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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德:驳沈志华所谓“1951年中国拒绝停火是一次战略性失误”的谬论

作者:张兴德   来源:红色文化网  

1951年中国拒绝联合国“停火方案”真的是“一次决策性失误”吗?

张兴德

1951年6月,毛泽东会见金日成,商谈朝鲜战争问题

74年前的抗美援朝战争,不仅仅是在朝鲜半岛上发生的军事斗争,也是刚刚站起来的中国人民登上国际舞台的一次政治斗争和外交斗争。其中,在1951年1月拒绝所谓“联合国三人小组提案”就是一次复杂的政治外交斗争。这对刚刚登上国际外交舞台的中国来说,是一次成功的亮相和胜利。可是近年来,有些历史学者以新发现的历史资料为据,认为这个“停火方案”本来是对我国有利的,而被我们拒绝是不应该的。他们认为,当时中国不该将台湾问题、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等“政治问题”列入“停火方案”中。中国当时如果接受这一“停火方案”,抗美援朝战争历史也许就会呈现另外一番风貌。

有人甚至直言不讳地说,这是毛泽东在抗美援朝战争中的“一次决策性失误”,“使中国彻底失去了在朝鲜战场及国际舞台上的有利地位,而在政治、外交、军事等各方面陷于被动局面”。“中国这次决策的根本失误在于错过了在有利条件下及时停战的历史机会”,“由于1951年初对战略决策失误,使中国付出了本来可以避免的沉重代价”。

事情果真如这些人想的那样吗?

一、这个“停火方案”具有欺骗性

1.“停火方案”带有明显的目的性和倾向性

这个由“朝鲜停战三人委员会”(1950年12月14日,美国与英国磋商后,操纵联合国通过了成立所谓“朝鲜停战三人委员会”的决议。此“三人委员会”也称“三人小组”,由时任第五届联大主席安迪让、印度代表劳氏和加拿大代表皮尔逊组成)起草的“原则声明”,美国人称其为“五项原则”,而中国称作“五步方案”,即1951年1月13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达成朝鲜停火和和平解决远东问题的五步方案:

一、立即安排朝鲜停火。

二、一旦停火实现,即应加以利用,以便考虑恢复和平所应采取的进一步步骤。

三、为实现联合国大会1950年10月7日通过的关于建立统一的、独立和民主的朝鲜政府的决议(虽然美国当局在仁川登陆成功后就决定让侵朝美军地面部队越过三八线作战,但在形式上,美国当局一直强调美军是为实现联合国这一决议而到三八线以北作战的),一切非朝鲜的军队将分阶段撤出朝鲜,并依照联合国的原则订立适当措施,使朝鲜人民能对其未来政府表达自由意愿。

四、在完成第三步之前,依照联合国原则订立适当措施,以管理朝鲜和维持其和平安全。

五、一旦获致停火协议,将由联合国大会设立一个包括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国代表在内的适当机构,寻求解决远东问题,其中包括台湾问题和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

这个方案看起来“很美”。正如有人认为的,这个方案已将中国政府以往关于朝鲜停战的诉求条件概括在内,若能实行,对中国是极其有利的。然而事情并不是这样简单的,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一个有利于美国、为美国服务的“方案”。

1960年4月,周恩来、陈毅访问印度时,同尼赫鲁合影

让我们回到当时的国际环境和朝鲜战场上,根据当时的形势分析一下这个“停火方案”的欺骗性。首先,也是一个根本问题,当时的联合国基本上受美国的控制和影响,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当时美军第8集团军司令、后任“联合国军”总司令的李奇微上将在回忆录中直言不讳地说:“参谋长联席会议通知麦克阿瑟,国务院正在拟定一份总统声明,大意是,联合国准备讨论解决朝鲜问题的条件……”“如果不是在美国的领导下,联合国早就分崩离析,一蹶不振了。”这个“三人小组”的提案,从提出的时间和过程看,不难看出是一个为美国利益着想的提案。

此时,朝鲜战争已经打了半年多。在美军入侵朝鲜时,联合国不仅没有“停火方案”,还支持和批准了美军入侵朝鲜;在所谓“联合国军”进入朝鲜时,联合国也没有“停火方案”。相反,在10月7日联合国大会上还作出决议,授权“联合国军”进入北方,“统一朝鲜”。当“联合国军”打到了鸭绿江边,美军机越境轰炸中国边民,联合国也没有“停火方案”,直到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首战告捷并乘胜追击,又取得第二次、第三次战役的胜利,在美军节节败退的时候,提出这样一个以“先停火”为首要条件的“停火方案”。这样的倾向性和目的性是很明显的。这个“方案”正在酝酿时,斯大林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其实是美国的探路人。”当时中苏领导人不约而同地这样看,这不能说是“误判”。

2.“停火方案”其实是个 “画饼”

这个“停火方案”,虽然里面的一些内容是中国政府当时的诉求,但其实是个“画饼”。其问题的本质和要害在于“先停火,后谈判”。中国领导人十分清醒,按当时情况和对美国政府的一向作为的清醒认识,如果按此方案“先停火”,那么所谓“后谈判”的结局将是最终破裂而继续开战。当时美军虽然受到志愿军的一些打击,处于不利地位,但并没有受到重创。美国政府当时是不会作出所谓“撤出朝鲜”等“让步”行动的。“先停火,后谈判”,这等于给当时已经处于不利状态的美军以重整旗鼓的喘息时间和机会。

中国领导人当时的这个判断,源于国共全面内战时期,与美国政府和蒋介石斗争中积累的政治经验和军事经验。在国共全面内战时期,与以美国为首的军调处打交道留下的历史记忆是所谓的“马歇尔公式”,即战场上不利时就要求停火,在做好军事准备后就撕毁停火协议开战,待到军事上不利时再要求停火。尽管这样做的主体是蒋介石集团,但背后支持者是美国,他们是一起演双簧和跳猴皮筋的。对此,毛泽东在《五评白皮书》中有精辟的揭露、分析和总结。

1950年1月,美国领导人向全世界声明,朝鲜和台湾不在他们的防卫圈之内。不到半年,朝鲜内战爆发,他们不仅立即派兵侵入朝鲜,干涉朝鲜内战,而且不顾中国的抗议,蛮横地封锁台湾海峡,完全背弃了自己的声明。在刚刚侵入朝鲜帮助濒临垮台的李承晚集团的时候,他们声称只是帮助南朝鲜恢复政权,决不过三八线。在仁川登陆成功、未占领汉城(今首尔)时,又通过印度的尼赫鲁转告周恩来,说:美军表示“不过三八线”。事实上其正准备进军三八线,“不过三八线”不过是欺骗中国和想稳住中国。这一连串的欺骗行为,如何让中国领导人能够相信美国政府在“先停火,后谈判”问题上的诚意?正如毛泽东在1950年12月3日对来访的金日成首相所说:“美帝和蒋介石一样,诺言、协定都不可靠,故应从最坏方面着想。”

二、周恩来的澄清信函在联合国大会政治委员会 “引起轰动”

正是基于上述的情况慎重考量,周恩来于1951年1月17日,对联合国大会政治委员会13日关于朝鲜问题决议通知作出如下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历来主张,现在仍然主张:朝鲜战事应该经过有关各国以一切外国军队撤出朝鲜及朝鲜内政由朝鲜人民自己解决为和平调处朝鲜问题的基础的谈判,求得迅速结束;美国武装力量必须退出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必须取得联合国的合法地位。……但必须指出:先停战后谈判的原则,只便利于美国维持侵略和扩张侵略,决不能导致真正和平,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不能予以同意。

周恩来提议:

甲、在同意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及朝鲜内政由朝鲜人民自己解决的基础上举行有关各国的谈判,以迅速结束朝鲜战争;乙、谈判内容必须包括美国武装力量从台湾及台湾海峡撤退和远东有关问题;丙、举行谈判的国家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苏联、英国、美国、法国、印度和埃及七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即从举行七国会议起予以确定;丁、七国会议的地点,应选在中国。……上述提议,如获得联合国及有关国家同意,我们认为及早举行谈判,对于迅速结束朝鲜战争及和平解决亚洲问题是有益的。

从字面上看,周恩来虽然拒绝了联合国的提议,但是提出了中国的“反建议”。对于正在与“联合国军”交战的中国来说,向联合国提出的“停火方案”提出新方案,是很正常的事。只要仔细比较一下,联合国的方案与周恩来的答复中虽然有许多共同点,经过磋商似乎可达成某种协议,但事实上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是“先谈判”还是“先停火”,这是一个不可调和的立场。我们这样的声明,只是外交斗争中的策略。

对于周恩来的答复,美国国务卿艾奇逊甚至等不及联合国的正式译文发表,就宣布美国政府不能接受,并主张立即表决谴责中国的议案,将中国列为“侵略者”。英国驻联合国代表指出,中国的答复虽然令人失望,但不应完全拒绝。中国提出了“最近的而非最后的(反)建议”,“应当加以冷静而细致地分析”,切不可“草率作出决定”。

加拿大总理圣劳伦特请尼赫鲁让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大使请求中国对三个问题作答复:(一)中国提出撤出所有外国军队,是否包括中国军队?(二)中国政府是否一定坚持政治谈判应在实现停火以前就要开始?(三)是否把政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代表地位作为同意举行远东问题七国会议的先决条件?

根据尼赫鲁的指示,潘尼迦于1月19日约见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转呈圣劳伦特致周恩来的信函。22日,周恩来作出答复。他首先表示,“知道加拿大总理参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努力很高兴”,随后对其三个问题一一说明:

(一)只要一切外国军队从朝鲜撤退的原则被接受后,并付诸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将负责劝说中国人民志愿军部队回到本土。

(二)我们认为关于停止朝鲜战争与和平调处朝鲜问题,可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个步骤,可在七国会议中商定有限期的停火,并付诸实施,以便继续进行谈判;第二个步骤……商定: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的步骤和办法;向朝鲜人民建议如何实施朝鲜内政由朝鲜人民自己解决的步骤和办法;根据 《开罗宣言》与 《波茨坦公告》,美国武装力量自台湾及台湾海峡撤退;以及远东有关诸问题。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必须得到保证。

周恩来在谈话中专门解释了中方坚持停火与谈判同时开始的理由。为了保证停火生效与政治谈判同时开始,中国政府把停火实际分为三个阶段:原则上同意停火、谈判停火条件与实施停火条件。他强调指出:“不论谈判的日程与内容是什么,如果实施停火而没有事先谈判决定停火条件,那么,停火以后谈判就会是长期拖延的讨论而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加拿大外交部承认,周恩来的分析是合理的,中国关于停火与政治谈判的安排“并没有背离1月13日三人停火委员会原则声明”,加拿大政府“确实赞成”中国这一立场。原先加政府只是担心中国以军事压力进行谈判,周恩来的谈话表明中国人的态度并非人们所一般认为的那样“明显消极而不妥协”。皮尔逊外长承认中国的主张与加拿大政府的主张实际上是一致的,“由于中国澄清说明的积极性质,再通过美国(谴责中国)的提案,看来既仓促,也不太明智”。

周恩来的澄清信函在联合国大会政治委员会宣读后“引起轰动”,但是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奥斯汀贬低中国答复的价值,说周恩来的信函“只不过是张官方明信片”。一些国家希望中国政府澄清答复中的“含糊之处”,以进一步确立中国立场。美国政府则“坚决反对任何寻求澄清中国复文的行动”,相反,要求联合国立即行动起来指责中国,并于周恩来信函发出仅两天后,即1月24日,纠集厄瓜多尔、委内瑞拉、巴拉圭等拉美国家发起“谴责中国侵略提案”。同时,美国以退出集体安全体制、减少美援为条件,威胁加拿大等国迫使其支持美国。加拿大外长致电印度外长,为加拿大转变立场向印度道歉,承认由于考虑到对集体安全体制和与伟大邻国的关系,在是否谴责中国人这个问题时,“除答‘是’以外,我们不能做别的”。

行文至此,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明辨:有人说“周恩来的声明在很多国家产生了不良反映”。这里笔者不知道“很多国家”都是哪些国家,如果是美国及其控制的国家,那应该是很自然的事情。当时周恩来的意见立即受到美国及其操纵的联合国大多数国家的反对。联合国不仅拒绝了中国的合理建议,而且于2月1日通过诬蔑中国为“侵略者”的决议案。对此,周恩来严加驳斥,发表严正声明:“美国政府及其帮凶们是要战争不要和平的,而且堵塞了和平解决的途径。”他还指出:“联合国大会竟通过美国这一提案,是非法的、诽谤的、无效的,中国人民坚决表示反对!”

1950年11月,中国政府特别代表伍修权在联合国安理会上控诉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

三、不是因为当时志愿军占优势才拒绝停火

我们拒绝“先停火,后谈判”,根本的判断是“先停火,后谈判”只不过是骗人的“画饼”。对美国政府玩弄“先停火,后谈判,以争取时间准备再战”的伎俩,毛泽东早已料到,并提出了对策。他在1950年12月3日会见金日成时就提出:“敌人有可能要求停战,我们认为必须敌人承认撤出朝鲜,而首先撤至三八线以南,才能谈判停战。最好我们不仅拿下平壤,而且拿下汉城,主要是消灭敌人,首先是全歼伪军,对促进美帝撤兵会更有力量。”

12月13日,毛泽东给彭德怀的电报中强调:“目前美英各国正要求我军停止于三八线以北,以利其整军再战。因此,我军必须越过三八线。如到三八线以北即停止,将给政治上以很大的不利。”

在朝鲜战场上,虽然经过两次战役的打击,战场的形势有利于志愿军,但前两次战役我们是专找南朝鲜军打,美军还没有受到重创。在此情况下,美军不会认输,不会真的停战和退出朝鲜战场。这个判断早已有之,也是我们拒绝“三人小组”提案的重要根据。早在取得第二次战役胜利、准备第三次战役时,毛泽东同彭德怀对朝鲜未来战局就作出了冷静的分析。

12月19日,彭德怀在给毛泽东的电报中说:“据我看,朝鲜战争仍是相当长期的、艰苦的。敌人由进攻转入防御,战线缩短,兵力集中,正面狭小,自然加强了纵深,对联合兵种作战有利。从政治上看,敌人马上放弃朝鲜,对帝国主义阵营来说,是很不利的。英、法也不要求美国这样做。如再被消灭两三个师,可能退守几个桥头阵地(釜山、仁川、群山),也不会马上全部撤出朝鲜。我军目前仍应采取稳进。”

毛泽东于12月21日回电说:“你对敌情估计是正确的。必须作长期打算。”1950年12月26日,毛泽东在给彭德怀的电报中估计:“战争仍然要作长期打算,要估计到今后许多困难情况。要懂得不经过严重的斗争,不歼灭伪军全部至少是其大部,不再歼灭美英军至少四五万人,朝鲜问题是不能解决的,速胜的观点是有害的。”

1950年12月16日,杜鲁门下达了全国动员令,扩军百万。这显然是不甘心在朝鲜的失败。当时在朝鲜的美军总兵力达34万,而一线兵力达5个军13个师另3个旅,共20余万人。提出“停火方案”时,军队并无多大损失。美军如果不同志愿军再较量,是不会同中国“和谈”的。本来从1951年1月8日始,志愿军结束了第三次战役,部队开始后撤,双方部队脱离接触。但从1月15日起,经过初步整顿并恢复元气的美军就在进行试探性进攻。1月25日,李奇微发起的全面进攻——“霹雳行动”拉开战幕。

在“反建议”中,周恩来为什么提出了台湾问题和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问题谈朝鲜战争停火与和平解决亚洲问题,不应连带谈政治问题,这是一个幼稚的想法。

中国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美军在侵入朝鲜的同时,将第七舰队派往台湾海峡,一方面干涉朝鲜内战,一方面干涉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无来由地将朝鲜战争同解放军解放台湾联系起来。当时的形势是,美国军队在中国的东北方向侵入了朝鲜,在东南方向侵占了台湾,同时又支援越南的法国殖民军同越南胡志明领导的军队作战,形成了对中国的半月形包围圈。正是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中国被迫“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美军侵占台湾是中国出兵朝鲜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既然谈判,就不能不牵涉美军占领台湾的问题。

作为政治、外交斗争,是先谈判还是先停火,这是一个原则性的分歧。在这种根本不可能相互让步的情况下,中国就是不提任何条件,也不会“先谈判”。中国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走向世界舞台,有理有据地提出台湾问题、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问题。这无疑是一场外交斗争,并不是寄希望于美国及其控制下的联合国能够“同意”和通过什么让中国人高兴的决议。因此,根本谈不上“要价”。

当时还有一个基本的事实是现在许多人不大清楚的,这就是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庄严宣布的“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的这个事实,在当时并没有被世界多少政府所认知,尤其是美国政府。在美国政府的眼里,中国依然是一个积贫积弱的国家。为什么美军敢在朝鲜肆无忌惮,志愿军都打了第一次战役,他们还认为中国不会出兵,只是几个志愿者?那是因为他们的根本判断是,中国是个被列强任意蹂躏100多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近代以来又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共全面内战,中共虽然打败了蒋介石,但是长期战乱,国内尚不稳定,是无力、不敢、不能出兵朝鲜的。况且,出兵的时机已不存在,因此他们才敢放手北进。

1951年1月,新中国被排除在联合国之外,同中国建交的仅有少数几个国家,在国际上根本没有话语权,被一些国家轻视。谈判是政治斗争和外交斗争的平台。作为一个刚刚成立的人民共和国,中国第一次以独立国家的身份出现在世界的舞台上,要发出“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的声音。

此前,1950年10月23日,在志愿军入朝作战5天后,中国政府正式任命伍修权为大使衔特别代表,出席联合国安理会讨论中国提出的控诉美国武装侵略台湾的有关会议。11月28日和30日,伍修权在安理会讨论美国武装侵略台湾议案的会议上发言,强烈谴责美国对台湾的侵略行径,指出: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武装力量侵占台湾,构成了美国政府对中国公开直接的武装侵略。美国代表不能对中国的控诉作出正面回答,转而将会议议题引到所谓“控诉对大韩民国的侵略案”议程上。伍修权指出:中国决不参加根本荒谬的所谓“控诉对大韩民国的侵略案”的讨论,也没有必要回答美国代表提出的问题。只准帝国主义侵略、不准人民反抗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伍修权的发言赢得了阵阵掌声。一家美国杂志评论说:共产党中国的代表来到联合国后,美国人民的目光都转移到成功湖(联合国临时总部所在地)来了。香港的一家报纸也发文说:“在1950年世界十大新闻中,第一条是朝鲜战争,第二条大新闻,无疑地应该是伍修权将军在联大对美帝侵略台湾的控诉。那控诉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自不用说,最重要的却是这样指着美国代表的鼻子直斥它的帝国主义罪行,不但在中国是第一次,在世界上也该是第一次。”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奥斯汀承认,中国代表的发言使“我的政府感到不愉快”。杜勒斯后来也表示,他当时“被一种悲哀的情绪支配着自己的感情”。

(本文原载《党史博览》2021年第4期,作者授权红色文化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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