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9月29日至11月6日,中国抗日战争即将进入战略相持阶段的重要关头,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了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这是六大以来开会时间最长、出席人数最多、讨论问题最深入的一次中央全会,也是毛泽东自六大当选中央委员以来第一次出席并作政治报告和会议结论的全会。
六届六中全会是在党内经历一场大争论后召开的。1937年8月,洛川中央政治局会议制定全面抗战路线和独立自主游击战的战略方针,已为抗战实践所证明是正确的。可是,王明在同年12月和翌年3月的政治局会议上,以传达共产国际和斯大林“新政策”为名作主导报告。他虽然也讲了要坚持抗战、坚持统一战线,但重点却否定洛川会议以来中央的路线和政策,不点名地批评毛泽东关于国民党中有左、中、右派的分析,点名批评刘少奇有关“抗日游击战争基本政策”的正确观点,提出了“一切经过统一战线”等系统的右倾主张。与会多数同志对王明传达的“新政策”盲目信赖,并以他的观点总结统一战线工作的得失,作了自我批评。毛泽东、张闻天等坚持洛川会议以来的中央路线,有保留地接受“新政策”。在十二月会议上,王明进入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王明为书记的七大筹备委员会,但却确定王明在七大上作政治报告、毛泽东作工作报告。会后王明即去武汉,把十二月会议精神写成《中国共产党对时局宣言》擅自发表,提出“六大纲领”,推翻党中央全面抗战路线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反对建立抗日根据地,不要自己有军队”。[1]王明在武汉另搞一套,不执行中央指示,直至1938年夏季,不但拒绝在《新华日报》上刊登对全国抗战起指导作用的《论持久战》,反而将自己诬蔑毛泽东“假抗日,真反苏,坐待日苏战争”等意见,秘密“请求在武汉的一位苏联同志转告斯大林和季米特洛夫”,以求共产国际在组织上干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就是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召开的。因此毛泽东在七大上指出:“六中全会是决定中国之命运的。”
六届六中全会总结了抗战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分清了路线是非,基本上纠正了王明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正如当时党内负总责的张闻天后来所说:“六中全会在毛泽东同志领导下,实质上推翻了王明路线”。本文从思想、政治、军事和组织四个方面,来论述毛泽东与六届六中全会。
一、确立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六届六中全会与四中、五中全会盛行马列主义教条化、共产国际决议神圣化根本不同,它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总结抗战以来的经验,批评王明教条主义,确立了党的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在《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中,第一次使用“实事求是”这一概念,并且代表中央政治局向全党提出:“共产党员应是实事求是的模范”,“因为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完成确定的任务”。关于这个问题,可从会前指导和会上理论阐述两个方面来讲。
第一,以实事求是思想指导会前准备工作。
从中共是共产国际一个支部的实际出发,争取共产国际正确指导对开好六届六中全会至关重要。而王明带回的“新政策”也恰恰与共产国际不了解中国抗战真实情况直接有关,因为它是根据王明的“报告”作出的。在十二月会议上,王明又不顾4个月来中国抗战进程的变化,照抄照搬“新政策”,并把它当作“圣旨”来否定中央路线和方针。他批评洛川会议过分强调“独立自主原则”,指责没有力量空喊无产阶级领导权“是不行的”,把抗战希望完全寄托在国民党正规军身上,造成思想混乱。在王明仍唱右倾教条的三月会议后,中共中央、毛泽东派出任弼时为代表向共产国际报告抗战实情和党内状况,争取其符合中国情况的指导。共产国际得知中国抗战的真实情况后,于6月11日正式作出《关于中共代表报告的决议》,肯定了中国共产党抗战以来的政治路线,并指出“中共在复杂环境及困难条件下真正运用了马列主义”。这样,就为召开六届六中全会创造了极其重要的条件。
当然,仅仅有共产国际指示还不能顺利开成六届六中全会,因为王明还对全会召开制造各种障碍。关于全会的“政治报告”就是一例。他以十二月政治局会议确定由他作七大政治报告为由,提出六中全会政治报告也要由他来作,否则就不回延安;即使人已到达西安,还再次提出这个问题,否则就要返回武汉。党中央不得不再次复电王明,要他先回延安,至于谁作政治报告应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决定。9月中下旬,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延安举行,王稼祥传达了共产国际决议和指示:中共抗战的政治路线是正确的;中央领导机关要以毛泽东为首;要有亲密团结的空气。与会同志联系抗战实际,深入讨论共产国际指示,分清了政治、思想上的路线是非。会议经过讨论认为,王明为政治报告所准备的发言提纲比较空洞,不符合抗战实际;而毛泽东的发言提纲从实际出发,总结了抗战以来的经验教训,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阐明了问题。会议决定:六中全会由张闻天致开幕词,王稼祥传达共产国际决议和指示,毛泽东代表中央政治局作政治报告。这样,王明千方百计想作六中全会政治报告的美梦破灭了。
共产国际决议、指示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决定,从思想上、政治上为六届六中全会的召开作好了准备。
第二,毛泽东在全会上阐述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六中全会不仅用实事求是的思想指导了从政治报告到会议决议以及为被错整的刘少奇、邓小平等同志平反的全过程,而且还从理论上阐述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毛泽东在革命实践中逐渐认识到它对中国革命事业的极端重要性。在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中,他进一步对“实事求是”的内涵作了多方面的阐述。毛泽东亲身经历过十二月政治局会议,深深感到一些富有实践经验的同志之所以受王明右倾教条主义的迷惑,上当受骗,就是因为缺乏马列主义理论根底;深深感到我们党的马列主义修养不高,并且很不普遍,很不深入;深深感到这与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抗日战争的任务很不相称。因此在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明确提出:“普遍地深入地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的任务,对于我们,是一个亟待解决并须着重地致力才能解决的大问题。”
鉴于党内对待马列主义存在着两种态度和两种方法,毛泽东明确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不应当把他们的理论当作教条对待,而应当看作行动的指南,应当学习他们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立场和方法,只有这个行动指南,只有这个立场和方法,才是革命的科学。至于学习方法,毛泽东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完全是为了认识中国革命规律,指导中国革命运动。如果我们党内有一百至二百个领导干部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实际地而不是空洞地学会了马克思主义,那么就会大大提高我们党的战斗力,加快战胜日本帝国主义。
在六届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还代表中共中央第一次向全党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任务。共产党员是国际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是马克思主义只有同本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础和前提,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又是两者相结合的产物,同时又是推动革命事业进一步实现两者结合的条件。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就在于它和世界各国具体的革命实践相联系。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总结了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从中国国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共八七会议总方针和六大决议,抵制中央教条式的“城市中心论”,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应用于中国革命实践,实现“枪杆子运动”与民众运动的结合,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实行“工农武装割据”,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政权的中国革命道路。与此同时,他不断总结中国革命实践经验,升华为理论,又指导了中国革命运动。仅从思想理论方面批评教条主义的,就已写出《反对本本主义》、《实践论》和《矛盾论》等一批马列主义中国化的著作。在六届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进一步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涵及其极端重要性。他强调指出:“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
同时,毛泽东尖锐地批评了王明的教条主义,在政治报告中指出:中国的共产党员,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他说:“洋八股必须废止,空洞抽象的调头必须少唱,教条主义必须休息,而代之以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
在六届六中全会上,张闻天在关于党的组织问题的报告中,也提出要“使组织工作中国化”;张浩在职工运动报告中,也提出了“工作方法的民族化、中国化、通俗化”等观点。在全会的讨论过程中,与会者积极拥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并希望有更多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著作问世。
六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提出:应当彻底肃清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凶恶敌人——思想上的及工作上的公式主义、教条主义与机械主义。全会号召全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学会灵活的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及国际经验应用到中国每一实际斗争中来”。这样,六中全会就把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确立为指导中国革命运动的思想原则,这对于党和人民在集体奋斗中形成毛泽东思想体系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政治上坚持全面抗战路线和独立自主原则
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坚持洛川会议制定的全面抗战路线,批判国民党的片面抗战路线及其在共产党内的反映;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批评了王明“一切经过统一战线”的右倾机会主义。
毛泽东在《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中,总结抗战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后指出:抗日战争是长期的,最后胜利是属于中国人民的,根本关键就在于统一团结全民族、力求进步和依靠群众。在论述这个问题时,批判了国民党的片面抗战路线:“许多人认为照老样子下去就可以了,他们不注意团结全国,不注意军事、政治、文化、党务、民运等各方面的改进,甚至还在加重磨擦、阻碍进步。”毛泽东重申了洛川会议制定的全面抗战路线:“抗战时期最中心的任务,是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而争取抗战胜利的中心关键,在使已经发动的抗战发展为全面的全民族的抗战,只有这种全面的全民族的抗战才能使抗战得到最后的胜利。”抗战一年多来的实践表明:在国民党军队担负的正面战场,某些国民党官兵曾经抗击了日本侵略军的猛烈进攻,但在片面抗战路线和消极防御作战方针的指导下,不能不丧师丢地,从华北、华东、华南一直退到四川,大半个中国沦于日寇;中国共产党领导八路军新四军所担负的敌后战场,在全面抗战路线和基本游击战作战方针指导下,开展了广泛的游击战争及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牵制了大量日军,收复了大片国土,有力地支援了正面战场,起到了战略上的配合作用,展现了依靠人民力量战胜日本法西斯的光明前景。
毛泽东的政治报告对新阶段坚持全面抗战路线具体地提出了“当前十五项紧急任务”。全会经过讨论,取得共识,并概括地写进了决议。其要点是:高度地发扬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坚决抗战到底;扩大主力军,提高战斗力,保卫西南西北;广大发展敌后方的游击战争,建立更多的抗日根据地,配合主力军作战;发展国共两党及一切抗日党派,强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支持长期抗战;扩大民众运动和发展民众团体,动员广大民众积极参加抗日战争等。为动员广大民众积极抗战,要求各方面都更加进步,尤其要求国民党政府调整政策。比如,人民要求政府满足自己的政治经济要求,同时给政府一切可能的利于抗战的援助;工人要求厂主改良待遇,同时积极工作以利抗日;地主应该减租减息,同时农民应该交租交息等等,以便团结对外,共同抗日。这样,才有可能扩大和巩固全民族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要巩固与扩大全民族的抗日统一战线,共产党必须坚持在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因为,虽然已经建立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但是国民党仍然坚持一党专政,甚至不允许有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这种具体条件下,我们党的方针应该是:“在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既统一,又独立”。对于这个方针的辩证关系,毛泽东在结论中作了论述:“在民族斗争中,阶级斗争是以民族斗争的形式出现的,这种形式表现了两者的一致性。一方面,阶级的政治经济要求在一定时期内以不破裂合作为条件;另一方面,一切阶级斗争的要求都应以民族斗争的需要(为着抗日)为出发点。这样,便把统一战线中的统一性和独立性、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一致起来了。”
六中全会深入地讨论了政治报告,在坚持统一战线中独立自主方针的问题上,从思想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批评了王明的“一切经过统一战线”的右倾主张。毛泽东明确指出,“‘一切经过统一战线’是不对的。”他在会议结论中说:“刘少奇同志说的很对,如果所谓‘一切经过’就是经过蒋介石和阎锡山,那只是片面的服从,无所谓‘经过统一战线’”。从思想理论上说,王明的“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也并非是他的独创,而是教条式地照搬法国共产党的经验。这也是错误的,因为法国有了各党的共同委员会,而对于共同决定的纲领,社会党方面不愿照做,依然干他们自己的,故共产党方面有提此口号以限制社会党之必要。“中国的情形是国民党剥夺各党派的平等权利,企图指挥各党听它一党的命令。我们提这个口号……只是自己把自己的手脚束缚起来,是完全不应该的。”后来,毛泽东在中共八大期间同外宾谈话,总结我党经验教训时还用形象生动的语言讲到:王明一切服从国民党,“梳妆打扮,送上门去”,用嘴巴上课;蒋介石开始还挽留他,随后则用机关枪给他上课,“一个耳光,赶出大门”。这样,蒋介石也“帮助”我们纠正王明的右倾错误。
六中全会强调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提出还必须实行有团结、有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方针。共产党一定要在坚持民族统一战线的原则下,冲破国民党的限制,独立自主地发展革命力量。具体地说来,就是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要竭力巩固与发展共产党的力量,积极发展进步力量,争取中间势力,反对顽固势力的反动行为;在八路军、新四军和抗日根据地中,要坚持共产党的绝对领导,拒绝国民党委派他们的党员来当干部,拒绝国民党提出的取消政治委员制度和人民民主制度的无理要求;在国民党统治区要冲破国民党的限制,尽可能地发动群众开展斗争;在敌占区,不管国民党允许与否,要放手发动游击战争,扩大人民武装,建立巩固的抗日民主根据地。只有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才能保持共产党已经取得的阵地,才能发展新的阵地。
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政治报告通过决议案,强调“应该坚持保证共产党本身在政治上组织上的独立性”,又必须从实际出发,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有的如八路军派一支部队去河南,估计能得到国民党同意的,先征得国民党同意后再做,这叫先奏后斩;有些则既成事实再告诉国民党,这叫做先斩后奏;有些事情估计国民党不会同意的,如召集边区议会之类,我们做了,叫做斩而不奏;有些事如果做了会妨碍大局的,则采取不斩不奏等等。以此四种方式来执行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才能保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扩大和巩固,才能保证抗日战争的胜利成为人民的胜利。
三、军事上坚持基本游击战的战略方针
抗战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基本游击战战略方针是符合我军实际情况的,而王明提出“普遍实行的运动战为主”的战略方针则是脱离我军实际的。六中全会经过充分讨论,提出必须坚持我军“基本是游击战,但不放弃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的战略方针。
这个战略方针是抗战实践经验的总结,在王明回国之初就已基本形成。洛川会议上,毛泽东提出红军(当时尚未改编为八路军)的基本任务是:创造抗日根据地,钳制与消灭敌人,配合友军战略作战,保存与扩大自己,争取对敌战争的领导权。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又提出了“独立自主山地游击战的战略方针”。红军主力改编为八路军后,三个师立即先后开赴山西抗日前线执行这个方针,实施战略展开。1937年9月20日前后,一一五师师长林彪致电毛泽东,在完全赞同独立自主山地游击战战略方针和战略部署的同时,提出利用平型关地域有利地形、暂时集中一旅给侵略日军以打击的请示报告。9月21日,毛泽东给八路军副总指挥彭德怀发电报,十分强调贯彻执行独立自主山地游击战战略方针,同时在战术上也批准林彪想打一运动战的报告。电报说:“林彪同志来电完全同意我十七日的判断与部署,他只想以陈旅集中相机给敌以打击,暂不分散。这种一个旅的暂时集中,当然是可以的,但如许久还无机可乘时,仍以适时地把中心转向群众工作为宜。”可见,毛泽东不仅批准了著名的平型关战斗,而且提出了坚持山地游击战战略方针的同时允许有利条件下打运动战的思想。在平型关战斗胜利后的第4天,毛泽东致电前线明确提出:阎锡山要我军配合他军打一二仗,在战术上“如果在确实有利的条件下,当然是可以参加的”。八路军各师在这个电示下,又开展夜袭阳明堡机场、广阳等一系列战斗。毛泽东总结了这些战斗实践经验,在十二月政治局会议的发言中概括出八路军的战略方针是:“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在有利条件下打运动战,集中优势兵力消灭敌军一部。”
王明在三月政治局会议上又进一步否定游击战的战略地位,提出“普遍实行以运动战为主”的战略方针。毛泽东根据抗战实践的新经验,有针对性地发表《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并在《论持久战》中更加完整地概括出八路军、新四军的战略方针:“基本的是游击战,但不放弃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
八路军、新四军实施基本游击战的战略方针,在战区和敌后战场都取得了辉煌的战绩。到六中全会召开时,八路军、新四军对敌作战1600余次,歼敌5.4万余人,缴获各种枪1.2万余支。创建了晋察冀、晋绥、晋冀豫、晋西南、冀鲁豫、山东、苏南、皖南、皖中、豫东等抗日根据地,开辟了广阔的敌后战场,抗击了大量的敌军,对停止日军的战略进攻,加速战略相持阶段的到来起着重要作用。并且,使自己部队发展壮大,八路军已由抗战之初的4.5万人发展为15.6万人;新四军因受王明“普遍实行的运动战为主”的战略方针的影响,不敢放手发动群众,开展战区和敌后的游击战争,部队只由1万多人发展为2.5万人。
六届六中全会坚持已为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战略方针,十分强调游击战争在抗日战争中的重要作用。毛泽东在政治报告中分析认为,半殖民地中国抗日战争的重要特点之一,在于游击战争的广大性与长期性,没有这种游击战争,便不能牵制大量侵略日军,有力地配合主力军之作战,而停止敌人之进攻;便不能使敌人占领地限制于一定地带,使之无法全部占领;便不能在敌人后方建立多数的抗日堡垒、坚持游击战争,并准备将来配合主力军之战略反攻。他还把广泛开展游击战争作为全民族抗战当前的紧急任务之一提了出来。
毛泽东汇集全会讨论八路军、新四军战略战术的问题,作了《战争和战略问题》的结论。其中第五节专门论述了“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地位”。他认为,“游击战争虽在战争全体上居于辅助地位,但实占据着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因为它不只是配合作战的战术问题,而且是在广大敌后战场上长期地大规模地单独地实行外线作战,与正规军不仅是战役配合,而且是战略配合。同时,大规模地开展游击战,可以广泛地发动群众和武装群众,建立和扩大抗日民主政权,发展和壮大正规军,使我军由游击战逐步发展到运动战、正规战,担负起将来战略反攻的伟大战略任务。以后的抗战实践,完全证明了毛泽东的这一科学预见。在全会结论中,毛泽东针对王明主张军队要“七个统一”、不要自己有军队的错误指出:革命的中心任务和最高形式是武装夺取政权,是战争解决问题。“在中国,离开武装斗争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地位,就不能完成任何革命任务。”全会决定,党的工作重点是在战区和敌后,要独立自主地放手发动群众,开展游击战争,实行“枪杆子”与民众运动的结合,建立抗日根据地。全会还从抗战和敌后游击战争发展情况的实际出发,制定了“巩固华北、发展华中”的战略决策。
四、制定马克思主义的组织路线
中共六届六中全会认为,要实行共产党在抗日民族战争中的领导地位,必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制定一条马克思主义的组织路线,以确保政治路线的贯彻和执行。
毛泽东在政治报告中阐明了党在抗日民族战争中的地位,提出巩固和发展党的方针。为了克服困难,战胜敌人,建设新中国,共产党必须扩大自己的组织,向工、农、兵、学、商的积极分子开门,使党成为一个伟大的群众性的党。要求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的利益。十分强调共产党员在抗日民族战争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他说:“共产党员在八路军和新四军中,应该成为英勇作战的模范,执行命令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政治工作的模范和内部团结统一的模范。”这样,才能动员全民族的全面抗战,克服困难,战胜日本侵略军。
共产党的干部是共产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党的路线和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是实现党的领导地位的组织保证。正如毛泽东所说:“路线确立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毛泽东在政治报告中,全面地论述了干部问题,提出我们还必须善于识别干部、善于使用干部和善于爱护、关心干部。在选拔使用干部问题上,毛泽东提出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联系,有独立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针对党内张国焘叛逃、王明严重违反中央组织纪律等情况,毛泽东在《论新阶段》报告中重申了党的纪律,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全会经过讨论把它写入决议。
六中全会根本否定四中、五中全会“左”倾宗派主义的干部路线,纠正对持不同意见者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错误做法,确立了正确的干部政策。毛泽东总结亲身经验,继续采用遵义会议以来的正确政策和做法,在政治报告中提出:对于犯错误的干部,一般采取说服教育、以理服人的方法,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只对犯有严重错误而又不接受指导的人,才应当采取斗争的方法,在这里,耐心是必要的;轻易地给人戴上“机会主义”的大帽子,轻易地采用“开展斗争”的方法是不对的。
六中全会遵循上述指导原则,一方面对犯右倾错误的王明进行了适当的批评,另一方面,对过去被“左”倾宗派主义错批错整的同志予以平反。毛泽东汇集在讨论中提出的建议,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向全会作结论时正式宣布:“少奇同志历来是正确的,过去的帽子、打击、批评等等是不对的”;对萧劲光公审与开除党籍,“是岂有此理”;对瞿秋白、何叔衡等同志处罚,“皆不妥当”;对邓小平的打击“亦应取消”。对于二方面军在湘鄂西之夏曦同志,根本上是为革命的,但有严重错误,一些处置“是不对的”;而贺龙同志“是对的”。“四方面军一案错误是张国焘,大部分干部是好的”;对被张国焘杀害的同志旷继勋、曾中生等“应予以平反”;“对犯过错误的同志应与张国焘有区别”。这种有错必纠的实事求是的做法,这在我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使得被冤死的同志得到了平反昭雪;使得被错整的同志放下了包袱,轻装上阵,从而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共同反对日本侵略者。
六中全会决定王明留在延安党中央工作,继任中央书记处书记。根据政治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在组织方面做了适当的调整:撤销以王明为书记的长江局,设立中原局和南方局,分别由刘少奇、周恩来任书记。全会还改变了十二月政治局会议的决定,将由王明作七大政治报告改为作组织报告,将毛泽东作工作报告改为作七大政治报告,不再作工作报告了。后来,因王明继续坚持错误,改由刘少奇作七大的组织报告。
鉴于王明右倾机会主义者违反组织纪律、破坏统一和张国焘由反对党中央发展到叛党投靠国民党的深刻教训,六中全会根据毛泽东、刘少奇在会前政治局会议上的提议,制定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3个文件,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巩固党的团结与统一。
中共六届六中全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科学地总结了我党17年经验特别是抗战以来的经验,正确分析了抗战发展趋势和目前形势,确定了党在当前和新阶段的基本任务与路线,统一了全党的步调,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保证了党中央正确路线的贯彻执行。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政治报告通过《中共扩大的六中全会政治决议案》,批准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央政治局路线。在会上,刘少奇作了关于抗战爆发前后党在华北工作的报告和《党规党法的报告》,周恩来作了关于中共代表团的工作报告,朱德作了八路军工作报告;任弼时出使共产国际如实汇报,争取到了共产国际的正确决议和指示,为六中全会召开作出了特殊的贡献。这表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
六中全会的文件送到共产国际,得到了共产国际的充分肯定和热情支持。在1939年4月《共产国际》(俄文版)刊登了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上的政治报告《论新阶段》一文。还在同年6月第6期《共产国际》(俄文版)上专门刊登介绍毛泽东生平的长文。文章高度评价毛泽东,称毛泽东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者与组织者之一”,“军事战略家”,“中国共产党卓越领导人之一”,“属于人民的,不屈不挠的领袖和民族英雄”。
总之,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确立了毛泽东的领袖地位,这是历史性的选择,标志着中国共产党走向成熟。
(来源:《党的文献》200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