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高行健结婚离婚
王学昀
今日浏览网络,无意中看到香港《苹果日报》2012年12月刊登的一篇文章〈高行健的原配夫人〉,作者是我老友高皋的丈夫严家祺先生,自从搬过一次家后,我和他们夫妇好多年没联系了,看到文章,讲的都是过去熟悉的事情,勾起了我很多回忆。
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我的家住在南京大钟新村,当时那里住的大多是专家学者、文化名人,其中就有把列夫·托尔斯泰巨著《战争与和平》介绍给中国读者的翻译家高植先生,也就是高皋的父亲。我们两家是通家之好,高植先生是我父亲的老友,他的太太是我母亲的中学同学,而我和高皋又一同在一所小学念书,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现在还能回忆起我们住的院子里常常举办文艺晚会,有一次,我们的妈妈和其他妈妈们一起身着俄罗斯服装跳舞,爸爸们则把院子里挂上五颜六色的电灯泡,童年的记忆十分纯洁、美好。
我于1955年9月就读南京第十中学(现在的金陵中学),与高行健认识是在1957年1月学校举办的一次舞会上,高行健通过一位跟他同班的男同学来找我,说希望我教他跳交谊舞。此后,放学路上经常会和他“巧遇”,和他比较熟悉以后,我憋不住好奇,问他学跳舞为什么不自己来找我,他说怕被我拒绝,并说很早就注意我了,因为经常在学校体育场看到我的身影,也去观看过我参加朗诵比赛,在跟我接触之前,他已经通过好几位同学了解了我的家世。1957年暑假开始后,我收到一封信,此前。除了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比赛的获奖通知书之外,没有人单独给我写过信,打开一看,竟然是高写来的,欣喜地告诉我他被北京外国语学院录取了。后来我考上了南京大学中文系,我们地分南北,主要是通过书信相互了解对方。文革爆发后,我的家庭也像许多教授家庭一样收到冲击,高那时已经大学毕业留在北京工作,利用出差机会回南京来看我,劝我跟他到北京避避风头,我们于1967年10月在北京结婚。
高在中学时就表现了对文学的爱好,只要尝试写一点东西,就会拿来听取我的看法,结婚以后仍然如此。从1957年到1976年,我看到的作品有十篇,短的有两页,最长的有十页纸,每一篇的内容情节至今还历历在目,不是丑化揭批右派分子,就是讴歌文革,其中有一篇他特别满意,署上笔名“红飚”,寄给了江青。
自2000年高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有一种关于我们离婚原因的传闻大为流行起来。据该传闻称,高的第一个妻子反感他一天到晚不停地写作,抱怨他直写得家徒四壁,连孩子也养不活。传闻还说,高在文革期间继续暗中写作,而妻子威胁他要向组织告发手稿里有见不得人的东西,高怕因文获罪,一边掉泪,一边把一整箱手稿烧个干净。关于这件事,我在这里不妨多说几句。
首先,传闻的“作者”似乎没有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生活过,高和我当时都有固定工作,拿固定工资,他爱不爱写作、写多写少,都不影响家庭的经济状况,“写得家徒四壁”不知从何说起。我们仅有的一个儿子出世后,从小到大一直寄养在南京我父母家里,高没给过一分钱生活费,直到离婚后才根据法院判决支付了三年的抚养费。文革中我父亲工资被扣,母亲没有收入,我曾与高商量寄点钱回家,他却说:“你爸爸养不起我儿子,我找你做老婆干嘛?”
第二,这位传闻的“作者”与我素昧平生,不知根据什么说我迫使高烧掉手稿?又是根据什么认定高当时有“一整箱的手稿”可烧?实际情况是,高在文革时期作为造反派头目、学习毛主席著作先进分子,多次对别人进行抄家、批斗,还催逼我和哥哥烧掉了家藏的所谓“反动”书籍和海外亲友的照片。
1975年,高以我父亲女婿的身份找到我父亲的学生南楚珍推荐,从安徽农村调到北京的中国旅行社,之后又经过我母亲的亲戚龚普生(乔冠华太太龚彭的大姐)推荐担任了《中国建设》杂志社法文组组长。1979年,高陪同作家协会主席巴金到法国、意大利访问,回国后首次跟我提到他对诺贝尔文学奖志在必得,说“巴金老儿不敢拿,我敢拿!”我当时很纳闷:你手头没有什么作品,靠什么去拿这个奖呢?他也曾对我说,鲁迅之所以拿不到诺奖,就在于作品太少,都是短篇的。不过就是从那以后,他的确把重心放到了写作和加强与知名文化人的交往上来。
他最早提出跟我分手是在1980年,他说:过去想方设法调我到北京解决两地分居,现在终于搞清楚老是调不成的原因了,因为我的档案里给我父亲的结论是“特嫌”(“特务嫌疑”的简称)。他还说:特嫌是永远翻不了身的,即使表面上给平反了,实际上仍然受到严密监控,根据内部规定,特嫌的子女是不能嫁军人,不能嫁党员,不能嫁干部的。“你怎么偏偏就嫁了我,你是个完蛋了的人,可我还要发展,你干什么揪着我这根稻草不放呢?”我反问他:“当初你山盟海誓地追求我,怎么这个时候变成了我偏偏要嫁给你?你利用我们家关系调回北京的时候,怎么没有嫌弃我们这个特嫌家庭?”
此前,已经有亲朋好友告诉我他在北京有外遇,并说我精神有问题,夜里磨刀要杀他,我还不太相信,看到他这副嘴脸,我难忍心头怒火:你有了别的女人提出要跟我分手,光明正大说出来不行吗?何必要给我扣一顶“特嫌子女”的大帽子?联想到他把许多历史人物的成功经验总结为两条:一是“婚姻就是政治、爱情就是性”;二是“一切功劳归于自己、一切错误归于别人”,现在竟把这两条经验全用到了我身上,作为有自尊的女人,我感到受了极大的侮辱。
在跟高离婚多年后,我曾努力忘掉这一段极不愉快的经历,没想到进入21世纪后,这段经历竟然换了如此一幅扭曲变形的面貌来回访我,令我啼笑皆非。这么多年来,我也曾试图还自己一个清白,在友人们的帮助下发表文章,据说有的媒体根本拒绝刊登。有的网站登载了两天又拿掉了,或者把涉及到离婚这部分的内容删除不用,理由很简单:这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没有办法说清楚真伪,不能刊登一面之辞。
我很理解这些媒体的态度。第一,高是诺奖得主,我是平民百姓,话语权不在我手里,有人对我说:“捏死你就像捏死只蚂蚁”,生动地表达了这个意思;第二,高作为法籍华人获得大奖,华人社会视为骄傲,重提旧事有伤骄傲,实属自讨没趣;三是少数人可能觉得“妻子告丈夫”最能体现共产制度的邪恶性,宁可信其有。理解了这些,以后再有人找我询问高从前的事,我一概采取“沉默是金”的态度。
虽然如此,我还是很感谢〈高行健的元配夫人〉的作者还原了当时的一些实际情况,并祝老友夫妇身体健康,生活快乐!
(本文原载于香港《苹果日报》2013年9月1日,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pplement/apple/art/20130901/1840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