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8年“共产风”过后,全党和全国人民从热烈向往共产主义转入对社会和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冷静思考。1958年11月9日,毛泽东向党的各级领导发出关于读书的建议,提出要读斯大林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这两本书,“要联系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经济建设去读这两本书,使自己获得一个清醒的头脑,以利指导我们伟大的经济工作”。他还建议,以后有时间再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毛泽东本人带头认真读书,深入研究和思考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了重要探索,提出了一系列独创性见解。毛泽东这一时期有关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论述,集中体现在他1958年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批注、1958年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谈话和1959年至1960年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以下简称苏联教科书)谈话之中。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论述,就是其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可知性和认识客观经济规律的目的
毛泽东承认并重视客观存在的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他指出,客观规律是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是和人们的主观认识相对立的。社会主义经济规律是客观的必然性。既然社会主义经济规律是客观的必然性,那就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因此,社会主义阶段是既不能跳过又不能用法令取消的具有客观必然性的历史阶段。毛泽东的这一论述,在当时刮“共产风”的情况下,对清醒人们的头脑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规律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任何科学都要认识和反映客观规律。政治经济学当然不能例外。苏联教科书的缺点不在于它注重规律,而在于它总是从规律出发,借助演绎法,用规律来说明规律。毛泽东在评议苏联教科书这一缺点时指出:该书“不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出发,来研究问题,不从历史的叙述和分析开始自然得出结论,而是从规律出发,进行演绎”。他还指出:“规律自身不能说明自身。规律存在于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应当从历史发展过程的分析中来发现和证明规律。不从历史发展过程的分析下手,规律是说不清楚的。”
毛泽东论证了经济规律的可知性。他批评了思维不能达到存在彼岸的不可知论观点,指出:按照不可知论的看法,思维只是思维,存在只是存在,思维不能达到存在的彼岸,存在不能被认识,客观不能被主观所认识,这就一定要走到二元论,最后走到康德那里去。关于经济规律的可知性,毛泽东指出:“规律是在事物的运动中反复出现的东西,不是偶然出现的东西。规律既然反复出现,因此就能够被认识。”他举例说: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过去是七八年到十年出现一次,经过多次反复,就有可能使我们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危机的规律。现在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同马克思时候的危机不同,有了变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1948年至1959年,十年中美国爆发了三次危机。具体情况虽然改变了,但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规律仍然存在。
认识和研究客观经济规律的目的,是为了运用和驾驭经济规律来改造客观世界。毛泽东指出,必须认真研究客观经济规律,必须学会熟练地运用客观经济规律;人们通过实践,认识了客观规律,就能够熟练地运用这些规律,驾驭这些规律,达到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
规律可以认识,但不能把认识和驾驭客观规律说得太容易。苏联教科书说,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化,“人们成为自己社会经济关系的主人”,就能“完全自觉地掌握和利用”经济规律。毛泽东指出:“把事情说得太容易了。这要有一个过程。规律,开始总是少数人认识,后来才是多数人认识。就是对少数人说来,也是从不认识到认识,也要经过实践和学习的过程。任何人开始总是不懂的,从来也没有什么先知先觉。”毛泽东这样总结了认识规律的过程:“认识规律,必须经过实践,取得成绩,发生问题,遇到失败,在这样的过程中,才能使认识逐步推进。要认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必须进行实践,在实践中必须采取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来进行研究,而且必须经过胜利和失败的比较。反复实践,反复学习,经过多次胜利和失败,并且认真进行研究,才能逐步使自己的认识合乎规律。只看见胜利,没有看见失败,要认识规律是不行的。”
毛泽东深刻地阐明了主观运动规律和客观运动规律的关系。他说:“人们的主观运动的规律和外界的客观运动的规律是同一的。辩证法的规律,是客观所固有的,是客观运动的规律,这种客观运动的规律,反映在人们的头脑中,就成为主观辩证法。这个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是同一的。”
二、对立统一规律、两重性与政治经济学
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基本规律,两重性是对立统一的客观事物内在的矛盾双方及其相互关系。毛泽东主张经济学要研究对立的统一,要研究两重性。他说:“两重性,任何事物都有,而且永远有,当然总是以不同的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性质也各不相同。”[2](P107)
毛泽东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商品两重性进而分析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矛盾的方法为例,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最大量、最日常、最普遍的现象是商品。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研究从此出发,分析了商品的两重性,由此揭露了在这种物与物的关系掩盖下的人与人的关系,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矛盾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
毛泽东又以保守和进步、稳定和变革的两重性为例,说:“保守和进步,稳定和变革,都是对立的统一,这也是两重性。生物的代代相传,就有而且必须有保守和进步的两重性。稻种改良,新种比旧种好,这是进步,是变革。人生儿子,儿子比父母更聪明粗壮,这也是进步,是变革。但是,如果只有进步的一面,只有变革的一面,那就没有一定相对稳定形态的具体的动物和植物,下一代就和上一代完全不同,稻子就不成其为稻子,人就不成其为人了。保守的一面,也有积极作用,可以使不断变革中的植物、动物,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起来,或者说相对地稳定起来,所以稻子改良了还是稻子,儿子比父亲粗壮聪明了还是人。但是如果只有保守和稳定,没有进步和变革一方面,植物和动物就没有进化,就永远停顿下来,不能发展了。”毛泽东的上述论述,对我们认识事物,特别是对我们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改革开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不改革开放,社会就会停顿,就不能进步,就不能发展;不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就会失去社会主义的相对稳定形态,社会主义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了。
苏联教科书否定矛盾的普遍性规律,不承认社会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而认为“团结一致,十分稳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特点,认为“精神上政治上的一致”是社会主义国家强大的社会发展动力。对此,毛泽东批评说:“这样一来,矛盾的普遍性这个规律,在他们那里被否定了,辩证法在他们那里就中断了。没有矛盾就没有运动。社会总是运动发展的。在社会主义时代,矛盾仍然是社会运动发展的动力。”
根据矛盾的普遍性这个规律,毛泽东研究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他在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就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在1959年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谈话中,毛泽东不仅重新肯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而且指出在社会主义时代矛盾仍然是社会运动发展的动力。
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出发,毛泽东指出:“我们要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平衡和不平衡,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平衡和不平衡,作为纲,来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问题。”[2](P130-131)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平衡和不平衡、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平衡和不平衡为纲,意味着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始终要以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为主环,抓住主环,来带动和把握社会主义经济的所有各环。这样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就有可能是一个真正掌握了社会主义经济内在联系的完整的、系统的科学体系。政治经济学研究生产关系要联系研究生产力,政治经济学研究生产关系要联系研究上层建筑,这就不是孤立地、静止地研究生产关系,而是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适应和不适应、平衡和不平衡中研究生产关系,在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之间适应和不适应、平衡和不平衡中研究生产关系,由此来带动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的各个方面的研究,达到纲举目张的目的。
三、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毛泽东认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生产关系。但是,要研究清楚生产关系,就必须一方面联系研究生产力,另一方面联系研究上层建筑对生产关系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在考察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关系革命和生产力发展的关系时,毛泽东发现,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进行生产关系的革命。但是,只有在生产关系改变以后,生产力才得到大发展。他说:“当然,生产关系的革命,是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所引起的。但是,生产力的大发展,总是在生产关系改变以后。拿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来说,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简单的协作就创造了一种生产力。手工工场就是这样一种简单协作,在这种协作的基础上,就产生了资本主义发展第一阶段的生产关系。手工工场是非机器生产的资本主义。这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了一种改进技术的需要,为采用机器开辟了道路。在英国,是资产阶级革命(十七世纪)以后,才进行工业革命(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
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否适应的问题,毛泽东高度评价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进步作用,全面论述了当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适应和不适应的状况。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进步作用,他指出,人类历史一百万年中,资产阶级的三百年,是一个大跃进。关于当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否适应的问题,他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就资本主义社会本身来说,现在还能使生产力得到一定发展。但是,同社会主义制度比较起来,就很不优越,而且日益走向没落和完结。
关于上层建筑革命、生产关系变革和生产力大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毛泽东总结出一条既适用于资产阶级革命又适用于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他说:“从世界的历史来看,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不是在资产阶级建立自己的国家以前,而是在这以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大发展,也不是在上层建筑革命以前,而是在这以后。都是先把上层建筑改变了,生产关系搞好了,上了轨道了,才为生产力的大发展开辟了道路,为物质基础的增强准备了条件。……这个一般规律,对无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革命都是适用的,基本上是一致的。”毛泽东用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证明了这一规律,英国如此,法国、德国、美国、日本也如此。这些国家都是经过不同的形式,改变了上层建筑、生产关系之后,资本主义工业才大大发展起来。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在一切社会形态中起作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规律,毛泽东预言,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同样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可以设想,将来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以后,人们在劳动生产和分配中的相互关系,还会有无穷的变化,但是所有制方面不会有多大变化。”
四、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和波浪式发展的规律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毛泽东研究了主观的经济计划和客观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之间的关系。他指出:“计划是意识形态。意识是实际的反映,又对实际起反作用。”但是,对计划人员来说,“问题在于能否掌握有计划发展的规律,掌握到什么程度;在于是否善于利用这个规律,能利用到什么程度”。
我国的经济计划是否合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经济规律?对于这个问题,毛泽东作了客观的、全面的估计。他说:“我们对规律的认识,不是一开始就是完善的。实际工作告诉我们,在一个时期内,可以有这样的计划,也可以有那样的计划;可以有这些人的计划,也可以有那些人的计划。不能说这些计划都是完全合乎规律的。实际上是,有些计划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合乎规律,有些计划不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不合乎规律。”还不能说我们过去是完全正确地计划生产的,不能说我们过去的计划完全反映了客观规律的要求,不能说我们的计划工作过去已经认真研究了、充分掌握了、熟练运用了客观规律。
毛泽东批评苏联教科书没有提出平衡和不平衡的矛盾,没有接触到社会主义经济的波浪式发展问题。苏联教科书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技术的发展极不平衡,必然加深生产中的比例失调现象,与此相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保证根据国民经济的需要有计划地发展科学和技术。对此,毛泽东评论说:“这段写得不对,既否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某种平衡,也否认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某种不平衡。资本主义技术的发展,有不平衡的方面,也有平衡的方面。问题是这种平衡和不平衡,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平衡和不平衡,在性质上不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技术发展有平衡,也有不平衡。”在从论述技术发展的平衡和不平衡,进而论述经济发展的平衡和不平衡时,毛泽东指出:“技术的发展是这样,经济的发展也是这样。教科书没有接触到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波浪式前进。说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一点波浪也没有,这是不可能设想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直线的,而是螺旋式地上升,也就是波浪式发展。”
针对苏联教科书不讲平衡和不平衡的矛盾,不讲按比例和不按比例的矛盾,毛泽东指出:“要经常保持比例,就是由于经常出现不平衡。因为不成比例了,才提出按比例的任务。平衡了又不平衡,按比例了又不按比例,这种矛盾是经常的、永远存在的,教科书不讲这个观点。”有不平衡,有比例失调,才能促使我们更好地认识规律。
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平衡和不平衡问题,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能够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使不平衡得到调节,但是不平衡并不消失。‘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因为消灭了私有制,可以有计划地组织经济,所以就有可能自觉地掌握和利用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这个客观规律,以造成许多相对的平衡。”“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不按比例、不平衡的情况,要求我们按比例和综合平衡。”“不以规律为计划的依据,就不能使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的作用发挥出来。”
五、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
毛泽东区分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这是一大理论贡献。他说:“商品生产……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
区分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就可以正确地制定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方针和政策,就可以解决一些人怕商品生产、把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的错误。毛泽东说:现在我们有些同志怕商品,无非是怕资本主义。怕商品干什么?不要怕。我们可以发展商品生产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他批评了消灭商品生产的“左”的主张,指出我国现在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国家和集体,这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有本质差别。毛泽东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必须肯定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还有积极作用。
毛泽东还进一步研究了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一方面,毛泽东同意斯大林关于两种所有制的存在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这一提法。另一方面,毛泽东认为斯大林只说到商品生产的主要条件,没有说到最终条件。指出,斯大林关于商品存在的条件,阐述得不完整。两种所有制的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是过渡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
斯大林认为苏联的商品生产是“特种的商品生产”,这种商品生产的活动范围“只限于个人消费品”。毛泽东认为这种观点很不妥当,指出,商品生产的活动范围不限于个人消费品,在我国,有些生产资料,例如拖拉机等生产资料是属于商品的。按照毛泽东的看法,只有全民所有制内部调拨的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全民所有制企业卖给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之间转让的生产资料,仍然是商品。
肯定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积极作用,就必然肯定价值规律的积极作用。毛泽东指出,现在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所有的经济单位(包括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都要利用价值规律,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以便不断地改善经营管理工作,合理地进行生产和扩大再生产。
客观规律不能违反。毛泽东从这一理论高度批评当时国内经济界和经济学界刮起的消灭商品生产的“共产风”。他说:“现在,我们有些人大有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他们向往共产主义,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
六、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不是永恒的自然规律,而是历史性的规律
毛泽东用历史的眼光看待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范畴,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范畴也是历史范畴,而不是永恒的。他说:“社会主义社会里面的按劳分配、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等等,现在是适合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但是,发展下去,总有一天要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总有一天要被生产力的发展所突破,总有一天它们要完结自己的命运。能说社会主义社会里面的经济范畴都是永久存在的吗?能说按劳分配这些范畴是永久不变的,而不是像其他范畴一样都是历史范畴吗?”
苏联教科书讲到社会主义社会下的具体制度时,说要“彻底巩固”。毛泽东说:“彻底巩固”这四个字看了不舒服。任何东西的巩固,都是相对的,怎么能彻底?宇宙间、地球上的一切事物,都是不断发生、发展和死亡的,都是不能“彻底巩固”的。任何东西都不能看成永恒的。两种所有制的并存,不能是永恒的,全民所有制本身也有自己的变化过程。一定的社会制度,在一定的时期内需要巩固它,但是这种巩固必须有一定的限度,不能永远地巩固下去。认识不到这一点,反映这种制度的意识形态就僵化起来,人们的思想就不能适应新的变化。
毛泽东预言,共产主义阶段同样会向前发展,同样会存在量变和质变。他说:“社会主义一定要向共产主义过渡。过渡到了共产主义的时候,社会主义阶段的一些东西必然是要灭亡的。就是到了共产主义阶段,也还是要发展的。它可能要经过几万个阶段。能够说到了共产主义,就什么都不变了,就一切都‘彻底巩固’下去吗?难道那个时候只有量变而没有不断的部分质变吗?”
“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相比,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其中包括社会主义经济规律问题,确实提供了许多新的东西。
毛泽东在1960年读完苏联教科书时说:“写出一本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现在说来,还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有英国这样一个资本主义发展成熟的典型,马克思才能写出《资本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至今还不过四十多年,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还不成熟,离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还很远。现在就要写出一本成熟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还受到社会实践的一定限制。”从毛泽东发表这一谈话到现在,四十多年过去了。我们今天观察问题和认识问题有了更广阔的历史背景和更丰富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因而应比前人进行更深入的探索,研究更多的问题,获得更多的认识。但是,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积累在每一个具体历史阶段上获得的并经过实践检验的认识,不断推进,不断深化,才可能越来越接近于科学真理。当然,未来的探索者也会理解今天的探索者,处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不成熟阶段的经济学家,确实难以写出成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