所决定的,因为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霍姆斯语)。
法律规则实际上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的经验规则的一种提炼和升华。而案例研究就是通过典型事件的分析来揭示这种带有普遍意义的规则体系,从这种意义上说案例研究是一种归纳思维方法。另一种经验研究方法是对变化中的数据的计量分析,其优点在于便于获得事件变化的总体趋势,但对于过程中的细节性利益冲突则不如案例研究那样直观明显。
对于经济学家来说,其研究所用的经验素材,一方面可来自于他的实地调查,另一个重要来源或许是法庭的叛例。科斯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受益者。他指出,阅读法律书和其中的案例要比阅读经济学书籍常常使你更了解经济体制的运行方式,因为阅读法律书你可以看到经济学难以解释的企业实际作法。(Coase, 1983)(Coase, R.H.C1983) “Contribution to the fire of Truth”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26,163-234,来自法庭诉讼的大量诉讼案例对经济学来说也是十分有用的经验材料,它可以用来检验经济学假设在多大程度上与现实相吻合,从而降低经济学模型的抽象程度。
2.1.4法律分析的核心价值观:正义
法律的灵魂在于公正,公正也就是法学评判的核心价值观。罗尔斯认为,一个公开的正义观是构成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基本条件。“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成废除。”[20]罗尔斯认为,一般的正义观是指所有的社会基本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个人的利益。这种正义观通过罗尔斯所指涉的两个正义原则体现出来:
第一,每个人对最广泛的基本自由都应拥有平等的权利,这种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是与他人的类似的自由相容的;
第二,应对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作出这样的安排,以便使二者与合理的储蓄原则相一致,使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获得最大利益,或与机会公平平等相联系,使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21]
与经济学更加注重实质正义相比,法学更注重程序正义和过程正义,而这应该与经济学的价值观互补而不是替代。
2. 2法学与经济学的融和:法律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
法学和经济学的联姻的一个显著成果就是法律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经济学家雄心勃勃地将现代经济学的一揽子分析工具如成本收益分析法、均衡分析、边际分析应用到法律的解释领域,不过他们不是将法律先验地看成“公平”、“正义”的化身,而是试图为法学找到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效率和财富最大化,从而既想在功能上打磨法律武器,也试图使法律学真正地变为科学。目前,律师、法官等实业界也开始接受法律经济学的实证观念和分析方法。法律制度的讨论不再是“号角”和“政治宣言”或某种哲学思辩,而是成为一种应用性的剖析,它引导的法律现实主义的洪流正在或已经改变着法学家、经济学家、律师、法官的思维。
2.2.1 从“法条主义”到法律的经济分析
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法学家对经济分析的垂青,来自于他们对正统的法律家的“法条主义”作风的不满。他们认为“法条主义”者往往将法律视为当然或自主的体系。他们玩弄的往往是从概念到概念的文字游戏,在法律的弹性空间里寻找“创造性”的解释,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这种研究法律的方式,从一开始就单刀直入,将法律制度的结构和法律主要规则视为理所当然,把不同时代所决定的判例全部当作似乎是昨天决定的(而不是将旧的判例视为历史的结晶)”(波斯纳,1994:3)。这就使法律失去了外在的视角,法律学术也就会流于一般化。美国著名法学家波斯纳指责正统的法律学术著作不具创造性,而且过分注重词章和雄辩,“狭隘地集中于教条问题,论述于联邦最高法院最近期的决定,专注于细小的短暂的区别,而不是大胆的科学的和描述性的著作。学术界没有产生出法官、律师和立法者为操作一个现代法律体系所需要的知识”(波斯纳,1994:588)。这种指责并不过分。无论是法律理想主义还是从概念到概念的法条主义都将面临日益纷繁复杂的经济现实的挑战。早在十九世纪末,美国大法官霍姆斯就曾预言:“法律研究的未来属于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而非属于研究‘白纸黑字’的律师”(Holmes,1897:469)。他的预言已经在当代得到了有力的回应,当代经济学家将他们的研究触角延伸到法律领域,并结出了丰硕的理论研究成果。
其实注意到法律制度和经济的关联性并非始于现代经济学家,我们从若干先哲的有关论述中可以得到很大启发。18世纪后半叶,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在其名著《论犯罪和刑罚》中就表现出一种明显的经济分析的倾向。他认为,死刑的威吓作用是多余的,只要刑罚的恶果大于犯罪的收益,刑罚就可以发挥其效用(贝卡里亚,1764)。而马克思虽然在其著作中没有使用成本——收益的分析方法,但他的视野更宽广,他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融入政治经济分析中,洞察到法律制度背后的经济根源,因此有人认为马克思也是法律的经济分析的先驱(Dias,1985)。马克思早年从事法律研究,但他后来对法学产生了失望,他认为,法律本身并不能说明法律的本质,他通过历史的长期分析和辨证的逻辑分析得出法律的阶级本质说和经济决定论,不过他没有去研究法律制度的功能性细节。二十世纪的美国著名制度经济学家对法律经济学的贡献是不容忽视的(不知是什么原因,他的某些思想经常被新制度经济学家或主流经济学家有意或无意地忽略,或许是因为他的思想过于复杂。不过,我们总是能从科斯及其后来的法律经济学家那里看到康芒斯的影子)。他从不同于马克思的视角出发,看到被马克思遗漏的资本主义法律制度运作的功能性细节,这些细节充分体现在他的名著《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1924)和《制度经济学》(1934)中。他甚至在《制度经济学》一书中专辟一节讨论“分析的和机能的法律和经济学”问题,他认为“……必须堆究出一法律和经济学的机能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两者都不是仅仅在各自的力和稀少性的领域里独立分开,而是两者机能的相互结合。要做到这样,只有把时间因素特别是未来性和预期加入那种关系。”他意在说明,仅仅象正统经济学家那样抽象掉时间因素、未来性预期和“阻力”(实质上就是科斯强调的交易费用)等因素的纯粹经济分析并不能反映经济现象,上下级之间的“管理的交易”方式及法院、国家等的存在势必影响人们未来的预期行为,因此应将权利、责任、权力等因素引入经济分析。他将法律制度和未来性和预期联系起来,使法律制度成为联系过去和未来的纽带,也使法律制度成为人类作用于经济活动的最有可能有所作为的领域。他的研究同时也暗示了未来的法律经济学家的研究方向——通过对经济规律的观察从事事前研究,将法律制度不仅仅看作是出现事故之后的善后补偿、救济措施,更是一种联系过去、影响未来行为的激励系统。当代法律经济学的法律实证经济理论应该说与这种思想是一脉相承的。这些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先驱性人物显然没有提出规范的理论结构去研究法律逻辑和经济逻辑的一致性,但是他们的思想却具有“空筐结构”的性质,现代经济学和法学的研究者都能从他们的理论直觉中找到新的理论的生长点。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前,经济学家对法律问题的兴趣仅仅局限于几个狭窄的领域,如:公司法、税法、和竞争法,被称为旧法律经济学。科斯在他的经典性论文中将权利分析和交易费用概念引入经济学关于资源配置效率分析框架之中,开创了新法律经济学研究之先河。他认为:“在主流经济学中,企业和法律多半被假定存在,而本身并不是研究的主题。于是,人们几乎忽视了在决定由企业和市场进行的各种活动时,法律起着重要的作用。”(Coase,1988,P.5)。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他思考了企业为什么存在的问题,将交易成本引入企业组织分析中,实际上已经蕴含了法律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命题:(1)经济制度的选择就是法律制度的选择;(2)交易成本理论的实质是效益最大化(张乃根,1995)。而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他通过对英美法中一系列判例的经济学分析,揭示了法律判例中蕴含的经济学意蕴,他这篇文章中的基本思想和案例分析方法,为后来的法学家引入经济学分析和经济学家研究“真实世界”里的经济现象,提供示范性文本。
到了70年代,波斯纳法官十分自信地宣称他为所有的法律问题找到了“财富最大化”这一客观的评价标准,并且发现了法律正义的第二种含义——效率。自此,经济学的概念和理性选择的分析方法得以大规模地在法学领域繁殖开来,经济学在法律分析领域60年代以后的发展就是一个疆域不断扩展的过程,几乎所有的法律领域都被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开垦过,并且随着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更新,交易费用分析、比较制度分析、公共选择、博弈分析、演进博弈分析、实验经济学等新的分析工具又被运用到法律经济学中,“经济学帝国主义”在法律经济学领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目前新法律经济学已形成了几个活跃的理论流派,成为一个开放、竞争的理论系统,分别为法学和经济学提供若干创造性的思想源泉。
2.2.2当代的发展:几个主要理论流派
一、主流学派即芝加哥学派
该派对法律制度进行经济分析时,秉承了芝加哥大学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传统,以财富最大化、效率最大化、坚定的市场观念为核心观点,在分析方法上多采用新古典主义的边际分析、均衡分析、成本——收益分析等实证的经济分析方法。其基本信条是(1)斯密定理:自愿交换对个人是互利的。(2)科斯定理:在一个零交易费用的世界里,法律对资源配置不发生影响;而在正交易成本的现实世界里,能使交易成本最小化的法律是最适当的法律。(3)波斯纳定理:如果市场交易成本过高抑制交易,财产权利应赋予对它净值评价最高的人(蒋兆康,1997)。(4)法律是一种影响未来行为的激励系统,法律经济学应对其进行事前研究。其理由是,过去的成本不过是一种“沉没成本”(Sunk Cost),“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如果让懊悔破坏决定,那么人们塑造其命运的能力就会受到损害。如果允许一个自由达成契约的当事人在产生不良后果后修改契约条款,那就不可能达成任何契约”(波斯纳,1997:8)。(5)在对法律制度的效率评估方面,波斯纳(1997)认为帕累托优势准则(the criterion of Pareto superiority)要求所有相关的人都一致同意,条件过于苛刻,因此,应遵循卡尔多——希克斯效率准则(赢利者可以对损失者进行补偿)。(6)效率即正义。主流的效率法律观常常招致保守的法学家的非议,但波斯纳(1997)认为效率最大化即为财富最大化,而财富最大化必促进效用最大化,从而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因此效率最大化也是正义的标准(因资源浪费对于稀缺社会来说即为最大的不正义)。况且正义有时牵涉到伦理的、哲学的评价标准,带有很强的主观性,是难以客观衡量的,而用财富最大化至少可以衡量且为人们的社会福利最大化提供了现实的手段。法律对正义的诉求不应以损伤效率最大化和财富最大化为代价。
二、法律规制经济学派
该学派对主流的法律效率论和分权化的自由市场能够导致资源最优配置的理论表示怀疑。他们认为现实中的市场存在种种“市场失灵”,应该用包括:反垄断法、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害法、医院卫生法规(药物管理法)、公用事业法规(电信法、铁路法、邮政法等)、环境保护法等等这些法规和政策措施,来纠正诸如公共物品、自然垄断、不完全竞争、信息偏在、外部性、风险性等市场本身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政府可供采取的方式有价格限制、数量限制和经营许可证制度等。该学派在分析法律规制的经济理论时有以下几个思路:(1)将规制看成经济体系之外的外生变量,将政府看作代表公共利益的外生机构,从而解决那不能靠市场机制将外部性内在化的“市场失败”问题,如:佩尔兹曼(Sam.Peltzman,1976)就认为政府规制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础的,法律规制应以满足消费者和生产者对总剩余最大化的需求;日本的著名产业组织理论家植草益(1990)以资源配置效率为基调,兼顾公正、公平等因素考察了日本的电力、煤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和电气通讯等产业的规制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纠正“市场失灵”的法律措施。(2)将政府规制视为经济系统的内生变量,法律规制本身也就成为一种商品,由利益集团之间以及政府、立法者、司法者之间的博奕结果决定,并且政府规则很可能会有利益偏向,持这个思路的代表人物是斯蒂格勒(1971)。(3)反托拉斯法的经济学分析。传统的反托拉斯法经济学分析着重从“市场结构——企业行为——经济绩效”范式出发,运用竞争均衡模型分析企业行为和效率(Mason,1964 ;Bain,1972),认为垄断会造成过高的垄断定价,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新的反托拉斯法经济分析则更注重法律规制的效率,他们从效率最大化角度分析传统范式的缺陷,认为反托拉斯法的目的在于保护竞争而非保护竞争者,不是要全部禁止垄断而是要禁止那些以固定价格为最终目的的垄断性兼并(Posner and Esterbrook,1981)。反托拉斯法经济学在最近10年里又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交易费用和契约分析(威廉姆逊,1987)、博奕论和策略行为分析(Holt and Schefman,1989)等新方法的引入,使法律规制经济学吸收了产业组织理论、应用微观经济学中的最前沿理论。所有这些研究进展表明,反托拉斯法是一把“双刃剑”,其规制效果是极其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
三、法律经济学的制度分析学派
该学派有很深的历史渊源,最早可以追朔到阿丹姆斯关于经济学和法理学的论述,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1924)关于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法律基础的论述,以及法学家汉密尔顿(1932)的有关论述。但在当代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塞缪尔斯(W.J.Samuels)和施密德(A.A. Schimid)以及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分析的核心人物、耶鲁大学的威廉姆逊(O.Williamson)等人。他们三人的共同之处在于,不象波斯纳那样过于强调效益最大化或极端的分权制市场理念,而是将法律制度看成是一个可供选择的过程,即对法律经济现象进行比较制度分析,以交易费用为分析切入点,在多种制度方案中选择能使交易费用最低的制度安排。但是在分析的侧重点上,他们又略有不同。塞缪尔斯秉承旧制度经济学的演进分析传统,将法律和经济过程之间看成一个统一的系统,即“法律是经济的函数,经济也是法律的函数(W.J.Samuels,1989),重在分析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及演进趋势。施密德(1987)则认为法律制度是协调冲突和人们偏好的规则集合,它决定一个人或集团的选择集,并对经济绩效产生影响。他在其“制度影响(institutional impact)”理论框架内讨论法律制度和经济绩效的关系。为此,他建立了关于“制度影响”理论的“SSP”范式,即状态(situation)——结构(structure)——绩效(performance)分析范式,他认为,物品的特性(共享性、排他性、占先性、交易成本等)和个人特性(偏好、价值观、知识、策略行为等)导致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相互依赖性和利益的冲突性,在给定的物品特性和人的特性状态下,人们会选择不同的权利结构,从而影响不同的机会集合以及财富在个人之间的分配(绩效),这样他就为法律制度的设计提供了实证的或规范的分析框架。施密德和塞缪尔斯在基本精神上都继承了旧制度学派的代表康芒斯的衣钵,将法律制度看成是协调冲突的规则体系,他们都不同意波斯纳等人的主流效率法律观,认为效率并非与利益分配无关,市场对冲突的影响也并非是中性的。他们认为仅仅在产权和效率的表层联系上兜圈子,很容易陷入循环论证的结局,因此他们都主张通过揭示法律和经济的演进过程的规律,去帮助人们选择人与人之间的协调规则——法律制度。威廉姆逊也不同意波斯纳的市场本位模式,尽管他也主张法律制度的效率导向,但他采用的是比较制度分析的方法,即认为人们是选择市场模式还是纵向一体化取决于交易成本的大小,当市场契约费用大于一体化费用时,资产使用者会进行一体化。他将交易费用分析整合进契约过程的考察,区分出新古典契约、古典契约和关系契约三种类型,对于人们理解契约法和市场规制结构具有启发意义。威廉姆逊的交易费用分析方法和契约分析方法的立论基础,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假定,在这种假定基础上的经济组织分析,往往有助于理解企业治理结构和法律环境以及产权结构的搭配之间的关系,他对法律制度的经济分析的贡献是,提供了一种微观组织分析的理论框架和对法律制度背后隐藏的经济逻辑的深刻洞察。除了以上提到的三位制度经济学家以外,其他制度经济学家如:产权理论的代表人物阿尔钦、德姆塞茨、巴泽尔等,新制度经济学家埃格特森等人,虽然没有集中系统地对法律制度进行经济分析,但都在某种程度上为法律经济学提供了某种分析的视角或经济学理论基础,许多法律经济学家都从他们的著作中寻找思想启迪和创作灵感,体现出最近十几年法律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发展的合流趋势,也体现出该学派已不满足于将法律经济学仅仅看作经济学方法在法律制度分析中的运用,而是在探寻法律制度和经济系统的内在关联,并在此基础上透视法律制度背后的经济逻辑。
四、法律经济学的公共选择学派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与政治决策密切相关的过程。这就需要一个关于政府的实证经济理论,来解释政府的政策偏好以及利益集团游说对政治决策过程的影响。以布坎南、图洛克、尼斯坎南、瓦格纳和罗尔斯等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所从事的正是这样一种工作。他们将研究的触角延伸到法律经济学领域,对宪法的选择和改革、法律程序、法规效率与公正等问题都作出了独到的分析。法律经济学家(施密德,1987)也将公共选择理论纳入到他们的理论视野之内,从而补充和完善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市场本位模式。公共选择学派的如下的一些理论命题尤其引人注目:(1)布坎南对“科斯定理”所作的“主观契约主义”的重构。布坎南认为,科斯定理的实质在于“有关的交易双方之间的自由交易契约过程会使所有与帕累托相关的外在性都趋于消失”(布坎南,1989:134)。但是他认为这个论点是含混的,也就是说他认为科斯是在强调用结果准则应用于交易过程效果的分析,没有注意交易过程本身的效率问题,因此是经不起推敲的(库特对科斯定理的挑战即是一个例子),在有策略行为存在的市场中,即使交易双方没有信息交流的障碍,也不一定使资源按其最有价值的用途进行配置。对于这一点,布坎南区分了规则约束下的效率和规则约束本身的效率两个概念。他认为,在一定规则约束下,人们只要是自愿而未受强制地去交易即是有效率的,但对于规则本身来讲,则与众交易者的一致同意有关,如果人们一致要求改变规则,那么这表明修改规则对交易者来说是有利的,那么此规则是无效率的;如果人们对修改规则的意见并不一致,则现行的规则是有效率的。可见,布坎南认为检验效率的标准不是象科斯及波斯纳所强调的那样从结果去判断,而是建立在主观契约主义的一致同意基础之上,在过程中去判断。如果用这种判断标准去衡量,即使交易成本为正,也不会阻碍自愿交换活动即不会损害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布坎南推断,规则过程的效率与公正比规则本身更重要。(2)宪政经济论。布坎南等人认为宪法是规则中的最高层次,是规则的规则,宪法是影响其它法律的立法和执行的最重要的制度环境,也是限制政府权力、保护规则过程公正的重要因素。他认为对于立宪来说应贯穿一致同意原则。(3)在“无知的面纱”下选择的规则才是公正的和有效率的。这是著名政治哲学家、公共选择学派另一代表人物罗尔斯的观点。他认为人们要对规则达成一致意见,必须对未来是无知的,包括对个人属性的无知(如:个人能力,偏好,社会地位,出身等)。(4)立法、司法和法律制度变迁过程中利益集团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利益集团的游说、贿赂,立法机构执法机构的“寻租”活动,都难以保证法律制度的中性、无偏以及有效率地运作。公共选择分析使法律经济学研究者打破了政治过程、立法、司法过程的理想模式,得以洞察政治内幕和集团的内部争斗,法律运作的成本更加显明,它有利于法律经济学在私有产权——市场——效率的循环论证的怪圈中挣托出来,去探讨一些规范意义上的政策命题。
以上对当代法律经济学最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四个流派作了简要评介,实际上这种区分至多只能是相对意义上的,在实际研究工作中,这些流派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经常“客串”到其它流派中,或运用其它流派的成果和分析工具来完善自己的理论架构。因此,可以说法律经济学面对的是一个超越和综合的问题,而这种超越与综合必须建立在,法律经济学家对他们所面临的困境,或者对各流派各自的分析范式的危机的深刻认识与反省基础之上。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各流派之间的争论和分歧正好给研究者提供进一步思考和洞察的契机。
2.2.3 一个简要的总结——法律制度的经济本质
在上一节我们对历史上曾出现过的对法律制度本质思考的几个主要分析思路作了简要的回顾,尤其关注了经济学家的分析视角。尽管现在人们对法律制度的本质还不能达成统一意见,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法律制度和经济密切相关。马克思当年从对法学的失望转而研究政治经济学,他试图探寻法权背后的经济根源,提出了他的法律的经济决定论。可以说,他的研究为我们编织了一个初步的理论之网。后来的制度经济学家或法律经济学家都试图将这个理论之网编织得更为细密,以求捕捉到更为具体的现实细节(马克思的理论就象一幅幅粗犷的大写意画,而后世的一些法律经济学家则有精描细写的工笔画味道),虽然他们在法律和经济的关系方面还存在“鸡生蛋,蛋生鸡”式的不同意见,但是他们都已论及法律经济互动关系的不同侧面,为用经济学分析法律提供了广阔的理论发展前景。下面我们将经济学家对法律的分析结论作一简要概括。
法律制度是对“经济关系的翻译”,最终是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并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而演进,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会发生质的变化。
法律制度是社会成员中多次博弈的均衡解。
法律制度能够节省交易费用,通过提供给经济参与人以共享性信息而增进其对未来的稳定性预期,从而降低不确定性,促进交易效率或生产效率的提高。
法律制度的运作是有成本的,人们在选择法律制度时,应选择成本较低的法律方案。
法律制度提供给行为人以成本——收益计算的标准,人们按成本——收益计算结果来决定他们守法与违法的决策(并不一定是决定性影响),法律制度通过给人们的行为确定隐含的价格来指引人们更有效地使用资源以使个人效用最大化。
已有的法律案件的判决结果能够影响未来事件发生的概率,这等于是向社会提供了一个信息,这种信息进入未来行为人的预期范围,对其决策发生影响。
法律制度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在消费上具有非排他性,而在供给上又具有外部性,因此在法律制度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产生“搭便车”问题。如果法律由私人供给,则不仅会增大交易成本(引起冲突),而且其供给水平也会受到限制。因此,法律制度应具有“规模经济”效应和“暴力潜能”的国家来负责制定和实施。
法律制度给人们提供了一种社会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有可能产生两种效应:(1)使个人从事生产性努力的收益率接近于社会收益率,从而激发个人的生产性努力的积极性;(2)鼓励人们从事“分配性”努力,即“寻租行为”,使人们互相争夺劳动果实,使经济裹足不前。
法律制度作为一种正式规则,是与习惯、文化、意识形态等非正式规则一起对经济行为产生影响。二者之间既会产生替代效应也会产生互补效应。
法律制度在形式上被冠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的称号,但它往往是“非中性”的,在阶级社会中,利益集团的活动直接影响法律的利益偏向,使法律制度带有更多的非中性特征。
2.2.4 经济学如何打磨法律武器:几个具体法律的经济分析举例
一、财产法
主流财产法经济理论以产权经济学作为理论基础。财产法也就是财产权利和责任的配置结构,它能够影响经济效率。财产法的重要经济功能在于提供人们的动力机制,促使人们有效地利用资源,促进社会财富最大化。
波斯纳(中译本,1997)为财产权体系区分了三个标准:普遍性(university)、排他性(exclusivity)、可转让性(transferability)。他认为,如果撇开其它条件(财产权制度运作的成本),任何资源在其价值最大化过程中都必然具有上述三个性质。波斯纳非常重视排他性和可转让性。他认为排他权的创设是资源有效率地使用的必要条件,而要使其成为充分条件则必须加上可转让权。排他性意味着产权边界的明确性,权利主体可以排除他人侵犯或剥夺属于他自己的财产,并排除使用过程中的其他障碍,则权利主体将有足够的激励去实施其权利使其财产最大化。波斯纳为论证可转让性权利的重要性,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他假设农民A拥有一块土地,农民B相信他能比A更有效地使用A的土地,那么B的预期收入流量的现值将超出A计算的现值。假设A计算的现值有1000美元,而B计算结果为1500美元。那么,如果在1000美元和1500美元之间出售这块土地,则将意味着A和B的处境都将改善,同时资源也得到了有效的利用。
考特和尤伦在他们合著的《法和经济学》(1988)一书中对财产法律制度也作了精到的经济分析。他们引入博弈论和谈判理论来说明财产问题。通过一个思想实验来论证财产制度的起源,从而论证了组建一个市民社会的谈判或博弈秩序的是创立一个法律结构,尤其是财产法结构,以使私人协议失败造成的损害达到最小,或者消除私人谈判之障碍,以促进合作之实现。这两个规范的结论被他们称之为规范的霍布斯定理和规范的科斯定理,这两个定理在法律分析上有极其广泛的应用。考特和尤伦的分析表明,财产法中的许多规则都有着基本的经济逻辑,如:什么可以私有?所有权是怎样建立的?所有者怎样处置他们的财产?如何保护产权?如何对财产的侵犯加以补偿等等,这些问题都可以从一个外在于财产法条文的视角给予有说服力的回答。
二、合同法
库特和尤伦(1988)认为,合同法理论是研究如何通过自愿协议以促进个人对目标的追求,而理性选择的经济学理论在处理目标行为问题的理解方面有深刻的洞察力,如理性选择的经济学概念是理解目标行为的描述性工具;而均衡概念则对分析社会中各种互相作用的力(如合同交易中的双方当事人谈判)大有用武之地;而效率概念对于评价合同法如何有效地实现其目标则是有益的。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合同交易的实质就是承诺的交换,而承诺的交易往往是一种缓期交易,即它经常出现于交换与承诺的实现之间肯定需要一段时间的交易之中。理性的决策者在约束自己的未来的行动,因此随时间推移合同交易中出现的两个最重要的经济学问题是,分配偶然性的风险和交换信息。合同的经济理性分析应该有助于提供一些关于处理风险和信息规则的理解,从而使合同法的制定有助于实现双方的私人目标。
他们还考察了完全市场条件下的完备合同。按照当代福利经济学的有关定理,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会达到生产和分配的效率,那么,在完全市场上签订的合同应该是可以严格履行的。可履行的合同给受约人带来权利,对立约人产生责任,只要受约人对权利的评价大于立约人责任成本的提高,进一步交易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如果从动态效率角度进行分析,则如果一份合同经过修改有可能使双方在不交换的条件下至少使一方受益,那么原来的合同就是缺乏效率的。如果合同已达到帕累托最优效率则再修订成为不可能。但是完备合同需要非常严格的假设条件,现实中的合同常常会出现失灵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合同法来弥补个人理性和市场环境的缺陷,以满足那些假设条件。合同法的目的也就在于通过鼓励互利性的风险分配和对预防和信任的有效投资来调整合同双方的各种活动。如果有企图阻挠有效合同交易的情况出现,合同法就能在私人活动中进行最有效的干预。
合同法的经济学分析在立约抗辩和违约赔偿方面的论述是卓有成效的。(1)关于强迫或胁迫。大多数合同交易是互利的而且是自愿的,但是在交易中如果存在强迫或胁迫行为时,则是应该被禁止履行合同。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根据规范的“霍布斯定理”作出判断。根据该定理,法律制定应用来减少由个人之间的分歧所引致的伤害,则法律制度应该宣布偷窃和破坏财产是不合法的,以便使交易不成功的价值增加到最大程度,因为基于强迫的财产权转让是无效率的。(2)关于违约赔偿方面的有效违约问题。违约常常与交易成本有关。如果交易是无成本的,即不存在机会主义、有限理性、信息阻隔等因素,那么合同将会把所有可能发生的偶然情况写进合同条款,基于此则任何违约行为都应该赔偿,法律也就没有必要再作出赔偿规定了。但是关键在于交易是有成本的,一个有效的合同不可能明确规定出所有偶然情况,此时就会出现法律经济学上所说的“有效违约”问题,也就是说,当某种意外事件发生时,导致的履约要比选择其它办法花费更大,或履约成本超过各方面所获得利益,那么违约将比履约更有效。库特和尤伦考察了这种意外事件发生的两种情况:“第一,幸运的意外事件或意外收获可能使不履约比履约更有利可图;第二,不幸的意外事件或意外事故可能使履约比不履约损失更大”(考特和尤伦,1994:398)。
当然合同法在管理合同交易时其本身的运作也是有成本的,因此在这方面,必须坚持一项经济原则,即:只有合同法的运作成本低于其经济作用减少的交易成本时,它才构成其干预交易的正当理由。
三、侵权行为法
科斯的社会成本理论是对侵权行为法最早的经济学分析之一,它将交易成本引入侵权行为中有关损害赔偿责任的分析。科斯认为在存在交易成本时,不同的法律责任归属将对资源配置效率产生影响,因此,法律在制定法定权利和责任时,应考虑社会成本的大小,并以此来作为选择法律权利和责任的依据。其实在法律实务界已经有人注意到了侵权行为法背后的经济逻辑。著名的“汉德公式”就是这种逻辑的简洁而有力的表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汉德在对过失责任进行判断时,提出了这个著名的公式,即:B<PL。B代表被告防止致害事故的代价,P是预期事故发生的概率,L即预期事故的损失。这个公式的涵义是,在解决过失责任的归属问题时,要考虑和权衡预防事故发生成本和防止的预期损失,如果由侵权事件引起的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加重的损失大于被告可能采取而又没有采取的预防措施的负担,那么该被告应承担过失责任。汉德的这一分析可以说与科斯的社会成本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它们都以效率为导向来决定法律权利资源的配置。
波斯纳对汉德公式的经济涵义作了引申和发展(Posner,1982),他认为,汉德公式仅仅从总成本角度去衡量成本——收益之比,这种权衡是粗略的,没有考虑追加成本和追加收益问题。他提出法院在研究预防事故的成本和收益时,应考虑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以此为标准来制定过失责任问题。另一方面波斯纳认为,汉德公式没有考虑当事人的风险态度,即以当事人态度为风险中性作为前提,实际上不同的人对风险的偏好是不一致的。在汉德公式:B<PL中,B是相对确定的因素,而PL则相对不稳定,那么在考虑到风险不同的人的行为时,风险厌恶的人总会千方百计地去消除损失的可能性,而甘愿多付出成本,这种情况下,不考虑风险态度问题就显得不现实了。波斯纳法官在他的名著《法律的经济分析》(1992)一书中,总结了他的这些思想,并建立了一个模型来说明如何运用汉德公式分析过失责任归属和经济效率等相关问题。我们用图2.1来表述波斯纳的思想:
金
额
B
PL
C* 谨慎单位
图2.1
在图2.1中,横轴代表谨慎程度的衡量单位(units of care),纵轴代表金额(美元)。 PL曲线代表谨慎主权的预期事故成本的边际变化,它呈下降趋势,表示谨慎程度之增加,事故发生可能性减少。曲线B是谨慎程度的边际成本,代表随谨慎程度提高,边际成本递增。交点(C*)表示最佳谨慎点,从C*点往右,加害人将负过失责任,因为B的递增边际成本小于PL的递增的边际成本,则加害人将负有过失责任;自C*点往右,B>PL,加害人不负过失责任。这种分析没有考虑风险性态度问题,如果将个人风险偏好纳入分析框架则,对于风险厌恶者来说,他会花C*点的更大的预防事故成本以求稳妥;对于风险喜好者来说,其成本不会超过C*点。因此法院可根据不同当事人之风险偏好来衡量B和PL之间的关系(参见:波斯纳,1997:212—214)。
库特和尤伦在其《法和经济学》(1988)一书中为汉德公式的适用提出了一个法定的合理谨慎标准,而这个合理的标准,是以效率为导向制定的,因此与波斯纳的思想基调是一致的,但他们的分析更加细化和具有可操作性(考特和尤伦,1994)。
侵权行为法的经济学分析在西方法律经济学的应用分析中几乎是最系统、最完备的,以致于有人认为在此领域如果不通晓经济分析就不可能成为该领域的严肃的理论家(Hansman,1983)。侵权行为法经济学包含的内容很多,这里限于篇幅仅仅涉及汉德公式的过失责任归属的经济分析。
2.2.5 一个初步的反思性评论
在法学界,法律经济学成为当代法学领域最有活力和影响力的学派,在经济学理论界,则引导和促进制度主义思潮的勃兴,并对主流经济学产生了强有力冲击。法律经济学还同时在这两个领域点燃起法律现实主义思潮和经济学现实主义思潮,为法律形式主义、概念法学和经济学形式主义唱了一曲无尽的挽歌(参见:张建伟,2000a ,2000b)。
随着新法律经济学在法律领域的不断拓展,经济学的价值观对法学的价值观也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尤其是刑法领域和家庭婚姻法领域,正义、温情、公平和效率的较量尤为明显。正义值多少钱?对于精神上的伤害,金钱能在多大程度上给予补偿?经济学分析还刺破了笼罩在家庭和婚姻之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使我们看到感情、伦理等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尴尬境地和市场的力量正在如何改变着传统社会的价值观。然而,我们也不能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我们不断抱怨法律裁决的主观性,而试图为法律问题之解决引入经济效率标准时,如何才能守住公正的底线?
从总体上来说,法律经济学是在为法律分析寻求一种经济学的基础,以试图发现法律背后的经济逻辑。但是关键在于即使是经济学也有不同的流派,我们究竟应该为法律问题引入哪一种经济价值观呢?很难想象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基础的价值观和以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价值观会在法律解释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在目前的法律经济学流派中,市场本位的以新古典主义经济为基础的法律经济学为主流理论,这体现在各大学的法律经济学教科书中。然而在新法律经济学的最近的发展中,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对主流学派的论点和分析方法提出质疑,它们使我们看到了法律经济学未来的发展趋向。一个越来越明确的共识是,仅仅将成本——收益分析和价格理论应用于法律分析是没有前途的,因为它使法律经济学缺少一个明确的研究对象,只局限于在学科交叉的边缘打“擦边球”,法律经济学也就很难成为一个自足的理论体系。看来,法律经济学还需要一段时间对其各种流派作一整和。一个最新的发展趋向是法律社会学和法律经济学有日趋融合的趋势,而这两门学科越来越倾向于对“秩序”问题的探讨,即将法律仅仅看成一种人类合作秩序得以形成和维持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全部,如果从这样一种视角出发去研究法律经济学,其发展前景就广阔得多。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哈耶克的“自由秩序”理论中得到许多启发,也能从斯密、马克思关于规律和经济之间关系的论述中寻找到思想启迪。当然,这也需要一个很长时间的探索,就目前来说,法律经济学领域的以下问题值得重视和进一步研究:
1.法律经济学现在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理论体系,显得很松散,如何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
2.主流法律经济学家波斯纳非常推崇分权化市场在资源配置效率中的魔力,他更加强调私人财产权的流转效率,即财产权的有效率利用的关键在于各种生产资源能通过市场交易流向对该资源评价最高、具有能力使用该资源的资源使用者。这种“强者为王”的逻辑必然冒犯法律公正论者的基本信仰,因为,在波斯纳的世界里,法律价值几乎已经淹没在经济价值的海洋之中。由此看来,如何协调公平、公正和效率之间的关系,是法律经济学在其进一步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3.法律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究竟是内生于经济过程还是外生于经济过程的?是自生的还是创设的?是法律决定经济还是经济决定法律?
4.法律作为秩序治理资源的一种模式,与伦理、道德、习惯等非正式规则之间的关系如何,是互补关系还是互替关系抑或兼而有之?如何使其在秩序治理过程中和谐相处?
以上问题表明,法律经济学仍然很年轻,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保持这些“问题意识”将会使法律经济学在其发展道路上更有方向感。
2.3走向真实世界的经济学:法学方法和经济学方法融合的前景
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自由主义效率观可以追溯到长期以来美国法律形式主义和经济学的自由放任的传统,它们和美国法院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联。美国法院深受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1851)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影响,坚持认为私法在解决经济争端方面比公法更优越,反对政府对私人关系的规制。到了19世纪末,法院系统中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想受到以霍姆斯和庞德为代表的法律现实主义的挑战,他们强调法律是“行动中的法”,法律和社会生活的变迁息息相关,“法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Holmes, 1923: 1),同时主张法学应当和其他社会科学相融合。
无独有偶,美国的制度主义也在19世纪末对自由放任的古典主义提出质疑。他们关注了社会公正、失业和贫穷等问题,主张将法律或习惯等非正式制度引入经济分析中。这与法律现实主义的主张不谋而合。这种共同的旨趣和对“形式主义”和“自由放任”思想的不满使法律现实主义者与美国制度主义者站到了一起。二十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法学院竞相聘请经济学教授担任教职的增多,法学和经济学的融合交叉时代到来了。
由此可见,现实主义是制度主义和法律经济学的共同追求。并且从现实主义和制度主义的角度来看,法律经济学不应仅仅局限于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中汲取营养,而是应以开放心态融合现实主义的其他流派,以壮大其实力或增强其理论解释力。只有将法律经济学看作是现实主义的组成部分而不是看作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殖民地”,才能使法律经济学避免沦为某一种意识形态的附庸,这就要求法律经济学者在以经济逻辑“硬化”法律分析的“内核”的同时,还应注意关注复杂的社会现实或经验,这才是法律的生命。也就是说,法律的经济分析还应注意联系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并与其他领域的社会科学(如:政治学、社会学、生物学、历史学等)相沟通。基于这种理念和思想史背景,本章明确地提出法律经济学下一步的目标应是扬弃新古典主义抽象理想模式和单一的市场价值观,代之以现实主义的多元化价值观和方法论,在多元化竞争中使法律经济学走向成熟。
1.拓展与修正法律的经济分析中的行为假设。主流法律经济学试图以新古典主义的理性选择作为其模型建构行为的经济学基础,现实主义运动更强调现实经济过程中的人所面临的信息不完全性。因此,人的有限理性与机会主义行为成为其模型建构的基础。法律经济学应吸收这些假设,使法律经济学更加贴近对现实经济过程的观察。
2.秩序多元化与比较制度分析。主流经济学主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会自动达成市场秩序,政府和法律更多地被抽象掉,很少在经济模型中加以考虑。主流法律经济学虽考虑了这些因素,但是过于强调“市场本位”的价值观,没有对各种非正式制度、政府立法、政策规制等倾注更多的注意力。以现实主义的视野来看,秩序治理结构是多元的,价值观是多元的,制度是多样化的。恰如威廉姆森为代表的交易成本经济学所揭示的,如果在合同过程中去观察合同的订立和执行,则不同的交易特征或资产专用性程度分别对应着不同的治理结构(双边治理、一体化治理或第三方仲裁),其中交易成本的最小化是这种比较制度分析或比较组织分析的标准。在这里,计划、市场、政府、法律、企业都可成为秩序治理资源,而不是单一市场本位模式(参见:威廉姆森,1998:67-100)。而如果我们坚持了“秩序多元化”,我们就必须在法律的经济分析中有比较制度分析的视野。在这种视野下,不同的国家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而造成的“路径依赖”,使得他们形成不同的法律秩序,其中必然蕴藏不同的经济结构和经济逻辑。
3.现实主义的方法论。法律经济学要想为公共政策和立法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洞见,就必须摒弃理想主义的抽象模式,吸收其它更具现实主义的方法,即方法论上的多元化,来为公共政策和法律决策服务。这些方法包括:(1)案例研究。这一方法已被大量的法律经济学教科书所采用。(2)实验方法或实验经济学的方法。实验经济学是最近几年刚刚崛起的现实主义的理论流派,已有一些学者将其运用到法律经济学中,用来检验法律经济学中的基本原理,如Hoffman, E. and Spitzer, M. L. (1982;1985a;1985b;1986)等人的一系列研究,很有启发意义。(3)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或社会学方法)。Ellickson(1991)已经将社会学的“田野调查”方法运用到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中,体现了法律社会学和法律经济学的融合趋势。法律经济学常常涉及的大量的地下经济活动(包括有组织犯罪),由于有关经验材料很难进入官方统计资料,社会调查方法就显得更加重要。(4)演进博弈分析。该方法借鉴了进化生物学中整体论的研究方法。与新古典主义演绎实证分析不同的是,时间和行为主体之间的互动贯穿于制度的整个形成过程。具有现实主义精神的演进经济学、博弈论和制度分析融合为一体,能够较好地解释法律制度与现实经济过程之间的内在关联,是法律经济学的一个最有前途的发展方向。(5)公共选择分析方法(政治学的方法)。对法律的考察不可避免地要牵涉到政治秩序问题,这就要求对政治过程有清醒的认识,否则即使民间有对法律秩序的渴求,法律的供给和实施也不一定能够满足需要。治国者在变法或立法时,要想获得一种稳定的政治秩序,就必须对政治舞台上各利益集团谁受益谁受损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并在法律决策中对弱势利益集团给予适当补偿,否则变法或立法就会由于“政治上不可行”或由于政治动荡而“破产”,公共选择分析能够为这种政治过程的洞察提供现实主义的分析模型。(6)法学的范畴和概念对经济学的影响。法律经济学在前一阶段的发展中最重要的失误就是过分依赖于经济分析,以致于使法律失去了自主性。当我们将法律制度作为一个内生变量引入经济分析时,就会发现经济学的研究领域被大大地拓宽了。这种扩展本身会引致法律经济学理论的新发现。法学对经济学研究可以发生影响的范畴包括:产权分析、责任分析、合同方法、正义观(秩序正义、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公平观、法律与发展(反贫困)、比较法、法律史等。
4.过程分析与“积极进取”(Progressive)的法律经济学。现实主义者强调过程分析,他们关心的问题是:“这里在发生什么”而不是“这里的规律是什么”。只有对“这里在发生什么”这样的问题搞清楚了以后,才能够制定正确的改革政策。这一点与制度主义的问题意识是相通的,他们都不是像李嘉图那样将抽象的模式与现实等同起来或从理论上一下子跳到政策结论,而是注意观察制度或法律运行所需的条件,以及条件变化之后法律制度如何适应已变化了的现实,即现实主义的法律经济学试图为理论向政策的应用性转化架起一座桥梁,其目的不仅是“认识世界”更重要的是“改造世界”。这种类型的法律经济学可称为“积极入世的法律经济学”或“积极进取的法律经济学”。和主流法律经济学的新古典主义“看不见的手”范式不同的是,它更接近于凯恩斯主义的“看得见的手”范式。不过,它与纯粹的“凯恩斯主义”政策干预思路也不尽相同,它更加强调法律干预。
5.“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现实主义的法律经济学强调理论模型和框架建构的现实意义,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而不是“为经济学和经济学”的形式主义,或者从“法条到法条”的“概念法学”。法律经济学者通过对自身理论的反思和现实理论之间的叩问与解答,推动法律经济学理论本身的发展。因此,“问题意识”是法律经济学者的必备素质。
综上所述,现实主义视野下的法律经济学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它不应囿于某一特定的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而是以现实问题为导向,为公共政策制定和立法提供理论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贝卡里亚:《论犯罪和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下),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
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
威廉姆逊:《反托拉斯法经济学——兼并、协约和策略行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施密德:《财产、权力和公共选择》,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
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80年代的政治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
张乃根:《经济分析法学》,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
库特和尤伦:《法和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
波斯纳:《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版1994年版。
Holmes,1897:“The Path of Law”,Haward, Law Review 10 .
Dias,1995:“Jurispruelence”,Butterworth press.
Posner and Esterbrook,1981:“Antitrust:Cases,Economic Notes and Other Materials”,West Publishing Co.
Holt and Schefman,1989:“Strategic Business Behavior and Antitrust,Economic and Antitrust Policy”(ed. by Robert. J.Larner and James. W.Meeham,1989).
Coase,1988:“The Firm,the Market,and the law”,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第三章 经济社会学理论与方法
上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亚洲四小龙及中国大陆经济的崛起,西方学者开始对亚洲经济进行深入的研究,他们发现日本、亚洲四小龙及中国大陆等国家和地区经济有着特殊的组织结构,他们把亚洲经济称为网络资本主义,卡斯迪尔甚至把中国称为关系资本主义。经济学家用传统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对亚洲经济崛起解释明显缺乏力度,因此,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学化”趋势,即把社会学的视野引入经济学。一部分经济学者摒弃传统经济学以纯经济因素研究经济的方法,开始重视社会经济结构、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网络、社会资本、社会心理等社会因素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和作用,从而拓展了经济学的研究视野,为经济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他们借助经济社会学的理论,特别是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资本理论及分析方法能够对亚洲经济进行合理性的解释,对当前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经济也具有特殊的理论价值。因此,在西方经济学界,经济学家们开始重视对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资本理论及分析方法的关注并运用此方法分析整个经济现象。从80年代开始,经济学“社会学化”也日益受到中国经济学者和社会学者的重视。
3.1 经济社会学的定义
由于研究的视角不同,目前还没有经济社会学统一的定义。最早对经济社会学提出明确定义的是斯梅尔瑟(Smelser,N.)。
他在《经济社会学》一书中认为经济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基本框架、变项和解释模型,研究同稀缺物品及服务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有关的复杂行为。”(斯梅尔瑟,1991:2)。
后来斯梅尔瑟在为《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撰写“经济社会学”辞条时,指出“经济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原理和方法,探讨经济行为对于社会生活的作用,并且科学地分析经济结构和社会上其他各种结构之间的关系的学科。”
在国内最早给经济社会学下定义的是汪和建。他在《现代经济社会学》一书中对经济社会学的定义是“经济社会学是对经济和社会相互关系的系统和客观的研究”(汪和建,1993:13)。
朱国宏的经济社会学定义:“是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经济行为、经济结构和经济体系的一门学科,对应于研究对象在经济行为、经济结构和经济体系上的分别,可分别划分为微观经济社会学、中观经济社会学和宏观经济社会学”(朱国宏,1999年:8)。
从上述定义显示,上述学者大都倾向于接纳经济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与经济关系的定义。
马克·格兰诺维特(Granovertter,M.)1985年发表于《美国社会学杂志》上的“经济行动与社会结构:嵌入问题”一文是开创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的里程碑性的文献。
格兰诺维特等新经济社会学家洞察到以帕森斯和斯梅尔瑟为代表的现代经济社会学力求综合漠视分析的局限,他们强调新经济社会学是一种对经济现象进行分析的独特社会学视角,一种分析“经济生活的新社会学”(new sociology economic life)。他们认为所谓新经济社会学,不是指它研究对象的改变,新经济社会学研究的对象依然是传统经济社会学所关心的问题,而是指它方法论的改变,就是从社会结构视角把社会关系网络(social relational network)和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分析工具引入新经济社会学中,并用此方法对经济学的核心问题进行研究。
在斯梅尔瑟、斯威德伯格(Swedberg,R.)主编的新经济社会学著作论文集《经济社会学手册》中,格兰诺维特和斯威德伯格又进一步把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核心或观点归结为三个命题:(1)经济行动是社会行动的一种特定类型;(2)经济行动具有社会性的定位;(3)经济制度是一种社会性的建构。(Swedberg,R.、Granovetter,M.1992:6)
3.2 经济社会学方法论
根据西方经济社会学发展脉络,将经济社会学方法论的演变分为三个阶段,即19世纪30年代中期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为第一阶段,我们称为“古典”经济社会学;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为第二阶段,称为现代经济社会学;80年代中期至今为第三阶段。称为新经济社会学。
第一阶段的经济社会学家都是从“社会科学”中经济与社会互嵌关系的宏观角度来研究“经济与社会”问题,因缺少相应的方法沦,在同经济学论战中,彻底败下阵来,在以后的研究中,成为一门只研究其它学科不研究的“剩余”学科。
3.2.1 帕森斯的经济察社会学家方法论――行动理论
经济社会学发展的第二阶段主要表现在美国的繁荣。美国经济社会学的创立应归功于帕森斯(Parsons,T.)。帕森斯是结构功能分析和行动理论学派的创始人之一。
在帕森斯看来,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局限性表现为没有适当地处理经济得以发生的非经济条件问题,这是社会学的任务。他针对主流经济学原子式行动的理论和方法论,提出了自己的行动结构理论。
韦伯曾经提出要以个人行动作为社会学分析的基本单位,要把各种不同层次的社会结构概念都转换成可理解的行动。他认为只要“行动着的个体赋予其行为一个主观意义”,行动就可能发生。这样,社会学的研究主题就是由行动者定义的。进一步说:“只要行动的主观意义考虑到了他人的行为,并就此在行动过程当中借之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方向,行动就是‘社会性’的”(Weber,M.,1978:4)。在《社会与经济》这一经典著作中,韦伯划分出三种行动类型:受习惯支配的行动、受感情支配的行动以及为实现目的而选择有效的手段的行动。在第三种行动--即“理性行动”中,依据其目的-手段的关系又可分为两种:以追求个人目的为定向的行动;以追求某种超越性价值为定向的行动。并且,任何理性行动都受到社会的影响,因为它必须考虑到他人的相应行动,并做出调整。
早期帕森斯接受了韦伯的这种理论立场,把社会与经济关系中的“社会行动”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然而,帕森斯认为韦伯以及其它一些与韦伯观点相似的“唯心主义”社会学传统过于突出了个人行动的主观的一面以及影响个人主观定义的文化理想与价值观,而忽略了行动在其中的情境作用。与此相反,以涂尔干为代表的古典实证主义社会学把人的行为视为周围情境的反应,看到了客观环境对人的行为的制约或影响,这是它的长处,但它又过分强调了这种制约作用,忽视甚至完全否定个人主观因素的能动作用,这又是它的缺点。
帕森斯认为,这两种传统都对说明人们社会行动的某一方面做出了贡献,但都未能对社会行动的结构做出完整的说明,必须把它们综合起来,才能形成一个合理说明人们社会行动的一般理论。帕森斯早年出版的重要著作《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就是他在这方面所做的尝试。
在这本书中,帕森斯提出了他的一般行动理论的基本思想,提出目标、环境和规范是“单位行动”的基本要素,行动就是在物理环境和价值规范两方面的制约下,个体为实现一定目的所发生的动作与过程(Parsons, T.,1937:4)这显然是对上述两种社会学行动理论的高度综合。
帕森斯和韦伯一样从行动理论开始他的研究,和韦伯一样他也不仅仅关注个体的社会行动,而且更关注宏观的社会结构与过程,期望从行动理论出发来探寻各种社会结构与过程的真实的基础。尽管在他一生的研究工作中,他都始终注意保持一种综合的理论立场,希望能把涂尔干和韦伯两种经济社会学取向的洞见结合起来,然而随着其理论分析的不断深入,他的观点实际上越来越接近斯宾塞、涂尔干而远离韦伯等人的立场。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发表的一大批著作如《社会系统》、《行动理论》、《经济与社会》、《社会一进化与比较的观点》、《现代社会系统》等当中,帕森斯逐步发展出了一个后来被称为“结构功能主义”的宏大的社会理论体系(谢立中,1998:8)。
帕森斯认为,行动的多种要素构成综合体,单位行动应该包括以下要素:(1)有目的、有能力的行动者;(2)行动过程所指向的未来目的;(3)行动者追求目的时可供选择的手段;(4)行动者在实现目的过程中受到的情境制约;(5 )行动者受到的规范和价值观的影响。他认为,社会行动系统就是由一个或多个行动者的单位行动互动而成,进而,帕森斯又提出行动系统的四大要素——社会系统、人格系统、文化系统和行为有机体系统。社会系统是存在于一定情境(包括物质与环境)中的行动者互动的复数形式;文化系统是价值观、信仰、规范及其他观念的总和;人格系统是人的动机、需要和态度等心理构成因素;行为有机体系统是人的有机体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帕氏认为,这些子系统相互牵制,并制约人类的行动。在每个子系统内部,社会规范、文化价值、心理活动和生理需要分别引导和控制人们的活动,从而形成一个平衡、协调的行动者的互动体系。帕森斯的社会系统就是社会,它的结构是行动者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制度化模式。
帕森斯认为,社会系统有其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功能条件,即适应(A)、达标(G)、整合(I)和维模(L),也就是帕氏著名的AGIL模式。其中,适应是社会系统适应环境的能力,它体现了社会与行动体系统之间的关系,满足这一功能需要的是社会经济制度;达标是社会系统确定总体目标、调动系统能量以实现目标的能力,它体现了社会与人格系统之间的关系,承担这一功能的制度结构是政体;整合是社会系统内部各部分相互联系并协调一致的能力,它体现了社会系统自身的内在联系,承担这一功能的社会制度主要是法律、宗教等;维模是社会系统维持终极取向的社会价值模式的能力,它体现了社会系统与文化系统之间的关系,执行这一功能的主要是家庭和教育以及宗教制度的某些成分。帕氏并没有停留在子系统层次的研究,而是继续探究到亚子系统及亚亚子系统内部,并认为这些亚子系统具有与子系统相似的功能,协调和共同维持的关系。所以,帕氏理论不是简单的平面结构,而是复杂交错的立体网络结构,每个因素都相互牵制,并共同维持着社会系统的运行和发展(波普诺,1987:134)。
从上述理论为出发点,帕氏认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社会总体适应能力提高的过程。因为社会结构的存在方式是为了满足社会系统的功能,那么,当一个社会结构不能满足社会系统的功能时,社会结构的变迁就势在必行,决定社会结构的四个子系统就要发生相应的变化,使社会结构向着满足社会系统功能需要的方向运动。帕森斯把这种社会结构的变迁称为是适应性增长、分化、容纳和价值概括化。
适应性增长是整个社会的适应能力不断增强,集中反映在经济效率的提高上;分化是社会从单一结构转化为多元结构,以适应不断增长的功能需求;容纳是指为使结构的分化不导致系统的分裂,系统整合要求在不断提升;价值概括化是由于分化程度的提高,越来越抽象的共有价值代替了各种特殊规范,这种抽象的价值取向为各种特殊规范提供合法性。
帕森斯认为,功能的分化程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增大,现代社会功能分化程度最高,因而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这一切使现代社会经济制度成为最优越、最合理的社会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
3.2.2 经济学和社会学方法论的耦合
1956年,帕森斯和斯梅尔瑟(NSmelser,J.)把他们在剑桥大学为马歇尔讲座题为“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理论统一”讲演稿出版成书。在书中他们发展了帕森斯上述AGIL模式理论,提出了一种观点,即经济是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经济理论只是社会理论的特例罢了。帕森斯和斯梅尔瑟在功能主义的框架内以抽象的分析术语展示了社会面临的主要而迫切的问题,划分子系统的类型,识别其关系。同时,他们对经济社会学采取专题研究的方法探讨了用社会学方法去解释社会与经济理论的范式和关系,如生产因素、供需关系、信贷与货币理论以及均衡分析方法等。可以说1956年帕森斯和斯梅尔瑟合著的《经济与社会》一书的出版。不仅标志着现代经济社会学的开始,而且为后来新经济社会学学科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他们在序言中开篇讲“本书是为阐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理论耦合而作”(帕森斯、斯梅尔瑟,1989:1)。两位作者认为当时的学术界几乎是习惯性地强调经济学与社会学两个学科之间的差别,而一直忽视了两者之间内在的密切关系。他们写此书目的是为了纪念近代社会科学史上两位伟人――韦伯、马歇尔。他们各自属于上述两个学科中的一个。
20世纪初期,韦伯、马歇尔都曾把经济和社会两者结合起来进行过研究。但在20世纪中叶的几十年中,却很少有人真正将它们结合起来。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三个障碍:首先,经济学家们都愈来愈关注经济学理论的技术手段所展示的巨大潜力;
其次,那些涉及公共政策的紧迫问题在要求经济学家们立即提出解决办法。要在这种压力下去探讨与相邻学科的理论联系,看来是不甚妥当的;
最后,经济学家们认为社会学本身的基本理论在相当的一段时期里没能提出什么有用的见解(帕森斯、斯梅尔瑟,1989:2)。
在战后经济快速发展这种背景下,再次强调两门学科之间联系,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是很有必要的,现实生活的真实原则表明两者之间是难以彼此割裂。但是,帕森斯并不认为社会理论只是简单的紧密相关的并列关系,帕森斯在《经济与社会》一书中提出的基本观点是,经济学理论是一般社会系统理论的一个特例,反过来讲,经济学理论又是发展一般行动理论的一个主要分支。正是通过这种观点,作者认为经济学与社会学两门姐妹学科在理论上是耦合的。经济学与社会学研究相分离的局面应该扭转。显然,帕森斯是从自己的四大系统理论中社会系统理论与一般行动理论出发,把经济学纳入自己理论框架。在本书中,帕森斯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论证。
(1)经济学理论是一般社会系统理论的一个特例,因此 也是一般行动理论的一个特例。在限定经济学理论的最一般的层次上,并不存在任何具体的经济变量。这些变量是一般行动理论的变量。经济成分信赖于限定特定的系统等及其与有关关系的参数。这些参数连同一般变量的值限定了不同于各种非经济因素的“经济要素”。
(2)经济,作为经济学家通常使用的概念,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系统。它是范围更为广泛的一种功能子系统,这种子系统是经过适应功能的专业化而从其它子系统中分化出来的。它是从同一基础中分化出来的四个子系统之一,因此搞清它们彼此之间的区别。经济作为一种社会系统具有这种系统的全部属性。
(3)经济象所有社会系统一样,超越它的界限与其进行投入与产出的交换。经济的最重要方面包括同一社会的其它同类功能以及社会已制度化价值系统。经济同非社会与促动因素的关系是通过这种情境来进行调节的,而不是独立于这种情境。
(4)经济同经济情境之间的交换不是随意分布的,但具体的投入与产出范畴所集中针对的是其它特定的同类社会子系统。
(5)具体的经济过程通常受非经济因素的制约,这些非经济因素在社会的非经济因素子系统的参数特征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6)唯有确立一种经济学理论以外的理论体系才可能成功地结合经济学理论对这些非经济因素进行分析。
(7)经济中的制度变化问题是上一点的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特例,因为经济制度变化的主要因素不可能全是经济因素。
(8)经济学理论没有必要继续作为高深莫测的不确定理论“海洋”之中一个完全孤立的“小岛”(帕森斯、斯梅尔瑟,1989:275-276)。
《经济与社会》一书试图从社会学视野来讨论社会与经济相互关系的问题,并以此寻找同经济学家的对话。帕森斯用独创的社会系统理论来分析经济行为和经济过程的方方面面,构成了该书的研究成果。
3.2.3 斯梅尔瑟的经济社会学
斯梅尔瑟在帕森斯转向其他研究领域后仍在继续研究经济社会学,应该说斯梅尔瑟为经济社会学的学科化所做出的贡献,在当代社会学者中最为显著。
他在其《经济社会学》中所表明,“本书着重社会生活中经济方面和非经济方面之间的关系,即两者是怎样交叉重叠,怎样相互影响的,本书还对经济活动进行社会学分析,我们将此称之为‘经济社会学’”。所谓经济社会学就是运用社会学的基本框架、变项和解释模型,研究同稀缺物品及服务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有关的复杂行为(斯梅尔瑟,1991:2)。
他试图解决经济社会学的三大难题:经济与社会的关系如何研究?他指出,经济社会学研究经济与其他类型的社会变数之间的关系;以那些不同的变数之间相互冲突的方式来解释那些变数。经济与社会变数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研究。最具体的层次即研究经济活动中特殊的角色和组织;第二层次是分析经济结构与其他结构之间的关系;第三层次是研究经济的和其他社会类型体系之间的关系。
斯梅尔瑟认为,经济社会学的研究重点有两个:第一个重点是研究经济行为本身,即这些经济行为如何以不同的角色和集体结合在一起,何种价值观念使这些经济行为得以合法化,何种规范和制约手段使这些经济行为得以调节、管理。研究内容还包括企业等经济组织内部的地位体系、权力、权威关系、越轨行为、派系、拉帮结派的活动对经济行为的影响;第二个重点是研究经济背景中的社会学变项同非经济背景中的社会学变量之间的关系。如工业社会中职业角色结构同家庭角色结构的关联,不同社会的经济体制会引起哪种政治冲突,不同的经济制度会造就何种阶级结构。这些关系引出更大的经济社会学研究课题,如公共政策、劳资冲突、经济阶级之间的关系等(斯梅尔瑟,1991:51)。
斯梅尔瑟已意识到企业等经济组织内部的地位体系、权力、权威关系、越轨行为、派系、拉帮结派的活动对经济行为的影响,但他并没有对此进行深入的研究。可这为新经济社会学家研究此问题提供了思路。
3.2.4 经济学与社会学两学科方法论比较分析
斯梅尔瑟在继承了帕森斯的观点基础之上,在《经济社会学》一书中,他对主流经济学和社会学在方法论上的异同进行了比较。这种比较从相关变量、自变量、变量间的关系和“假定”的重要性四个方面展开(斯梅尔瑟,1991:8)。
相关变量。经济学最基本的相关变量是生产、资源配置方式和收入的分配。如在凯恩斯的理论体系中,相关变量是就业水平和国民收入。
社会学所要研究的则是有规则、有意义的社会行为的某些方面。他们所要解释的是个人行为取向、个人行为、群体行为、社会结构、制约和价值观念这些现象的规律性和变化。
自变量。经济学的自变量是供求关系。供求关系规律可以解释所有相关变量的变动。商品的产量、品种比例构成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生产要素的构成、组合是由供求状况决定的,收入分配则是由劳动力的供求状况决定的。
社会学一般从其所要解释的现象中寻求解释变量,即自变量。如用选民的态度、隶属的群体、社会地位或不同的价值观念这些变量来解释选民选举行为的差异。同样,用群体行动者成分、社会地位、文化背景等变量解释人们态度的差异。
变量间的关系。在经济学的模型中,相关变量是两组自变量的函数。如凯恩斯建立的模型,自变量是消费偏好、资本边际效用和利率,根据这些自变量的值,预测一个社会的失业状况和国民生产总值。
和经济学相比,社会学使用的解释变量要多得多,任何一个相关变量都有大量的各种各样的自变量。通过这些变量建立起来的理论模型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静态模型,即用一个或多个变量解释某种行为模式或结构特征;二是过程模型,研究社会结构内部各种变量的变化;三是变迁模型,研究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化。
“假定”的重要性。在经济学模型中,各种相关变量,如价格、产量等,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因素(如政治、经济、法律、宗教等因素)都会影响价格和变量。这种情况下,为了达到研究目的,经济学假定这此因素是不变的。如在凯恩斯的模型中就假定:劳动力的熟练程度、消费者偏好、人们对工作的态度、社会结构都是既定不变的。在传统经济学分析中,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假定,就是经济理性:如果一个人处于一种经济情境中需要抉择时,必定做出尽最大限度获取经济效益的选择,一个厂商必定做出追求最高投入产出比例的选择。
在社会学中,由于使用的变量在种类上和数量上都很多,对这些变量进行理论性组合时不像经济学那样严格,也很难在解释模型中十分清楚地规定哪些是既定不变的假定。但是,在解释问题时还是使用了一些假定,这些假定通常是社会系统方面的,就像经济学使用经济理性这个假定一样。无论是经济学还是社会学,如果要以有限的变量做出适合各种情况的一般性解释,就必须把自己的分析建立在某些基本假定之上。
在此书中,斯梅尔瑟不再对经济社会学采取专题研究的方法,而是一开始就表明试图建立作为一门学科的“经济社会学”。他从五个方面来构建“经济社会学”的学科体系。一是从思想史的角度研究经济学、社会学对经济学问题的各种观点;二是从理论的角度探讨经济学与社会学作为两门学科的异同;三是从社会系统角度考察经济与非经济因素的关系;四是从经济过程的角度分析经济过程的各个环节;五是从经济变迁与社会变迁的角度研究两者的关系。应当说,由这五个方面的经济社会学科体系是相对完整的,也代表了斯梅尔瑟对经济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的总体看法(斯梅尔瑟,1991:12)。
3.2.5 经济社会学与主流经济学的比较
上节描述了斯梅尔瑟从相关变量、自变量、变量间的关系和“假定”的重要性四个方面对主流经济学与社会学的方法论进行了比较,使我们清楚了两学科间方法论研究的范畴,那么经济社会学是用社会学的分析方法对经济学问题进行解释分析的一门交叉学科。那么从经济社会学视角出发对经济主题的研究在方法论上同主流经济学存在着哪些差别? 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经济社会学与一般社会学又有所区别,在斯梅尔瑟和斯威德伯格看来,经济社会学所研究的对象只能是在经济社会互嵌关系基础上重点对经济现象进行研究。经济社会学审察经济现象的理论基础主要在于这样一个前提:无论在什么条件下从事什么经济活动,行动者本身仍然首先是一个社会人,他的行动也首先是一种社会行动,并且,在这种经济性的社会行动中逐渐建构出有关的经济制度与经济体系,最终产生了纷繁复杂的经济生活。
斯梅尔瑟和斯威德伯格对经济社会学与主流经济学作了比较,他们把这两者的差别列成了一个表(表3.1)。
表3.1经济社会学与主流经济学理论的不同
不同之处
经济社会学
主流经济学
行动者的概念
行动者受其他行动者影响,并是群体与社会的一部分
方法论个人主义,行动者不受他人影响
经济行动
有多种经济行动,包括理性行动,理性本身是一个变量
行动是有理性的,理性作为一种“假设”而存在
对行动的约束
经济行动受资源稀缺、社会结构、意义结构等的限制
经济行动受个人偏好、资源稀缺、技术等的限制
分析目的
描述与解释,很少用于预测
预测和解释,很少进行描述
主要方法
使用包括历史法与比较法在内的各种方法,数据由社会学家或是官方生产出来
形式化、特别是建构形式的数学模式
经济与社会的关系
经济是社会的一部分,社会是基本框架
市场与经济是基本框架,社会是既定的
资料来源:Smelserand Swedberg,1994:19。
经济社会学与主流经济学方法论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动者的概念。主流经济学关于行动者的出发点是个人,而经济社会学则是群体、制度与社会。
个体主义方法论在社会科学中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传统,其中又以在经济学中的表现最为显著。个体主义方法论包含了这样一个社会哲学:个体是先于集体或社会的,集体和社会是个体组成的,离开了个体和个体的行为,社会团体和社会活动便不复存在,因此,从个体行为的角度能够给出对社会现象最好理解。在微观经济学中,个人主义方法论在早期英国的功利主义与政治经济学中就初见端倪了,之后,奥地利经济学家门格尔对这种从个人出发的方法作了系统阐述,熊比特还专门提出“方法论个人主义”这一概念。奥地利经济学家米塞斯被公认为是个体主义方法论的最系统的阐述者和最坚决顶的捍卫者。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经济社会学家认为行动者是被社会性地建构起来的实体,采用集体主义方法论。集体主义包含了这样一种社会哲学:尽管个人是社会的主题,个人活动形成社会,但社会一旦形成便产生了新的特征,这些新的特征反过来塑造了个人意识和个人性为,因此,只能从社会环境的角度才能给出对个人行为的最好解释。集体主义方法论在社会学中有着悠久的历史,对集体主义方法论进行最系统地阐述,并把它当作原理加以推崇的,当首推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
涂尔干认为,个体主义方法论必然陷入目的论的泥坑,因为如果社会只是个人为生存和生活的目的而存在和进步,那么,一旦社会进步到充分满足个人的欲望,它就没有继续存在和进步的理由了,社会进步势必停止。更严重的是,这种理论完全否认了社会存在对个人的影响。事实上,个人们结合成了一个社会,就有了一些新的现象发生,这些新现象就是集团作用,它们能够对个人意识起反作用,并形成“大部分的个人意识”。
在2.3.1节中帕森斯同韦伯一样从行动理论开始他的研究,和韦伯一样他不仅仅关注个体的社会行动,而且更关注宏观的社会结构与过程,期望从行动理论出发来探寻各种社会结构与过程的真实的基础。尽管在他一生的研究工作中,他都始终注意保持一种综合的理论立场,希望能把涂尔干和韦伯两种社会学上的集体主义和个体主义方法论结合起来,然而随着其理论分析的不断深入,他的观点实际上实际和越来越接近涂尔干而远离韦伯等人的立场,从这点看,帕森斯继承了涂尔干的这种集体主义的方法论。
(2)经济行动。在微观经济学中,行动者被假定为具有一套稳定的偏好、并选择能使个人效用或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行动方案。在经济学理论中,这种行动方式便构成了理性经济行动。与此相反,经济社会学则假定存在着好几种经济行动,而不仅是经济理性行动。可以以韦伯为例来说明这一点:韦伯认为,经济行动可以是理性的、传统的或价值――情感的。
微观经济学与经济社会学在这方面的第二个不同之处与理性行动的范围有关。经济学家一般把理性行动与对稀有资源的有效利用等同起来。而经济社会学家的视野则更为广阔。韦伯把稀缺条件下的效用最大化称为“形式理性”。而“实质理性”则与此不同,它是在其他原则指导下的配置,例如在公共忠诚、神圣的价值指导下的配置。事实上,经济学把理性设定为前提,而经济社会学家则把理性本身视为变量,即一种本身便需要解释的现象。例如,帕森斯认为经济理性是一个规则体系,是受其他因素影响而变动的,并不是普遍的心理特征。
(3)微观经济学则倾向于把经济行动视为平等主体间的交换,这就忽略了权力因素。经济学家认为,在不完全竞争中控制价格与产出的权力是核心因素。不过,经济学家对权力的理解比经济社会学更为狭窄。经济社会学家对经济行动中的权力问题比经济学家给予了更为宽泛、更为显著的位置。韦伯认为:在关于经济行动的社会学概念中包括进控制与处理的权力,这一点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更为重视这类权力。在经济社会学中,权力既在市场中,也在社会中行使。
(4)经济行动所受限制。在主流经济学中,行动受个人偏好和资源稀缺的限制。一旦这些东西是已知的,从原则上来说预测行动者的行为就是可能的,因为他总是尽力在已有的影响在此被搁置不论。经济学家赖特(Light,I.)鲜明地表明了这种态度:每一个社会行动者都仅作为个人而行动,与他人完全需要、偏好、冲动或任何在市场交易中表明不够明显的价值中解脱出来。而且,货物的交换是个人间仅有的联系形式。
经济社会学家则持有与之相反的看法。他们认为,其他行动者也促进、延缓或限制个人在市场中的行动。例如,存在于买卖双方间的持久信任会防止买方由于市场中某一货物在其他地方售价更低而与卖方断绝关系。又如,文化本身也会影响着经济选择的理性。一般来说,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限定着他的经济活动。例如,社会学家斯延施凯姆(Stinchcombe,A.)在对默顿(Merton,R.)的社会结构概念的阐述中,便指出:社会结构对行动者的限制是很大的。对于一个在高犯罪率居住区长大的人来说,在做小偷和参加正常工作之间进行选择,其主要决定因素在于居住区的同辈群体、团伙结构,而不是经济效用的大小。
(5)经济与社会的关系。经济学家关注的焦点是交换、市场和经济,其他的社会领域各因素则被排除在外,并认为这些因素与经济变量的关系不大。也就是说,经济学家常把社会因素假定为稳定的、不变的,这样真正起作用的就只是经济变量。例如,经济学家假定国家与法律系统的合法性及文化因素导致的社会结构的稳定性,这样,社会参数就被假定固定不变的,并从经济分析中排除出去,而事实上,如果政治-法律体系本身不是固定的话,相关的社会因素就将大大影响经济过程。
经济社会学家则成长于一般社会学之中,并把经济体系视为社会的一个有机部分,经济体系经常与其他部分发生相互作用。这也会导致经济社会学家对如下三个方面的重视:1)对经济过程的经济社会学分析;2)对经济与社会的其他部分间的联系与互动的分析;3)对构成经济的社会环境的制度与文化参数变化的研究。
(6)分析目的。作为社会科学家,经济学家与社会学家都对包含于各自主题中的现象的解释有着浓厚的兴趣。不过,一般说来,经济学家讨厌描述,而强调预测的重要性。可以说,自斯密开始,经济学家就力图创造出能预测真实世界的事件的理论和假设。社会学家则与此不同,他们很少做出形式上的预测,而喜欢敏锐生动的描述,并用这种描述对现象做出解释。这样,经济学家常常责备社会学家过于嗜迷于描述而无力做出对未来的预测,而社会学家则认为经济学家则认为经济学家过于注重建构抽象的模型,却忽略了经验材料。
(7)所使用的方法。对预测的强调是主流经济学家高度重视用数学语言表达其假设与模型的原因之一。当然,经济学家自身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著名经济学家列昂惕夫(W.Leontief)在1970年美国经济学协会的主席致词中就指出:不幸的是,所有会基本运算和代数并熟悉经济学术语的人都能成为一个理论家。后来他又重复了类似的批评:《美国经济学评论》中半数以上的文章都是与任何材料都没有关系的数学模型构成的。的确,经济学家即使在注意到经验材料的同时,也仅仅依赖于经济过程本身所产生的材料(如市场行为、股票交易数据及政府所搜集的官方经济统计数据等)。抽样调查极少得到极少使用,更少有人利用档案资料(只有经济史学家是例外)。相反,经济社会学家依赖于各种方法,包括对调查资料的分析、独立的调查分析、参与观察与田野工作、对历史与比较资料的定性分析等(朱国宏,1999年:119-123)。
虽然帕森斯和斯梅尔瑟等经济社会学家对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融合做了大量的研究,并在研究经济现象时,进行了系统对比研究。然而,这些研究并没有引起经济学界和经济学家的积极反应。其原因与帕森斯和斯梅尔瑟采取的“社会学帝国主义”立场有关,如上所说的在其构建的社会大系统中,经济只是其中一个子系统,这对有社会科学“皇后”之称的经济学来说是不能接受的。又由于分析的概念体系并不与主流经济学相一致,这样,也就很难取得平等的对话和沟通,还有一个原因也不可忽视,那就是“大部分经济学家不懂社会学,大部分社会学家对经济及经济学既缺乏知识又不甚关心”(富永健一,1984:5)。也就是说“经济学或社会学,虽然他们走不多远就会互相踩着脚跟。但并不是说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合作已经特别密切或富有成果,也不是说如果有更多的合作他们两方面都会进行得更好。典型的经济学家与典型的社会学家对于对方在做此什么都知道得很少,而且关心得更少;每一方都喜欢各自用他们自己粗浅的的社会学与粗浅的经济学知识去接受对方专业上成果。”(熊比特3,1991:49)。
至20世纪50年代,以帕森斯和斯梅尔瑟为代表的现代经济社会学家,以其理论融合的方式,在古典经济社会学确立的研究范围内,建立了一个抽象力和形式化俱强的综合的经济社会学理论,即功能-结构主义经济社会学。然而,由于其概念和框架太过抽象和机械,加之其忽视了宏观系统分析的微观基础,而被认为对研究经验事实无补。力求理论综合而漠视经验分析的倾向,于现时代经济社会格格不入,因此研究难以得到经济学界的响应,导致了几十年来,经济学和社会学一直争执不休。经济学家轻视社会学缺乏数学的严密性;社会学家则批评经济学太抽象和形式化,以及对人类行为做出专断的和不现实的假定。由于这一分裂,经济学家错过了社会学领域中的一些重要见解,社会学家则忽视了经济学的重大进展和洞察力。
但我们不能因为其理论限制,而否认这种被他们自称为“哥伦布式”探讨经济与社会相互关系的理论整合意义。在我看来,通过理论整合实现经济与社会关系的分析框架的创新仍然是一条必由之路。因为在学科理论专业化日深的今天,任何一种“经济”问题或“社会”问题,都已被专业化的理论所分离,并也都被各自不同的概念工具所处理,从中我们也都能得到在特定分析方法下的不乏“精确”的解释和说明。然而,由于专业化的概念方法人为地“肢解”了具有统一性的事物,我们从中得到的解释是不完整的甚至是否定性对立的。有关经济的或社会的专业化理论业已发展到,能够发现分割的理论和方法已难已适应我们对经济与社会理论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整体协调一致的根本因素的理解。要治愈经济理论与社会理论之间的理论和方法分割,不能采用捣毁专业化理论的方法,或采用如韦伯批评的“把经济研究拓宽为一般的社会科学”的方法。只有进行在专业化的理论基础上有效的理论整合,才能获得对经济与社会关系的有效分析,从而才能建立起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学理论和方法。
新的有效理论整合,意在古典和现代经济社会学所确立的研究范围内,建构一种既能揭示经济与社会关系互嵌意义,又能对现实经验问题有足够解释力的新理论框架。要建立这种新的理论框架,需要有一个格兰诺维特所说的任何一种新学科都需要的“新方法”的基础,即首先要寻求一个既能涵盖整个经济社会互嵌关系,又能包含宏观结构因素和微观行动的基本概念和方法。
3.3新经济社会学方法论
斯梅尔瑟和斯威德伯格对经济社会学与主流经济学的比较只适宜于传统经济社会学,而对新经济社会学来说却并不完全正确。所谓新经济社会学,不是指它研究对象的改变,新经济社会学研究的对象依然是传统经济社会学所关心的问题,而是指它的方法论的改变,就是从社会结构视角把社会关系网络分析工具引入新经济社会学中,并用此方法对经济学的核心问题进行研究。也就是说“新经济社会学”是对传统经济社会学方法论的继承和拓展。以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为代表的古典经济社会学已为该学科确立了研究经济与社会互嵌关系的基本理念和学术空间,然而,我们从经济社会学的演变中可以看出,他们却未能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和方法论。上世纪50年代以帕森斯和斯梅尔瑟为代表的经济社会学家,以其理论整合方式,在古典经济社会学确立的研究范围内,建立了一个抽象力和形式化俱强的综合的经济社会学理论,即功能-结构主义经济社会学。功能-结构主义经济社会学虽然在形式上构建出了一个庞大的经济与社会关系的理论,也未能建立起一个统一有效的,又能同经济学进行整合的方法论。新经济社会学力图以一种新的社会学的视角对经济领域中的核心问题,如市场、企业、合同、等进行研究。
3.3.1新经济社会学方法论
一般认为,格兰诺维特1985年发表于《美国社会学杂志》上的《经济行动与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一文是开创新经济社会学的里程碑性的文献。格兰诺维特洞察到了传统经济社会学只重视理论的综合,漠视对日常经济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的局限,在文中借用了波兰尼(Polanyi)的“嵌入性” (embeddedness)概念,在社会行动理论基础上用社会关系网络分析方法对新经济社会学学科建立定位以及对基本概念和方法论进行了说明。格兰诺维特写这篇论文的主要目的是为经济生活的社会关系网络分析建立基本的思想和方法论基础。
他在文中发展了波兰尼的嵌入理论,目的在于将经济行动嵌入社会结构的观念一般化,以便从这个一般化的普适的“嵌入性”概念中获得一种研究经济行动的新视角,即从社会结构或社会关系网络的角度研究经济生活的“合法性”。
但要想说明这种新经济社会学视角的合法性,还必须构建某种相应的新方法论。为此,格兰诺维特批判了两种各自主要存在于社会学和经济学中的传统方法论:社会化不足与过度社会化。
一、社会化不足与过度社会
格兰诺维特在提出经济行动与社会结构的嵌入性与社会关系网络理论时,对新古典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家研究经济行动的社会化不足和社会学家在研究经济问题时的过度社会化问题进行了批评。
格兰诺维特认为,新古典经济学的行为理论前提是经济活动中绝对不受任何社会结构、社会联系影响的,只是为自己经济利益打算的原子个人。这是一种社会化不足的观点,是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任一环节中,行动者总是不带任何感情地、孤立地行动。在竞争性市场中,无数的买方和卖方仅仅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交易,交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社会的或人类感情的关系。并且,交易双方也并不需要彼此了解太多,因为这种交易只是暂时的,并不要求双方保有长期的合作关系。每个人都只是作为“交易者”而出现,他作为“人”的特性必须彻底忽视(朱国宏,1999:358)。这样,在新古典经济学中,经济活动中的社会关系被视为市场运行的障碍物。
新制度经济学派从制度安排中寻找对经济秩序的解决办法仍属一种“社会化不足”的观点,因为它除了制度安排之外,不承认具体的人际关系以及内在于这种人际关系中的责任、义务及信任能有效地阻止破坏和欺诈行为的发生。他们把信任之类问题排除在外,取而代之的只是“制度安排”,这就很难想象现实的经济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因为每个理性行动者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逃避这些制度的约束,从而使制度在事实上成为没有效力的规定。
格兰诺维特在批判上述社会化不足观点时,同时对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对经济行动研究出现的社会化过度观点也进行了批判。
从社会学发展的思想脉络来看,“行动”一直是社会学所关注的中心问题,因为正是行动连接着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韦伯传统影响下的社会学更显示出这种关注。他本人就分析了一般行动框架下的具体行动类型(韦伯,1997)。不过,致力于发掘韦伯传统、并将韦伯学术思想引入美国的帕森斯却把这种社会行动改造为一种僵化的社会行动者的机械行为。在帕森斯主义的理论框架之中,行动只不过是内化于个人的社会规则的反映,它更多地具有延时性与文化性,而不是活生生的、与当下的社会情境进行微妙互动的人的能动的活动。
格兰诺维特认为这两种看似截然对立的方法论,其实有一个共同之处,即两者都具有一种通过原子化的个人实现决策和行动的观点;只不过引起他们的决策的力量来源有所不同:在不充分社会化的描述中,原子化个人的决策是由对自我利益的功利性追求产生的,而在过度社会化的观点中,原子化决策是由个人内化的行为模式决定的。无论是不充分社会化还是过度社会化的观点,两者都把个人现时的决策和行动与个人当下所处的具体社会关系割裂开来了,因而无法说明正在进行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对经济行动的影响。
因此,要说明社会结构对经济行动的影响,必须要有一个新的方法论。即为了避免社会化不足的和过度社会化这两种观点各自的不足,需要一种新的嵌入理论,以说明个人经济行动与其所处的社会现实的关系。这种嵌入理论必须能够解释行动者的真实行动状况。也就是说,行动者既不是外在于社会环境原子个人似地进行决策和行动,也不是固执地坚守其已有的社会规则与信条,而是“嵌入于具体的、当下的社会关系体系中并做出符合自己目的的行动选择”(朱国宏,1999:358)。由于假定行动者是有目的的,因此,格兰诺维特主张保留理性选择的假设;同时,因为人是嵌入在具体的、当下的社会关系体系中,因此,必须在人的理性选择中加进非经济动机和非经济因素尤其是社会结构因素对人的行动的影响。
二、吉登斯的行动与结构二重性原理
安东尼·吉登斯(Giddens,A.)也感到二元论方法论的不足,在方法论方面,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同格兰诺维特的嵌入理论有着异曲同工的观点。
吉登斯结构化理论是吉登斯探究个人的社会行动及其能动性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的理论。他反对社会学理论传统上的将宏观与微观、个人与社会、行动与结构、主观与客观视为彼此独立存在的两极,要么强调“社会结构的物化观”,将社会结构视为独立于个人行动的像“物”一样外在于个人的实践的东西;要么强调微观的个人行动、人与人之间的面对面互动和个人的意义建构,将宏观现象还原为微观现象来解释的二元论观点,认为宏观与微观、个人与社会、行动与结构、主观与客观双方都是相互包含的,并不构成各自分立的客观现实。他的这一辩证观点全面地体现在《社会的构成》一书中所阐述的结构化理论之核心——行动与结构的二重性原理中。
吉登斯将“结构”理解为不断地卷入到社会经济系统的再生产过程之中的规则和资源:结构具有二重性,即社会结构不仅对人的行动具有制约作用,而且也是行动得以进行的前提和中介,它使行动成为可能;行动者的行动既维持着结构,又改变着结构。行动与结构之间这种相互依持,互为辩证的关系反映在处于时空之中的社会经济实践中。社会经济实践依赖于行动者的创造和再创造而具有其特定的规律性:行动者是具有知识的,其知识是反思性的和实践性的。因此,在进行行动时,行动者不仅有其行动的理由和动机,而且还能对自己的行动及所处情境的社会经济和物理特性进行反思性监控;但是行动者的知识又是不完全的,故而其行动总会遇到一些“未被认知的行动条件”,即有限理性——这就是社会结构,并进而导致一些“非预期的行动后果”,而后者又会反过来成为前者。未被行动者认知的行动条件、行动者的反思性监控、行动的理性化、行动背后的动机以及“非预期的行动后果”构成了吉登斯的“行动自我的分层模型”。吉登斯认为,人类的所有行动都表现为这个模型,且都是以实践意识作为认知基础的(吉登斯,1998:63-66)。
在吉登斯看来,社会结构并非外在于个人行动,而是由规则和资源构成。日常生活中的规则是与实践紧密相关的,它们不只是对人们行动的概括,而且对行动者的行动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同时,行动者运用自己的知识去采取适当的行动,测试和确认其行动所牵涉的规则。因而行动者采取行动达到自己的目标的同时也再生产出社会结构。社会结构还包括社会行动所牵涉的资源——分配性资源和命令性资源,它们是行动者在互动过程中不断地再生产出来的。资源是权力的基础,权力是行动者改变周围既成事实的能力,表现在社会环境中,则是其对资源的支配能力。然而,资源并非权力,只是权力得以实施的媒介。
规则和资源是相互依存的:一方面,行动者的资源影响着其对规则的测试和确认;另一方面,资源又非独立于行动之外,而是存在于社会环境中,社会行动者在行动中赋予其各种各样的意义,从而影响规则的建构。因此,行动便具备了意义的掌握与沟通,社会的认可与制裁以及资源的支配三种特性,且三者相互交织。资源也因此具有转换性和传递性,可以随行动者在具体情境中的使用而得到改变。(吉登斯,1998:69-90)。
据此,吉登斯认为,“社会经济系统的结构性特征,既是其不断组织的实践的条件,又是这些实践的结果。结构并不是外在于个人的,……它既有制约性同时又赋予行动者以主动性”,这就是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的核心思想。
三、新经济社会学核心命题
1990年格兰诺维特发表《旧-新经济社会学:历史与议题》的文章,在文中,格兰诺维特在批评社会化不足和社会化过度观点和吸收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的核心思想基础上将其研究的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基础归纳为两个社会命题,即(1)行动总是社会性定位的,它不可能仅仅为个人动机所解释;(2)社会制度不可能以某种必然的形式自动地产生,而只能通过“社会建构”形式形成。在斯梅尔瑟、斯威德伯格主编的《经济社会学手册》的新经济社会学著作论文集中,格兰诺维特和斯威德伯格又进一步把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核心归结为三个命题:(1)经济行动是社会行动的一种特定类型;(2)经济行动具有社会性的定位;(3)经济制度是一种社会性的建构(Swedberg,R.,Mark Granovetter,M.,1992:6)。
(1)作为一种社会行动的经济行动
由于经济生活本身的复杂性与变动性,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对它做出全面而完美的解释。这就向社会学家提出了参与到对经济生活的分析活动中的任务。
我们已在前面论述过,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经济社会学与一般社会学有所区别--它所研究的对象只能是经济现象。经济社会学审察经济现象的理论基础主要在于这样一个前提:无论在什么条件下从事什么经济活动,活动者本身仍然首先是一个社会人,他的行动也首先是一种社会行动,并且,在这种经济性的社会行动中逐渐建构出有关的经济制度与经济体系,最终产生了纷繁复杂的经济生活。
经济学家与经济社会学家一致认为,经济行动与稀缺资源的获得及使用有关。不过,关于行动者的行动动机及他人对行动的影响,经济学家与经济社会学家间就存在着较大分歧。经济学家以有关人类经济行动的简化假设为前提。他们认为,个人只是为了效用的最大化而行动,而这种效用则是指各种稀缺物的总和。并且,在追求最大化的个人中所进行的竞争是发生在市场这一层面上的,而市场的供给与需求通过价格机制来调节以达到平衡。这样,任何外在于市场的社会因素对价格的干预都会削减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在这样的条件下,行动者只是具有经济理性的人,而这种理性则主要指经济活动者对收益的不受阻碍的追求。
新经济社会学家继承了传统经济社会学家的观点仍认为,个人的理性行动不是单纯的个人心理的反映物,而是社会环境的产物。主流经济学中,经济人假定的理性是个体理性。他们追求最大化目标,不涉及他的行动对他人的影响和后果。利用经济资本去实现目标,社会结构只是作为条件而存在,仅仅表现为一种形式。事实上,社会结构因素将会在很大程度上修正个人的最大化行动。行动者是理性的,不过这只是指他们通过选择有效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标而言,就他们所受的影响来看,绝不是原子化的个人。在他们行动的各个阶段,他们既利用经济资本,又通过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社会资本去实现目标。在这里社会结构不只是作为条件而存在,而同时表现为人们拥有的一种资源不断对其发生影响,从经济目标的选择到各种手段的组织都是如此。
关于行动者所受的社会限制,在上章对韦伯的思想中有明确的论述。当代社会学家波特斯对此也有相似的观点。他认为,经济行动是限定于社会情境之中的。第一,个人经济行动受到社会价值观的指引与制约。例如,利他行为便是在社会价值观的作用下发生的。这种判断影响着行动者对目标与实现目标的手段的选择;第二,个人在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中,也夹杂着对他人的赞同、个人地位及权力的渴望,这此都与其他行动者有关。完全不受限制的纯以个人为中心的最大化行为是不可能的。并且,以经济收益为标志的目的也经常会与其他目的(如对社会地位的追求)发生冲突。例如,积累到足够的物质财富的确可以使他人遵从自己的命令,但却得不到他人的衷心敬仰。这样,行动者在行动中就必须同时考虑到经济与社会这两方面的目标;第三,即使是不受限制的对经济收益的追求,也必然受到建筑在社会互动之上的互惠性期望的限定。当个人追求经济收益时,他必须借助于他人来获得信息资本及其他稀缺资源,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对他人欠下社会性的“债务”。并且,“他人之所以给行动者能给予回报。这样,在单个行动者之间就产生了各种互惠性的期望,希望能彼此给予恩惠和回报。如果不遵守这样社会性期望,就将损害行动者与他人的关系,并导致行动者经济上的失败。因此,这种社会义务就使得行动者对其纯粹的经济活动做出调整。”(朱国宏,1999:109)。
(2)经济行动的社会定位
在新经济社会学家眼中,经济行动是受社会所限定的,它嵌入于持续存在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
在儒学影响的东亚地区,企业间分工协作,大都采用社会关系网络组织形式。为了适应反复无常的市场,一些企业采取了柔性生产的方法。这种柔性生产要求生产的组织形式进行变化,即在供应商、分包商与产品消费者之间建立广泛的跨企业联系,以协作的方式进行生产。如在日本的企业集团网络中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间建立起了柔性的生产组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东南沿海和港台地区中小企业间已形成了复杂的劳动分工和协作的生产性企业间社会关系网络,而这种分工协作关系网络的建立与当地的社会、文化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企业内部,尤其是华人企业内组织的核心是家族。同大大小小的家族紧密联系的是血缘、亲缘,同时也扩展到朋友、同学、同乡等关系层次。家族的权威形成一个层级制控制,通过权威来组织生产和分配资源。这里,家族的权威实际上是与管理的权威为一体而发挥作用的。在企业组织中,通过社会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特殊信任与服从来取代等级制与命令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在企业内部建立与实施制度的成本和降低道德风险,减轻了企业监督管理的成本。另一方面,在企业外部,不同的家族企业之间则靠社会关系网络来联结,这样可以减少交易成本。维系这种企业间关系网络的核心是“信任”,“义务”和“承诺”这种社会资本。在以社会关系为本位取向的社会中,强调以血缘、亲缘关系为基础的特殊信任和外人的极度不信任,根据这种“路径依赖”,中国的家族企业必然是长不大,难以逃脱“一代创业、二代守成、三代衰亡”的规律。因此在中小企业充斥的中国社会中,现代形态的家族大企业难以自发产生,必然由政府组建大型国有企业来替代,形成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
(3)经济制度的社会建构
作为对经济学的回应,新经济社会学家也很关心制度问题。在以前的主流经济学中,制度问题往往不予考虑。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则力图对此加以弥补,把制度融合进其经济分析中。不过,在新经济社会学家眼中,这种分析尽管为经济学和社会学的整合提供了一个渠道,却仍然有缺陷存在。但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分析,推动了新经济社会学上的新制度主义对经济问题的分析。
新经济社会学上的新制度主义在界定制度上采取了比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更为宽泛的态度,试图把文化涵盖进制度的框架之中。这方面的学者认为制度不仅包括正式规则、程序和准则,而且包括非正式制度。这样的界定打破了制度与文化在概念上的隔离,使文化更加具体化,更容易在分析中加以把握,同时也强化了该范式在宏观层次上的解释能力。
把文化纳入分析框架,反对把理性个人行动完全理解为经济人的努力有着悠久的传统。从上世纪30、40年代开始,波拉尼、人类学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B.)、哲学家卡尔·曼海姆等人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人类行为的动因问题,他们反对把个人行动简单地理解为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者,认为个人行动的目的不仅要满足自我的物质需求,还要获得社会的认同,其行为是在历史文化和制度的背景下做出的选择,受到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体系等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从宏观面看,全球化进程中西方国家内部的社会文化问题日益突出,国家间关系、民族间关系日益复杂化,文化再次成为社会科学界关注的重点和解释的基点。
经济社会学中的新制度主义不同于经济学,它意味着再次强调文化和文化限定,一方面是出于对制度条件的强烈关注,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对制度的定义越来越抽象,“制度”成为一种规范行为的情景框架。新经济社会学家还批评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制度解释全然忽略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具体事实。
3.3.2理性选择方法
上述新经济社会学方法论中,新经济社会学家不再像经济学那样把理性设定为前提,在这种设定前提下,对稀有资源的有效利用进行理性选择,而是视野更为广阔,把理性本身视为变量,即一种本身便需要解释的现象。
就理性选择方法而言,它一直作为经济学家所专有的方法而存在。[22]构成经济学基础的理性选择假设给其他学科的研究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惑:用一种过于简化、有时甚至是充满主观想象的假设[23]来分析复杂的社会生活,这如何可能呢?不过,近些年来理性选择方法本身的发展使人们的这种困惑减轻了许多。西方经济学家力图通过“经济人”这一关于个人行为的假定来推测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表现。并且,许多出身于经济学阵营的学者相信,这种关于人的行为的假定适用于所有的社会领域,因而可以用理性选择理论来分析个人乃至集体的任何行为。在一批持此假定的西方经济学家的努力下,近年来理性选择作为一个最基本的分析方法已渗透于许多领域中,如布坎南(Buchanan,J.)的公共选择理论(政治领域)、贝克尔 (Becker,G.) 对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家庭、社会等领域)。这实际上意味着,通过“经济人”这一方法论假定来分析人类社会已成为社会科学中的一个基本方法。此外,来自其他学科的研究者也开始在理性选择方法的基础上展开了本学科的研究。科尔曼(Coleman,J.)是其中的代表人物。科尔曼的社会理论是建立在行动理论的基础之上的,而这种行动理论又正是以理性选择方法为依托的。科尔曼借助于经济学中的“合理性”概念来分析理性行动者的行动。他认为“合理性”概念的含义是“指对行动者而言,不同的行动(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效益’,而行动者的行动原则可以表述为最大限度地获取效益。”这包含着两方面的意思:一是行动是有目的的行动;二是行动是一种最大限度地获取效益的合理行动(科尔曼(上),1990)。
这种概念框架后所隐含的是个体主义方法论,即与社会学中盛行的整体主义方法论相对的另一种研究视角。在一些社会学家看来,采用理性选择方法来分析经济与社会生活,不可避免地要走入以原子化个人的单个理性行动来解释现实的谬误,因此必须强调社会行动者所受到的社会性制约(无论是内在的规范还是外在的社会结构)。实际上,社会学家所提出的一个最大批评是:原子化个人的经济理性只存在于理论的想象之中,现实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合乎理性的或是不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行为。例如,运用经济理性的概念很难说明舍身救人的壮举——理想的经济人将不会蠢到用自己的牺牲去换取他人的生命,这显然是不合乎经济理性的。而只有把救人者置于整体文化情境、社会规范的氛围中来考虑,才能正确理解舍身救人的行为。
关于这一点,有必要为理性选择方法作一分析。例如,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舍身救人仍然是一种“理性”行为,只不过这种理性是不同于利己理性的另一种利他理性罢了。如果在救人者心目中“救人”这一行为的“价值”[24]要大于自己生命的“价值”的话,那舍身救人仍然是理性选择基础上的行动。问题的关键在于:理性究竟意味着什么?事实上,如果对经济理性假设加以修正的话,那理性选择方法仍可以适用于对任何行动的分析。如果我们认为行动者所追求的不仅仅是经济效益,而且包括像权力、地位、声望等其他任何对行动者“有价值”的事物的话,那任何行动者所作出的行动都是建立在理性选择基础上的,都是以“价值最大化”为目的的行动。只要目的得到设定,那围绕着目的而设计的手段与进行的行动总是理性的,总是力求最有效地实现目的的,只不过目的本身未必是合乎经济理性的——这种目的可能带有情感、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意蕴,而不仅仅是经济性的。[25]
这种意义上的理性选择与韦伯的“工具理性”行动极为相似。的确,希望通过理性选择方法来理解现实生活的社会学家也并非科尔曼一人,韦伯本人也有过类似想法。作为个体主义方法论的支持者[26],韦伯认为,真正构成社会事实的只是行动——实实在在的行动,超越了行动的社会整体只能是理论的幻想。他强调了理性化(特别是“可计算性”)的增加(Collins,1980)。对现代社会历史进程的意义,正是力求手段对目的之有效性的工具理性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巨大作用(苏国勋,1988:89—97)。布迪厄(Bourdieu,P.)对“理性”方法(而不是“经济理性”)的意义也持肯定态度。功利主义的经济理论把人视为精打细算、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动主体。对此,布迪厄认为这种理性选择理论的错误并不在于它表明所有的行动都是理性的、追求利益的,而在于它狭隘地理解了利益和理性本身,只把它们局限于行动者对利润和物质的追求之上。事实上,如果把理性选择理论稍作修改,经济利益的概念扩大为包含其他有价值的事物的话,那理性选择仍可有效地运用于研究中。因为,尽管单个的行动主体并未意识到他们的利益,尽管他们的社会实践被标明为未追求物质利益、或盈利性的,但是,所有的社会实践仍然是“利益化”的,任何行动都不过是为了使其“利润”最大化而已,只不过“利润”并非一定是经济利润而已。
为什么理性选择方法适用于对社会生活的分析?因为社会生活背后所蕴涵的“人”的因素总与理性息息相关,即一般性社会行动(经济行动是这种行动的一个特例)是以行动者的理性选择为前提的。前文吉登斯的有关观点对此作了极好的诠释。行动者的分层模式包括对行动的反思性监控、理性化及动机激发过程等根植于行动中的一系列过程。其中,行动的理性化是指作为过程的“意向性”(intentionality),即行动者对自身活动的根据始终保持着“理论性的理解”(吉登斯,1998:63-66)。这意味着,只要是经济社会学意义上的“行动”,对行动者本人而言便是理性的,因为行动者可以为自己的行动提供充足的理由,并加以解释。也就是说,他会令其他行动者感觉到,他作出的这一行动是在充分考虑到现实情境的制约与潜在行动可能后进行理性选择的结果。请注意这句话:“所谓成为人类中的一员,就是成为一个有目的的行动者,无论采用什么说法,他们的活动都自有其理由,如果被问及,也都能通过话语阐述这些理由(包括对此撒谎)”(吉登斯,1998:62)。行动者的资格能力的主要内容,便是行动者使其行动得以理性化的能力。可见,凡是行动,都是理性的,都是行动者有根据、合理地进行的。[27]当然,这种社会行动中的理性是有其限度与局限性的。行动者根据自己所处的当下情境、自己拥有的知识与经验以及自己的判断,作出行动的选择,但这只是主观上合乎理性的行动,行动在客观上的正确性(即为实现个人目标而利用资源及手段的真实合理性)却无法得到完全的保证,因为他的行动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从而损害行动的合理性程度。这提醒我们,对经济生活的经济社会学研究必须引入新制度经济学的“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 的概念。
上面的论述意味着,个人的现实行动总是理性的,总是力图通过行动实现某方面的价值最大化目标。
3.4 社会关系网络研究
社会关系网络方法是在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理性选择基础上对社会关系中个人、群体行动或拟人化企业行动的新经济社会学方法论下,具体方法运用中最核心的方法。新经济社会学与传统的经济社会学不同之处就是把社会关系网络作为一种理论和方法引入对经济现象的分析。在社会关系网络分析中,有两种视角,一种视角主要源于社会学和组织理论,并把社会关系网络视为一种阐明存在于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以及组织的环境之中的分析工具或研究方法;另一种视角更具跨学科的性质,它把社会关系网络视为一种合作机制进行研究或作为一种资源配置关系。主要把网络与市场、等级等并列,视为一种重要的值得研究的现象。
3.4.1 弱关系力量假设
格兰诺维特1973年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的“弱关系的力量”(The Strength of Weak Ties)一文,被认为是社会关系网络研究的一篇重要文献。弱关系力量假设的提出和经验发现对欧美学界的社会关系网络分析产生了重大影响。这篇文章新颖之处,提出弱关系强力假设,即把“弱关系”(Weak Ties)在寻找工作时变成强关系(Strength Ties)。他认为弱关系之所以是强的,是因为弱关系是传递信息的有效桥梁。
格兰诺维特所说的关系是指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之间由于交流和接触而实际存在的一种纽带联系,这种关系与传统社会学分析中所使用的表示人们属性和类别特征的抽象关系(如变量关系、阶级阶层关系)不同。他首次提出了关系力量的概念,并将关系分为强和弱,认为强弱关系在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个体和社会系统之间发挥着根本不同的作用。强关系维系着群体、组织内部的关系,弱关系在群体、组织之间建立了纽带联系。
怎样定义关系的强弱呢?他从4个维度来测量关系的强弱:一是互动的频率,互动的次数多为强关系,反之则为弱关系;二是感情力量,感情较强、较深为强关系,反之则为弱关系;三是亲密程度,关系密切为强关系,反之则为弱关系;四是互惠交换。互惠交换多而广为强关系,反之则为弱关系。
弱关系充当信息桥的判断。在他看来,强关系是在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职业身份、收入水平等社会经济特征相似的个体之间发展起来的,而弱关系则是在社会经济特征不同的个体之间发展起来的。因为群体内部相似性较高的个体所了解的事物、事件经常是同质的,所以通过强关系获得的信息往往重复性很高。而弱关系是在群体之间发生的,由于弱关系的分布范围较广,它比强关系更能充当跨越其社会界限去获得信息和其他资源的桥梁,可以将其他群体的重要信息带给不属于这些群体的某个个体。在与其他人的联系中,弱关系可以创造例外的社会流动机会如工作变动等。格兰诺维特断言,虽然所有的弱关系不一定都能充当信息桥,但能够充当信息桥的必定是弱关系。弱关系充当信息桥的判断,是格兰诺维特提出“弱关系力量”的核心依据(Granovetter,1973,1974,1995)。
弱关系充当信息桥的判断,如图3.1所示,A与B之间的关系严格说来不是一座信息桥梁,因为一个可能通道是A-E-I-B但是A-B是通过B到F、D和C的最短通道。
在图3.2中,A-B并不是惟一通过B到达C和D的信息桥梁,但在多数现实传播的实例中,它是一条更可能、更有效的通道。因为传播存在一种距离界限,如果不处处于有效距离界限之内,信息会发生扭曲,信息传播的成本就会过大,接受信息的一方可能无法接受到发出的信息。设N表示两点间的最短距离,而且N<2,格兰诺维特把N称为一座N维的局部桥。
E I
F
C J G
A B
D 图3.1
H
D
C A
F
B
图3.2
图3.2中的A-B是一座3人的局部桥梁。弱关系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创造了更多最短途的局部信息桥梁。所以,与一般的强关系相比,一般的弱关系的破坏作用更大。格兰诺维特以职业流动为主题在对波士顿郊区牛顿城的300名白领就业者,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经理人员作了随机调查进行实证研究。这一检验记述在1974年出版的《谋职》一书中。他通过实证分析指出,只有那些在各方面与自己同质性较强的人才有可能与其建立起比较密切的关系,但是,这些人所掌握的信息和他自己差别不大。而与此人关系较疏远的那些人则由于与他(她)具有较强的异质性,也就有可能提供此人及其周围圈子的人所无法得到的、对个体求职更有价值的信息。通过弱关系获得信息的人最终得到了一个地位较高、收入较高的职位,而通过强关系获得信息的人,向上流动的机会则大大减少。此外,使用弱关系比使用强关系的求职者对新工作的满意度更高。
3.4.2 格兰诺维特的“嵌入性”方法论
格兰诺维特于1985年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重要论文“经济行动和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Economic Ac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The Problem of Embeddedness)。他在该文中进一步发挥了卡尔·波兰尼在《伟大的转折》一书中提出的“嵌入性”概念。
嵌入理论最初形成于波兰尼的思想之中。在与主流经济学原子论的斗争过程中,波兰尼逐步产生了其嵌入理论。
早在本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一些人类学家便开始在研究中借用主流经济学的概念。波兰尼极力反对这种做法,他认为借用这种形式主义的抽象概念对于理解历史是不完全的。经济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纯的独立领域,在前工业社会中经济是嵌入于社会、宗教以及政治制度之中的。这意味着,像贸易、货币和市场这样的现象是由谋利以外的动机所激发的,并和具体的社会现实结合在一起(Polanyi,1992:79)。波兰尼因此把经济含义区分为“实质主义”含义和“形式主义”含义。实质主义与事实有关,形式主义与逻辑有关。他认为,只有实质主义意义上的经济才能在对历史和现实中的经济体系的经验研究中产生富有意义的成果。他同时认为,作为一个制度化过程的经济中有两个概念值得注意,这就是“过程”和“制度化”。经济研究的真正主题,实质是经济过程在不同时空中得以制度化的方式。
要考察经济是如何得以制度化的,就必须从经济体系获取统一性与稳定性的出发。波兰尼认为,这种统一性与稳定性是通过一些经济融合方式得以实现的。从各种经验事实来看,这些经济整合方式主要包括三种:互惠型、重新分配型、交换型。只有在具有对称性组织的社会环境中,互惠行为才能会导致有意义的经济制度的产生;只有当分配中心已经存在时,个人间的共同占有才会形成重新分配型的经济体系;只有价格形成式市场已经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后,个人间的交换行为才会造成价格的涨落,并由此把经济体系整合起来。
他认为在工业革命前,社会中的经济生活为互惠或重新分配的方式所笼罩,市场的交换机制还没有统治经济生活。不过,在现代社会中,事情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决定经济生活的是价格和市场。这时候,经济由(并仅仅由)市场价格来指导,人们在这种市场中按获得最大金钱收益的方式行事。(Polanyi,1992:89)
波兰尼的观点意味着,在前工业社会中经济是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的,而在现代社会中这种嵌入现象不再存在了。格兰诺维特对这一观点作了批判性发展。他认为,如果使用嵌入理论来审视社会的经济生活及与之相关的社会结构的话,则会发现:无论是在工业社会还是在前工业社会,嵌入的现象始终存在,只不过在各个社会中嵌入的程度有很大不同。
格兰诺维特认为经济行为嵌入于社会结构,而核心的社会结构就是人们经济生活中的社会关系网络, 嵌入的社会关系网络机制是信任。所谓“嵌入”(embeddedness)指的是各类经济交易都受到其所处的社会结构限定,这种社会结构决定它们的形式与结果。格兰诺维特发展了波兰尼的“嵌入”性概念,还对此作了“关系性嵌入”(relational embededness)和“结构性嵌入”(structural embeddedness)的区分。“关系性嵌入”是指行动者嵌入于个人关系之中,而“结构性嵌入”则指许多行动者嵌入于其中的更为广阔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在关系性嵌入中,各种规则性的期望、对相互赞同的渴求、互惠性交换等是行动者所面对的主要社会因素;在结构性嵌入中,值得注意的是经济交换与更大范围的社会结构的关系,而许多其他行动者也在这一社会结构中发生作用。这样,这种大范围的社会结构就为特定的交易提供了具体的规则性期望,并能有效地阻止违反个人互惠性义务的行为的发生。有许多经验研究证明了经济活动在社会结构中的嵌入性。他指出,在经济领域最基本的行为就是交换,而交换行为得以发生的基础是双方必须建立一定程度的相互信任。在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换中,双方必须首先相互了解,相信对方有交换的诚意,信任对方对交换条件的认可,然后才能进行实质性的交换。即使在以货币为媒介的现代社会交换中,双方也需要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如果信任感降到最低的程度,在每一次交易中,双方都必须在获得了必要的监督保证之后才能进行,那么,交易成本就会大大提高。格兰诺维特认为,信任来源于社会关系网络,信任嵌入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而人们的经济行为也嵌入于社会关系网络的信任结构之中(Granovetter,1985:68)。
嵌入性的概念暗指,经济交换往往发生于相识者之间,而不是发生于完全陌生的人们中间。同弱关系假设相比,嵌入性概念强调的是信任而不是信息。而信任的获得和巩固需要交易双方长期的接触、交流和共事,实际上,嵌入性概念隐含着强关系的重要性。格兰诺维特自己并没有对嵌入性问题进行第一手实证证明,他的学生布兰·乌兹(Brian Uzzi)对一家芝加哥的银行的贷款业务进行了嵌入性问题调查。他发现贷款对象并不是愿意承受较高贷款利率的陌生客户,而往往是那些要求降低贷款利率的长期客户。为什么银行不要求高利率反而趋求低利率呢?原因是银行与长期客户有浓厚的人情关系,有相互协助的信任感,以及携手处理突发事件的历史背景。这些就是格兰诺维特强调的嵌入性(Granovetter,1985:75)。另外一个相关的例子也证明了经济活动在社会结构中的嵌入性,便是多尔对日本纺织品生产业的分散化趋势及“关系合同分包”的研究。
在日本纺织行业中,生产正呈现分散化趋势,往往由许多不同企业合力承担纺织品的生产,而不是由一两家企业从头至尾生产出纺织成品来。并且,在把纺织成布的织布厂与染色厂、编织厂间存在着固定的分包关系。这此企业共同组成了生产出成品布的一个完整程序,并且在它们之间的合作关系也是比较稳定的。即使有其他厂家愿意以更便宜的价格来完成其中某项程序,各个已有合作关系的厂家也不愿与其他厂家建立合同分包关系,而是倾向于与原有的伙伴合作。其原因在于,如果有企业按经济收益最大化的理性原则来建立新的伙伴合作(这将减少其成本),其后果将是受到整个社区的鄙视,因为这违反了社区中的社会规则。事实上,当有新的厂家愿意以更便宜的价格供应某种半成品时,买方将不会轻易抛弃原来的供应商,而会鼓励原来的供应商也像新的厂家一样,下调其产品的价格。一般的做法是,买方告诉原来的供应商:“瞧,那家企业正尽力使它的产品价格向下降。我们希望你们也同样降低产品的价格,如果你们产品价格以后还这么高的话,我们就不得不重新考虑合作关系了。如果你们为了降低成本而需要银行资金的话,我们或许可以作为担保人”(朱国宏,1999:111)。正是通过这种带有善意的互动,日本纺织业内部维持着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两个例子,如果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这种行为是不符合原子化的最大化行动者的理性原则的;但是,从新经济社会学来看,这是很容易理解的:正是结构性嵌入性决定了这种经济交易。如果随便抛弃自己的合作伙伴,企业便可能招致社会和经济两方面的惩罚。
3.4.3 社会资源理论
美籍华裔社会学家林南(Lin,1981,1982,1990)在发展和修正格兰诺维特“弱关系力量假设”基础上提出了社会资源理论(Social Sesources) 。他认为,那些嵌入于个人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社会资源—权力、财富和声望,并不为个人所直接占有,而是通过个人的直接或间接的社会关系来获取。在一个分层的社会结构中,当行动者采取工具性行动时,如果弱关系的对象处于比行动者更高的地位,他所拥有的弱关系将比强关系给他带来更多的社会资源。个体社会关系网络的异质性、社会关系网络行动者的社会地位、个体与社会关系网络行动者的关系力量决定着个体所拥有的社会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在林南的社会资源理论中,弱关系的作用超出了格兰诺维特所说的是信息沟通的作用。由于弱关系连结着不同阶层拥有不同资源的人们,所以资源的交换、借用和摄取,往往通过弱关系纽带来完成。而强关系连结着阶层相同、资源相似的人们,因此类似资源的交换既不十分必要,也不具有工具性的意义。为此,林南提出了社会资源理论的三大假设:(1)地位强度假设———人们的社会地位越高,摄取社会资源的机会越多;(2)弱关系强度假设——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络的异质性越大,通过弱关系摄取社会资源的机率越高;(3)社会资源效应假设——人们的社会资源越丰富,工具性行动的结果越理想。
社会资源理论是社会关系网络研究的一大突破,因为它否认了资源具有通过占有才能运用的地位结构观。林南认为,资源不但可以被个人占有,而且也嵌入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通过关系社会关系网络可以摄取。他通过1975年对纽约州北部奥尔巴尼—特洛伊—斯堪耐特迪大都会地区399位21-64岁男性普通劳动力的抽样调查揭示,弱关系的作用是导致了丰富的社会资源,社会资源是目标达成的直接原因。另外,皮特·马斯顿和珍妮·赫伯特于80年代对70年代底特律职业调查资料的进一步分析时发现,如果关系人所处的职业地位越高、权力越大,那么求职者的工作变动所带来的向上流动的机会越大。这一发现进一步验证了社会资源的作用(肖鸿,1999)。
3.4.4 结构洞理论
罗纳德·博特(Burt,R.)1992年在《结构洞》(structural Hole)一书中首次提出了结构洞理论。
博特认为,无论主体是个人还是组织,其社会关系网络均表现为两种关系。一是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任何主体与其他每一主体都发生联系,不存在关系间断现象,从整个社会关系网络来看就是“无洞”结构。这种形式只有在小群体中才会存在。二是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某个或某些个体与有些个体发生直接联系,但与其他个体不发生直接联系。无直接联系或关系间断的现象,从社会关系网络整体来看好像社会关系网络结构中出现了洞穴,因而称作“结构洞”。例如在ABC社会关系网络中,如果AB之间有关系,BC之间有关系,而AC之间没关系,则AC是一个结构洞。AC如果要发生联系,必须通过B。格兰诺维特认为,B与A、C的联系必然是弱关系。对博特来说,B与A、C的关系可能强,也可能弱,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假如A、B、C处于资源竞争的状态,AC结构洞的存在为B提供了保持信息和控制信息的两大优势。博特依据结构洞理论对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行为提出了新的经济社会学解释。他认为,竞争优势不仅是资源优势,而且更重要的是关系优势,所谓关系优势就是,占有结构洞多的竞争者,关系优势就大,获得较大经济回报的机会就高。换言之,一个人或一个组织,要想在竞争中获得、保持和发展优势,就必须与相互关联的个人和团体发生广泛的联系,以争取信息和控制优势(边燕杰,1999)。任何个人或组织,要想在竞争中获得、保持和发展优势,就必须与相互无关联的个人和团体建立广泛的联系,以获取信息和控制优势。由于该理论的应用性很强,获得企业界的经理阶层的重视。
3.4.5 强关系力量假设
边燕杰等人的强关系力量假设对格兰诺维特的弱关系力量假设和林南的社会资源理论提出了挑战。
在美国就读的日籍学者渡边深(Watanabe,S.)于1985年在东京地区主持一项大型调查,样本规模2500多人。调查的中心内容是重复格兰诺维特70年代《谋职》一书中的调查。从调查结果看,在一些关键点上,东京地区调查反映出来的结果与格兰诺维特的美国调查结果大相径庭。在搜集职业信息方面,大部分美国白领在业者利用弱关系,而大部分日本白领在业者利用强关系。在关系作用方面,美国白领如果用了弱关系往往提高向上流动的机会,而日本则相反,越是通过强关系换工作,越能得到较丰厚的报酬,流动者对新企业越投入,对新工作的满意度越高。
渡边深发现造成上述情况的背景有两个原因。一是日本大型企业在招收雇员时有严格的考试制度,而社会关系网络能发挥作用的是中小企业的劳动力市场。中小企业一般在招收雇员时,审查手续不是非常严格,往往主管一人说了算,这就给社会关系网络,特别是强关系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能。二是中小企业为了减低雇员申请、审查的成本,提高人们对企业的效忠,往往在本地通过社区社会关系网络招收雇员。社区社会关系网络提供了雇主和雇员的相互信任,人情关系也使雇主和雇员的交流全面化,非形式化,所以,雇主愿意在一开始就提供较高的收入,以使新雇员提高信心,增强满意度,有意在企业干下去,而不向利好的大企业流动。
渡边深的调查结果引起了边燕杰的兴趣。为了验证渡边深的结论,边燕杰于1988年在天津进行了同样的调查。他在1988年天津千户调查中发现,在900多名在业中间,45%的人的第一个城市工作是往往能寻找到职位较高、权限较大的人提供帮助,而这此帮助者的工作地位、单位背景性质有很大的正面影响。有一点至关重要的是:中间人与就业者的关系越熟,与最终帮助者的关系越熟,则最终帮助者的资源背景超高,对就业者工作安排也越有利,因此强关系而非弱关系可以充当没有联系的个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网络桥梁(边燕杰,1999)。他由此推论中国的社会关系网络的特征是高趋同性、低异质性和高紧密性。边燕杰认为这是强关系假设的有力证据。
如果说1988年天津的劳动力市场还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1999年中国经济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并正趋于完善的转型时代,中国的劳动力社会关系网络市场又发生了什么变化?
边燕杰与张文宏1999年对天津的就业过程以关系类别、强度、信息、人情、关系人及其特征为测量指标进行了抽样调查,他们根据调查获取的数据分析,写成《经济体制、社会关系网络与职业流动》的论文。在此文中,他们得出的调查结论是:(1)强关系假设继续有效、弱关系的解释力不强。他们根据调查数据资料证明,强关系假设不仅在再分配体制下的职业流动中发挥着作用,而且在双轨时代和转型时代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再分配体制下,社会关系网络的作用是通过强关系影响计划分配的具体方案,使关系使用者获得符合意愿的职业。双轨制的转型时代,强关系仍然起着人情交换的作用,但它是在劳动力市场不断扩展的条件下出现的。天津资料表明,转型时代职业流动者很少单独使用一种机制,这一点比1988年有所进步,职业流动者往往使用多种渠道,将社会关系网络机制与另外一种机制相结合。(2)从双轨制到转型时代,劳动力统分统配的计划体制逐步解体,劳动力市场日益强大,越来越成为职业流动的一个正式渠道。但劳动力市场的制度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资料证明,使用社会关系网络的就业者主要是从关系人那里获得人情。此外,作为信息桥的弱关系的使用率不但没有上升,反而表现出微弱下降的势头,而作为信任和规范的强关系的使用频率却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而上升。这就预示着,正在完善的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机制可能比较发达,而劳资双方的信任机制、规范机制、监督机制等存在很大的漏洞,需要社会关系网络或强关系来补充。
那么强关系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儒家社会中,强关系是否由强变弱,走向格兰诺维特所强调的弱关系在劳动力市场起主导作用呢?他于1994年对新加坡八个有代表的行业进行调查,随机抽取了500多个在业者,询问他们最近一次职业流动的经历。近七成的人是通过亲属、朋友,相识等非正式渠道搜集就业信息,或取得亲友帮助而变换工作的。大部分就业者利用强关系。很少的就业者用了间接关系;但如果用了间接关系,中间人与被访人,与最终帮助者的关系往往是很强的。而这种间接的强关系能使被访者找到一位地位较高的帮助者,协助被访者流动到一个地位较高的职业中去。这一切发现与天津的情况近似,从而证明了他的强关系假设。
3.5社会资本
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一种不同于金融资本、物资资本、人力资本的新资本形式受到部分学者的关注,这种新资本形式就是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同社会关系网络一样,是新经济社会学中两个最重要的理论之一。
3.5.1 社会资本概念的缘起及其发展
当我们考察社会资本理论发展历史时,会发现它的产生是建立在社会关系网络研究基础之上的。前述社会关系网络是一个社会结构概念,它可以定义为一个由某些个体(个人、组织等)间的社会关系构成的相对稳定的系统,而整个社会则是一个由相互交错或平行的网络构成的大系统。社会关系网络研究的重点之一就是考察个体的行为是如何受到各种外在社会关系影响的,正是在这个领域的研究中,新经济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和林南等人提出并发展了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与其拥有的社会资源关系的理论,可以说是开了“社会资本”理论研究的先河。
从形式上来看,社会资本不过是在“资本”的前面加了“社会”这样的限定词,依然是资本的一类,具有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等共同的属性,但“社会”这个限定词突出了社会资本特有的属性、即社会性特征和非物质性。
第一位对社会资本进行相对系统的现代分析的是法国学者皮埃尔·布尔迪厄(Bourdieu,P.)。他在1979年的《区隔:趣味判断的社会批判》一书中,他提出了三种资本形式:经济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本,但在这本著作中,他对社会资本的分析因是法文没有及时翻译成英语,他的思想当时在英语国家得到传播。1988年,科尔曼在《美国社会学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发表题为《社会资本在人力资本创造中的作用》(Social Capital in the Creation of Human Capiital)一文中对社会资本作了初步论述,在文中,他提出在解释人的行动时,除经济学中的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概念外,还必须引进社会资本的概念。后在其所著《社会理论的基础》中,从社会结构的意义上对社会资本理论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其内容将在下面讨论。
根据哈理斯(Harris,J.)和利兹奥(Rezio,P.)的研究,自1993年以来,社会资本就开始变成发展词汇中的关键词了,被国际组织、一些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广泛采用。1997年世界银行在《拓展财富衡量》的报告中专辟“社会资本:失落之琏”一章,论述社会资本的衡量与意义。世界银行专门成立了研究社会资本的机构,并于1997年召开了一次社会资本讨论会。现在有关社会资本的文章在经济学等刊物上也频繁出现。
3.5.2 对社会资本方法的不同释义
在对社会资本的释义上,不同的学者从各自的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出发,给予了不同的解释。这里列举几个得到较广泛认同的释义。
第一种把社会资本解释为一种关系网络。布迪厄把社会资本解释为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那些资源是与对某种持久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体制化关系的网络(布尔迪厄,1997:200)。布尔迪厄的资本概念是较为独特的,他认为:资本是一种积累的劳动,个人或团体过占有资本,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由于资本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形成和积累,而其一旦形成后又具有产生新的利润的潜力,它就使得社会生活超越了简单的碰运气的游戏或“轮盘赌”的状态,而建立起较为稳定的秩序和规则。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实际上就是一部资本积累的历史。在每一个社会中,行动者都可按占有的资本数量而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或等级,因此,每个占有资本的个人或团体总是在竭力保持和扩大自己的资本。资本的积累产生权力,而那些“通过既存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获得特权地位”的人,即统治阶级,他们从不满足于赤裸裸地通过对经济资本的占有来行使其特权,而是通过将经济资本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资本,即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并将后者定义为“非经济的”和“非功利的”,来巧妙地掩蔽统治阶级对社会生活实质上的垄断和统治(布尔迪厄,1997:202-203)。这样,他们就将纯粹的实质权力关系网络转变为各种应得权利的和谐秩序,从而为自身的统治确立了合法性。
正如他上述所说的那样,“社会资本”就是资本的三种基本形态之一,它是一种通过对“体制化关系网络”的占有而获取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这种“体制化的关系网络”是与某个团体的会员制相联系的,获得这种会员身份就为个体赢得“声望”,并进而为获得物质的或象征的利益提供了保证。对于具体的个人来说,他所占有的社会资本的多少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行动者可以有效地加以运用的联系网络的规模;二是网络中每个行动者所占有的各种形式的资本数量。社会资本如果运用得当,将是高度生产性的,因为它具有高度的自我增值能力,从一种关系中自然增长出来的社会资本,在程度上要远远超过作为资本对象的个人所拥有的资本。社会资本的形成,是一种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投资策略的产物。这种策略首先确定那些在短期内或长期内直接用得着的、能保证提供物质利润和象征利润的社会关系,然后将这些本来看起来是“偶然”的关系(如邻居、同事甚至某些亲戚关系等)通过“象征性的建构”,转变为一种双方都从主观上愿意长期维持其存在的、在体制上得到保障的持久稳定性关系。这种转变的关键就是“象征性建构”,它利用一些现存的社会体制,通过各种物质或非物质的交换,使社会资本得以确立,并不断地进行自我再生产,这就决定了对社会资本的投资必然是长期的和连续性的。为了积累和维护社会资本,个体必须不间断地花费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只有这样,才能使那些简单的、偶然的社会关系成为一种“义务”。这种时间上的特性和社会交换本身具有的根本意义的含混结合在一起,使得社会资本的运用成为了一种“微妙的时间经济”。
不同类型的资本只有在特定的“场”内才是有效的,但各类资本之间又是可以转换的。经济资本是其他类型资本的根源,因此,由经济资本向社会资本的转换是较为容易的,而由社会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换则较为复杂,且带有一定的风险性。但总的来看,对社会资本的投资总是有利可图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花费在与他人的交往上是一种经济上的浪费,但它们其实都是坚实的社会资本投资,其利润终将以物质的或象征的形式表现出来(布尔迪厄,1997:205)。这篇对社会资本具有开创性研究的文献由于他是用法文写的,在当时英语国家没有引起关注。
第二种把社会资本解释为一种便于行动者潜在利用社会结构中的资源,这个观点以科尔曼为代表。科尔曼从学理上对社会资本给予了全面的界定和分析。在科尔曼看来,“社会资本是根据它们的功能解释的。它不是一个单一体,而是有许多种,彼此间有两个共同之处:它们都包括社会结构的某些方面,而且有利于处于同一结构中的个人的某些行动;和其他形式的资本一样,社会资本也是生产性的,使某些目的的实现成为可能,而在缺少它的时候,这些目的不会实现”(科尔曼,上册,1990年:345)。
科尔曼将格兰诺维特和林南以及布尔迪厄等人的研究成果纳入了自己的理论框架,提出了他的“社会资本”理论。他说每个自然人从一出生就拥有了以下三种资本:一是由遗传天赋形成的人力资本;二是由物质性先天条件,如土地、货币等构成的物质资本;三是自然人所处的社会环境所构成的社会资本,它是个人拥有的,表现为社会结构资源的资本财产。它们由构成社会结构的要素组成,主要存在于人际关系和结构之中,并为结构内部的个人行动提供便利。
社会资本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1)义务与期望。如果行动者A为行动者B提供了帮助,并且相信B日后会报答自己,A对B便有了一种期望,而B对A则承担了一种偿还的义务。由此,A和B构成了一种相互报务的关系,这种关系的稳定形式构成了科尔曼所说的社会资本。社会环境的可信程度以及个人承担义务范围影响了这种形式的社会资本存在的可能性。社会环境可信任程度超高,人们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就越大,义务与期望形式的社会资本也就越普遍;(2)存在于社会关系内部的信息网络。已存在的社会关系是获取的重要途径,处于该关系中的行动者利用社会关系来获得信息,从而为行动提供便利,个体可以从他的社会关系网络中获取对自己行动有用的信息,这种社会关系就构成了社会资本;(3)规范与有效惩罚。规范对个人行动起着重要的约束作用,它通过惩罚自私自利的行动,奖励大公无私的行动,要求个体行动目标更容易实现,由此构成了极其重要的社会资本。这类社会资本对组织目标的实现、社会秩序的维护,乃至社会运动的成熟与发展都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科尔曼也看到了有效规范的负面效应;(4)权威关系。科尔曼认为,权威是个人拥有的控制他人的权利。当某位行动者有权控制另一位行动者的某些行动时,他和后者之间就存在着权威关系。这种以控制权为特征的权威关系正是社会资本的表现形式。在科尔曼看来,由于权威关系的存在,在众多行动者共享同一利益,但单个行动者又都想坐享其成而不愿为公共利益付出代价的情形下,个体可以把行动的某些控制权授予给具有超凡魅力的领导人,形成权威关系,来解决共同性问题,从而增进公共利益;(5)多功能社会组织和有意创建的社会组织等。由于社会资本具有一种经济学上所谓的“公用品”的性质,易于诱发人们的“搭便车”心理,因此,它常常得不到有效投资。一般情况下,社会资本是人们从事其他有目的行动的“副产品”,只有特殊情况下才是行动者有意投资的产物。
在工业革命前的传统社会结构中(科尔曼称之为“原始性社会结构”),社会资本主要是由家庭和由家庭派生出来的其他社会结构,如邻里社区等原始性社会组织所提供的,它具有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的功能,而且是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所无法替代的。在传统社会中,原始性社会组织正是依靠大规模的社会资本以及规范结构来迫使人们履行义务、保证人际间的信任关系并维系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而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原始性社会组织的逐渐衰落,旧有的社会资本不断受到侵蚀,由于前面提到的社会资本的“公用品”性质,它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充,从而造成了一种真空状态。因此,在新型社会组织中,急需一种传统社会资本的替代物。这种替代物,在科尔曼看来,就是“人工创建的社会组织”,或称“法人行动者”。它们正在行使许多原来由家庭和社区行使的职能,但它永远不能完全取代原始性社会资本,而且在已有的替代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缺陷。科尔曼以儿童社会化的例子来具体说明自己的观点。在传统社会中,儿童的社会化主要是在家庭和邻里社区中完成的,他们所拥有的“原始性社会资本”,即与父母和与邻里中其他成年人的亲密社会关系,对其社会化起着重大的作用。而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父母亲(尤其是母亲)工作压力的增加和邻里社区中人际关系的淡漠,为儿童提供的原始性社会资本日益减少,而取而代之的“法人行动者”(幼儿园、学校等)又无法提供对儿童社会化影响最大的一些发展条件,如儿童与成年人的大量直接互动、成年人对儿童的“持续关注”等。因此,科尔曼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社会变迁要求社会理论解决上述取代原始性社会资本的问题,忽视这些问题不仅意味着脱离社会,而且使所有人及其子女处于不幸之中——只能获得丰富的物质资源,但缺乏幸福生活所必需的社会资源”((科尔曼,下册,1990:720)。
科尔曼认为,影响社会资本形成和存亡的因素有四个:(1)关系网络的封闭性,它保证了相互信任的维持;(2)稳定。“社会组织或社会关系的瓦解会使社会资本消失殆尽”,稳定不仅是社会组织意义上,还是人员意义上的,“个人流动将使社会资本赖以存在的相应结构完全消失”;(3)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形成社会资本的途径是把某种要求强加给意识形态的信仰者,即要他们按照某种既定的利益或某些人的利益行动,而不考虑其自身利益”。科尔曼的意识形态是广义上的,他认为个人主义的意识形态会对社会资本的形成起消极作用;(4)官方支持下的富裕或需要的满足,这种因素会降低社会资本的价值,并使其无法更新,因为社会资本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需要的人越多,创造的社会资本数量也越多。
为了维持社会资本和创造更多的资本,需要保持期望和义务的长期关系,进行定期交流,维持规范的存在,“总之,社会关系必须尽力维持”(科尔曼,上册,1990:345)。
第三种把社会资本解释为规则、网络与信任。这个解释是由普特南提出的,他把“社会资本”解释为“能够通过促进调节活动来提高社会效率的社会组织的特征,如信任、规范和网络”。这个解释包括了社会资本概念上三个不同的方面———规范、网络和结果。这个解释的优点在于它结合了社会资本的三个方面,使它成为一个有趣并且令人振奋的概念。他也认为社会资本是生产性的,它使得实现某种否则就不可能实现的目的成为可能,通过对合作的促进而提高了社会的效率。
第四种社会资本是在社会或其下特定的群体之中,行动者之间的信任普及程度。著名日裔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在其著作《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以下简称《信任》)中认为,社会资本是“在社会或其下特定的群体之中,行动者之间的信任普及程度”(福山,1998:2)。
针对当前经济学界偏重从经济本身考察问题的倾向,福山提出在经济研究时应该注意文化因素,并且至少要占到20%的比例:“我们可以把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想成是80%正确的学说……由于这20%的缺憾,当代的经济论辩一直没有把文化因素考虑进去”(福山,1998:20)。他认为在新古典主义的理论前提——“经济人假设”中,就内在地包含了文化因素,比如,“理性”、“效率”等概念的界定本身涉及文化因素,对经济行为理性程度的判断涉及社会文化背景,甚至对提高经济效率意义重大的团体行为也受到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等。因此,有必要将文化研究、团体观念引入经济领域。福山所说的“文化”实际上包含了文化与社会结构的双重意义,并可以分为“有关理性的文化”(起源于由理性选择所形成的传统或习惯)与“无关理性的文化”(起源于由伦理规范所确立的传统或习惯)。特定的文化传统塑造了人们之间特定的信任关系,造就了不同的“社会资本”与“社会自发力”,进而决定了各类社会经济组织的格局和社会经济的总体发展状况;反过来,社会经济组织运行中产生的社会伦理又会反作用于社会资本,巩固原有的文化传统,进一步影响经济发展。因此,文化传统以及在这种传统的影响下形成的现实社会伦理对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能影响经济发展的全局。
福山对社会资本作了不同于上述人的解释,使其从属于文化范畴。他用“信任”这个概念把社会资本与文化联系起来。他认为社会资本的大小是由社会行动者相互间的信任程度高低决定的,而信任程度又是由文化所提供的。“所谓信任,是在一个社团之中,行动者对彼此常态、诚实、合作行为的期待,基础是社团行动者共同拥有的规范,以及个体隶属于那个社团的角色”(福山,1998:2)。而“规范”、“角色”在深层次上都受到文化的影响,所以信任实际上是以文化为基础的,而社会资本,又是在社会或其下特定的群体之中,行动者之间的信任普及程度。因为社会资本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而信任又以文化为基础,所以,经信任的传递,文化便成为社会资本深层的决定性条件。“社会资本和其他形态的人力资本不一样,它通常是经由宗教、传统、历史习惯等文化机制所建立起来的”(福山,1998:2)。原有社会资本在新的环境中具有惯性作用,形成一套“次社会资本”,体现为新社团内部的合作意愿与和谐程度。社会资本是一种传统,次社会资本则是在传统的影响下形成的现实,二者结合起来,体现出传统与现实相结合的“主流文化特征”。而主流文化特征决定了信任的方式和程度。一般来说,信任主要存在于家庭与社团两种组织之中,社会资本也相应地由这两种组织形式提供:一种是由家庭提供的社会资本。它表现为注重家族内部团结协作的家族主义,容易造成非亲族行动者之间的相互排斥,社会信任程度低,聚合社会资本的能力弱,中、法、意、韩就属于此类社会;另一种是由社团提供的社会资本,表现为社团内部行动者互助合作的团体主义,这有利于促进更广泛的社会信任,聚合社会资本的能力强,德、日即是典型代表。
第五种是由中国学者杨雪冬解释的,他认为“社会资本是处于一个共同体之内的个人、组织(广义上的)通过与内部、外部的对象的长期交往合作互利形成的一系列认同关系,以及在这些关系背后积淀下来的历史传统、价值理念、信仰和行为范式。这里,重要的是社会资本形成的长期性,个人、组织在构建社会资本中的能动性,以及认同关系的互利性”(杨雪冬,1999)。社会资本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益结构共同体的代名词。因此,社会资本不仅表现为个人、组织相互联系的广度,而且体现为这些联系的稳定性和扩展度。社会资本是无形的,但是有许多载体,比如家庭、关系网络、社会信仰、信任和互惠的方式、惯例等。同时,在类型学上,社会资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从社会资本的所有主体上,社会资本可以分为个人拥有的社会资本、组织的社会资本以及整个共同体的社会资本。从社会资本的变迁替代过程上,社会资本可以分为传统血缘依附型、现代公民型和金钱交易型。另外,也可以根据个人拥有网络的半径分为不同规模的社会资本。
尽管对于社会资本,不同的学者在表述上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的意义和指向是相同的,既都把社会资本定义为一种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相区别的存在于社会结构中的个人资源,它为结构内的行动者提供便利,包括规范、信任和网络等形式。
3.5.3 社会资本的特点
我们从上述社会资本解释可以把社会资本概括为三点:
(1)社会资本存在于人与人之间。图3.5表明了经济资本与社会资本的区别。经济资本存在于A、B、C中,社会资本则存诸于A与B、B与C、C与A之间,它不能离开个人而独立存在,但又不完全依附于个人。
A
B C
图3.3
(2)经济资本即可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而社会资本是无形。经济资本中的物质资本是有形的,可见的物质是其存在的形式,如机器、原料等;人力资本是无形的,它存在于个人掌握的技能和知识中;社会资本是无形的,它表现为人与人的关系。社会资本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既有相似性:一是通过积累而成的;二是有规模效应;三是需要不断地更新;四是具有生产性。不同之处:一是在使用上可以达到互惠的效果;二是具有可再生性,是非短缺的;三是其作用的发挥是直接通过不同主体间的合作实现的;四是其作用不仅体现在生产价值上,而且体现在有关方面可以共享收益上,体现在对共同体的维持和促进上,因此虽然社会资本有所有者,但是其利用的效果更具有社会性,收益有更大的扩散性。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为生活活动提供了便利,社会资本具有同样作用。
(3)经济资本即可为公共物品,也可为私人物品,并具可转让性,社会资本则主要是公共物品,一般不具转让性,这同社会资本的性质有关。但也不排除社会资本具有私人物品的特性。因为对于社会、组织来说,社会资本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但有时理性行动者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往往去主动建构、塑造于自有利的社会资本,这时社会资本对个人来说是一种私人物品而不具有公共物品性质。
3.6结果与讨论
至此,可以对本章作一个总结,并对一些问题是进行讨论。由于西方主流经济学在追求经济学科学性名义下,主动引入科学精神、引入自然科学分析工具,并且表现为经济学依照自然科学的标准,追求一个精确的科学标准与范式。因此它在进行理性逻辑演绎时,以理性经济人假定和自由市场制度假定为根基,构建了一个似乎睥睨天下社会科学的经济学帝国,假设非经济理性、社会结构因素、制度、不确定因素等统统放进“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的筐中。然而,以其表述的确定性与精确性,推导上的逻辑性,这也使主流经济学研究范围日益缩小,以致许多基本经济问题在这一逻辑范围内不可能得到有效的说明,并对活生生的现实生活也缺乏科学合理的解释,甚至于不可能有效地提出问题。
从多维角度看,由于经济生活本身的复杂性与变动性,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对它做出全面而完美的解释。这就向其它学科提出了参与到对经济生活的分析活动中的任务。
因此现代西方经济学出现了把社会学的视角引入经济学,重视社会体系、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网络、社会资本等社会因素与经济的互嵌作用,研究西方经济学在进行理性逻辑演绎时从经济运行中剥离出“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的理性假设,从而使经济研究扩大了视野,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新经济社会学正是由此而生。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它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对社会与经济互嵌加以严密的审察,并因此取得了许多富有价值的成果,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我们对日常经济生活的理解。
经济社会学创立至今,经历了从古典到现代的演化阶段。以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为代表的古典经济社会学已为该学科确立了研究经济与社会互嵌关系的基本理念和学术空间。然而,他们之间却未能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
至20世纪50年代,以帕森斯和斯梅尔瑟为代表的现代经济社会学家,以其理论融合的方式,在古典经济社会学确立的研究范围内,建立了一个抽象力和形式化俱强的综合的经济社会学理论,即功能-结构主义经济社会学。功能-结构主义经济社会学虽然在形式上构建出了一个庞大的经济与社会关系的理论,也未能建立起一个统一有效的,又能同经济学进行整合的方法论。新经济社会学批判地继承了传统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以一种新的社会学视角对经济领域中的核心问题进行了研究。在方法论上,新经济社会学不再像经济学那样把理性设定为前提,在这种设定前提下,对稀有资源的有效利用进行理性选择,而是视野更为广阔,把理性本身视为变量,即一种本身便需要解释的现象。
上面的论述意味着提出了对经济学展开经济社会学研究的一种可能的视角(当然,它绝对不是唯一的视角):从社会行动的角度出发,借助于理性选择的方法框架对经济生活中的各类经济因素与社会因素进行分析。也就是说,理性选择基础上的经济行动仍是关于经济生活的经济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这预示了由各种不同知识传统及学科体系所构成的社会科学所具有的普遍意义。新经济社会学家关于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资本概念对经济生活重要性的论断,仅仅意味着社会关系因素在个人理性选择的策略工具箱中的特殊意义——它为抱有特定目的的行动者提供了除正式制度之外的可适用手段。在对经济生活的分析中把社会性变量——如社会关系因素——包含进去,这并不意味着对经济学理性选择方法的摒弃,而仅仅是使只包括少数几个经济变量的经济学模型在社会学研究的补充下充实起来。受社会因素影响的行动者仍是理性的,仍可以用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方法来加以分析。
由此可以得到这样一个推论:在对经济生活的研究中经济社会学与经济学的结合是完全可能的。经济社会学对经济学可以起到有益的修正与补充作用,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经济社会学可以加深对各种不同的“理性”的理解。它可以揭示,除了狭隘的“经济理性”之外,还存在着其他各种“社会理性”。经济社会学研究甚至还可以揭示“理性”本身的社会根源。事实上,除了经济利益之外,其他有“价值”的事物——如权力、声望等——也可以成为个人经济行动的目标与出发点,从而限定着理性本身。正如格兰诺维特所指出的:“如果我们注意到这种行为的主旨不仅在于经济目标,而且也在于交往、赞许、身份和权力时,这种行为的理性或工具性的特点,就更易于为人察觉。经济学家很少将这些目标视为理性的,¼¼这种看待问题的方式就导致经济学家专门分析仅仅由‘利益’所驱动的行为,并且假设其它动机是在与此分离的情况下在无理性的领域中发生的。”或许,经济社会学研究对经济领域的介入,其最大贡献就在于表明:用狭隘的理性概念来分析经济问题,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对经济生活的正确理解。
经济社会学视野中的行动者仍然是以理性选择为基础的主体,但在他作出选择之时,纳入理性思考范围的因素除了经济变量之外,还包括其他社会性变量。理性选择是在具体的现实情境、而不是抽象经济学模型中的简化背景下作出的。宽泛意义上的理性选择与经济社会学的行动理论是不矛盾的,这样的理性选择是一种适用于所有关于人的科学的有效分析方法。[28]只要充分考虑到情境的制约以及行动者对当下情境的理性反应,那绝大多数行动都能用理性选择的方法加以解释。
经济生活的参与者本质上是一个社会行动者,其特殊性仅在于他是处于经济框架内的行动者。对于这个行动者来说,目的及与之相关的手段、规则、可利用的资源等构成了行动选择的情境,这一情境制约和导引着行动者,成为理性考虑的隐含前提,最终决定着行动者的行动方式与行动选择。然而,这种选择本身是人的社会性行动,不可能脱离社会的限定。理性选择主体所具有的目的、动机是由社会现实及社会化方式所赋予的,手段、规则、可利用资源等也是处于经济体系内的社会因素。在这种社会情境限定下的以理性选择为基础的经济行动,仍然将呈现社会性的特征。可见,只有把理性选择方法与经济社会学的分析结合起来,才能富有成效地把握现实的经济生活。
在新经济社会学家眼中,经济行动是受社会所限定的,行动者既不是外在于社会环境原子个人似地进行决策和行动,也不是固执地坚守其已有的社会规则与信条,而是嵌入于具体的、当下的社会关系网络体系中并做出符合自己目的的理性行动选择。
主要参考文献:
布尔迪厄:《布尔迪厄访谈录: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波普诺:《社会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边燕杰:《社会关系网络络与求职过程》,《国外社会学》1999年第4期。
吉登斯:《社会的构成》,三联书店1998年版。
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上中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帕森斯:《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
帕森斯、斯梅尔瑟:《经济与社会》,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
朱国宏主编:《经济社会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福山:《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远方出版社1998年版。
Bian, Y.J. 1997, “Bring Strong Ties Back in: Indirect Ties, Network Bridges and Job Searches in China ”, American Sociology Review 62.
Granovetter, M. 1985, “Economic Ac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The Problem of Embeddedness”,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91.
Lin, Nan . 1982, “Social Resources and Instrumental Action”, in Marsden, P. and Lin, Nan . (eds), Social Structure and Network Analysis, Beverly Hills , CA :Sage Publication, Inc.
Parsons, T. 1937, The Structure of Social Action, New York : Macmillan.
Polanyi, K. 1957, 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Boston : Beacon Press.
Polanyi, K. 1992, “The Economy as Instituted Process”, in Granovetter, M. 1992, The Sociology of Economic Life, Westview Press.
Weber,M.,1978,Economy and Society, Berkley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第四章 经济分析中的伦理考虑
——以博弈论中的运用为例
4.1 伦理学:经济学研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现代经济学从抽象化的角度来分析人类的行为,从而撇开了具体的、丰富多样的社会关系。但以过度的形式化、数理化分析所得出来的结论是否真的具有对人类实践的指导意义呢?为此,我们必须首先分析经济学所要研究的真正对象、目的。
4.1.1自然和社会(工程学和伦理学):经济学的两方面内容
一般来说,经济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方面,即关注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另一个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即技术关系方面,主要是研究稀缺性资源的配置问题。在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中,主要涉及财富应该如何分配以及贫困、异化等问题,它基本上都存在一定的价值判断,因而更偏向于规范的分析;研究生产力的技术关系方面则更偏好于实证的研究。其中,涉及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价值判断问题,实际上就是伦理问题。正如梁漱溟先生所说,“是关系,皆伦理”。基于这两个方面内容的考虑,森将经济学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伦理学,二是工程学。
经济学的两个方面是相互相成的,共同构建了整个经济学的理论大厦。当然,基于个人的理论素养、偏好,以及社会环境的要求的差异,作为个体的经济学家研究的重点各有不同,如亚当.斯密、约翰.穆勒、马克思等比较重视经济学中的伦理问题,而威廉.配第、魁奈、李嘉图、瓦尔拉斯、古诺等则更重视经济学中的逻辑和工程问题。但是,作为社会科学中的一个领域,经济学毕竟涉及到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社会中人的经济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制度下进行,并同时在不断地推进制度的变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仅仅把经济学当作一门工程学的经济学家,就不可能成为杰出的经济学家。
事实上,在社会科学中,几乎没有哪个具体问题能够仅仅依靠一门学科作出恰当的回答。不但政治学和法学中,而且在人类学、心理学和历史学中都是如此。在理想世界里,难以想象会有不了解法学的经济学家、不了解经济学的人类学家、不懂哲学的心理学家或对其他课题一无所知的史学家(哈耶克,2000,450)。特别是,由于经济学关注的涉及人类根本利益——物质利益的学科,因此,对人们间社会关系的关注就显得尤其重要,这是与自然科学领域的重要差别。所以,哈耶克(2000,448)特别告诫说,“化学家和生理学家大可断定,如果他牺牲自己的一般教育,专注于自己的学科,他会成为更出色的化学家或生理学家。但是在社会研究中,专注于一个专业却会造成特别有害的后果:它不仅妨碍我们成为有吸引力的伙伴或良好的公民,并且可能有损于我们在自己领域中的能力。一名物理学家即使仅仅是物理学家,仍然可以是一流的物理学家和社会最有价值的成员,但是如果一个经济学家仅仅是经济学家,他即使算不上个危险人物,也很可能是个非常令人讨厌的家伙”。
对个别的经济学家是如此,对整个经济学科的研究和发展更是如此。经济学研究每一方面都是不可偏废的:如果淡化了经济学的工程领域的研究,往往就会造成对处理实际问题的无能,而使经济学流于道德的说教;而如果忽视社会中的伦理因素,常常使得工程技术的低效、无效和反效,以及理论和实践的背反。国内的陈惠雄(1999,自序)博士在其博士论文中也强调了这一点,他说,“经济学如果离开其他学科尤其是有关人类行为问题科学的帮助,把人情、伦理统统疏忽,囿于自身的经济田地,或仅仅借助于数学逻辑而使自己变得更加‘经济’,它将被事实证实是最不经济的”。
4.1.2伦理考虑的萎缩:现代经济学面临的困境
尽管经济学的本质内容包括工程和伦理两个方面,但是,自从启蒙主义以降,实用主义在西方就日渐盛行,并最终支配了整个西方世界的实践标准和理论出发点。在一统天下的情形下,这种实用主义内含的工具性又孕育、发展出了工具主义,而这种工具主义的隆兴又不断排斥价值理性方面的内容,而终于畸化为形式主义。以这种形式主义为基础,理论的研究便抽象了许多复杂多变的因素,而借助于数学、力学等工具来解释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结果便是极端化为“为形式而形式”。这种形式主义的方法几乎弥漫于西方理论界的所有领域和方向,并成为主要的方法,在经济学领域表现得尤其明显[29]。
现代的经济思考方式,对被贴上“经济的”标签的那一套行为的看法,从两个方面来将是完全新颖的。它一方面将经济学从传统意义的道德活动中分离出来,并把它所研究的对象确立为可以纯粹用达到目的的手段作出判断的一套人类行为;另一方面,在理论上将实行经济交换的世界看作是自发地趋于和谐一致的领域。这种事态的形成也主要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根本方法有关。主流经济学坚持原子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信条,把人看成是从家庭、部族、阶级或民族分离出来的个人,是独立的、自我决定的生物。因此,制约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规则是程序性的,而不包含道德的实质。这也是目前将经济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应用到法律、宗教、文化和社会诸领域的基础,形成了目前并不合理的形式化的经济学帝国主义。
这种形式主义虽然使论述的严格性增强了,但正如迪.阿莱西(De Allessi,L.)指出的,“新古典经济理论谈论的是不相干的问题,是为形式主义而形式主义”(卢瑟福,1999,25)。这种形式主义导致这样一种思想:最优或有效解客观上可以定义,它只是个计算问题。正是这种处理上的方便,使得“尽管近来开始强调过程,反对终局性的哲学思考,但是经济学家们不会心甘情愿地放弃他们工具箱中的主要工具”(布坎南语)。
经济学家在完全理性的最大化假设下形成的成本-收益思维定势,常使他们忘却了寻常的人与人之间的道理,而显得不尽情理。特别是,随着现代经济学的发展,伦理学方法的重要性已经被严重淡化了。被称为“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论,不仅在理论分析中回避了规范分析,而且还忽视了人类复杂多样的伦理考虑,而这些伦理考虑是能够影响人类实际行为的(森,2000,13)。长期以来,经济学家试图只根据效率来评价市场而忽视伦理问题,而伦理学家特别是那些规范的政治伦理学家则表现为蔑视效率问题而集中思考对市场的道德评价。这样,随着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隔阂的不断加深,也导致了两者日渐分立,最终使得现代经济学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
然而,正如我们上面分析指出的,伦理学家和经济学家的这种分工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而他们那种自以为是的领域的划分是由于他们不能批判地反思他们各自的市场研究方法所隐含的前提而造成的。实际上,同法律等一样,经济学也是具有意识形态倾向的学说,因为每一种经济学说都包含了特定的价值观念和假定,因此,适用任何经济模式所产生的结果和结论也毫无例外地带有其价值倾向(麦乐怡,1999,44)。即使经济学中所谓的纯粹技术性的效率概念,本身就是建立在有争议的道德假设之上的;而常见的伦理学论据也往往是基于关于市场或其他体系的有无效率的含糊不清的假设之上(艾伦.布坎南,1991,3)。
特别是,关注社会福利状况的福利经济学更是不能离开伦理的考虑。一些主流的经济学家认为,福利经济学往往是只基于某种效率标准来评价市场,而认为市场是一种无需一种伦理的基础。事实上,不仅各种效率概念以本身总要以某种常常有争议的道德假设为前提,而且,当一个具体的社会安排满足其中一种效率标准时,要确定我们应该赋予这个事实以多大的意义,并不是与道德无关的。在经济学中的效率概念有:总体效率、生产效率、卡尔多效率、常识效率、帕累托效率等。经济学家们通常接受的帕累托效率是着眼于社会成员的福利。西方经济学家通常认为,帕累托效率是一个纯技术的效率概念,而且它是道德中立的。但实际上,这种看法并不正确,帕累托概念所以得到普遍的承认,主要是因为它接近常识,接近于社会安排应当是互利这一伦理原则(艾伦.布坎南,1991,中译序)。
因此,经济学所研究的就不应是一个抽象的物理世界,而应该关注一个真实的人。一个长期存在的苏格拉底问题是“一个人应该怎样活着”。实际上,作为个人,经济学家也常常会表现出得体的友善,但在其经济学模型中,他们却假设人类的行为动机是单纯的、简单的和固执的,以保证其模型不会被友善或道德情操等因素所干扰。所以,阿马蒂亚.森(2000,2)问:政治经济学是否要为了自己的所谓的需要而对但丁的名言进行诠释,“对你周围的所有的人,抛弃所有的友善”。事实上,经济学不自然的“无伦理”特征与现代经济学是作为伦理学的一个分支而发展起来的事实之间存在着矛盾(森,2000,3)。
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关系可以至少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不仅西方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是大学的道德哲学教授,如他写的第一部重要的著作是《道德情操论》;而且长期以来,经济学科都曾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直到30年代罗宾斯在其《论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一书中还说,除了把这两种研究(经济学与伦理学)并列,以其他任何形式把它们结合起来的企图,在逻辑上似乎都是不可能的(森,2000,3)。但是,近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畸化发展,却导致了伦理学和经济学的脱节,并凸现了越来越明显的困境,这正如我们在下文对博弈理论所分析表明的。因此,重新考虑伦理的因素才是经济学健康发展的真正方向。70年前(1930年),凯恩斯曾论述未来(100年后)经济可能发生的变化,他说,“我认为,我们将自由地回到宗教信仰和传统美德的那些最确切的原则上来——贪婪是一种罪恶,高利盘剥是一种不端行为……我们将再次把目的看得高于手段,宁愿取善而不为实用”(科斯洛夫斯基,1997,前言)。从这点上,凯恩斯可称为经济学理论的先知。
4.2为己利他:伦理中人性的经济学考察
经济人的假设是新古典分析的根本出发点,也是它一切分析的基础。但是,正是以这种简单化、片面化的假设出发,我们往往难以解释社会中存在的许多现象,甚至正是因为以据此得出的政策为指导,反而造成了社会的更复杂的无序,促进社会交易成本的不断攀升。为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经济理论中最基本的“人是自利的”这一命题。
4.2.1利己和利他:经济学中的人性假设
新古典主义的埃奇沃思就曾经指出,“经济学的第一个法则就是人的每一个动机都仅仅是由自利心所促使”。而法律经济学家波斯纳也强调:“经济学……探索与检验的是这样一个假定所具有的含义,即人是满足其生活目的——我们称之为‘自利’——的理性的最优化的人”(J.赫什利弗,1992)。实际上,在西方主流经济学中,理性行为主要有两种含义,一是把理性视为选择的内部一致性,二是把理性等同于自利最大化。而把任何偏离自利最大化的行为都看成是非理性行为。
施蒂格勒1981年在其题为“经济学还是伦理学”的特纳讲座时说,“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上,有力性,并掌握充分信息的人们,在机智地追求着他们的自利。”因为“当自利与伦理价值的口头忠诚发生冲突时,如果让我来预测关于行为的系统与广泛的试验结果,那么,在很多情况下,事实上,实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自利理论将会获胜。”“不仅在广泛的经济现象中,而且在关于婚姻、生育、犯罪、宗教及其它社会行为中都广为流行。”然而,尽管理论家们提出了这些迷人的主张,但在实际中,无论是在经济生活中,还是在诸如婚姻关系、宗教行为等这类事务中都很少对这类预测的结果进行经验性检验。也就是说,为信念辩护的理论很多,而实际证据却很少(森,2000,23)说,。
正如森(2000,前言)指出的,对自利行为假设的滥用已经严重损害了经济分析的性质,既没有证据表明自利最大化是对实际行为的最好近似,也没有证据表明自利最大化必然导致最优的经济条件。相反,日本这样的例子表明,那些以规则为基础的行为,系统地偏离了自利行为的方向——责任、荣誉和信誉——都是取得个人和集体成就的极为重要的因素。因此一个人或者一个团体是否可以被认为在追求某种目标的最大化是相对的,它取决于单个行为主题或团体把什么看作是可适当控制的变量,以及把什么变量视为是可实际操作的手段。当为了追求个人目标而接受了特定社会行为准则的工具价值时,就会造成个人表面上的追求的目标和其真实目标之间的模糊性。
当然,按照主流经济学的理解,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仍然进行着自利的最大化行为,只不过是在一定的社会制约下进行。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既然考虑到了社会的制约,实际上也就涉及到了伦理因素。而之所以在理论分析中出现混乱,关键就在于我们在定义人的行为(自利的抑或利他的)的不恰当性。在传统的主流经济学中,将人的生活目的中包括为他人谋利的行为也称为自利的,如雷锋的助人为乐行为就是自利的,因为他的生活目的就是“助人为乐”;同样,贝克尔分析中的人类行为都是自利的,利他主义的父母也是自利的。即使是经济伦理学大师A.K.森也没有摆脱这种看法,他说:“如果他人的痛苦使你难受,这种情况属于同情;如果你不觉得难受,但认为这样是不对的……,这种情况属于义务……基于同情的‘行为’是一种重要的自利,因为人会随他人快乐而快乐,也会随他人痛苦而痛苦:同情他人有助于怎奈赶紧自己的效用。出于义务的行为在这一场合是非自利的” (J.赫什利弗,1992)。显然,森也认为同情是自利的,而抽象的道义是非自利的。
但是,这种自利和利他的划分并不是有效的:一方面,要把“自利的”满足同由于他人的体验而产生的心理感受区分开来是困难的;另一方面,把追求自己的效用与其对他人的身心影响结合的行为和那种纯粹追求个人效用而不计对他人影响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显然是不同的。实际上,动机是个人效用或偏好函数的一个方面,重要的是把动机与行为区别开来。为了便于分析不同行为对社会活动产生的影响和效应,我们把那种结合了他人利益的追求个人目的的“为己利他”行为以及那种纯粹追求抽象的道义行为都称为利他主义行为。
4.2.2为己利他:现实中人的行为
一、为己:人之行为的根本目的
人性具有多层次性,弗洛伊德在《自我和本我》一书中,将人格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既互相对立、又相互影响而又合为一体的部分。本我是指人格中与生俱来的、最早最原始的、处于最底层的、具有本能冲动的部分。自我是每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肉体和精神的自我认同,它是本我的外围。而超我是个人价值的源泉,是后天习得的社会道德态度:父母、教师、社会的影响和教育都是超我的本源。超我是寻求完善,代表人的社会性的一面,是所谓的“道德人”。自我则是人格中现实性的一面,在超我形成之后,自我还调停本我的冲动和超我的要求之间的矛盾。
随着个体在社会中互动的强化,基于生理的本我就有向社会认同的超我是不断扩展的倾向。然而,这种扩展有其自身的内在次序:基于个体利益的小我就是“己”扩展的核心。伟大的启蒙主义者卢梭(1980,9)就指出,“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自身所应有的关怀”。同样,著名的基督教哲学家R尼布尔(1998,23)也强调,“没有一个人能如此理智地像认同自己的需要一样强烈地承认他人的需要,像迅速地帮助眼前的需要一样帮助远方的需要”。著名的精神分析家弗洛姆则认为,如果把我的邻人作为一个人来爱是一种美德的话,那么,爱我自己也是一种美德而非一种恶,因为我也是一个人,决不存在任何不包括我自己的人的概念。
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则强调自爱是人的本性,他说,“每个人在本性上首先和主要注重的是他自己的利益”,而且,“每个人在各个方面都肯定要比他人更有资格和能力关心自己的利益”(杨春学,1998,88)。斯密指出,人具有三类天然情感:自立情感、反社会情感和社会情感。在这些人类情感中,塔克尔认为,“关键在于既不压制也不削弱自爱,而是给他以这样一种引导,即通过促进他自己的利益来增进公益”(杨春学,1998,71)。而柏克也坚持认为,对局部之偏爱不会影响对整体的爱,爱自己的小团体、小天地,实乃世人爱天下之要则(亨廷顿,1989,28)。
尽管小我是“己”的核心,但 “己”是发展的,而且这种发展是有层次、有次序、开放性的:封闭系统的自我只能是小我,在开放系统中才能形成大我。自我的修养可被确切地理解为体现日益膨胀的人际关系圈的自我,如费希特就指出,个人的自我从属于一个更广泛的自我世界中,使自我成为一种社会性的自我。杜维明(杜维明,1996,116)等先生认为,儒家的自我是一个精神发展的动态过程,这种独特的自我是需要他人参与的,和他人不可避免地存在共生。费孝通(1985)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把西方社会比作界限清楚、单位分明的一个个稻田里的柴捆,“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每一根柴也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在社会,这些单位就是团体”。而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关系就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如果将圆圈的核心当作自我的话,则圆圈的扩散就意味着自我的扩大。根据一般的看法,家庭、社团、国家和世界等范围不断扩展的各种同心圆,都是社会的群体;但按照儒家的看法,它们也是自我的领域,这些领域象征着人类的价值伦理发展的真正可能性。正是由于自我同其他自我的共鸣,自我所固有的内在源泉才得以丰富。通过与他人的真正交流,自我获得对自己的评价;越是能了解自己的人,就越是可以理解他人。因此,儒家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格言,就不单是一种纯粹的利他主义的思想,而且也是对转换中的自我的描述(杜维明,1996,56-57),是自我发展所必需的。由于自我扩展的有序性,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孟子特别抨击墨子的兼爱的原因。
同时,儒家将家庭看作是人类的自然居处,它是相互支持和个人成长所必须的和最适合的场所,因而家庭在儒家的社会观中居于中心地位。但是,它并没有被看成目的本身,生活的最终目的既不是调节家庭,也不是协调纲常关系,而是自我实现(杜维明,1996,128)。亚当.斯密早在《道德情操论》中也认为在“家庭内部和亲朋好友之间,利他主义是强烈的,但他随社会关系的疏远而递减”(施蒂格勒,1990,34),实际上也意识到了“己”的由近及远的扩散秩序。
希腊的大儒亚里士多德(1999,177)也很早就强调,友爱要能持久,除了需要互惠关系外,还要有双方共同的东西,即志趣相近,意气相投,这主要是基于长期的共同生活背景基础之上。这就是“己”扩散的界线[30]。友爱的基础在于共同性,而最理想的共同性莫过于相互同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因此,真正的友爱是对自身的爱。即使德性的朋友,也可能事过境迁、反目成仇。因此,真正的爱首先是对自己的爱,而朋友只不过是自身的朋友,是另一个自身,对朋友的友爱也就是对自身的爱的扩展[31]。E.A.希尔斯(1986)也强调,人更关心身边的事物,关心现实和具体的事物,而不关心遥远的和抽象的东西。
二、利他:达到目的的有效手段
作为基督教神学思想家,别尔嘉耶夫虽然强调自我的完整性、目的性和独立性,但是他(别尔嘉耶夫,1994,23-26)同样指出,个体人格的生存必须以超越个体价值的生存为前提,只有个体人格认可集体的共同性和整体性,一切真正的统一才显示个体人格。而自我中心主义意味着人受双重奴役:受自我的努力,囿于僵死、狭小的自我性;受世界——一个行使外在强制手段的客体——的奴役。他(别尔嘉耶夫,1994,85)认为,社会的真实性不是特殊的“我”,而是“我们”。“我”与他人的交会发生在“我们”之中。“我们”是“我”的质的内涵,是“我”的社会的超越。正是基于“我”不仅与“你”发生关系,也与“我们”发生关系,所以“我”才是社会真实性的生存的核心。即使是典型的甚至是极端的自由主义者哈耶克信奉的个人主义是“分子式的”,而非“原子式的”[32]。
实际上,随着“己”的扩展,从作为“核心的己”和“扩散的己”分离的角度看,这实质上就是利他主义的扩展。在西方社会里,人们之间利他形成的互动共同体已经从家庭、朋友、小部落等得到一定的扩散,出现了扩展的家庭、地方社区、职业团体等中介性自愿组织。而在传统中国社会,还是主要局限与家庭的归属。家庭共同体——企业社区共同体——社会共同体就是价值扩展的方向和途径。正如柯武刚(柯武刚、史漫飞,2000,83)等指出的,只有人类的价值目标才有助于协调人,而追求绝对的、与人类共享价值无关的客观目标有可能削弱人类社会的凝聚力。
利他主义虽然是人性的一个方面,但它的长期存在的基本活力就在于利他的相互性。亚里士多德(1999,173-175)就认为,友爱是相互的,而不能是一相情愿的。他将友爱分为三种类型:1)利用的友爱,即被爱不是因为他是朋友,而是因为他是有用的人;2)快乐的友爱,是为了使他们自身的愉快;那些为了用处而爱的人是为了对自己的好处,那些为了快乐而爱的人是为了自己快乐,这两种友爱都具有偶然性、短暂易逝性;3)德性的友爱,即为了自身的友爱,他们相互希望在善上的相似,都是就其自身而善的,这种友爱不是出于偶然而是可以永恒。
亚里士多德(1999,180-181)指出,这三种友爱的共同特点就是对等:快乐的朋友相互喜欢,善良的朋友相互砥砺,利用的朋友相互利用。因此,他说,对无生物的爱不能称之为友爱,因为它是没有回报的爱,也不能对它有善的愿望。即使对朋友而言,如果没有对方的回报,这种对朋友自身的善良愿望,也只能是善意而已。除了上述三种友爱外,还有一种可称之为从属的友爱,也正如中国儒家的“君臣、父子、夫妻、兄弟”。这种友爱不是对等的,也不应该对等,但比例关系还是存在的。这种友爱与上述三种友爱的区别表现在价值平等居首要地位,而数量平等处次要地位;而上述三种友爱恰恰相反。
西方的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表明,每一个帕累托最优都相对于某一价格组合(和某种资源的初始分配)的一个完全竞争均衡状态。但是,把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应用于实际的公共行动是十分困难的,因为要计算实现帕累托最有所要求的资源初始分配,就需要获得相应的市场信息。但是,在纯粹利己的动机驱使下,私人就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激励,因而要得到这些信息就非常困难。而如果建立在互利的伦理基础上,则就会有更多的披露信息的私人动机。而且,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人们一般都能够清楚地理解他们的目标所在,并希望实现自己目标的最大化。正是由于认识到了利益的相互依赖性,从而促使对他人目标的关心。
三、为己利他:人类的合理行为
西方的一般哲学观点认为,人是自利的,而利他行为是罕见的。如休谟就认为,人们一般只能对家庭和朋友的小圈子里的人作出“有限制的利他行为”。而当我们试图把它扩大到关系较远的人们身上时,就变得淡漠。因而一种不依靠利他主义来组织大量个人的体系,就不仅将免于枉费气力地依靠利他主义去做它不能做的事,而且将能让我们“自由”地用我们有限的利他主义资源做恰当的事:向那些与我们交往最密切的人有效地表达我们的关心。斯密和曼德惟尔等就认为,在满足人们的需要和偏爱方面,市场要求的利他主义最少。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体系比其他体系更有效地使用着利他主义(艾伦.布坎南,1991,27)。同样基于此理,哈耶克强烈主张,社会的经济问题主要是在特定时空环境中的快速调适的问题,而这种调适能力主要由市场来完成,这是基于对私利追求而产生的自发性合作。
其实,上述的分析正说明人的本性是“为己”的,个人才是目的和本质。但是,为了更好地达到自己的目标,就需要采取一种有效的方式来首先增进总体利益,而“利他”就是这样的一个基本途径。这种为了达到“利己”目的的“利他”行为也就必然是从与自己的目标和利益最相关的他人开始,而利于与自己休戚相关的他人实质上就是“利己”的扩展。在人类社会中,显然,这种与自己的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首先是家庭。这是血缘上的天然联系,也是人一生中长期相处和交往的牢固基础。但是,如果这种利益相关性减弱了,则利他主义的成分也将衰退,而其他利益更为密切的“他”就会对之进行取代,中国自古就有“远亲不如近邻”的说法。事实上,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的观念也在日渐淡化,家庭中的利他主义也大大衰落了。
同样,从地缘上讲,生活在同一地区的人,由于交往的密切,也就产生了物质利益的共同体,这样利他主义的作风也较异邦之间更盛行。这种分析同样可以推延到亲缘、业缘以及德缘等方面。事实上,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越来越一体化,社会间的利益越来越密切,为了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利他主义也应该日渐扩散。但依据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如果市场总是使利他主义行为越来越少的话,市场体系要求利他主义最少这个事实就根本不足以支持市场(艾伦.布坎南,1991,27)[33]。
原则上,有三种利他主义的机理:1)出于纯粹的爱等利他主义,甚至不惜损害自己的利益;2)由于受到威胁而利他;3)出于明智的自利动机,为了自己而利他。正如我们上面的大量分析所指出的,前两种都是不能持久的:就第一种来说,利他所能够利用的资源是有限的,当单方面的利他行为耗尽其所有的资源的时候,利他行为也就不得不停止了。事实上,即使当资源还有剩余的时候,单方面的利他主义也往往就已枯竭了。第二种利他行为则在一旦威胁消去后,利他行为也将丧失,甚至可能转变为掠夺行为,古今中外也不乏这样的例子。而只有第三种的为己利他才有充足的、不断补充的利他的资源和激励。因而,只有为己利他的利他行为才是可以持久的,并且互惠就是这种利他主义的根本动力和源泉。
4.3互惠合作:伦理的本质内涵分析
建立在经济人的假设基础上,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社会中人之间根本的关系是竞争性的,都在为争夺有限的稀缺的资源而战,因此,社会文化本质上也是一种非合作的。然而,如果我们从发生学上追溯伦理的起源,就会发现实质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人们的日常行为也不是基于理性计算的,而更可能是受历史沉结的伦理的影响。
4.3.1互惠合作:伦理的发生学考察
要对伦理的内涵进行探究,就要分析它的起源,我们首先从情侣博弈说起:
芭蕾
足球
芭蕾
10,5
0,0
足球
0,0
5,10
表4.1 情侣博弈
上面的情侣博弈矩阵表明,双方只有一起活动,才会得到各自效用的最大化。但是,显然存在着两种均衡组合的可能性,究竟会在哪一点形成均衡呢?这就有两种可能的博弈方式:第一种是,双方都是利他主义者,为着对方的最大利益着想。譬如说,在初恋中,即使男孩并不喜欢看芭蕾,但为了赢得女孩的芳心,看到有芭蕾演出,还是去买票邀女孩一起看;当然,也有可能女孩特别喜欢某个男孩,而特地买了周末的足球票邀请男孩观看;在某种意义上,这都形成了出于利他的合作均衡。当然,这也反映了“为己”这一根本目的,因为,这时双方的效用已不再局限于芭蕾和足球上,而更主要是体现在对方的好感上。第二种,双方都是利己主义者,是个人最大化的实现者。譬如说,在一般的夫妻生活中,丈夫特别想看周末的足球赛,因此,就先去买了足球票,并回来对妻子说,“我买了足球票,周末咱俩去看足球吧”?这样,即使妻子真心想去看芭蕾,但因为丈夫已经买了足球票了,也只好与丈夫一起去看足球了。或者妻子事先买了芭蕾票而“强迫”丈夫放弃足球的嗜好。
显然,纯粹的利他主义是难以持久的,因为利他主义是互动的,不可能存在单方面的长期的利他行为(上面双方的动机实际上也反映了这一点,我们在第十一章将再作详细分析)。另一方面,如果夫妻双方是建立在上述第二类型的基础上的话,这个家庭也难以长久和谐,这种“强制”的合作也将崩溃,最终可能是各自玩自己偏好的活动。譬如,如果经常地是丈夫先买了足球票而“强迫”妻子一起去看,久而久之,妻子必然会起腻烦心理,而可能会以种种理由从看足球中退出以提醒丈夫尊重她的偏好。这种互动发展的结果,或者是向第一种类型“回归”,或者是合作的崩溃。向第一种类型“回归”意味着合作就是“为了获得自己的收益,就必须考虑到对方的收益”,即为己利他。只有建立在这种基础上,合作才是真正有生命力的。他们可以由此形成一个惯例,譬如交叉轮流去看足球和芭蕾,或者在一方在对方“喜庆日”而更加偏重于他(她)的爱好。这种非正式规则的形成就成了两人之间习惯,而互动的习惯沿袭并逐渐固定下来就显化成了互动各方间的惯例。
而当惯例不断积累并向社会其他成员推广和渗透,就成了一个社会的习俗,习俗的进一步演化便强化为大家所普遍认同的社会伦理和制度。所以德茹维内尔说,共同体意即“信任的制度化”,公共权威的关键性职能就是增加全社会人们心中普遍存在的相互信任。威廉姆森所谓的制度的信任或者带连字符号的信任也就是指这种习俗伦理生成的惯例化。可见,从发生学角度看,伦理源于互动的人们之间的习俗。
一般来说,人们遵循道德伦理的行为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第一,行为人能够无条件地按照道德进行交易。他把道德行为和个人行为动机都视为经济的整体利益,把公共利益视为个人利益。即按照道德进行交易而不顾其他人的行为如何,也就是所谓坚持原则(道德标准)的人。第二,行为人受社会的影响,如果其他人或大多数人都遵循道德规则时,他也准备这样做;但如果他感觉只有自己一个这样的“傻瓜”时,就会放弃道德;第三,机会主义的不道德行为,即希望所有的人都遵守道德规则,而只有自己不遵守(科斯洛夫斯基,1997,26)。
第三种行为在道德方面出现的机会主义“搭便车”动机显然是产生囚徒困境的根源。随着团体成员数量的增加,困境的发生率也在提高,也就必然导致出现社会发展或制度变迁的“理性的无知”,这也正是市场竞争范式的悖论。第二种行为方式要求整个社会高的道德伦理环境,这涉及到了塞恩的孤独悖论问题。孤独悖论反映的是,在孤立和对别人的行为不确定的情况下,个人是不会遵守规则的,因为他害怕被欺骗,尽管他原则上愿意遵守普遍的道德规则。这就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在大多数人违反道德准则的情况下,或对其他人是否真正遵守道德准则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行为人遵守道德准则能够坚持多长时间;二是怎样才能减少对别人是否遵守道德准则的不安感和不确定性。这实际上也就是第一种行为面临的问题。当然,出于对行为后果和别人遵守行为条件的考虑以选择自己的行为规范已不再是“纯”道德的了,实际上,“纯”道德的人在目前还处于后功利境界的人类社会是很少的。因此,为了维持社会的道德伦理不衰退,就要求对遵循道德的人一定的激励,特别是要避免因此而带来的损失。
森曾指出,一部伦理学的准则法典能够阻止那种孤立怪论,即如果其他人也做好事的话,那么每一个人都愿意做好事,但是,如果他害怕成为惟一的道德主义者,他就不会去做好事了[34],并且把一种“囚徒的困境”转变为一种“自信的游戏”,从而使所有人的福利得到改善。科斯罗夫斯基(1997)认为,要减少额外交易成本就要使道德准则有约束——内在化。这也就是说,互惠是伦理生命力的源泉[35]。
另一方面,习俗的沿袭、推进和演化就是文明发展的轨迹。因此,所谓文明,就是要求通过和平的手段来解决存在分歧,以获得更大的利益。从博弈的角度来看,文明就是互动的产物(当然,这种互动既可指博弈双方间的多次互动,也可指一人与多人间的互动),只有多次交往才能形成互动,从而给人以“合作能增加利益”的经验,才能形成文明的规则。
可见,从经济学角度看,文明具有这样两个性质:1)它认为合作比不合作好;2)它从多次博弈的结果来计算成本和收益(盛洪,1996)。文明的规则并不是对每一个当事人、在每一次博弈中都有好处,而是追求长期的、社会整体的利益。如果孤立地看待一次博弈,就难以理解为什么有时候人们宁愿遵循对他们暂时不利的规则。因此,文明主要应该反映人人类的长期、和谐、合作关系,这种互动关系的展开显然也体现了有由近及远的扩展秩序。
4.3.2习俗化的伦理:人类行为的基础
伦理的内在特点虽然是互惠合作的,但人类一般行为的基础究竟是什么,以习俗化的伦理还是以功利主义最大化计算为基础?
一、人的行为是否是理性计算的:Newcombe悖论的启示
为了说明人的日常行为机理,我们以Newcombe悖论进行分析。该悖论是指:一个具有深刻洞察力、能预先知道人的心理和行为的“神怪”在A、B两个盒子中,A中放有100元,而B中可能放有100元,也可能是0元。他允许某人既可只拿B,也可以拿走A和B。但如果“神怪”猜测到该人会取走A、B两个盒子,就会在盒子B中放0元,而预知该人只拿B盒,就会在B盒中放100元。
根据后退推理,显然将A、B两个盒子都取走是合理的。但是,由于永不犯错误的神怪实质上让该人无论如何只是获得100元,因而直觉上只取走一个盒子是理性的。显然,最后的结果是一样的,但由于计算是要投入时间和精力的,也就是说是要花费成本的,因此,经过推理的行动显然是不合算的。
推而广之,布坎南和塔洛克(2000,106)还进一步指出,如果对两个以上的个人对某项决定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其中的每一个人都会致力于确保使他自己的可能收益最大,这必然会带来讨价还价成本,即决策成本。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对这种谈判给予某种可观的投入,可能是相当理性的。但是,从一种“社会的”角度来看,对讨价还价的时间和资源却不是有成效的,因为这是分割大小一定的“馅饼”的常和博弈。这意味着经过仔细计算的理性行为往往反而会带来不理性的结果,那么,人的行为究竟如何呢?
二、习俗和惯例:人类现实行为的基础
Schelling(1960)曾经做过四个实验,并从中发现一个惊奇的规律:
1)在互不交流的情况下,让两个人同时选择硬币的正面或反面,如果选择相同则可赢得一笔奖金。结果,36个人要正面,6个人要反面。
2)让两个互不相识的学生选择在纽约某地相见,结果大多数学生选择了纽约中央火车站。
3)在上述实验中要求他们选择约见时间,结果几乎所有人都选择了中午12点。
4)让互不沟通的学生将100美元分成两份,如果相等则获得这100美元,如果不等则一无所获,结果42个学生中有36人将之分成两份50美元。
Schelling的这些实验表明,人们的日常行为往往有惊人的一致性,而这种一致性显然是建立在大家长期以来形成的共识之上,而这种共识的基础就是一个社会的传统习俗和惯例。相反,如果事事计算而依据最大化行动的话,那不可避免地会陷入那可怜的布里丹之驴的理性困境[36](因为他们难以确定别人的行为)。
事实上,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派和经典博弈论的理论分析均假定,经济当事人的行为本质上是非习惯性的和非日常化的。但是,传统的制度分析无论是凡勃伦的“集中意识”(focus awareness)的习惯,还是康芒斯的“习俗”以及诺思的“规则”都认为,只有通过习惯,“边际效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近似成立”(Calark语,转引自韦森,2001,156)。连凯恩斯在《通论》里也认为,个人的习惯性生活标准通常是对其收入的第一位要求。哈耶克(2000,21)在其最后一部著作《致命的自负》中则明确指出,“本能比习俗和传统更久远一样,习俗和传统也比理性更久远:习俗和传统处在本能和理性之间”。但是,目前所谓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却舍弃了老制度经济学派的一些更实际的分析,而因袭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最大化假设。
即使是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的贝克尔(2000)也强调指出,在所有的社会中,很多选择在很大程度上由过去的经历和社会力量的影响决定,如一个人上个月吸烟和吸毒的严重程度将会显著地影响他这个月是否继续吸毒或吸烟;个人之所以会有不同的效用函数,就是因为他们“继承”了不同水平的个人和社会资本,而人们的行为之所以可能出现前后不一致,仅仅是因为在个人资本存量方面的变化。奈特则从成本比较的角度认为,由于纯粹的个人决定是有成本的,因此,个人总是把他所作出的许多日常决定惯例化,也就是说,他采用或选定一种支配他行为的“规则”以处理许多个别的选择。这种方法减少了个人决策的成本,因为除非某种现行的行为规则会以某种方式而被打破、被修正,否则便不需要有意识的努力和投入(M.布坎南、G.塔洛克,2000,104)。而弗兰克更是明确地指出,我们大多数人都是靠习惯和拇指规则来作日常决策的(卢瑟福,1999,82)。
为此,阿罗(Arrow,1971)呼吁,“人们注意社会活动的不太明显的形式:社会行为的规范,包括伦理的和道德的准则”。因为,“它们是补偿市场失灵的社会应策。人们之间有一些相互信任是有用的。在缺乏信任的条件下,来设定一些可供选择的法令与保险将会代价甚高,以至于有益于相互合作的许多机会将会失去。……习俗和规范可以被解释为提供由价格体制所不能提供的某些商品而增进经济体制效率的合约”。
4.4伦理因素在博弈过程中的协调作用
在社会互动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协调问题,其实,这也正是目前经济学界的前沿理论——博弈论——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博弈论专家已经努力探索了不少的途径,但似乎并没有根本解决问题。事实上,实际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合作性也与博弈理论的解释很不一致,究竟是为什么呢?这实际上就涉及到了伦理因素。
4.4.1协调:弱化囚徒困境的关键
在纳什均衡博弈中,每个博弈方都从自己的个体理性出发,根据避免风险的个体最大最小化原则进行策略和行动选择,从而达到一种具有内固力的纳什均衡。而正是以这种纯粹的个体理性为“圭臬”的行动,结果却往往陷入真正的“理性的自负”(哈耶克语),经典的体现就是“囚徒困境”现象。
可见,博弈双方相互作用的收益恰恰是来自于协调而非冲突。我们可以简单地以下述博弈为例进行分析。
对局人A
对局人B
1
2
1
1,1
1,0
2
0,1
2,2
表4.2 双重均衡博弈
如在上述博弈中,存在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1,1)和(2,2),但显然均衡(1,1)的收益较差而意味着协调失败,因为存在(2,2)对双方都更优的组合。如果B选择1,则A从行动1转到行动2,边际收益为-1;而如果B选择2,则A转到行动2所得的边际收益为1。可见,它反映出,一方较高水平的行动实际上增进了另一方采取较高水平行动的边际收益,库珀(2001,Ⅸ)将这种正反馈的性质称为策略的互补性(strategic complementarity)。协调博弈的关键就是建立在行为主体间的相互作用上,它意味着其他对局人增加努力会使余下的对局人追随,如A选择2会引导B自发地选择2,从而达到更高的均衡收益组合。而且,这种互动会进一步引起乘数效应(库珀,2001,22),从而具有自强化倾向。可见,协调实际上也就是影响博弈结果的关键因素。
但是,尽管上述博弈具有互补性,然而这种互补性往往并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我们还是以上述博弈为例,显然,均衡(2,2)的策略组合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因为,万一对方没有采取2策略,就可能一无所获,而选择1策略则可以保证有1的收益。这样,特别是在机会主义盛行以及偏好相对效用的社会中,一方对另一方是否会选择行动2就可能深抱怀疑,因此,(1,1)反而是更常见的结果。我们将(1,1)策略组合称为风险占优均衡,而将(2,2)策略组合称为得益占优均衡。库珀(Cooper et al,1992)等人的实验表明,结果往往是由风险占优决定的:在最后11个阶段中,97%的结果出现了(1,1)均衡,而没有观察到(2,2)均衡。这反映了现实中协调的低效率。
既然协调是博弈中的关键,那如何做到最大限度的协调呢?R.W.库珀(2001,Ⅵ)指出,在博弈协调中,信心和预期是关键因素,协调失败的可能性产生于自我加强的悲观预期,特别是在多重均衡中,协调失败常常出现。因此,建立相互信任以及增进预期机制就是提高博弈协调性,从而解决非合作博弈困境的主要思路。
4.4.2传统几种方式的局限性
为了克服囚徒困境,学术界设计和归纳总结了这样几种途径和思路:显性的信息交流——沟通、借助于习俗和惯例的隐性信息交流、设计外部选择机制的隐性惩罚、依靠法律及其他第三者的显性制约等。这几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博弈双方行为的协调性,从而增进了合作的可能性。但是尽管如此,上述的几种协调方式也同样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从根本上避免囚徒的困境出现。因为它们仍然是因循着纳什博弈机理而展开的:即从个体理性的最大化出发,特别是遵循最大最小化原则,只不过引入了另外的信息和约束的因素。
首先,就信息交流来讲(包括信息沟通和习俗、惯例),它是提高博弈协调性的最重要机理之一,也是一个国家甚至全球发展所要努力的方向,本章在后面也将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信息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它也是我们在第九章所要分析的重要内容。但是,即使信息再完备、对称,也难以从根本上保证持久、真正的合作。正如奥曼(Aumann,1989)指出,即使博弈方在事前能够进行交流,并且相互口头保证将采取合作的策略,也并不真正保证他们能够遵守自己的诺言。因为建立在个体理性(特别是近视、短期的)之上思维,是滋生机会主义的土壤。
就信息沟通而言,一般是假定信息传递无成本并且没有约束力,这类弈通常也被称为廉价对话(cheap talk)。但实际上,沟通的成本往往是高昂的,有些行为可能就根本不能沟通,譬如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不同意识形态下的人在许多行为上都是对立的,有些至少在短期内是难以协调的,这也是世界上不断爆发冲突的原因。有些学者(如亨廷顿、斯宾格勒、汤因比等)甚至预言,今后世界的冲突是文明的冲突。
即使在能够沟通的情况下,要达成真正的合作也不是易事。我们一般可将信息的沟通分为单向沟通和双向沟通。如就单向沟通是否有效而言,法雷尔(Farrell,1987)认为,它取决于这样两个条件:1)遵守承诺对传递消息者事实上是最优行动;2)他预期接受者会相信该信息。而在双向沟通中,法雷尔(Farrell,1987)则假定:1)如果双方的声明构成对第二阶段博弈的一个纯策略纳什均衡,那么每一个对局人将采取他声明的策略;2)如果对局双方的声明不构成第二阶段博弈的一个纯策略纳什均衡,则每一个对局人的行为就如同从未进行过沟通一样。
在下表4.3的双重均衡博弈中,库珀(Cooper et al,1992)等人的实验表明,在双向沟通中,克服博弈中的协调问题就十分有效,在上述博弈矩阵的最后11阶段中,90%的结果都是(1000,1000);而且,最后11阶段中所有的声明都是策略2。但是,单向沟通的效果却并不非常明显,库珀等人的实验发现,只有53%的结果实现了帕累托最优均衡;而且,在单向沟通中,对局人A中有87%宣布策略2,但他们并不总是遵守承诺,而对局人B也不采取策略2。尽管双向沟通比较有效,但这里是建立在简化的基础上,而不考虑沟通的成本,实际上双向沟通的成本要比单向沟通要高得多。
对局人A
对局人B
1
2
1
800,800
800,0
2
0,800
1000,1000
表4.3 具有外部选择的原始博弈
而基于习俗和惯例的聚点均衡,这种聚点均衡也可能是低收益的纳什均衡,在历史上低效率的制度就非常普遍。
其次,就惩罚而言,也不是完全有效的,这一方面涉及到惩罚的成本问题,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对违规识别,这一点我们也将在第九章论述法制的作用时作详细的分析。
就对方约束来说,它的有效性一般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受到行为互动双方的机会主义和有限理性的影响。一般来说,信息越不完全,机会主义倾向越大,有限理性程度越低,对方约束的有效性也就越差。二是对方制约的程度,这主要与行为互动双方的力量对比有关。如果行为互动双方的力量是不对等的,那么力量大者为之行为承担的损失风险就很小,因此,他就会缺乏限制自己行为的约束力。因此,即使是信息较为完全的,机会主义也较弱,如果存在力量的不对等,也会造成对方约束的失效。一般来说,行为互动双方的力量对比越大,对方约束的有效性就越差。
就第三方约束(国家约束或法律约束)而言,它的有效性也跟两个因素有关:一是第三方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权威性主要是指它的法理性,一个实施社会规范的机构或政府,如果缺乏合法性,那么它执行这一功能的基础必然是脆弱的,会遭到行为互动双方或明或暗的反对。二是第三方的威权性,这是指国家在监督双方所化的成本和实施约束所化的成本。如果国家政府的法理基础不是非常牢固的话,它维持社会秩序的能力,就往往要借助于它的威权性。如果国家的威权性不够强,实施约束所化的成本必很高。那么,一方面,行为施加方就会采取其他手段来规避或对抗国家的约束;而另一方面,行为承受方则会转而求助于其他的报复方式。
而且,须要指出的是,尽管第三方约束具有规模经济和减少交易费用的好处,但第三方约束的施行必然会由于不可避免地实施统一和强制性规则而导致“一致性损失”,而这种损失是无形的,也是巨大的。
4.4.3为己利他:博弈中的具有基础性协调的行为机制
一、抽象的纯粹伦理道德对博弈的解释
显然,根据纳什非合作博弈的推理逻辑,很容易导致囚徒困境的局面,但事实上,现实中出现的困境却比理论上推导的要少得多(威廉姆森,1983),是什么原因使得实践比理论行为的结果更优呢?坎布尔(Richmond. Campbell,1985,3)在《理性和合作的悖论》一书的引言中说,“非常简单,这些悖论毫无疑问地抛弃了我们对理性的解释,并且就如囚犯困境的例子所揭示的那样,它说明理性的生灵之间的合作是不可能的。因此,它直接影响着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同时也威胁着整个社会科学的基础。正是这些结果所涉及的范围,解释了这些悖论为什么引起了如此广泛的关注,以及为什么成为哲学讨论的中心”。
树立人的行为信心的另一个机理是道德伦理上的认同,如果双方都是一个具有高度自律性的博弈者,显然就更可能促进博弈者之间的协调。实际上,道德约束也就是上述所指的另一种惩罚和约束方式,即自我约束,它是指行为者从某种价值取向出发自觉地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实际上,在各个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中都广泛存在着这种劝戒和箴言[37]。
一般来说,一个博弈矩阵实际上存在着两种含义:客观的和主观的。客观博弈由行为人决策形势的客观特征构成,例如支付矩阵所表示的那些性质;主观博弈由客观博弈和行为人决策形成的主观特征构成,例如行为人关于支付矩阵的主观信念。两种博弈矩阵则分别具有客观解和主观解:客观解为行为人达成一种成功;主观解仅替他们指引达成那种成功的方向,但不能保证其实现(魏里希,2000,22)。
为避免囚徒困境而实行的制裁除了上面讲到的积极的(以牙还牙)和消极的(退出)方式外,还存在另一种方式,这就是“强制的民主接受”:即博弈者通过民主的方式,在不合作的情况下,进行自我惩罚(德尔、韦尔瑟芬,1999,71)。事实上,这种“强制式”的自我惩罚和约束还是比较常见的现象,譬如税收征收就是如此。奥尔森(1995)曾提到美国制造业中经常可见的自相矛盾的事实:超过90%的人不愿参加集会或参与工会事务,但是超过90%的人主张强制性的工会成员制。这种广泛而深入人心的“强制的民主接受”就逐渐成为人的内在的“自我约束”,也就是上面是所提到的心理制裁。而在心理制裁的支配下,博弈矩阵就不再是一个,而是分解为若干个客观的和主观的博弈矩阵。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设计了两种囚徒困境的变体:信心博弈和其他相关博弈。他认为,基于个人利益偏好保持不变,它是原始效用矩阵。但个人并不是根据原始矩阵行动,而是根据另一个效用矩阵,这个矩阵取决于“行为的道德密码”。信心博弈是指如果对方合作,个人就合作,而只有当对方不合作时才停止合作。譬如,根据这种心理进行的博弈的囚徒就会这样想:如果我的同伙和我想的一样,那么入狱一年比出卖同伙更让人心安理得,如果同伙打算出卖我,我将报复他。其他相关矩阵则是建立在气息甚至更浓的利他主义之上:它假设个人总是合作的,即使其他人拒绝这样做也是如此。在无条件的利他主义支配下,囚徒会这样想:出卖我的同伙比入狱30年更糟糕。
囚徒困境
信心博弈
其他相关矩阵
(3,3)(1,4)
(4,1)(2,2)
(4,4)(1,3)
(3,1)(2,2)
(4,4)(3,2)
(2,3)(1,1)
表4.4 道德矩阵
从上面的博弈矩阵我们显然可以看出,在信心博弈的支配下,纯纳什均衡的策略组合就从原来的囚徒困境中单一的坦白均衡发展为都坦白和都不坦白两种均衡组合;更进一步地,在相互利他主义的支配下则发展为单一的不坦白均衡,从而达到了帕累托优化。
因此,森建议社会可以发展这样一种传统:使上述的其他相关矩阵的偏好最受赞扬,信心博弈次之,而囚徒困境博弈偏好最次。德尔和韦尔瑟芬(1999,76)认为,虽然如果一个道德主义者决定重新恢复自我中心状态,合作的均衡将遭破坏,但森的模型清晰地表明了道德所起的作用[38]。
二、为己利他:合乎现实的博弈行为机理
尽管,纯粹的道德伦理确实有助于加强博弈中的协调,提高博弈的合作性,但是,自律的形成主要是出于个人的价值取向,这可以是一个人的天性,如孟子所谓的“性善”说;也可以是受一个特定时代的意识形态等支配,如在新中国建国初期就出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局面。但人是否能够长期无条件的奉行这种利他主义行为是值得怀疑的。
一般来说,利他往往不是无条件的,而是要求相互的,意味着纯粹的利他主义行为要受交往范围的限制。德尔和韦尔瑟芬(1999,76)就指出,信心博弈的特征是:个人的捐献和集团结果之间呈直接的和积极的关系,特别是在交易人数较少时就容易出现。实际上,自律有效性还取决于对方约束的有效性,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自律是一种习惯性行为;而习惯会由于互动双方行为的刺激--反应作用而受到影响,在这种作用多次强化后,习惯也会发生改变,自律机制会因此而崩溃。而且,各种文明的戒条的出发点也是基于自己可能遭受的反伤害。为什么“己所不欲”的,就“勿施于人”?就是因为,如果将“己所不欲”的施于他人,他人也会反过来将之施于“己”。
一般地,在具有反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强烈共识的环境中,每一个占有者都会较少地关注机会主义的危险。而在机会主义盛行的社会,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其潜在收益是如此之高以至于极守旧的人也会违反规范;因此,无所顾忌的机会主义行为严重制约着本不需要对监督和制裁协议进行大量投资便可合作完成的工作,这就需要建立减少监督和制裁活动成本的共享规范(E.奥斯特罗姆,2000,61)。
因此,为了建立一个持久稳定的合作博弈的机理,就不应建立在虚幻而又苛刻的纯道德主义之上,而是寻找其他更为实际和可行的机理,这就是为己利他,即通过利他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目的。森(Sen,1982,66)指出,建立在这种契约协议上的行为可以使囚徒共同选择最佳策略,他说,“拿极端的例子来看,如果两个囚徒都试图尽量增加另一个人的福利,那他们都不会坦白。……所以每个人试图增加另一个人的福利结果也导致了他自己更好的福利”。他在上述设计的道德矩阵中实际上已经倾向于一种通过“利他的手段”来达到“为己的目的”。如下图表:
A
B
r
d
R
10,0
5,5
D
10,5
0,1
表4.5 为己利他的博弈
在上述博弈模型中,(D,r)是纳什均衡,但是,对A来说,D是弱劣策略。这样,在博弈方B采取r策略时,A就会对策略R和D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特别是在机会主义盛行的环境中,博弈方A反而更有可能选择R。基于这种考虑,B可能一开始就选择策略d,从而达成(R,d)均衡。那怎样达致(D,r)均衡呢?这就要依靠一种为己利他的思维机制:对博弈方A来说,他要最大化自己的收益,就必须通过利他的手段,因此,他就应该采取策略D,B也基于同样的考虑,结果就可以形成(D,r)均衡。
三、固定参与者模型(fixed player model):习惯性的为己利他的一个分析
所谓习惯性的为己利他实际上就是指形成了为己利他的社会伦理,在习惯性的为己利他的环境中,参与者不仅应该考虑其对手在未来将如何行动,而且应该考虑他们当前的行动影响其对手未来行动的可能性。特别是在长期的互动、学习过程中,这种博弈环境中的细心的博弈方就可能通过多次的重复行动,从而引导对手对特定行动作出最优反应。如以下博弈矩阵为例:
A
B
r
d
R
4,0
10,8
D
8,5
15,3
表4.6 固定参与者模型
上述博弈矩阵,从静态纳什均衡看,策略D是博弈方A的占优策略。博弈方B显然也可以理解到这一点,从而将形成(D,r)均衡。但是,显然(R,d)均衡对博弈A、B双方都是更有利的一种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博弈方A有足够的耐心,并知道博弈方B将根据对他的行动的预测,而采取最大化自己收益的策略。在这种思虑下,博弈方A就坚持采取R策略,从而引导博弈方B采取d策略,达致(R,d)均衡。这也是企业定价理论中Stackelberg领导者模型的微观理论基础。
其实,这里最直观的行为机理就是,对A来说,要想增进自己的收益,就必须能够也增进对方的收益。这时,A也四个可能的收益选项4、8、10、15,B的四个可能的收益选项是0、3、5、8。显然,对A来说,最大的收益是15,但是他获得15的收益是以B的收益下降为代价的(他只有3),因而,这种收益结构必然是不稳定的。而如果A选择4和8的收益时,这时他还可以继续增进自己的收益而不减少对方的收益;同样对B来说也是如此。因此,最终相互互动的稳定的结果是(10,8)的收益组合。
4.5罗尔斯均衡:融合伦理因素的一个合作博弈模型
上面我们分析说引入伦理的协调,博弈双方就能够更容易达成合作均衡。然而,尽管在20世纪60、70年代,博弈论刚开始发展时期,人们对合作博弈理论比非合作博弈理论更感兴趣;但是,由于合作博弈在推理上以及数学表达上的困难,合作博弈的探讨却一直停滞不前。为了克服纯合作博弈的这种局限,就有必要为合作博弈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使之具有现实性、可操作性,又具有理论推理上的逻辑性。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有必要以非合作博弈的方式建模来描述合作博弈的达成。汪丁丁(1996,73-74)博士曾说,“在广泛使用博弈理论时,不仅要使用作为工具的博弈论,而且更重要的是遵循着作为思想的博弈论,并且在思想的基础上,发展作为工具的博弈论”。我们借助于伦理的考虑,尝试构造一个合作的博弈模型,这里暂时称为罗尔斯均衡。
4.5.1无知之幕+相互冷淡:罗尔斯的合作秩序
一、无知之幕:罗尔斯合作秩序的信息条件
罗尔斯《正义论》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个正义的社会秩序,这种社会秩序也必然是社会合作和协调的。按照他的观点,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的划分方式。因此,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罗尔斯,1988,5)。而罗尔斯(1988,9)认为,公平的正义(justice as fairness)的原则在于那些想促进自己利益的自由和有理性的人们在一种平等的原初状态(original position)下确定他们合作的基本条件,并以这种原则来调节所有的进一步的契约,规定各种可行的社会合作形式。
在罗尔斯看来,在作为公平的正义中,平等的原初状态相应于传统的社会契约理论中的自然状态,它不是一种实际存在的历史状态,而只是一种用来达到某种确定的正义观的纯粹假设状态。它的基本特征是: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在社会中的地位——无论是阶级地位还是社会出身,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能力、智力、体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各方也不知道他们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的特殊的心理倾向。因此,正义的原则是在一种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后被选择的。正是在这种无知之幕下,保证了任何人在原则的选择中都不会因自然的机遇或社会环境中的偶然因素得益或受损(罗尔斯,1988,10),因而也就无人能设计有利于自己特殊情况的原则。
尽管罗尔斯的人类原初状态摒除了由于个人独特的私利而可能产生的不公平的社会秩序,但是,这种同质化的抽象个体却也舍弃了现实的多样的特点,因而,反而因脱离现实而只具有理论思维的意义。也正如罗尔斯(1988,11)自己所说,没有任何社会能够是一种人们真正自愿加入的合作体系,因为每个人都发现自己生来就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处于一个特定的社会地位。但是,他仍坚持认为,一个满足了作为公平正义原则的社会,还是接近于一个能够成为一种自愿体系的社会,因为它满足了自由和平等的人们在公平的条件下将同意的原则。
二、相互冷淡:原始罗尔斯均衡的人性假设
除了原初状态这一规则制定的环境假设外,罗尔斯又赋予了原初状态中各方的人性特征:有理性并相互冷淡(mutually disinterested),即只关心自己的某种利益,如财富、威望、权力等,而对他人的利益冷淡。他(罗尔斯,1988,138)认为,相互冷淡的理性的假设能够达到这样一个结果:处于原初状态的人们试图接受那些尽可能地促进他们目标体系的原则,各方既不想赠送也不想损害他人,即他们努力为自己寻求一种尽可能高的绝对得分,而并不去希望他们的对手一个高的或低的得分,也不寻求最大限度地增加或减少自己的成功与别人的成功之间的差别。
当然,罗尔斯(1988,142)特地指出,原初状态中的这种相互冷淡的人们虽然貌似利己主义者,但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利己主义者,而可以看作“为己主义者”,因为如果个人的正义感真的推动他按照将在原初状态中采用的正当原则行事,他的欲望和目标就肯定不是利己主义的;同时,也不能引出在日常生活中这些坚持公平正义原则的人们同样地相互漠不关心的结论。
最终,罗尔斯(1988,143)认为,相互冷淡和无知之幕的结合能够达到跟仁爱一样的结果,从而就能够促使社会合作秩序的自觉建立,因为这种条件的结合迫使原初状态的每一个人都考虑别人的利益。而且,罗尔斯还进一步指出,这一假定比仁爱加知识的假定具有更大的优点。因为它更简洁、合理,并且是一个弱条件,而后者却要求过高,不符合正义的环境。
4.5.2非现实性和保守性:罗尔斯合作秩序的主要缺陷
罗尔斯正义的社会合作秩序带给了理论界的一种巨大的震撼,他的影响已经超出了其本身的政治哲学领域,而广泛涉及到经济、社会、伦理等各个方面。它同时也给予了我们极大的启发,给予了我们积极的思路,使我们再次认真思考社会秩序如何合作、何为正义等问题。而且,罗尔斯的简单、明了的两个基本假设,保障了推理逻辑的严密性,使得这种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为探讨如何建立合作秩序所借鉴。但是,尽管罗尔斯的正义秩序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的影响仍主要局限在理论的演绎上,而当真正应用到实际社会秩序的建立上来时,就可能存在巨大的障碍。
一、正义规则的不现实性:无知之幕假设的局限
首先,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假设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人的性格受不同的社会环境影响(参见第十一章)必然是有差异的。而罗尔斯撇开了社会环境的影响,那么就只有了人类共同具有的基于人的生理本能而无基于社会互动的人性了。在本能的驱使下,只能产生最简单、最低级的欲望,从而只能对一些简单的涉及生理的东西形成规则,而无法面对多样化的世界。也正如桑代尔指出,罗尔斯将人理解为一个“完全抽象化”(empirically-given features)的主体,这种主体构成了与“完全情景化”(radically situated subject)主体相对立的一极,这样的主体不可能进行理性的选择,因为它被剥夺了所有的经验,因而也就丧失了动机和思维的能力(库卡塔斯、佩迪特,1999,111)。
其次,在无知之幕下制定的秩序也不一定是合理的。其实,罗尔斯也承认无知之幕的原初状态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而且只要人们知道一些与正义无关的事情就很难达成公平正义的原则。如一个知道自己将是富裕的,就可能认为累进税制是不公正的,而一个穷人可能提出相反的观点。但是,为了避免人们受自己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差错,罗尔斯提出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所有人都被剥夺了这种信息的状态。因为在他(罗尔斯,1988,16)看来,只要遵循某种程序,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能进入原初状态。特别是,许多规则的制定都是利益不相关者为其他相关的人制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就相当于真实的无知之幕的原初状态的存在,因而在此条件下制定的秩序也就是合理的。
但是,由于实际生活中,人们已经处在了一个社会环境中。正如诺齐克所说,任何东西,一旦来到这个世界,就已经与人们对他们的拥有权联系在一起了,而按照每个人的意愿来重新分配这些物品的人,似乎这些物品是从虚无之地而从虚无之中产生出来的(参见库卡塔斯、佩迪特,1999,95)。这种特殊的角色已经影响了他的观念,即使想象剥夺了所有的信息,每个人的正义观也是不一致的,因此,在决定原则时同样会产生冲突。简单的例子是,穷人和富人对500年后国家的税制的观点是不一样的,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子孙的真实处境;知识分子和底层大众对未来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的看法也是不同的,虽然今后的社会对他们没有直接的相关性。事实上,组织、法律都具有自身的稳定性和自身生存惯势,这样,前任的所为就会为以后打上烙印。
最后,在罗尔斯的理论中,把参与秩序制定的人们置于无知之幕背后的部分目的在于,就社会选择达成某种一致意见。但是,如果由于无知之幕背后的人们对风险的态度不同,就无法达成某种一直意见(缪勒,1999,522)。这意味着在无知之幕的原初状态下制定合作秩序也不是像理论上阐明的那样顺利。
事实上,罗尔斯的的无知之幕意味着,所有的人都处于总体上平等的原初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每个人对不同的制度对他自己未来地位的可能影响都拥有相同的信息。这实际上是一个同质的原子社会,这种状态或许会导致机会的公平,甚至是结果的公平,但远不会符合社会的实际。因此,即使这种无知之幕下制定的规则是公正的,也远不是可行的。
二、合作的消极性:相互冷淡的必然结果
罗尔斯合作秩序的另一个缺陷是在相互冷淡基础上的合作必然是消极的。
古典功利主义认为,如果一个社会的主要制度被安排得能够达到总计所有属于它的个人而形成满足的最大净余额,那么这个社会就是被正确地组织的,因而也是正义的。这种社会的选择原则实际上是被解释为个人选择原则的扩大。显然,功利主义并不关心社会的总收益在个人之间的分配问题。但罗尔斯(1988,12-13)认为,每个人的幸福都依赖于一种合作体系,没有这种合作,所有人都不会有一种满意的生活。而建立在平等主义之上的功利主义推出的结论就是:拥有相同资格的人都尽量争取个人的利益。因此,在缺乏仁爱冲动的情况下,功利主义原则就会与平等互利的社会合作观念发生冲突。
而且,在功利主义的自利的实现是通过最大化的概率计算筛选获致的,但罗尔斯也指出,在原初状态下,要想获得有关可能发生的事情的知识是不可能的,或至少是没有保障的,因此,人们必须对各种或然性计算结果持怀疑态度。因此,罗尔斯提出的相互冷淡的私利追求者就是一个极度的风险规避者。尽管罗尔斯批评了建立在功利主义分析基础上通过或然性计算的最大最小原则,但从根本上说,罗尔斯的合作秩序仍然是建立在与纳什博弈均衡理论相同的基础——最大最小原则基础上,而且,它还将最大最小原则进一步拓宽,设想几乎同质的人努力降低可能对自己不利的风险(罗尔斯,1988,146-150)。在罗尔斯看来,一个公正的制度是一种能缓和运气因素对各个人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的偶然性影响的制度。
既然,最大最小的决策规则中内在地具有保守主义成分(D.缪勒,1999,502),建立在其上的合作秩序也必然是内在地消极的。而罗尔斯的秩序是更强的最大最小原则的应用,因此,它的保守倾向更严重,有时甚至会丧失大量的合作机会。一些学者(库卡塔斯、佩迪特,1999,46)指出,以最大最小原则进行选择往往会导致一些荒谬的结论。如假日外出旅游而言,从主观上讲,它的最有可能的结果是将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日,但它的最坏的可能结果是遇到车祸而车毁人亡。如果不外出而呆在家里,则最有可能的结果是平静地度过一个假日,而最坏的可能结果是某个令人讨厌的人来访而致使心情不展。因为心情不好总比车毁人亡要好,那么根据最大最小原则,则应该每个假日都选择呆在家里。
可见,罗尔斯的合作秩序带有强烈的悲观主义色彩,可能使得大量的资源闲置,从而社会的福利也就不能达到它可能的潜在边界。
4.5.3充分信息下的为己利他:对罗尔斯合作秩序的修正
既然罗尔斯的合作秩序具有现实的不合理性,那么我们对社会合作秩序的内在要求就应该重新思考,在罗尔斯的秩序上加上积极的因素,使之更可行、更有效。我们把这种经过修正的、更加合理的社会合作秩序称为罗尔斯均衡,它实际上也反映了我们对合作博弈所提出的一个基本机理。
一、相互交流:现实合作秩序的信息要求
诚如上面所说,无知之幕下的公平正义原则,实际上意味着利益不相关的人为利益相关的人制定规则。如库卡塔斯(库卡塔斯、佩迪特,1999,97)等说,事实上,签约的各方当事人当然不是争论早已为人所拥有的物品的分配,而是争论那些尚未被占有而有待分配的物品,甚至也包括那些将要被生产出来的物品应该如何分配。但是,这种秩序的制定首先就需要利益不相关的人了解利益相关的人的信息,包括偏好、分布等,同时也要求考虑整体的利益问题,否则就是纸上谈兵。
譬如,我们地球上的人类能够来为外星球上的人设计规则吗?西方发达国家能以自以为是的“公平”去设计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制度吗?即使这种设计是真正无私的,今后也不再与设计国有任何瓜葛,也难以保证是对发展中国家是适用的,无数的例子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而且,即使是如库卡塔斯(库卡塔斯、佩迪特,1999,97)等理解的罗尔斯的契约模型中,契约签订者争论的是公共分配原则,但如世界各国对月球、南极、海洋的开发的态度不也受到各国目前的地位的影响吗?当美国还没有成为世界霸主之前,对许多未开发的地区和资源,它要求的是利益均沾(如19世纪末20世纪初对中国的利益瓜分);当美苏争霸时,提出的是和平相处(如两国对朝鲜、德国以及其他欧亚势力的划分);而当美国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以后,显然又是另一副态度了(积极推行单边主义)。
库卡塔斯(库卡塔斯、佩迪特,1999,39)等认为,罗尔斯的契约论是非互动性的,他的契约由当事人各自决定选择什么,而不必在各自之间进行谈判,因为,一旦原初状态受到这样的限制,就能确保达成的任何协议是公平的。事实上,这种协议是否能够达成是很值得怀疑的,因为大量的囚徒困境实际上就是各自从理性出发的结果。特别是,在各自不同的价值观的支配下,社会要达成一致是不可能的。比较有力说明的是安东尼.唐斯提出的“理性的无知”:当两个候选人竞争一个大选民区的选票时,每个人的选票影响选举结果的可能性都是微不足道的,由于认识到这一点,理性的选民不会花费时间和金钱去收集有关候选人的信息。美国2000年的总统大选也充分反映了这一点。因此,布坎南和塔洛克等虽也强调契约的作用,但更关注较多信息,甚至是充分的信息(缪勒,1999,527)。
而且,一种自由往往要受另一种自由发展的制约,在制定社会秩序时,不同的秩序间也会相互交错,甚至冲突。例如,如果把拥有土地的权利定义得包括排斥未经允许进入土地者的权利,这本身又会与自由行动的权利相冲突(缪勒,1999,506)。因此,在原初状态中就必须筛选出排斥未经允许进入土地者的权利和自由行动的权利,但在没有包含足够对不同自由优先顺序进行分类的无知之幕下是难以达成协议的。而如果在原初状态中可供各个人利用的信息更多一些,就比较容易解决这类冲突。假如他们知道了可供利用的土地总量、人口密度、越田对农业生产力的影响、替代越田的其他方法和成本等,就能够具体规定所有权是否置于优先地位,甚或设计出混合情形。
缪勒(1999,510)指出,假定人们不知道社会的经济结构,也不知道基本品以及其他经济的和社会的互动结果是如何产生的,那么他们就别无选择,只得忽视中间步骤以及控制这些步骤的任何改正的原则,把注意力放在最终的结果上,即基本品的最终分配上。但是,即便接受罗尔斯对原初状态中可供利用的信息的限制,并把这个问题视为选择最终分配状态原则的问题,但这仍会产生许多问题。正如哈萨尼在1975年指出的,在缺乏客观概率信息的情况下,决策时就只能暗在地或几乎本能地利用主观概率估计。因此,很难令人相信,处于原初状态的人们就不会形成这一类概率估计(缪勒,1999,511-512)。而这种建立在各自主观估计的信息基础上的社会秩序可能更家混乱。
当然,知识的完全化是不可能的,但是尽管如此,人类的社会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将信息不断传播和显化的过程,也就是向知识完全化逐渐逼近的过程。而且,我们从上一章的分析也可知道,信息的沟通是提高协调的重要因素。因此,就有必要增进知识,在不断的知识增进中逐渐提高秩序设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为己利他:罗尔斯合作秩序的人性修正
上面的分析指出,建立在相互冷淡基础上的罗尔斯意义上的正义秩序实质上是一种消极的合作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就可能是一种明哲保身的态度,只要“事不关己”,就“高高挂起”。我们把人可分为这样几类:损人利己、损人不利己、纯粹利他(甚至是损己利他)、为己利他以及相互冷淡(只关心自己而不在乎他人)。前两种行为会受到对方或第三方(国家或法律)的约束,第三种行为则是难以长期支持的,第五种相互冷淡在某种程度实际上是建立在纯粹契约协调的基础上,我们在第七章将进一步说明它的弱点,我们最关心的第四种基于为己利他基础之上的行为,它具有坚实的基础,并内含积极合作的倾向。
在罗尔斯看来,“无知之幕”+“相互冷淡”的假设胜过“仁爱”+“知识”的假设,因为它简洁、清楚、合理,而且是一种弱条件,后者却太强,要求得太高。但是,假设的简洁并不等于以此推理的有效。原初状态的假定尽可能少而弱是罗尔斯原初状态解释中的一个基本思想,也是一种简化的手段。但是,现实世界是纷繁芜杂的,而这种同质化的原初状态显然与现实世界是不相符的,因而它的假设也难称得上是合理的。诚然,“仁爱”的要求太高,因为人的本质是“为己”的,那种具有无畏的“利他主义”精神的纯粹仁爱只有具有“太阳”精神的尼采式的人物才可以长期坚持。这也正是上一章对道德矩阵的缺陷进行批判的要点,因此,我们主张必须对纯粹的“仁爱”注入活源,弱化“仁爱”这一条件,使之更具现实性。因此,这就是“为己利他”,这种条件的弱化是现实性的要求。而且,我们将在第十一进一步分析,这种条件的弱化具有可行性。
另外,罗尔斯(1988,124)“相互冷淡”的假定,意味着不愿为了别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这种“相互冷淡”排除了为了长期的利益而需要短期内作出牺牲的“交叉补贴”。因此,这种假设有必要进一步放宽为“为己利他”,也就是说,为了自己的利益,必须要增进别人的利益,有时也需要牺牲自己的短期利益;甚至只要不损害自己的利益,也应该积极增进别人的利益。
G.S.贝克尔(2000)也指出,由于个体的行为具有习惯性,在没有对不合作行为采取惩罚措施的情况下,合作行为更容易持续下去;并且如果过去是一直合作的,那么即使他们之间不合作可能会比合作得到更多的好处,他们也会继续彼此之间的合作行为。因此,从长远来说,信息沟通+为己利他的合作精神所能达致的社会合作秩序要优于无知之幕+相互冷淡的消极合作秩序。以“信息沟通”和“为己利他”出发所达成的社会合作秩序就是我们积极倡导的所谓的罗尔斯均衡。
4.6罗尔斯均衡的检验:实验的例证
上面我们从罗尔斯的正义秩序出发,修正和完善了社会合作秩序的两个关键条件,最终挖掘了达致罗尔斯均衡的行为机理:信息显化下的习惯性为己利他。下面我们要对之进行检验。
4.6.1资源分割:“最后通牒”式议价实验[39]
本实验的条件设定:
买方和卖方两个人进行“最后通牒”式(既一次性的)的分割1000单位的货币(最小分割单位设定为5)的议价活动,买方出价,而卖方决定是否接受。如果买方的出价是X,如果卖方接受,则卖方可得X,而买方可得1000-X;如果卖方拒绝,则买卖双方的收益都为零。在卖方接受的情况下,卖方的期望收益为:
而如果拒绝,则收益为0。显然,作为一个追求最大化的理性主义者,无论买方提出何种分配方案,卖方的最优策略是“接受”。而买方为了使自己的期望收益最大化,在预期卖方的选择行为下,将尽可能选择最低分配方案0或者5。因此,这种条件的议价平衡点理论上就是(0,1000)或者(5,995)。但是实验的结果表明,我们根据个人理性的预测是错的。
实验程序的设计:
将受试者20人随机地分为两组:A组为买方,B组为卖方。实验中,严格确保买卖双方互不知晓谈判对手,并且每对议价者也仅知道自己每轮议价的结果。实验共进行三次,每次有十轮,第一、二次选择的是从未参加过此类实验的工商管理类的本科生,而第三次则选用前两次实验有经验的受试者。每十轮实验结束后,将随机地抽取一轮实验,受试者则按照其在该轮实验中所得的收益,转换成现金支付。
实验结果:
就买方出价而言,500的出价占有最大量的比例,为43.6%。并且,在第1轮实验中,买方的出价几乎都集中在500附近,占64.3%,而到第10轮时,部分出价向450和475转移,分别占28.6%和20.9%,但500附近的出价仍然占39.2%。
就卖方接受的状况来说,卖方的拒绝率在7%-23%之间,并且具有明显的规律性:开始时和近结束的几轮,拒绝率较低,而中间几轮的拒绝率较高,见下表。
实验轮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总计
拒绝频数
2
2
8
6
12
3
3
5
6
5
52
拒绝率Pi(%)
7
9
29
21
43
11
11
18
21
18
Pi=19
表4.7 实验卖方拒绝率分布情况
最后,就买方的收益来说,如果他的出价是X,而被拒绝率是Pi,则他的平均收益是:(1-X)*(1-Pi)。其平均收益与出价的关系见下图表6,它表明,买方出价越接近500,其得到的收益也越大。当为500时,平均收益为485。
问卷还表明,34.2%的买方认为475的报价是合理的,26.9%的买方认为500的报价是合理的,19.2%认为450的报价是合理的;而认为400以下、400、425是合理的买方分别占7.7%、7.7%、3.8%;但是没有买方认为500的报价以上是合理的。另一方面,就卖方来说,44.4%的卖方认为500是合理的,40.7的卖方认为475是合理的,而仅14.8%认为450是合理的。另外,Roth等对美国、以色列、日本和南斯拉夫的实验也发现了相近的结论:美国和南斯拉夫是各取50%,而在日本和以色列则是买方分取60%,卖方得到40%(青木昌彦、奥野正宽,1999,261)。
买方出价
500
400
450
500
450
400
图4.1 买方指定出价的平均收益图
对实验结果的罗尔斯均衡机理解释:
虽然,本实验的结果与传统的纳什均衡解释发生了冲突,因为根据纳什的博弈机理,议价平衡点理论上应该是(0,1000)或者(5,995),但是,我们认为这个实验恰恰是罗尔斯博弈的均衡结果。其中的解释也是很简单的,首先,在本实验中,博弈双方的信息是成分的和对等的,即都知道总的分割的金钱数量,以及其他方面也都是同等的,这就排除了利用自身显性的或隐性的优势以牟利的可能性(当然,也拥有出价和还价差异的优势)。
同时,实验条件确保买卖双方的身份不为对方所知,也是排除了双方可能的私人关系对我们模拟市场经济进行博弈行为的结果的影响。
其次,在信息对称和公开的情况下(即每一方都了解在每一轮议价过程中各自的所得),每一方想要增进自身的收益必须要增进对方的收益,至少要在一定的对方能接受的区间内开价和还价(这个区间由于社会环境而异),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最终的均衡最可能集中在中点,即(500,500)点。
然而,由于依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博弈权力差异,对出价方来说,具有出价的一定优势。但是,同时这种优势也是微弱的,而还价方的劣势也不很显著,因此博弈的结果也将围绕中点向两边发生波动,具有优势者获得的收益可能多些,而劣势者则获得的收益少些。至于波动的程度则主要与权力(即优势)的大小有关,而在这个环境中,优势的大小主要与一个社会的认同(即公平感)有关。
最后,买方的收益分布表明:随着对让渡对方的收益的增进,自己一方的收益也在不断提高。这证实了我们提出的为己利他的机理可以促进双方收益的帕累托改进这一基本的观点。
4.6.2稳定的结盟博弈:布坎南和塔洛克的解说
博弈的基本条件:
我们假设有1单位收益在三人中以简单多数表决进行分配,如果达不成简单多数,则就没有一个人能够得到任何收益。显然,只有至少两人结成联盟,才有可能获得一定的收益。因此,分配出现的可能结果就可用简单博弈形式表示为:
Ⅰ.U(1)=U(2)=U(3)=0
Ⅱ.U(1,2)=U(1,3)=U(2,3)=1
Ⅲ.U(1,2,3)=1
上式中括号内的表示达成的联盟。在各自为阵而没有形成联盟时,收益都为0;而在形成两者联盟时,则收益的大小分布是:(1/2,1/2,0)、(1/2,0,1/2)、(0,1/2,1/2);当形成三人联盟时,收益的分布是:(1/3,1/3,1/3)。
均衡结构分析:
在上述结盟博弈中,究竟最终的结盟结构如何呢?根据纳什的博弈机理,显然在简单多数规则的博弈中,最有效和稳定的联盟是向投票人50%逼近的简单多数联盟。在这样的联盟中,收益分布也是对称的,如上面的分布:(1/2,1/2,0)、(1/2,0,1/2)、(0,1/2,1/2)。之所以如此分布,不是因为他都预期没有人会由于某种普遍的“公平”态度而让给他一个较大的份额,而是因为他知道,如果他真的索要更多,其他人就会准备取而代之,并愿意加入新的能够有效地全部拿走他的收益的联盟(布坎南、塔洛克,2000,168)。事实上,我们这里也同样设立了一个信息对等和充分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也正如我们上面指出的,要想增进自身的收益,就必须同时考虑对方的收益。
但是,在对所有三人而言,信息都是充分和对称情况下,这种两两结盟的结构是否是稳定的呢?事实上,上面两两联盟是不稳定的,可以分析如下:假如(1,2)形成了联盟,这时假设收益分布是(1/2,1/2,0)。这时个人3就可以向1提出结盟,并承诺的收益分布是:(3/4,0,1/4),这样1就可能被诱使与3结盟。而在这种情况下,个人2就会向3提出结盟心愿,并承诺收益分布为:(0,1/2,1/2),这样,3又会转而与1结盟。当然,个人1也许会预见到以后的进一步背离行为,而对3的结盟请求谨慎行事,但也很难长期坚持以及保证个人2不受3的诱惑。
因此,如果每个人都从长期的最大化角度着想,就必须同时考虑三个人的利益,从而可能追求全部的结盟,使得收益分布是:(1/3,1/3,1/3)。从纳什博弈的机理,这个全联盟的公平派算看起来是最不稳定的,因为任何多数都可能使之无效(布坎南、塔洛克,2000,165)。如果个人都从自己的最大化理性行为出发,这个公平解也将永远不能达到。但实际上,从罗尔斯均衡的角度来看,它也是最稳定的,因为在形成全联盟后,任何想结成较少人数的联盟的个人都只有减少自己的收益才能促成。
同样,在更多人数的联盟中,譬如5人联盟中,也是如此,我们不再一一分析。
主要参考文献: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E.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
G.S.贝克尔:“习惯、成瘾性行为与传统”,载《口味的经济学分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尼古拉.别尔嘉耶夫:《人的奴役与自由——人格主义哲学的体认》,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艾伦.布坎南:《伦理学、效率与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J.M.布坎南、G.塔洛克:《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C.蔡特勒:“自由和法治国家”,载G.帕普克主编:《知识、自由与秩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陈惠雄:《人本经济学原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杜维明:《儒家思想新论——创造性转换的自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德尔、B.F.韦尔瑟芬:《民主与福利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1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
J.赫什利弗:“扩张中的经济学领域”,载《现代国外经济学论文选》(第十四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
S.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
乔德兰.库卡塔斯、菲利普.佩迪特:《罗尔斯》,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科斯罗夫斯基:“资本主义伦理—社会市场经济”,载《经济秩序理论和论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R.W.库珀:《协调博弈——互补性与宏观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麦乐怡:《法和经济学》,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D.缪勒:《公共选择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R.尼布尔:《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派尔-舍勒:“跨文化管理—中德合资企业中的协同作用”,载《经济秩序理论和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A.森:《伦理学与经济学》,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盛洪:“什么是文明”,载张志雄主编:《中国经济学的寻根与发展》,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
G.J.施蒂格勒:《经济学家和说教者》,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版。
魏里希:《均衡与理性》,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韦森:《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
E.A.希尔斯:“人际关系论”,载米尔斯等著:《社会学与社会组织》,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杨春学:《经济人与社会秩序分析》,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Arrow, K., 1971, Political and Economic Evolution of Social Effects and Externalities, In: Frontiers of Quantitative Economics, Amsterdan: North-Holland.
Aumann, R. J., 1989, Nash Equilibria are Not Self-enforcing, Mimeo, Hebrew University of Jerusalem.
Campbell, R., 1985, Background for the Uninitiated, In: Paradoxes of Rationality and Cooperation, eds. R. Campbell and L. Sowden, Vancouver :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Press.
Cooper, R., D. V. Delong, R. Forsythe and T. W. Ross, 1992, Communication in Coordination Games,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07: 218-233.
Farrell, J., 1987, Cheap Talk, Coordination, and Entry,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18: 34-39.
Sen, A. K., 1982, Choice, Welfare and Measurement, Oxford : Basil Blackwell.
Schelling, T., 1960, The Strategy of Conflict, Cambridge , MA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Williamson, O. E., 1983, Credible Commitments: Using Hostages to Support Exchang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第五章 美学与经济学方法论
5.1经济美学初探
一般认为,经济涉及的是物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问题;而美则涉及艺术创作规律以及艺术作品的欣赏与评价等问题,美是事物具有的某种形式、结构、属性和法则,是一种能产生某种美感的客观性质。所以,经济学和美学是两门毫不相干的学科。但实际上,经济与美有着客观的联系,把两者结合起来,建立经济美学既有可能性,也是十分必要的。
5.1.1建立经济美学的客观基础
一、经济实践是美学赖以发生的前提
1、从古代“美”字的含义看美的产生
我国的汉字“美”,在《说文解字》中写道“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蓄主给膳。美在善同意。”羊成为美的对象和社会生活中畜牧业的出现是分不开的。羊作为驯养的动物是当时人们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对人类来说是可亲的对象。处于人类低生理需要动机阶段的原始人类来说,还有什么东西比又肥又大的羊能使其感到美呢?从“美”字可以看出,美是与经济实践密不可分的。
2、从人类社会发展看美的产生
在人类社会出现之前,自然界万事万物都是“自在之物”,它们作为物质虽然亘古存在,但由于构成审美关系主体一方尚未产生,所以这时的自然是无所谓美丑的,而当人类脱离动物界进入社会历史领域的时候,迫于生存的需要,开创了生产实践的历史。旧石器时代,人类以原始的打击方式制造了粗糙的石器用于生产与自卫,这种初始工具最明显地体现了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创造性劳动。正是在这种有意识的创造中,人类首先无意识地创造了美(茹毛饮血地初民只是功利目的而无美的欲求)。随着生产实践的发展,原始人的身体和头脑在劳动中不断发达,人类的需求开始多样化,从中便萌生了有意识地创造美的活动,而这种美的创造始终没有同物质生产与生活相分离。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说:“任何一种东西如果它能很好地实现在功用方面的目的,它就同时是善的又是美的。”[40] 因此,只有当人类社会出现以后,随着人的社会实践的发展,劳动对象成为美的对象。
马克思说:“动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统一的,它没有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动之间的区别。……人则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把人跟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41] 这就是说,动物没有意志和意识,所以不能把自身和生命活动区分开来;而人则有意志和意识,可以把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分开来,成为自己认识和欣赏的对象,所以只有人才能在劳动实践中,不仅可以把产品作为美的对象,人的生命活动本身,即劳动活动和生活本生也可以成为美的对象,美的领域逐渐展现和扩大起来。
3、从经济实践看美的产生
美的事物引起人们的喜悦虽然离不开一定的感性形式,但是这种喜悦的根源并不在于感性形式的本身,而是由于里面包含了人类的一种最珍贵的特性----实践中的自由创造。关于美和自由创造的关系, 旧唯物主义者根本否定实践,在美的问题上,他们从来是贬低、否认自由创造的意义。唯心主义者则是把自由创造神秘化,或者蒙上神学的迷雾、或者是看作心灵的创造。马克思曾说:“黑格尔只知道并承认一种劳动,即抽象的精神的劳动。”③抽象的精神的劳动即是所谓心灵的自由创造。实际上,自由创造是指生产实践中的劳动创造。所谓自由,并非毫无必要性,不受必然性的约束,也不是任何随便的意思。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与把握,自由创造即按照人类认识到的客观必然性,也就是按照客观规律去改造世界,以实现人类的目的和要求的物质活动。自由创造是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二者是在生产实践基础上统一起来的。毛主席说:“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人们的认识,不论对于自然界方面,对于社会方面,也都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即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的地方面。”(《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二版),第283页)人对必然性、合规律性的认识,也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人的自由是逐步发展的,人的自由创造也是一步又一步地发展起来地。由原始社会生产的粗糙的石器,到近代生产的精美的产品、工艺品,都是在认识客观必然性合规律性的基础上进行的,都是自由的创造。
自由创造,这种特性之所以是最珍贵的,首先是由于实践中创造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满足了人类社会生活需要的衣、食、住、行等。马克思曾经说,人类社会生活是一天也离不开物质财富的创造的。其次,由于实践中的创造推动了历史的发展,没有创造就没有人类历史的发展。社会生活中一切进步都与创造相联系。人类社会的发展总是在继承以往发展全部丰富性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即使在“劳动异化”的条件下,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受到压抑与损害,但创造也没有停息,只是由于条件不同,创造的特点不同罢了。再次,在创造中体现了人类的智慧、勇敢、灵巧、力量等品质。这些品质能普遍地为人们所喜爱。创造不仅是智慧的花朵,同时还表现了人的坚毅、勇敢的品质。真正的创造需要勇气和坚毅,创造是艰苦的劳动,在艰苦的劳动中孕育着成功时的巨大喜悦。所以在实践中的自由创造是人类最珍贵的特性。这一最珍贵的特性的形象表现就是美。马克思说:“劳动创造了美。”这虽然是《一八八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异化”劳动中的一句话,却总结了美的产生。美是在劳动中,在实践中自由创造的结果。
二、经济领域中客观地需要美学的理论指导
1、劳动生产中需要美学的理论与实践的指导
人的生产劳动,经济活动都是有目的、有意识的,经济实践可以成为人的认识对象和欣赏对象,这是动物所根本做不到的。恩格斯曾讲过,在动物中也有有意识、有计划行动的能力,例如,狐狸甚至可以运用关于地形的丰富知识来躲避追逐者。但是,恩格斯强调指出:“一切动物的一切有计划的行动,都不能在自然界上打下它们的意志的印记。这一点只有人才能做到。”[42] 人类的生产表现为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自觉活动,人类的生产劳动是从制造生产工具开始的。动物也生产,但它不会制造生产工具,只能适应于自然,受限于自然。而人类生产由于会制造工具,则能改造自然,使自然为自己的目的而服务,这是人类生产与动物生产的根本不同,。恩格斯就曾经指出:“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② 马克思还把蜜蜂的活动和建筑师的活动作了有趣的对比。他指出:“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资本论》,第1卷,第202页)正因为建筑师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就已经把它在头脑里建成了,所以,人能根据具体情况的改变和发展,相应地改变设计的蓝图和提高建筑蜂房的工作效率,这是动物根本做不到的,人则能在劳动过程结束以前随时改变劳动的设计蓝图。随着社会实践地发展,人类对自然规律的了解的增长,在生产中的目的性、自觉性也在不断发展。人们不仅从眼前局部的利益确定自己的活动目的、计划,而且能从长远的整体利益考虑自己的目的和计划。
马克思在说明动物的生产与人类的生产根本不同时还指出:动物也生产,但动物只是片面的生产,在直接的肉体的需要时,才真正的进行生产。“动物只生产自己本身,而人则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与自己的产品相对立。”[43] 人能够“自由地与自己的产品相对立”,这说明人类生产的产品不仅能够满足物质生活的需要,而且能够满足各种精神生活的需要。所以,马克思又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④因为动物没有人类的社会意识,只有本能的需要,所以,它只能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所谓“物种的尺度和需要”,即该物种之所以为还物种的那种尺度和需要,如动物就只会营造巢穴,象蜜蜂、海狸、蚂蚁等所做的那样。这既是该物种的尺度,又是它的本能的需要。而人则不然,他的活动使有意识、有目的的,使自由的、自觉的创造,他不是局限于任何一种物种的尺度,而是“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生产”,即是不受任何限制地、按照客观规律来生产。所谓“内在固有的尺度”,即是人本身客观要求的尺度,一方面要认识客观规律,另一方面则要符合人本身的需要。这两方面的有机结合,即“内在固有的尺度”。所以叫“内在固有的尺度”,因为它不是外在的物种的尺度。例如,桌子原本是木头做的,需要先认识木头的质地、性能、硬度等,再根据人自己的需要,这两方面的结合,才能制造出桌子来。桌子之所以成为桌子,即是桌子的“内在固有的尺度”,而木头的尺度对桌子来说反而是外在的。人的自由创造就是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目的需要,对对象进行能动的自由的加工的结果。再拿制造桌子来说,就要在认识木头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再根据人的不同的目的要求,才能制造出各式各样的桌子来,根据桌子的“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使桌子既可以适合人的物质生活的需要,它的形象又可以满足人的精神上的美的需要。
在“人猿揖别”之初,当我们的祖先开始打制第一件石器时,就已经在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了。第一件石器的打制当然是为了某种使用的需要,但是,不言而喻,这件石器也一定要具备一定的形态,即要有一定的造型。如果不具备一定的形态、造型,这件石器也就根本打制不出来,当然也就满足不了任何使用的需要。为了使用起来更方便、更顺手、更有效,就尽可能把石器打制得锋利、平整、光洁、匀称……这样,在人们得头脑中便同时形成了两种观念:“好用”的观念,即要满足目的的使用性;“好看”的观念,即要具备一定的造型。这就是人按照美的规律来进行生产的萌芽。
2、整个经济领域需要美学的理论指导
人是按照美的规律来造就东西的,它不仅存在于人类劳动产品之中,而且存在于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整个经济领域。生产是为了消费,消费又反过来作用于生产。劳动产品通过交换和分配进入消费领域,使产品的价值、使用价值和审美价值得到实现。但是,人们在消费中并不是消极地对自己的劳动产品进行消费,而是不断地按照美的规律积极地进行审美再创造的过程。人的消费需要既有物质(功利性)的一面,也要有精神(审美性)的另一面。把这两种需要贯穿于生产劳动的过程,劳动产品也就不单纯是供物质享受的使用品,也必须是供精神享受的审美品。人类在劳动中创造了美,在创造美的过程中又提高了自己的审美能力,凭着这种审美能力,又创造出更加完美的劳动产品。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为对象生产主体。人们在生产中创造了适用而美观的产品,并且在消费领域实现产品的使用价值和审美价值。但是,人们在实现产品的使用价值和审美价值的时候,并没有停止审美活动。及其是生产工具,人们对机器的使用就是对机器的消费,人们在使用机器进行生产的时候,不断地发展机器的不完善方面,不断对机器的性能、质量、造型、色泽等方面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人们对机器不断进行革新改造,从而在生产中又不断生产出更加适用和美观的机器产品。由此可见,要使经济活动符合美的规律,如果违反了美的规律,人类就会遭到来自人本身的嘲弄与惩罚。十八世纪末,当时英国的产业革命给世界的手工业生产到来了历史性的影响,人类掌握了前所未有的新工具(机器),产品的生产由于手工劳动演变成机械化生产。最初的生产中,各厂家只追求机器生产的“最大限度利润”,无暇顾及“美的规律”,致使具有新功能,新材料的产品与它粗陋不堪的外观样式形成强烈反差,工作的环境也极其恶劣,使经济美质和美感全面丧失,不但遏制、摧残着劳动者的自由创造与全面发展,而且也激起了消费者的极为不满与反感,为此,人们大声疾呼“赋予机器以人性”,各厂家也就不得不按照美的规律来生产,改变丑陋的环境,机器产品的美也就再次成为人类本质力量的确证。
经济活动是一个整体的统一协调的过程,大到整个经济的宏观调控,小到企业生产与经营管理,都是一个多种因素相互协调统一的关系,必须要使经济运行和谐、有序、完美,做到这一点,其本身就能引起人的美感,符合美的发展规律。否则,破坏了经济运行的程序美、顺向美,各种丑恶现象就会滋生。比如,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工作中忽视了经济美的发展规律,知识我国经济生活中走私贩私、贪污受贿、坑蒙诈骗、偷税漏税、黄祸泛滥和产销假冒伪劣商品等现象较为严重,在前期资本快速积累过程中大量侵占了国家、消费者及其他地区的资金和利益,也损害了市场化改革和部分先富的声誉,经济秩序紊乱,违反了美的规律,具有丑陋性,若不尽快扭丑为美,势必蔓延全国,积重难返。这就要求我们要按照美的规律搞好经济的综合平衡,从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全面规划,讲求经济运行的和谐一致,只有这样,才能使整个经济领域充满美,人们才能从生产中、市场上增加美感体验,怡情悦性,振奋人的精神,鼓舞人们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总之,经济领域中客观地需要美学的理论与实践的指导。经济学与美学的结合,可以更深、更广地探讨经济行为、经济机制和经济规律。
5.1.2经济美学概述
一、经济美学的定义
美学主要分为基础美学和实用美学,经济学也可类似地分为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目前,国内许多学者已经在实用美学和应用经济学,也就是应用经济美学方面作了大量的研究,他们主要从美学的角度来探讨商品以及劳动本身的审美问题。例如,商品美学就是研究商品美在交换价值上具有的作用和消费行为中所处的地位的科学,是研究商品美和商品美的审美规律的科学。主要是商品和人们日常生活的审美关系,研究商品的造型、色彩、装饰、结构、广告、商标等的审美问题。再如劳动美学,是研究人类生产劳动中审美规律的学科,劳动美表现在劳动主体美、劳动工具美、劳动环境美、劳动组织美等各个方面。可以说,这些将实用美学和应用经济学相结合的学科的研究,还只是局限于经济活动的某些侧面与表象层次。而从更高的深层次的理论角度,结合经济学与美学的研究成果,把基础美学和理论经济学结合起来分析经济与美,目前还是一项空白。我们所提出的经济美学则包括了以上这两种形式。
经济美是属于社会美的范畴。社会美是与自然美、艺术美相提并论的美的存在形式,它不仅根源于实践,而且本身就是实践的最直接表现,同样经济美也是在实践中产生的,是指人类经济活动中具有制度公正、运行有序和发展和谐的一种属性。 它可以在财富分配公平、市场竞争有序、供求总量均衡、产业结构合理、经济规模适度、个人权责对称、管理系统协调、生产主体活跃、劳动环境舒适、生活消费科学等一系列经济事物中显露出来。
二、经济丑
经济美的异化即为经济丑。那么什么是丑呢?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现实中丑的事物时,把“丑”看作是客观事物的一种社会属性,并从历史的发展中说明丑的根源,指出生活中的丑和卑鄙、虚伪、腐朽的事物之间的联系。丑是在内容上包含着一种对生活、对人的本质具有否定意义的东西,丑在形式上则是与均衡、对称、完整、和谐等相对应的概念。恩格斯在评论德国画家许布纳尔的一幅画《西里西亚的纺织工人》时,指出:“画面异常有力地把冷酷的富有和绝望的穷困作了鲜明的对比。厂主胖得象一只猪,红铜色的脸上露出一付冷酷相,他轻蔑地把一个妇人的一块麻布抛在一边……老板的儿子,一个年轻的花花公子斜倚着柜台,手里拿着马鞭,嘴里叼着雪茄,冷眉冷眼地瞧着这些不幸的织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90页)这里所描述的资产者从性格到外貌都是使人生厌的丑的形象,而无产阶级在资产阶级的残酷压迫下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这个例子说明从理论上分析资产阶级的剥削,结合美学的分析,揭露了资产阶级本身的丑恶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本身的丑恶。在美国,严重的两极分化、频繁的经济犯罪、过渡的市场竞争、极端的利己行为、纵欲的生活方式和贪婪的对外扩张等等,都说明美国的经济制度并不美,在美国的经济发展中有丑有美,其产权制度不能成为人类效仿的美好样板。
5.2经济美学研究的若干问题
经济美学研究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在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蕴含着美的规律。以下拟就其中的财富分配中的经济美和企业管理中的经济美作一初步性的阐述。
5.2.1和谐为美
和谐为美(或“美是和谐”),这是姜昆和李文华合说的一段相声的主题,这段相声唤起了不少人的同感。譬如说,一条喇叭裤穿在一个又矮又胖的人的身上,显得滑稽可笑,而穿在一位比较高比较瘦的人身上,则显得帅、美。一座维纳斯雕像,放在陈列着中国明代家具的一位老人的房间中,则引起讨厌的感情,而放在摆设着现代式家具的一对青年夫妇的卧室中,则显得和谐、美……姜昆、李文华同志举出的一个个生动的事例,是很有启发性、很有说服力的。
一、 和谐为美的起源
和谐为美,不和谐、不协调就不美。美是和谐,这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大概中国在王国维、鲁迅以前,西方在康德以前,贯穿整个奴隶制和封建制时代的美的理想就是和谐。
远自古希腊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学派(约与孔子同时),就提出“美是和谐与比例”的观点,他们认为,数是世界的本质,用这种数的观点来考察音乐,认为音乐也是按照数的原理、数的关系组成的。由高低、强弱、快慢不同的声音组成一种和谐的关系,这样就形成了音乐的美。他们又从数学的角度研究雕塑、绘画,看到造型艺术也是一种数的关系,是线条、形体所组成的数的关系。线条的长短,形体的大小、比例、平衡、对称,总而言之,这种多样性的统一,就是美。“和谐是杂多因素的统一,不协调因素的协调。”这种美偏于形式上的和谐,说形式和谐也就是说美。柏拉图作为客观唯心主义者,虽然一方面把美归之于绝对理念,美的事物之所以美,在于分得了理念的光辉。但在分析具体事物的美的时候,却认为美之所以为美,在于不同因素的朴素的和谐统一。(《会饮》)亚里士多德从唯物论出发,进一步指出美在形式的“秩序、匀称与明确的的整一性”(即和谐统一),他说 “美与不美”,“分别就在于美的东西和艺术作品里,原来零散的因素结合成为统一体。”[44] 整个中世纪虽然被神学统制着,但和谐为美的观念仍然是普遍的、主导的,这渗透于他们的建筑、绘画、音乐、工艺等各个方面。连圣奥吉斯丁、圣托马斯×阿奎那等神的主宰而已。圣托马斯·阿奎那说事物的美在于协调和鲜明,而“神是一切事物的协调和鲜明的原因”。(《西方美学家论美与美感》)文艺复兴以后的达·芬奇、荷迦兹对美的形式规律作了更为具体的研究,所以莱辛在《拉奥孔》中说美的法则是古代艺术的最高法则,而这个美就是和谐的理想。
在我国,根据朱自清先生《诗言志辨》中的考证,中和之美是殷周以来的传统思想。《尚书·尧典》中“八音克谐”、“人神以和”是最早见于文字记载的以和为美的珍贵资料。春秋期间晏子和史伯关于同与和的论述,进一步发展了和谐为美的思想,“声一无和,物一无文”,只有各种不同声音、因素的和谐统一,才能产生动听的音乐和美的事物。孔子出来之后,更把这种偏于形式和谐的思想深化到礼与乐、理与情、伦理与心理的和谐结合,“怨而不怒,哀而不伤”,人的情感在伦理、理性控制调节下,达到均衡,悲不过分伤心,喜也不可走到狂热。“温柔敦厚”的诗教、乐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社会中传统的艺术和谐美的理想(当然在内容上的封建毒素、调和色彩是应该予以批判清理的)。明中叶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和文艺上带有近代色彩的浪漫思潮的兴起,美学上才出现了批判“温柔敦厚”、突破古典和谐美的倾向(如李贽、金圣叹、李渔等)。但由于中国近代资本主义力量的薄弱,美学上也始终没有突破古典的和谐圈。直到王国维第一个出来介绍西方康德、叔本华的美学,倡导壮美(在王国维那里更多地倾向于近代的崇高)、悲剧,特别是鲁迅的《摩罗诗说》,介绍积极浪漫派的崇高思想,批判大团圆、十景病(古典和谐美的具体表现),才真正以近代的崇高否定了统治几千年的和谐美。西方也是到康德的《判断力批判》才总结了古典和谐美,开创了近代崇高。总之,和谐为美是一个源远流长的古老的范畴。
二、 和谐为美的内容
和谐为美并不是一个仅偏于形式的范畴,和谐当然包括形式的因素,但绝不止于形式,它比形式要深刻丰富得多。和谐为美,是内容与形式的和谐,是真与善的和谐,是主体实践自由地符合着客观规律。
和谐为美起码包含紧密相连的五层内涵:①形式和谐。人、物、艺术品,其外在因素的大小、比例、质地及其组合的均衡和谐(形式美)。②内容和谐。即主观与客观、心与物、情感与理智的和谐(内容美)。③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从唯物主义说,首先是内容的和谐,内容的和谐要求着形式的和谐,并制约着内容和形式之间和谐统一(现实美,特别是艺术美更以此为主要的要求)。④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之间的和谐。和谐的对象规定着审美主体,而只有和谐的审美主体,才可能观照美的对象,这种主客体的浑然统一,成为人们追求的一种最高境界。⑤上述所说的和谐又被决定于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和谐自由的关系,这种和谐自由的关系又集中体现在完美的全面和谐发展的人身上。只有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才能创造和谐的对象,也才能关照和谐的美。
从美学史上看,和谐为美的确也有偏于形式的一派,如毕达哥拉斯学派、亚里士多德、达·芬奇等,但更主要的倾向却是涉及内容和谐的,涉及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个性与社会的和谐关系的。在中国古代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始终追求着伦理和心理、个性与社会和谐结合的理想,这就不必多说了。在西方从康德开始就致力于把经验派的感性和理性派的理性和谐结合起来,在他那里,审美的人是由自然的人到社会的人、文明的人的一个过渡环节。席勒更明确地以感性冲动和理性冲动和谐统一的人作为美的理想,他认为要从感性的人到理性的人,必须首先成为审美的人。人在审美的王国中才是真正自由的,才是一个真正的人。当然它们都是抽象的人性论者,甚至带有严重的改良主义的色彩(特别是席勒以美誉代替社会革命)。
只有马克思才真正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吸取和发展了以往一切和谐美的思想。共产主义是一个把我们的时代作为低阶段包含于自身的现代范畴,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人类思维向自觉的辩证思维的跃进,必然导致美的最新形态的诞生。共产主义是进步人类的社会理想和美的理想的统一,只有在这时,人们才能真正摆脱狭隘的功利观念,以全面的方式把自然界作为自己的对象来把握,才能打破社会分工给人们带来的局限,使个体人的聪明才智得到极大的丰富发展。马克思在《一八八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深刻地指出:“共产主义……是人与自然界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45] 这一切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共产主义理想的实现,也是共产主义和谐美理想的实现,也是全面的和谐发展的共产主义新人的塑造。共产主义的和谐美,是历史上一切和谐美理想的继承和发展,但又与以往的和谐美根本不同。古典的和谐美,不过是一种朴素的和谐统一,而共产主义的美则是一种新型的对立统一的和谐美,这种和谐自由的关系说有两个重要的特点:一是在美的本源上主张主客体的客观关系说;二是在美的本质特征上主张关系的和谐自由说。美的规律即是客观的必要性和主体的社会性和谐统一的规律,这种统一的结果即规定着美的本质。
5.2.2财富分配中的经济美
一、 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制度体现了和谐就是美
1、 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制度在内容上是美的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必然进入最高阶段----共产主义社会,这也是人类的最高理想。马克思告诉我们,活劳动同物化劳动的交换,即社会劳动确立为资本和雇佣劳动对立的形式,是价值关系和以价值为基础的生产的最后发展。“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而交换价值也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群众的剩余劳动不再是发展一般财富的条件,同样,少数人的非劳动不再是发展人类头脑的一般能力的条件。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本身也就摆脱了贫困和对抗性的形式。个体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46] 这就是说,人类理想的共产主义,在全社会范围内,每个人的劳动,表现为直接的社会劳动,人们可以直接按劳动时间来计量,而不必采取价值形式,于是人们之间的交换活动不再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经济关系,而是真正平等的联合体。在共产主义社会,劳动成为人们的第一需要,人们自愿地进行劳动,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取得了极大的发展,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极大丰富,这就为产品按照人们的需要进行分配创造了客观条件。人们主观上的合理需要,客观上都可以得到满足。“自助餐”是固定的花费,随便吃,为使钱有所值,常会出现吃的过量的情况,自己身体不适,食物资源也浪费。而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则象“不交钱的自助餐”,荤素、咸淡任你挑选,吃到恰到好处,资源合理配置。因而,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是主观与客观、心与物的和谐,体现了内容上的和谐美。
2、 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制度在形式上是美的
在美学中,形式美有一重要法则,即单纯齐一,或者叫整齐一律,这是最简单的形式美,指在单纯中见不到明显的差异和对立的因素。如色彩中的某一单色,蔚蓝的天空,碧绿的湖面,清澈的泉水,明亮的阳光等等,单纯能使人产生明净、纯洁的感受;齐一是一种整齐的美,如农民插秧,秧苗插得很整齐,保持一定的株距,首先是便于植物生长,同时在形式上也呈现出一种整齐的美。再如仪仗队的行列,士兵的身材、服装、敬礼的动作都很一致,加上每一个战士的精神状态都高度集中,这些特征也表现出一种整齐的美。
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制度,就是人们需要什么,就能获得什么,而不必将产品转化为商品,不必要用货币作为交换的媒介,是一种最单纯,最直接的分配方式,不仅如此,按需分配还是全社会统一使用的、唯一的分配方式。因此,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不仅具有主客观和谐的内容美,而且具有单纯齐一的形式美,是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是最美的。马克思曾预言“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而且是为了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历史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任何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47] 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是符合和谐就是美的美学规律的,在这里,人们从必然王国跃进到自由王国,跃进到自由创造的美的王国。但是,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制度在实现的过程中,也要经过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二、 资本主义的分配制度是丑的
1、 资本主义的分配制度在内容上是丑的
美的对立面即为丑。丑被看作是反和谐、反形式、不协调、不调和的。只有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表现社会实践的前进要求、肯定人的进步理想的分配制度才是美的,与此相反,那种违背社会发展规律、阻碍社会实践的前进要求、否定人的进步理想的分配制度则是丑的。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制度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配制度相比,具有进步性,工人所得的消费品在一定程度上是“按劳分配”的,即工资与劳动数量和质量成正比。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存在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这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马克思说:“劳动创造了美,确使劳动者成为畸形。”这种“畸形”一方面表现在外形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工人由于恶劣的劳动条件,形成身体的畸形发展。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曾指出:工人们由于“过度劳动所产生的第一个结果,就是肌肉的发展不平衡,也就是说,在拉东西和推东西时特别用力的胳膊、腿、背、肩和胸部的肌肉过分发达,而身体的其他部分却因缺乏营养而发育不良。这首先是阻碍了身体的成长和发育。几乎所有矿工的个子都很矮小……”恩格斯又说:“许多人(包括医生在内)都一致认为,但从体格上就可以在100个普通工人中认出哪一个是矿工来。”[48] 马克思所说的“畸形”的另一方面,则是心理上的“畸形”,即劳动者的劳动不是出于自愿的,而是在资本家的强制下被迫进行劳动,是一种屈辱性的劳动。劳动者自由创造的才能和智慧被压抑,在创造美的过程中也必然要付出痛苦的巨大代价。人和自然、任何人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不是和谐统一的,因而,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制度在内容上是丑的。
2、 资本主义的分配制度在形式上也是丑的
在形式美中“比例”也是一个重要法则。比例是指一件事物整体与局部以及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关系。例如,我们平时所说的“匀称”,就包含了一定的比例关系。古代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中所谓“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就是指的一种恰到好处的比例关系。鲁迅曾批评一位画家石友如把工人的拳头画得比脑袋还大,形象不真实。鲁迅说:“我认为画普罗列塔利亚(无产阶级----注)应该是写实的,照工人原来的外貌,并不需要画那拳头比脑袋还要大。”[49] 这里面除了反映画家对工人形象的理解上的问题外,也包含了掌握比例上的错误,所以使人感到形象不真实。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导致了财富分配中的不平等,资产阶级凭借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进而占有更多的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劳动者创造的产品不属于自己而属于资本家,劳动者只获得维持自己及家人生活的基本生活资料。劳动者的劳动不会使劳动者致富,而只会使资本家致富;不会使劳动者文明,而只会使劳动的对象文明。劳动者依靠社会化的大生产所创造出的产品却为少数资产阶级所占有。一方面是资产阶级的无限富有,另一方面却使无产阶级相对贫困、甚至是绝对贫困。一方面是少数财团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另一方面是广大劳动人民“没有任何权利”。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造成了贫富差距、两极分化,这种分配制度本身就是一种比例上的失调,在形式上就是不美的。总之,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制度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是反和谐、反形式、不协调、不调和的,属于丑的。
三、 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制度是较低层次的美
1、 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制度在内容上是较低层次的美
社会主义消灭了剥削制度,起按劳分配制度也体现了和谐之美。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的社会经济条件是:生产力高度发达,全部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人们的劳动是直接的社会劳动。在这种条件下,按劳分配模式具有如下特点:社会对劳动者实行统一的、直接的个人消费品分配,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原则具有社会统一性;社会依据社会平均劳动,确定劳动者在社会总产品中所得的份额;按劳分配是实物形式,不存在货币形态;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唯一的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社会对劳动者创造的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扣除(扣除维持简单再生产的产品、用于扩大再生产的产品,以及用于社会共同消费的产品)之后,剩下的部分作为个人消费品按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社会主义的这种按劳分配制度在内容上是美的,但它与共产主义按需分配相比,属于较低层次的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剥削人的制度被消灭了,阶级矛盾不存在了,按劳分配使得“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人们主观上的需要可以通过劳动在客观上得到满足,达到主客观统一的内容美。人们的劳动是出于自愿的,非强制性的,劳动积极性也提高了,劳动者的才能与智慧得到充分的发挥,能够实现高效率,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解决,但在社会主义阶段还没有达到免费的“自助餐”,劳动也还未完全成为人们的自觉,只能是属于较低层次的美。
2、 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制度在形式上是较低层次的美
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制度显示出经济的公平性,是一种比例协调的形式美,其具体表现为含有差别性的“劳动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50],这种在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方面既有差别,又有平等的制度,相对于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来说,客观上是最公平的,是比例协调的形式美。因此,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体现了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的美,但它与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制度相比,还属于较低层次的美。
四、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体现了初级阶段的经济美
1、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体现了初级阶段的内容美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较低,实行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引自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的报告)。按劳分配是社会和集体以人们付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按劳分配为主是指:第一,在整个社会收入分配,按劳分配是主体;第二,在公有制经济中,按劳分配是基本的收入分配方式;第三,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以按劳分配收入为主。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又重要意义:它是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基础;是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的条件。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按照进行物质资料生产时所投入的生产要素的多少进行收益分配的一种方式。虽然各类企业所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数量和比例各有不同,但都离不开劳动者、资本、土地等这些生产要素,否则,就不可能开展生产活动。马克思说:“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目。”[51] 这就是说,物质财富是来源于自然物质和劳动者两个因素的结合。除土地和劳动之外,用于生产中的一切物质资料即资本,也同样是物质财富的源泉。以投入物质生产的生产要素的多少或起作用的大小为依据,参与收益分配,从而形成与各种生产要素相对应的多种收入分配方式。投入劳动的人,按照其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获得收入;投入资金、技术的人,按照其投入的要素所占的比例,获取相应的受益;对于经营能力强、水平高的人,则按照经营收益分配社会产品。这样,生产要素所有权才能在经济上得到实现。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采取的“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分配方式,使得主观上有投入,客观上即有回报,主观和客观达到了一种和谐的统一,是一种内容上的美。
2、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在形式上体现了初级阶段的经济美
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符合多样统一的形式美的基本法则。多样统一是形式美法则的高级形式。从单纯齐一,对称均衡到多样统一,类似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多样统一体现了生活、自然界中对立统一的规律。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多样统一的和谐的整体。“多样”体现了各个事物的个性的千差万别,“统一”则体现了各个事物的共性或整体联系。多样统一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性。事物本身的形具有大小、方圆、高低、长短、曲直、正斜;质具有刚柔、粗细、强弱、润燥、轻重;势具有疾徐、动静、聚散、抑扬、进退、升沉。这些对立的因素统一在具体事物上面, 就形成了和谐。 布鲁诺认为整体宇宙的美就在于它的多样统一。 他说:“这个物质世界如果是由完全相像的部分构成的就不可能是美的了,因为美表现于各种不同部分的结合中,美就在于整体的多样性” [52]。他又说:“自然象合唱队的领队那样,指导着相反的、极度的和中等的声音唱出统一的、最好的,你想多美就多美的和音来。”[53] 多样统一的法则的形成是和人类自由创造在内容的日益丰富相联系的,人们在创造一种复杂的产品时要求把多种的因素有机组合在一起,既不杂乱,又不单调。多样统一使人感到既丰富,又单纯;既活泼,又有秩序。这一基本法则包含了变化以及对称、均衡、对比、调和、节奏、比例等因素。所以一般都把“多样统一”作为形式美的基本法则。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有多种形式,其中按劳分配是最主要的分配形式,其他的分配方式有按经营收益分配、按资金分配、按技术分配、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按社会保障原则分配等,他们是按劳分配方式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这些多种多样的分配形式进行有机的组合,统一于我国既体现公平、又具有高效率的分配制度之中,既不杂乱,又不单调,使人感到丰富而有秩序。这就是多样性与统一性的结合,体现了多样统一的形式美。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内容美与形式美的统一,体现了和谐之美,但它与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制度、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制度相比,还属于初级阶段的经济美。尽管如此,这种市场主导型按劳分配制度是符合当前生产力状况的,是目前的客观条件下最适合的美的分配制度。
综上所述,财富分配领域的美充分体现了美的历史性。在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产品按需分配,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达到真正的和谐统一,因而是最美的;在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产品按劳分配,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达到了一定程度的和谐,因而也是较美的,属于较低层次的美;在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是一种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和当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符合客观实际,属于初级阶段的经济美;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实行按资分配的剥削制度,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不是和谐统一的,所以,资本主义的分配制度是反和谐、反形式、不协调、不调和的,是经济丑的表现。
5.2.3企业管理中的经济美
一、企业管理的美学取向
现代美学理论揭示,自然美和社会美同出于一源,都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都是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象世界的感性显现。当然,企业管理美同样也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研究企业管理中的经济美,就是要用美学的观点去评论管理,在管理中探求美学价值。
用美学观点审视现代管理是时代的要求。在当今,管理、科学技术和信息被称为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虽然管理具有很悠久的历史,但却是人类进行科学探索的心领。在人类活动的各领域中,没有比管理更广泛、更重要的了。可是,只是随着社会化的大生产的普遍兴起,人们对它的重要性才予以重视。
1、在管理中蕴涵着美
当前,管理范畴还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有人认为管理是一种“文化”即企业文化;一种“学术”,即系统化的理论;一种“工作”,即务实的技巧;一种“资源”,即生产要素;一门“科学”;一门“艺术”;或者说管理就是“领导”、“决策”等等,这仅是就管理的一般含义而论。而管理学家就经营和企业管理还有几种说法:被称之为“法国经营管理之父”的亨立·法约尔的五要素论中认为,管理就是实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美国管理学家“现代管理之父”巴纳德认为,所谓管理,就是如何形成和经营组织的问题。而美国的管理学家卡其特等人从系统观点出发,把管理看成是将人、机器、材料、金钱、时间、场地等不关联的东西组成一个系统的过程,也有人认为管理就是又一个或者更多的人协调他人的活动,以便收到个人单独活动所不能收到的效果而进行的各种活动。上述专家,因为他们从不同学科或不同角度对管理进行考察,因而产生对管理的各种各样的阐述或定义,随着生产方式的社会化和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特别是人类认识领域的拓展,人们对管理现象的认识和理解差别会更为明显。然而不论怎样,从管理的定义中,我们即可看到管理是多种因素的有机结合,其中蕴含着多样统一的和谐美。
2、在管理中追寻美的原则
在管理的研究和实践中,追寻美学原则已经成为趋势,这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1)社会的进步,人类文明的发展要求用美学观点去审视事务,包括审视企业管理。因为,企业的优劣直接影响企业的形象及效益,以我国与日本、德国的汽车工业企业为例,从产出方面看,同样数量产品,在能源消耗和原材料使用及用功的消耗上,我们比他们高出许多。究其原因,除部分设备之后外,主要是管理落后,缺少美的管理。或者说,没能用美学观点去要求管理主体,管理客体,去规定管理目标及管理方式。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要求企业管理中重视审美问题。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意味着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品生产者或商品经营者。企业要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行决策。它要对市场的价格信号、利率信号、汇率信号、供求信号等做出判断。同时,市场经济意味着优胜劣汰,怎样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开拓进取。以美的管理,产出美的产品,用美的营销占有市场。没有审美意识,将会在市场的汪洋大海中沉没,任何固步自封、因循守旧的做法都会把自己淘汰出局。
(3)管理活动的不断发展,要求用美学观点加以指导。西方的科学管理精神用于劳动管理,在开掘人的劳动潜能方面,被发挥得淋漓尽致。但是,只把管理理解为生产关系,即“我管理,你服从”;或者只把管理理解为上层建筑的规章制度,“我规定,你执行”,使被管理者完全处于受支配的地位,这种单纯以利润、效率为目的,强化人的劳动的做法,实际上是对劳动自由的剥夺和人的劳动的片面肢解,使主观与客观不是和谐的,背离了管理中的经济和谐美。那种自上而下的官僚制的管理组织形式具有严格的等级秩序,其行为原则是上级的权威和下属的服从。在这种组织形式中,个人的情感和主动性是微不足道的。组织作为一种异化于个人的力量控制着劳动者的行为,使劳动者产生强烈的疏理感和冷漠感。劳动者的劳动热情受到压抑,工人意志销沉,而消极的情绪必然给劳动者造成不必要的心理紧张和生理疲劳,降低劳动者的能力。当劳动者对劳动感到厌倦,漠不关心时,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的行为就会层出不穷,必然造成极大的浪费。诸如,机器设备的损害,能源和原材料的不合理消耗,残次品甚至于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伤事故等等。而更为严重的、无形的损失则是对劳动者创造能力的束缚。人的自由的生命力,其基本特质就在于它的创造性。被动地重复着几个简单的机械动作,必然会抑制劳动者的创造欲望和创造能力,结果导致整个企业生气全无,停滞不前,失去市场的竞争力。人和劳动对象、人和人之间都存在着矛盾。个性无法发挥,这都不是和谐统一的,都不符和美学的规律。
管理中的经济美学要求管理要自律化。要将自上而下的管理组织形式转变为劳动者自下而上的自治网络;将上级强制性执行分派的组织行为转变为个人以及各系统间通情达理的资源协调;将外在的、他律的组织原则改变为劳动者广泛参与的自我管理;是组织管理达到高度的情感化。为此需要做到以下三点:第一,放权。将集中在企业领导者手中的权力下放到组织的基层单元,领导者只保留协调权和大的决策权。第二,简化管理层次,拉近基层劳动者与上层领导的心理距离。第三,增强基层单元的独立性,减少劳动者间扯皮、埋怨等负面情感效果。无数的事例证明,在管理中追求美的规律,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生产率地提高,使企业获得极大地经济效益。英国商用机器公司埃迪考特厂在50年代首先推行工作扩大化,提高了员工工作积极性,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我国绍兴钢铁厂将车间该为分厂,放权一格,年利润净增80多万。南京某磷肥厂,有72个全面质量管理小组,使职工广泛参与企业管理,大大提高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使企业增加效益120多万元。日本第二钢铁长成立员工自主管理小集团----“品管圈”,一年之中,为公司节省了6800万美元。管理人员说:“我们一直只得到员工的手和脚,现在借着品管圈,可以获得他们的头脑。”管理的自律化,使劳动者广泛参与企业的管理,取消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严格僵化的界限,增强了劳动者的主体性和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是组织管理达到高度的情感化,最有效地激发了劳动者的劳动热情和劳动欲望,并且能联络全体劳动者的热情和欲望指向统一的目标。主观与客观、心与物、情感与理智达到了和谐,体现了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的和谐自由的美。
(4)加强审美教育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之一,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美育,就其广义来说,是指为人民大众创造美的各种环境,使人们从中受到熏陶和教育。从狭义上讲,主要是指学校的审美教育或美感教育。从理论上说,美育应当从属于美学,使美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部分;而从实践方面看,美育又应从属于教育。蔡元培先生就曾指出:“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他又说:“陶养的工具,为美的对象;陶养的作用,叫美育。”因此,美育就是运用美学理论,特别是用美的对象去陶冶人们的情感。一个企业发展的动力因素是多方面的,努力提高劳动者的审美意识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就要求:第一,正确的审美观教育,即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美学理论武装劳动者的头脑,从而提高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第二,培养感受美的直觉能力和欣赏美的分析能力,这主要是依靠在正确的审美观指导下的大量的审美实践活动。第三,对美的表现及创造能力的训练,使劳动者掌握和正确运用美的规律,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在生活中创造美。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主动的因素,而人的审美能力是人类长时期历史经验和全部文化发展的结果,因此,要加强对劳动者的美育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素养,才能使企业的形象好,各种效益好。
由此可见,在现代社会进步、人类文明发展的今天,在企业管理中必然有美学的规律,即为企业管理中的经济美。
二、管理中的经济美体现了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是管理中的经济美的体现。只有把管理科学与管理艺术巧妙结合在一起,才能显现出管理中的经济美。
1、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
管理具有科学性:
其一,管理的科学性表现在它的产生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本来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规律的,而管理作为生产的必要条件,与社会的发展规律也是相联系的。社会生产的发展要求管理的发展,而管理的发展又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就充分地表明管理所具有的科学性的品质。
其二,从管理科学某些特点来分析也可看到它的科学性。管理是应用科学知识的领域。如以泰勒为代表的古典管理理论原理,,就是在科学实验的基础上创立的,将人当作物进行管理的所谓科学管理的方法;而后的行为科学是在心理学、社会学的基础上创立的,以人为管理对象的管理理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现的现代管理理论,运用了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等学科,并在此基础上又发展了许多新的管理技术,如信息论、控制论、系统工程等。
尽管管理具有科学性,但管理在严格意义上还不是一门精确学科,因为他还反映不了全部的管理行为和管理活动的内容,而这一部分行为和内容就是人们称为的管理艺术。管理的艺术性表现在许多方面,由许多特点:
首先,管理艺术具有明显的“个性特征”。管理艺术不管怎样高超,它都没有超出感性经验的范围,它是以人的直觉、经验和洞察力为基础的,它没有脱离智力手工业的特征。同一种管理艺术,由不同的人掌握,或同一种管理艺术由同一管理者在不同时期应用,都会产生不同的效果,这说明管理艺术带有明显的“个性,体现了管理者的个人创造力。管理艺术内容丰富、多样、标新立异,非规范化、非模式化。
其次,在管理过程中,有些问题在客观上是难以精确化、定量化的;有时也没有固定的程序可以遵循。例如:人的潜能和行为,人和事的意外变故,各种偶然事件,管理系统中的随机反馈等等,这些问题都是通过管理艺术予以解决的。
最后,某些管理问题,虽然可以定量化、程序化去处理,但由于认识能力和认识工具的局限性,就是得由人所决定的、所反映的事物的定量模式和程序都有局限性,而这种局限性是可以依靠管理的艺术性来加以解决的。
当然,我们不能认为强调管理的艺术性就否定了管理的科学性。其实管理艺术性是在一定科学基础上的管理技能、技巧,它是一种不具有数学精度的管理工作的才能。管理的科学性则是管理艺术的规范化、理论化、系统化。管理的科学性与管理的艺术性是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辩证统一关系。在这里,我们如果把管理活动中的科学性和艺术性上升为管理科学与管理艺术的关系,在从认识论上加以考察,管理艺术则表现为经验性质(感性);管理科学则表现为理论性质(理性)。管理艺术不管怎样高超,都没有超出个人感性、经验的范围,而管理科学则把管理艺术上成为一般,具有理论形态。管理科学来源于管理艺术,管理艺术又有待于升华为管理科学,这就是二者认识论上的辩证联系。从实践观点上看,管理科学与管理艺术的关系表现为工作中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对立统一。管理科学所揭示的是规律性的东西,是管理中的原则,必须坚持,不然就没有科学而言,就不能提高工作水平;但是在工作实践中又常常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发挥管理者的管理艺术,工作又要有灵活性。没有原则性,不讲科学性的瞎指挥不行;没有灵活性,把管理科学当教条也不对。因为管理科学性要求管理者在进行决策、实施管理中要有定量分析,要确定事物的数量界限,实行不同程度、规格、范围的管理。而管理的艺术性则是舍弃定量分析,然而却能从复杂的事物关系中作出判断的一种管理技能。因此,既要讲管理的科学性,也要讲管理的艺术性;既要符合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
2、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是管理中的经济美的体现
按照美学的原理,整个世界是美的,因为世界是个耗散结构,他按照辩证法的规律在不停顿的运动、变化、发展中,管理中的科学性与艺术性正是这种美的生动的、活跃的、动态的体现:
第一,管理科学美和管理艺术美都是世界美的反映。纵观人类历史长河,无论管理科学或者管理艺术都是历史的反映了人类在探索大自然美的途径中的一个方面或一种成果。居里夫人曾指出:科学的探索研究,其本身就含有至美。
第二,管理科学与管理艺术不仅蕴含着科学的镇,而且闪耀着艺术形式的光芒。每一位管理者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都有自己的管理艺术技巧和手段,并呈现出不同形式。这些形式闪耀着管理者的超群智慧与才能的光芒,当然是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的。
第三,从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特性看,他们具有真理性、形象性、和谐性、历史性、多样性,这些特性也都是美的特征的表现。管理中也有美学。
三、管理中的经济美与丑是由管理的二重性决定的
马克思说管理具有二重性,即管理的自然属性和管理的社会属性。这一论断十分重要,因为二重性理论在实际上,给我们一个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鉴别管理中的精华与糟粕,衡量管理中的经济美与丑的尺度;同时,也为社会主义条件下,借鉴吸取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指明了方向。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协作”时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方式中,它的管理具有二重性。他说:“……如果资本主义的管理就其内容来说是二重性的——因为它所管理的对象一方面是协作生产的过程,另一方面是抽取剩余价值的过程,——那么,这种管理形式就必然是专制的。随着协作的发展,这种专制形式也发展了。”马克思在这里指出管理的二重性,即管理的自然属性或生产力属性和管理的社会属性或生产关系的属性。这个论断是通过解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得出的,是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高度,揭示了管理的本质,在管理史上,是个具有永恒价值的命题。如果用这个命题从美学的角度来看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管理,既有美的方面,也有丑的方面。
首先,管理的自然属性或称生产力属性,也是指管理活动是由人们共同劳动引起的,任何社会只要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人与人之间就要分工协作,“协调”、“指挥”这种管理活动就不可缺少,更不要说社会化的大生产了。所以管理实际上已经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不可缺少的因素。当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劳动协作构成的生产力水平和效率,高水准的美的管理必然提高生产力的水平和劳动效率,用尽可能少的资源、时间耗费,创造出更多的财富。纵观当代经济发达国家,它除了丰富的资源、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外,一个重要因素是采用了高水准的美的管理。因此,就管理的自然属性而言,它反映的是生产劳动本身的规律性,不被社会制度所制约。管理就如同一个乐队的指挥,在他的指挥棒下,各不相同的乐器相互配合、协作,演奏美丽的乐章,体现了多样统一、和谐的美。
其次,管理的社会属性也是由阶级关系决定的,受生产关系的影响和制约。马克思提出,凡是建立在作为直接生产者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对立的生产方式中,都必然产生监督劳动。资本主义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资产阶级注重管理的唯一目的就是获取更多的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劳动者是在受监督、受压迫的情况下进行劳动。在资本主义初期就有“泰罗制”,加大工人劳动强度,目前在日本由于工作压力大,造成“过劳死”的现象,我国的外资企业中,也存在老板不把外来妹党人看的管理方式。这些,都使得劳动者的个性无法得到发挥,劳动生产率也受到限制,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存在矛盾,不是和谐的美,是丑的。
社会主义的管理是从资本主义大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同样具有大机器生产的特点。就其自然属性而言,它与资本主义管理无太多区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管理的科学化以及宏观调整更要加强。当前,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相对落后,要向发达国家学习管理经验和方法,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对发达国家的管理理论作具体分析,采取扬弃的态度,吸收那些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美”的管理,抛弃那些维护剥削制度的丑的管理,绝不能盲目照搬。
从管理的社会属性来看,由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生产资料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的多种经济并存,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管理主体与客体的双互动过程,即劳动者也参加管理,使管理具有更强的民主性和自由度,而管理的最终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全面发展,使管理中的经济美升华到更高的层面,主客观相一致,是一种和谐的美。
美是和谐,是多种关系的综合平衡,是“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54]的发展过程。在管理过程中,如果没有整体的统一系统的协调性,尽管个别环节或局部很精彩,但通体仍不能给人以美感,正如散金碎玉未能尽其美一样。管理是一个多种因素相互协调统一的关系,必须注意整个决策流程,要和谐、整体、有序、完美地进行。这就是管理系统协调的经济美。
第六章 系统科学与经济学方法论
系统科学是以系统为研究和应用对象的一个科学技术的门类。如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数学科学一样,它是现代科学技术体系中一门新兴的科学技术体系。系统科学由三个层次、很多门学科和技术所组成:①工程技术层次——系统工程、自动化技术、通信技术,是直接改造客观世界的知识。②技术科学层次——运筹学、信息论和控制论,是指导工程技术的理论。③基础科学层次——系统学。系统学是研究系统的基本属性与一般规律的学科,是一切系统研究的基础理论。
系统科学的建立必将极大加强人类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发展,又都最终发展和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系统科学本身不仅具有自然科学的内容,又有社会科学的内容,它的研究不仅具有重大的科学意义,而且对国计民生的决策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利用也有实际意义,发展前景是未可限量的。
经济系统和其它类型的系统一样,总是在一定环境中存在的,本章分别着重从经济系统与环境的联系、经济系统的内部联系探索系统科学在经济系统中的应用,从而构建了一个崭新的系统经济学框架。
6.1系统经济学方法论概要
系统经济学以其独特的“系统范式”和系统思维方式导向,采用系统“整体”方法论为其出发点,因而能够全方位、多视角、全面客观地揭示诸种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的实质和经济系统运动的深层规律。事实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名著《资本论》蕴涵着丰富的系统思想。
6.1.1经济学方法论中系统思想的回顾
系统思想是马克思构造《资本论》科学体系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则,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了“社会有机体”、“结构”、“功能”等许多现代系统科学中通用的概念和范畴,也阐述了“整体原则中的系统效应”等现代系统科学中的许多重要原则。
虽然经济学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一直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一个方法论原则,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以还原法为基础,通过对“经济人”的分析奠定了古典经济学个人利己主义的方法论基础,但随着现代科学与经济学结合的日益加深,整体主义方法论越来越受到经济学家的重视。用整体的方法研究社会经济系统在当代经济学流派中十分明显。
本节探究作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最高成就的《资本论》和西方经济学体系中的系统思想。首先简单回顾一下系统思想的发展历史。
一、系统思想及其发展历史
毫无疑问,系统是万事万物存在的方式之一。自从1980年我国著名学者钱学森教授推动成立中国系统工程学会以来,系统、系统工程等的概念逐渐广泛使用起来。“系统”(System), 在英语中来源于古希腊文(systёmα),意为部分组成的整体。古希腊哲学家得谟克利特所著《世界大系统》是最早采用系统一词的书。系统的一般含义是有组织、方法、式样、秩序、规则等等,它是混沌(Chaos)的反意词。但是作为一个学术用语,其含义应是十分明确的。所谓系统,是指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部分)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
系统概念虽然经历了漫长的历史,但它真正作为科学概念而进入科学领域,则是在二十世纪。科学家明确地把系统作为研究对象,约始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当时,冯•贝塔郎菲作为理论生物学家,认为生命的本质是有机总体,因而生物学的研究应当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后来在他的论文中,也叙述了自古希腊开始到二十世纪所出现的许多重要科学成果中所孕育着的系统思想。事实上,在我国朴素的系统思想古已有之。
所谓系统思想其实就是“系统”概念的哲学概括,也是“系统”概念的精髓所在。辨证唯物主义认为,一切事物、过程、乃至整个世界都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事物和过程所形成的统一的有机整体,即系统。这种把世界看作是普遍联系的整体性思想就是系
统思想。通俗地说,系统思想就是把所研究的问题和所从事的工作当成一个由相互联系的各个部分所组成,而且这些部分与所在组织的内外环境经常在相互作用这样一个网络来看待。系统思想就是局部和整体辨证统一的思想。事实上,我们在分析处理问题时,总是有这样的思想的。系统思想源远流长,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系统,在漫长的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们无时无刻不在与系统打交道,整个人类思想文明发展史都为它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材料。它已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文献对此有详细描述:
(1)朴素的整体思想
最早的整体思想来源于古代人类的社会实践经验。人类在生产活动中,无时无刻不在同各种自然系统打交道,逐渐积累了认识系统、处理系统问题的经验,这就产生了朴素的整体思想。例如古代巴比伦人和古代埃及人就把宇宙看成是一个整体。医学名著《黄帝内经》强调人体各器官的有机联系。秦朝李冰父子修筑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很好地体现了系统工程的基本思想。古代农事、医药、工程、天文等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朴素的系统思想的自发应用。在古代中国、希腊和罗马的哲学著作中也反映了朴素的系统思想。古希腊辩证法奠基人赫拉克利特在《论自然界》一书中:“世界是包括一切的整体”。古希腊唯物主义者得谟克利特的著作《世界大系统》,是人
类最早采用“系统”一词的著作。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提出了著名的论点“整体大于它的各部分的总和”。他用“四因论”来说明事物生灭变化的原因。一是质料因,即事物是由什么东西构成的;二是形式因,即事物是有什么样的形式结构;三是动力因,说明什么力量使一定的质料取得一定的形式结构;四是目的因,即事物存在的目的何在。亚里士多德的整体论、目的论、组织论和四因论,是古代朴素的系统整体思想的最高表达形式。在中国古代,关于系统思想的哲学论述也很多。春秋战国时期的许多思想家都强调自然界的统一。《易经》试图用阴阳五行八卦论来说明统一的世界。老子企图用“道”来统一万事万物,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2)机械的系统思想
十五世纪以来,近代科学兴起,分门别类地孤立地研究事物的方法,开始取代古代朴素地、系统地、整体地观察事物的方法。这种方法反映在哲学上,就成为形而上学的思维。它从机械论的角度认识自然,把自然描绘成机械性的系统。如十七世纪初的哲学家霍布斯,用力学和几何学的原理来解释物质及其运动,认为物质运动纯粹是机械运动,是靠外力推动的。笛卡尔就把人体比喻为一架机器,拉美利特则在《人是机器》一书中,将人、动物、大自然比喻为一架机器,用机器的原理解释它们的整体运动。机械的系统思想虽然有不可克服的局限性,但是也要承认它是人类系统思想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
(3)辨证的系统思想
十九世纪上半叶,自然科学已取得了伟大成就。特别是能量守衡与转化定律、细胞学说、进化论的发现,揭示了客观世界的普遍联系。十九世纪的自然科学,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丰富的材料。系统思想成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组成部分。可以从以下几点来理解。
①宇宙是一个系统。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宇宙是一个系统,是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
②事物普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有机整体。恩格斯说:辩证法“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的清晰图画”。斯大林指出:“辩证法把自然界看作有联系的统一整体,其中各个对象或现象相互有机联系着,相互依赖着,相互制约着”。
③运动形式的系统描述。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把物质运动形式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来区分和排列为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命运动、社会运动五种基本形式,力图以系统形式来描绘自然界的联系。
④社会系统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把社会看成一个有机系统,认为社会就是“一切关系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一个统一的整体”。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描绘了社会发展的系统形式是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前进。马克思的不朽名著《资本论》,把资本主义作为一个社会机体进行系统研究,是一部完整的体现系统思想的巨著。本章第二节将详细论述。
(4)定量化的系统思想
二十世纪以来,科学技术蓬勃发展,使人们的认识对象不断复杂化,人们经常会遇到大范围、大系统、复杂系统以及具有不确定性因素等问题,因而在客观上促使了定量化的系统思想的产生。现代科学技术为系统的定量研究,不仅提供了现代数学理论、电子计算机等强有力工具,甚至会引起某些观念上的改变。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由于战争的需要,科学家们研制了雷达系统,这个新的系统的有效运行,以及其它军事系统的分析和评价,提出许多问题并逐一得到较圆满的解决,从而出现了运筹学。此后约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由于在大型通讯网络的扩展中,所积累起来的概念、方法等所构成的总体,当时的科学家称之为“系统工程”。在这些工作中,第一次提出了方法论,也就是进行一项工程所必须遵循的途径。对系统进行定量研究的学科还有许多,如控制论、信息论,尤其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发展起来的耗散结构论、协同学、突变论、超循环论、混沌理论、分形理论、孤子理论、小波分析等理论、技术,使系统的定量化研究逐步发展与完善起来。但是,系统的定量研究,并不排除系统的定性研究,往往需要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解决问题。现在能有效处理复杂巨系统的方法应该是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系统研究方法。
中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对系统科学的建立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钱学森应用系统思想和系统方法一直致力于探求事物发展更一般的规律性。他在总结、概括已有的系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于二十世纪70年代末首先提出了系统科学体系的层次结构(见前)。
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是经济,因此,探索系统科学与经济学的结合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二、马克思经济学中的系统思想
《资本论》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最高成就。它的体系庞大,博大精深,以其卓越的理论研究和科学的革命的结论,影响乃至改变了整个世界。暂且不论它的科学功绩和伟大意义,单就研究工作本身就足以令人叹为观止。《资本论》的研究写作工作长达二十七年,在这个研究过程中,系统思想是马克思构造《资本论》科学体系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指导思想,面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人类历史上最发达的和最复杂的生产组织,马克思突出地运用了他的整体方法论,这一方法论的重要特征是关于对象的全面联系的把握以及在思维中再现这种历史的具体联系。
(一)马克思构造《资本论》科学体系的原则——系统思想
1、《资本论》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剥削雇佣劳动、榨取剩余价值为特征的经济循环大系统。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开篇处写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 ‘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成为商品。在商品等价交换的外衣下,工人得到自己劳动力的等价—工资,资本家得到全部的剩余价值。资本家用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进行扩大再生产,继续无偿占有工人更多的剩余劳动力,这样,以工人自己的劳动力为基础的商品所有权规律,转变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也就成为一个不断积累并实现自我循环的系统过程。
这一生产过程中的循环,并进一步在流通过程得到扩展。广义的流通是指资本为了实现增殖在流通过程和生产过程所历经的形态变化的全过程。也就是在生产过程的两端分别加上了买和卖的过程,这样,把自我循环的生产系统纳入了一个更大的系统之中。当然,这仅是单个资本的一种典型变化及其循环。资本作为运动,总是不停地处在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不断交替的形态更迭和循环之中,同时,产业资本的现实循环不仅仅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而且是它的三种循环形态的统一。资本循环在时间上的继起性、空间上的并存性、数量上的合比例性,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永不停息的循环运动系统。单个资本运动系统的交错更迭,形成社会总资本系统的运动。社会总资本系统的运动要受更为复杂的特殊条件和规律的制约。它不仅包含资本的流通系统,而且要包含一般商品的流通系统;不仅包含资本价值的流通系统,而且要包含剩余价值的流通系统;不仅包含生产消费系统,而且要包含个人消费系统。马克思以系统抽象法,概括和总结了资本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循环运动系统。
2、《资本论》中的整个范畴群之间的矛盾发展呈现系统的特征。
《资本论》中的一整套科学范畴的联系、发展、运动就是以系统思想为基本原则的。马克思指出,作为基础的劳动二重性矛盾引起商品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而这一矛盾的内在发展必然会引起它的外部对立的形式,于是一极是商品世界,另一极是货币世界的对立统一矛盾系统开始形成。当货币资本羽化为资本后,以劳动二重性为基础的矛盾继续发展为一个系列:劳动与资本的矛盾→劳动与价值增殖过程的矛盾→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一系列其它矛盾……经济危机→资本主义结束其历史使命。
马克思认为经济范畴序列的安排不仅要考虑它在整个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发展史中的地位和作用,更要充分认识它在现代资产阶级这个社会总体中的地位,因此,单纯严格地符合历史,“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作用的先后次序来排列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同表现出来的它们的自然次序或者符合历史发展的次序恰好相反。”可见,经济范畴的次序不在于它们在不同社会形式的相继更替的序列中在历史上占有什么地位,更不在于它们在“观念上”的次序,而在于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诚然,马克思在世时系统科学还未诞生,但是,《资本论》中的一整套科学范畴的联系、发展、运动显然是以系统思想为其基本原则的。
(二)《资本论》提出了“社会有机体”、“结构”、“功能”等许多在现代系统科学中通用的一般概念和范畴
1、马克思率先提出“社会有机体”、“社会生产机体”等概念,以生物有机体的发展类比并说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使系统思想在人类社会经济领域中得到应用。
贝塔郎菲的现代一般系统论认为,任何系统都有发生、发展、消亡的规律。马克思显然借用了生物系统的发展规律,宣布资本主义社会的短暂性。马克思说:“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crystal),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organism) ,” “分配的方式会随着社会生产机体本身的特殊方式和随着生产者的相应的历史发展程度而改变。”这同时也说明,系统科学的产生并非偶然,它不仅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关,同时也是人类思维逻辑发展的一种必然产物。
马克思用生物发展的规律类比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系统方法。
2、马克思使用系统、要素、层次、结构、功能、动态、平衡、有序、随机等现代系统科学的一些基本概念来分析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这一巨大系统。
《资本论》把机械性的劳动资料的总和称为生产的骨骼系统,把充当劳动对象的容器,如管、桶、篮、罐的总和称为生产的脉管系统。马克思把有目的的劳动、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称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马克思把机器体系看作是一个由不同的要素组成在一起的系统。马克思说:“通过传动机由一个中央自动机推动的工作机的有组织的体系,是机器生产最发达的形式。在这里,代替单个机器的是一个庞大的机器怪物。它的躯体充满了整座整座的厂房,它的魔力先是由它的庞大肢体庄重而有节奏的运动掩盖着,然后,在它的无数真正工作器官的疯狂的旋转中迸发出来。”
马克思在对生产进行社会分析时,大量使用了层次、结构、功能等这一类的概念。例如,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下,都分别存在着商品资本、借贷资本和地租,然而,由于它们所处的层次、结构不同,功能也就不同。以商业资本为例,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商业居于支配地位,现代社会中却正好相反,层次、结构不同,功能、作用也就不同。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商业在生产方式中起生产交换的中介作用,具有欺诈和掠夺的功能,对旧的生产方式起瓦解的作用。现代社会的商业,却是从产业资本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独立的资本形式。它和产业资本一起剥削工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起补充和完善的作用。
马克思研究社会再生产的平衡问题时认为,社会再生产的两大部类在其客观的现实运动中都必须从价值上得到实现,从物质上得到补偿,由此社会再生产才能正常进行。而这一点是需要一系列的平衡条件来保证的。马克思详细地论述了两大部类之间、两大部类各自内部的平衡问题,也十分认真地探讨了再生产条件下的积累和消费的物质替换和价值补偿如何能保持平衡的问题。
现代系统科学中随机、有序都是十分重要的概念。《资本论》中马克思关于规律的论述是深刻表述这些概念的典范。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就个别情况来看,总是必然性占统治地位的。因此,对必然性进行大量的概括,就可以使我们认识必然性内部存在的规律。随机正是必然性分析中的基本概念,而规律则是有序的一种稳定的表达方式。
不难看出,马克思以这些概念和范畴依据一定的等级次序,来剖析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
(三)《资本论》阐述了诸多系统原理
1、现代系统原理有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既整体突现原理。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机体是一个巨大的系统,这一系统包含许多组分,即子系统,每一个子系统本身也是一个有机整体。就劳动生产力来说,它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这是一种有机结合的整体,而不是简单的线性叠加,从中会产生原来的组分及其简单叠加所没有的新的性质,这就是整体突现效应。它是由要素间的以及系统与环境间的复杂的非线性作用引起的。例如,生产过程的一种社会结合就是协作,而协作可以产生新的生产力。马克思说:“单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与许多人同时共同完成同一个不可分割的操作,(例如举重、转绞车、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所发挥的社会力量有本质的差别。在这里,结合劳动的效果,要么是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么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必然是集体力。”
2、现代一般系统论认为各种有机体都按严格的等级组织起来,具有等级结构或层次结构。马克思用层次的观点将最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联系起来,清楚地说明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依靠辨证逻辑,使用层次的手段和方法,对每一个体现资本主义生产机体的经济范畴和规律都作了缜密的考察,将其适当地摆在一定的位置上。《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把一般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摆在了两个不同的层次上,并用劳动力商品化科学地将这两个不同层次连接起来,完成了商品所有权规律向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转化;《资本论》第二卷中,马克思把流通资本和资产资本摆在了不同层次上,不仅使个别资本的循环周转得以说明,也使社会总资本再生产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提出了利润及平均利润理论,将剩余价值这一抽象形态同利润、利息、地租等这些剩余价值的具体形态连接在一起,科学地解决了二者的过渡问题。马克思把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经济问题放在应有的地位和正确的联系之中,因此使这些问题变得简单和清楚。
3、现代系统自组织理论认为,系统要适应环境并生存发展,首先要求与环境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是以一种稳定有序的方式进行,更要具有较好的内部调节机制 。马克思显然运用了生命系统的自组织原理来阐明人类社会生产,并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动规律和特点。马克思说:“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 “劳动过程,就我们在上面把它描述为它的简单的抽象要素来说,是创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和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永恒的自然条件。”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生产是一种自组织,劳动是人类和自然界进行物质变换的中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人和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具有新的特点:
首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组织系统与环境并不适应。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人和自然界的物质变换是通过商品的形式来完成的。无产阶级一无所有,不得不把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劳动力商品的出现,在社会资本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中,表现为商品所有权规律不断转化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于是资本积累发生了。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必然造成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严重的对立,一方面是大量的产品积压甚至被销毁,另一方面则是穷人无力购买这些产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这样无序地进行人类和自然界的物质变换的。
其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组织系统内部并不协调。资本主义生产不是在人类的需要的满足要求停顿的时候停顿,而是在利润的生产和实现要求停顿的时候停顿。这里的矛盾恰好在于自身。马克思说:“矛盾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包含着绝对发展生产力的趋势……,它的目的是保存现有资本价值和最大限度增殖资本价值。”但是“它用来达到这个目的的方法,包含着降低利润率,使现有资本贬值,靠牺牲已经生产出来的生产力来发展劳动生产力。”也就是说,资本家为提高利润率所采取的一切手段,只会在更大规模、更快速度上使利润率进一步降低,最终导致资本生命力的熄灭。
按自组织原理,马克思得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灭亡的历史趋势是十分顺理成章的。
我们可以看到,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经济是一个系统,因而,构建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系统的反映的经济理论体系时,要以系统思想为基本原则,让关于资本主义经济的理论体系,以理论系统的形式出现,这就是马克思的经济系统思想的核心内容。
三、西方经济学中的系统思想
古典经济学极力追求“唯科学主义”的方法论,他们以“经济人”为基本假设,试图建立公理化的的演绎体系,因此个体主义方法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直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一个方法论原则。尽管如此,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一直存在争论。
首先,德国旧历史学派(十九世纪四十~六十年代)指责古典学派提供的概念的抽象性和片面性,例如,对经济关系的分析是建立在利己主义这个抽象概念的基础上,忽视了精神、道德、利他主义等因素的作用。历史学派提出自己的研究方法,即历史的方法。他们认为,事物是互相联系的有机体,所以只能用综合的、归纳的方法。
其次,制度学派对“经济人”也进行了有力的批判。在凡勃伦看来,新古典的完全竞争体系,连同其洁白无瑕的“经济人”,当然是科学想象的功绩,不是对事实的有力表现。新古典理论不仅本身不能有效解释现代社会,反而有害于人们对这种社会真象的探讨。造成这种结果的根源在于那种非历史的、简单化的“经济人”人性观和以个体主义作为出发点的方法论。新制度主义认为,个人首先是一种“社会人”和“组织人”而不是“经济人”,因此,单独考察个人的动机来发现经济规律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做法。制度主义者认为,总量的宏观经济现象有其自身的、经验性的合理性。这与还原论截然不同,并为凯恩斯革命创造了空间。
1、凯恩斯经济学中的系统思想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凯恩斯克服了传统经济学的个体主义分析方法,采用了总量分析方法分析了总供给、总需求、总生产、总收入、总消费、总投资、总储蓄、总就业等一系列总量。另外,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弹性分析方法从数量上说明经济现象的内在联系,打破了过去那种以个量分析为基础的线性方程的局限。当凯恩斯把乘数应用于投资增加对推动收入、就业量成倍增长的投资乘数分析中时,已接近于非线性理论中混沌的“对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凯恩斯宏观经济学有几点是和现代系统经济理论相一致的:
首先是在系统性和整体性上。尽管凯恩斯经济学和古典经济学相比走了另一个极端,但它毕竟从“总体”概念出发,认识到了微观经济行为也会给总体经济带来决定性的影响这一事实。
其次,它也突出了开放经济即在加入国际贸易因素后总体经济系统的运行情况,将经济行为特别是宏观经济行为视为一个开放系统来考察。
再次,它突出了经济系统的非平衡性,这也是凯恩斯革命的一个重要特色。一般来说,微观经济学是较为注重平衡概念的,而且其核心就是供需平衡。不过,这里的均衡或平衡概念和相等、不变、无差别是不同的,它实际上反映了一种利润最大化的情况和条件,即经济系统从一特定的稳定态转向下一动态稳定的临界点。如在微观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益与边际成本的平衡或均衡就是如此。
凯恩斯经济学连这种完全竞争下的平衡或均衡的理想状态也摒弃了。
它首先对萨伊法则“供给=需求”进行了彻底的批判,提出了总需求决定总供给的思想,并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经济均衡的社会,没有政府的强有力的干预,资本主义社会存在严重的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按照凯恩斯经济学,这种非均衡非平衡并不是倒向有利的系统演化的方向,而是最终使经济系统“全部崩溃”。
此外,它也摒弃了传统微观经济学对“看不见的手”的倚重,从而更加注重政府的管理和调控职能。尽管凯恩斯主义的管理和调控理论还远不是整体管理论或系统管理论,但它毕竟还是突出了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管理和调控的作用。
应该说,凯恩斯的宏观财政理论还是较为系统和完备的。
首先它主张膨胀财政政策,这既是一种政府管理政策,也是一种非平衡的财政政策,它主要是针对一般情况下资本主义经济由于有效需求不足而实行的扩大开支、消费和赤字预算的方针。
同时,针对有可能出现的相反的情况,即资本主义通货膨胀、物价飞涨、就业扩大、物资不足的情况,凯恩斯主义提出了一整套“补偿性财政金融政策”,即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扩大或紧缩政府支出,变动税种税率,安排各种“反周期”措施。也就是说,在膨胀的危机点来临之前,主动紧缩政府支出,同时增加税收、提高利率;在萧条来临之前,主动扩大支出,同时减少税收、降低利率。它要求在经济衰退时,采取赤字财政预算的膨胀政策;在经济繁荣时期,采取盈余财政的紧缩政策。
这一财政政策也是一种系统财政政策,因为它不是追求每一财政年度的收支平衡,而是要实现整个经济周期的经济均衡。在罗斯福“新政”后的肯尼迪政府发展了这一思想。即不以追求整个周期的预算平衡为目标。因此,不仅为了化解经济衰退熨平经济周期而要实行间断的、零碎的补偿性赤字财政政策,更要实行以刺激经济增长为目的的连贯的、综合的积极性赤字政策。
凯恩斯除了在财政政策上的时间全局观,他的宏观经济政策也十分完备。在以财政政策为主的情况下,凯恩斯主义也突出了中央银行货币金融政策对经济的调控和管理职能。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微观经济方面,即选择性管理;二是宣传和鼓动;三是宏观的一般管理。就宏观货币管理来说,凯恩斯主义一般主张通过中央银行调整贴现率、公开市场活动、中央银行调整存款法定准备率等多方面措施来实现其目的。不过,凯恩斯经济学对资本主义经济“滞胀”现象一筹莫展。
当然,凯恩斯主义并不是真正的系统经济理论,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资本主义的制度可能使凯恩斯主义的“政府经济学”在实施过程中流产,由于资本主义制度上的问题,国家不可能真正实现宏观调控的计划,以致使最终形成的宏观调控只能在财政或货币政策上,这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凯恩斯“政府经济学”不可能成为一种集行政、经济、法律等于一身的系统经济学。二是凯恩斯经济学本身也存在与微观经济学相对的另一种片面性。这些决定了必须对凯恩斯经济的“革命”进行“革命”。
2、新古典综合派中的系统思想
新古典综合派(Neo-classical synthesis)或后凯恩斯主流经济学派(Post-Keynes mainstream economics)具有明显的折中、综合的特点,其实质上是要把凯恩斯的以经济波动为中心的宏观经济学同马歇尔等以均衡价格为中心的微观经济学综合起来。这种综合性的基础是,现代资本主义并不是单纯个人私有制,除了同市场相对的众多的私有经济部门外,还有许多资本主义经济是由国家管理的公共部门,因此,也就有了这种经济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现实的“混合经济”的基础。这一理论的可行性基础是凯恩斯主义的收入决定理论和充分就业理论,这就为新古典经济学的综合提供了一个“结合点”,也为新古典经济学把经济总体中所包含的具体生产结构及其形成过程和整个社会经济总量如总产量、总收入、总就业量综合起来提供了基础,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鸿沟”缘此被认为填平了。也就是说,新古典综合派已经看到了凯恩斯经济学的片面性,在他们看来,凯恩斯经济学只适用于短期和比较静态分析,只适用于经济大萧条的情况,单纯依靠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模型制定政策措施已无法应付战后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因为在他们看来,战后资本主义是一种公私合营的“合伙”的“混合经济”,因此,单有凯恩斯的宏观需求管理理论或单有古典主义的微观市场均衡理论都是行不通的,只有既强调政府的“需求管理”对经济的干预作用,又保留市场机制对商品供求的调节作用,才能真正实现在“充分就业”的基础上的“稳定的经济增长”。
当然,新古典综合派主要面对的问题还是凯恩斯经济学所不能解决的“滞胀”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扩张性政策去刺激需求,救治失业,则势必给通货膨胀火上加油;如果用紧缩性政策去抑制需求,救治通货膨胀,则使失业更加严重,从而难免陷于两难之中。在新古典综合派看来,导致“滞胀”的原因有三个:一是部门的异常变动,主要是指生产资源的供应情况发生异常的变动。如某些生产要素的供给发生异常变动(例如石油短缺和油价暴涨)可引起成本推动型的通货膨胀,迫使与该产品有关的生产部门削减产量裁减雇员从而增加失业。二是财政支出结构的变化,如政府财政支出的项目发生的变化引起危机。三是市场的不完全性和结构变化。鉴于这样的情况,新古典综合派采取了宏观政策的“松紧搭配”和宏观政策微观化的方法。“松紧搭配”一是指以“松”的财政政策和“紧”的货币政策相结合,二是指以“紧”的财政政策和“松”的货币政策相结合。而宏观政策的微观化,主要是针对单个市场和单个部门的具体情况而制定区别对待的财政或货币政策,并在对付失业和通货膨胀方面各有所侧重。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区别对待征税方案,按不同的干预目标,实行不同的征税方法,制定不同的税率,个别地调整征税范围;区别对待政府支出,主要用于促进生产能力的项目、用于创造就业机会减少失业的项目;改进福利支出,如按失业期限长短实行有差别的失业补助,也可以实行“负所得税”方案,对低工资收入的家庭实行有差别的收入补贴;区别不同的货币政策,如规定不同的利率,控制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信贷条件和放款量;直接采取措施影响工资收入和物价水平,减缓物价上涨速度;对非熟练工人或技术不对口的失业工人进行再训练,用来对付所谓“结构性失业”。
3、新剑桥学派(Neo-Cambridge School)中的系统思想
与新古典综合派相对立的新剑桥学派也力图实现对李嘉图、马克思和凯恩斯经济学的综合和沟通。他们认为,尽管由于当时资本主义的主要问题是经济大萧条和失业问题,因而凯恩斯才将经济增长和就业问题突出了出来,他们认为这也是新古典综合派将现代收入决定论视为核心的重要依据。然而,他们认为,新古典综合派却忽略了收入分配这样重要的问题。因此,他们发挥和放大了凯恩斯(甚至追溯到波兰经济学家卡莱斯基的思想)重收入分配的思想,并以此为根据研究和制定资本主义向没有食利者阶级的文明社会过渡的社会政策。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增长必然带来“富裕中的贫困”,其症结在于收入分配失调,而要消除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弊端就在于把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放在首要地位。在此基础上他们提出了一些改良措施和建议,因此,新剑桥派又被称为“凯恩斯左派’(而他们则自称为“第二次凯恩斯革命”)。
新剑桥学派确实发现了新古典综合派的致命的问题,新古典综合派只注重国民收入一般水平的增长或边际生产力分配,而没有触及资本主义的收入结构,而这正是资本主义“消费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也是新剑桥学派认为的新古典综和派并没有真正解决“富裕中的贫困”的重要原因。在这一点上他们深受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影响。他们认为,分配论和价值论应是一致的或密不可分的。其代表人物琼·罗宾逊认为斯拉伐的《用商品生产商品》建立的生产价格理论对李嘉图和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作出了“重大发展”。他们在对劳动价值论的批判吸收的基础上提出了“标准合成商品体系”的构想。他们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资和利润是对立的,单纯的经济增长基本趋势使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动越来越有利于资本家。因此,他们一方面从政策上反对新古典综合派对自由经济的认可,认为其只会使收入分配的不均衡、不合理进一步扩大化;另一方面也从政策上反对新古典综合派关于调节总需求和实行工资——收入物价管制的政策,认为其只会加深劳资矛盾和收入分配之间的不合理不公平。他们提出了两种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加强福利措施和改进现行税收制度以尽可能实现收入的平均化并减轻“富裕中的贫困”,如在税制方面实行改进累进税制和遗产税等办法克服财产的过于集中;另一方面就是对投资实行全面的社会管理,以克服经济的盲目增长、国民经济的军事化、生产资料的浪费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由于在凯恩斯之后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中,国民收入的三分之一已转入公共部门,因此通过国家投资还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私人投资率的变化的。
4、整体主义方法论中的系统思想
首先是系统论专家,然后是哲学家,最后是经济学家利用最新的自然科学成果,以整体的方法研究社会经济系统。他们认为,经济组织每一种整体性功能几乎都能用功能耦合系统来刻画,而具有许许多多功能的整个市场经济组织就是这许许多多互相作用、互相关联的功能耦合网的总和。各式各样的经济理论和模型实际上都是对这一巨大经济关系的功能耦合网的简化处理得到的结果。整体主义认为,经济系统由百万计的个人和组织的相互作用所决定,而每一个人和组织又涉及到数以千计的商品和数以万计的生产过程,因此,个体行为并非是一种孤立的存在,仅仅完备地认识个体的行为并不能使我们掌握整个经济系统的演化状态。事实上,整体内的每一个个体都受整体规律的约束,整体规律决定整体的特征和每一个个体的特征,整体规律在整体内赋予每一个个体的属性要远比这些个体在整体之外单独获得的属性大得多。因此,经济学研究要强调对经济现象的整体把握,注意在整体规律约束下的个体行为。
正如本章所分列,可把经济学分为两大系统:资产阶级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马克思完成了经济学中的革命,创建了以分析资本主义制度为内容的经济学体系。在他的巨著《资本论》中有丰富的系统思想。但是,按照马克思本人的写作计划,他的经济学是以定性分析为主。属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当代西方经济学也象其他学科领域一样,逐渐引入系统观念、整体思维、信息、控制、反馈、优化、量化、模型、负熵流、非平衡、开放巨系统等概念和方法。尽管一些资产阶级学者提出了一些系统经济的思想,但是,都没有上升到理论上的系统化。
现代经济学的基础和前提是以十九世纪的自然科学和技术为其背景的,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立在以经验、感性、实在基础上的经济学面临着种种挑战和危机,而走出这一误区的途径正在于将现代系统科学方法引入经验中。
6.1.2系统经济学的方法
经济系统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而现有的经济理论在解释当代经济产生的复杂现象时显得十分困难。如何运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去探索研究经济系统的发展演化规律,是有现实和理论意义的课题。因此,系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具有复杂行为的经济系统内部及其与环境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规律及形成稳定有序结构的条件与特点。
经济系统概念的提出是系统科学思想在经济学中的反映,或者说它是经济学吸收现代科学思想的结晶。虽然经济系统这一名词得到了广泛的使用,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未有普遍公认的经济系统的定义。在本章中,把经济系统定义为由经济要素和它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共同构成的整体,通常把经济要素的集合称为经济系统的硬部,把它们之间的经济关系称为软部。
一般地讲,为了更准确地描述一个经济系统,还应当指明它所处的环境。经济系统的环境包括:经济系统的演化历史和来源,以及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和政治的环境等。用数学语言来讲,所谓经济系统的环境是指其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经济系统的环境在其数学描述中体现为参数。
在现实中,每个经济系统都有自己的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对某一经济系统适宜的理论不一定能照搬于另外的经济系统。每个学派或理论体系都有各自的初始条件,即适用条件。如果满足这些适用条件,理论就能成立,就能给出正确的答案。如果这些前提条件不满足,理论自然就不能成立,就象数学定理一样,只要它的概念、引用范围得到满足,定理就一定成立。否则,定理就不能成立。在某个特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说哪个学派或理论体系更接近实际情况,因而更能解决实际问题。
根据系统经济学的对象,我们可以给系统经济学下个定义:运用研究复杂系统形成有序结构(自组织)的普遍性理论和非线性理论(混沌理论、分形理论等)来探讨经济系统内部及其与环境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规律及形成稳定有序结构的条件与特点的现代经济学。它是由系统科学与经济学交叉结合产生的一门新学科。
建立系统经济学的科学理论体系,必须应用现代科学方法论。
现代科学方法论即系统科学方法论,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指导下,吸取现代科学哲学方法论流派中的合理部分,以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为基础,以现代数学和电子计算机为工具,对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的科学方法进行系统的概括和总结而建立起来的。
现代科学方法论或系统科学方法论尚处在逐步形成过程中,还远远没有达到完善。但我们可以看到,系统经济学的科学理论体系的建立,却正是运用现代科学方法论的结果。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它本身也大大丰富、发展了系统科学方法论。系统经济学的方法有如下特点:
(1)复杂系统的组成须视为统一整体
耗散结构论的创始人伊里亚 • 普里高津教授在讨论非平衡系统中简单和复杂、局部和整体的辨证关系时,强调了复杂性和整体性研究的重要性。耗散结构论在这一点上与一般系统论的观点完全一致。
一般系统论是在强调整体性和有机性的基础上,直接针对机械论的简单化倾向而建立起来的。一般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郎菲说,把系统作为一个整体而不是各部分的混合来研究的趋势和现代科学的下列趋势一致:它不再从狭窄的含义上去孤立现象,而是要考察相互作用并研究越来越大的一部分自然界。在系统研究(和它的许多同义词)的大旗下我们也眼见许多比较专门的当代科学成果的趋同现象……精心探索系统研究的专门方法是当前科学知识的总趋势,正如十九世纪的科学的特点是主要集中注意研究自然的基本形式和过程一样。系统论所强调的整体性原则、相互联系的原则、有序性原则和动态原则,与耗散结构论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同志认为,耗散结构论可以作为系统科学的物理学理论基石之一。
一个复杂的系统不能看作是许多小的单元的线性组合。这主要是因为各个要素之间并非彼此无关,而是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例如反馈、自催化、自组织、自复制等。对于一个复杂系统必须进行整体性的研究,热力学就是对复杂系统作整体研究的开端。耗散结构论认为,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复杂系统,各个粒子间的作用具有非线性的特点,可以处于包含大量粒子协同动作的相干状态(例如激光),必须进行整体性和复杂性研究。
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认为: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的统一性表现在整体是由各个局部构成,整体的性质综合反映了局部的性质,二者的差异和矛盾性表现在,整体虽由各局部组成,但并不等于各局部之和。正确地认识并恰当地解决整体和局部的辨证关系,对我们从事观察研究问题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普里高津在研究非平衡态热力学时提出的局域平衡假设,其中也包含着解决整体和局部的关系问题。为了求出非平衡态系统的熵,普里高津把宏观不平衡系统划分成许多宏观上足够小而微观上又足够大的局域。在每一个局域上由于它是宏观上足够小的,所以可以把它当作平衡系统,不考虑时间因素;由于它在微观上又足够大,包含着许许多多个粒子,因此仍然可以看作是一个宏观热力学体系,可以用宏观热力学函数来加以描述,用这种办法就能把局域熵求出来,通过积分得到非平衡系统整体的熵。这种处理,从方法上看是解决一个平衡非平衡的关系问题,但其实质却包含一个整体和局部的关系问题。
普里高津在把西方的经典科学和中国的传统自然哲学作了比较后认为,西方经典科学强调的是“实体”(如原子、分子、基本粒子、生物分子等),注意的是把对象分解为各种简单的要素来研究,中国传统的自然哲学强调的是“关系”,注意研究整体的协调和协作。中医理论中的经络学说、脏腑理论,就十分注意人的整体性和人与环境的协调一致。因此普里高津主张,现代科学革命要把强调实验、分析和定量公式描述的西方科学传统和强调一个“自发的有组织的世界”的中国传统哲学结合起来,达到一种新的综合,这才是我们时代的科学精神,这将导致新的自然哲学和自然观。
系统经济学也是这样认为的。中国古代对于人的生命的整体性的认识,以及集中反映这一认识的古老的中医理论,是中国古典哲学思想在自然科学中的完整反映;中国古代对于战争的整体性的认识,以及集中反映这一认识的古老的《孙子兵法》又是中国古典哲学思想在社会科学中的完整反映。可以说,中医、《孙子兵法》都是现代系统论和协同论的雏形和民族形式。如《孙子兵法》认为战争的运动是上下、兵员、兵种、精神与肉体、大脑机能的协同作用等。这种古典的整体观提供了良好的历史典范。社会经济系统是一个内容广泛的复杂系统,因而也必须用整体观来看待系统内部各个层次的有机联系。《孙子兵法》所揭示的战争规律完全可以应用于社会经济系统。而把《孙子兵法》所说“五事”应用到我国现代社会经济系统,“道”就是政治(要提倡社会主义民主),“天”、“地”就是科学(生态和物候、资源和环境等),“将”就是人才,“法”就是法制。这几条就是我们进行发展战略决策的出发点。系统经济学应用对复杂系统的组成须视为统一整体的认识进行经济分析,反映了这一符合辩证法精神的系统科学方法论观点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
(2)复杂系统的分析应包括定性、定量两种分析
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没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的东西是不存在的。系统科学理论在描述客体时,总是尽量采用各种数学语言和数学工具使问题得到定量的精确的描述,它使人们对许多复杂系统包括对社会、经济、军事领域的研究从定性走向定量,从而使人类认识水平发展到一个更高阶段。可以说,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是进行系统分析的两个不可或缺的方面。而数学正是撇开客观对象的一切质的特性去作量的考察和分析,以揭示出客观世界的量的规律性,并总结出各种能够在量之间进行推导和演算的方法的。因此,在系统分析中任何轻视定量分析的倾向都是错误的。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数学和数学方法早就成为人们认识自然界的一种必要工具,而对社会科学来说,在近代社会科学史上,数学方法几乎没有得到应用。然而在今天,数学方法在社会科学中的作用,已经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因为只有对人类的社会运动进行定量的分析,才能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去把握它的本质,揭示它的规律,正因为如此,在数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之间出现了一系列的边缘学科。在经济学领域,这一趋向表现得尤为突出。
一个经济系统也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因此,一切经济概念、经济范畴或经济规律都具有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凡是能作定性分析的地方,相应的也应该作定量分析,而且两者都很重要。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经济学中应用数学已日益普遍,它几乎拓进到数学的所有领域。
系统经济学认为,数学方法是经济学中的主要分析方法之一,经济学的定性分析不能脱离定量分析,没有量的概念,定性分析也不会准确。经济学中应用数学是必然的,因为经济学中常说的最小的消耗、最大的效果,本身就是一个数学最优化问题。统计规律在经济现象中起作用,表现在通过对微观的统计可以确定宏观经济的性质,它是由统计规律所决定的。在经济现象中必然性可以运用动力学来描述,经济现象的偶然性通过数理统计方法把随机变量与实数中的某一值建立联系,从这个值的变化来反映随机变量内在的规律性,由于系统经济学强调把经济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紧密结合起来,因此,它是一门更为精确的科学。
马克思曾经对数学有过独到的研究,他说:“一种科学只有在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完善的地步。”
马克思正是把数学作为保证从最简单的一般上升到具体的演绎科学,以及作为函数关系的表现方式而加以利用的。所以,从质和量的统一中来分析数量变化的关系,并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来认识和掌握经济发展的规律性,这不但对任何经济现象或经济过程都是适用的,而且也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精神互相并行不悖的。
(3)复杂系统规律的认识必须依据三大特性
复杂系统的特性及其规律性是很难认识的。但是科学家树立了这样一种信念,即:世界上的一切自然现象,都是以一组相当简单的原理构成基础。这些自然原理是人们可以认识的。要是不相信我们的理论构造能够掌握实在,要是不相信我们世界的内在和谐,那就不可能有科学,这种信念是一切科学创造的根本动力。为了便于认识复杂系统的规律性,还要考虑系统最普遍最基本的属性。复杂系统的这些特性可以概括为:1.整体性(包括结构性、层次性、相关性);2.协同性(包括动态性并反映有序性);3.相似性(包括统一性)。
二十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人们为了探索复杂系统的奥秘,科学视野大大开阔,寻找各种途径,从不同方面广泛而又深刻地去考察各种复杂系统运动的规律性。例如,从静态到动态、从微观到宏观,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无序到有序、从线性到非线性、从连续到不连续等等,对复杂系统从时间、空间、功能方面进行考察。在这期间,科学技术的互相联系和渗透加强了,从而加速了科学技术的综合化和整体化发展进程。基础科学,如数学、物理学的作用突出了,并由此而引出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学科,这些学科又从属于一个更为广泛的学科范围,即系统科学。
为研究复杂系统,科学家特别需要以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高度抽象概括的哲学观点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辨证唯物论作指导,同时现代科学的发展又促进哲学的深化和进一步发展。要研究复杂系统还要用到社会科学。长期以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隔行如隔山,从德国哈肯学派建立协同学,他们发现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受同一原理,即协同学原理所支配。根据协同学原理,既然建立局部与整体联系,支配系统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无序到有序稳定发展的最本质的东西是一种协同作用,那么,作为系统的主要特性应该是协同性,而层次性、结构性、稳定性、有序性都只是与协同性相关。
系统的协同性可以拓延到各种复杂系统,这就证明了物质世界的统一性,说明整个自然界是由无限多个不同的物质形态组成的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如在这里给它赋予科学的内容,即根据统一性原则,认为可以用已知系统所揭示的规律性去认识和揭示未知的各种复杂系统的规律性。因此,只要模拟一个已知的复杂系统的基本理论、规律、方法,就可以较快地求解出复杂的未知系统。这种属性就称为相似性,相似性或者说类似性也就是理论、规律、定律、概念、方法的普适性。用数学语言来说,即存在着同构。结构类似性表现在各种领域:技术、生物、社会、经济等等。
根据这种类似性,人们可以在一个领域中设计另一个领域中的过程,这个过程只是与这领域相似,它实际是在另一领域发生的。例如,人们可以建筑一些机械装置,它们以类似某一社会经济过程的方式运转,这种装置叫模拟计算机或模拟机。可以用流体力学装置模拟国民经济内各部门之间的流通过程,用以解决某些扩大再生产中的问题。在这种装置中,液体在水池中的积累表示产品的储存,而水池中液体的减少意味着储存的产品的减少等等。除了用流体力学模型外,还可以用电网络中的电流代替水流,电流强度(或功率)是在网络的某些点上测出的。同样,一种物理现象(例如在流体力学领域中)可以用物理学中的另一个分支中的现象(例如电现象)来描述。这样,流体力学装置可以由电装置来替代,而这两种装置又都可以作为经济过程的模型。
由此看来,从事物的统一性演绎出来的相似性,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的“公理方法”,可能成为我们解决未知的复杂系统及各项事业成功的钥匙。正是基于以上对复杂系统三个主要特性的认识,系统经济学才能运用耗散结构论、协同学、超循环论、混沌理论、分形理论等已知的理论、定律、概念、方法来分析未知的现代经济系统。
(4)复杂系统的发展遵循四条规律
一个复杂系统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规律是现象中普遍的稳定的联系。宇宙中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每一事物都这样或那样地同周围其它事物相互联系着,然而事物之间的联系并非都是一样的。事物的普遍联系多种多样,有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它们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起支配作用的是事物本身发展的规律性。规律性就是事物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离开了事物相互联系的考察就无从了解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规律性。
宇宙中发生的一切物质运动的变化过程,根据现代科学已达到的水平,可分为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社会的运动形式。由于人类社会及经济的发展与自然界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系统经济学认为,客观社会经济系统的发展实际上包括了上述各种运动形式,它是受自然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制约的。经济系统既有经济规律的作用,又有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作用,那么在经济科学中应用数学、物理学、生物学乃至心理学、社会学等一系列科学成果是必然的、毫无疑义的。对此,并没有什么神秘的色彩或令人不可理解之处。
首先,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世界观系统化和理论化的学说,它概括和总结了世界上一切物质运动、变化、发展的普遍规律,它为科学研究提供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而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又给科学研究提出了正确的方向。在整个科学体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最高层次学科,它概括了一切科学的普遍规律,能指导各门学科的发展。研究经济科学,也同样需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指导下,自觉抵制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影响,以避免在战略上、总体方向上犯全局性的错误。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辨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本质,辩证法的核心。唯物辩证法的一切规律和范畴,例如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本质和现象,必然和偶然,原因和结果等等,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表现。如果把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容都弄清楚了,也就是在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辩证法的真谛,即懂得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毛泽东同志后来更加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系统经济学在对经济系统作分析时,把平衡与非平衡、无序与有序、线性与非线性、确定性与随机性、局部与整体等作为重要范畴,研究其辨证关系,就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阐明的对立统一规律这一宇宙的根本规律的。
其次,一切系统的发展都是由必然性和偶然性决定的。事物的相互联系和发展过程,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同时存在的。事物的因果关系也包含在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中。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和本质的原因确定的,它是一种必然发展趋势,它在事物发展中起支配作用。偶然性是由事物外部原因引起的,可以发生,也可以不发生,可以这样发生,也可以那样发生,必然性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偶然性反映事物的必然性联系。因此在科学研究中,既要重视必然性因素,又不要放过那些偶然性因素。要注意从捕捉到的偶然现象中,揭露出事物的发展过程内部隐藏着必然的规律性。善于捕捉和抓紧时机,处处留心观察,对偶然事件多加思考,相信偶然中有必然,这是科学工作者必须时刻牢记的信念。如果人们在主观上只相信必然性,而排斥偶然性,那就不会将生动活泼的、千变万化的偶然性与必然性建立起联系。在经济系统中,可以通过大量带有偶然性的随机现象找出经济活动的规律。系统经济学就认为,通过对微观的统计来描述宏观性质,这是统计规律的作用,也是在经济学中应用统计论的客观基础。数理统计在经济学的应用之所以可行就是由这个客观基础决定的。然而,如果过分夸大统计的作用,则也是不对的。应该看到,统计论处理的对象是互不相关的独立事件,而且是随机的、大量的,严格地说,宏观经济系统中的各个微观并不完全符合上述假定,因为系统中各子系统是互相联系的,而且每个子系统的空间与时间同时存在,每个子系统的转变都有一个确定的时刻。统计论不能描述每个子系统空间在某个时刻的状态及宏观时空内的相互作用。因而统计论对宏观系统性的描述还是不够严密和完备的。这就还需要一种微观与宏观统一的、完备的描述理论。系统经济学认为,把统计学和动力学结合起来考察经济系统,则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协同学理论就是应用了统计学和动力学,并且从微观到宏观进行考察的,对考察对象也不一定限于“大量”的假定。它既有统计论的考察,又强调子系统的相互作用。它从时间、空间、功能上来描述物质系统的演变规律性。因而它能严密地、完备地描述物质系统,从而找到了从微观到宏观,严密而又科学的描述途径。协同学理论比耗散结构论优越的地方在于,耗散结构论只应用统计论,而没有动力学的考察,它从宏观出发不可能精确地描述系统从微观到宏观的演变过程,因而还是不够完备、不够深刻的描述,协同学则不然,所以,协同规律的作用更加不可忽视。最后,生物学革命对社会经济发展也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二十世纪以后,可能会出现生物学世纪,随着生物能源、生物农业、生物工业的出现,将改变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生物学的进化原则将适用于经济学、现代管理科学等各门科学。它用新的观点研究社会经济进化发展的良性循环。社会经济系统与人体生命系统本来就有许多共性:第一,它们都是非平衡系统;第二,两者都有输入输出和信息反馈,是具有新陈代谢功能的有机整体;第三,各个子系统对应起来有功能相似性,如人体神经系统相当于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协调和指挥各个部分和整体的行动等等;第四,各个子系统间的关系是:一个决定一个,一个制约一个,组成为一个能够循环的整体;一旦循环中断,新陈代谢也中断,也就是失去了生命力。我国传统的中医阴阳五行学说,反映了生命机体相互联系的特征,即生命机体是在外界环境作用下子系统间相生相克的、开放的循环体,如中医理论中的金、木、水、火、土就可以认为是抽象地代表了五个最基本的子系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就是完成了一个循环,这是一个决定一个的顺循环关系;而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则是一个制约一个的循环关系;每个子系统和整个系统对内都是协同而对外都是开放的,且都有阴阳、正负、虚实等对立的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相互协调。如果把这个原理推广到经济学领域,就可按经济的性质分为积累、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五个基本环节,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是:积累决定生产、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决定交换、交换决定消费,消费决定积累,这是顺循环,是一个推动一个运动发展的良性循环;而积累制约分配、分配制约消费、消费制约生产、生产制约交换、交换制约积累,则是一个制约一个的反作用的循环关系。人体生命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这一惊人的相似性,说明我国古老的中医理论的普适性。“开放循环论”与系统科学中的超循环论有着紧密的联系。“开放循环论”作为研究生命机体的理论基础,它使得应用于中医的阴阳五行学说和属于系统科学的超循环论之间建立了联系。
系统经济学在这个基础上又进而指出,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经济现象的普遍联系是由上述四条普遍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统计规律;.协同规律;开放循环规律)决定的。这四条普遍规律沟通了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间的隔阂,揭示了哲学、经济学、数学、物理学、生物学的紧密联系的必然性,为加速现代科学整合化发展提供了客观基础。因此,在经济学研究中,除了掌握一些规律(如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按劳分配原则、价值规律、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等经济规律)及其理论外,还必须综合应用一般系统论、耗散结构论、协同论、超循环论、混沌理论、分形理论等系统科学理论,才有可能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指导下,比较全面、准确、严密地把握经济系统从微观到宏观,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演变规律性,舍此就别无真正科学的、完备的、精确的经济学理论体系。
(5)复杂系统的决策要贯穿五个要点
系统经济学从一系列新兴学科的崭新成果中得到启示,结合经济学理论,提出了社会经济系统的发展决策的五个基本科学观点,这五个观点分别是:
第一、系统的观点
经济系统中存在着人的有意识的活动。人们正是通过一系列决策,对经济系统施加影响,将它改造成一个稳定有序、向上发展的经济系统。经济系统作为复杂的、含有人的因素的多极、多支、多变量的大系统,已被世界各国学者列入系统工程学的研究范围。因此,系统科学理论已成为研究经济系统的基本方法。这就要求经济发展决策必须适合系统的环境。经济系统的环境是指同经济系统具有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外部诸要素的集合。经济发展决策应当与这种环境相适应,即同国情相适应,置环境于不顾的决策,终将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经济发展决策还要明确经济系统的目标,应该用多目标决策方法,引进数学分析、数学规划、系统分析、控制论等方法来求解。
决策体制又要适应经济系统的结构,做到分级决策,既保证高级决策机构集中精力,对系统的整体效果负责,又使低级决策机构在局部决策上有一定的自主权,从而达到群策群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人员的积极性。
第二、开放的观点
一个发展、向上的系统,必定是一个非线性、非平衡的开放系统。非平衡统计物理学或耗散结构论的研究对象是开放系统,而国民经济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系统,所以它必定遵循开放系统的一般规律。因此经济发展决策要应用开放系统理论的观点。经济发展决策应强调开放的原则,开放是稳定有序的必要条件,对于宏观经济,应使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成为世界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微观经济,则应融入、适应社会的、国家的发展,这样,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发展决策还应强调协同的原则,协同是稳定有序的充分条件,一个发展的经济系统,在开放的同时必须整顿好内部,使各子系统达到协调同步,把宏观与微观经济、主观与客观因素、局部与整体有效地结合起来。
经济发展决策也要强调时间不可逆的原则,国民经济发展中,大量的过程都是不可逆的,所以,今天的决策不能因袭昨天的决策,否则就可能犯历史性的错误。
经济发展决策又要强调进化的原则,经济系统的发展方向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系统的结构是发展变化的,即从“一元”到“多元”,从“单层次”到“多层次”,从简单发展到复杂,这是进化的结果,研究国民经济结构,就要把“结构”同“进化”的思想联系起来。另外,耗散结构论中的有序与无序、组织与自组织、稳定与不稳定、涨落作用、分形理论中的局部分维等一系列概念,都可用来研究经济发展决策。
第三、信息的观点
经济决策者的任务,就是接受充分必要的经济信息,加以判断,然后发出必要的指示信息。事实上,发展决策本身就是一种经济信息。
发展决策应依据可靠的经济信息,经济信息为预测未来经济发展提供客观依据,及时掌握经济信息,最大限度地利用原始信息和高质量的派生信息,善于分析经济信息的可靠性,才能帮助决策者克服盲目性。
发展决策还需要“反馈”调节。所谓反馈是指把输出端引入输入端,它是控制论中的重要概念。系统的反馈连接原理说明,传统的“一次调节”方式已不适应决策的的需要,而应当为“反馈调节”方式所代替,以适时地指导和修正决策。
经济发展决策也要充分估计决策的“后效”,这就有两种现象值得注意,其一是“延时”现象,“延时”过大会使决策失效,因此,要加强信息管理,加强调控,以减少“延时”的负面效应。其二是“放大”效应,子系统间协同作用的结果,会产生一种有序结构,使系统功能“放大”;相反的,协同作用的全面破坏,也会造成经济崩溃。一个好的决策者,必须充分估计到这些后果。
第四、动力的观点
动力或动态的观点是指经济发展决策应该把握系统的动态特征,通过动态分析,预测经济系统的发展趋势,并引导经济系统行为向合意的方向发展。混沌理论中的一项成熟、实用的技术是相空间重构技术,利用混沌判据、并进而寻找经济混沌吸引子,将有助于经济系统的预测与控制。
为驱使经济系统向好的方向发展,要设计一种外界条件,施加于经济系统内部,促使其内部的协同。要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法律来保证系统的协同发展,要特别确定人的经济动力(如内在动力即人的主动性、“外在的推力”即“竞争”或“惩罚”等),再加上人的智能和知识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种人才,特别是领导人才的作用,从而带动整个经济系统迅速、协调发展。
发展决策也要注意满足人的多层次需要,经济系统的动态特性来源于系统演变的活力,首先是人的经济活力,这就要求决策者深入探讨人的活动的动机和动力,发展经济应同满足人的多层次需要紧密结合,否则,可能造成决策的失误。
第五、比较的、历史的观点
分形是局部与整体以某种方式相似的对象。社会、经济系统不乏分形特征。有了这个观念,可以对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期有比较好的分析与把握。
一个民族的未来,是这个民族历史的继续。所以关于这个民族未来的社会经济战略的发展决策,也应该是这个民族传统的延伸。人类并不完全生活于现在,传统保存着过去。民族传统是一个民族历史的概括。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在产生它的经济因素消失以后,仍然能够保存下来,并在新的社会生活中成为一种占有重要地位的势力。因此,社会经济战略发展决策不仅要有系统的观点、开放的观点、信息的观点、还要有比较的、历史的观点。决策必须相机而行且富于民族色彩才是可行的。
各民族的发展都有着共同的规律,作为发展决策理论基础的现代科学理论,都可以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找到雏形及其民族形式,如系统思想和协同思想早在我国春秋战国时代,就以中医、气功理论和《孙子兵法》的形式存在。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就既要立足于开放,又要发扬本民族的传统;既要反对盲目排外,又要把自信心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我国的民主传统,包括古典文化,近代文化以及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斗争和经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思想、理论、经验和教训等,都曾为世界的文明和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没有很好地继承发扬,致使许多历史的珍宝得而复失,有的反而在国外得到传播,并结出硕果。因此,必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下,站在现代科学理论的高度去整理和概括古今的丰富资料,得出规律性的认识,并作为指导实践的理论依据,以发扬我国优良的民族文化传统,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以上五个特点作为系统经济学方法论体系的主要内容有其独特的性质:它既是现代各科学学科的融会贯通,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化和发展;它既源出于现代科学方法论,又对这一方法论有所创新。一般总认为,主要把握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就能科学地、完备地描述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这“三论”就足以构成现代科学方法论的基础。系统经济学则认为,“三论”实际上是一论,即系统论,虽然宏观系统的整体性和子系统的相互关系的描述需要应用系统论,系统论能够描述事物是相互作用和具有一定层次结构的整体,但系统论却缺乏从本质上对事物进行考察的能力;它强调优化方法而又不太注重目标的选择,以及系统进化发展的规律性考察,因而也是不太完备的描述。有些系统工程项目的失败也就在目标的选择上,而目标的选择并不完全取决于优化方法,它是由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性的理论及衡量的价值标准和人们的经验综合起来确定的。完备的描述必须把一切科学放在一个互相相关的统一体系中考察,将各种理论、各种方法综合运用。事实上,系统经济学已在这方面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
系统经济学第一次把现代科学方法论——系统科学大量引入经济学领域,并且把这一方法论所概括的学科范围大大地扩充,又使它包含的内容大大具体化了。这正是系统经济学在方法论上所做出的独特贡献。
6.1.3系统经济学方法与古典经济学方法的比较
系统经济学是作为系统科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而兴起的,它是随着系统科学本身的发展与完善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系统科学本身可以说是作为牛顿的方法的对立面、颠覆者的面目出现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从创立起耗散结构论、协同学、超循环论、灰色系统理论、突变理论、混沌理论和分形理论等,使由贝塔郎菲所提倡的系统理论逐渐地变成了一个系列化的呈现繁花似锦状态的现代系统科学的学科群。它们虽然在运用数学手法上、研究侧面上略有不同,但其方法论和总的研究对象都是一致的。由于它们都以研究复杂现象和非线性系统为对象,因而又可统称为复杂性科学或非线性科学或非线性理论(当然,有不同看法)。这些逐一创立的学科,与经济学结合与交叉,一方面正按各个学科的特点而发展着、深化着,另一方面由于彼此对象与方法论的相近而相互借用交融,正处于大发展与大综合而将形成一个统一的系统经济学。
系统经济学建立在系统科学基础上,采用系统“整体”方法论为其出发点,这与新古典经济学采用牛顿"个体”方法论完全相反。新古典经济学是以个体经济人假定为出发点的,认为正是这些不同个体的经济人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行为线性叠加构成了整个社会的总结果,这种个体主义的方法论产生了个体经济人的利益最大行为在集体行动中导致非最大化结果的个体经济人悖论,反映个体经济人对不同商品进行效用排序和不同消费行为的偏好系统仅能推出同质性商品的效用排序和一致性消费行为的偏好系统悖论等一系列矛盾。与新古典经济学相反,系统经济学各论都以整体性为出发点,认为经济系统是作为一个整体存在,也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发展演化,整体内的任何个体相互存在相关性,又都受整体规律约束,整体不同于个体线性相加的简单集合体,而是一个相互合作又竞争的非线性相关复杂体系,因此,系统经济学强调对经济现象的整体把握,个体行为必须在整体规律约束下进行。这种整体主义方法更符合市场经济本身的实际,因而由它出发得出市场经济的后面隐含着良好的有序结构、而非完全无序状态,经济波动可来源于市场经济系统的内部而非完全源于外部干预,非平衡才是市场经济系统的常态等一系列与实际吻合更好的结果,这些正好与新古典经济学的牛顿时空观不同。新古典经济学系统演化时间上是可逆的,在特定的初始条件与外在环境下,过程可以自我反复,过去与未来是可逆的,采用这种可逆性牛顿时间观念必然导致原因结果唯一定性和不承认分叉性,经济系统的演化变成单一机械的,这与实际情况完全相反。系统经济学强调了时间不可逆性,市场经济系统演化是不可逆的;强调系统对初始条件的敏感性,即所谓“蝴蝶效应”,得出许多为确定性的经济系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参数的改变而出现分叉,最后导致随机性、也即走向混沌。
由于新古典经济学处在牛顿时空观的框架下,因而把经济活动空间看成是无限的,是没有约束的,有所谓没有极限的增长。而系统经济学按照系统科学的时空观,承认经济活动空间的有限性,资源与人力的有限性,人定胜天是有一定限制的,经济增长在不同环境与不同科技条件下是有极限的,引用了阈值、饱和态、上限、下限等概念来约束各种经济模型。市场经济系统的实际正是与系统经济学的概念、推理和结论吻合的。
在建模的数学方法上,系统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也是不同的。新古典经济学用的是牛顿线性化分析与近似方法,它无法解释诸如众多周期“共存”现象,也无法解释非线性稳定区的行为、经济波为什么呈现“稳定分布”、货币的对称破缺(货币具有分形性质)、经济信息的非对称性、经济变量迭代过程中分叉间距、变量间距离具有一定规律等现象的原因(可以用费根鲍姆常数解释)。而系统经济学本身采用非线性差分方程和非线性微分方程等方法,以及混沌动力学、分形几何学等工具,把组成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处理成非线性和维系整体性的关系,因而一一解释清楚了上述新古典经济学不能解释的各种难题。
追求均衡与确定性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最高准则。但实际的市场经济系统却不是均衡与确定性的,它随时在演化与发展、不均衡与不确定性才是它的常态。系统经济学正好充分地承用了系统科学不均衡与研究不确定的方法,把社会经济系统看成是一个有着自组织特性的耗散系统,把系统演化中确定过程与随机过程、线性特征与非线性特征统一起来去认识无序中的有序、宏观混沌下的微观有序等现象,从而得出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可能导致整个经济系统偏离最大化状态。经济波动既可能趋于稳定、也可以是稳定的周期振荡甚至可以是混沌但有界,宏观经济的不规则涨落可来源于经济系统内部机制,而不一定来源于外来干预……等一系列与现实符合的丰富结论。
由于系统经济学本身是源于相关整体和非叠加的非线性方法,因而在它这里不像新古典经济学家中有所谓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之分,也就不存在新古典经济学微观与宏观之间的联系困难。这种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统一的观点,是系统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本质差别之一。也显示出系统经济学本身的优越性。
与新古典经济学强调理论分析方法不同。系统经济学强调把理论分析、数值计算、实验方法和计算机模拟相互结合起来,这主要因为系统存在大量非线性作用而显示的复杂性和数学方法的有限性造成的。这是一种综合法,它把定性与定量、理论分析与实证、猜度与计算机模拟等综合为一体,可以说是一种全新的整体全程推进的方法。其所得结果因而更深刻、更符合实际。
系统经济学的内容涉及到社会经济复杂系统的各个方面,最终目的是要达到各方面的协调整和,形成动态发展的、稳定有序结构。这也是系统经济学的研究任务。它昭示了系统经济学旺盛的生命力。
6.2经济系统与环境
本节着重从经济系统与环境的联系方面探索系统科学在经济系统中的应用方法。
6.2.1耗散结构论在社会经济系统应用的一般方法
耗散结构论已经在流体力学、化学、地学、农业、气象、环境保护、生态学、医学等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用耗散结构论讨论自然系统时, 要分析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并在此基础上找出子系统之间的定量关系,列出整个系统的演化方程,采用解析方法或模拟方法求解这些方程,根据所得结果分析系统的变化规律,预测系统演化的趋势。应用耗散结构论于社会经济系统时也要按照这一基本步骤进行,以下是一些要点:
一、建立演化方程的条件:社会经济系统的定量化描述
研究系统演化时,首先要确定系统的状态。对于自然系统可以用已有的物理规律如守衡定律(物质、能量、信息)或统计方法等来确定。但对于社会经济系统的状态描述往往很难定量化,也就难以建立系统演化方程。例如,需求受心理因素的影响很大,而心理活动很难定量化。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经济系统中目前能够应用耗散结构论的仅是很少的一部分,是一些可以定量描述系统状态的问题。
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应用耗散结构论,首先要选择一个实体作为研究对象,根据研究的目的来分析实体的某些方面,例如研究城市演化问题,城市作为一个实体有许多属性:如面积、人口、经济状况、历史、布局、精神文明水平等。耗散结构论不是分门别类地研究这些具体的方面,而是适用于对系统整体进行宏观分析,研究城市演化的一般特点和规律。通常采用人口来描述城市的状态,而人口数的发展又和经济状况很有关系。这样,我们就用人口、经济状况这两个变量来描述城市系统的状态,分析它的演变。至于面积、布局等次要因素,可暂不列入研究范围。考虑因素太多,虽没有什么害处,但会增加问题的复杂性,使求解困难。总之,选用的状态变量要能够突出主要的问题,而与所研究问题关系不大的因素可以忽略,至少可以暂时忽略。
其次,要考虑状态变量是否易于计算和分析。社会经济系统往往包含人的因素,对这类变量目前还没有一种普遍方法来衡量,而社会经济系统的性质又受人的因素(例如,偏好)的很大影响。例如,在城市演化中,人的迁移偏好对人口有很大影响。又如,分析企业竞争力,它的大小较难衡量。对这些变量,往往采用人为办法把程度上的差别分成若干等级,例如,先把企业竞争力分解为员工素质和技术条件等,和对手相比,有绝对优势的,定为+10,绝对劣势定为-10,不相上下定为0,共分21个等级,这样,就能定量比较,并可加总。
再次,分析社会经济各子系统时,若碰到一些难以直接表示的关系应采用变量替换的方法。
例如, 分析企业发展潜力, 这也难以定量化描述。可以用企业生产产品销路表示发展潜力,这样替换并不要求确定发展潜力与产品销路的定量关系,只要在最后分析结果时作适当的说明。然产品销路仍然不易定量描述,须继续替换,再用购买人数表示产品销路。这就很具体了。
二、建立社会经济系统状态演化方程的要点
应用系统工程解决实际问题首先要建立实际问题的模型,运用耗散结构论分析实际系统的演化问题,首先也要建立模型,这种模型一般是微分方程组。模型正确与否,对分析结果影响很大。然而不幸的是,建立模型并没有现成的方法,以下这些要点可以借鉴。
首先,通过分析系统内部机制、分析外界环境对系统的影响来研究系统的演化。以上述城市系统为例,它有许多子系统,我们常用框图描述子系统之间的联系,以最简单的人口、经济状况(这里用GDP表示)代表城市系统,则城市系统可描述为
经济
GDP
人口
(POP)
+ +
+
-
图6.1 城市系统粗框图
带极性的箭线分别表示正、负反馈关系。人口多,出生人数多,死亡人数也多,这就分别是正、负反馈关系。人口和GDP之间是正反馈关系。实际上除了人口,对经济的影响因素还有资源、技术进步水平等。粗框图只列出了需要讨论的子系统之间的联系,对于相关程度不大的其它因素,可以作为控制参数。随着研究的深入,可以画出更复杂的框图。画框图前,首先要确定系统的边界,这要根据研究的目的来确定,需要分析的内容应包含在系统之内,否则找不出它们变化的规律;无关的内容应排除在系统之外,否则会增加问题的复杂性。边界之外为系统环境,环境为影响系统但不在系统直接控制下的因素。例如,分析超级市场销售额和顾客数的关系,顾客的到达是环境;如果分析停车位和销售额的关系,汽车的到达是环境,而顾客是超级市场的一个子系统。
其次,通过局域平衡假设来研究系统的演化。局域平衡假设是普里高津建立耗散结构论的一个重要前提。其基本内容是:一个处于非平衡态的系统,假定可以把它划分成许多小部分,并假定在任一小部分的区域内,热力学量之间的关系仍满足平衡热力学所确定的关系。以上两个假设合称为局域平衡假设。根据局域平衡成立的条件,划分社会经济系统的子系统时:①每个子系统应该是宏观上足够小,以致整个系统不均匀,但仍可将小部分按均匀系统描述;微观上足够大,使其包含足够多的微观组分,因而可以进行统计处理。②每个子系统任何涨落的衰减时间比整个系统的宏观变化速度要快得多。③用尽可能少的输入输出(最好一个输入,一个输出)表征每个子系统与周边的作用,一个子系统的输出可能就是另外一个子系统的输入,分析子系统输入输出间的因果关系,就可得耦合方程组,从而得系统演化方程。
再次,演化方程常为非线性。实际中很多状态变量呈现有极限的增长。例如,人口的增长是有极限的,这个极限就是资源所能负担的最大人口数量。能够体现这样变化的微分方程组很多,究竟用何种形式,要根据具体情况。下面介绍常用的二次非线性有极限的增长方程——逻辑斯蒂方程。
设我们要研究某种群体数量x(t)的演化,首先它的变化率 和现有数量x(t)成正比,即 ,这会引起指数增长x(t)=eμt, 但是由于群体间的相互作用(例如,有限资源供给的竞争),最终这种增长要受到限制,因此,x(t)的演化由如下方程来描述:
(1)
这个方程就是逻辑斯蒂方程(logistic equation),它的离散形式
(2)
就叫逻辑斯蒂映射,xt代表第t代群体的数量。由于函数f(x)是一条抛物线,所以也叫抛物线映射,控制参数μ的大小反映了抛物线的高度。虽然逻辑斯蒂映射很简单,但是当参数μ变化时,系统长程演化的形态xt(t→∞)可以多种多样,主要有分叉点、倍周期分叉、倒分叉等。很多社会经济现象都可以用逻辑斯蒂映射来描述。
建立系统演化方程是运用耗散结构论处理社会经济系统中最主要的任务,也是最困难、最具创造性的任务。建立演化方程、确定不同参数值并进而求解方程后,就可以分析不同参数值对系统演化的影响(趋于稳定、分叉、倍周期分叉、倒分叉等)。这里关于建立方程的讨论,也只是给出了一些原则,真正运用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6.2.2经济系统超循环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系统经济学应当研究经济循环运动规律。如果说耗散结构论着重从系统与外部的联系研究系统产生有序结构的原因,则超循环论是一种更加全面的自组织理论。本部分分析经济系统发展的超循环特征,经济系统实现超循环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经济系统的发展进化具有超循环的特征
艾根的超循环不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循环系统的整合,而且更重要的是一种功能性的综合。在催化超循环中,系统具有着自复制和突变的功能,具有了适应、竞争、选择等的基本功能。经济运动虽然和生命现象不同,但经济运动也是一种循环,有其运动规律,也是由一层循环,又组成更高一层的循环。经济系统的发展进化显然具有超循环的特征。
通常把经济运行划分成四个环节,即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生产引起分配,分配引起交换,交换引起消费,这是经济学所公认的;消费能否引起积累?我们的回答是“间接地能”。这就好比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消费使人能够生存、发展,可以更好地、更多地劳动,创造积累。积累又引出生产,这是显而易见的,积累生出生产能力来,引起生产规模的扩大。经济因素之间的制约关系也是明显的。生产对交换有制约作用,交换是生产决定的;而交换又制约着积累,这是因为:(1)交换越是发展,市场越繁荣,社会就刺激生产者加速积累;(2)在实行积累以前,必须以自己的商品换回生产积累所需要的生产资料,才可能开始积累;(3)交换的速度和规模制约着积累的速度和规模;积累对分配起着制约作用,这是因为:(1)没有积累的扩大,就不会有分配的增加;(2)积累的内容决定着分配的物质内容;分配制约着消费,这是因为:(1)分配的水平决定着消费的水平;(2)分配的物质内容决定着消费的内容和方式;消费制约着生产,这是因为,消费在观念上提出生产的对象,是生产的动力和目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影响是相互的,如消费制约生产,生产又制约消费。由此可见,经济超循环可以是复杂的超循环。
二、经济系统超循环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超循环不同于普通循环, 最根本之处在于生长速率中的非线性项。为了加快经济的进化发展,必须认识其运动的规律性,以便能够积极地、科学地调节和控制经济系统的正常运行。本节讨论经济运动作为一种超循环,必须遵循的几项原则和注意点。
(一)、经济系统超循环发展的基本原则
支配经济超循环过程的基本原则有:
1、开放性原则
经济循环系统中的各个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它们必须同时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才能维持系统的循环。
2、协同性原则
经济循环系统中的各个环节,在一个有机整体中互相协作和竞争,形成一个时间、空间、功能的有序结构。在经济循环过程中,各个环节紧密协同,互相联系和作用,这种有序结构的有目的行为使经济系统富有生命力。然而,一旦这种联系出现障碍,循环也就停止,经济系统将不再有新陈代谢的生命特征。应当指出,产生协同作用要求系统的组分足够丰富,这与传统经济学规模经济的观点不谋而合。
3、适应性原则
经济开放系统的循环必须与环境相适应。只有高度适应自然界的经济循环,才可以被称为经济超循环。人体在三百多万年的自然变迁中能高度地适应自然界,这是人能够成为自然界万物之灵的基本原因。那些浪费不可再生资源、污染环境、毁坏森林、破坏生态环境的经济,将形成恶性循环,必须用超循环的理论重新制定发展战略,这将在下一节中单独讨论。
4、信息增殖原则
人类从事生产活动必须不断消耗物质、能量、信息,根据物质、能量守衡定律,地球上这些资源只会越来越少。而依靠信息的有效增殖能使有用的信息越来越多。例如,种子实际上是一种信息,经栽培长大即实现了信息的有效增殖,这是人类财富来源之一。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创新,提供新信息,为人所用,并使经济活动在更高层次上循环。
5、进化原则
经济超循环系统由于其自复制、自催化和突变的作用,总是形成各种类型的经济子系统。其中有些经济子系统之间因为各自复制酶的相互作用可能形成相互促进的耦合(我们认为,这种复制酶就是科学技术),这种耦合因科学技术对本经济子系统和它经济子系统催化或增进作用的不平衡,可能引起四种不同情形,应利用这种可能,即一定经济系统中,一旦发展起了某些经济突变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即使它是较微弱的,经济超循环组织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并可能将这种协同作用永久地保持下去。这种能力使经济系统从低级循环向高级循环演化。
6、自组织有序原则
经济超循环作为一种自组织,具有自适应环境、自动控制、自动调节的功能。经济系统的有序结构是在长期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随着人们不断地对经济结构的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的有序性更明显了。经济超循环中各系统在有序性的支配下,发生协同作用,协同作用也可以由人们的计划、控制来实现。
以上六条原则适用于经济循环。为使经济循环得以运行和进化发展,要注意以下几点:
(二)、超循环经济运行的注意点
1、要建立协同的经济循环系统结构
按照以上的原则来管理社会经济,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和协调经济循环,逐步建立起一个开放的并高度适应自然界的经济循环系统,这个系统能量消耗最少,能量转换最优,污染最低。以此为目标,要求经济系统的结构有序,协同最佳。这种经济形式应当是能够接受自然界选择考验的。
2、经济循环系统的信息、能量、物质交流必须畅通
为形成经济超循环,对经济系统来说,要有畅通的信息传递网络;为保证有充足的“底物”,要有交通运输网络,以便物质、能量能够迅速交换和传递。通过这些网络还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系统的运行状态,以便调整和控制。
3、经济循环系统要有预警和反馈、自动调节的功能
经济超循环作为一种自组织,具有反馈和自我调节的功能。在这一功能中,市场机制起了主要的作用。但还不够,因为经济运动如果出现偏差,影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此,为了保证第一点中提出的经济系统的确立,管理部门应建立或充分利用预警和宏观调控机制,如果发现经济循环中出现偏差,要立即采取适当的纠偏措施。
4、要充分重视人类和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研究
如果把整个人类社会看成是一个大的超循环系统,那么它的底物就是人类生存环境。只有底物丰富,才能实现超循环。因此,必须考虑如何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如水、土地、矿藏、生物资源等,要建立人类以及生物基因库,这些都是历经千百万年才得以形成的物质、能量、信息宝库,唯有如此,开放的经济超循环才能得以持续。
6.3经济系统的自相似性
本节利用系统科学,探索经济系统的内部联系。
6.3.1经济系统中的自相似性
分形理论创始人曼德布罗特早在1960年就研究了棉花价格在六十年中的变动,从而导致经济系统中自相似性的发现和阐述。
一、价格变动的自相似性
传统经济学家对商品或股票价格的变化有两个基本的看法,一是小的瞬间变化与大的长期变化毫无共同之处,快涨落是随机到来的,日常交易中发生的小尺度的波动只是不可预言的、没有意义的噪声;二是价格的长期的、大幅度的变化是由深刻的宏观经济力例如战争或衰退的趋势决定的,这些力在原则上应能理解。
分形理论创始人曼德布罗特早在1960年就研究了棉花价格在六十年中的变动,从而导致经济系统中自相似性的发现和阐述。他不是把大的、确定性的变化和小的、随机的变化分开,而是把它们束在一起;也不是在某个特定的尺度上寻求模式,而是跨越每一个尺度。他从尺度变换的角度给出了对称:价格每一次特定的变化是随机的、不可预测的,但成串变化又是与尺度无关的:价格的日变化和月变化的曲线完全一致。按他的办法分析下来,在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和一次大萧条的60年中,棉价变动的程度保持不变。
曼德布罗特研究了许多商品、股票的价格和某些利率,得出了两个法则:
(1)每个单位时间的股票价格的变动分布,服从于特性指数D 1.7的对称稳定分布。
关于稳定分布,只讨论与分形有关的一些性质。若把单位时间T之间的股票价格变动x的分布密度记为p(x), 则有
(3)
上式表示股票价格变动的大小分布为分形。由于货币的分形性质,有的人以(例如)1千元为单位买卖股票。而另一些人以10万元为单位买卖股票,但无论哪一方,买卖决断的方式是相同的,只是交易金额的数量级不同。由于股票价格是有自相似变动的重合所决定,所以可把股票价格变动大小的分布看作分形。
例如,设某种股票价格在一天之内变动x元以上的次数为P, 则变化2x元以上的次数为 次。
稳定分布也称负幂律,它不仅仅是资本市场的特有现象,也可以用于描述富有人士的收入分布。
(2)单位时间T无论取大取小,其分布也是相似的。也就是说,适当地改变尺度,就可以成为同样的分布。
稳定分布关于时间在统计意义上是自相似的,也就是说,序列具有标度不变性,是一种分形。那么调整时间尺度,序列的概率分布仍具有同样的形态。
例如,拿一天的股票价格变动图与一年的股票价格变动图相比,变动的情况十分相似,不同的只是股票价格的尺度。
二、新产品增长的分形特征
1、产量的增长
当一个新产品刚刚投放市场时,不为大多数人所了解,因而销售速度较低,随着产品销售广告宣传作用和用户的相互宣传作用,特别是已购产品的人和未买产品的人接触宣传作用,销售速度随之日益增加,当产品已售出数量逐渐接近市场潜在需求量时,市场趋向饱和,销售速度下降。用数学语言,假定一人购买一件商品,则商品数对应人数。令
xt ---已售出商品数(对应顾客数),t=1,2,…;
M ---社会上需要该商品的潜在人数(有效市场);
1-xt ∕M ---社会上需要但尚未购买该商品的人数占全部有效市场的比例。
用数学语言,当xt M时,xt呈指数增长;当xt 时,xt呈有极限的指数增长。则该问题可以用如下方程来描述:
(4)
这是逻辑斯蒂映射的一种变化形式。随参数 的增加,xt可以经过倍周期分叉进入混沌状态,说明式(4)所代表的新产品产量增长过程具有分形特征。
这里的关键是解释 的经济意义。我们认为,它可以理解为施加给该产品的驱动力, 增加投资力度、广告宣传等都会增加 的值。从以上分析中可知,过大的 值会引起xt的振荡,而不利于稳定增长。
2、增长率
以式(4)为基础推导关于新产品产量的增长率的方程,第t+1年的增长率为:
(5)
从(5)式得:
(6)
即
(7)
由式(7)及 ,得:
(8)
由式(5)、(8)得:
(9)
这里假定了各参数在各期保持不变,这样最后所得到的新产品产量增长率的迭代方程中已经没有了有效市场M。
式(9)也可被定义为逻辑斯蒂映射,也就是说,增长率序列g t也具有分形或自相似特征。
既然经济系统具有分形或自相似性,把分形和混沌理论用于经济系统的研究就是十分自然的。
6.3.2经济变量关系的分形维数分析
以前的经济模型通常都是线性模型,其特征是假定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为线性(变量之间成比例变化,则其间的关系为线性关系,否则为非线性关系)。实际上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是很复杂的,线性模型仅仅是它在某个小区段的近似。人们早就在考虑,非线性是普遍现象,经济过程决不缺少非线性,经济行为的复杂多变恰恰是非线性相互作用所致,因而把混沌理论、分形理论等应用于经济学,也许会令经济理论发生质的飞跃。非线性模型可以展示不动点(定常运动)、极限环(周期运动)、混沌(有界非周期运动)等。与线性模型相对应,过去的传统经济学强调的是“稳定”、“均衡”、“合理性行为”等。而非线性经济理论则强调“不稳定性”、“结构变化”、“时空标度”等。当然,稳定、均衡、合理性等也应给予适当的考虑。
本部分首先介绍经济弹性的分维意义,接着尝试用分维来定义产品竞争力,最后,引入多重分形,用局部分维来反映某个行业(产业)生长概率的大小,这有助于主导产业的寻找。
一、经济弹性的分维意义
弹性是许多学科包括经济学中的重要概念。设经济变量y可以表示成另一个经济变量x的函数,即y=f(x), 则关于y对x的弹性定义为
(10)
又
(11)
(12)
所以
(13)
显然e的定义和分形容量维的定义相对应。也就是说,弹性e“度量”了以1 ∕ x作尺度单位衡量的y的不规则或复杂程度。
按经济学中的常识,生活日用品、必需品或一般性服务需求关于价格的弹性较小,也就是说,以价格的倒数或每单位货币所能购买的商品数(购买力)为尺度单位去衡量这些商品或服务需求,则它们与货币购买力之间的关系简单;而非必需品、奢侈品、娱乐品或特殊性服务需求关于价格的弹性较大,也就是说,以价格的倒数或每单位货币所能购买的商品数(购买力)为尺度单位去衡量这些商品或服务需求,则它们与货币购买力之间的关系复杂。这样,通过建立分维与弹性的对应关系,我们可以分析商品需求与关于这种商品的货币购买力之间的关系。
在运输业中,高价值货物运输需求关于运价的弹性或者分维值低,也就是说,用每单位货币所能购买的运量(购买力)为尺度单位去衡量高价值货物运输需求,则它们与购买力的关系简单;低价值货物运输需求关于运价的弹性或者分维值大,也就是说,用每单位货币所能购买的运量(购买力)为尺度单位去衡量低价值货物运输需求,则它们与购买力的关系复杂。这就说明低价值货物运输需求增长的可能性较大。
二、产品竞争能力的分维定义
用什么样的数量指标可以刻画某个产品的竞争力呢?通常用产值、利润、利润率等,但这些指标都不能全面刻画一个产品的竞争能力,这主要是由于价格体系的原因。另外,在一个企业的初创时期或一个新产品的最初生产阶段,这时可能利润率较低,但竞争力较强。用分维值定义产品的竞争力,受常由人为扭曲的价格的影响相对小些。
对某一个产品,设它从生产企业出发,经过各级批发商(零售商)到达顾客。本章认为,到达下层批发商(顾客)所需的流通费用的放大倍数l较小,则产品的竞争力较大,反之亦然;到达下一层批发商(顾客)时其数量的增长倍数N较大,则产品的竞争力较大,反之亦然。设D代表产品的竞争力,则下式反映了这种关系
(14)
按式(8.6),这是产品扩散网络分维的定义。N值大,说明产品被广泛接受,扩散能力好,竞争力大;l值小,说明产品扩散出去所需的代价小,竞争力大。D值能够反映这种关系,用产品扩散网络分维值D 来作为产品的竞争力指数是合理的。这种指标能够比较各个地区不同行业部门、不同类别的产品的竞争能力。企业可以根据其产品竞争力指数D的大小并横向地进行比较,判定自身产品的竞争能力,分析自己的优势、劣势和条件,扬长避短,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这个指数对于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也有参考价值,可以根据不同行业部门产品的竞争能力,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它进行适当的引导和调节。
三、局部分维与产业生长概率
分形维数或分维的概念尚处于不断发展之中。在实际经济系统之中,应用的最多是相关维数,用于探求复杂经济现象背后隐藏着的奇怪吸引子。实际上的许多分形集合有疏有密(或有强有弱),集合的分布非常不均匀,此时的奇异性就不能用单一的分数维来描述。因此为了表征这种非均匀分形的信息,就有多重分数维。为了进一步了解在分形体形成过程中局域条件的作用,人们提出了“多重分形”(multifractal)(也被译为“多标度分形”、“复分形”等)。它被用来表示一个取决于整体的特征标度指数(即分形维数)所不能完全描述的奇异概率分布的形式,或者说用一个谱函数来描述分形体不同层次的生长特征,从系统的局部出发来研究其最终的整体特征。曼德布罗特在1974年首先提出,在流体发生湍流时,观察到了这种多重标度特性。
多重分形描述的是分形几何体在生长过程中不同层次和特征。把所研究的对象分为N个小区域,设第i个小区域的标度为 ,分形体生长界面在该小区域的生长概率为Pi , 不同小区域生长概率不同,可用不同标度指数 来表征。
, i=1,2,…, N (15)
若标度 趋于零,则式(15)可写成
(16)
式(16)表明, 是表征分形体某小区域的分维,称其为局部分维。其值大小反映了该小区域生长概率的大小,
是奇异性或卓越性的一种指标,在经济学中更有应用价值。对于复杂的经济对象,必须采用多个标度指数,因为经济系统不是单一的自相似性所能描述的。对经济系统来说局部分维 ,i=1,2,…, N反映了某个经济要素(产业、部门、企业、产品等)生长概率的大小,也就是说,卓越的、结构复杂的产业的局部分维值大,它的生长概率也大,显然,根据这个指标将有助于主导产业的评价和确定。因此,虽然分形分维的概念推广了,但其基本涵义(表示复杂性等)仍保持不变。
多重分形用 表示分形体小区域的分维,由于小区域的数目很多,因此可得由不同的 所组成的谱并用 表示之, 它是描述多重分形的一套参量,又称为奇异谱,相信它在描述复杂的经济系统中会有更加广泛的应用。
6.3.3经济系统混沌研究方法
就现有文献资料来看,未见经济系统混沌研究方法的完整阐述。本部分对此作一探索。
随着计算机和计算科学的飞速发展,使现代科学研究方法鼎立于理论、计算、实验之上。混沌理论是在现代科学前沿探索过程中,由数学、物理学、天文学、生物学、系统科学、计算机科学等诸多学科相互交叉与融合的产物。研究经济混沌现象不能离开现代科研的方法而去另辟蹊径,而应遵循科学方法论的基本规范,即建立模型,理论描述,数值计算,实验观测。但混沌是一类新发现的复杂现象,研究经济混沌必须根据本领域的问题和特点,对其它学科发展起来的方法进行选择、改造、综合、创新,形成自己的特色。经济系统混沌研究方法应包括以下一些环节:
一、建立经济系统模型
模型方法正日益成为系统科学方法的核心。理论描述、数值计算、实验观测和检验都是针对一定的模型进行的。首先要有模型,特别是要把系统抽象成数学模型,然后才能进行数值计算和理论分析。从应用模型的角度来看,经济系统混沌研究方法可以归结为:建立模型,求解模型,分析解的特性,预测经济系统的未来演化,制定控制方案等。
这里强调一下描述经济混沌现象的数学模型所具有的特点。
1、动力学特性
混沌是系统的时间演化行为,状态变量x是时间t的函数,x = x (t )。系统随时间演化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连续的,一种是离散的。描述连续系统演化过程的数学模型主要是微分方程,经济系统变化的过程是连续的,所以,应该用微分方程来描述,这些方程可以从经济规律推出,或者可以采用唯象的方法建立。目前经济混沌研究所涉及的方程大都是经济学早已发现和论述过的,经济混沌研究把它们作为模型,从新的角度审视它们,得出新的结论。经济混沌研究的一个目的就是要证明许多长期被认为简单的运动方程可以产生出复杂的行为,以解释纷繁复杂的经济现象,并向传统的观点冲击。因此,至少在目前,经济混沌研究要把已有的非线性微分方程拿来重新研究。但随着经济混沌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将会发现许多新的微分方程模型。
2、依赖于控制参数
能够出现混沌运动的系统都是开放的、远离平衡的非线性系统,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并受到环境的制约。环境对经济系统的作用和制约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表示出来,一种是方程中外部作用项,一般是随时间而改变的量;另一种是方程结构和参数,参数反映系统受环境制约的方式,或系统与环境的耦合方式。控制参数值的大小影响和制约着系统的动力学特性,在某些临界值上可以导致经济系统动力学特性的定性性质的改变。在实验观测和数值计算中,常通过改变这些参数来控制系统的定性特征,所以称它们为控制参数。当控制参数变化时考察经济系统的结构稳定性,是经济混沌研究的中心课题之一。
3、非线性特性
混沌是系统内部非线性作用的结果,线性系统不可能出现混沌行为。反映在经济数学模型上,就是运动方程中包含有状态变量x及其导数的非线性项。另外,有些非线性系统是用分段线性函数描述的,由于尖峰或间断点,系统可以在整体上表现出强的非线性,能够出现混沌。
4、确定性
许多动力学系统存在环境的随机作用,需要用随机微分方程描述。目前的混沌理论还没有涉及这类系统,它所处理的系统都是以确定性微分方程为模型的。综上所述,混沌系统的运动方程具有以下一般形式:
(17)
式中,N为非线性函数, 为空间, 为控制参数。
式(17)为确定性非线性偏微分方程。离散动力学系统的数学模型是差分方程,或者用离散映射(迭代)来刻画。能产生混沌运动的模型是非线性映射,一个 维映射的一般形式为
(18)
式中, 为第 个状态变量, 为迭代次数(离散的时间)。
要对演化方程的一般形式(17)或(18)进行研究是不可能的。必须针对实际经济系统、具体的情况,给出模型的具体形式。
用模型研究问题常常要对实际系统进行简化。在这里简化的一个方面是略去与空间分布有关的演化现象,仅仅考察作为时间演化的混沌,即令 对 的偏导为零,这样,可以把偏微分方程转化为常微分方程。另一种常用的简化方法是把连续系统离散化,就是把常微分方程再简化为离散映射,一个典型就是逻辑斯蒂映射:
(19)
它本身是连续的,引入离散的时间变量 ,就可以简化为迭代方程。
二、理论描述
有了模型之后,求出和分析模型的解便成为中心课题。经济混沌研究的基本内容是:经济混沌的定义、分类,经济混沌基本特征的定性、定量刻画、经济混沌的发生机制、存在条件,通向混沌的途径,经济混沌的预测、控制和利用。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精确定义的概念和严格证明的定理,形成理论体系。
经济混沌研究中的理论方法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系统方法
前已述及,在传统科学方法论思想中居支配地位的是还原论,相信整体的性质可以而且必须还原为部分的性质去认识,这种方法适用于描述线性系统或可积系统。混沌则是强非线性、强不可积系统的典型行为,是一种根本的非加和性。一切混沌运动都是本质上无法还原为部分特性去认识的整体特性,必须用系统的观点和方法处理。
因此混沌经济理论的方法论是整体或系统的方法,即“理论必须根植于不可再分的个人集体的行为”。在混沌经济理论看来,经济系统由数以百万计的个体和组织的相互作用所决定,而每一个个体和组织又涉及到数以千计的商品和数以万计的生产过程,因此,个体行为并非是一种孤立的存在,仅仅完备地认识个体的行为并不能使我们掌握整个经济系统的演化状态,事实上,整体内的每一个个体都受整体规律的约束,整体规律决定着整体的特征和每一个个体的特征,整体规律在整体内赋予每一个个体的属性要远比这些个体在整体之外单独获得的属性大得多。因此,整体不同于一个简单的集合体,个体在整体中表现出的特征不可能独立地存在于整体之外。所以混沌经济理论强调对经济现象的整体把握,注重在整体规律约束下的个体行为,认为“人类行为只能借助于对其整体结构的考察而得以揭示”。
正是在系统方法论的指引下,混沌经济理论在经济增长、经济波动、股市涨落、厂商行为、汇率浮动等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得出了经济波动源于经济系统的内生机制而非外界扰动所致、非均衡是经济系统的常态、复杂的经济现象背后隐藏着良好的结构而非随机状态等一系列在新古典个体主义方法论下所无法获得的、更符合实际的结果。
2、动力学方法
混沌运动是一种动力学行为,理论分析的主要任务是描述混沌系统的动力学特性,动力学方法是基本方法。动力系统理论的主要内容,如稳定性(stability theory)理论、分叉(bifurcation theory)理论、吸引子理论(attractor theory)等,在经济系统混沌研究中都可以应用。
保持经济稳定健康地发展是经济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稳定性理论所研究的内容,通俗地讲,就是对于用一般或特殊的微分方程所描述的动力系统建立判别方法,以判明哪些实际运动系统受干扰与不受干扰的运动状态相差甚微,哪些相差很远,特别是为设计稳定的动力系统,避免不稳定事故的发生,提供一整套数学理论和方法。系统稳定性研究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因为一个实际系统或工作系统,总不可避免地会有各种干扰,干扰的结果如何,是不能不考虑的,从而稳定性有其普遍的意义。经济混沌是经济周期运动失稳后导致的行为方式,揭示经济混沌发生的机制必须作稳定性分析。应在不动点附近考察经济系统的动态特性。经济混沌研究需要推广稳定性概念,发展稳定性分析的内容,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以差分方程为背景的分叉理论是经济学研究中引入得最早的混沌动力学分支,目前看来,也是混沌经济理论应用最广泛、推进最深的一个分支。动力学研究显示,周期分叉与混沌密切相关,哪里发现分叉,哪里就可能出现混沌运动。鉴于混沌与周期运动的密切联系,依据经济系统的数学模型用理论方法确定可能出现的所有周期轨道,理清它们出现的顺序,对所有周期轨道进行分类,特别是弄清控制参数对经济系统不同性态的影响,应是经济混沌研究的重要课题。
研究经济系统演化,主要关心的是经济系统的长期渐近行为,即演化过程趋于怎样的终态。混沌是系统演化的一类长期渐近行为,需要用吸引子的概念来描述。
三、数值计算
数值计算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也是研究混沌现象的另一种基本手段。例如洛伦兹、李天岩-约克等人关于系统混沌运动的研究工作都得益于数值计算,标志着混沌理论产生的费根鲍姆常数的发现,更是来自于无数次的数值计算。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没有大规模数值计算,就没有混沌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张守一等曾利用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月度数据进行模拟,得出我国工业增长中的混沌现象。对于描述经济系统的不可积即无法获得解析解的微分方程,数值计算成为定量分析的唯一手段。
为研究经济混沌现象,要选择适当的控制参数进行计算,再改变参数做新的计算,以便在参数空间进行考察。例如,在逻辑斯蒂映射中,倍周期分叉通向混沌是在控制参数 时实现。
处理数值计算的结果,可以归结为确认解的周期性和刻画吸引子。分析解的周期性,可以通过(1)彭加勒截面法。在彭加勒截面上,周期运动表现为一个或多个点;准周期运动或者表现为有限个点,或者表现为一条曲线;混沌运动则表现为随机分布的点;(2)功率谱分析法,周期运动是点谱,混沌运动是连续谱等;(3)符号动力系统或数论中的法瑞(Farey)树,经济系统可以通过与之建立对应关系,从数值结果中把周期解确认出来。法瑞树来自数论中的法瑞序列:
1阶:
2阶:
3 阶: (20)
4 阶:
5阶:
…: ……
可以看出,所有分数都由0/1和1/1通过分子加和除以分母加和得到。法瑞序列有一个重要性质,对于序列中任意三个相邻的分数 中间一个分数 的值必等于其它两个数的分子之和除以分母之和,即
(21)
称 为“法瑞女儿”, 为“法瑞父亲”。最终只有0/1和1/1是父亲,其余所有分数都是“女儿”。可以任意验证式(20),例如0/1,1/4,1/3这三个相邻分数(在第四阶),(0+1)∕(1+3)=1 ∕ 4。法瑞序列的这一构造方式原来只是纯数论的内容,在混沌研究中,用它可以预言共振的位置,比如,已经知道了系统有1/3和1/2共振,则系统必有(1+1)∕(3+2)=2/5共振。
刻画吸引子是一项困难而又很有意义的工作。奇怪吸引子的无穷层次嵌套,各种层次上大小不一的孔洞,结构的不连续变化等,所以,它是一种分形。各种分数维数是刻画混沌运动的重要特征量;另一个重要特征量是李亚普诺夫指数,用以刻画轨道按指数分离的速度,奇怪吸引子有正的李亚普诺夫指数,但也不能没有负指数(高维系统),因为奇怪吸引子对外部有吸引作用,吸引子整体稳定、有界,负的李亚普诺夫指数能反映这种特点。若三维系统的李亚普诺夫指数谱为 ,按不同组合,分别表示不同动力学特性(点吸引子、极限环吸引子、不变环面吸引子、奇怪吸引子):
(22)
当然数值计算本身也有问题。原则上讲,在有限字长的计算机内,不可能产生真正的非周期序列,长周期与非周期难以区分。既不能用数值计算代替严格的数学分析,也不能因为数值计算存在的问题而贬低甚至否定它。
四、实验观测
数值计算有系统数学模型为依据,背景空间(相空间)是明确的。而在实验观测中一般不知道背景空间,又不能跟踪测定吸引子的一切变量。通常的做法是把吸引子投影到某个二维(平面)或一维(直线)子空间来观测,只采集一两个变量的数据序列,从这样的数据出发重构吸引子,难度很大。后来美国加州大学四个研究混沌的年轻学子创造了一种根据时间序列重构相空间并进而找出吸引子的方法,即相空间重构技术。其基本思想是,系统的任一分量的演化是由与之相互作用的其它分量决定的,这些相关分量的信息隐含在任一分量的发展过程中,通常由于某些限制,我们只能观测到一个变量的时间序列,现在可以把此一维数据中隐含的多维信息几何地展示出来。直观地想象这种方法并不难,比如从逻辑斯蒂映射的结果 中重建抛物线迭代过程是可行的,只需选 和 两个坐标即可,化一维数据为二维数据。一般情况下,设能得到的一维时间序列为 , 把它化为多维数据,即将这种信息用一个维数为 的时滞向量来表示, 对任意时刻t, 构造一个 维向量
(23)
式中, 为某正整数。用这种方法可以得到一个 维向量序列 ,可将它看成是 维欧氏空间 中一个离散动力系统的轨道, 称为嵌入空间, 为嵌入维数。只要 足够大,则重构的动力系统与原动力系统是几何等价的,此后还可以计算分维。
至此可以看出,把相空间重构技术应用于经济分析是顺理成章的。因为整套方法在操作中几乎不用讨论产生原始数据的系统的内在结构和性质,有足够的数学技巧就行了。国内外都有人用此法寻找经济时间序列中的奇怪吸引子并计算其维数,他们的研究成果意味着只需少数几个变量就可以描述这类复杂的经济现象。
经济系统的混沌理论研究与应用还处于萌芽发展阶段,有许多概念有待澄清,许多方法模型有待研究开发,许多基本理论有待建立,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也都有待开拓。
6.4经济系统质变分析---协同学方法的应用
本节前面几部分应用系统科学的相关理论方法着重研究了经济系统的内部自相似性方面。从一般方法论看,协同学处理问题的方法是一种综合的方法。它主要从总体上把握对象,通过研究子系统间的合作来获得系统宏观上出现质变的条件和规律, 协同学当然也可以应用于经济系统,对经济系统的质变进行分析。经济系统是一个很复杂的大系统,由许多相互作用的子系统组成,由于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特别是其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才促进了经济系统的发展,人们曾从不同的角度用数学方法来研究社会经济系统,其中一种方法是建立“世界模型”。在这种方法中,首先要收集大量的数据资料,建立数学模型,对模型在计算机上进行实验,模拟今后十年甚至二十年的情况。但这样做需要一些条件,一是要有足够多的信息以及大容量的计算机;二是将来的发展变化要遵循以往发展变化的规律,而这可能并不成立。也就是说,用“世界模型”处理经济系统是有条件的,如果系统宏观性质上出现了质变,则“世界模型”失效。
协同学引入一种新的思想于经济系统的研究。以协同学的观点,可通过改变系统控制参量的办法,使系统中产生自组织作用,从而引起系统的质变。协同学擅长于研究系统质变问题。我们通过一个微观经济学的例子来说明。设有两个商人计划在沙滩上出售冷饮,浅显地看,最好的办法是平分地盘,然后每个人在自己半边的中心设点出售。但这一状态未必能维持,两个人中的某一位可能起这样的念头:为了提高销售量,向这个沙滩的中心移动一些,以便招徕另一半的顾客。这时另一个商人作出反映,他如法炮制地向中心移动一些。这样的行动重复多次,最后双方都移动到了中心,进行面对面的竞争。结果究竟怎样?沙滩边缘的顾客可能根本不会前来购买,双方都在施展计谋,但在最后效果上好象并不比原来的好,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在某一区域或街道上一家饭店挨着一家饭店、一家商店接着一家商店。通常的想法是,为了避免竞争,商店应尽可能均匀设点分布。我们对问题的分析是,目标应是最大限度地吸引顾客,这就需要知道顾客的流动性怎样,也就是他们是否愿意多走路来消费。如果顾客只想就近消费的话,那么商店在一个地区内均匀布点比较有利;如果顾客愿意走较长的路(转移),那么商店集中在一个地方是有利的,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顾客,因为商店可以合作,为顾客提供更为丰富、各具特色的选择,孤立的零星的商店将被排挤出去。
把问题再推广一下,实际上就是交通系统与商业系统的相互作用影响着城市的布局。只有分析清楚了各自问题中的因素、变量及其相互作用,才能得到切合实际的模型并从模型的解中预见未来。
下面,我们引用文献中协同学对宏观经济的分析。经济系统与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领域不同,它与人的生活直接相关,因此对它的处理必须非常慎重。例如,我们把充分就业和非充分就业作为两种不同的相,通过相变的研究来找出控制相变的关键因素。这个问题涉及到技术进步的作用,科技进步对经济的作用分为两种:一是产品新发明,如电话、汽车、电脑等;二是技术新发明,比如汽车的新技术会影响许多行业,如钢铁、化工、机械、电子等。发明分为基本阶段和改进阶段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中要生产新产品、建立新工厂,生产增加很快,就产生大量就业机会,很快就达到充分就业;在第二阶段,生产发展更加理性,用较少的人生产更多更好的产品。结果市场很快达到饱和,生产下降,失业增加,出现了非充分就业。
协同学讨论充分就业和非充分就业相变时,首先引入年平均生产量X0 (以金额表出),实际生产量以X0+X来表示,X表示与年平均生产量的的差额。我们所关心的是生产能发展到什么程度,以及生产下降时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设I为对研究与发展的投资,可促进生产的增长。另外,合理化生产因素r也可使生产增长,以rX表示之。但生产并不能无限制的增长,比如原料短缺、销售困难等因素对生产的增长起了限制作用,以cX 3表示这种作用,得
(24)
以生产作为测度失业的一个量。式(3)就是一个宏观经济的演化方程,也是一个典型的序参量方程,它有关系式
(25)
于是可求出(24)的势函数V
(26)
改变控制参量I将改变势函数的形状,从势函数极小值的改变可以解释宏观状态的变化,得出一些有益的结论。
首先设把投资全部用在生产合理化上,这时式(26)势函数曲线如图3,它有两个极小值,即有两种可能的稳定态,一种是低生产低消费的供求状态,另一种是高生产高消费的供求状态,这是经济学以往未曾注意到的。这就是出现了非充分就业和充分就业两种结果。
V
I = 0
X
图6.2 全部投资用在生产合理化上
再设把总投资It 用在两个方面,
(6)
当r增加时,势函数变为图4,它的最小值在左边,即不充分增加新发明的投资时会处于失业状态。
V
I< r
X
图6.3 r > I 产生非充分就业的状态
若充分增加对研制新产品的投资I时,势函数曲线变为图5,对个别厂商来说,单独增加投资I会影响他的利润,因此这种转变是通过他们的集体行动或政府的投资来实现的。
V
I > r
X
图 6.4 I > r 产生充分就业的状态
上例说明了协同学怎样通过简明的数学语言来说明经济系统中所发生的质变的,这样,我们对引起社会经济变化的因素有一个量的把握。
主要参考文献:
袁嘉新:《经济系统分析》,《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1995年第5期
许国志:《系统科学大辞典》,云南科技出版社1994年版。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冯锋:《略论马克思经济学整体方法论》,《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第1期。
萧君和:《建立新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思考——要用马克思的经济细胞思想、经济系统思想作指导》,《江海学刊》1999第2期。
李崇阳、王龙妹:《经济学研究的系统化综合化数学化大趋势》,《福建论坛》1997第8期。
漆光瑛、李定慧:《外国经济学说史教程》,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杨立雄:《“个体主义”抑或“整体主义”》,《经济学家》2000第1期。
侯荣华:《制度经济学方法论》,《财经研究》2000第7期。
乌杰、 赵凯荣:《系统经济学》,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商德文:《系统论与经济学的革命》,《系统辨证学学报》1995第2期。
周豹荣:《非平衡系统经济学与计量经济学概要》,吉林社科院经济所1982年版。
侯荣华:《经济理论的创新研究:系统经济学》,《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第4期。
贝塔郎菲:《一般系统论 基础 发展 应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
《回忆马克思恩格斯》,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
毛泽东:《毛主席的四篇哲学论文》,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
刘荣勤:《当代经济学学科》,中国展望出版社1988年版。
沈小峰、胡岗、姜璐:《耗散结构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M. 艾根、P. 舒斯特尔著:《超循环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年版。
胡传机:《非平衡系统经济学》,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格来克:《混沌-开创新学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年版。
张济忠:《分形》,清华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徐龙炳:《探讨资本市场有效性的一种有效方法:分形市场分析》,《财经研究》1999第2期。
黄登仕、李后强:《分形维数与经济弹性-从线性经济学到非线性经济学的一种可能途径》,《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1989第12期。
苗东升、刘华杰:《混沌学纵横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米切尔•拉齐斯基:《制度动力学、决定混沌及自组织系统》,《经济问题杂志》1990第3期。
理查德•戴等:《混沌经济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版。
邹刚、高峰:《经济学研究与混沌理论》,《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1991第4期。
张守一、葛新权:《对经济混沌的初步分析》,《大自然探索》1992第3期。
郭治安、沈小峰:《协同学》,山西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
H. 哈肯:《协同学—自然成功的奥秘》,上海科普出版社1988年版。
第七章 生物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运用及其意义
7.1 导言:进化的含义
进化论是生物学中最大的统一理论,生物界的复杂现象:形态的、生理的、行为的适应,物种形成和灭绝,种内和种间关系等等现象都只能在近乎理论基础上得到统一的解释。生物学各科无不贯穿着进化论的原则思想。杜布占斯基(Dobzhansky)说过,没有进化论的指导,生物学就不成其为科学。进化论发展历史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进化论作为创世说(特创论)的对立面而产生,并最终战胜和替代后者的过程;第二阶段是进化论本身的深入发展过程,即从生物组织的各层次逐步揭示进化原因、机制和规律的过程。现代的进化论已经不仅仅是作为创世说的对立面的科学世界观,它正逐步发展成为一种科学理论,进化的理论、思想和观点渗透到生物学的各个领域,同时又吸收和综合了生物学各科的研究成果。正如迈尔所说的(E•Mayr),“进化论是生物学中最大的统一理论。”
Evolution一词来自拉丁文evolvo-和evolutis,意为展开,即把卷紧的东西(布、书卷)松开,在生物学中被译为进化,在其他场合常被译为演化。在达尔文时代,evolution一词被赋予“进步”的含义,即指事物由低级的、简单的形式向高级的、复杂的形式转变的过程。但达尔文认为,生物进化不一定都是“进步”,他用“有变化的传衍”(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来表示生物随时间既变化又连续(传衍)的过程,这也就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进化。给evolution一词下现代流行定义的是英国哲学家斯宾塞,他认为:进化乃是物质的整合与之相伴随的耗散,在此过程中物质由不定的、支离破碎的同质状态转变为有条理的异质状态,而且进化是一切物质的发展规律。可见斯宾塞的定义即可包含生物的进化,也可包含非生物的进化;既可指自然界的进化,也可代表社会结构和文化系统的发展和变迁(文化进化)。这就是广义进化的含义,此时,evolution常被译作演化。由于其定义是指物质由无序到有序、从同质到异质、从简单到复杂的有方向的变化过程,因此为生物学家和其他领域的学者所接受。
生物进化是一个特殊现象,是通过传代(遗传)过程中的变化而实现的。生物进化是生物与其生存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其遗传系统随时间而发生一系列不可逆的改变,并导致相应的表型的改变。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改变导致生物总体对其生存环境的相对适应。而演化一词作为广义的概念越来越多地应用于非生物学领域(例如天文学、地质学和经济学中),成为一个常用词。
7.2 生物学中的几个定义及其理论
7.2.1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及其修正
自然选择是指任何生物产生的生殖细胞或后代的数目要远远多于可能存活的个体数目(繁殖过剩),而在所产生的后代中,平均说来,那些具有最适应环境条件的有利变异的个体有较大的生存的机会,并繁殖后代,从而使有利变异可以世代积累,不利变异被淘汰。
达尔文是通过引进“生存斗争”这个概念来说明什么是自然选择。什么是生存斗争呢?达尔文认为,“一切生物都有高速率增加的倾向,所以生存斗争是必然的结果。各种生物,在它的自然生活期中产生多数的卵或种子,往往在生活的某时期内或者在某季节内遭遇灭亡。否则,依照几何比率增加的原理,它的个体数目将迅速地过度增大,以致无地可容。因此,由于产生的个体超过其生存的数目,所以不免到处有生存斗争,或者一个体和同种其他个体斗争,或者和异种的个体斗争,或者和生活的物理条件斗争。”简单而言,就是生物都有高速地(按几何比率)增加个体数目的倾向,这样就和有限的生活条件(空间、食物等)发生矛盾,因而就发生大比率的死亡,这就是生存斗争,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好像是同中的个体之间或不同物种之间为获取生存机会而斗争。达尔文认为,由于在自然状态下,存在着大量的变异,同种个体之间存在着差异,因而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它们的生存和繁殖的机会是不均等的。那些具有有利于生存繁殖的变异的个体就会有相对较大的生存繁殖机会。又由于变异遗传规律,这些微小的有利的变异会遗传给后代而保存下来。这个过程与人工选择有利变异的过程非常相似,所以达尔文把这叫做“自然选择”。
然而有学者批评达尔文的“最适者生存”是一种同语反复:“什么是最适者?”答曰:“生存者”;“生存的是什么?”答曰“是最适者”。虽然达尔文的本意是的确把自然选择看作是一个“统计学”的概念作用,而不是“全或无”的过程。但他却错误地采用了斯宾塞口号式的表述:“生存斗争,最适者生存。”生存和死亡是“全或无”的概念,不能定量衡量最适应或适合的程度。这是一个逻辑的错误。虽然生存是繁殖的前提,但不能繁殖的生存对进化来说是无意义的,因而繁殖(基因延续)是更本质的。现代综合论在修正达尔文学说时,以“繁殖”代替“生存”,用来衡量适应,“最适者生存”变为“最适者繁殖”,并且用适应度这个新概念来定量地表示适应的程度。
7.2.2共生理论
“共生”一词来源于希腊语。共生的概念首先是由德国生物学家德贝里(Anton de Bary)在1879年提出来的,他将共生定义为不同种属生活在一起。同时他还明确指出寄生也是一种共生,但认为短期的联系不是共生关系。大多数的学者接受了德贝里的定义,认为共生是相互性活体营养性联系,是一起生活的生物体的某种程度的永久性的物质联系。
共生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生物现象,有群体寄生、群体偏利共生、群体互利共生三种现象。行为共生中最典型的实例,一是人们所熟悉的豆科植物与根瘤菌的共生现象;海生生物的清扫关系。然而共生不仅是一种生物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不仅是一种生物识别机制,也是一种社会科学方法。
在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越来越紧密,具有高度知识的人与生产工具之间的结合程度也更加紧密,在人与人、人与物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相互依赖的共同体。因此,社会学家提出一种“共生方法”的理论来设计社会生产体系,强调社会生产体系中各种因素的作用与关系。
共生的要素包括共生单元、共生环境和共生模式。共生单元是指构成共生体或共生关系的基本能量生产和交换单位,它是形成共生体的基本物质条件。在不同的共生体中共生单元的性质与特征也是不同的。在细胞共生体中,细胞核、细胞质和线粒体都是共生单元。在家庭共生体中,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是共生单元,而在一个社区共生体中,家庭就成为共生单元。在企业共生体中,每一个企业员工都是共生单元;在一个行业中,每一个企业是共生单元。共生单元随分析的层次变化而有所差异,它是相对于特定的分析对象而言的。
共生模式,称为共生关系,是指共生单元相互作用的方式或结合的形式,它既反映共生单元之间作用的方式,也反映作用的强度,同时也是共生单元之间物质信息交流关系和能量交换关系的反映。从行为方式上分类有寄生关系、偏利共生关系和互惠共生关系;从组织程度上分有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和一体化共生等多种情况。
共生单元之间的关系即共生模式不是在真空中发生的,而是在一定的环境中产生和发展的。共生单元以外的所有因素的总和构成共生环境。可以是与植物共生菌类存在的土壤环境或水环境,与家庭共生体对应的社会环境,与企业共生体对应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等。按影响的方式不同,可分为直接环境和间接环境;按影响的程度不同,可分为主要环境和次要环境。
在共生关系的三要素中,共生模式是关键,共生单元是基础,共生环境是重要的外部条件。而共生系统则是共生关系存在的基本属性,是进一步研究分析共生规律的基本认识途径。共生系统是指由共生单元按某种共生模式和共生类型构成的共生关系的集合,它是以生物界和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的。
7.2.3动物的利他行为及其进化
行为生态学中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动物机体的行为准则是为了使它们自身能够获得好处,而决不是为了它们所属物种的利益或它们生活在其中的群体的利益。然而动物的行为并非都是自私的,个体间的合作都能见到:狮子或狼之间的联合狩猎;在一些鸟类和哺乳动物中,一个个体发出报警鸣叫向其他个体提示危险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还有一些个体自身不去养育后代,而是帮助其他个体进行生殖,这也是一种明显的利他行为。这样20世纪60年代以后,人们重新认识和评价了达尔文关于种内竞争的观点。这里所谓的利他主义或利他行为是指那些靠牺牲自身生存和生殖而增加其他个体生存机会和生殖成功率的行为。这些利他行为有的是在表现型层次上是利他的,而在基因层次上则是自私的;还有一些利他行为,无论是在表现型层次上和基因层次上都是利他的,可以说是彻底的利他行为。
关于动物利他行为的进化有一种解释是亲缘选择理论。该理论不仅把个体看作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而且把基因也看作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根据这个理论,如果经过突变产生了一个支配某种利他行为的基因,那么该基因的成功将不取决于它能不能给携带它的动物个体带来好处,而是决定于对它自身是否有利。如果因这种利他行为而受益的个体是利他者的一个亲属,那么这个受益者体内含有同一利他基因的可能性就会比一个非亲缘个体更大,因此,这个利他行为基因在基因库中的频率就会有所增加。由于个体之间的亲缘关系越远,它们体内共同含有这一基因的概率也就越小,所以在非亲缘个体之间的利他行为与合作行为就难以得到发展。
然而在非亲缘个体之间也存在着利他行为,这可以是互惠合作式的利他行为。因为两个或更多个体实行合作对其中的每一个个体都会带来好处,因为每个个体从这种合作中所得到的利益都会大于它们为合作所付出的代价。这个实例就是没有亲缘关系的雄狮之间的一种联盟关系。还有一种解释是行为操纵式的利他主义。也就是说有些动物看上去无疑是利他的,但这种行为是受到其他个体(利他行为受益者)操纵的结果。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巢寄生鸟类(如杜鹃)与寄主的关系,寄主双亲辛苦喂养杜鹃雏鸟实际上是受到别人的操纵,它们自己从这种利他行为中是一无所得的,实际上是杜鹃鸟骗取其它鸟去错误的喂养杜鹃的后代。还有一种说法是互相回报式的利他行为,如果一个利他行为给受益一方所带来的好处总是大于利他者因利他行为所付出的代价,那么,只要这种利他行为在以后的某个时候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双方就都会有所收益。如雄狒狒之间的互相回报的求偶的利他行为。
7.3 生物进化和社会、文化进化之间的共性
严格来说,生物的进化和社会、文化的进化是不同的两件事。后者用“发展”来表示似乎较为贴切,但西方学者已普遍使用“文化进化”这个概念,显然是为表明生物进化与社会文化的发展着两个过程有某些共同特征。生物进化是指生物个体和种群的遗传组成和与之相关联的表型特征的世代改变。文化进化是指人类社会的文化系统(包含生产方式和上层建筑)随时间而变更的过程,从经济学角度而言也就是从宏观的经济制度、经济体制,从微观结构而言可以是人的行为方式以及企业的内部体制等。就人类本身而言,同时经历着两个进化过程,及人类自身的生物学进化和人类社会的文化进化。这两个过程是相互关联的。
人类的文化进化是建立在生物学进化的基础上的,生物学进化达到一定的阶段(一定的智力、前肢进化为劳动器官、语言能力、社会组织),才产生和创造出文化,才可能有文化进化。虽然某些动物有简单的语言(信号语言)、有一定的智力、甚至有社会组织,但还不能稳定的积累、传递后天获得的经验。文化是一种靠符号系统(符号语言、文字)和习俗(社会集体行为的取向)等表达和传递的。只有人类才具有创造文化的能力,建立由社会组织、语言、文字、习俗、教育诸要素构成的文化系统。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文化创造也是一种行为,而人类行为也是一种生物学特征,有遗传的基础。因此,人类的文化进化也可以看作是人类创造文化的复杂行为的进化。
文化系统类似遗传系统,是一个信息系统;信息随时间而变化的过程就是信息累积过程,是进化过程。因此,文化系统和遗传系统,文化进化和生物学进化在某些重要的特征上是可以类比的:
1、 进化系统内部必须有变化或变异,为系统的进化提供“材料”。在生物系统(例如一个种群)内,变化的来源主要是基因突变和由于迁移或种群混合而造成的外来基因的流入。通常,种群的基因库内都储存有大量的变异。但在文化系统内,变化的源泉是生产技术革新、科学发现和发明、文化艺术创造、法律、制度、宗教等因素。通常,在一个文化系统(例如一个社会)内部存在着多种变化的文化因素。文化系统内部变化的另一来源是外来文化的引进或不同文化系统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2、 进化系统内的变化或变异必须以某种形式存储、传递和延续,才能完成进化过程。在生物系统,变异的存储和传递是通过以核酸为基础的遗传系统。但在文化系统,各种文化信息的存储和传递是通过文字、语言和习俗等为基础的文化教育系统。
3、 进化的动因和进化方向的控制。在生物系统的进化中,自然选择是主要的动因;自然选择也有导向作用,使生物朝适应生存环境的方向改变。但在某些情况下,人类有意识、有目的地干预或控制某些生物的进化方向,例如农业和畜牧业实践。在文化系统的进化中,人的知识积累、发明和创造活动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生产力的发展是文化进化的主要动因。文化系统内部或文化系统之间的斗争或竞争(例如阶级斗争,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之间的竞争)也是文化进化的重要动因。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是朝着最大限度地解放生产力的方向发展的,可以认为文化进化是由社会物质生产为导向的。
4、 就人类的生物学进化而言,进化的结果是生物改变自身结构、机能和习性使之适应生存环境。人类文化进化的结果是改变自然环境使之适应人类自身的需要。两种进化过程都使人类更加适应环境。
5、 生物学进化是极其缓慢的过程,而文化进化在达到适应的目的方面要快速得多。例如,动物界进化出翅膀的时间以百万年计,但人类文化进化创造发明了飞机却只经历了2000年(从风筝发明算起)。又如,自然界从未进化出轮子,而人类文明的早期就发明了轮车。
6、 最后,隔离对于生物进化和文化进化有相似的影响。隔离降低生物种群间的基因交流,从而导致物种分歧和新种形成,增大物种的多样性。文化系统之间的隔离会降低或减弱文化交流的多样性,导致文化的多样化。不论是生物学进化还是文化进化,隔离都会降低其进化速度。
人类的生物学进化与人类的文化进化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人类的文化进化创造活动是依靠思维、劳动、语言三个基本能力,而人类的思维器官(脑)、劳动器官(手)和语言器官(声带)等则是生物学进化的结果。另一方面,人类的文化又反作用于人类的生物学进化。例如文化系统中的伦理、法律等都可以促进或阻碍人类的生物学进化。科学技术对人类的生物学进化有越来越大的影响。
人类的文化创造活动归根结底是一种由人的神经系统控制的行为,因此,与人类行为相关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现象都间接地受生物学因素(主要是遗传因素)控制。这就是社会行为的“生物学决定论”(biological determinism)观点。社会学中的“自然主义”(naturalism)观点与上述观点相近,倾向于用人类本性来解释社会行为。
相反的观点认为,社会中人的行为不同于自然界中动物的行为,后天学习、社会教育、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影响等环境因素是人类社会行为的决定性控制因素,这就是社会行为的“环境决定论”(environmental determinism)或被称为“后天主义”(nurturism)观点。
事实上,极端的社会生物学观点(倾向于用生物学观点解释一切社会现象)和极端的“人类特殊论”观点(认为人类已经完全脱离动物界)都渐渐被学者们摒弃,两种极端相反的观点逐渐靠近而达到某种“折衷”的认识。即既承认人类的社会行为与人类的生物学本性有一定关联,同时也承认后天环境因素(学习、教育)对人类社会行为的重要影响。
一方面,人类所有的行为都有其生物学基础。例如,不同的人对色彩的偏好的差异有其生理学的基础。又如,文明社会中男性与女性的社会行为方式的差异是一定的社会文化所塑造的。例如,一个人的举止反映了这个人的文化素质。每个人都处于一定的文化背景中,生活于一定的社会习俗中,但文化、习俗本身又反映了人的一定的自然本性。
人类行为大体上有三类。第一类行为是由遗传因子直接控制、并通过基因传递的行为,就是本能。本能通常具有个体的适应意义,不因环境影响而改变,不需要学习。例如逃避敌害的本能行为。第二类行为是社会行为,是人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系统中通过学习、后天经历而形成的行为方式。这种行为通常具有社会整体的适应意义,虽然有遗传的基础,但并非直接受遗传因素制约,也不是直接通过基因传递。这种行为构成了社会文化,并通过社会文化系统而传递。第三类行为是那些既非本能,也没有纳入社会行为规范中的个体行为,是个体学习过程中的行为,是对偶然的环境因素的应答。
人类复杂的社会行为并非直接通过自然选择这样的生物学进化因素的作用而产生,社会行为规范也并非直接源于生物学制约因素。但是,无可怀疑的事实是,人类的行为,即使是像近婚禁忌这样的复杂的社会行为,仍然有生物学的起源背景。人类有与鸟类、哺乳动物相似的行为倾向,这一点正说明这种行为倾向有共同的起源和共同的遗传基础。人类的社会行为方式是后天的经历和先天的遗传因素两者共同决定的。生物学制约因素(遗传)与社会行为之间的关系就像基因型与表型之间的共同关系一样。实际上,行为也是表型的一种。生物学因素(遗传)决定了社会行为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实现的可能性,就象基因型决定了一定的表型反应范围一样。
正因为在生物进化和经济演化之间有着如此多的共同特性,生物学方法也越来越受到经济学家的重视和亲睐。有人戏言这大概是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又一次表现吧,事实上,生物学方法和经济学方法的融合共同促进了这两门学科的发展。
7.4 经济学运用生物学方法的意义:从力学到生物学的变迁
经济学自创立以来一直受自然科学影响。经济学各学科中采用数理科学和生物学领域的模拟、模型和术语说明社会经济现象具有悠久的历史。尤其是,经济学中应用物理现象的情况更是源远流长,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既曾格外垂青于牛顿力学,年轻时便写下了《哲学探讨的指导原理:以天文学史为例》等论文。不少学者指出,现代经济学在性质上已经过于力学化。比如,著名经济学家乔治斯库-罗金(N•Georgescu Roegen)即在其代表作《熵定律与经济过程》(1971年)对这一观点有所论述。米斯沃斯基(P•Mirowski)更在代表作《热多于光:作为社会物理学的经济学与作为自然经济学的物理学》(1989年)认为,19世纪70年代新古典经济学的起源是19世纪物理学的发展紧密相连的,两者的关系密切到如此程度,以至于莱昂、瓦尔拉等先驱理论家都从该学科的模拟化公式中采用了效用论数学。
7.4.1新古典经济学中的力学方法
新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也都绝对地把物理学看作获得启发的一大源泉。并且,物理学对“边际革命”的设计师的实质性影响几乎无所不在。比如,现代一般均衡论的创始人莱昂。瓦尔拉曾在1874年写到:“经济学的纯理论无论从哪一点来看都是类似于物理-数学科学的一门科学。”同样,同时代的数理经济学家杰文斯也曾写到:“效用唯有一方面有人需要、另一方面又有所需要时才存在……正象一种物质的引力不仅取决于该物质的质量,而且取决于周围物质的质量和相对位置一样,效用也是有某种需要的人与一种所需要的物之间的一种吸引力。”经济学家埃奇沃斯也爱好类似比拟:“正象电磁力倾向于达到极大能量一样,欲望力也倾向于达到极大能量。欲望力所产生的能量是愉快的、有意识感受的生理伴随物和衡量尺度。”帕累托也是“力学方法”的一贯支持者。他把“确定均衡的方程式”视为“理论力学的方程式”。他说那就是为什么“理论经济学就是力学或类似于力学”的根据。有证据表明力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突出作用,即令在其具体细节上尚存争论也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上,在19-20世纪大部分时期,经济学家都假定经济具有这样一个特点,它仿佛是一台机器,是可以加以分析的。受工业革命中力学和工程学的巨大成就启发,现代经济理论的先驱者常常提及力学模拟。
值得注意的是,经典物理学中的力学思想对经济学至今还有影响。当然,必须指出,这里所谓的“力学”是指1860年以前的经典力学或经典物理学,统计力学和物理学中其他更新的发展这里概不涉及。现代主流经济学中的核心概念,如理性、均衡等思想,其由来显然是力学思想。经典力学是研究质点系统的,方向力在一段距离内按照能计算的运动定律对质点系统起作用。路径的选择受最小作用原理制约,这个原理就其最广泛的意义说也就是经济学原理——极大极小原理。然而,现代西方经济学方法论中占主导地位的力学方法显然存在着不少局限性。这里所说的经济学中“力学方法”的局限性,并不意味着经济学利用力学思想没有价值,而是指采用力学原理模拟经济世界会有很多问题解释不了,因为它使经济学陷入既无系统误差、又无累积发展的均衡图解中,因为力学排除了随着时间推移发生的知识、数量变化和不可逆性。
7.4.2马歇尔的“经济生物学”概念
“经济理论的危机”能通过从经济学中去掉力学模拟、代之以它种东西克服掉吗?在这一点上,现代经济学改革家中有严重分歧。有的认为,诸如经济学一类的社会科学应戒决一切物理学和自然科学的方法。他们强调,经济学就应建立于社会经济范畴的原理的基础上。持这种观点的人中甚至包括某些所谓“进化论”经济学的鼓吹者,例如,熊彼特在《经济分析史》(1954)中写到:“也许…把私人企业制度的某些方面说成是生存竞争是正确的,在此竞争中的适者生存也无需同义反复地加以定义。但若果真如此,则这几个方面也就据经济事实加以分析即可,丝毫无需求助于生物学了。”
以凡勃伦为代表的“老”制度经济学家们立场迥然不同。凡勃伦在《科学在现代文明中的地位及其它论文集》(1919年)中认为,经济学尚未成为一门“进化论科学”,尚需从达尔文的生物学中得到启发。这些经济学家虽与熊彼特的弟子们共享“进化论”头衔,但采用生物学方法的是凡勃伦而非熊彼特。
就在凡勃伦1898年发表《为什么经济学不是进化论科学》一文前8年,艾尔弗雷得•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初版问世。他不同于其同时代的杰文斯和瓦尔拉等人,是宣称推崇生物学模拟的。他的《经济学原理》于1961年重印出版时,书中加上了他的名言:“经济学家的麦加在经济生物学而不在经济力学。”不过,人们认为马歇尔之援引生物学模拟是局部的、不完全的,而且主要受到哲学家、社会学家、早期进化论者斯宾塞而非达尔文的启发。话虽如此,帮助使“经济生物学”的一种变体存在至今的无疑还是马歇尔传统的一部分。
可是,受马歇尔学说中的生物学启发的因素很快减少、甚至在谢世后被其追随者消除了。生物学模拟在战后马歇尔流派教科书中已不占突出地位。就连凡勃伦传统也没有进一步应用在20世纪20年代后生物学上的发展成果。部分由于在法西斯主义下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和生物学所宣称的成果被大量滥用于社会和政治领域,生物学模拟在两次大战时期是普遍不受自由派社会科学家欢迎的。
7.4.3战后生物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复兴
战后生物学方法在经济学中复兴初露端倪是阿尔奇安(Amen Alcian)于1950年为《政治经济学杂志》撰文《不确定性、进化与经济理论》发表“自然淘汰”方法的著名应用之时。真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场围绕经济学中应用进化论思想的重大争议旋即爆发,内中包括了彭罗斯(Penrose)1952年发表于《美国经济评论》的重要文章《企业理论中的生物学模拟》。此争议渐息后,生物学方法的探讨再度成为冷门,参加者寥寥无几。
待到20世纪70年代晚期,这才有又一生物学学派的思想进入经济学并采取了一种与前不同的形式。这就是芝加哥学派的经济学家贝克尔、赫什利弗(Hirshleifer)和塔洛克等抓住新兴的“社会生物学”并视之为对其个人主义假设的证实和对跨越生物学和经济学两个领域的普遍“规律”的确认,分别发表了《利他主义、利己主义和遗传合理性:经济学与社会生物学》、《从生物学观点来看的经济学》和《社会生物学与经济学》等论文。他们把稀缺性和个体竞争等现象看成是在经济学和生物学两个领域相通现象。这种见解是重复了19世纪晚期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所提出的许多命题,于是,上述见解的发表清楚表明生物学模拟可以完全不同地应用于社会经济领域。
芝加哥学派三位经济学家的经济学是静态均衡理论化的传统的一种继续。相应地,生物学的动态进化论方面对他们的吸引力也就少一些。他们更为关注的是如何尝试把他们所谓关于人类行为的普遍假设建立于生物科学基本原理的基础之上。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纳尔逊和温特的重要著作《经济变迁的进化论》在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经济学援引生物学思想呈现新趋势。该书有对基因(企业的程序)、变异(企业寻求新技术)和淘汰(赢利企业获得发展)等的明确说明。虽然他们认为其著作是继承了熊彼特的传统,但对生物学模拟的如此明确、大量使用恐怕会使熊彼特不悦。事实上,后来就有论者指出他们是不知不觉地使凡勃伦的“进化论经济学”传统复活了。结果是进化论模拟和模型在经济学中的使用出现了指数式的增长。实际上,要说主流经济学的特点主要是理性选择的假设和静态均衡的角度的话,那么来自进化论的框架既提供了一个可取的理论核心,又对这些核心思想提出了最连贯、最根本的挑战。
7.4.4经济学领域中生物学方法取代力学方法的若干问题
经济学研究所以求助于生物学思想,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有这样一种信念:现实世界的经济现象与生物有机体和生物过程的共同之处比它们与行星等的共同之处要多得多。经济毕竟涉及活生生的人类,而不仅仅涉及粒子、力和能。不过,这里得方法的转换还是有风险的,就是说,由于种种原因,人们会拒绝采用生物学模拟。
首先,生物学过去曾被社会科学家严重滥用过,如上所述,过去有过“社会达尔文主义”以及后来出现过生物学思想与亲贵族主义、种族主义或性别歧视等思想意识和政治运动可悲联姻的插曲,这是人们记忆犹新的。
其次,现在也还有人误以为,基于“适者生存”这个概念的进化论思想是含有拒绝任何一种国家补贴或干预之意的。应该说,进化论并不总是意指竞争结果最佳或进化“进步”规律或自由无懈可击。按照现代理论,进化过程并不必然导致无论按照何种合理定义的最佳结果。类似论点既适用于生物学领域,也适用于经济学领域。进化论生物学中已经不复找得到伏尔泰的哲学讽刺小说《天真汉》中邦葛罗斯博士的格言:“这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世界。”
第三,人们担心此两领域之间的概念壁垒一旦拆除,就会意味着对社会现象的解释将整个儿归结为生物学何遗传学问题。事实上,人类社会于自然界之间并存在持久的概念壁垒,即或存在,其拆除也未必就意味着需要寻找最终的分析基础。
这里确应强调指出,生物学方法不是灵丹妙药。生物学有内部争议何自身问题。实际上,生物科学本身就不是没有力学方法和归纳主义方法。例如,很多生物学家就在尝试用物理学或化学术语解释生物学现象。这反映科学只有把现象分解成很多尽可能小的组成单位才能揭示本质这样一种普遍信念。重要的是,这种“归纳主义”方法是同经典力学之父加俐略和牛顿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在更复杂的系统如生物学中的系统中能否充分实现归纳主义目的,这很令人怀疑。尽管如此,充分实现归纳主义目的在当今很多科学中仍是追求的目标。
7.4.5经济学中生物学方法的价值
尽管存在种种问题和危险,现代生物学还是一门恢复生气的经济学可以从中汲取丰富思想和方法的学科。进化论应用于经济学较之采用力学模拟来显然有多方面有点和改进。例如,它增强了对在时间推移中发生的不可逆的进行的过程、长期发展而不是短期边际调整、数量和质量变化、变量和多样性、均衡和非均衡情况和持久而系统的出错因而还有非最优行为等待的关心。总之,采用进化论方法提供了静态约束条件下实现力学最大化这个主流核心思想的替代思想。处于主流经济学核心地位的理性选择理论取决于静态假设,即有一种稳定或最终恒定的决策环境这一概念和完全理性这一概念,这些都受到进化论的直接挑战。
经济系统和生物系统都是极复杂的,这是生物学思想之所以对经济学有重大意义的另一原因。生物系统和经济系统都包括缠结的结构和因果关系,包含连续的变化和有极大的多样性。一定程度上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便产生了如何区分划定抽象层次和选择合适分析单位的难题。这个问题,很多杰出的生物学家是深思熟虑过了,但经济学家还极少注意。采用生物学方法也许有助于结束这个重大的方法论上的争议。生物学界内部,有关归纳主义和合适的进化淘汰单位之争还在继续。此外,理论上进一步从遗传学归纳为分子生物学、甚至再进一步归纳为化学和物理学的可行性之争也在进行。与此大不相同,由于对牛顿力学中关于不可分割的“个别”粒子的方法深信不疑,主流经济学传统上是不讨论个人目的与偏好的心理学或社会学基础的。
最近几十年,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主流经济学家是日趋按照被认为是构成系统的追求效用极大化的个人解释一切经济现象了。这种“方法论个人主义”起到了削弱以系统层次的总力量为焦点的凯恩斯宏观经济学基础的作用。由于公认生物学和经济学有共同的复杂性问题,经济学家不会过于相信方法论个人主义,而是会承认个人以上分析层次和单位的正确性。这样一来,总量宏观经济学就得到恢复自发分析层次的定位。
部分由于生物科学要分析的现象具有公认的复杂性,因此该学科展现了某种理论多元性。达尔文的方法论并不是严格的公理。它是具有一个严格的演绎核心,但据认为它独自是证明不了什么的,因而也就被置于大量经验材料的范围内了。因此,在生物学内有演绎论点与伴随的经验前提和结论相结合的情况。典型的情况是,在生物学内有很多理论和解释竞相声称识别出了既定实际情况的主要而不是全部的原因。好在生物学没有在方法上居于准垄断地位,因此看来它还不至于窒息今天的经济学。
导致转向生物学方法还有一个极具价值和重要性的原因。那就是,笛卡尔哲学和牛顿学说的世界观是支持这样一种思想习惯的,按照这种思想习惯,人类与自然界其他部分之间有一种最终站不住的敏感区分。然而人类与自然界其余部分都是生物,地球上可供利用的自然资源则有极限,而且地球生态系统的容量也有极限。因此,援引生物学方法的确有助于提醒我们注意21世纪这些重大问题,
力学方法拒绝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的知识、数量变化和不可逆性。它使经济学陷于没有系统误差、没有累积发展的均衡图式之中。而生物学方法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就在于它克服了这些缺陷。特别是,使用生物学方法的结果使得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和归纳主义有了取代方法。这一转换使经济学摆脱目前的危机吗?正统经济学家哈恩预言,下一世纪,该学科将恢复其亲生物学的马歇尔传统。若此预言应验,经济学必将发生重大重建。
7.5生物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运用实例
7.5.1“自然选择与进化”在经济学中运用
重要的理论概念往往不能给出令人满意的定义,但与它们有关的理论却又需要它们来加以说明。同时,这些概念也必须能够灵活地对变化的环境作出反应,以维护不断变化的知识帝国的秩序。“进化”一词——它显然使生物学中,同时也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中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这样一个好的例子。一位著名的生物学家,也是一篇很有影响的生物进化论文的作者,在其术语解释中这样写到:“进化:渐进的变化。生物进化,即通常所说的物种的进化,是有机体一代一代的遗传变化;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生物的基因频率一代一代的变化。”(威尔逊,1975年)
这个定义的概念域宽度从第一个短语到最后一句突然急剧地缩小。开始时是普通的论述,结尾时却提到基因频率,这显然是生物学的范围,但又没有展开来说。外行的人感到奇怪,这是否意味着包括恐龙,同时人们感到困惑。“渐进的变化”能否适当地抓住生物进化,文化进化和星球进化的共同特征。
就生物学“拥有”自然选择和进化的概念来说,这些术语的意义往往被看作专属于生物学的。由此,似乎可以推断,进化的思维方式在“类似生物”的标题下,在其他领域的应用减少了,因为人们相信,用生物进化的方法进行分析的适当性,往往取决于我们所看到的情形和生物学研究的情形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
寻找这种紧密的联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以下事实的障碍:人们也许会说,生物上性繁殖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它的独特性。虽然无性繁殖或单倍体繁殖在生物界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在一部分生物学的理论中,它也得到适当的反应,但“类似生物”的批判者往往强调“什么是遗传的类似物”这个问题,在他们强调这个问题时,心里自然记着性繁殖。可以令人信服地表明,在这方面不能进行类比,并不必然地意味着它不能应用。不过,的确有很多生物理论不能毫无困难地应用到非生物的领域中去,因为性繁殖在生物学的分析中极为重要。
下文将对下述问题给出一个具体的分析:向通过自然选择而进化的概念基本上专属于生物学这一说法提出挑战。给出对进化分析的基本理论框架的解释,把这种解释与受到进化生物学明显而又十分强烈的影响的“进化”和“选择”的涵义联系起来,使之能更好地适合于讨论各种类型的文化进化,而不想用于讨论生物进化(至少在涉及性繁殖的范围内)。然后在讨论生产知识的进化和经济人的特征时,给出几个进化的观点在经济学上应用的例子。
一、进化分析的理论框架。
基本上,用最抽象的术语来说,进化的过程是一个有选择的保留信息存储的过程。为了便于说明,考虑一个大学图书馆的书。这样的图书馆,一般同样的书会有许多本。由于书的遗失、被偷、磨损或被撕毁,为了保持同一课题资料的比较完整,图书馆不得不经常地订购它一直拥有的书的新本。
虽然一本书包含的信息很多,在某些方面,又是唯一的。但是,书也有“种类”。例如,是同一位作者所写,并具有同一个书名的书。形式上,“同一位作者和同样的书名”是这组书的等值关系,这种关系,图书馆员、学生、教授和其他人特别感兴趣。然而,还有其他许多的等值关系,“同一个出版社”,“相同的国会图书馆分类号”,“同样的颜色”,等等。事实上,给定组成图书馆的单本书的复杂性,定义等值关系——这事实上是对无图书馆的不同描述方式——的可能性实际上是无穷无尽的。
现在,看一下一个图书馆在一年中的变化——譬如说,在每年盘点的时间,学年结束了,书不再往外借了,所有该还的书都已经还了。从假设的描述图书馆的所有方式来看——例如注意到在书中所画上的黄色着重线和边页的问号这样的每一个变化——在需要用大量的信息字节来描述它的意义上,所发生的变化的量是很大的。要描述这种变化,一个更为实际的方法是,取一个或几个有趣的等值关系,数一数在两个日期内等值类的数目。譬如,对每一个书名-作者,数一数在时刻T时,在该等值类中和图书馆中因素的个数,并把数的结果与在时刻T+1时,在同样的等值类和图书馆中的数目进行比较。这时图书馆员也许主要对解释这二个数的不同感兴趣,而进化理论家更可能的是把后一个数用前一个数来除,并把这个结果称为这个书名-作者的(所观察到的)“拟合性”(当然,只有假定分母不为零时才能这样做)。
沿着这条思路,就可能讨论图书馆如何(在书名-作者的水平上)进行“自然选择”。自然选择这一术语是指每一本书在图书馆进入和消失的过程的复杂的搜集行动。“自然的”一词蕴含着这样一种预期:这些过程用某些实际上负责整个局面的个人——也许是图书馆长的意图,不能完全地对它加以解释。(如果这种预期不成立,人们就会放弃用进化的方法来理解图书馆,转而试图揣测局面控制者的意图。)
正如前面所描述的,用于理解图书馆的进化方法可能提供一个有用的框架,但它并不是一种理论。特别地,“拟合性”的概念提供的是,图书馆如何随时间的备案化而变化的纯粹是同义反复的“解释”(它也只是一种局部的解释,这首先是因为新得到的东西的问题(分母为零),而且更主要的是因为它讨论的是等值关系的小结构,并非想进行完整的描述)。把这种框架转化为一个名符其实的理论并不难。例如,只要假定“书名-作者拟合性”在不同的时间都是相等的。这种理论具有丰富的经验内容,不幸的是,这是不正确的。以一种较缓和的说法,替代“近似的不变”,结果不会更好。困难并不在于,在这样一种进化的框架内,用经验的内容建立名符其实的理论,而是在于不能取得很好的结果。尤其是,必须得出某些关于理论拟合性的非同义反复的命题,证明所观测到的拟合性是真实的。寻找这种命题是否成功,取决于所选择用于研究的等值关系。
在图书馆的例子中,选择书名-作者作为理论的关键的等值关系是一种巧妙的、富有创造性远见的方案(如果过去它不明显,以后它是会明显的)。把书名-作者作为分类标准,则可贴切地把握住很多有关每本图书的相近的信息。而且,存在着印刷商和出版商(以及版权法)这一事实,对这种进化体制中“遗传”机制的精确性具有确切的含义,选择机制也带有反映着个学科、教授、注册人数众多的课程、阅读书目和图书馆预算水平的存在和持续性的长期特征。
具有支配遗传和选择的实际制度的详尽知识,必定有助于进化科学家对图书馆的理解,但并非必不可少。一旦“明白”了“相同的书名和同一个作者”是影响图书馆进化的较大关系环境中的一个重要的关系后,研究者不必知道对很多为什么这个观念是富有成果的问题,就能取得进展。
就这个进化方法的形式上的同义反复的结构而言,研究者同样可以用“同样的词,在第15页上,作为第一个词出现”推出的等值关系进行分析。研究者仍然可以数一下有多少本书,测定一下拟合性。而且,用拟合得最好的那类书来装备图书馆——或更准确的,在图书馆的环境中,近于相等的拟合是长期共存的一项要求,这自然是正确的(事后)。然而,如果有趣的经验规律出自这种探究,那倒会使人感到惊奇的。
如果前面的对大学图书馆进化的讨论,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生物比似的话,那现在是从到目前为止尚未得到明确阐述的一致中拉下面纱的时候了。“同样的书名和作者”的等值类(equivalence classes)相当于“种”。一本书不同的版本和印刷相当于基因型,因为它们之间具有有规则的差异。不过,与不同类之间的差异相比,这种差异是很小的。划的重点线,黄色的着重线,磨损的页边等等,都是不同的表现型的例子,它们反映了一本图书在其生命周期中所遇到的事件和事故。国会图书馆为促进在“类”的水平上的进化的讨论,提供了现成的分类结构。杂志,显然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生命形式,园为通常期刊名和作者并不紧密相联。
不过,人们也可以把进化的文献目录作为表现型的进化科学,用文献目录的类似来对生物学进行思考(当然,撇开历史的事实和这两个课题发民程度的广泛的差异)。在这个方面,进化方法的力量所据以存在的关键观念就是等值类的观念,在这个等值类中,各要素(个体),在各个可见的方面,相互间都是十分接近的摹本。“十分接近”的意思包括了在等值类系统中,小类的内变异和大类间的变异的比较。与之有关的基本观念是计数的观念;或者相反,是在这样的等值类中不同的时点上,测定要素的总量的观念,再加上随着时间的变化,在过去已有的类中,新的个体不断出现的观念——这意味着,在某些地方或以某种方式,存在着产生新的个体摹本的能力。
通过性进行再生产的生物类,是这种基本的进化范式的复杂变体。在配子发生的过程中,涉及生产最精确的摹本复制染色体的那部分过程,包含着既无亲本,又不留给后代的完全的遗传描述。遗传因子完全相同的个体一一这种个体间的相像,类似于一本书在同 一次印刷中得到的相像的书一样——的概念在理论模型中十分显著,但是因为个体遗传的复杂性和性繁殖的特征,这种现象在性繁殖十分普遍的那部分自然界中很少出现。它的一个后果是,“种”的概念——它在进化生物学中非常重要——显示了不完善地解决了的分类标准和再生产(同类繁殖)标准之间的紧张关系。这个困难与性繁殖现象有关的奇怪的东西。也许,它部分地反映了种的起源这一主要的本质性问题尚未得到最后的解决。在追求这一重要的目标的同时,种的定义的不灵活,会起到反作用的。
总之,这里的论点是,进化分析框架的经验应用,一般要求分类体系(或更准确地说。在所要研究的个体之上的等值关系体系)的发展,有了这种体系,遗传、拟合性和选择等一般化的概念就可以应用了。
二、 生产知识的进化。
许多著名的经济学家都赞同某种形式的这种观念:进化的原理,或者生物科学,给经济学家提供了他们可以进行很好的模仿的智力模型。马歇尔(Marshall)的著名的格言:“经济学家的圣地在于经济生物学,而不在于在于经济动态学”(马歇尔,1920年,第14页)。这就是一个重要而明显的例子。抒马斯(Thomas,1983年)令人钦佩地详尽地分析了在马歇尔的思想发展过程中这句话的起源、含义和暗示,强调在经济生活中,不可逆的进化变革的观念的极端重要性。也许,有些不那么著名的是熊彼特(Schumpeter)的说法:“应该把握的要点是,当我们研究资本主义时,我们是在研究一个进化过程。……资本主义,在本质上是经济变动的一种形式或方法,它不仅从来不是,而且也永远不可能是静止的。”(熊彼特,1942年)
在熊彼特所说的情况中,不可逆的变化也可能在“进化”的内涵中占主要地位。“进化”一词,熊彼特经常使用。 马歇尔和熊彼特都没有阐述,对预言性的进化科学的发展来说,上面的讨论什么是最重要的——没有指出,应该如何根据能把经验内容有效地渗入遗传和选择的一般化的概念中去的等值关系体系来解释经济现实。这种建议后来由索尔斯坦•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在其论文《经济学为什么不是一门进化的科学?》中提出来了,虽然比较粗略:
“对经济科学的目的来说,所要解释的累积变化的过程是一系列做事情的万法——处理物质生活资料的方法——的变化”,虽然也许不是由于`受到凡勃伦直接影响的结果,艾尔奇安(Alchian,1950年)所写的一篇论进化经济学的经典文章中提出了一个类似的建议(强调“行为规则的模仿”)。这种观念在温特(Winter,1971年)那里更加明显,然而,更明显的是纳尔森(Nelson)和温特(1982年)在“常规”这个小标题下所写的文章。 彭罗斯(Penrose,1952年)对“生物类比”的批判,是进化经济学家对一个重要因素的回答。
这样,进化经济学就认为“生产知识所借以储存的社会过程是什么”的问题相当重要。这个问题,传统的经济理论不仅没有回答,甚至也没有提出过。的确,生产集和生产函数的概念,也没有认真地唤起这个问题,甚至大部分有关技术变化的理论文献,在研究事物的原因和结果,从过去“不知的”变为“知道的”时,也无视这个问题。从进化的观点看,用这种方式对存储过程决行抽象,不可避免地不利于理解新方法的出现,也不利于我们理解发明和创新所经受到有选择的压力。特别是,商业厂商作为创新的源泉的作用,在本质上与他们作为生产知识的储存所的社会作用相互联系这一事实可能被忽视了。
这些问题,这里不能详加讨论。不过,作为解释,考虑一种做事的方法——制造类似于印刷的书面文本的方法,即“打字”。在为这种目的而使用的机器上,有一种等值关系,“同样的(字母)键盘”和一个等值类“标准(QWERTY)键盘”。与之相关的人类技巧,称为“盲打”,还有一个在标准键盘上受过训练的熟练打字员的等值类。阿瑟(Arthur) 和戴维(David)非常好地分析和描述了这些我们所熟悉的现象的早期进化史。他告诫人们,不要简单地把“优化”归之为是进化过程的结果。如戴维所说,在标准键盘上我们所熟悉的键的安排,原是作为对一个特殊的技术问题——打字员在与现代(机械的、电动的、电子的或是有计算功能的多功能打字机)非常不同的打字机上打字而产生的人为的键的干扰——而产生的适应性的反应。特别是,打字员看不见所要打的文本,还有键的干扰,这两者都难以检测,后果比较严重。经过几十年的演化,打字机本身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QWERTY键盘幸存下来了,至今仍然起着减轻打字员工作强度的作用。
戴维信心十足的认为,一代一代复制QWERTY的社会过程的主要特征(不包括使打字速度加快的那些措施),就是打字员和熟练打字员之间的互补性。没有不同键盘的打字机,就没有人能学会另一种盲打技巧。没有足够数量的受过训练的打字员,向使用新的一种打字机的转换就不可能完成。
有一些有趣的问题,阿瑟和戴维没有研究过。打字员的存在起着他所起的作用的一个原因,是盲打是一种不言而喻人所共知的技能。虽然只是符号的生产,但技能并不能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通过符号的交流而发生转移。人们也不能对一屋子的打字员进行授课,从而将他们的技能从一个键盘转到另一个键盘上。打字员并不知道(以有意识的或明确的方式)他们如何干他们所干的。事实上,既能非常好地打字员的打字水平甚至对科学分析来说,都是一个谜,它超过了由人类神经生理学的著名事实所规定的界限。打字技能心照不宣的特征意味着转换成本很高,甚至在QWERTY出现故障时都可达到的高水平打字降低了转换的动力(假定打字服务的需求的价格弹性很低)。
把QWERTY打字方法保持在大规模水平的社会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多面现象,涉及一系列在传统上被视为是经济的,加上其他的,如心领神会的知识等的因素,这些因素近来才加以考虑。这个使人着迷的社会记忆的历程就是一个创新的历程,这也是一个很多其他的创新努力为何未能成功的历程。对他们来说,正如对QWERTY来说,要理解做事的方法如何和为什么确实发生了变化,首先就得理解他们如何和为什么不发生变化。
三、经济人:进化的批判
经济学家在他们评价总的世界,特别是评价人类本性时,惯于把他们自己视为是头脑顽固的现实主义者。经济学家的训练有素的眼睛看透了浮夸的虚伪矫饰、狡诈的欺骗和激动的蛊惑民心的煽动者的表象,辨别出长期受痛苦折磨的人、商人和谋杀者之类对自身利益的理性追求。许多这种深刻透彻的分析,无疑含有真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说明,对进行分析是自由社会中经济学家和其他人所要起的一个重要作用。然而,对经济学科的目的来说,自私自利的理性个人的模型有严重的缺陷。它不是一幅透明的讥讽画(教科书的消费者关心的只是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而常常是含糊的同义反复(为什么可能影响“效用”,从而影响选择,没有加以明确的限制)。
从进化的观点看,关键问题是,在各种理论上所述的经济人的亚种中,哪一种,如果有的话,能更好地适应于人类在其中形成的实际环境。对人类本性(以及在这里显露出来的自私自利的程度和性质)的现实和科学的估价,就是由现代人类行为的生物的和文化上的决定因素,以及由造就了这些决定因素的进化力量所支持的估价。在一个特殊的例子中,如果这种估价的涵义结果与“注重实际的”经济分析所得出的涵义不同,那么,经济学就应该改变——当然,假定心里的目标是是经济学科得到发展。
在人类动机的领域外,经济学家惯常(隐含着经常)使用并非是“注重实际的”,而恰恰是相反的理论假定。这里的主要例子是这个假定:社会以某种方式完善地,无须付出代价地实施合同。第二个例子是,不把社会网络(由各种标准所定义的)看作是交易类型的决定因素。人们并一定要充满进化的观点,只需有世界上适度的分析的经历,就会承认,建立在这种假定基础上的经济分析可能会严重地扭曲现实的图像。进化的观点迟早会用于讨论经济是如何的和它为什么是这样起作用的问题上,尽管受到第三者实施合同的限制,尽管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在使这成为可能中产生作用。
在某种程度上,由过分的精明和不精明引起的误差,往往相互抵消。市场的运行有时候好,有时候糟,虽然经济学还没有对这两类主要的原因作出解释,但经济学已经努力地发现了很多关于这个问题的东西。不过,所承受的这两组误差的负担很重,因而需要把它们丢下。
人们在这样做的过程中取得了进步。由于经济学挣脱了由它的第一级近似假定所形成的外壳,它与其他社会科学和生物学的关系变得更加明显和更富有成果了。在行为中自私自利的作用和社会合作的基础等互相纠缠在一起的课题,不仅在经济学中是基础性的,而且在所有的社会科学中,以及大部分生物学中也是基础性的。杰克·赫什利弗(Jack Hirshleifer )远见卓识地不断强调这些课题的统一性,他说“只有一种社会科学”。如果把“一般化的经济学’”作为这种社会科学,经济学就“必须把人当作地实际存在的那种人——自私自利的或不是自私自利的,充分理性的和不是理性的一一对待”。
虽然,宣布要进行一项竞赛,以给统一的社会科学提供一个最好的名称可能尚为时过早,但这个竞赛无疑地会唤起许许多多替代“一般化的经济学”的方案。的确,似乎已有很多因素表明,已经朝着统一的方向发展了。来自各个不同方面的主要贡献已经广泛地改善了我们对一般的合作行为和作为特殊的交换行为如何出现的理解,虽然制度上的支持还比较弱或者还不存在。其中有一些明显地使用进化的框架(如阿克塞尔洛( Akerlod ),1984年);有些还不是这样(如威廉姆森(Williamson), 1985年)。但所有这些,至少潜在地可以用于一般的多水平的进化方案中。在这种方案中,由各种不同的机制再生产出来的类型经受了选择性的压力。主要的困难和主要的争论,随着描述不同水平间联系特征的问题一起出现。在这方面,也取得了一些进步特别是博伊德(Boyd)和里彻森(Richerson)(1985年)的工作。他们在一组“二元遗传”的模型帮助下,拟究了生物进化和文化进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当然,这种相互作用对人类生物学的理解和对文化的研究都有意义。
总之,自然选择和进化不应该被看作是为了生物学的特定目的,或者是也可以适用于经济学的特定目的而提出来的概念。应该把它视为生物学、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能共同分享的新的概念结构相架中的组成部分。
7.5.2企业竞争与自然选择
在竞争条件下,企业倘要生存,必须无分重视利润,或者说应当经常获得利润。这种与生物的自然选择相等同的含义,在经济理论中有巨大的影响,而且这个命题至今仍有影响。一般说来,它对于建立在最优化和均衡基础上的标准理论分析方法起一种非正式的辅助防护和支持作用。在米尔顿·弗里得曼( Friediman)那本著名的方法论文集一段`挑战性的文字中(弗里德曼,1953年)它明确地表现出这种作用,而许多经济学家似乎只是在这种情况下才熟悉它。
但这一命还能发挥而且确实发挥了另一个作用。它可以对某一类原理的普通结论作一种非正式的表述,这类原理以经济选择过程的明确模型为特征。在该类模型中,首先规定企业一系列可能行为的范围。如果结论是非同寻常的,它必须明显超过利润最大化的
范围,如果结论是合乎逻辑做得到的。它必须包括适合称作“利润最大化”的行为。模型也必须以特定动态过程为特征,设法取得一般的概念,即赢利企业将生存并发展,亏本企业将衰落与失败。此类过程的静止状态即为“选择均衡”。
这种类型的模型在进化经济理论中(纳尔逊(Nelson)和温特(Winter),1982年)占有重要的、但不是中心的地位。这些模型证实,选择模型的均衡(在一些不同意义上)可以模仿标准竞争理论的均衡。更重要的是,由于作出了明确无误地需要产生这种结果的有力假设,这些模型就成了审定标准理论普遍性和估价标准理论所依靠的基础。它们也向更厂泛得多的一类进化模型提供一个有益的入门,在这些模型中不能用模仿结果。这个入门有个方便的特点.即回到标准理论的途径是很明显的,进代理论包含标准理论的部分含义
这一点一清二楚。
当然,竞争的概念不要仅仅被认为是在完全竞争均衡的范围内。广义而言,“适合则兴隆”“不适合”则不兴隆的任何非同寻常选择模型,都是个“竞争”过程模型。这个过程不需要静止均衡,或任何均衡,而且它容易导致许多后果,按产业组织经济学的许多标准,这些后果明显是非竞争性的。
下面将对选择过程与竞争均衡结果之间的理论联系进行比较详细的分析。然后研究了一个更为有意义的领域,这个领域包括选择和广义的竞争、熊波特(Schumpeter)竞争。
作为选择结果的竞争均衡:这里,目的是要叙述这种原理现有实例的启发性根据,或者是要叙述这种基本方法,从这个方法中产生一个广泛的、结果类似的显而易见的大类。也许还有其他基本方法,但至今还不知道、肯定可以不管这种方法的个别规定而照样维持这个结论,虽然要以巧妙地对其他假设作出一些调整为代价。
(为避免混乱,有必要指出,讨论中所使用的世界“均衡”有两个不同含义,即经济学理论中所指“没有改变行为的刺激”,和经济学以外通常所指的“一个动态过程中的静止位置”。事实上,讨论的目的是要以一种特殊方式把这两种均衡概念朕系起来)
1)规模收益不变必须在特定含义上奏效,即在任何特定时间内,单个企业的供求函数可以表示为该企业当时的规模(或生产能力)与依赖于价格但不直接依赖于规模或时间的一些函数相乘。基于常见的原因,规模效益递增必须除外。效益递减也必须除外,因为它
们一般会提高均衡的“企业租金”水平,这种“企业租金”会背离利润最大化但又不致威胁企业生存而被部分地浪费掉。这样,诸如教科书所谓竞争理论的U型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就没有意义了,因为按照这一理论,如果竞争均衡需要一些企业处于曲线的向上倾斜部分,选择就必须模仿标准理论。
2)当有有利可图时,企业就必须扩大扩大规模,当无利可图时,企业就要紧缩规模(或完全停业),同样,一个特定企业要赢利,必须完全模仿那个赢利企业的行为,反之亦然。很清楚,如果没有这些假设.一般将在非零利润水平上均衡,而在假设l)的条件下,是不可能模仿竞争结果的。虽然“衰落和失败”的假设造成长期不赔不赚的一些限制因素—一它是现实资本主义结构的特征——的一种似乎合理的反映,但实际上并不存在使可赢利性导致经济扩张的那种现实力量。如果企业从长期发展意义上看对正的可赢利性所作出的反映是不去追求利润,那么.一些静态立场可能包括正利润。那种静态立场就是,并不仅仅因为这个理由(既定不变收益),而去模仿竞争均衡,但是这种立场还会再次导致这样的可能性.即企业为了生存而采取短期的行为反应,会浪费调在选择均衡规模上潜在可获得的某些正利润。
根据标准理论,因为有利可图而扩大企业规模被看作是企业根据以下假设进行寻利活动的一个方面:价格不受其有关生产能力决策的影响。于是,这个首先要求所论及的企业不过是数目不确定的大量企业中的一个,这些企业可获得同样的技术、组织能力。
尽管这种假设(企业具有相同生产设备和行为准则)很是普通,并在正统理论化方面不惹人生厌,它却和进化理论有很大矛盾。正统的观点断定,生产知识全都可以自由取得——也许全都可以在公共图书馆里获得。相反,进化理论则强调企业作为生产知识高度私有储藏者的作用,生产知识并不是全都唾手可得。从进化理论的观点看,标推理论中的模仿原理假定人们可以不受干扰地从公共知识源泉中获得知识,这一事实本身走以清楚表明选择理论只能对标准竞争理论提供一个软弱无力的支持。
3)一个即使按现行价格具有了产出而正在衰落的企业,必须不改变其行为:一个在现行价格条件下将只会破产的潜在竞争者,必须不加入竞争。这种假设必须确证竞争均衡状态事实上就是选择过程的一种静止状态。
生物学中的一些自然选择模型一般不涉及这种假设,但是这些模型也没有断定唯造者生存——这里讨论命题的生物学类似物。相反,这些模型可以显示不变基因出现率作为选择力量是如何产生效果的:这些选择力量往往消除了变异,并和不断更新它的突变力量
保持平衡。经济选择的类似论述一定比这里讨论的这种结果更有吸引力。它允许因偶然行为变化而引起的临时中断,或因过分乐观的竞争参加者引起的临时中断。这就至少可能确立这样一个观点,即标准理论在某种意义上就其行为假设而言是健全的。可惜,标准理论没有对这个观点的含义提供线索。经济系统的调整过程显然是问题的核心,尚无在行为上合理的调整理论,这种理论是静态均衡理论规定范例的动态对应物。
为使静态竞争理论更严格,必须规定各种必要的条件,在这个限度内,最合理的办法是把企业在选择过程中有自己的“行为准则”这一思想——阿门•艾尔奇安(Amen Alcian)在一篇大胆创新的论文中首先提出来的——和赫伯特•西蒙斯(Hebert Simons)的满足概念结合起来。用句居简单的话来说就是,每个企业只须老老实实遵循早已命定了的行为准则(或者是纳尔逊和温特称作的“常规”,1982年)就行了。这样一个准则包含或意味着企业的供求函数,而根据上述1和2所设的条件。即不变环境引起不变反应。假设一个企业经过一段时期的亏损将寻求更好的行为准则,通过它来体现一种复杂状态,那也许会令人满意。这就增加了调整过程的行为合理性,但它没有考虑到这种可能性,即偶然的准则变化会破坏其他情况下的静态竞争局面。
4)最后的条件可能被简单地但不适当地说成是“某些企业必须实际上是利润最大化者”。这种公式对然恰当地包括了某些简单的例子,但它没有说明所涉及问题的深度和微妙之处。这里应当特别强调两点。第一是利润最大化行为准则(函数)与利润最大化行动之间的区别。一般说来,一种模仿特定竞争均衡的选择均衡必须显然是这样一种选择均衡:在这种均衡中,某些企业采取了在那种竞争均衡中使利润最大化的行动.并在这个意义上是利润最大化者。但这并不意味着选择均衡中的生存者掌握了利润最大化准则。而且,在这个更严格的意义上说,生存者一般也并非必然是利润最大优者。〔证明:试以规模收益不变的一种竞争均衡为例进行分析。将企业的供求函数限为与既定均衡中的某件规模要素价值相当的常数。把这种静态均衡移到一种动态调整系统中,在这种系统内,企业的产出规模根据假设2〕对可赢利性作出反应。于是这种既定的竞争均衡便成了一种选择均衡——因为可以使用的唯一方法造成本利润,但在严格意大工说.企业并非利润最大化者。)
第二点是第一点的发展。利润最大化行为准则观点本身,是建立在一种生产组合或函数被认为已知这样的概念基础上的。但在进化理论中这些行为准则本身被当作数据资料和它们在特定环境中产生的价值(行动)的逻辑前提。同此,在这个范围内,在解释一种选择均衡模仿标准竞争均衡这样的基本概念时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没有一套人们可以参考的“可能性”。这里最有用的办法,是强调内在一致性。在假设什么是“可能性”的结构时,可以无须另外假设存在着一套已知的可能性。例如,可以假设存在相加性与可分性,但不意味着这些原理应用的一套技术是该系统基础,那就是在其他假设有效的情况下,某一特定的选择均衡是否可以合理地解释为竞争均衡。沿着这条道路,人们可以探索各种各样的选择均衡状态,这些状态可以被认为是竞争均衡。正因为这种多样性是如此丰富,只知道用这种方法解释一种结果,是对其知之甚少的表现。
按上述这类选择模型的正规分析,选择给予标准理论的支持究竟有多大?就许多分析目的而言,最大的弱点在于它所支持的只涉及均衡行动,而不涉及行为准则;因为人们认为准则便是利润最大化,是比较静态学导致的结果。因“模仿”均衡的参数变化而受到干
扰的选择系统,不一定会成为另一种新的“模仿”均衡,更不用说(用标准理论的术语)原先均衡所呈现的情况相一致的选择系统了。更为根本的是,考虑选择并不能弥补标准理论的不当。这些不当是由于生产可能性是系统的结定数据这种基本假设造成的。
熊彼特竞争:熊彼特在两部伟大著作以及地的许多其他文章中曾经指出创新活动在资本主义发展中的极大重要性。他的早期著作《经济发展理论》集中研究个别企业家的作用和贡献。今天看来,该书仍然具有远见卓识和巨大的挑战意味,而且似乎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19世纪后期,工业领导者的形象暗暗潜伏在对企业家的抽象的解释中。他的后期著作,《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同样富有远见卓识和挑战意味,但犯了一点儿时代错误。这个时代错误来自他预言未来创新过程是官僚化的,个别企业家的权力全被大组织所篡夺,资本主义的社会政治基础更因而被铲除干净。当前的现实并不完全符合熊彼特的预言,而他显然大大低估了无论是资本主义的公司,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出现的刺激问题严重性。
在熊彼特的各种著作中已经积累了大量关于许多特定问题、前提和预测的文献。尽管文献的结论最终解决的是一些特定问题,但日常的观察反复肯定了他强调创新在现代资本主义具有核心地位是正确的。同样,日常的观察也肯定了以下倾向是不正确的——把经济
学探讨与各个专业领域具体部门的技术变革有关的课题相隔绝,使这种政胜远离经济学理论核心。这里讨论的目的是,用熊彼特的观点来估量选择与竞争的关系,从而把上述探讨个发开去,也就是考虑如国企业进行创新、发现和开拓新的工作方法,那会有什么人同。很明显,第一个不同在于,必须把“竞争”理解为广义的,要承认竞争过程除了价格引导的产出限定之外,还有许多新增加的范围。尤其是把创新、模仿别人的创新以及占有创新收益这些付出代价的活动,包括在企业竞争的内容中。
这样,选择便在两个相关的层次上进行。控制着每个企业现有产品与工艺使用的各种组织常规,通过市场相互作用:市场对竞争者分配奖惩。这些相同的奖惩也是在较高层次常规——新产品与新工艺由此而出——的市场成绩单上打分,这些常现包括诸如创新性
和模仿性研究与发展的支出水平。经过较长时期,选择力量将有利于这样一些企业.它们在不断创新中得到租金和产生这些创新的研究与发展成本之间取得有利的平衡。
沿着这些思路所构成的模型中人们将很容易看到各种极端的情况是怎样出现的。一类情况把熊彼特提出的警告固定化了,认为竞争是“完全的,并且是十分迅速的”,它使创新作用没有活力。创新成本过高而模仿(包括克服诸如专利等制度性障碍)成本较低,这最终使一切企业不再继续创新,从而使经济系统进人静态均衡。(但这种均衡的特点取决
于进化过程的最初条件和随机事件;而生产状态最终实现的则是进化过程的内在特征)。人们自然也能构筑一些典型事例,以说明熊彼特的“不创新即死亡”的警告,基本要求无非是把上述成本条件逆转。
除了某些极端或高度简化的情况外,熊彼特的竞争模型表述了复杂的随机过程,它不易用分析方法测定。当然把一个具体的正规模型写下来,这件事本身通常就很有价值,因为它阐明了基本概念,提出了关键问题,使极为复杂的经济现象能被一种模型有效地加以
估计。然后用模拟的方法探讨某些特殊情况,便可获得新的见解(纳尔逊和温特,1982年)。从模拟中得到的最大好处之一是无意中发现,实际起作用的机制正再现了模型的一些“明显”的和一般的特点。
接着要讨论的是将这些不同类型的见解合在一起特别强调一些用新古典主义方法研究熊彼特各种原理的理论文献中并没有提出来的问题(新古典主义文章大多只涉及可能出现的单一创新的程式化状态因而并不涉及与熊彼特动态竞争累积结果有关的问题。
熊彼特竞争任何动态模型的某种基本要是,都是一个技术机会模型。这一模型把典范企业用于创新的资源与它们的创新成就连结起来。就整体而言,模型的长期行为主要取决了与技术机会有关的一系列关键问题所提供的答案。倘若单个企业在短期内将额外资源用于创新,其创新成就会不会发生收益递减?如果会的话,是什么“固定要素”’产生收益递减?这些要素在多大程度上由于企业自己的努力或其他机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呢?选择力量可否在这个范围内,即技术机会在一段时期内对研究与发展政策或多或少提出“同样问题”的范围内,加以研究?或者说企业筛选不同政策的过程是和支配筛选范畴的历史变化同时进行的?
如果研究与发展活动等于寻找一套不变的可能性,那么,技术机会将是个常数,实际上存在着一种后生产集合或后生产函数,它可以表述最终的可能性究竟是什么。递增技术机会意味着.通过对于这里所说的研究与发展努力来说是外生的因果因素的作用,种种可能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扩大,这就是说,给定某种技术成就水平和研究与发展努力水平,如果晚一些加以应用,研究与发展的努力的创新结果将更有生产性效用。由于技术机会的经常化,研究与发展获得的收益最终必将减少,在临近可能性固定集合的边界时,则趋于零。
非常明显,在一个企业、产业或国民经济的应用分析中,很难为模型化的技术机会建立某种实证基础。因为它回避不了这样的难题现象到的创新活动既反映机会,又反映内在的决定力量,更不用说两者本身就难以衡量,至于对过去的分析能否解释未来这种更为基本的问题,就更加没有把握了。可惜,在使用技术机会概念方面的这些困难,并没有丝毫减少它在熊彼特竞争中的作用。
熊彼特式竞争的进化分析至今还没有产生为静态均衡所能证明的各种模仿原理的对应物。也即没有一种模型能说明,选择力量单独或与合适的行为准则一起把这个系统渐进地推到一条道路上。在这条道路上,生存的企业可以被说成是解决了动态显优化问题的剩余部分,而典型状态则使企业面临这个问题,以下情况不在此例:渐进状态是零研究与发展的静态均衡。对于一种非同寻常的积极结果构成的障碍,人们可以例出一大堆名单。它足以令人生畏,以便把有些东西说成是一种类似不可能的原理。在一种进化分析方法的范围
内,即典型企业并不了解它所处的总体结构的大量确切信息,想取得积极结果似乎极不可能。
最令人生畏的障碍,来自一种动态显优化的面向未来特征与选择和适用过程反映过去经验这一事实之间的直接冲突。如果企业不能“看到”未来的技术机会所遵循的道路,如果它们的决定仅仅反映过去经验和由此得出的推理。那么一股说来,它们就无法在未来处于最优状态。如果技术机会的发展足以证实简单的推理方案,它们当然会这样做。这种单纯性在叙述上似不合理。谁说那是难以置信的:在一种特殊情况下,技术机会可能是固定不变的,或者可能是按指数增加的,或者是遵循某种数理逻辑的,或者是其中任何一种情况的某种随机变异?如果在结构可能性上缺乏某种限制,典型企业又如何做出推理以指导它们的研究与发展政策呢?
这种阻碍在纳水逊和温将提出的模拟中并不特别显著,因为它大部分限于非常单调的和程式化的技术体制。在这些体制中,技术机会由一个简单的指数递增变量——所谓“潜在生产力”加以概括。这样一种环境在某种程度上使人联想起新古典主义增长理论,乍看就像是一个产生平衡增长结果的有希望的环境,其中,实际的与潜在的生产力以相同的速度增长,企业面临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是经常的,选择与适应将使生存企业的研究与发展政策带来最优价值。
事实上,即使在上述很有说服力的假设下,这种结果也不会发生。工业(或经济)产品的需求条件影响着长期动力,在这方面,也必须审慎地提出假设以避免排除一种平衡结果。例如一个带有不变需求的产业模式,在这个模式中,需求(合理地)在低价格上弹性小于l。于是,无限期地继续降低成本会把销售的收益推向零。而零值的销售收益又不足抵补不断上升的成本。这里所涉及的是基不信息经挤学的一种反映,发现的成本与应用范围的大小无关,根据这种假设,那种应用范围几无经济意义。这就是说,即使技术机会继续扩大,需求条件也可以阻止技术进步。这的确是一个很好的模型,对任何具体部门都是绝对真实的。
用一个适当选择的假设也能处理这个困难。越过这一点,就会有更进一层的一些问题。一种模型认为创新成功的部分随机性质将表现为逐渐增加的集中程度(菲利普斯(Phillips)),除非出现某些相反的趋势。相反趋势的适宜候选者是偶然获得的实际运
行的市场力量(纳尔逊和温特,1982年,第13章)。但是,市场力量也可能掩盖对各种现值最大化的偏离,包括对动态最优研究与发展政策的偏离。
然而,在熊彼特的竞争范围内探求模仿原理似乎是注定要失败的。由于熊彼特式竞争模型在描述我们生活的现实环境方面显然比静态均衡模型好得多,关于这种选择支持力量的总结论比单纯静态模型的结论虽然更为消极。企业利润或现值最大化的假设将不得不依靠自己,至少在某人发明出一根更好的支柱以前是这样。与此同时,情况将继续是这样;建立在这些假设上的预测,有时是正确的,有时则是稀里糊涂的,而且,标准理论没有提供识别这些情况的方法。必须对选择、适应和学习机制给予更直接的注意,这些机制能够说明许多像经济学家在经济现实中实际观察到的现象。
7.5.3共生理论和中小型企业
国际上对中小企业的划分一般依据四个标准:一是职工人数;二是实际资本数;三是经营额;四是法人地位。就欧洲而言,欧盟及其成员国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有着明确的界定。20世纪90年代,欧盟委员会对欧洲中小企业界定如下:“中小企业是指这样一些企业,其企业雇员人数在250人以内,年产值不超过4000万埃居(欧洲货币单位),或者资产年度负债总额不超过2700万埃居,并且不被一个或几个大企业持有25%以上的股权。”此外,对小企业还有进一步的界定:企业雇员少于50人,年产值不超过700万埃居,或者资产负债总额不超过500万埃居并且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欧盟成员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则不尽相同。从各成员国对中小企业规模的分类来看,德国、法国、意大利及英国几个主要成员国经济实力较强,他们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比较相似,几乎都把中型企业雇员人数界定在500人以下。而其他国家如荷兰及西班牙等,对中型企业人数的界定要低得多。为了增强欧盟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和内聚力,有效的扶持中小企业,欧盟委员会认为有必要为各成员国的企业规模分类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便于逐步对欧盟中小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于是,欧盟委员会在有关文件中建议各成员国采取欧盟统一的标准来划分中小企业。这个标准把欧洲的企业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无雇用员工的企业;第二类是“非常小的企业”,雇员人数1—9人;第三类是“小企业”,雇员人数10—49人;第四类是“中型企业”,雇员人数50—249人;第五类则是“大型企业”,雇员人数在250以上。这一分类标准基本反映出欧盟中小企业的共同特征,因而得到各成员国的普遍认同。随着欧洲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以及欧盟委员会权限的扩大,它必将成为世界各国了解欧洲中小企业分类的一个最权威的参数。而且随着欧洲经济的发展和增强,它对世界其他国家的影响也会日益加大。
建国以来,中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曾先后经过6次调整,但在适用范围和企业规模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根据国际通行的划分方法结合中国实际,可以在定性的界定标准(资产总额等)、定量标准中的雇员人数、标准的选择性适用、是否应建立微型企业标准等方面不断完善中国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中小企业的规模界定不仅仅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在实践中亦有很大作用。它不仅要牵涉到企业内部的管理问题,而且更重要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植的问题。同时关系到国家政策的稳定性,也为政府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
中小型企业(下文简称为小型经济)的共生关系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小—小共生关系,另一类是大—小共生关系,前者反映的是小型经济内部的共生情况,后者反映的是小型经济外部的情况。就产业共生关系而言,又包括产业内共生关系和产业间的共生关系。因此小型经济的产业共生关系共有四种组合:产业内小型经济的共生关系、产业间小型经济的共生关系、产业内大型经济与小型经济的共生关系和产业间大型经济与小型经济的共生关系。
7.6 结语:进一步的发展意义
生物学方法和经济学方法的交叉、融合,是自然学科和社会学科中的一件大事。这种交叉融合会对这两门学科的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上面只是对生物学方法的部分理论作了一些简单的介绍。事实上,两者“互惠式共生”的情形远不止这些,这里只是一小部分。生物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运用已经成为了一种主流趋势,正是应验了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的名言——经济学家的麦加是在生物学。
总而言之,生物学中的有许多其他理论都是经济学可借鉴的,如动物的利他主义对主流经济学基石的“经济人假设”的反驳、动物的“拟态行为”和博弈论中的学习理论、动物的社群关系和产业组织理论中产业布局等以及进化稳定战略(ESS)等。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课题。然而在进一步发展的同时,也须注意一点:不能用生物学的方法冲淡了经济理论的味道,毕竟这只是一种方法。否则就会喧宾夺主,误入歧途。数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运用多少有这样一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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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贝塔朗菲:《一般系统理论》,载《一般系统》(General System)第1卷,第3页,1956。
[2] 俞可平:《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第8页。
[3] O.R.杨:《政治科学的系统》,第41页。
[4] 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第347页。
[5] 申农和韦弗:《通讯的数学理论》(The Mathematical Theory of Communication),伊利诺伊大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95页。
[6] O.R.杨:《政治科学的系统》,第50页。
[7] 多伊奇:《沟通模式和决策系统》,见查尔斯沃思编:《当代政治分析》,第277页。
[8] 杰索普:《治理的兴起及其失败的经验:以经济发展为例的论述》,《国际社会科学》,1999年的2期。
[9] 汉斯·摩根索:《政治学的困境》(dilemma of politics),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58年版。
[10] 西奥多·A.哥伦比斯和杰姆斯·H.沃尔夫:《权力与正义》,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
[11] J.N.罗森奥:《对外政策之科学研究》,纽约,自由出版社,1971版,第239页。
[12] 汉斯·摩根索:《政治学的困境》,第66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9页。
[14] 关于这一问题的论述详见程恩富、张建伟,1999。
[15] 参见华勒斯坦:《开放社会科学》,三联书店,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版。
[16]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版,第353页。
[17] 参见Joseph·E·Stiglitz: Wither Socialism ? MIT Press Cambridge , MA , 1995
[18] [美]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24-25页。
[19] 崔之元:《美国二十九个州公司法变革的理论背景》,《经济研究》,1996年,第4期。
[20] 参见罗尔斯:《正义论》,中译本,第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21] 罗尔斯:《正义论》,中译本,第29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22]关于个人的理性选择问题,主要体现于“经济人”的假设之上。有关这方面的系统论述,可参见朱绍文,1987;杨春学,1998。
[23] 例如,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每个人在每一刻、在每一件事上都以利己经济理性的方法作出决策的,而大部分西方主流经济学家恰恰认为正是如此。
[24] 为了区别于经济理性,我们可以用“价值”概念取代“效益”概念。后者更具经济方面的含义,前者则充斥着文化的、社会的性质,它可以表示某物(事件、人¼¼)对某一行动者的重要程度。
[25] 本人上述用舍身救人的例子来批判利己的经济理性想法受启于陈恩富教授的思想。他在《西方产权理论评析》一书第六问中认为“自私人”理论不能成为惟一合理的经济分析。他说:“经济人假设对于经济学分析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在具体运用“经济人”假设进行科学分析时,包括张五常先生在内的一些经济学流派却忽视了下列重点观点:――‘经济人’假设中的人性观应建立在辩证唯物论的基点上。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主张人性既不是完全利他,也不是完全利己,利己心和利他心都是人性中自然存在的不同侧面。……如果把本来有缺陷的理论再推向极端,视利己心为与生俱来和一成不变的东西,进而不分环境和时点,把‘自私人’绝对化、永恒化和一般化,那么,就有意无意地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的泥潭。实际上,是一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环境规定了经济活动中人的本性或本质”(陈恩富,1997:157)。
[26]韦伯反对以某种集体为研究的出发点,而坚持从个人出发来进行社会分析。在临终前的一封信中,他写道:“社会学理论本身的产生只能根据一个或更多的独立个人的行动,因此,必须严格采用个人主义的方法。”(见卢克斯, 1993)
[27] 吉登斯的这一思想,在他对威利斯(P. Willis)的经验研究的分析中也表现得很明显(见吉登斯,1998:第六章第三节)。
[28] 格兰诺维特写道:“尽管理性行动的假设必定是有问题,但它却是一个不应轻易放弃的有效的工作假设。”
[29] 如果说其他领域如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政治学等传统上较为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互动的话,随着经济学方法论向其他领域的渗透,以及经济学帝国主义的日见成型,其他领域也日益形式化了。正如尼尔.凯指出的,个人要从事经济学家这个职业,必须足够聪慧地理解新古典理论的抽象结果,并出色地装聋作哑,对它们忠心不二。
[30] 当然,须要指出的是,除了血缘关系这一自然共性具有持久性外,建立在其他人为关系之上而形成的“己”往往具有时限性,需要形成这种关系的动力的不断激励,否则,即使志趣等各方面都相同的人,长时间的分离也会淡化友爱,所谓的“多病故人疏”、“久别人情远”就是这个道理。
[31] 自古以来推人及己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友爱的最高准则。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朋友做好事比对陌生人做好事更为高尚(亚里士多德,1999,211)。
[32] 在哈耶克看来,追求自己目标的理想并不意味着个人将会甚至应该仅仅追求自私的目标,相反,“对那些把别人的需要放在相当重要的位置的利他主义者和那些利己主义者同样重要。当然,哈耶克也同样承认个体的目标是核心,因为他认为,利他主义首先适合于对家庭朋友以及邻居承担责任,而社会责任或者是社会性的利他主义只不过是一种经过扩展和粉饰的道德上的利己主义(C.蔡特勒,2001)。
[33] 一般来说,利己主义较为普遍地存在于市场交换中,而利他主义则较为普遍地存在于家庭生活中。贝克尔认为,其中的原因并不在于利己主义的父母和子女以及利他主义的买者和卖者都不存在,利他主义鲜见于市场而多见于家庭的主要原因在于市场交换中利他主义效率较低;而在家庭生活中利他主义的效率较高,因而在市场交易中,利他主义无法与利己主义进行竞争。因为,利他主义对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所要求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话,就会得到较少的利润和其他货币收入。由于市场的信息是不完全的,搜寻具有高的搜寻成本(正如新凯恩斯主义的搜寻-匹配模型说明的),因而并不能得到更多的顾客,或者带来相应的回报。而在家庭组织中,甚至连利己主义的家庭成员也会在利他主义的家庭成员的行为的引导下,把利他主义成员的利益合并到自己的行为中去。否则,利己主义的家庭成员可能被自己的利己主义所损害。这实际上反映了我们上面所指出的“己”的扩展的思想。
[34] 如中国的传统文化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不愿显得与众不同(派尔-舍勒,1997),因此,孤立的利他主义也是难以长期存在的。
[35] 亨廷顿(1989,10)也指出,道德和谐、互惠互利和能包容并反映道德和谐性和互惠互利性原则的政治机构。复杂社会共同体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其自身政治机构的力量和广度,而这些机构是道德和谐和互惠互利原则的行为性表现。
[36] 布里丹之驴因不能决定哪一堆干草的效用更大,而被活活饿死。
[37] 中国古代的社会规范,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喻于义”、“见利思义”、“居利思义”、“富以其道”等就是教导人们养成一种自律行为规范的。西方文化中也有这种价值取向,如基督教戒律中的“你们要别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他们”;伊斯兰教教义中的“你自己喜欢什么,就该喜欢别人得什么;你自己觉得什么是痛苦的,就该想到对别的所有人来说,它也是痛苦的”;犹太教的教规是“你不愿别人施诸自己的,就不要施诸别人”;等等。
[38] 魏里希(2000,22)认为,在博弈中存在着客观解和主观解。客观解取决于诸如支付之类的因素,而主观解取决于诸如偏好和理性的因素。同样客观博弈类型的主观博弈中,如果行为人关于客观博弈的信息彼此不同,则这些博弈是不同的。
[39] 注:本实验取自东华大学99届硕士毕业生陈绣华的硕士论文。
[40] 《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第19页
[41] ③马克思:《一八八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50页,第117页。
[42]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17页,第507页。
[43] ④《一八八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50页,第51页。
[44] 《西方美学家论美与美感》第39页
[4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0页
[4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19页
[4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0页
[4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534-535页
[49] 《鲁迅论美术》,第37页
[50] 《列宁选集》,第3卷,第252页
[51]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7页
[52] 布鲁诺:《拉丁文著作集》,第2卷,第1部分,第27页
[53] 布鲁诺:《拉丁文著作集》,第1卷,第3册,第272页[54] 马克思:《一八八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