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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及其战争罪责

作者:臧运祜   来源:《求是》  

  今年1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达沃斯论坛上把目前的中日关系比作一战前的英德关系,暗示中国会像一战前的德国一样,挑战世界秩序,对外侵略扩张。这是违背事实的,显然是别有用心的。但安倍愿意谈历史,这很好。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我们就从历史谈起,回顾自1874年出兵台湾至1945年二战结束,近代日本对中国进行的长达70余年的侵略,揭露其在投降前后通过销毁档案来逃避战争罪责的事实,以此警示世人。

  一、日本军国主义的侵华历史

  近代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始于明治时期。1868年,日本通过明治维新走上了资本主义近代化道路。但作为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日本的近代化与军国主义相伴而生。通过对外侵略扩张,掠夺他国资源、实施殖民统治,是日本的国策。

  明治政府成立后,日本确立了征讨台湾,干涉朝鲜,处分琉球,并同中国开战的侵略政策。1874年2月,日军侵袭中国台湾。这是明治政府成立以来第一次海外用兵,就针对中国。1879年,日本强行吞并中国藩属国——琉球王国,并设冲绳县。

  1890年第一届帝国议会上,日本政府公开提出以侵略中国为核心的“大陆政策”。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清朝惨败后被迫接受《马关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和台湾省给日本,并要支付巨额赔款。这一条约是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最为刻毒的不平等条约, 大大加深了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1904年,日俄战争在中国东北爆发,日本在打败俄国之后,夺取了朝鲜半岛统治权和中国辽东半岛控制权,开始在中国建立“南满”势力范围。

  1914年一战爆发后,日本迅速宣布参战,借机出兵侵占山东,随后向中国袁世凯政府秘密提出旨在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中国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承认日本人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特权,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担任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等等。1915年(中华民国四年),日本以“最后通牒”方式迫使中国政府与之签订基本接受上述要求的“民四条约”。“二十一条”彻底暴露了日本独霸远东的“大陆政策”的侵华本质,引发中国人民的强烈不满,成为五四运动的导火索。

  进入20世纪20年代,日本加紧在满蒙扩张势力并干涉中国国民革命。1927年6月至7月,田中义一内阁召开“东方会议”,制订了将满蒙与中国本土分离的“大陆政策”根本方针,会后提出“田中奏折”,鼓吹“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支那。欲征服支那,必先征服满蒙”。此后不久,日本出兵山东、制造“济南惨案”,制造“皇姑屯事件”、干预东北统一。

  1931年,日本关东军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三省并扶植伪满洲国。1932年,日军在上海发动“一·二八事变”。1933年初侵占热河省、进兵冀东,强迫国民政府签订《塘沽协定》。1935年,日军又发动“华北事变”,企图仿效伪满洲国,分离中国华北五省。日本对中国的一步步侵略,使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1937年7月,日军发动卢沟桥事变,挑起全面侵华战争。从此,日本军国主义的铁蹄践踏了中国的大好河山。1941年12月,日本又发动太平洋战争,将侵华战争与侵略亚太地区的世界战争连接起来,企图建立其梦寐以求的“大东亚共荣圈”。然而,随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节节胜利,日本军国主义最终于1945年战败投降。

  二、日本投降前后销毁档案逃避罪责

  近代日本对中国犯下的战争罪责可谓罄竹难书。整个抗日战争期间,日军制造了南京大屠杀、重庆大轰炸等一系列惨案,对抗日根据地实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使用化学武器、细菌武器,通过731部队进行活体实验,强征中国劳工、慰安妇,这些战争罪责是翻不了的铁案。但长期以来,日本政府一些人和右翼势力肆意歪曲、否定侵略历史。现在的安倍内阁许多成员都在历史问题上发表过不负责任言论。比如,安倍本人曾声称要修改对侵略战争和殖民统治表示反省和道歉的“村山谈话”、“河野谈话”,文部相下村博文声称,二战期间不存在“强制慰安妇”。他们之所以如此嚣张,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大量档案材料已被日本蓄意销毁。

  日本在准备接受《波茨坦公告》、正式向中、美、英、苏投降之前,为免于在战后被追究战争责任,就已决定“尽早彻底焚毁所有资料”。从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公告》发表到8月15日正式宣布投降前后,日本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了一场销毁档案的国家行为。

  8月7日,外务省作出“烧毁记录”的决定,规定要烧毁的重点是“不要委诸第三者”的文书。8月14日,日本政府召开内阁会议,决定烧毁重要机密文书。这样,“烧毁文书”已不仅是外务省一家的行为,而成为日本的国策行为。8月17日,外务省专门制定了《关于文书处理的文件》,规定属于机密内容的“外务省记录”,大部分原则上予以烧毁。

  根据上述决定,日本外务省烧毁了大量“外务省记录”,其数量据研究在4000—5000卷左右,约占总量的近1/10。被烧毁的都是属于“不要委诸第三者”的机密文书,尤其是与侵略中国有关的档案被大量烧毁。战后外务省编纂的《外务省の百年》一书承认:明治以来的主要记录,包括作为当时所谓“绝密记录”而特别保管的文书,以日本外交为中心的记录类的多数,已经被非正常地烧毁。

  与此同时,日本军部也在烧毁文书。海军内部早在1945年7月26日就发出了烧毁文书的命令。8月14日,在日本政府阁议决定烧毁重要机密文书的同日,陆、海军省又分别向各自的部队、机关、学校等机构发出烧毁机密文书的命令。据此,日本大本营陆军部、陆军省等陆军中枢机关和大本营海军部、海军省等海军中枢机关烧毁了大量机密文书。由军部首脑上奏日本天皇、由侍从武官府保管的重要机密文书,也在投降之际,根据侍从武官长的指示,在坂下门附近的皇宫之内被烧毁。曾有日本学者形容当时烧毁文书的景象:遥望军部机关,白昼青烟滚滚升天,夜晚上空久久红照。

  在日本军部(包括皇宫)这次大规模行动中被烧毁的军事档案数量之多,实难统计。防卫研究所图书馆介绍说:“战败之后,旧陆海军保存史料的大半,经由军人之手烧毁、散落了。”其中,参谋本部、军令部的资料“几乎丧失殆尽”。防卫大学教授田中宏巳认为:被日本帝国政府下令销毁的文件中,幸存下来的还不到0.1%。1945年9月中旬,美军进驻东京,这时距日本投降已有一个多月。11月29日,随军接收资料的专门机构——华盛顿文献中心才进驻东京,开展接收日本档案的工作。由于这项工作是在日本烧毁档案三个多月之后才开始进行的,因此日本“不但拥有烧毁文书所需要的充足时间,而且拥有连纸灰也处理掉、不留任何烧毁痕迹的充裕时间”。因此,美方能够得到的资料已非常有限。

  三、幸存档案揭露的战争罪责

  不仅在日本本土,日本在中国各地的使领馆和部队,也按照政府与军部的命令,在投降前后销毁了大量档案。比如,日本关东军及其卵翼下的伪满洲国,在投降前后有组织地烧毁了几乎全部档案文书和秘密资料。曾有日本人这样描述道:关东军司令部撤离时的长春,城内到处充满了焚烧重要文件的烟雾,甚至在空袭警报中,亦焚烧得满天通红。由于此次销毁行动,今天人们已不可能查阅到关东军、伪满洲国政府的系统档案文书。

  不过,由于中国各地受降与接收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别,一些日本机关未及烧毁全部档案,这些档案得以保存下来。今年1月初以来,吉林省档案馆陆续公布了一批新发现的关东军宪兵队档案,就是关东军在撤离长春之际,把来不及彻底焚毁的档案或未烧尽的档案匆匆埋于地下,后来被中国方面保管与收藏的。

  这些新发现的幸存档案揭露了侵华日军诸多战争罪行。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档案显示:在大屠杀前后两个半月内,南京地区人口从113万减少到34.5万,减少了78.5万;1937年12月23日《大阪每日新闻奈良版》的文章中记录:“记者来到中正路西侧地方,这里近十万名难民正稀稀落落地陆续归来……经助川部队和海军扫荡的尸体从这条街到扬子江下游,绵延二三里远。”

  这些新档案还记载了东条英机等甲级战犯在中国东北地区的战争罪行,以及日军在中国占领区广泛建立细菌部队并多次进行细菌战、强征慰安妇和劳工、使用童工、奴役二战盟军战俘等罪责。关于“特别移送”的一些档案显示:有372人被关东军宪兵队申请或指令“特别移送”到731部队用作试验,这些人员来自中国、苏联、朝鲜等地。另一些档案则显示:强征慰安妇、建立慰安所是侵华日军以公款支付的官方行为。一份档案记载:南京周边地区的慰安所,最多时1名慰安妇每旬要被267名日军官兵“利用”,最少时也要应对71名官兵。在1938年2月下旬10天左右时间内,仅一个慰安所的109名慰安妇就遭到8929名官兵摧残。

  战后,日本一些战犯虽然受到国际社会的审判和制裁,但军国主义阴魂从未彻底散去。日本在投降前后为逃避战争罪责而故意销毁档案的国家行为,更是对中国等被侵略国家犯下的又一历史重罪,它使日本右翼势力至今还可以恣意否定其历史罪行,其遗毒之深,造成日本青少年一代对侵略历史茫然无知,以至在看到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展示的真实景象时大为吃惊,难以相信其真实性。

  今年是甲午战争爆发120周年,也是日本首次出兵台湾140周年。为了让世人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侵略者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缅怀在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抗战胜利作出贡献的人们,今年2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每年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每年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档案可以被销毁,罪行永远不会磨灭。日本政府一些人和右翼势力必须明白,侵华战争的罪责不可能被掩盖,只有正视历史,才能拥有未来。

  (作者: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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