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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决策  悲壮的结局--亦谈西路军失败的责任问题

作者:张亦民   来源:红色文化网  

正确的决策  悲壮的结局

——亦谈西路军失败的责任问题

张亦民

又见网上提出西路军失败的责任问题,我也说说个人参与过讨论的经历与认识。

(一)

关于西路军失败的责任问题,以往都是以毛泽东《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的注释为依据,指出张国焘取消伪中央北上后,“仍然坚持反党、坚持他一贯的退却主义和取消主义。同年十月红二、四方面军到达甘肃后,张国焘命令红四方面军的前锋部队二万余人,组织西路军,渡黄河向青海西进,到1937年3月完全失败。”这一注释很明白,西路军失败的责任在张国焘。

1991年出版的《毛泽东选集》对西路军这条注释改为:“1936年7月,红四方面军和红二方面军会合后,由于中共中央的积极争取,并经过朱德、刘伯承等以及四方面军广大指战员的斗争,张国焘被迫同意与二方面军共同北上,于同年十月到达甘肃会宁。十月下旬,四方面军一部奉中央军委指示西渡黄河,执行宁夏战役计划。十一月上旬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决定,过河部队称西路军。他们在极端困难条件下,孤军奋战四个月,歼敌二万余人,终因敌众我寡,于1937年3月失败。”这一注释也很明白,既是中央批示河西部队称西路军西进,“张国焘何罪之有”?

同一事件,间隔40年后的注释,完全成了责任颠倒的历史。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说说我的看法。

(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否定文化大革命后,开始了平反冤假错案和历史的拨乱反正问题。1980年,政治学院(现国防大学)有位教员在历史档案中发现西路军并非像《毛选》注释中讲的是张国焘组织的,而是经中央正式命名的。于是认为:既如此,西路军的失败与张国焘有何责任?并惊呼“张国焘何罪之有?”还写成“内参”在党内高层传阅。

当年,我在军事学院(现国防大学本部)党史政工教研室任教员。1981年初,教研室领导蒋杰同志要我备张国焘专题的课,同时交给我政治学院教员写的这份内参,并明确交待:关于西路军问题,对新提出的责任问题,能解释就解释,不能解释就按传统说法去讲。随后,我翻了四方面军的历史和西路军的电文资料,经过分析思考,觉得毛泽东的文章以及对李先念率余部返延安时的讲话总不可能是假的,但对“毛选”的那条注释没有把西路军注明是中央命名的,这是很大缺陷,也是导致今日有“张国焘何罪之有”的质疑之由来。而要说清这个问题,并非简短注释可说明的。

其实,中央命名河西部队为西路军,这是张国焘、陈昌浩破坏宁夏战役计划之后迫不得已的一个举措,也是防止了北上后再次分裂红军、分裂党的一个英明决策。

稍知西路军历史的人都知道,张国焘取消伪中央,同意北上的一个共同目标是执行宁夏计划,夺取阿拉善左旗(定远营),通过外蒙争取苏联支援。而张国焘的北上并非真诚,而是以“执行宁夏战役计划”为名,继续其一、四方面军会师时的“西进计划”。所以,北上进入甘肃地段后,就明求暗渡的方式,使中央同意其西渡黄河,而中央同意西渡的目的是从河西保障宁夏战役实施,其方向“仍前不变”。但西渡部队却无此行动。中央即致电张国焘、陈昌浩等,除30军外,其他部队“不得西渡”。但张国焘仍以边奏边干,先斩后奏办法让9军、5军团共二万余人西渡黄河。只是后来胡宗南部队赶到控制了渡口,使后续掩护的部队(4军、31军)包括张国焘本人受阻于河东。如果中央不是派周恩来从陕北来到黄河边迎接张国焘,张本人也完全可以西渡黄河,与西路军一同西进。

由于张国焘总是想通过“西进计划”打通“国际路线”,取得先机之利,再取得中央发言权。这就使宁夏计划无法实现。中央面对当时现实该怎么办?命令河西部队返回河东?不可能。河东部队去执行宁夏战役?也不能了。中央正是在此情况下,以妥协求团结的精神,将河西部队命名为西路军。否则,就是再次分裂。

须知,命名西路军绝非中央本意和初衷,而是张国焘破坏宁夏计划的结果,但中央没有批评、指责,而是顺其意而行之,11月10日命名西路军,11日就给陈、徐去电,询问“西进接济有把握否?如果返河东有何困难?”等等。两份电报先是承认其合法性,再是提出西进有困难仍可返回河东,指出退路。正常情况能有这样前后颠倒的电报吗?当然,中央也可能有另一种侥倖想法:既然宁夏战役被破坏,那就照张国焘西进路线去“打通国际路线”吧!中央虽告知河西走廊情况复杂,要谨慎行事,但没有想到,西路军从此走上如此悲壮之路。

上述分析看到,如果中央不命名西路军,结果只能是红军与党的再次分裂。分裂的后果更不堪设想:一、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就必然尽最大力量利用时机“围剿”黄河两岸的红军,西路军更有全军覆没的危险,连李先念的几百人余部也回返不到延安。二、中央长征到陕北后,在争取团结东北军、西北军工作卓有成效的大好局面,会被葬送。“西安事变”有可能不会发生,至少是延期发生,从而失去蒋介石转变抗日态度和第二次国共合作抗日的机会。国共两党历史都要另写了。(可参阅《彭德怀自述》有此分析。)

(三)

我对张国焘专题的讲课,就是按上述思路准备和讲授的。结果,学员们认为,这样的解释丰富和充实了“毛选”注释的不足,使人有一个完整全面的理解,没有提出异议。

但当时的这一解释与1991年版的“毛选”注释相比较,恰好颠倒了责任位置,一下从1951年版的西路军失败完全归罪于张国焘,又转到了西路军是因为中央命名的,其失败责任自然应由中央负主要责任。)

课后,我整理了一篇题为《驳张国焘在<我国回忆>中关于西路军的谬论》一文,就西路军的由来、命名的背景、失败的经过和张国焘的错误路线和广大指战的关系等进行了论述。发表在1982年中央党校主办的《党史研究》第一期。这是以正面的记述,在公开刊物上回答了“张国焘何罪之有?”的一篇文章。在同期杂志上,还刊有署名严实的《关于西路军的几个史实问题的研究》,对张国焘北上后关于红四方面军部队西渡黄河的部署;红四方面军部队西渡黄河的时间;西路军的组成问题等,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述与分析。实际上也是从正面对“张国焘何罪之有”的回答,都是针对“内参”的质疑而作的文章。当时中央党校党史教研室主任、终身教授马齐彬为拙作《张亦民史文选》作序中针对这一问题指出:“张亦民同志第一个在《党史研究》杂志上发表文章,介绍了中央命名西路军的背景,论述了张国焘西进路线与西路军的失败关系。”这几句话虽然没有指出是非责任问题,但实际上是支持拙作观点的。

1982年第5期《党史研究资料》(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内部刊物)刊出政治学院丛进同志的《有关西路军的几个问题——与张亦民同志商榷》的文章。实际是为“张国焘何罪之有”的“内参”文章作辨护。此时,我已受军事学院领导的关照,为“照顾”我们长期分居的“团聚”转业到浙江省委党校任教。在教学之余又撰写了一篇《论西路军的始末与张国焘的责任——答丛进同志》的文章,文章就西路军问题争论的由来;分析张国焘北上动机是研究西路军的基础;分析中央命名西路军的背景是研究历史责任的要害所在;如何看“两总”(指朱德总司令、张国焘总政委)签发的电文?关于张国焘的“打通国际路线”口号;怎样认识张国焘的错误与西路军广大指战员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分述,并投寄给《党史研究资料》。1983年1月15日,党史研究资料编辑组来信中指出:“关于西路军的稿件,根据中宣部48号文件精神,似不宜深入讨论,目前尚难发表。现将来稿退还,并祈见谅。”这样,这篇文章除了在长沙召开的毛泽东诞生九十周年纪念会上散发外,一直没有公开发表。

(四)

总之,西路军问题自1980年代开始,从中央领导到党史研究工作者都认为应对西路军失败的责任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从《陈云年谱》披露的西路军“历史真相”到徐向前的回忆,再到邓小平于1983年3月22日在李先念写的说明附件上批示:“赞成这个说明,同意全部存档”为止,究竟作出了什么样的合理解释了呢?就连张国焘的《我的回忆》中也承担了失败责任而没有推给中央,而今的党内许多同志却为张国焘鸣不平呢?有的甚至说是毛泽东“借刀杀人”,消灭异己。

要合理解释西路军失败的责任,只有两个结论可供选择:一是按照1951年版“毛选”的注释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使人有一个比较全面的理解和认识。二是按1991年“毛选”版本注释的基础上,说明破坏宁夏战役在前,中央命名西路军在后的情况,让读者明确命名背景。如按现在的注释,那么张国焘又是怎样执行宁夏战役计划的。宁夏计划未实现的责任又是谁?其实,二者责任是一致的。

显然,这两种注释说明只能有一种是能比较合理解释的。如果第二种是合理的话,那么遵义会议以后形成的中央领导班子及其制订的路线都值得考虑了。特别是一、四方面军会师以后,究竟是以张国焘为代表的“西进”路线,还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北上”路线,谁对谁错的问题就需要重新认识,因为张国焘废除“第二中央”北上的名义是执行宁夏战役方针,而实际上还是西进打通国际路线,仍然是一、四方面军会师时争论的继续。所以,有人认为西路军的失败是分裂路线的结果,是有道理的。

笔者接触了两种大相径庭的材料和结论后,心中顿生疑窦,心里惊诧地暗中自问:如果第二种结论能成立的话,岂不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央领导班子在集体计算张国焘不成?何况当时的毛泽东还不是名正言顺的中央主席或总书记,对这样重大的事件,岂能出言轻率地不考虑后果?难道是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而推脱责任?于是不顾在西路军当事人面前制造谎言与骗局不成?作为总负责人的张闻天,还有周恩来等岂能随意听从毛泽东意旨转移吗?为什么中宣部下达文件“不宜深入讨论”?为什么邓小平赞成李先念的说明,又批示“同意全部存档”?既要拨乱反正,为什么又不让深入讨论?不作公开讨论也该在学术界内部讨论吧!为什么党史上一些重大问题,过去都称毛泽东的英明决策,而此后又都成了毛泽东的错误?继西路军之后还有皖南事变也如此,一反项英同志的责任变为毛泽东的错误,难道历史真的像小姑娘任人打扮的吗?

总而言之,我认为中央命名西路军是当时条件下以妥协求团结的正确决策,它维护了党和红军的再次分裂。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在保持团结统一下的失败与分裂中的失败,其影响作用与后果是不同的。如前所述,如分裂的话,就不会有西安事变的发生。正是这一点,足以说明当时中央和毛泽东的决策是英明而有远见的。

(2010年8月10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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