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警惕意识形态“变态”
吉方君
在阶级社会中,社会意识形态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其存在式样无不取决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存在式样。古往今来,任何民族、国家和政党的兴衰成败,莫不与意识形态的向背离合密切相关。利用意识形态颠覆或夺取政权,放任意识形态的自由发展而丧失政权,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在前苏联和东欧地区,就已经得到最突出的表现。
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综合反映,是社会主义国家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综合体现,起着凝聚人民意志、抵御腐朽没落思想侵蚀和反“和平演变”的重要作用。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党在夺取政权以后,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大力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构建以共产主义、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显著标志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加快发展、巩固政权已经和正在发挥着巨大作用。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有过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成功经验,也有弱化意识形态工作的惨痛教训。一个时期以来,体现我党根本宗旨和国家性质、维系国家政权基础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一度呈现出危险的扭曲和“变态”。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被“淡化”乃至被抛弃,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狭隘的地方主义、部门主义、小团体主义被强化乃至成为某类人群的意识主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受到冲击和严峻挑战;一些人的美丑观念混淆,价值观念倒置,金钱至上、物欲私欲膨胀……由此导致的“黄赌毒”等旧社会沉渣余孽的泛滥,又加剧着社会意识形态的恶化。由于多种原因,这种意识形态的“演变”问题至今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还依然存在,并且呈恶性蔓延态势,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一、意识形态“演变”的主要表现
1、从“心理演变”到“行为演变”,党的干部队伍受到分化和削弱。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心理发生严重倾斜。认为“理想是虚的,目标是空的,金钱是实的”。成都市委组织部在1999年组织的“领导干部心态”调查中,发现64.1%的人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持否定或“不赞成也不反对”态度,87%的人的价值观念取向发生严重倾斜,傍大款、交结有钱人、热衷于编织个人关系网成为时尚。二是精神颓废,行为怪异反常。一些领导干部生活方式腐朽,工作萎靡不振,“八小时以外”沉溺于灯红酒绿的消费娱乐场所,包养情妇、嫖娼、赌博等现象一度成为某些领导干部的“时尚”。三是大局观念淡薄,小团体意识膨胀。一些领导干部对待中央和上级的决策,口头上讲执行,工作中却以“本地实际”等种种借口加以拒之,将个人和团体利益凌驾于党和国家利益之上;有的领导干部染上资产阶级政客行为和市侩作风,拉帮结派,搞地区、部门“专制王国”,导致正常的党内思想斗争难以开展;有些领导干部甚至“说人话行鬼事”,言行不一,表里不一,甚至阳奉阴违,成为“黑道”势力的“后台老板”。
2、从“信仰危机”到“信仰易位”,党所依靠的主要力量出现“精神坍塌”。在工人阶级队伍中,不信仰甚至鄙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转而对某种宗教笃信不疑的现象,不仅在普通职工中普遍存在,而且在一部分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职工中表现明显。这种发生在领导阶级队伍中的意识形态的重大而危险的变化,早在1982年有关部门组织的一次大规模的工人阶级状况调查中就被发现,但却至今也未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在农民阶级队伍中,“信仰易位”的现象也明显存在。农村中的党组织不断老化和萎缩,而宗教组织却以异乎寻常的速度扩张,这种状况在九十年代中期就表现得相当突出。1996年,湖北通城县委组织部在对1200名农村青年入党意愿的问卷调查中,发现有入党要求的只有15人,仅占总数的1.25%。而在同一年,河南省的一个中等规模山区县嵩山县,信教人数高达4.8万人,是全县党员总数的3.14倍,其发展教徒速度是当地发展党员速度的13倍!
3、从民族自尊意识淡化到人格丧失,党的后备力量正在发生实质性蜕化。年轻的一代尤其是享受高等教育的大专院校青年学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后备主力,也是党履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历史使命、永葆生机与活力的人才保障。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八九点钟的太阳”已被形形色色的思想迷雾所侵蚀。时下年轻人中有5种典型病态:一是“麻痹症”。盲目迷信西方的“民主”;追求西方的生活方式;对祖国、对民族屈辱历史的淡忘,等等,正在逐步取代着民族自尊意识和回报社会的责任感。据报道,《我所认识的鬼子兵》一书的作者方军去大学演讲,发现大学生对祖国屈辱历史不再有热血上涌的民族正义,竟认为日本侵华推动了中国历史文明进展。有的学生甚至站在政府的对立面上当场向作者发问:“你是否觉得你的作品被政府当局利用了?”在另一所大学,方军演讲不到5分钟,几百名大学生就坐立不安。是演讲水平欠佳?非也。原来这些大学生急着要去跳迪斯科!对此,演讲者迷惑了:这所大学的学生怎么能忘了“九一八”呢?勿须讳言,现在的青少年不乏大批情操高尚、思想健康的姣姣者,但却不能回避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思想麻木问题。二是“癫狂症”。沉迷于灯红酒绿醉生梦死的生活,行为癫狂怪异,是时下一些年轻人的通病。媒体报道的武汉“摇头水”走俏、“摆头疯”舞通宵达旦亦是突出的表现。三是“迷外症”。沉迷于自我编织的西方生活梦幻而不能自拔,把嫁娶“老外”乃至出国定居变为外国人作为人生追求。四是“追星症”。痴迷于歌星、影星、大腕、富姐、富婆,其崇拜程度大大超过乃至取代了对领袖、英雄人物的崇拜,把人生理想定格于当“明星”,做“富婆”。五是“无耻症”。为了获取金钱和肉欲,可以出卖肉体和灵魂,什么“人格”、“国格”全抛在脑后。
4、从“逆反心理”到“逆向思维”,党的社会基础发生异化。如果说,从整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前期,社会某类人群的意识形态尚处于“信念淡化”状态的话,那么,到了九十年后期,这种“淡化”状态则逐渐演变为某种“逆反心理”乃至“逆向思维”。“逆反心理”是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鄙视和对个体利益的追逐;而“逆向思维”则是这种逆反心理的定型,即不管什么都从反的方面看,用通俗的比喻就是“戴着有色眼镜”观察事物,社会上任何正面的、先进的事物,在有“逆向思维”的人看来都是虚伪和丑恶的。这种善恶不分、美丑倒置的思维模式,近几年来已成为社会某类人群的心理特征,从而在社会上构成了一种具有潜在危险的意识形态,极易被敌对势力利用和煽动,引发社会动荡。具有这种极端化思维定势的人群,不仅多发于相对贫困阶层,甚至在那些“先富起来”的人群中也明显存在。近几年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私营业主偷税漏税和暴力抗税案,可略见一斑。值得注意的是,暴力抗税分子居然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具有很大的煽动功能。河南长葛市卷烟制假分子暴力抗法,竟有3000多名群众跟着起哄、围攻、殴打国家执法人员,致使10名执法者被打伤,9辆执法车被损坏。
从上述种种反常现象中,我们可以发现意识形态领域的某种“演变”和“失控”征兆。这是一种与苏联解体前夕社会意识形态极其相似的“变态”。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大肆批判“斯大林主义”,形成否定历史、否定苏共、否定社会主义的历史虚无主义的思潮,同时在广泛的“民主”的旗号下,放弃正确的思想引导,放任自流,使否定和污蔑社会主义制度、宣扬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价值观的书籍、报刊和言论到处泛滥,色情、暴力作品和“美国化”的作品泛滥成灾,并成为主流思想和主流文化,影响人们的视野和是非观念,扭曲了整个社会心理,从而导致全民族意识形态的演变,终使国家解体。这是一种易被“感染”的“演变”。一遇某种社会病菌即可引发“疫情”。一度蔓延全国的“法轮功”亦可为证。这又是一种难以矫正的“演变”。“演变”一旦发生,则形成“抗体”,正面教育往往难以奏效。它还是一种必然导致社会混乱,并往往被敌人利用的“演变”。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年来,国内非法民间组织政治色彩明显加重,并呈快速发展态势。早在10多年前,仅首都地区就有非法民间组织80个,相对上年的增长率是42%。这些非法组织传播封建迷信,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成为可供境外反华势力利用的工具。“史上最牛历史教师”袁腾飞对党和国家、对开国领袖、对社会主义等等污蔑诽谤,是当下社会意识形式变态的一个标本。
二、意识形态“演变”的根源分析
导致意识形态发生“演变”现象,具有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的原因。外部原因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从未停止过的、以思想和文化渗透为重点的“和平演变”战略及其“变种”——“西化”、“分化”政治图谋。
堡垒最易从内部攻破。导致“演变”的根本和主要原因是“内污”,是来自我们阵营内部某些领域、某种形式的“倒戈”。
(一)理论研究中的“自由化”倾向,客观上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变化形成了误导。
在我国政治、经济等理论研究领域,时至今日,仍有“自由化”的阴风鬼火乃至狂妄叫嚣。其中最具迷惑力、危害最大的有下述几种论调:
1、否定社会主义道路的“自由化”论调。有的“学者”通过对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科学研究”,“发现”资本主义国家科学技术、国民生活水平优于社会主义国家,由此“断定”社会主义国家没有经历资本主义而存在是一个历史性的“错误”。特别是苏东剧变,更为这种“理论”提供了现实“依据”。一些“权威人士”直到现在还“断言”:苏联解体的“根本原因”是苏共难以把经济搞上去,“不可避免”地要交出政权,“不可避免”地要让位于资本主义发展生产力。一些人则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张放弃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种极右论调虽经驳斥,并且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对此从正反两个方面予以否定,但至今仍有存在的市场。据《光明日报》报道,一位“学者”在大学演讲时,竭力推崇个人主义,把集体主义社会称作“封闭社会”、“人治社会”、“乌托邦社会”、“坏的社会”。把大公无私和集体主义说成是不适应现代社会的“陈腐意识”,极力贬低和丑化雷锋,把雷锋精神说成是奴性思想,是个人崇拜的现代迷信,是只讲义务不讲权利的道德观,是封建君主要求臣民只讲奉献不讲索取的虚无人生,认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将会造成懒汉,等等。由此可见,某些“理论权威”、“学者”急于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意识,已经是十分顽固和赤裸裸的了。
2、否定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自由化”论调。一是“二元论”。就是哄抬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未必永远是补充”,主张非公有制经济应该与公有制经济平起平坐,平分秋色,不分主次。有人甚至公然对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提出挑战,叫嚷“主体不是自封的,谁有本事谁就应该是主体”,“既然我国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共同发展,就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分清谁是主体,谁是补充”。二是“代替论”。认为在我国条件下私营企业的性质已经变了,私营企业主已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了,发展的趋势将是非公有制经济越来越多地代替公有制经济而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主体。三是“根源论”。认为国有经济是旧体制的核心和基础,贡献少,耗源多,是当前困扰国内“很多经济问题”的“根源”;把“重复建设”等问题的帐都算在国有经济的头上,把国家工商业创新活力不足等原因归结为“国有经济没有得到根本改造”和“非国有经济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这种以经济体制为研究对象的“自由化”论调,相对于那种赤裸裸地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狂妄叫嚣,则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因而也就更受西方的青睐。90年代以来,西方敌对势力认为,完全可以利用中国搞市场经济的机会来推行私有化战略,进而使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政权同时丧失存在的基础。而来自我阵营内部的这种私有化论调,竟与敌人的图谋如出一辙!
(二)社会实践中的“逆左思维”,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扭曲变形。
党在夺取政权以后,为了彻底粉碎美蒋反动派和国内敌对分子的颠覆和破坏,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以抓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阶级斗争为重点的、并自始至终有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群众性教育运动,使社会主义政权不断得到巩固。但遗憾的是,到了六十年代末,党犯了“左倾”错误,加之林彪、“四人帮”两个反党集团的推波助澜,导致肃反扩大化,酿成了大批冤假错案,使一大批老同志蒙受不白之冤。党在粉碎“四人帮”后,对“左倾”风进行了及时的批判,平反冤假错案,拨乱反正,解放思想,创造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但是,就在我们抱着正本清源、有利于党和国家健康发展的良好愿望而大力反“左”的时候,一股人们不愿意看到的“右倾”暗流却在聚集着力量,蓄势待发。一是一小撮过去被我镇压的反动分子的后代、遭到沉重打击的极右派分子和地主阶级残余,纷纷以“反左”的面目跳了出来,攻击党的第一代领导核心。这为西方敌对势力极力丑化我党领袖、借以毁掉中国人民的崇拜偶像和精神支柱的政治图谋,提供了“社会”基础,发挥了“内应”作用。而国内外敌人的这种险恶政治企图,不仅在当时而且在现在,仍然存在着宽松的环境。他们不再担心其造谣污蔑的言论会被追究。二是一些同志对党批判“个人崇拜”产生了错误理解:把亿万中国人民在长期、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和生产实践中形成的对党的领袖的高度认同和崇敬心理,错误和粗暴地斥之为“个人迷信”和“愚忠”,从而使党丧失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凝聚人民意志的精神核心,也为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趋向带来了一个极不确定的潜在的负面因素。正是在这种一哄而上的“反左”背景下,一种“逆左思维”模式开始生成,并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形成危害,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社会意识形态“演变”。
“逆左思维”的主要特征是:无论是观察、思考、研究和解决问题,还是制定、执行具体的政策法规,总是有意无意地逆“左”而动,偏“右”而行。党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搞“天天讲、月月讲”式的“阶级斗争为纲”,而我们的媒体包括某些党报党刊,则对“阶级斗争”之类的论题“犯忌”,甚至连其字眼也极力回避,给公众的感觉是我国不再存在什么阶级斗争了。党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份可以并存,而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就在发展私有经济上寻求“突破”与“创新”,竞相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出台优惠政策,竞相为私营业主“办实事”。中西部地区的三个百强县之一——安徽省宁国市早在十多年前就做出决定,采取“平稳破产、整体出售、剥离分立、无偿转让、先售后改”等形式,计划用两年时间使国有集体企业全部消失。该市的做法作为“经验”在宣城地区所属县市全面推广。到现在,全国县域公有经济面临“整体消失”的可能。党提出“开放搞活”加快经济发展,就有人忙着开发“红灯区”,不惜以牺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代价,公开为色情业撑腰壮胆当“后台老板”。在这种“逆左思维”的作用下,“红灯区”迅速发展,卖淫、嫖娼、赌博之风愈演愈烈,并由沿海向内地蔓延扩散。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逆左思维”甚至还会影响到法律的制定与执行。如我国刑法的修改,为追求与国际司法“接轨”,一方面弱化对被害人群的权益保护,另一方面强化对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护,致使法律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存在明显差异,定刑量罪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难以对犯罪分子起到有效的惩戒作用,导致民愤不能通过法律的正常途径得以渲泄,而被演化为对执政党和政府的不满与怀疑。媒体曾报道了一个侵吞2.3亿元巨额公款的犯罪分子邓宝驹,司法机关依照新刑法却只对其判处15年有期徒刑;辽宁丹东民营企业永立集团董事长张一立,侵吞国家资产1亿多元,而执法者却“依照法律有关条款”,宣告张一立“无罪”,使国家亿元损失无法挽回。如果照此执法,“依法治国”将只能是一句永不过时的空口号而已。
“逆左思维”的本质首先是一种不讲政治的表现。某些学者、某些干部,在“文革”中受到不公正待遇而产生畸变心理,置党的纲领、宗旨、信念于不顾,有意曲解中央精神,以泄私愤,忘了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忘了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对这种人,党应予以高度警惕。其次是一种不讲正气的表现。一些干部在执行政策上所以“逆左而动”、“敢于右倾”,是他们以掮客式的阴暗心理窥测风向,见风使舵,认为党的某些高层领导在“文革”中受过迫害,一定在“个人感情上”不接受“毛泽东的那一套”,因此,他们就不分青红皂白地与“那一套”对着干,“敢于”甩卖国企制约公有制,“敢于”推进私有化让私企“坐正席”,“敢于”开“口子”搞“色情业开发”,企图以此取悦于上,受到提拔重用。对这种人,党应予以重点教育和整顿。再次是一种不讲学习的表现。一些干部所以“只怕左、不怕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理论上分不清什么是“左”,什么是“右”。他们往往把“左右”的界线放在一个肤浅的层次上,很少有人从社会主义制度本质、从党的宗旨、从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理论高度上去审视“左”和“右”的问题,不能历史地、辩证地去“防左”和“反左”,执行政策缺乏发展的观点和普遍联系的观点,这种情形,恐怕在一些“学者”、“经济学家”乃至党的领导干部身上,也会不同程度地存在。比如有的搞经济理论研究的同志,不懂得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规律,忽视意识形态对所有制也会提出最起码的比例要求,忽视“黄赌毒”现象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大负面影响,忽视意识形态对于巩固政权的重大作用,以为党允许所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利益主体多样化、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是允许政治多元化、思想多元化,就可以抛开社会效益抓经济效益,就可以抛开精神文明抓物质文明,就可以不择手段地发展经济。存在这些糊涂认识,说明有些干部理论学习严重滞后。对这些同志,党应加强教育,及时纠偏。
(三)文化市场的“黄流黑祸”,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造成严重腐蚀。
1、非法出版物的毒害和侵蚀。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文化市场管理严重失控,宣扬色情、暴力和封建迷信的各种书刊公然摆上了书摊,“花花绿绿”的杂志充塞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腐蚀的对象从天真的小学生到成年人。值得警惕的是,一批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反动书刊,居然进入书刊流通领域,公开传播反书内容的现象司空见惯。这样“交叉感染”,导致干部群众对党的高层产生鄙视乃至逆反心理,严重动摇了对党的政治信念。
2、音像场所的浊流污染。据《湖北日报》报道,在武汉城郊结合部的一个名叫“马张村”的地方,影视业发达,但传播的却是腐朽没落的文化垃圾,村旁一所学校的学生,看黄色录相不思学习。录相厅的老板不仅掏空了学生们衣袋里的钞票,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掏出了孩子们脑袋里纯洁的灵魂,出色地充当了国外敌对势力实施“和平演变”的内应。这种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极具破坏力的“马张村”现象,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出现了,并蔓延于全国各地城乡,对人们的灵魂造成了大范围的深度腐蚀,并逐渐侵入社会各个领域,派生出“发廊”、“艳舞场”等五花八门的色情“开发业”。值得深思的是,这种丑恶现象虽然受到了“重拳打击”,却是“野火烧不尽”,屡禁不绝。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早在十多年前就对重庆、云南、海南等地的娱乐场所进行调查,发现色情陪侍活动大量存在,卖淫嫖娼相当猖獗。在这些色情场所的背后,公安机关及其它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不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势力也渗入其中。这种受到“红黑”两道保护的色情“开发”,可导致全民心理“变态”,危及国家民族生存。值得注意的是,混迹于“黄流”中的“黑流”早已潜入到了我国的音像市场。全国各地在“扫黄”、“打非”所缴获的大批非法制品中,“黑色”的反动制品数量惊人。
3、新闻媒体的明显误导。追求“卖点”而不讲社会良知,这已成为时下某些媒体的通病。某些报刊尤其是那些自费发行的、占全国报纸总量40%的“小报小刊”,或惯于抓住某个社会热点问题反复炒作,信口开河,胡编乱造;或热衷于登载品位低下、格调庸俗的东西,诸如暴力、恐怖、两性关系等等,对某些“名人”、“明星”的隐私更是趋之若鹜,以至美丑不分,不讲社会公德,败坏社会风气。这种“追求卖点”的行为甚至在党的重要新闻媒体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某些党报对大款、大腕、明星乃至所谓的“追星族”的宣传,往往不惜版面,连篇累版,精心炮制;而对劳动模范尤其是普通劳动者的宣传却是“惜版如金”。此外,有偿新闻之风愈演愈烈,假新闻形成“气候”,严重损害了媒体形象,使党在人民群众中失去信誉。
4、文学题材的危险“突破”。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的文学界、影视界相继出现了“两黄”现象。所谓“两黄”,就是低级庸俗的“性爱”题材和“帝王”题材。在粉碎“四人帮”以后,我国文化领域曾出现了“破爱情禁区”的浪潮。应当承认,这种“破”,对于拔乱反正、解放思想是有好处的,也是及时的和必要的。但遗憾的是,并非很难冲破的“爱情禁区”,被一些人“破”来“破”去,逐渐演变为一种误导。“儿童不宜看”的电影、电视剧越来越多。1988年,全国生产电影故事片158部,其中五分之一的影片竟有裸体镜头或“床上戏”。有人预言,中国的下一代影星将会出现“脱星”。在文学作品里,庸俗下流的性描写更是随处可见。有篇名为《焦大轮子》的获奖小说,写几个劳动者从车上下煤,却偏偏要写上劳动者的男性生殖器官随着挥动的手臂来回摆动的细节。类似于这种“性”描写的作品,连年来竟频频得奖,可见文化领域审美意识的变态!时下少年人群的性早熟现象、中小学生的早恋现象,与这种文化污风的长期薰染有着必然联系。
(四)腐败、贫富悬殊和邪恶势力猖獗等社会问题,加剧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恶性演化。
腐败问题是当代的一个世界性问题。这种原本发生在资本主义国家和我国封建社会上层的社会毒瘤,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负面影响尤为剧烈。这是因为腐败现象是对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损害,为群众最痛恨。只要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尤其“一把手”的腐朽问题存在,则必然导致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在那里难以贯彻执行,则必然导致国家和集体利益受到根本损害,则必然导致那里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紧张。如果腐败问题一旦成为某个地方的突出问题,那么,任何正面的思想教育都无济于事,党政部门和领导干部的任何“爱民工程”、“爱民行动”都无济于事,都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群众的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河北省张家口下花园煤矿所属26个单位的3000多名工人卧轨京包线14小时,一个直接和重要的诱因就是煤矿领导腐败。而危及我国稳定的一大棘手的难题---“下岗职工”问题,同样也由腐败问题所致。一项调查资料显示,70%的国有企业亏损倒闭源于“人祸”,而决非一些人讲的设备老化、人员包袱沉重等原因。近几年全国各地发生的群众越级上访告状、阻碍交通、冲击党政机关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恶性事件,莫不由腐败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引发。
贫富悬殊问题是引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恶性演化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改革开放30年来,由于体制转型中存在双轨、多轨乃至无轨运行等弊端,一些人钻“政策”空子,或以极低的交易成本获取巨额利润,成为暴发户;或利用稀缺资源和资源短缺获利,如在土地等的买卖和交易中获取暴利;或以行业垄断非法获利;或通过投资资本中介机构,利用秩序不规范、发育不平衡的市场体系操纵市场,从中获取高额利润等等,从而形成了以侵吞国企资产的“富方丈”、政界的贪官污吏、文艺界和金融领域的非法高额获利者为核心的“暴富群体”。暴富群体的存在,不仅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形成巨大冲击,加剧社会贫富两极分化;而且影响到人们的价值取向,使党群关系不断疏远、冷漠和恶化。
社会邪恶势力猖獗是引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恶性演化的又一重要原因。近二十年来,全国各地黑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各种犯罪团伙频频“出手”;车匪路霸气焰嚣张,特别是那些“南霸天”、“北霸天”式的地痞恶棍把持基层政权,形成“国中之国”,引起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强烈不满。近几年,社会邪恶势力虽被打击,但仍有存在和发展的市场,有些地方的邪恶势力甚至还很猖獗。河北省涿江市码头村十几名党员,因本村恶霸长期作乱至今且受到当地个别领导和执法部门的庇护,而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对党严重丧失信心,集体申请退党。邪恶势力的存在不仅严重削弱党和国家的权威,动摇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政治信念,而且还为敌对势力在我境内发展地下武装提供了可用“兵源”,直接威胁到国家政权。
三、破解意识形态“变态”问题的几点对策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具有依赖性和相对独立性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其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是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的文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运行方式、规则和各种社会现象。其中,生产关系中的生产资料占有比例和劳动成果的分配比例、社会差别尤其是贫富差别、政府行为尤其是政府官员行为、社会风尚尤其是世风民俗和国民价值取向等等,对意识形态性质的变化趋向具有微妙而重要的影响。由此可见,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就必须从党的政权性质和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规律出发,不断巩固和改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以适应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必须在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社会主义的文化方向;就必须以国家全局利益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真正的体现。笔者以为,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应在下述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围绕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所有制结构调整和企业体制改革上克服和纠正私有化、“西化”倾向,毫不动摇地发展壮大以国有企业为支柱的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走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发展之路,为意识形态的健康发展提供根本制度保证。
关键是要坚持“两个不动摇”:
1、在调整所有制结构上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动摇。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过去是、现在是并且将来也必将是与社会大生产相联系的公有制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而决非是什么非公有制经济,更不是什么外国在华的“跨国公司”。所以说公有制企业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因为它的生产资料公有性质所必然具备的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特殊“本能”,可以最大限度的调动人力物力,构建现代企业“巨无霸”,形成强大的竞争实力;是因为它脱离了狭隘私有产权的束缚,在生产、分配等各方面服从和服务于社会整体利益,维护和保障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在投入资金和产、供、销等方面相互协调的优化机能,能有效减少因市场盲目调节所造成的比例失调,有效避免私有制经济自身难以克服的盲目生产和商品过剩,以及由此所导致的经济周期性萧条和资源浪费,从而实现国民经济的稳定、持续和高速增长;是因为国有经济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保证着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性质,能有效防止两极分化,使人民走向共同富裕成为可能,有利于社会的全面进步。
因此,在调整所有结构这个关键环节上,必须坚持两个原则。一是“绝对优势”原则。就是确保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和发展规模、规格与发展速度上的绝对优势。坚决禁止甩卖国企的败家子行为。对已违规拍卖的有发展潜力的国有企业要依法予以追缴,对相关渎职和违法犯罪分子要从重从快打击,迅速刹住国企私有化歪风。二是“优先发展”原则。就是在技术、资金扶持等方面优先考虑公有制企业,尤其是有发展潜力但尚未走出困境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以加快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竞争能力的提档升级。
2、在企业内部改革上坚持“工人阶级主体地位”不动摇。“主体地位”的主要体现是企业用工制度。用工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到企业性质乃至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事关几千万工人阶级的人心向背,对全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趋向具有重大和直接的影响。由于国有企业固定工制度存在弊端,并且这种弊端因政治思想工作的一度弱化而愈显突出,因此“全员合同制”已逐步成为我国国企改革的共同模式。然而,这种西方企业惯用的与资本主义制度相适应的用工制度,却存在着更大的弊端。它所刺激的“劳动积极性”,不是内在的和主动的。这种把个人利益从企业利益中分离出来的用工制度,它所产生的必然结果是工人的个体意识被强化,集体精神被弱化,对企业的感情日渐疏远,加剧劳资对立情绪;还会将工人与企业的血肉关系演变为一种赤裸裸的用工与打工的关系,使工人失去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工人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一旦被取消沦为“打工族”,那么,他们的价值取向就会发生严重倾斜,集体主义观念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也就不复存在了。
用工制度的改革,笔者倾向于将固定工制与分级动态竞争制相结合,即固定工限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并通过竞争方式“汰劣”,将不合格的固定工淘汰进入合同工行列;而合同工中的姣姣者则可采取竞争“选优”的方式晋升为固定工。如此循环往复,将使企业和工人的血肉联系更加紧密,而且还会促使企业始终充满活力。
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懂得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规律,遵从意识形态对所有制比例的起码要求和对企业用工制度的起码要求,对“私有化”、“西化”论调要保持高度警惕。要敢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敢于为公有制经济而不是为私有经济的发展奔走呼号,殚精竭虑,排忧解难。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真“代表”还是假“代表”,是真讲政治还是假讲政治的试金石。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纯洁党员干部队伍,从领导行为上抓关键,为意识形态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是要强化党管干部原则。积极探索新时期党管干部的实现形式,着力解决好党委领导下的“首长负责制”实施过程中所客观存在的行政首长监督难问题;同时,要大力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宗旨教育、信仰教育、法纪教育和艰苦奋斗的教育,造就一大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学者型”、“企业家型”的党员干部队伍。二是要建立廉政新机制,从严治吏。要在坚决查处个案的同时,把主要精力放在构建一种可在面上防范干部腐化堕落的机制,不仅使干部“不敢腐败”,而且“难以腐败”。倘若腐败问题一旦发生,能够得到及时、有力的惩治。建议加大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县级公检法队伍的交流力度。三是要深化“警示教育”。对领导干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解决大是大非问题。“警示教育”不能停留在“看”和“说”上,要像薄熙来重庆打黑那样有实实在在的“除腐”行动。只有那些猖狂的贪官和黑恶势力“斩于马下”,对广大干部才有实实在在的“警示”作用。
(三)坚持打击与防范两手抓,全面净化社会风气,从舆论导向上抓重点,为意识形态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重点是净化文化环境,扫除腐朽没落的文化垃圾;净化治安环境,严厉打击社会邪恶势力;净化经济环境,坚决取缔“红灯区”等藏污纳垢的色情场所。在实施中,一是要规范政府行为。要坚决根除“红黑”两道为色情业充当保护伞之类的恶劣现象。对有关后台人物要依法追究。二是要理顺管理关系。建立起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运作体系,既要切实解决好接边地区责权不明、人口聚居地相关部门互相依赖而导致的“能管而不愿管”的问题,又要解决好公安、文化、教育、宣传等部门由于步调不一、各行其是所导致的“想管而管不了”的问题。三是要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监督、举报网络,切实解决好群众参与率不高等问题,为全面准确和及时地扫除各种文化垃圾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千千万万个“千里眼”、“顺风耳”。
(四)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手抓,强化社会保障功能,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敏感问题上抓落实,为意识形态的健康发展提供物质保证。
1、强力打击“地下经济”,防止“暴富群体”恶性膨胀加剧社会两极分化。这是强化社会物质保障功能的一个重要前提。国家应采取强力手段对地下经济进行打击,对大宗非法收入和可疑资金及时进行监控和追踪;对危及国内经济安全的国际资本尤其短期资本进行专项严格监管。还应通过对刑法的修正完善等办法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运用极刑手段打击制贩假币之类对我国民经济极具破坏力的犯罪行为;对执法犯法、循私枉法的职务犯罪行为应予严惩。
2、完善相关法规,强化社会保障功能。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医疗、住房、养老等政策应作必要的调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条件。要强化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构建社区保障网络。
3、坚持“满足”与“调整”相结合,调整公民心理需要结构。地方党政部门一方面要注意解决群众切身问题,除了给予必要的物力财力和人力帮助外,要把重点放在技术指导和思想观念的引导上,既扶其贫又扶其志;另一方面,还要特别注意调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层次,而不应被动地停留在“满足”二字上。要特别注重加强对公民遵纪守法尤其是公民应尽义务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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