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后毛泽东对唯物史观的运用和发展
金民卿
内容提要
在新中国创建前后这个新旧政权更替、新旧制度变革的重大历史时期,毛泽东运用唯物史观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阶级斗争理论、历史主体理论、意识形态反作用理论等,分析中国革命发生的原因和胜利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革命学说;运用唯物史观的国家本质、功能、消亡理论以及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等,创立中国化的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运用唯物史观的革命性质理论、社会发展阶段理论、社会发展道路理论、过渡时期理论等,形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过渡时期理论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道路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学说。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关键,就是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独立自主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进行创造性的结合,实现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个带有规律性的现象,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某些重要观点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被提到前沿加以突出强调和运用。正如列宁指出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时而特别突出马克思主义的这一方面,时而特别突出马克思主义的那一方面……把注意力主要放在这一方面或那一方面,并不取决于主观愿望,而取决于总的历史条件。”新中国成立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件,根本扭转了近代以来中国发展的趋势,推动“中国的历史,从此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在这个新旧政权更替、新旧制度变革的重大历史时期,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被突出地提到实践和理论前沿并加以创造性运用和发展,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次理论创新高潮,产生一系列影响深远的理论成果。
一、运用唯物史观分析中国革命发生的原因和胜利的经验,丰富和发展社会革命学说
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将取得彻底胜利之时,中国革命为什么发生、为什么取得胜利,成为需要认真总结的重大理论问题。而正是在这些问题上,国内外一些反动势力发出错误声音并进行污蔑攻击,一些动摇分子出现模糊认识。为此,毛泽东在总结中国共产党28年基本经验、批判美国国务院发表的《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及艾奇逊致杜鲁门的书信的过程中,先后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和一系列评论,运用唯物史观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阶级斗争理论、历史主体理论、意识形态反作用理论等,剖析中国革命发生的原因和胜利的经验,在批判错误观点的同时,深化和丰富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实现了在马克思主义社会革命理论方面的创新发展。
(一)批判艾奇逊和美国白皮书关于中国革命发生原因的错误观点
1949年8月5日,美国国务院发表《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及艾奇逊致杜鲁门的信件,一方面为自己的失败做辩护,另一方面对中国革命发生的原因做出错误分析。毛泽东借助对它们的评论,揭露美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历史,剖析美国对华政策的侵略本质,批判他们对中国革命的唯心主义解释,批评国内一些动摇分子的错误认识及其原因。
从阶级实质和历史观的角度,毛泽东批判艾奇逊关于中国革命发生原因的错误观点。艾奇逊把中国革命发生的原因归结为两个方面。第一个原因是中国“人口太多了,饭少了,发生革命”。在他看来,晚清政府和国民政府解决不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中国共产党也解决不了,中国很快还会陷入动荡和革命,还要依赖美国。毛泽东指出,这完全不符合历史和现实,中国人起来革命的确是因为没有饭吃,但决不是因为人太多,而“完全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政府残酷无情的压迫和剥削的结果”。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就解决了吃饭问题,将来会解决得更好。艾奇逊讲的第二个原因是“西方的新观念输入了中国,引起了革命”。毛泽东指出,中国革命之所以发生,“不是什么西方思想的输入引起了‘骚动和不安’,而是帝国主义的侵略引起了反抗”,因为侵略导致了经济衰落和阶级斗争尖锐化,于是人民起来反抗帝国主义及其代理人。毛泽东明确指出,艾奇逊的观点既是其资产阶级本质的反映,也是其“资产阶级的唯心的历史观”的体现,把革命的原因归结为人口问题和外在因素,这是典型的人口决定论和外因决定论,既不符合历史常识更违背了历史规律,是“无聊的伪造的因果论”。
毛泽东还从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批判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和艾奇逊的信件,在污蔑中国革命、掩饰自身失败的同时,美化对华侵略。毛泽东指出,从历史看,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美帝国主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侵略中国,“美帝国主义比较其他帝国主义国家,在很长的时期内,更加注重精神侵略方面的活动,由宗教事业而推广到‘慈善’事业和文化事业”。从现实看,美国政府的对华政策完全是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政策,美国支持国民党发动内战的实质,是“美国出钱出枪,蒋介石出人,替美国打仗杀中国人,借以变中国为美国殖民地的战争”。当然,这个侵略政策在中国人民的解放战争中彻底失败了。
毛泽东还揭示了国内动摇分子认不清帝国主义本质、对美国抱有幻想的历史观根源。毛泽东指出,在中国革命胜利之时,美帝国主义者不甘心自己的失败,企图在中国寻找新的代理人,“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中国反动派对于他们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失败,是不会甘心的。他们还会要互相勾结在一起,用各种可能的方法,反对中国人民”。于是,他们鼓动一些人走“中间道路”“第三条道路”,在中国内部形成反对派,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指出,国内确实有些人被艾奇逊称为“民主个人主义者”,他们不能把作为统治阶级的帝国主义分子同美国人民区分开来,对美国政府抱有幻想。而这些人之所以认识失误、陷入被动,“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或不赞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看问题的缘故”。为此,应当用科学理论来教育和帮助他们丢掉幻想,站到人民方面,成为革命力量。
(二)运用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和阶级斗争学说,分析中国革命发生的深刻根源和基本原因
在中国革命取得彻底胜利、革命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内外矛盾都已充分暴露的情况下,毛泽东运用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和阶级斗争学说,全面分析中国革命中的各种因素,揭示近代以来中国的经济基础变化和阶级斗争发展状况,阐明了中国革命发生的深刻根源和基本原因。
毛泽东运用社会基本矛盾原理分析中国革命发生的深刻根源。唯物史观认为,社会革命决不是个人阴谋、外来力量影响、某种思想诱导的结果,而是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历史必然。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中国革命发生的原因,既不能从主观动机中也不能从外在因素中去寻找,而必须从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经济变化中寻找。毛泽东指出,鸦片战争失败以来,“帝国主义的侵略刺激了中国的社会经济,使它发生了变化”,中国经济中出现了帝国主义直接经营的殖民经济,官僚资本主义的买办经济,在二者挤压中艰难生存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受到严重冲击而陷于破产的农业经济,这些变化改变了中国经济结构及其发展趋势。与此同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导致经济严重落后,人民无法解决最基本的“吃饭问题”。帝国主义军事侵略“加上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侵略和压迫,造成了中国人对于帝国主义的仇恨,使中国人想一想,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迫使中国人的革命精神发扬起来,从斗争中团结起来”。这就是说,帝国主义侵略造成社会经济发生深刻变化,进而生产关系和社会思想发生深度变革,这是中国革命发生的深刻原因和内在逻辑。
毛泽东运用阶级斗争理论分析中国革命发生的直接原因。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从原始土地公有制解体以来)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社会发展各个阶段上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被统治阶级和统治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阶级分析是马克思主义分析社会历史问题的钥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毛泽东指出,用阶级斗争理论看待中国革命,能够把革命发生的原因看得十分清楚。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阶级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帝国主义侵略造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的买办阶级、官僚资产阶级,他们作为帝国主义的帮凶压迫中国人民。民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随着近代民族工业的发展而形成并逐渐发展起来,广大农民和小生产者的破产造成了大量的贫农群众即半无产阶级,在文化渐变中出现了大量新式知识分子。这些不同阶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各不相同,关系复杂交织,总体上形成两大斗争阵营,“一类是少数人,这就是为帝国主义服务的洋奴;一类是多数人,这就是反抗帝国主义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从这些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所有这些,都是帝国主义替自己造成的掘墓人,革命就是从这些人发生的”。这就是说,帝国主义侵略造成了中国社会特殊的压迫阶级群体和被压迫阶级群体,随着压迫和剥削日益严重,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化,人民必将起来反抗,革命也就必然发生。
毛泽东阐明帝国主义者和人民群众在阶级斗争中呈现出的两种不同逻辑和结果。近代以来的中国革命就是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在持久而艰苦的斗争中,帝国主义者和反动派的逻辑同人民群众的逻辑是完全不同的:“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这就是帝国主义和世界上一切反动派对待人民事业的逻辑,他们决不会违背这个逻辑的。这是一条马克思主义的定律。……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再斗争,直至胜利——这就是人民的逻辑,他们也是决不会违背这个逻辑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又一条定律。”正是这样的逻辑,决定了帝国主义者不愿看到中国人民的解放和中华民族的独立,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封锁和限制新中国的发展。对此,毛泽东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气魄和准备:“封锁吧,封锁十年八年,中国的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实践充分验证了毛泽东的这个判断。
(三)运用历史主体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分析中国革命胜利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原因
唯物史观既强调历史规律的客观必然性,又重视历史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既强调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力量,又强调先进政党的领导力量;既强调社会实践对社会意识的决定性作用,又强调科学理论对社会实践的指导力量。毛泽东运用这种生动的历史辩证法,科学总结了中国革命胜利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原因。
毛泽东运用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历史主体理论分析中国革命胜利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在历史主体问题上,马克思主义打破了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英雄史观,阐明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任何重大的社会变革运动都是人民群众推动的结果,是人民自己创造了自己的历史,而不是个别英雄人物或者某种“观念”创造历史。毛泽东多次指出,人民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兵民是胜利之本。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同样是社会革命的真正主体,中国革命的根本力量就是来自人民群众。随着近代中国社会发展和阶级力量变化,中国形成了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等构成的人民群众,他们是革命力量的源泉。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取得胜利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获得了数万万人民群众的拥护,其中,也获得了大多数知识分子尤其是青年学生们的拥护”。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奋起抵抗外来侵略者及其代理人,形成最广泛的革命统一战线,建立起革命胜利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毛泽东运用意识形态反作用理论分析中国革命胜利的思想基础,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重大指导意义。近代以来,在长期的反帝反封建斗争中,“中国人没有什么思想武器可以抗御帝国主义。旧的顽固的封建主义的思想武器打了败仗了,抵不住,宣告破产了。不得已,中国人被迫从帝国主义的老家即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武器库中学来了进化论、天赋人权论和资产阶级共和国等项思想武器和政治方案,组织过政党,举行过革命,以为可以外御列强,内建民国。但是这些东西也和封建主义的思想武器一样,软弱得很,又是抵不住,败下阵来,宣告破产了”。中国愈益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国家的情况一天一天坏,环境迫使人们活不下去。怀疑产生了,增长了,发展了”。在中国人彷徨之际,俄国十月革命取得胜利。中国人从十月革命那里看到了希望,找到了救国救民的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成立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发生了开天辟地的大事变。“自从中国人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中国人在精神上就由被动转入主动。”正因为有了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共产党人科学把握历史发展的规律和方向,分析中国具体国情,明确中国社会的性质和矛盾,特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力量、对象、任务和前途,不断在实践和理论上开拓创新,最终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从根本上改变了近代以来中国的面貌。
当然,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之所以能够发挥巨大作用,关键在于中国共产党不是教条主义地照搬马克思主义,而是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群众的革命实践相结合。正如毛泽东所说,“马克思列宁主义来到中国之所以发生这样大的作用,是因为中国的社会条件有了这种需要,是因为同中国人民革命的实践发生了联系,是因为被中国人民所掌握了。任何思想,如果不和客观的实际的事物相联系,如果没有客观存在的需要,如果不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即使是最好的东西,即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也是不起作用的”。
二、创立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丰富和发展唯物史观的国家学说
国家学说是唯物史观的重要内容,对国家的产生、本质、功能、趋势和政权形式等作出了科学系统的阐述。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私有制发展和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国家在表面上看来是代表全社会各阶级共同利益的全民机构,但在实质上则“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即统治阶级用来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工具,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关系,决定着国家的性质和特征。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其产生和最终消亡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阶级斗争最终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并通过这一专政最后消灭私有制和阶级,“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但是,在阶级和国家消亡的历史条件没有成熟之前,国家不仅不可能消失,而且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加强和完善。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后首先要建立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为消灭私有制和阶级创造条件,最终达到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
革命胜利之际,建立什么样的新中国,成为最紧迫的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为此,毛泽东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特别是国家本质理论、国家功能理论、国家消亡理论及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等,比较当时世界上的不同国体和政体制度,把唯物史观的国家学说同中国革命的丰富经验、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传统文化的优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对新中国的阶级性质、国体和政体、新政权的功能和发展趋势等进行探索,创立了具有中国特点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上的创新发展。
(一)初步阐述新中国的经济、国体、政体,开始提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理论
国家的基础是经济,新中国的经济性质、经济制度自然是新中国创建中首先要思考的问题。1947年12月下旬,中共中央在陕北杨家沟召开会议(史称“十二月会议”),毛泽东做《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全面阐述了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重大任务和十大军事原则,初步涉及了创建新中国的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结合当时中国经济发展状况,提出了新中国的经济纲领、经济结构和经济指导方针:“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经济结构框架是:“(1)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2)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3)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这些,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全部国民经济。”国民经济的指导方针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当然,因为当时的直接任务是夺取战争胜利,因此这个论述着重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角度来谈。
国家问题的核心是政权,国家制度选择、国体即国家内部的阶级关系、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等问题,自然成为创建新中国工作的重中之重。1948年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重印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第二章前言的通知中提出“人民民主专政”概念:“列宁在本书中所说的,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今天在我们中国,则不是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建立人民民主专政。这种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内容的历史区别,就是: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这种革命的社会性质,不是推翻一般资本主义,乃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建立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而无产阶级专政则是推翻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显然,这里对人民民主专政的界定,只是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角度进行的,讲得并不具体也不够准确。
1948年9月,全国范围的大决战已经开始,革命胜利已不可阻挡,筹建新中国也成为一个紧迫任务。为此,中共中央于9月8日至13日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史称“九月会议”)。在一定意义上说,九月会议是筹划创建新中国的第一个重要会议,中国共产党人运用唯物史观的国家学说首次阐述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在新中国创建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毛泽东在会议上系统总结中国共产党多年局部执政的经验,比较了国际上不同的国体制度和政体形式,第一次比较清晰地阐述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国号,明确了新中国的制度选择和发展方向。他提出:我们就是要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专政,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这个独创性的国体制度,继承了大革命时期“联合战线”、抗日战争时期“联合政府”的内容,但比它们更能反映新中国的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要特别突出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具有中国特色的国体制度要通过具有中国特色的政体形式来体现,这个特殊的政体形式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中国的政权制度要采用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而不采用资产阶级的议会制,不搞三权鼎立。当然,正如国体上不简单照搬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模式一样,政体上也不照搬“苏维埃”,“过去我们叫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苏维埃就是代表会议,我们又叫‘苏维埃’,又叫‘代表大会’,‘苏维埃代表大会’就成了‘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这是死搬外国名词。现在我们就用‘人民代表会议’这一名词”。这个政体制度把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延伸至国家政权领域,成为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
这次会议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新中国的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提出成立中央政府的任务:“准备在一九四九年召集中国一切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们开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会议还在初步分析新中国经济性质和结构的基础上,提出新中国的社会主要矛盾问题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外部则是同帝国主义的矛盾。
(二)明确新政权的领导核心、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强调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和特色
九月会议后,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战略决战、夺取全国胜利的同时,开始把创建新中国的问题提到前沿,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提出了一些新的理论判断,进一步丰富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学说。
1949年1月6日至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目前形势和党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务》报告,其中对国内阶级关系变化和成立新中国问题做了一些论述,部署各主要解放区内要建立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并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委员会,为建立新中国做好准备;召集没有反动派代表参加的、以完成中国人民革命任务为目标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成立,组成中央政府,并通过《共同纲领》。
1949年1月底,斯大林的特使米高扬来到西柏坡,了解中国共产党关于建立新中国的主张。毛泽东在同米高扬的谈话中阐述了新政权的实质、特征、领导核心等问题。毛泽东指出,即将建立的新政权,就是在工农联盟基础上的人民民主专政,它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但依据中国实际情况采取人民民主专政形式更能够为人民所接受。新政权是由各党各派、社会知名人士参加的民主联合政府,除共产党外还有长期同共产党合作的民主党派参与。但是,中国共产党是国家的领导核心,同时要不断加强和扩展统一战线,国家政权的领导权始终牢固掌握在中国共产党手里,这是确定不移、丝毫不能动摇的。
1949年3月,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和总结讲话中,毛泽东突出强调了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以及新政权的鲜明特色。“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要求我们党去认真地团结全体工人阶级、全体农民阶级和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这些是这个专政的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只有搞好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的团结,才能巩固新政权,同时要尽可能团结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种阶级性质决定了新中国在国家制度上坚持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同西方的资产阶级专政有着本质的区别,但也不同于苏联的阶级关系相对单一的无产阶级专政。在政权的组织形式上,我们也有自己的独创性特点,采取人民代表会议制度,这种制度与苏维埃制度本质相同,但“在内容上我们和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苏维埃是有区别的,我们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苏维埃,‘苏维埃’这个外来语我们不用,而叫做人民代表会议”。
(三)阐述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职能和重大意义,深化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
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毛泽东简要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发展和消亡的理论,揭示了国家的本质和发展趋势。他指出:“阶级消灭了,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的一切东西,政党和国家机器,将因其丧失作用,没有需要,逐步地衰亡下去,完结自己的历史使命,而走到更高级的人类社会。”“消灭阶级,消灭国家权力,消灭党,全人类都要走这一条路的,问题只是时间和条件。”“对于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共产党,则不是什么被推翻的问题,而是努力工作,创设条件,使阶级、国家权力和政党很自然地归于消灭,使人类进到大同境域。”
在此基础上,毛泽东结合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人民的历史性和具体性内涵,进一步阐明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实质、功能和发展趋势。他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依靠力量是工农联盟,发展方向是社会主义,职能就是保护人民权利和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取得胜利的基本经验,就是团结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结成统一战线,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就是联合世界上平等待我的各个民族和各国人民组成国际统一战线,共同奋斗。在现阶段的中国,人民主要就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领导下组成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国家和政府,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保证人民利益,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重要工具,在现阶段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我们现在的任务是要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这主要地是指人民的军队、人民的警察和人民的法庭,借以巩固国防和保护人民利益。以此作为条件,使中国有可能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和实现大同。”
毛泽东在批判资产阶级对人民民主专政的攻击时,进一步分析了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和任务。他指出,人民民主专政是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不受侵犯的重要法宝,它的根本职能就是通过对内外反动派实行专政来保护人民,它“是一个很好的东西,是一个护身的法宝,是一个传家的法宝,直到国外的帝国主义和国内的阶级被彻底地干净地消灭之日,这个法宝是万万不可以弃置不用的”。当然,人民民主专政通过对人民实行民主的方式,既服务人民又引导和教育人民,“这个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这个政府的工作人员对于人民必须是恭恭敬敬地听话的。同时,他们又是人民的先生,用自我教育或自我批评的方法,教育人民”。在政协会议开幕式上,针对帝国主义者和国内反动派的攻击和破坏,他再次强调:“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是保障人民革命的胜利成果和反对内外敌人的复辟阴谋的有力武器,我们必须牢牢地掌握这个武器。”
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学说,是创建新中国的指导理论,通过《共同纲领》等重大文件,以制度形态固化下来。从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时起,人民民主专政就一直作为中国的国体制度写在国家宪法之中,成为不可动摇的立国之本。
三、创立中国化的过渡时期理论和社会主义革命道路理论,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学说
新中国成立后,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现实问题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那就是如何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领导中国朝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目标发展。这个问题同唯物史观的革命性质理论、历史发展趋势理论、社会发展阶段理论、社会发展道路理论、过渡时期理论等密切相关。毛泽东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综合运用和发展唯物史观的这些基本理论,创造性地提出中国化的过渡时期理论,形成了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理论,实现了社会主义革命理论上的创新发展。
(一)新中国成立前,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在党内形成基本共识
社会革命阶段性问题,是唯物史观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创立之时,马克思就提出,在人类解放的进程中有“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两个阶段,政治解放虽然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但“政治解放本身并不就是人的解放”,而只是封建社会的解体及“市民社会的革命”,只是资产阶级解放自己的革命。“人的解放”则是通过无产阶级进行“彻底的革命”而实现的“普遍的人的解放”,“推翻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也就是实现全人类解放的共产主义革命。社会革命阶段性理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中得到具体体现。
在创立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时,毛泽东根据中国具体情况提出,中国革命的方向和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但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实际决定中国革命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而必须要分两步走,先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之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但是,当时没有也不可能详细论述如何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和转化的问题:是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后,先进入独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再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还是不经历这个独立阶段而直接开始过渡,过渡时期完成后就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呢?当时并没有明确答案。
新中国成立前夕,这个问题基本上有了明确答案。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张闻天等人形成了基本共识:新中国成立后,将要经历一个独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这个社会阶段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能向社会主义过渡。张闻天在《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中明确使用了“新民主主义社会”概念,并阐述了这个社会阶段的基本矛盾和发展前景。刘少奇在1948年的九月会议上,专门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成分和主要矛盾,毛泽东对刘少奇的观点表示赞同。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论述了“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问题,认为要先搞一段新民主主义社会,然后再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共同纲领》反复强调新中国是新民主主义的国家。1950年6月,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还讲:“我们的国家就是这样地稳步前进,经过战争,经过新民主主义的改革,而在将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这表明,毛泽东此时继续坚持七届二中全会的思路,中国先进行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待各种条件具备和人民同意后,再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二)阐述过渡时期的基本内涵及总路线,创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过渡时期理论
过渡时期理论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共产党宣言》提出,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就是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自己的政治统治,以此为前提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手里,快速发展生产力,朝着消灭私有制的目标前进。也就是说,从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到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过渡时期。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明确提出“过渡时期”理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十月革命后,列宁根据当时俄国的实际先后采取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和新经济政策,领导苏俄的过渡。这些理论和实践探索,给中国共产党提供了参考,但中国情况与苏联不同,过渡时期的内涵、过渡的方式、过渡的时间等都有自己的特殊性,需要中国共产党进行独立自主的探索。
到1952年,新中国恢复国民经济任务取得成效后,国营工商业和私营工商业的产值比例发生重大改变,国营经济已经超过私营经济,土地改革后农村中的互助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和少数集体农庄逐步发展起来,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变革正在兴起,大规模经济建设就要开始。于是,中国共产党很快开始考虑过渡时期问题。在这个方面,毛泽东比别人走得靠前。据薄一波回忆,在1952年9月24日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率先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毛主席讲了一段话。大意是: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这意味着毛泽东已经开始改变原来的想法,重新思考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间、步骤、方法等。从1952年10月到次年2月,毛泽东在调查研究过程中多次谈到过渡时期问题,并反复征询他人意见,逐步形成比较明确的观点。1953年2月27日,他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道:“什么叫过渡时期?过渡时期的步骤是走向社会主义……在10年到15年或更多一点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及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水到渠成,防止急躁情绪。”这就是说,经过半年的调查和思考,毛泽东关于过渡时期的思想已基本成熟: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是一个渐进过程,不存在一个独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新民主主义建设就是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个过渡的过程就是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过渡时期不是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完成以后,即在新中国成立15年以后才开始,而是在新中国成立时就已经开始,大约需要10年到15年的时间;这个过渡是以工业化为核心内容的生产力发展和以三大改造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变革同时进行、相互支撑、互为条件的。
在1953年6月15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把“确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确保私有财产”这三种提法看作不正确的观点,对过渡时期的内涵做了清晰界定,对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做了比较完整的说明:“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此后,经过半年时间的讨论、宣传和完善,毛泽东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得到全党全社会的认同。12月,中共中央发出《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的宣传提纲,毛泽东在审改这个提纲时,对过渡时期做了准确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反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过渡时期总路线中的“一化”和“三改”,体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关系的基本原理。学习和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纲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工业是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只有充分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才能吸引、改组和代替资本主义工业,才能支持社会主义的商业,改造和代替资本主义商业,才能用新的技术来改造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才能最迅速地扩大生产,积累资金,造就社会主义的建设人才,培养社会主义的习惯,从而创造保证社会主义完全胜利的经济上、文化上和政治上的前提。”毛泽东也曾对“一化三改”的关系做出明确阐述,认为二者是“一体两翼”的关系,是新民主主义转向社会主义的这个历史过程的两个方面,代表生产力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在转变中处于基础、主体、主导地位,是根本任务和目的;实现生产关系重大转变就是要通过改变经济基础为生产力发展创造条件。
当然,后来贯彻总路线的过程中出现了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过渡时期被严重缩短,工业化没有完成,而“三改”又做得粗糙,留下了一些长远隐患。但是,由此而否定“一化三改”,否定过渡时期理论的合理性,甚至对毛泽东大加指斥,是不公允的。正如薄一波所说:“对历史实践,对党和人民过去的奋斗,任何时候都不能求全责备;求全责备,‘指点’前贤,那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实事求是,该肯定的成绩充分肯定,不足的以至失误的地方,严肃正视,并分析原因,取得教益,作为今后的鉴戒,这才是我们要采取的历史唯物主义态度。”
(三)把握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和革命的特殊性,创立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理论
历史唯物主义一方面强调历史发展规律的普遍性,另一方面又坚持历史发展道路的特殊性,这就是关于历史发展问题上的辩证法。《共产党宣言》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了“两个必然”的历史发展总趋势:“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进一步指出:人类社会形态总体上经历前后相继的不同历史时代,“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但是,历史发展趋势并不是按照统一的格式来实现,不同国家和民族因其特殊国情和历史传统,历史发展的具体道路是不一样的,这就是历史发展道路特殊性的思想。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就认为俄国、印度、中国等东方国家不一定要经历资本主义这个“卡夫丁峡谷”,在有效抵御内外破坏性力量、积极保存自己特殊优势、充分吸收资本主义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可以直接走向更高级的社会阶段。列宁在十月革命后也指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在东方那些人口无比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国家里,今后的革命无疑会比俄国革命带有更多的特殊性”。
中国就是这样的东方国家,其革命也“带有更多的特殊性”。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曾提出,要结合中国实际、以和平方式过渡到社会主义,“将来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那一次就不用流血了,而可能和平解决”。当然,和平过渡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就是人民解放军的存在、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及共产党的不腐败等。
过渡时期总路线确定后,“三大改造”快速展开,到中共八大召开之际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实现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制度变革。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中讲道:“我国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现在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个极其复杂和困难的历史任务,现在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探索形成了一条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一方面,在领导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抓住农业合作化这个核心问题,形成了一条不同于苏联的具有中国特点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革命道路,广大农民在合作化运动中逐渐地习惯于集体生产的方式,比较自然、顺利地接受了集体所有制;对于私人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般也是采取合作化的形式,实行了公私合营。另一方面,在领导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方式,采取了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创立了一条具有中国特点的和平革命道路,使资本主义私有制逐步地转变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
总之,中国共产党人立足于中国具体实际,创立了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和革命的道路理论。毛泽东指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所用的方法是和平的方法……在我国的条件下,用和平的方法,即用说服教育的方法,不但可以改变个体的所有制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而且可以改变资本主义所有制为社会主义所有制。”这个道路理论是对社会主义革命理论的创新发展,不仅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和革命的理论指导,而且具有重要的世界性意义:“我们现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就是运用从前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提出过的赎买政策。它不是国家用一笔钱或者发行公债来购买资本家的私有财产(不是生活资料,是生产资料,即机器、厂房这些东西),也不是用突然的方法,而是逐步地进行。”这种和平改造的政策和做法,在社会主义运动史上没有真正实践过,中国这样做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突破和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也为其他国家树立了榜样,创造了新路,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乃至人类文明发展史上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包括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有全国的意义,还有国际的意义。整个世界都是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在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我们在世界上是走在前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