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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清:“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的宣传

作者:河清   来源:红色文化网  

“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的宣传

“全球化”现在已成了人人挂在嘴边的一个说词,也是一个令多少国人亢奋的口号。有人激动地呼唤“拥抱全球化”,认为:“经济全球化像一股汹涌澎拜的浪潮冲击着整个世界,人类进入了崭新的全球化时代”。(4)还有:“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为时代潮流,汹涌澎拜,不可阻挡”。(5)这样的论点举不胜举,都把“全球化”当成一个“时代潮流”或“历史规律”。

然而,“全球化”现象大可作一番冷静的分析。“全球化”究竟是哪些东西全球化了?进而可以追问,“全球化”一说最近二十年在西方媒体和理论界、接着在中国突然火起来,并非空穴来风,究竟有什么背景?

一般说来,“全球化”是指经济全球一体化,指全球范围内经济贸易交流日益紧密。这大体上是不错的。但是专门郑重其事发明这个词用以描述这样一个经济现象,似乎有些空泛。因为,这样一种经济“全球化”现象,一百五十多年前的《共产党宣言》就已有描绘。还有人甚至把这种经济“全球化”现象推得更久远。可以说,经贸交流全球化并非是最近二十年突然出现的现象。相反,在最近这些年,世界各地经济“区域化”现象倒多有显现,如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等。“欧洲国家经济交流的70%,是与其他欧洲国家进行的”,(见布迪厄《遏止野火》,本书   页)“欧洲联盟生产的全部商品中只有不到10%的商品出口到非欧盟地区”。(6)所以,经济全球化,是一种比较泛泛而论的说法。

事实上,真正可谓全球化的,首先是金融资本、金融市场的全球化。随着现代通讯信息技术的提高,电脑互联网络的普及,货币虚拟化为一种“电子货币”(吉登斯语),呈现为电脑中的数字。由此,全球金融资本出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流动性。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钱,每天都有天文数字的巨额在流转:“每天全球货币市场的营业额远不止一万亿美元”。(7)这一万亿美元是什么概念?如果用100美元纸币摞起来,“将超过120英里,比珠穆朗玛峰还要高20倍”(同上)。

这种全球范围的金融交易额,远远超过全球实物商品的贸易额。后者不过是前者的零头。“1997年全球平均每天外汇交易额估计为1.5万亿美元,其中用于国际贸易不足2%”(8)国际贸易的增长,远远不如国际金融交易总额的增长。“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融资总额平均以每年23%的惊人速度增长”(同上,第292页),造成西方国家的虚拟资本急速膨胀。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迪厄的新著 —《遏止野火》,专门指控像森林野火那样蔓延的新自由主义和“全球化”神话。布迪厄认为,“全球化”唯一真实的地方,就是随着世界金融市场的“自由化”或“非调控化”(deregulation)和通讯费用的降低,形成了一个全球“统一的金融市场”。(见本书,第  页)

这个“全球化”的金融资本市场,大规模进行投机交易或投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根本影响了全球经济环境。那些拥有巨额资金的退休基金、集体投资基金,如美国的“货币市场基金”(Money market funds)和“互助基金”(Mutual funds)等基金,在全球金融投机和证卷交易中举足轻重,牟取暴利。如索罗斯一人,便可以动用100亿美元搞跨一个国家的货币(如英镑,一役赚近20亿美元!)或在世界一个地区造成金融和经济灾难(亚洲金融危机)。一些国家多年发展经营的积累,可以被一两条金融大鳄轻易榨干、卷走。当今世界资本生钱(金融投机、证券交易)远超过劳动、实物生产创利,端赖“全球化”之利。

另一个真正全球化的现实,是跨国公司经营的全球化。跨国公司的全球化经营,得益于上述全球化的金融资本市场,所谓“资本的自由流动”,两者本是紧密相连。跨国公司的经营,不能不说是西方垄断资本的一项绝妙发明:将工厂企业设到最低成本的国家(廉价劳动力、廉价资源、有关国家的优惠政策等),然后将产品直接在当地销售(避过关税),或通过其子公司内部网络销往别国,获取最大值利润。

当今世界的跨国公司为何物?它们首先在本国市场、常常依靠本国的贸易保护政策积聚雄厚的实力,然后以资本、技术和品牌优势,在全球范围设立子公司或营业点,寻求最廉价的原料、初级产品和劳动力,向全球市场推销其产品。当今世界的贸易,三分之二是为五万余家跨国公司所控制,其中一半以上的业务是在同一跨国公司属下不同子公司之间完成。这些跨国公司控制了全球1/3的生产和70%的对外直接投资(据联合国《1997年投资报告》)。所以,今天的国际贸易,实际上并无多少“自由竞争”和“自由市场”可言,而是很大程度上被跨国公司所垄断,是一种反竞争、反市场的“垄断经济”。

法国历史学大家布罗代尔(F. Braudel)在《15至18世纪,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一著中把经济生活分为三个区域:最下层是人们的日常物质生活;中间是“市场经济”,是透明、竞争、低利润的区域;最上层是“资本主义”,这一层排斥竞争,以“垄断”为根本特征,是“高利润”、“资本高速形成”的区域。布罗代尔认为资本主义与“自由市场”无关,相反是一种“反市场”的经济行为:“哪里的利润达到了高额,该处,而且仅仅在该处就存在资本主义”(9)。深受布氏影响的美国社会学家沃勒斯坦(E. Wallerstein),也认为资本主义是“市场的敌人”(10),赞同布氏观点:“历史上资本主义的关键因素并非是自由市场,而是垄断”,“资本家就是垄断家”(同上,第75、87页)。

为了削除民族国家对跨国公司投资的限制,为了保证跨国公司的垄断利润,经合组织(OCDE)的“智囊”和“技术官僚”们,自西元1995年起,背着各国政府和公众,一直在谈判一个名叫“多边投资协定”(法语的缩写为:AMI)的东西。在法语里“ami”是“朋友”的意思。但这个“AMI”对于各国人民远不是“朋友”,而是被称作“吸血鬼”(Dracula)。因为这是一个限制民族国家主权、“单边”保护投资者即跨国公司权利的协定。这个协定的谈判是暗箱操作,连美国国会也没有通报。代表跨国资本利益的世界媒体“成功地把那些与协定利益相关的人一直蒙在鼓里”,“主流媒介从没有向大众报导过《多边投资协定》”(11)。至到西元1997年和1998年,有关国家媒体才开始披露,引起哗然(笔者当时刚好在法国,亲历其境)。美国著名学者乔姆斯基(N. Chomsky)对其进行了揭露:这不仅仅是“投资者权利条约”,更确切地是“(跨国)公司的权利条约”,“投资者被授权可以自由地进行资金运作,包括生产资金和金融资金,而不受‘政府干预’”,“投资者可以起诉(一国)政府,只要赋予他们的权益在任何程度上受到侵犯。相反的规定却不存在:国民和政府不得起诉投资者”(同注11,第125-126页)。尽管这个协定最终不了了之,但其主要内容仍包涵在世贸组织有关协定之内。

法国学者德布里(Christian De Brie)批评欧美在世贸组织框架内谈判新形式的“AMI”:“旨在……将民族国家从属于、将各国人民隶从于跨国公司的无限制扩张”(12)。德布里直言,“跨国公司控制了大国际组织,尤其是经合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FMI)和世贸组织”,“看来,什么都不能阻挡跨国公司占有这个星球,将人类置于资本的专制之下”。这些跨国公司,正“加速进行巨型合并和集中化,并享有效忠其事业的(本国)政府和国际大机构的无条件支持以实现其目标,还控制了几乎所有信息和通讯手段”(同上)。

跨国公司拥有势力强大的游说压力集团(lobby),如“跨大西洋商贸对话”(TABD: Transatlantic Business Dialogue),“商贸投资网络”(Business Investment Network)等,故能操纵那些国际机构为其利益服务,迫使各民族国家就范。布迪厄指出:“那些跨国大公司及其国际管理委员会,那些大国际组织:世贸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构成了一个真正的、看不见的世界政府”。(见本书,第  页)西方跨国公司一边是要求其他民族国家不得“干预”,以便它们来“自由”金融投机、投资、转走资金和利润,最大值地攫取各国资源和财富,另一边是最大可能地依靠本国政治、军事力量出来“干预”,为其利益服务。历史上,英荷的“东印度公司”,以及美国许多大公司的兴起,都有赖于政治、军事与商业的三结合。一边是鼓吹“风险”社会,另一边是千方百计保证自己“无风险”地在世界各地获取高额利润:世贸组织正是其“保险”机制。世贸组织旨在规管各国贸易政策(尤其是关税)、为商品和资本自由流通扫清障碍,可谓正是为跨国公司和金融资本的全球化而构想成立。

因此,跨国公司才是这个世界的真正主宰。当人们轻松地在沙龙里高谈阔论“经济全球化”之时,其实真正全球化的是跨国公司和金融资本的全球化。可以说,全球化最大的受益者,是西方跨国公司和金融巨头。空说无凭,且看“全球化”的鼓吹者吉登斯也承认:全球化近二十年来世界南北贫富差距拉大,“从1989年之1998年间,全世界最穷的1/5人口占全球收入的份额,从2.3%下降到1.4%。另一方面,最富的1/5人口所占的比例却上升了”。(同注7,第11页)这些年,跨国公司一片兴旺,而同时,“发达”国家失业率连连攀升并居高不下,世界其他地区则是债务危机、人民贫困化、社会动荡(如最近阿根廷骚乱)。

世界最大的跨国公司和金融巨头,大多总部设在美国,而美国在全球经济秩序中占有主导地位。因此以国家而论,美国是“全球化”的最主要受惠者,也是最卖力的推动者。由于联合国越来越不听美国指挥,美国便转向世贸组织 —可谓“经济的联合国”。 相当程度上,世贸组织是美国在经济上控制世界的工具(参阅乔姆斯基)(13)。

有一个细节值得回味:西元1999年下半年,笔者在巴黎偶然听为西方主流媒体代言的法广中文播音,该台平常总与中国唱反调,突然大谈起“入世”对中国的好处。言语间,大有要拉中国入世之感,不由我想起“凡是敌人拥护的……”。实际上,美国原先的阻挠并非真的不让中国入世,而是想尽可能先压低中国的利益要求。后来见中国一时掉头不顾,就又急了,便让“主流媒体”放风来拉中国。事实上,最后是美国主动拉中国入世,进入沃勒斯坦所谓“中心—边缘”图式的“世界经济体系”之中,让中国构成世界资本循环“边缘”上一个不可或缺的“链节”。中国加入世贸,当令无数跨国公司的老板和金融寡头们弹冠相庆,兴奋得发颤。

在搞清楚究竟什么全球化了、全球化真正对哪些人有利之后,人们就不会惊讶“全球化”的口号是怎样被制造出来的。

人们可能以为“宣传”只属于原先社会主义阵营。实际上,西方跨国资本控制的“宣传”之强大,是善良的人们无法想象的。“美国新闻署”(USIA)是世界上头号鼓吹“自由”“市场”等美国价值的机构,拥有遍布世界各地的电台频道,还有专项“民主书籍计划”(Democratic books program),资助宣扬这些价值观的书籍出版。西方跨国资本完全控制了西方“主流媒体”,“(它们)对诸大通讯集团……拥有几乎绝对的权力”(布迪厄语)。乔姆斯基的《新自由主义和全球秩序》中专有很长一章,题为“媒体控制 — 宣传之壮观成就”,披露美国每年花约10亿美元制造“信息”,以“控制公众思想”,“使公众几乎完全听命于工商界的摆布”。(同11,第191页)前苏联的解体,极大程度上是西方媒体“宣传”攻势所致。吉登斯说:“电视在1989年(前苏联)革命中起着直接的作用”。(同注7,第10页)不战而胜,使一个超级大国溃然崩解,西方“宣传”机器何等有威力!

“全球化”的口号,不是一个自发产生的说法,而是代表跨国资本和金融寡头利益的“新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媒体记者、形形色色的“智囊”和“技术官僚”等各路同谋,人为地、长期不懈地“宣传”出来的。“新自由主义”掌门人、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M. Freedman),其“货币主义”的主旨就是,反对国家干预经济,主张放松对金融市场的管制以便“资本自由流动”,其学说构成撒切尔主义和里根主义经济政策的理论依据,事实上促成了金融资本和跨国公司投资的“全球化”。

布迪厄指出:“‘全球化’(被用来)意指一种旨在统一世界经济场的经济政策:通过一整套法律政治措施,取消所有对这种统一的限制,取消所有对这种扩张的障碍(大多与民族国家相连)。这正是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定义,它与一场真正的宣传紧密相连”。(见本书,第  页)

布氏揭示了西方媒体是如何制造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神话的:“(它)不是一种自发的产物,而是知识界巨大力量进行的一场持续、恒久造势的结果,这些力量受一些真正企业的集中和组织,去生产、传播和干预。例如,仅美国商会联合会(AMCHAM)一家,1998年就出版了十本著作和六十多篇报告”(见本书,第  页)。布氏还例举了法国《证据》(Preuve)杂志:“这本由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出资的杂志,由一些法国大知识分子扶助,在二十至二十五年间,……不厌不懈地制造了一些观念,使其慢慢变成显然之理”。(见本书,第  页)人们不要忘了福特基金会资助中国一些“精英”出书鼓吹“自由主义”,不能忽视中国知识界鼓吹“全球化”受西方“主流”媒体宣传的影响。

“全球化”,这个被千万遍重复的词,“时时处处都可以听到”,终于习惯成自然:“这是一场广泛的思想灌输工作。一些记者或普通国民是消极参与其中,而一定数量的知识分子是积极参与了这项工作。这种旷日持久、潜移默化的强加,通过浸渗,制造了一种真正的信仰”(见本书,第  页)。

新自由主义的宣传非常具有迷惑性,语言技巧或语言陷阱不可谓不高妙,常使人在无意间跟着宣传人云亦云:“新自由主义修辞,……有这样的逻辑怪圈:‘因为经济在全球化,所以必须使我们的经济全球化’;‘因为事物变化很快,所以我们必须变化’”(见本书,第  页)。国中有多少人是否也在用这样的逻辑?

可见,“全球化”不是像中国政界、文化界和经济学界的一些“精英”所浪漫想象的那样,是“时代潮流”“历史趋势”,而是为西方跨国公司统治世界而人为制造出来的口号。

悲哀的是,许多“精英”对“全球化”口号背后严峻的现实懵然无知。他们几乎是拍着巴掌欢迎“狼来了”,竭诚欢迎西方跨国公司来中国占领中国市场。在“自由竞争”神话的迷醉下,他们对中国入世很乐观,以为势单力薄、羽翼尚未丰满的中国“单国”企业,可以在国内或国外市场上与这些占有资金、技术、品牌、规模优势、在世界各地形成垄断经营的跨国公司“自由”竞争而成长壮大!殊不知在缺少必要保护的情况下,小鱼们只有被大鱼通吃的命运。

所谓“双赢”,稳操“赢”券的,当是财大势强的垄断性跨国公司。而中国企业是否能“赢”,以中国今天这样对待“全球化”的天真心态,我表示忧虑。

我们倒是应该学习美国历来奉行的或明或暗的经济“保护主义”(美国经济学家贝罗奇直称美国是“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的发祥地和大本营”,历史上美国经济实力的坐大正靠了国家的高关税保护)(14),应坚持国家干预,限制跨国公司的垄断,以保护、扶助本国企业的成长壮大。

我以为,一篇朋友转过来的署名“邵人”的文章,显示了一种可贵的清醒:“七十年代末起,美国政府开始把新自由主义作为战略武器推行全球化,宣扬全球化是历史潮流,是发展中国家、乃至人类的福音。但是,全球化的真正含义却是全球国家和民族的解体,迫使各国政府放弃干预经济的权利,听任跨国公司和国际金融巨头操纵世界经济,听任美国政府和美联储挟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以美国利益为中心,制定影响全球各国的经济政策。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摘自河清《全球化与国家意识的衰微》第一章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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