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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集体自卫权后的日本将向何处去

作者:高 洪   来源:《求是》2014/15   

2014年盛夏,日本通常国会已经落下帷幕。按照常例,各大党派此时会偃旗息鼓,利用短暂的休整为秋季国会上新的争斗秣马厉兵。然而,7月以来的日本社会政治生活却极不平静,从政治心脏东京永田町到远在西南的冲绳县市,各地民众抗议安倍内阁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声浪此起彼伏。人们不禁要问,解禁集体自卫权后的日本将向何处去?

    日本需要什么样的“自卫权利”

    安倍之所以毫不顾忌国际社会警告和日本国内反对,执意解禁集体自卫权,根源在于安倍政府要使日本彻底摆脱战后体制,就必须打破和平宪法约束,建立一个拥有军队、能够进行对外战争的“普通国家”。而修改和平宪法第九条(即“和平条款”)的最大障碍,在于大多数日本民众并不认同安倍所设想的国家战略目标。为此,安倍一方面从改变社会政治风土、营造改宪政治氛围入手,试图将过去不光彩的侵略历史改写为正义的“大东亚圣战”,并冒天下之大不韪参拜供奉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另一方面通过极力歪曲现行宪法,散布日本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来“解释”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日本和平宪法是军部法西斯政权败亡的结果,也是战后日本对曾经遭受侵略战争祸患的亚洲邻国的郑重承诺。人们不会饶恕战争罪犯,但也注意将挑起战争的罪魁与广大被裹挟到侵略战车上的普通百姓加以区别。尤其是战后,国际社会从未否定过日本国民维护自身安全的正当权利。日本自民党政府则早在“1972年解释”中就表示,“以宪法第十三条所限定的追求幸福权力为依据,承认个别自卫权”,而“行使集体自卫权在宪法上是不容许的”。今天,安倍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故意混淆出于正当防卫需要的“自卫权”与以参加战争为目的的“集体自卫权”的本质区别,其口口声声基于“1972年解释”的内阁决议大幅突破以往约定,完全背离了日本战后的和平发展道路。

    为了说服反战国民,安倍以“安保环境变化”为理由,强调“以往的宪法解释无法保卫‘尖阁列岛’,所以必须实行集体自卫权来强化日美同盟关系”。似乎唯有搞集体自卫权才是保全日本国家利益的唯一方法。但了解历史的人都清楚,钓鱼岛是日本通过甲午战争从中国手中窃取的;根据《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日本必须把从中国窃取的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的土地,也务必将日本驱逐出境;据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在国际法上业已回归中国。中国在提出主权要求的同时,一直希望日本正视主权争议,主张两国相向而行,通过对话、谈判寻求妥善解决争议的有效办法。假如日本政府能够放弃掩耳盗铃的做法,坦诚面对客观存在的主权争议,那么中日之间完全可以通过和平方式协商解决分歧,或者在新的形势下再一次达成搁置争议的共识。换言之,今天东海危局的根源就在于安倍政府“不愿意正视历史、不承认主权争议、不同意对话谈判”的“三不主义”,一味追求依傍美国的强军策略,把东海局势推向危险方向,甚至战争的边缘。说到底,安倍无非是想利用并渲染外部威胁,偷换自卫权与集体自卫权的概念,达到谋求地区霸权的战略目的。

    安倍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另一个理由是所谓联合国维和的实际需要,因此要扩大自卫队活动区域及武器使用范围。这样的论据也同样是站不住脚的。参加过联合国维和的东京外国语大学伊势崎贤治教授指出:“将武装组织派遣至纷争地区,必然会发生误伤居民的问题。因此,没有处理这类问题的军事法庭的军队是不能参与其中的,这是普遍奉行的国际常识。”而事实上,以往以专守防卫为目的的日本自卫队根本没有军事法庭,也不具备在复杂的地区争端中行使武力的能力。

    “解禁”危及国际社会和平与安宁

    过去几年,安倍一直假手“积极和平主义”,试图改变战后日本走过的和平发展道路。世人都清楚,所谓“积极和平主义”,无非是积极主动地解除和平宪法对日本强军战略的制约。为此,安倍需要夸大中国的军事威胁来掩盖自己的军事扩张,借助东亚的紧张局势把自卫队改造成可以进行对外战争的利剑。也正因为如此,中国、韩国等历史上饱受日本侵略祸患的国家才不得不保持沟通,寻求一致立场去维护国际正义和人类良知,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大局。

    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后,亚太地区安全前景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原有的战略平衡将被打破,各相关国家将相应调整本国军事安全战略和政策。而随着日本军事安全政策更具外向性、进攻性,相关国家的地缘战略对峙、安全摩擦的风险系数也将上升。值得注意的是,安倍内阁决议中诸如“海上自由航行受阻”、“关系紧密的国家与第三方出现军事冲突”等集体自卫权行使条件模糊而宽泛,随时都可能成为日本对外发动军事行动的借口。尤其是其地域范围将直接涉及东海、南海、台海、钓鱼岛海域,一方面直接损害中国的主权与安全利益,另一方面为日本介入南海争端埋下伏笔,出现了日本联手南海声索国挑起新纷争的危险性。考虑到日本最近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包括废弃“禁止武器出口三原则”、解禁集体自卫权,以及酝酿修改政府开发援助大纲、使之“有助于国家安全利益”,日本要介入南海争端并非空穴来风。

    有消息称,日本接下来会考虑将印度、越南、菲律宾、澳大利亚等作为相互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对象国。菲律宾因既处于日本海上航道的沿岸、又与中国存在海上争端,最符合日本的需要。为此,安倍对菲律宾施以援助,并在国际社会贩卖“历史无正义与是非可言”、“侵略也没有固定的含义和界定标准”等错误言论,其目的就是要在制造历史是非的糊涂账后,无所顾忌地在东南亚扩大军事行动。不难看出,安倍所推进的强国战略危害的不仅是东北亚邻国,最终也将危及整个国际社会。

    “解禁”引发日本国内修宪与护宪斗争

    较之日本周边邻国的担心,日本国内普通民众也反应强烈。九条会、反战千人委员会、日本教职员联合会、工会联合会、新闻工会、民间放送工会、律师联合会、宗教界九条会、全日本佛教会、天主教正义和平协议会、基督教协议会、长崎原爆遗族会、科学者会议、新闻记者会议、消费者联盟等30家社会团体纷纷发表抗议声明,显示出日本国民对政府驱动国家走向战争的担心和愤怒。其实,安倍解禁集体自卫权,首先威胁的正是日本国民的自身安全。近代军国主义的穷兵黩武曾使日本列岛生灵涂炭,战后的和平主义道路则造就了今天日本的富足与繁荣。战端一开,少数政客的建军强国梦或能实现,涉及军工生产的少数大企业或可从中牟利,但千百万日本国民将被再一次捆绑到军事对抗的战车上。

    从法理上讲,安倍解禁集体自卫权严重违反日本宪法的和平精神与基本原则。日本法政大学教授山口二郎指出:“安倍试图通过修改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手段存在四个问题。一是与立宪主义背道而驰,这样下去日本不配被称为‘法治国家’;二是安倍设想的行使集体自卫权不仅不能保护国民生命安全,反而会让日本更不安全;三是所谓‘必要最小限度’行使集体自卫权的说法是欺瞒,集体自卫权一旦行使,根本无法‘刹车’;四是在与邻国关系中片面突出对抗,只会助长亚太地区的紧张局势。”

    事实正是如此,安倍政府侈谈“安全环境的变化”,却刻意绕过和平宪法“不承认国家交战权”的规定,试图用“时局变化”作为改变、扩大宪法解释的理由,这是安倍为实现强军强国的危险战略目标所采取的政治手段。明眼人都看得出,以“日本今天所处的安保环境”为理由去推导“宪法上容许集体自卫权”在逻辑上是无论如何也讲不通的。很多日本法律专家特别指出,用“内阁决议”方式来变更对宪法的解释本身就违反宪法,属于无效的政府越权行为。而从法理上讲,作为刚性宪法(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的日本宪法必须获得参众两院三分之二多数支持并在全民公决赢得超过半数支持,才能改动。

    当“潘多拉盒子”被打开之后

    尽管遭到国内外普遍反对,安倍仍“剑及履及”地推进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那么,当“潘多拉盒子”被打开之后,国际社会将面临怎样的局面?

    中国社会科学院杨伯江教授认为,对日本的内政外交的影响各有三点。就日本国内而言,首先是在政治上,解禁集体自卫权使日本朝着恢复“完整的国家权力”迈进了一大步。废除和平宪法、摆脱“战后体制”、使日本成为“正常国家”是安倍等右倾保守势力的政治夙愿,而通过改变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等于废除了宪法的核心——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放弃交战权”,使日本重新获得了交战权。二是在战略上,“解禁”使日本对外军事行为能力得到增强,介入和影响地区及国际安全事务的手段选择增多。同时,通过对集体自卫权行使条件的模糊化,又使日本拥有了决定是否发动军事行动的“自主裁量权”,保持了决策的空间和余地。三是在安全上,日本军事防务政策由此摆脱了自卫性质,在本国利益面临风险、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面临威胁等借口下,日本出兵海外、发动战争、军事介入地区及国际事务的门槛大大降低。

    在外交方面,日本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得以“协防”美国,这有助于强化美国国内对美日同盟的政治支持,从而换取美国强化对日“协防”。日美同盟也从过去美国单向保护日本变为两国互相保护,从“单行线”改为“双向行驶”,日本在美国亚太安全战略中的地位得到提升,美日之间的对等性、平等性有所加强。日本还借助美国对其“解禁”的支持,通过纳入“关系密切的国家”这一概念,将军事安全合作的视野投向日美同盟框架之外,为将来构建独立于美国的“自主防卫力量”埋下伏笔。

    安倍政府开历史倒车、推行强军政策的结果,严重影响了日本战后和平发展所积累的国际信誉。与当年大日本帝国的主宰者推动国家结成德意日法西斯同盟一样,今天鼓吹集体自卫权的安倍也正在将日本引向危险的道路。然而,日本的国家发展走向归根结底应由广大日本人民来决定。我们反对日方蓄意制造所谓“中国威胁”来推进国内政治议程,敦促日方切实尊重亚洲邻国的正当安全关切,慎重处理有关问题,不得损害包括日本国民在内的所有东亚民众的安全利益,不要损害地区和平稳定。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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