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问方方及谭松们:对土改及相关历史刻意剪裁、造谣杜撰为哪般?
——谭松的狡辩是方方《软埋》造谣本质的铁证
何雪飞
一问方方及谭松们:灭门及点天灯等残酷死刑,是土改中发生过无数次的普遍现象吗?
不出意外,笔者《从<软埋>历史原型看方方的反共反革命历史观》一文打到了方方们的痛处。此文链接见 http://mp.weixin.qq.com/s/W1mhgkFB0Wdx9R_H8WYp4g
文章结尾处强调:【从李盖五的真实情况看,李盖五身有大量农民阶级血债,他的死超出当地党组织计划之外,他的死既不能怪罪翻身农民,更不能怪到共产党身上。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李盖五曾经客观上帮助过共产党,而共产党也对他算是仁至义尽了。与这个真实的历史案例相比,方方《软埋》描写的土改中(包括陆子樵家、胡如匀家、李盖五家、吴家名家、陈老爷家等等)无数地主家族的(被共产党活活饿死、被迫全家服毒自杀、被全家枪毙等)灭门惨案以及点天灯等惨无人道的酷刑,完全是恶意造谣编造出来,以丑化共产党的】。
众所周知,方方在《软埋》及其记者访谈中,一方面强调灭门惨案以及点天灯等残酷死刑,是土改中共产党向地主家族施加的“无数的无数”、“难以计算”的普遍现象,一方面又反复强调此书是对土改的“客观陈述”和“记录”,是“历史真相”。
方方在《软埋》的《后记》中强调,她在《软埋》中所写的血腥惨案,是她自己的父母家、她诸多的朋友家,以及她四周很多邻居的家人,无数无数,难以计算的人共同经历过的“一段历史”:
【我小说里写到的,正是她(方方富商朋友)母亲经历过的一段历史。非但她家,我自己的父母家、我诸多的朋友家,以及我四周很多邻居的家人,无数无数,也都共同经历过。他们的人生各不相同,但他们背后家人的不幸却几近雷同。而株连到的子女们,亦都如前生打着烙印一般,活在卑贱的深渊之中。这些人数,延展放大开来,难以计算。】
比如,方方在《软埋》的封面上用红字写着:“这本书,我一定会认真地写出来。因为,你不需要真相,但历史却需要真相。”方方在接受采访时说《软埋》是对土改这件事“更客观地去陈述这个运动的过程”,“在这里,我只是一个记录者……我觉得我的小说基本上是现实主义小说。”
显而易见,方方们要证实《软埋》像她自己说得那样,是“客观记录陈述的历史真相”,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在中共土改中,全家被枪毙、全家被迫自杀、全家被农会活活饿死等灭门惨案以及诸如点天灯残酷死刑,在土改中是广泛普遍的现象,是无数无数,难以计算的案例。
然而,笔者文章发表后,方方们对此毫无招架之力。只好搬出笔者文中略带批评过的谭松来回应这篇文章,2017-06-21,谭松发表了《读了“从<软埋>历史原型看方方的反共反革命历史观”之后》一文:见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yfHO-MxP_ESbN9vnseZaw
http://www.sohu.com/a/150886524_659422
谭松这篇文章避重就轻,面对笔者文章99%的内容和逻辑不敢做丝毫正视和回应,仅仅只是搬出了一个土改中遭受所谓“点天灯”的冯光珍的案例来回应笔者文章。请问方方及谭松们,灭门及点天灯等残酷死刑,是土改中发生过无数次的普遍现象吗?
二问方方及谭松们:你们能拿出一个类似陆子樵家族那样的灭门案例吗?
笔者在《从<软埋>历史原型看方方的反共反革命历史观》一文中曾写到过的:
http://mp.weixin.qq.com/s/W1mhgkFB0Wdx9R_H8WYp4g
《软埋》以丁子桃(大地主家的大家小姐,原名胡黛云)的回忆为线索,以丁子桃和吴家明的儿子青林根据在川东地区的实地现场寻访考察为印证,重点描述了土改中陆子樵家族的“悲惨苦难受虐史”:在土改中陆子樵一家七口外加四个仆人家丁为对抗“血腥”的土改全家灭门式服毒自杀:包括胡黛云公公陆子樵、陆子樵后妈老祖、胡黛云婆婆、陆子樵的三姨太、陆子樵儿子大少爷伯文、陆子樵大女儿、陆子樵小女儿慧媛、管家老魏、佣人吴妈、丫环紫平和小茶全都服毒自杀。陆子樵只让其儿媳胡黛云(丁子桃)携子,对上述十一口全家死者“软埋”后潜逃,途中胡黛云儿子、陆子樵孙子汀子溺水死亡,胡黛云失忆的悲惨故事。
方方在《软埋》中反复强调土改中对地主家族的残酷折磨、一家人被杀、一家人被枪毙、一家人被迫自杀、不仅分财产还分人等等灭门惨剧是普遍现象。比如,方方借陆子樵之口说:【大家也都看到了。坡南坡北的大户人家,被羞辱折磨完,大多都也还是个死。没死的也活得不像样子。】
方方还一笔带过了山南坡顶村陈老爷家的悲剧,在小说也有重要作用:【紫平的妹子紫燕是山南坡顶村陈老爷母亲的贴身女佣。分完浮财,陈老爷一家被枪毙了。村里人来分抢家中女佣。村组长要了紫燕。他家二儿子是傻子,紫燕当了他的儿媳妇。有一天紫平上山去探望了妹子,回来说:“这样活,不如死。”】
这里的陈老爷案例有三个作用,一是强调共产党土改中“一家被枪毙”、“分浮财、分抢家中女佣”、“分人分房子”是残酷、血腥、野蛮行为是普遍现象,陆家全家自杀式被共产党“暴政”下的迫不得已。第二是给陆家佣人丫环也都被迫追随地主家庭自杀软埋提供缘由。第三,是强调共产党土改的土匪作风,村土改组长优先获得地主家的财产和女佣。
《软埋》所描写的土改中,包括陆子樵家、胡如匀家、李盖五家、吴家名家、陈老爷家等等无数地主家族的被共产党活活饿死、被迫全家服毒自杀、被全家枪毙等灭门惨案。小说以陆家惨剧为主题,有名有姓介绍的另外几家地主家庭的土改式,都无一不以灭门为结局,小说对土改过程悲惨、血腥的渲染登峰造极、无可附加:丁子桃娘家胡如匀一家五口都被杀光;地处山西的丁子桃后来的丈夫吴家名的爹、娘、姐姐、爷爷、奶奶全被杀害;川东大地主李盖五一家包括两个娃娃活活饿死;陈老爷一家被枪毙,贴身女佣被土改组长霸占……
正如笔者及其他批方方《软埋》的文章中所强调的,土改中,地主被枪毙、被自杀、被施以肉刑的极端案例并非不存在,但这仅仅是不符合共产党政策的局部个别现象。方方之《软埋》存在的问题有三个:
第一,方方所写到的地主全部都是全家被灭门,然而,无论是方方还是号称“从2003年3月起开始调查川东土改,到现在已经14年了”,“走访了川东十余个县,采访了百多名土改亲历者”的谭松,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拿出一个类似陆子樵家那样全家被灭门的案例。如果你们经过故此长时间的细致调查,将所有川东土改中的极端案例都录音、录像了,却拿不出一个类似的真实案例,这恰恰证明方方的《软埋》是对土改和党史国史完全的造谣污蔑。这属于笔者上文谈到的“夸大个体“伤痕”“惨剧”的深度和程度”。
第二,如果方方及谭松们不能证明地主被自杀、被枪毙以及遭受点天灯酷刑是普遍现象,那么《软埋》一书及方方仍然是在造谣。这属于笔者谈到的“扩大伤痕存在的时空范围,将个别及局部问题夸大为普遍的整体性问题”,“将局部性、地方性、基层个别性、孤立性、偶然性的失误和问题描绘成、暗示成党的领袖和决策层产生的必然性全局性问题,说成是整个党自上而下的‘暴政’等等。”
第三,方方及谭松们将地主阶级及还乡团的历史罪恶,诸如残酷剥削、镇压、残杀贫困农民和土改干部的历史避而不谈,通过造谣和剪裁历史的方式将地主阶级的形象美化,将共产党的历史形象彻底丑化。这种手段笔者上篇文章也曾概括:
【刻意剪裁历史,将失误和阴暗面产生的具体历史背景、环境、条件和根本原因淡化、忽略和曲解,只重点描写共产党及人民群众的“阶级敌人”和对立面在共产党“暴政”下的悲惨处境,而忽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尤其是忽视这些人之前是如何残酷镇压群众的,引导读者将失误的根源简单地归结到共产党干部及其决策身上】。
笔者在上文开始部分就强调,“党史阴暗面并非不可以研究、反映。”土改中存在过“左”及形左实右的偏向,是众所周知的历史常识。《软埋》一书的问题就是通过造谣的方式,夸大和扩大这些极端案例,将其描写成普遍的全局性的问题,进而彻底否定土改。请问方方及谭松们,你们能拿出一个土改历史中真实存在过的类似陆子樵家族那样的灭门案例吗?
三问方方及谭松们:为何通过剪裁历史乃至造谣杜撰的方式刻意掩盖李盖五等地主阶级代表的罪恶暴行?
《软埋》中涉及到的众多灭门地主家族唯一真实存在的就是李盖五,其大概内容是大水井李氏族长李盖五,在清匪反霸时是积极分子,后来还担任万县土改队长。原以为能够躲过被批斗命运,但最终还是被农会叫回来接受批斗。县里规定对李盖五不许吊打不许枪毙,农会就把李家关在庄园里不许出来,不打不杀,但是不给粮食吃,这样就不违背县里指示而达到折磨李盖五的目的。最终,李盖五一家,包括两个娃娃全部被活活饿死。《软埋》关于李盖五的背景和细节的描述比较简略,其大量的历史活动被安在了主要人物陆子樵身上。
方方在《软埋》中描述了陆子樵家、胡如匀家、李盖五家、吴家名家、陈老爷家等五家有名姓以及“坡南坡北的大户人家”等无数无名无姓地主家庭的灭门惨剧,然而这些无数灭门惨剧的原型究竟在哪里?
笔者《从<软埋>历史原型看方方的反共反革命历史观》一文根据公开资料分析了方方本人所承认《软埋》一书的众多历史原型,包括方方本人的大姨、方方本人的父母、方方富商朋友的母亲、方方的诸多朋友家、她的周围邻居家人,用方方的话说,是“无数无数”,“难以计算”的案例,陆子樵家族原型李盖五家族的案例,但是,没有发现一家是方方写得那么极端的灭亡惨剧。这充分证明方方的《软埋》没有任何历史真实性,是彻底的对共产党和新中国历史的造谣污蔑。
更为根本的是,作为《软埋》一书主角陆子樵家族的原型,李盖五家族的历史恶行几乎全部都被方方们隐去,留下的都是地主们仁慈、善良、文明的一面:
民国年间,川东贫苦农民不堪压迫和剥削,遂以神道聚众,号称“神兵鼓吹打杀不进,反抗苛捐杂税,反抗官府,反对“洋教”。1919年,龙门乡箩圈坝农民姚正朝等,聚众干余人,名曰“神营”,于川鄂边区各地抗拒国民党腐败官府,李盖五当时作为地主阶级地方武装头领,是镇压贫苦农民的主力,李盖五杀害神兵女头领王良美,并大败姚正朝。姚正朝逃到湖北野猪坪神兵营地,野猪坪神兵头领惧怕李盖武的势力,杀害姚正朝等8名神兵人员,李盖五得胜而归。1920年冬,利川与万县交界的磁洞沟农民袁书绅、向延嗣等设立神坛,组织神兵,控制川鄂边境300里地界,危及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国民党组织万县、云阳、利川、恩施等四县团防力量前往镇压,四县团防被神兵大败,于是万县、云阳团防向李盖五求救,李盖五鼎力襄助,遂遣壮丁500余人,在柏杨坝团总许彤阶的带领下前往助战,许彤阶被神兵击毙,民团战死37人,惨败而回。(利川史志网:《风云人物之李盖五》,http://www.lcbaixing.cn/news/newsshow-15361.html)
李盖五既有“开明绅士”一面,也有恶霸地主投机革命一面,他身上是有无数穷苦农民的血债的。李盖五解放前任四川省奉节县龙门团总、龙门区区长、奉节县保安局长。他与本族地主沆瀣一气,利用权势大量兼并土地。到解放前夕,李氏大小地主42 户,霸占租稞达 8,912石,有 1,189 家佃户。同时,他又利用权势对佃户、长工进行残酷统治。在他住地,由两百多个工匠兴工上十年,修建了占地十多亩、有48个天井、四周围绕高大石墙的大庄园,被称为"土皇城"。皇城里经常驻扎着一百多个团防兵, 石墙上有碉堡,设有108个枪眼。皇城里还有能制造毛瑟枪、炮的兵工厂,审讯和关押农民的法庭、牢房。李盖五私自立法,拷打农民的刑法有“呆半边猪”、“猴儿抱桩”、“鸭儿扑水”、“顶火砖”等12种。尤其惨无人道的是他把皇城附近一个深不见底的峡谷作为杀人场,峡谷口靠山脚有一座天生石桥叫龙桥。李盖五既是当地行政长官,又是地方武装首领,集族权、政权、军权于一身,穷人犯法判生则从望华门放归;判死,则从承恩门绑赴龙桥刑场,掀下万丈悬崖,活活摔死。凡有不服管制的,李盖五就令刽子手绑来,押上龙桥,往下一推,人就肠肚炸裂、粉身碎骨。据统计,被李盖五以各种“罪名”掀下龙桥有姓有名惨遭杀害的多达351人。(《当代中国民族问题资料·档案汇编<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及其档案集成 第4辑 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第34卷 》,民族出版社,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委会编 2005年,65页)
谭松在《读了“从<软埋>历史原型看方方的反共反革命历史观”之后》一文中,专门附了一张2016年8月在李盖五庄园采访的照片。可见,他对李盖五的历史罪恶行为应该非常了解。
谭松也曾在发表的文章中非常详尽地介绍过李盖五的事迹。例如:http://www.xici.net/d222801329.htm
然而,谭松笔下的李盖五,和方方笔下的李盖五、陆子樵们一样,完全一副正面形象,诸如“李盖五出生于望族书香门第,很有才华,他能言善辩,生性胆大”等等。
而李盖五的历史真相,诸如【李盖五私自立法,拷打农民的刑法有“呆半边猪”、“猴儿抱桩”、“鸭儿扑水”、“顶火砖”等12种】、【李盖五既是当地行政长官,又是地方武装首领,集族权、政权、军权于一身】、【凡有不服管制的,李盖五就令刽子手绑来,押上龙桥,往下一推,人就肠肚炸裂、粉身碎骨】、【据统计,被李盖五以各种“罪名”掀下龙桥有姓有名惨遭杀害的多达351人】等地主阶级经济上剥削压制农民,肉体上血腥镇压、屠杀贫苦农民的罪恶行为,在谭松笔下完全被隐去。
但是,对土改中基层群众和土改工作队违背共产党政策的过火偏差所导致的一些极端个别案例,谭松及方方们却大肆渲染乃至通过造谣杜撰的方式,将个别局部案例说成普遍案例,以为通过这种方式就可以污蔑土改并替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买办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历史罪行翻案了。
谭松以及方方们的阶级立场何其鲜明!
对于李盖五的死,谭松是这样描述的:
http://www.xici.net/d222801329.htm
【由于李盖五有功于共产党,所以共产党打算免他的死,于是把他弄到奉节的安坪乡去帮助搞土改,算是躲起来,避开家乡的清匪反霸斗地主。……共产党虽然想免他的死,但又不愿受到群众反对,于是就把他交了出来。不过他们要求:一、不得捆绑吊打;二、不准枪毙。李盖五被押回来后,关在他家的一个粮仓里,没有枪毙他,但是,七天七夜不给他饭吃!……在临死的那天凌晨,他悄悄把仓板拆下来,探出去拖看押他的民兵的枪。……李盖五说完就死了。】
也就是说,即便是当地农会和群众有过火偏差行为,也仅仅是针对李盖五本人。但是在方方《软埋》的书中,不仅仅造谣编造了陆子樵等虚构的地主家族(主要以李盖五家族为原型)的灭门惨案,甚至胆大妄为到对历史上真实存在的李盖五家族也敢编造谣言,造谣杜撰李盖五家族的灭门,方方的《软埋》是这样记录李盖五家族的灭门惨案的(李盖五一家人包括两个娃娃都被农会活活饿死):
【我们老东家李盖五脑袋很灵光,清匪反霸的时候他是积极分子,听讲他后来还在万县当土改队长。他以为能躲过这一劫,结果硬是被农会叫回来参加斗争。县里保他,规定不准吊打不准枪毙。农会听县里的,但是恨他的人也多,就把他一家子关在庄园不准出来。不打你也不毙你,可是不给你吃的。这一条,县里没有规定。他们没得粮食吃,硬是活活饿死了,连两个娃娃都一起饿死了。真不晓得前世作了什么孽,到现世来遭到报应。】
请问谭松,面对方方《软埋》中的无数的造谣杜撰,为何不见你批评一句反而百般为之辩护掩盖?
对于神兵起义,《奉节县志》是这样记载的:
(《奉节县志 》-四川省奉节县志编纂委员会,1995,570页)
而为了美化李盖五,污蔑贫困农民及农民起义,谭松的文章中是这样描写神兵起义与李盖五镇压神兵的:
http://www.xici.net/d222801329.htm
【民国时期,连年战乱,各种各样的武装、土匪兴风作浪,到处烧、杀、抢、掠,老百姓苦不堪言。(上个世纪)30年代,川、鄂两省边境上就有势力较大的匪帮贺国祥、利川境内的“神兵”等。这些兵匪们杀人放火,为非作歹,老百姓深恶痛绝。李盖五出生于望族书香门第,很有才华,他能言善辩,生性胆大。他同贺国祥、同“神兵”交战,也打其它土匪,打出了威风】。
谭松将贫困农民的武装起义和土匪们混为一谈,说他们“兴风作浪,到处烧、杀、抢、掠,老百姓苦不堪言”,“这些兵匪们杀人放火,为非作歹,老百姓深恶痛绝”,谭松以为这样就可以欺骗读者了。谭松颠倒黑白、造谣杜撰,将国民党官府、帝国主义势力、洋教洋人及地主阶级硬说成是“老百姓”,以为这样就可以替李盖五们代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买办资本主义三座大山镇压贫苦农民的罪行行为洗白了。
请问谭松,神兵起义的历史是川东贫苦农民不堪压迫和剥削,反抗苛捐杂税,反抗官府,反对“洋教”,你有什么证据说神兵起义者“杀人放火,为非作歹,老百姓深恶痛绝”、“兴风作浪,到处烧、杀、抢、掠,老百姓苦不堪言”,你是不是在造谣?
为了替李盖五等地主阶级洗白,你竟然如此毫无证据地信口雌黄、胡编乱造?
那些因无法忍受三座大山压迫被迫起义的贫困百姓们,那些被李盖五镇压的神兵后代们,你为什么不去采访记录一个?
你表面上是要研究土改,你采访记录了那么多地主家族关于土改的口头描述,但是李盖五家族剥削过、压迫过、镇压过、酷刑过、杀害过那么多贫困农民,为什么你不采访记录一个,反而通过剪裁历史和造谣曲解的方式替李盖五家族掩盖历史罪行?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你们还有基本的良知和道义吗?
四问方方及谭松们:混淆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点天灯”,用意何在?
谭松《读了“从<软埋>历史原型看方方的反共反革命历史观”之后》一文完全回避笔者文中谈到的上述基本历史事实和逻辑。谭松文章全文都是在抓住点天灯的问题大做文章。然而,谭松文章的逻辑却自相矛盾、颠倒混乱,毫无章法和说服力:
【何雪飞在“从《软埋》的众多历史原型看方方的险恶用心”一节中有这么一段话:“在新中国成立前的民国,川湘一带还存在‘点天灯’的酷刑,这种点天灯不同于古代的点天灯,是当地土匪采用的酷刑,在所谓的人犯的脑袋上钻个小洞,倒入灯油并点燃,让人犯在极度痛苦中被烧死。他们称此为‘点天灯’。解放初期,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剿匪,才彻底消灭了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而方方们为了彻底污蔑共产党和土改,竟然把川湘一带一切野蛮、恐怖、残忍的行为都扣在共产党和土改干部头上。”这段话意思很明确:以前川东有“点天灯”,但共产党、解放军来了后“才彻底消灭了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因此,说土改时“点天灯”是“彻底污蔑共产党和土改。”】
方方在《软埋》中写丁子桃(胡黛云)的二娘和嫂嫂都被点了“天灯”,“惨叫了三天三夜,之后就不知去向。”方方没有具体写点天灯的内容,但是读者一般会通过百度百科等工具,了解绝大部分情况下点天灯的基本情况。百度百科介绍如下:
http://baike.baidu.com/item/%E7%82%B9%E5%A4%A9%E7%81%AF/5151166
【在古代点天灯也叫倒点人油蜡,是一种极残酷的刑罚,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进油缸里浸泡, 入夜后,将他头下脚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从脚上点燃。用油浸湿麻布,包裹头部,点燃。燃烧部分后浇灭,再次点燃。
在现代点天灯于刑罚方面还有另外一个意思,该方法为川湘一带土匪首创,在犯人的脑上钻个小洞,倒入灯油并点燃,可让犯人在极痛苦中被烧死。】
上述关于点天灯的介绍,就是一般普遍意义上的点天灯。也就是说,方方《软埋》一书客观上给读者造成的印象,就是土改中点天灯这种酷刑,即【在犯人的脑上钻个小洞,倒入灯油并点燃,可让犯人在极痛苦中被烧死】这种酷刑是土改中的普遍行为。
谭松在文章中批判笔者的文章,并替方方的《软埋》辩护,他实际上能够举出的,仅仅是冯光珍这样的一个案例,“把双手横着捆在墙上(或木板上),手心朝上,在两边手心里倒上桐油点灯,等到烧干了又再添油”,谭松说,这也叫点天灯,其结果是,“姐姐永远失去了双手,成了一个残废人”。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谭松所说的这种方式在当地真的也叫点天灯的话,那么上述两种点天灯的方式,性质是根本不同的。可以肯定的是,谭松所说的这第二种方法,仅仅是他个人所谈的孤证,也仅仅只有谭松个人说存在这种类型的点天灯。而对于方方《软埋》一书中的点天灯,读者只能按照一般的流行普遍的方式来理解,其客观效果是让广大读者以为土改中在脑袋上钻洞倒油点燃这种这种残酷死刑的点天灯行为普遍存在。因此谭松仅仅用冯光珍的个别案例来论证《软埋》像方方自称的那样是在“记录”“陈述”“历史真相”(即点天灯这种类型的残酷死刑和灭亡惨案以无数的无数、难以计算的普遍方式存在),基本上没有任何说服力。
五问方方及谭松们:为何对地主阶级和还乡团、清乡团对共产党员及贫困农民施加的无数次的真正的点天灯之类的残酷死刑视而不见?
笔者查阅历史资料关于点天灯的说法与百度百科的说法接近,即笔者上篇文章的相关内容:
【在新中国成立前的民国,川湘一带还存在‘点天灯’的酷刑,这种点天灯不同于古代的点天灯,是当地土匪采用的酷刑,在所谓的人犯的脑袋上钻个小洞,倒入灯油并点燃,让人犯在极度痛苦中被烧死。他们称此为‘点天灯’。解放初期,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剿匪,才彻底消灭了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
出身于四川省东部内江市一个封建大家庭,解放初参加了共产党征粮剿匪工作的老党员官仲君(女,1950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1953年入党)曾用亲身经历这样介绍川东地区的点天灯是什么:
【土匪的手段非常残忍,令人发指。给我们征粮队员报信带路的两名群众,后来被土匪“点了天灯”。什么叫“点天灯”呢?就是把活人的脑袋劈开,放上油,然后用火点燃,活活烧死。今天,回忆起那些为营救我们英勇牺牲的群众而惋惜。】(《内江文史资料选辑 第二十二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内江市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编,191页)
除了川东之外,全国各地国民党反动派、地主还乡团、清乡团对抓住的共产党员、共产党军队成员和左翼群众进行点天灯等酷刑的案例举不胜举:
【红木树自卫队员何代杨,不幸落入沿河自石溪口清乡队一张万超、张龙湘等人的魔掌。匪徒们把何的头盖骨敲开一个洞,灌上桐油、灯草,然后点火焚烧,谓之为“点天灯"其痛苦之状,惨不忍睹。】(《红军在印江》 -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党史办公室编 1987,83页)
【固堤区范家庄子农救会长被抓到李家营,敌人用斧子将其头顶劈出一道深沟,倒上煤油,后点火将其活活烧死。匪徒称此为“点天灯”。土改翻身后的农民朱学禄被保长朱学恒抓住。匪徒们用苇草苫子将其紧紧卷起,然后浇上煤油点燃。朱学禄被烧得在地上乱喊乱滚,匪徒们却在一旁嚎叫:“叫你翻身,叫你翻身,叫你翻个够”。朱学禄被当场烧死。】(《潍城文史资料 第19辑》 - 政协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委员会学宣文史委员会编,2003,188页)
《潍坊晚报》2014年的文章对地主阶级加在共产党身上的这些酷刑仅仅列了名字,并表示“卑鄙、残忍、下流,难以描述”:
http://wfwb.wfnews.com.cn/content/20140224/ArticelB08002EL.htm
【活埋、铡刀铡、火烧、零刀刮、挖眼睛、割耳朵、割脚筋、割气管、拔头发、拔虎须、铁锨铲、铁镐劈、刺刀穿、绳子勒、灌凉水、“大卸八块”、开膛扒心、“点天灯”、“卷苫子”、豁唇割舌、抢打“活靶子”……种种残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而对于女性的侮辱,更是卑鄙、残忍、下流,难以描述。】
历史的真相是如下截图,因为实在是过于残忍,笔者就只放党史资料截图了:
(《潍城文史资料 第19辑》,政协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委员会学宣文史委员会编,2003,189页)
当然,地主阶级及国民党屠杀共产党、土改队员和翻身农民的类似点天灯的酷刑还很多:
(《泰山巍峨:解放战争时期山东军民的斗争 》 - 魏子焱编著 2005,102页)
(《中共昌邑县党史大事记 (1925-1949) 》 - 中共昌邑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 ,170页)
(《中共鲁中地方史 1919.5~1949.10 》 - 中共泰安市委党史研究室著,2006,368页)
如果真要说是“无数的无数”,“难以计算”的普遍性现象,上述数不清的活生生的案例才是历史的真相。然而,这些地主阶级及国民党返乡团、清乡团对共产党和贫困农民的血腥残酷的镇压,这些前因后果,在谭松等人的著作及方方的《软埋》中全部被抹去了。
方方在《软埋》中渲染点天灯的恐怖,却没有详细描述,只能让读者按照一般的、普遍的点天灯的方式理解。而笔者在《从<软埋>历史原型看方方的反共反革命历史观》一文中所写的点天灯,就是指“在所谓的人犯的脑袋上钻个小洞,倒入灯油并点燃,让人犯在极度痛苦中被烧死”这也是地主阶级和国民党反动派的还乡团、清乡团们对农民和共产党人所施加的无数次的残酷死刑,也是点天灯这个酷刑的真正普遍方法。
试问方方及谭松们,如果你的孩子被国民党反动派、地主阶级的还乡团、清乡团们锅炒了(穷小子翻身),土改时你们还能保持理性和温和吗?
对这样反动阶级施加的在川东及其他地区普遍存在残酷死刑以及更多的更加残忍的惨无人道死刑,谭松们、方方们为何从来视而不见?
你们起码的“学术”道德和作为人类一员的基本良知哪里去了?
六问方方及谭松们:土改中存在的局部个别的违背毛泽东和共产党政策的过火偏向行为,能够成为否定土改的依据吗?
早在1949年12月4日,毛泽东在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时(刘少奇、朱德、周恩来、陈云、彭真、董必武、林伯渠出席,薄一波、聂荣臻、李富春、饶漱石、邓子恢列席),就对土地改革发表谈话。他说:“土地改革是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继军事斗争以后的第二场决战。因为这次土地改革工作是在与资产阶级合作的条件下进行的,同以前在战争期间与资产阶级隔绝的情况下进行是不同的,所以需要更加谨慎,领导机关要掌握得很紧,随时了解情况,纠正偏向,以求少犯错误。”
1950年3月12日,关于征询土改中对富农策略问题的意见,毛泽东复电邓子恢并告林彪、饶漱石、叶剑英、彭德怀、邓小平。电文中强调:“在今冬开始的南方几省及西北某些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中,不但不动资本主义富农,而且不动半封建富农,待到几年之后再去解决半封建富农问题。请你们考虑这样做是否有利些。这样做的理由:第一是土改规模空前伟大,容易发生过左偏向,如果我们只动地主不动富农,则更能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并防止乱打乱杀,否则很难防止;第二是过去北方土改是在战争中进行的,战争空气掩盖了土改空气,现在基本上已无战争,土改就显得特别突出,给予社会的震动特别显得重大,地主叫唤的声音将特别显得尖锐,如果我们暂时不动半封建富农,待到几年之后再去动他们,则将显得我们更加有理由,即是说更加有政治上的主动权;第三是我们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统一战线,现在已经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组织上都形成了,而民族资产阶级是与土地问题密切联系的,为了稳定民族资产阶级起见,暂时不动半封建富农似较妥当的。关于暂时不动富农的问题,去年十一月有饶漱石、邓子恢、李富春三同志参加的政治局会议中,我曾提出过,惟未作详细的分析和未作出决定,现在已到需要作决定的时机了,决定之后需要修改土地法及其他有关土改的文件,并颁布出去,以利新区各省土改干部的学习,方有利于今年秋后开始土改,否则将错过时机,陷于被动。因此,不但请中南局,而且请华东局,华南分局,西南局,西北局的同志们对此问题加以讨论,并请将此电转发所属各省省委各市市委加以讨论,将赞成和反对的意见收集起来迅速电告中央,以凭考虑决策,是为至要。”
1951年 9月3日,毛泽东同梁漱溟谈话并共进晚餐,了解他参加西南土地改革工作团期间,对西南土改和对四川的印象。在梁漱溟谈到土改有过火现象时,毛泽东说:“你说的情况别的地方也有发生,但我们总的政策是斗倒地主,分田分财,给他出路。大多数地主有活路,不会自杀,也不会反抗。问题是贫雇农受苦受压多少年了,怒火一点着,就难以控制,于是对地主非打即骂。我们应该认真贯彻执行政策,努力说服教育农民。关键是土改工作队的干部,只要他们能执行好政策,就出不了大的偏差。”梁漱溟说:“四川解放不到两年,能出现这样安定的情势,不容易,变化这么快,出乎我意料。解放前我在四川若干年,那是一个很乱很复杂的地方。四川这一局面的取得,首先得推刘伯承、邓小平治下有方,特别是邓小平年轻、能干,所见所闻,印象深刻。”毛泽东说:“梁先生看得蛮准,无论政治还是军事,论文论武,邓小平都是一把好手。”
以上三段内容都摘录自《毛泽东年谱》。
也就是说,在1950年土改进行之前,毛泽东就针对土改对高级干部们强调要“纠正偏向,以求少犯错误”。
四川也的确存在土改过火的情况,但是正如毛泽东所说的,“大多数地主有活路,不会自杀,也不会反抗。”毛泽东所说的,“问题是贫雇农受苦受压多少年了,怒火一点着,就难以控制”,其中就包括上述地主阶级清乡团、还乡团对共产党和贫困农民搞的无数次的点天灯、锅炒(穷小子翻身)等残酷死刑。即便如此,毛泽东强调共产党的政策是,“我们应该认真贯彻执行政策,努力说服教育农民。关键是土改工作队的干部,只要他们能执行好政策,就出不了大的偏差。”
方方《软埋》中所说的对地主及地主家族全部、普遍性的无数的无数、难以计算的灭门惨剧,以及不给地主家庭分田分地,地主大部分没有活路等情况,就是根本在历史上不存在的“大的偏差”。还是那句话,方方及其《软埋》强调和渲染土改中地主阶级被施加的此类残酷死刑及灭门惨剧,是普遍存在的无数的无数的无法计算的现象,这完全是造谣杜撰。
笔者及批判方方《软埋》的所有人都承认,土改中存在基层农民群众及土改队员违背毛泽东及党中央土改政策的现象,存在斗争过火的偏向,个别少数不应该死亡的地主被枪毙、被自杀等案例的确是存在的。笔者上篇文章就在一开始强调,“党史阴暗面并非不可以研究、反映。”罪大恶极的那些地主,的确应该被枪毙。有些地主曾经欺压和迫害过贫困农民,在土改中被基层群众和土改工作队斗争过火而自杀,这其中有过“左”及形左实右的种种偏向,这当然可能不符合共产党的政策,但是这同样也不能成为否定土改的证据。
七问方方及谭松们:刻意剪裁每一个历史案例为哪般?
可以肯定的是,方方及谭松们仅仅在书籍和文章中反复用细节描写土改中少数地主家庭遭受的耸人听闻的血腥案例和传闻,而对国民党反动派、地主阶级清乡团还乡团们真正的普遍的无数严重千倍百倍万倍的历史罪行,不仅仅完全掩盖,反而替地主阶级及其代表人物如李盖五家族之类百般辩护、洗白、美化。此外,对于地主家庭的死亡案例,谭松们也是有的人写得极为详细,有的人则是一笔带过,非常笼统。这里大有玄机。这里的玄机充分体现了方方及谭松们的用心和立场。
谭松在文章中谈到了冯国祺家族的案例:
【她叫冯光珍,土改时家住川东忠县城西长江边上的一个山村九蟒村。她父亲叫冯国祺,是忠县的工商业兼地主(有30多石租)。土改时冯国祺被捆绑吊打,然后被枪毙,死时49岁。同一天被枪毙的还有(苏达三、曹新煌等人)。冯光珍母亲叫何顺贤,冯国祺死后,她也被整死,死时47岁。(另外,冯国祺的大儿冯光和,大儿媳陈德珍和他们的女儿,全部死于土改。)】
除了冯光珍成为残疾人外,谭松在文章中仅仅非常模糊、笼统地写到,冯光珍母亲何顺贤在土改中“被整死”,冯国祺的大儿冯光和,大儿媳陈德珍和他们的女儿,“全部死于土改”。
如果只读方方及谭松们的那些血腥土改史,读者肯定被他们暗示这些人也在土改中遭受了残酷死刑而死或者是被直接枪毙了。然而,历史真相如何?
好在冯国祺家族的情况在另一位访谈者那里也有记录:
(《长江边的古镇之四:河广》,王以培,漓江出版社,2013,65页)
笔者并不认为王以培所描述的冯国祺家族的案例就是真实的,但是与谭松和方方们相比,王以培的记录显然是更客观和自然的。
冯光珍的母亲何顺贤,是因为地主的威风被整尽了,下不来台,上吊而死。冯国祺的大儿冯光和,大儿媳陈德珍和他们的女儿,是逃到偏僻的地方饿死的。此外,这个家族的其他六口人都活了下来,在土改后还分了田,两个哥哥一个在成都科技大学,一个是音乐学院的音乐家。这哪里是方方《软埋》中渲染的普遍的灭门和普遍的残酷血腥死刑?
我们尚不清楚,冯国祺家族是否与像李盖五家族那样与当地贫困农民有血债。但是无论如何,在土改中,任何一个不该死的人的死去,都值得当年的土改具体执行者反思,比如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土改工作队及基层干部是否有私心,是否让一些地痞流氓混入而破坏土改等等,这些问题在局部和个别案例上,都是存在的。
然而,2013年7月30日,谭松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的会议室作《川东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专题演讲时,信口雌黄地说:“土改积极分子民兵多是地痞流氓,暴力被合法化……利用地痞流氓当革命先锋,是当年被共产国际派来中国发动革命的苏联顾问鲍罗廷发明的。”请问谭松,你有什么依据,就一口断定土改积极分子民兵大多是地痞流氓?如果你只有个别案例,就做出如此结论,是不是对土改及当年土改积极分子和民兵们的刻意造谣污蔑?
正如毛泽东说的,“贫雇农受苦受压多少年了,怒火一点着,就难以控制”,诸如地主阶级对贫苦农民搞的无数次的点天灯、锅炒(穷小子翻身)等残酷死刑,仅仅只是漫长的剥削压迫中的沧海一粟。但在土改中,绝大部门地主是有活路的,正如冯国祺家族的历史那样,他们家后来也是分了田的。当然,在土改中这些个体化的案例,这些由于基层农民组织和基层土改队员没有执行毛泽东和党中央的土改政策而发生的局部的个别过火行为而导致的案例,决不能成为谭松和方方们通过刻意剪裁历史和造谣杜撰历史来彻底否定土改、颠覆党史国史的依据。
如果王以培的记录是相对客观的,这说明谭松为了彻底否定土改,对很多他所了解的基本历史事实进行了选择性的叙述和剪裁屏蔽,他所描述的每一个历史故事,刨除地主家族及后代刻意的夸大渲染及错误记忆,刨除谭松刻意造谣造假的内容(如对李盖五的美化,对神兵起义的造谣污蔑),谭松所记录的历史,至少是刻意剪裁的历史(方方则客户已断定是几乎完全的造谣杜撰)。
谭松为何对刻意回避上述冯国祺家族的这些历史事实?因为这些历史真实情况在谭松文章中的出现,会降低土改的悲惨和血腥的程度,读者就会看到,原来地主家庭土改后也分了田,如果谭松真正客观记录土改历史,应该还会有共产党对土改过火行为进行纠偏的过程,当然这一切都是对方方《软埋》的否定,也是对谭松进行十几年调查采访记录录音录像的立意和动机的否定——方方及谭松们完全是立场先行,按照妖魔化共产党和土改历史的立场,对他们了解的历史资料信息进行刻意的剪裁,乃至进行毫无根据的造谣杜撰。
综上,方方的《软埋》是不是对土改历史的造谣污蔑,谭松所做的调查和记录以及形成的《川东土改调查》是否真正反映了土改的客观全面的历史,相信读者自然会得出客观的结论。
(何雪飞:红色文化网特约学者,察网专栏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