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二卷中一处重大学术的错误
孙经先
§1 引言
在2011年一月出版的,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所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中,出现了一处重大的学术错误。
在该书下册第563页上写有这样一段话:“由于出生率大幅度大面积降低,死亡率显著增高。据正式统计,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
该书在这一段话的注释中给出了“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的出处是:1、国家统计局编:《1983年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版,第103页 ;2、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编:《新中国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版,第6页。
我们必须严肃的指出:党史二卷在这里出现了重大的学术错误。从今天起,我们将陆续发表文章,对党史二卷的这一处重大的学术错误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分析。
§2 党史二卷没有完整的引用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
党史二卷在这里引用了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我们首先看一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究竟是怎样的。在党史二卷所引用的国家统计局编写的《1983年统计年鉴》第103页公布了以下两个数据:1959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为67207万,1960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为66207万。
就在同一本书的第105页上,国家统计局同时还公布了以下三个数据:196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20.86‰,死亡率为25.43‰,自然增长率为-4.57‰。
以上这一组五个数据是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我国人口状况的完整数据,它们是同时公布的,具有同样的“正式性”和“权威性”。
最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在引用有关学术资料时,必须完整的引用,而不能只根据自己的需要片面的引用其中一部分。
因此,党史二卷在引用国家统计局的这些人口数据时,应当完整的同时引用这全部五个数据,才能正确的反映国家统计局关于这一问题的真实统计资料。
但是,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不是这样做的。
该书在我们上面所引述的那一段话中提到了1960年的出生率,但是却不引用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出生率的统计数据20.86‰。该书那一段话中提到了1960年的死亡率,但是同样不引用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死亡率的统计数据25.43‰。
对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这一组完整的统计数据中的三个数据(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党史二卷都不引用,而只片面的引用这组数据的另外两个数字计算得到的结果,这显然不是严肃的和科学的态度,也不符合最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
下面我们将在§4指出,完整的引用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人口状况的全部五个数据得到的结论,与只引用其中两个数据得到的结论,是完全不一样的!
§3 党史二卷应当解释国家统计局人口
数据中的重大矛盾
党史二卷在我们上面所引述的那一段话“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的注释中说这一数据是引自国家统计局编写的《1983年统计年鉴》。但是,中国家统计局编写的《1983年统计年鉴》并没有直接给出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的数字。
这一数字人们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计算得到:
第一种方法:这一数字等于1960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减去1959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按照这种方法计算,这一数字等于-1000万。
第二种方法:这一数字也可以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以下公式(这一公式是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计算得到:
(1960年年底人口总数+1959年年底人口总数)
÷2×196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
按照这种方法计算,这一数字等于-305万。
在不考虑国际移民影响的前提下,从理论上讲,以上这两种计算方法都同样是有效的,这两种方法计算得到的数字应当是相等的。
但是对1960年来说,这两个在理论上应当相等的数字却出现了巨大的差异。这就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60年人口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矛盾。
国内外关注这一问题的学者们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就都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重大矛盾,但是近三十多年来,这一重大矛盾始终没有得到科学的解释。
党史二卷如果要引用上述第一个方法所得到的人口减少1000万的数字,作为严肃的和科学的态度,就必须对1960年人口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矛盾给出科学的解释,并说明为什么采用第一种方法,而不采用第二种方法。
但是,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不是这样做的。
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并没有对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出现的上述重大矛盾做出科学的解释。也没有说明他们为什么采用第一种方法,而不采用第二种方法。
在没有对这一重大矛盾给出科学解释的情况下,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片面的、不加任何说明只叙述用第一种方法计算得到的“人口减少1000万”的数字,不说明1960年人口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矛盾,也不说明同时还存在另外一种方法计算得到的另外一个数字(305万)。
这就是说,国家统计局编写的《1983年统计年鉴》没有“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这一数字。按照《1983年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人们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计算方法,得到两个完全不同的结果。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按照自己的需要选择了对自己预先设定的观点有利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这一数字,而向读者隐瞒了另外一个对自己预先设定的观点不利的,同样是由《1983年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计算所得到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305万”这一数字。
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这样做,在学术上显然不是一种科学的和严肃的态度,也有悖于最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
§4 如何看待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
198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了1949年—1982年期间我国经户口登记的每个年度人口数据。这些数据中存在着重大的矛盾。为了说明党史二卷中的这一处重大学术错误,我们必须用对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做一个简要的分析。
从理论上讲,在不考虑国际移民的情况下,“某年当年岁末人口数”减去“上一年岁末人口数”应当等于“当年出生人口数”减去“当年死亡人口数”。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中出现的令人难以解释的重大矛盾就是:在1960年前后几年中,上述这两个应当相等的数字之间出现了巨大的差异。
正是出于这一考虑,我们把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得到的数字称为某一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以下所有公式中的数据均为户籍统计数据):
某年人口异常变化数=
(“全国当年岁末人口数”-“全国上一年岁末人口数”)
-(“全国当年出生人数-全国当年死亡人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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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人口异常变化数”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对这一问题进行一下分析。
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通过户籍登记的办法取得的。在我国,每一个户籍登记的基层单位,每年都要依据户籍登记的资料,统计出本辖区当年出生人数、死亡人数、迁出本地区人数和迁入本地区人数,并根据公式(下一公式中的数据都是本辖区的数据)
“当年岁末人口数”=“上一年岁末人口数”+
(“当年出生人口数”-“当年死亡人口数”)
+(“当年迁入人口数”-“当年迁出人口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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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出本辖区当年岁末人口数,然后将以上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最后由国家统计部门汇总全国所有地区的以上资料,并计算出每个年度全国岁末人口数字、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等数据,在适当的时候加以公布。这就是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的来源。
在不考虑国际移民的前提下,各个户籍登记的基层单位按照公式(2)计算出本辖区当年岁末人口数。我们把公式(2)对全国所有的地区求和,得到
∑“当年岁末人口数”=∑“上一年岁末人口数”
+(∑“当年出生人口数”-∑“当年死亡人口数”)
+∑(“当年迁入人口数”-“当年迁出人口数”)。
所以:
“全国当年岁末人口数”=“全国上一年岁末人口数”
+(“全国当年出生人数”-“全国当年死亡人数”)
+∑(“当年迁入人口数”-“当年迁出人口数”)。
于是利用人口异常变化数的定义(公式(1)),我们可以得到下列公式:
某年人口异常变化数=
∑(“当年迁入人口数”-“当年迁出人口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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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公式中的“当年迁入人口数”和“当年迁出人口数”是指每一个户籍登记的基层单位所辖地区的迁出和迁入人数。
我们仔细分析一下上述基本公式(3)。在实践中这个公式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情况(迁移重报):设某一年有a人在迁移中重报了户籍,即这些人在原居住地没有办理户籍迁出手续的情况下,在另外的地方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那么由上述公式(3)可知,由此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a。显然这些人拥有双重户籍。
第二种情况(迁移重报注销):设某一年有b个拥有双重户籍(双重户籍是在这一年之前因迁移原因取得的)的人的两个户籍之一被注销(显然是以迁出的形式注销)。那么由上述公式(3)可知,由此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b。
第三种情况(迁移漏报):设某一年有c人在迁移中漏报了户籍,即在原居住地已经办理了户籍迁出手续的情况下,在当年没有在新居住地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那么由上述公式(3)可知,由此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c;
第四种情况(迁移补报):设某一年有d个在迁移中漏报户籍的人(他们是在这一年之前迁移漏报了户籍的)补办了户籍迁入手续。那么由上述公式(3)可知,由此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d。
由此可以看出:
“某年人口异常变化数”=
(“全国当年迁移重报人数”-“全国当年迁移重报注销人数”)
-(“全国当年迁移漏报人数”-“全国当年迁移补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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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公式回答了“人口异常变化数”产生的根本原因。这一原因只与迁移活动中产生的登记错误(迁移重报、迁移漏报)及其对错误的纠正(迁移重报注销、迁移补报)有关,与人口的出生和死亡及其登记活动没有任何关系。
利用上述观点,我们对国家统计局1983年的人口数据,进行了理论分析,并通过对上个世纪从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的人口迁移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由此我们得出以下重要结论:
在1960年到1964年,我国因为户籍迁移原因造成了这一期间户籍统计人口减少2654万,这一减少不是人口的真实减少,与人口死亡无关。
我们的这一结论,对国家统计局1983年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给出了合理的解释。这一结论从根本上推翻了国内外关于我国这一期间有数千万人非死亡的所有“研究”。
关于上述结论的详细论述见我们的以下三篇文章,其中第一篇文章已经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马克思主义研究》上公开发表:
孙经先; 《关于我国20世纪60年代人口变动问题的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6期,62页——75页。该文可在以下网址下载
http://wuxizazhi.cnki.net/Article/STUD201106010.html
孙经先:《彻底揭露“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重大谣言》
孙经先(笔名孙景泽):《破解国家统计局户籍统计数据矛盾之谜——关于我国六十年代人口变动问题》
§5 由国家统计局1960年完整的人口数据得到的结论
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的完整的人口数据是:1959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67207万,1960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66207万,196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20.86‰ 、25.43‰ 和-4.57‰。利用这一完整的数据,我们可以计算出1960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695万。
正像我们上一节指出的那样,1960年户籍统计人口减少的这695万,完全是由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这一减少与人口的真实减少无关,特别是与人口死亡无关。这一数字包含在上面所述的“在1960年到1964年,我国因为户籍迁移原因造成在这一期间户籍统计人口减少2654万”的数字之中。
这就是说,在党史二卷中所说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应改为户籍统计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的数字中,有695万是由于户籍迁移的原因造成的,与人口的真实减少无关。
以上论述表明:完整的引用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我国人口状况的全部五个数据所得到的结论,与只片面引用其中两个数据得到的结论,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就是说,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在这里没有完整的引用并且用正确的方法对待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而是按照自己的需要选择了对自己预先设定的观点有利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这一数字(这一数字恰恰是错误的),并且向读者隐瞒了另外一个对自己预先设定的观点不利的,同样是由《1983年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计算所得到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305万”这一数字(这一数字比1000万更接近于事实)。
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这样做,有悖于最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造成了党史二卷在这里出现了重大的学术错误。
在1960年前后的一个时期内,我国是否有数千万人口非正常死亡,这已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一件重大的历史公案。这一历史事件过去已经整整半个世纪了,这一事件的真相应当在当代解决,我们不应当把它留给历史,留给后人。
我们希望党史二卷的作者们应当本着对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修正这一重大错误。
在下一篇文章《二评党史二卷中一处重大的学术错误》中,我们将继续对党史二卷中的这一处重大学术错误进行进一步的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