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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松民:培养规则意识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一环

作者:郭松民   来源:e观沧海  

有高度规则意识的城市是文明的,规则意识不够的城市则是不够文明的,完全没有规则意识的城市则是野蛮的。

8月24日,引起社会关注的北京延庆区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调查有了进展,据北京市延庆区政府网公示公告,“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性质作出认定: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和以往发生类似事件时,舆论一边倒地支持死伤者及其家属不同,尽管这次伤者一方仍然认为该份报告“有失偏颇,在减轻动物园方的责任”,但大部分网民还是认可了报告。一些情绪比较极端的网民甚至把抨击的矛头指向受伤的女游客:“以为自己是只母老虎,哪知道遇到真老虎了。”还有网友在微博评论说:“老虎是园区执法好员工,应该升职加薪。”等等。

舆论为什么会发生反转?在我看来,这里一个重要的心理背景是:不守规则已经是中国社会,尤其是城市生活中的一种痼疾;这种现象已经给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造成了困扰和不便,实际上我们每个人对此都不胜其烦。在动物园公布的视频里,女游客以一种显而易见的方式破坏了“不准下车”的规则,几乎与此同时,动物园中野性未泯的东北虎以极为严厉的方式对这种破坏规则行为进行了“惩罚”,这让积郁已久的网民感到“痛快”,他们甚至开始为被处以“圈养”惩罚的老虎鸣不平:“圈养也不应该,老虎没有过错,凭什么关它的禁闭?”

人道主义是我们观察一切问题的底线,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应该幸灾乐祸,愿这位女游客早日康复并获得合理赔偿。但这一不幸事件也提醒我们,缺乏规则意识,有可能给我们带来灭顶之灾,而确立牢固的规则意识,则应该是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甚至是核心内容。

什么是规则意识?是指是发自内心的、以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比如说遵守校规、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游戏规则的意识。 

在城市生活中,遵守规则为什么格外重要?这是因为,只有人人都遵守规则,城市生活才是井然有序的,可预期的,市民才有安全感。以在城市中最常见的排队等公交车为例,只有人人都自觉排队,并且人人都相信别人也会遵循先来后到的秩序自觉排队,那么大家才可以安全有序地登车。反之,如果市民缺乏规则意识,笃信谁最先冲上车谁就能抢到座位,那必然就是一窝蜂地抢上抢下,不仅危险,还有可能谁也上不去,而最需要照顾的老幼病残孕反而最先受到排挤。

排队上车只是一个小的案例。现代城市是高度自动化、高速运行的,因此也要求市民必须要有高度文明。统计显示,市民遵守红绿灯意识的增强,会大大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同时也会大大提高车辆运行的速度,提升整个城市的效率。从这个角度来看,说衡量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主要看市民的规则意识,并不为过。有高度规则意识的城市是文明的,规则意识不够的城市则是不够文明的,完全没有规则意识的城市则是野蛮的。

规则意识既然如此重要,为什么还会出现那么多违反规则的人?从博弈论的角度看,这是因为存在一个“囚徒困境”的问题,仍以排队上车为例:大家都在按规矩排队,这时如果有人不排队就抢先上车,而他又没有及时受到惩罚,则其他人立刻就陷入了“谁排队谁就可能上不了车”的境地,于是争先恐后地抢着上车才是唯一合理的选择。所以,要使人人都遵守规则,就必须对破坏规则的人进行及时有力的惩罚——这首先是有管理权的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其次则是指市民共同体对破坏规则的人要进行集体排斥和鄙视。 

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如何才能使规则意识内化为市民素质,外化为城市形象呢?按照人们的认识规律,应该循序渐进地进行。

首先应该使每一个市民都了解规则。很多时候市民做出违反规则的事,是因为他对规则不了解。所以,规则意识首先是指关于规则的知识。这需要做大量宣传、教育和普及的工作。

但市民仅有规则知识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让每一个市民都养成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这是规则意识的第二个层次。这就需要教育,更需要及时、公平的奖惩,如前所述,没有及时、公平的奖惩,守法市民就会陷入不得不破坏规则的囚徒困境。

培养规则意识的最后一个层次,是让遵守规则成为市民的内在需要。在这种境界中,遵循规则已内化为市民的第二天性,外在规则成为人的内在素质。从规范向素质的转变,对于个人来说,意味着规则不再仅仅是一种外在强制,从而在某种意义上使人获得了真正的自由。按孔子的话来说,这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 

创建文明城市,以前一个最遭诟病的现象是“一阵风”:创建之前面貌一新,创建之后山河依旧。为什么会这样?问题就在于主要精力都用来抓硬件了,忽视了“软件”,即没有把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核心内容。如果我们通过文明城市的创建,真正使规则意识内化为市民的第二天性,则城市的文明形象就一定可以长久地保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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