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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青蕉”歪曲“湘女上天山”历史意欲何为?

作者:千钧棒   来源:察网  

“黄青蕉”歪曲“湘女上天山”历史意欲何为?

千钧棒

昨天在网上阅读环球时报时看到了这么一篇文章,题目是《上天山的八千湘女用不着后代哭》 ,文章开头的一段话引起我的注意:

【一个实名认证为“@黄青蕉”的微博账号6日在表达反对开放代孕的主张时,大段抨击“八千湘女上天山”那段历史,描述那些年轻湘女“被强行嫁给毫无感情基础、大她们几十岁的老男人,为他们传宗接代,自己的梦想和才华被当成垃圾一样丢弃”。这条微博引来巨大争议,不仅很多网友予以斥责,阿勒泰公安在线也站了出来,反驳黄青蕉的说法。】

看到“湘女上天山”这个话题,我首先想起两年前同样是因为这个话题在网络上引起的一场争论,于是上网查询,因为我怀疑这个@黄青蕉是当年因为发表类似言论而受到反驳的孙君红,结果查到这么一个微博截图:

从这个截图上的对话看,@黄青蕉和孙君红似乎是两个人,当然也不排除其实是一个人,只不过一个是真实姓名一个是网名,结果被旁边人理解成两个人。

那么@黄青蕉说了些什么呢

不管是不是同一个人,评论@黄青蕉就不能不涉及孙君红。

两年前,山东青岛女作家孙君红编造的一个谎言在网络上引起了强烈反应:

对这种编造领导人对话,歪曲历史,抹黑和无端侮辱攻击“兵团人”及其后代的言论,理所当然地受到反驳,阿勒泰公安的微信进行了驳斥:

本人当时也参与了对她的反驳。

孙君红, 1970年生,毕业于山东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系,从事播音工作16年,曾在微博上为茅于轼、袁腾飞等无法演讲疾呼。孙君红的微博,曾自称是“作家主任播音,毛粪清理工”,从认证的名字可以看出,这位所谓的作家,对毛主席及其拥护者充满仇恨,蔑称毛泽东的拥护者为“毛粪”,在微博曾多次公开发表侮辱毛主席的言论。

请看看她发的微博:

在没有搞清楚“黄青蕉”是不是孙君红的一个马甲之前,就不能不把两个人的类似言论进行对比。

同样是歪曲历史。

孙君红采取直接编造领导人的对话,发表抹黑和无端侮辱攻击所有“兵团人”及其后代的言论的方式。

如果仅仅是从字面上看,黄青蕉只是使用了自由派的以偏概全和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惯用伎俩,拿“八千湘女上天山”中出现的某些不如意的现象否定整个大事件。

从严重性来看,黄青蕉的微博的内容没有当年孙君红的恶毒;但是联系到目前国际国内形势的风云变幻,不能不让人对黄青蕉选择疆独头目热比娅打算窜访台湾与台独势力相互勾结的时机发表这种言论的真实意图产生怀疑。

关于“八千湘女”以及相关的历史事实是这样的:

1950年春,中共新疆分局第一书记王震给湖南省委第一书记黄克诚去信,提出“在湖南招收大量女兵”参加支援新疆建设的请求,得到湖南的大力支持。由新疆省人民政府和新疆军区在湖南一次招入8000名女青年进到新疆军营,形成了“八千湘女上天山”的伟大创举。史料记载:1950年、1951年两年共有三千七八百湘女进疆,1952年又有四千多湘女进疆。至此“八千湘女”的说法被响亮的喊出来了。她们中的很多人成了兵团的第一代女教师、女拖拉机手、女护士、女农业技术员……

除了招收8000名有一定文化的湖南女兵先解决老同志的婚姻,王震还四处“化缘”。1951年,从华东招收了2000多名部队医院的护士,以解决营以上干部婚姻问题,还从山东招了一批妇女,以解决连排级干部的婚姻。山东妇女大多已经丧偶,她们的丈夫死于一场又一场的战争。后来,还有国民党起义部队一些老兵没有成家,于是,王震通过时任上海市长的陈毅,又招了920名改造好后“从良”的妓女进疆。

在当时,人们共同了解的事实是,能够嫁军人是一件光荣的事,在两广的民间,还流传有“贪威识食嫁大军”的说法,并不是黄青蕉以偏概全所说的那么不堪。同时在当时,并不是任何人想嫁就能够嫁军人的,尤其是在地处边疆,对军人配偶的考察应该是比较严格的,像电影《冰山上的来客》就多多少少反映了当时的那种严峻局面,女特务会混进军营进行破坏,所以,不可靠的人是不能够成为军人的配偶的。即使按照历史事实,的确曾经有一小部分从旧社会中改造过来的原娼妓赴疆,那也是他们被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妇女以后的事情,孙君红故意混淆概念,用“妓女”称呼那部分已经从良的妇女,是别有用心的,最起码是不负责任的。

正如环球时报评论员文章所说的,

【那是一段大历史,湘女们无论当时还是后来回顾,都是有那种历史感的,而且从各种报道看,大多数人的主流情绪不是抱怨和后悔,而是为自己参与了那段历史而感到骄傲。尽管一些年轻人对此表示怀疑,但那的确是她们真实的集体感受。

再伟大的历史,也会有不如意、甚至某些悲伤的细节。八千湘女中,肯定也会有令人唏嘘的个人故事。但她们是有尊严的,那种尊严如果用今天城市小资中流行的卿卿我我的尺度是很难衡量的。】

从网络上介绍,孙君红出生于1970年,她掌握的所谓的历史资料只能是“二手货”,直到现在,仍然会有像邓相超这样的在体制内有一定地位的人大放厥词,作为对毛怀有刻骨仇恨的孙君红在两年前发表歪曲历史,泼污“兵团人”的错误言论也就不奇怪了。

包括孙君红在内的大大小小的公知常常忽悠国人学习美国“言论自由”的好榜样,同时也是为自己的胡说八道寻找理论依据。殊不知,美国的法律也不允许这种捏造事实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的。

美国宪法对言论自由的限制——美国宪法不保护的18种言论自由:

1、美国人没有亵渎国旗或焚毁征兵卡的象征性言论自由。

2、危及美国公共安全的玩笑不能开。

3、没有引发危害美国公众秩序导致暴乱的言论自由。

4、没有扰乱美国学校教学安静环境的言论自由。

5、没有造谣生非的言论自由。

6、没有妨害他人权利的言论自由。

7、不能以言论自由或集会自由为借口,妨害城市交通或违反交通规则。

8、监犯的言论及集会自由权因狱政安全而受限制。

9、对美国军人言论自由的限制。

10、军事基地不是美国政治候选人行使言论自由的场所。

11、没有辱骂他人因而招惹冲突的言论自由。

12、没有说下流脏话的自由。

13、咆哮公堂的言论不受保障。

14、美国各级议员言论免责权所不保障的言论。

15、没有违背契约而泄露美国国家机密的言论自由。

16、黄色书刊不在美国言论自由权保障之列。

17、诈欺不实的商业广告不受美国言论自由的保障。

18、毁谤性言论不受美国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美国的言论自由在平时并不是绝对不受限制,在战时尤受限制;

从上面列举的美国的法律不保护的言论的情况看,孙君红当年的行为即使是在美国也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换句话说,别人完全可以上法庭告她的,因为她在捏造事实的基础上用非常下流的言语侮辱了成千上万的“兵团人”和他们的后代。

几年前反驳孙君红的时候,包括本人在内的很多人都只是就事论事,用事实证明孙胡说八道就完了,没有人会往其他方面多想,而在国际国内形势风云变幻的今天,尤其是台湾当局有可能要求热比娅访问台湾,台独势力与疆独势力相互勾结,想兴风作浪的时候,突然跳出个“黄青蕉”来,继续拿这些事大做文章,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警惕了,如果“黄青蕉”是另外一个人,那么按照他在微博上发表的内容看,情节没有当年孙君红的恶劣;假如是同一个人,问题就严重了。

对于新疆这样的边疆重地,又是疆独势力与国际恐怖势力勾结活动频繁的地方,对于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严肃对待。

这个黄青蕉受到网民的反驳以后 还一脸的无辜——

【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种地步。一天之内,扣大帽子有之,告状起诉有之,喊打喊杀有之,还有公安官微点名威胁,简直大型魔幻现实主义舞台剧现场。此情此景,真的。】

我估计,他是在向自由派公知发出“SOS”的求救信号,幻想又上演一出“人大校友”闹剧。因此,无论“黄青蕉”是不是孙君红,有必要提醒他一句,别错误估计形势了。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增强工作预见性,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

习近平强调,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提高对各种矛盾问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坚持不懈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我们党将召开十九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孟建柱指出,政治安全是国家稳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的政治前提和保障。要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深入分析研判可能影响政治安全的风险,对可能演化成危害政治安全案事件的苗头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起势成事,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表示,今年,全国法院要按照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要求,严厉惩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周强:坚决抵御敌对势力策动“颜色革命”企图,严厉惩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积极参与反间谍专项斗争,从严惩处间谍破坏活动。

最高法院要求,要深化反邪教斗争,加大对“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的惩处力度,防止邪教成为影响政治安全的突出因素。

周强:始终绷紧反恐怖斗争这根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暴力恐怖、传播恐怖音视频等犯罪,决不给暴恐分子以可乘之机。

去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依法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权益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程新文介绍,一段时期以来,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涉及侵害英雄人物、历史人物名誉、荣誉等人格权益的民事案件。这些案件的特征是,侵权人往往以学术研究、商业营销活动等手段,以互联网媒体为主要工具,诋毁、侮辱、诽谤英雄人物,丑化英雄人物的形象,贬损英雄人物的名誉,削弱他们的精神价值,进而解构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无论是中国的法律还是美国的法律,对于这种以无中生有或者以偏概全的方式丑化侮辱所有“兵团人”和他们的后代的人格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何况是假如还带有其他政治背景的话,在这里好心提醒“黄青蕉”,不管你是不是孙君红,识时务者为俊杰,说错了就公开道歉,赢得谅解,如果幻想还像前些年一样,会引来一群公知救你,并且进行疯狂反扑,恐怕你会失望。如果还执迷不悟,我建议像这种涉及千家万户的侵犯名誉权的特殊案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法人身份作为原告,通过法律手段坚决反击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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