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打印

从《法兰西内战》看马克思的国家治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作者:杜玉华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年第5期  

从《法兰西内战》看马克思的国家治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杜玉华

【内容提要】《法兰西内战》是“马克思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最高成就”。马克思主要从主体、制度、效果三个方面设想了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如何进行国家治理。以人民为主体是国家治理的本质特征、必然要求和价值旨归。马克思主张在政治上建立真正的民主制,经济上实行劳动者合作所有制,军事上建立人民武装制度,文化上实行全民非宗教义务免费教育,对外政策上建立以国际主义为原则的外交制度。评价巴黎公社治理效果具有引导当时法国国家治理变革方向和抗衡资产阶级歪曲批评巴黎公社的双重目的,为评价国家治理效果初步确立了标准,体现了对制度从理论建构向现实的国家治理效果转化的关切。马克思国家治理设想对当代中国国家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  《法兰西内战》  国家治理 当代中国

作者简介:杜玉华(1969- ),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 200240)。

u=1608493831,1609032692&fm=26&gp=0.jpg

《法兰西内战》(以下简称《内战》)是马克思以1871年巴黎公社经验为基础写成的一部关于国家学说的经典著作,被列宁称为“马克思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最高成就”。在马克思国家学说中,国家具有“政治统治”和“社会治理”的双重职能。巴黎公社是人类历史上无产阶级政权进行国家治理的第一次伟大尝试。在《内战》文本中,“治理”概念出现了4次,语义相近的“自治”概念出现了8次,这表明国家治理是《内战》的重要主题之一。国家治理主要涉及“谁治理”“如何治理”“治理得怎么样”三个基本问题,分别对应国家治理体系的主体、制度和效果三大构成要素。马克思主要从主体、制度、效果三个方面设想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如何进行国家治理。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以来,习近平强调:“总目标问题,要用广阔的世界历史眼光来看”,肯定马克思恩格斯“对巴黎公社的实践提出了指导意见、作出了深刻总结”。因此,深耕《内战》文本,解读其中蕴涵的国家治理智慧,对提升当代中国国家治理能力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一、谁治理:《内战》对国家治理主体的探索

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创立开始于对国家、社会和个人关系的揭示。哪个要素居于主导地位,即“谁治理”,是国家治理涉及的首要问题,它内在地包含“治理主体的构成”和“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两个具体问题。马克思在《内战》中初步探讨了无产阶级政权下的国家治理应以人民为主体,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了巴黎公社治理主体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

1.以人民为主体是无产阶级新型国家治理的本质特征

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国家高于个人和市民社会。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扬弃黑格尔国家学说的基本框架,把经济看作理解社会历史和社会生活现象的钥匙,提出了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基础和前提的唯物史观。马克思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都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活动着的。”如果没有家庭的自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国家就不可能存在,家庭和市民社会对于国家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具有原动力的作用。国家作为政权形式只是一种抽象,其具体呈现必须是反映人民意志和权利的民主制度。

以人民为主体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在国家治理中的呈现,主要是指人民有权力并在现实中担负着治理国家的责任。巴黎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以往一切旧的国家政权都是以压迫、奴役广大人民为基本特征,但巴黎公社要镇压的不是大多数人民,而是少数剥削者。巴黎的工人阶级代表人民发动革命取得胜利之后,不是简单地继承旧的国家机器,而是仍然保持武装,打碎资产阶级的一切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将全部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马克思指出,公社最伟大的措施在于它自身的存在和工作,它所实施的每一项措施都表明,公社在本质上属于人民,在实际中也是由人民掌握权力。巴黎公社将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交还给人民群众,将永远作为“新社会的光辉先驱”而被历史铭记。

2.以人民为主体是无产阶级新型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

在马克思看来,国家具有“政治统治”和“社会治理”两项基本职能,这两项职能既相辅相成,又在不同的社会中地位迥异。在阶级社会和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前者居于主导地位;在社会主义社会,后者取代前者成为国家的主要职能;而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政治统治的职能将最终消亡。以往人们对国家职能的理解,比较强调政治统治职能,而忽视社会治理职能。对于这种错误倾向,马克思早在1853年《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中就作过深刻的分析和批判。他指出,亚洲国家从古代开始就设立三个政府部门:财政部门、战争部门和公共工程部门。由于受气候环境和土地条件的影响,东方农业生产必须利用水利工程进行人工灌溉,但由于文明程度低和幅员广大,当地人民难以自愿联合,因此,政府不得不通过举办公共工程来强迫人民联合。不列颠人到了东印度之后接收了战争部门和财政部门,却疏忽了主管灌溉的公共工程部门,从而导致当地农业衰败了。随着民主制国家的真正建立,“旧政权的纯属压迫性质的机关予以铲除,而旧政权的合理职能则从僭越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当局那里夺取过来”。在这里,“纯属压迫性质的机关”是指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即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对人民实行剥削和压迫;“合理职能”则是指国家的社会治理职能,即为了协调不同阶级之间的利益和冲突,加强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未来社会,国家职能“将失去其政治性质,而变为维护真正社会利益的简单的管理职能”。马克思的这一论述,指明了国家主要职能从政治统治向社会治理转化的基本方向,同时也蕴含了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由被剥削和被压迫向治理主体转变的必然趋势。

在讨论人民进行国家治理时,马克思更多使用的是“国家消亡”,而不是“国家治理”这一现代概念。他指出,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之后,要尽快除去国家的最坏方面,让国家自行消亡,而用公社来取代它。“国家消亡”不是国家在地理学意义上的消亡,而是指国家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政治职能被生产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治理职能所取代。“国家治理”则是对国家社会治理职能所作的一种现代表述。实际上,国家消亡的过程也就是实现人民自治的过程。巴黎公社是人民自治的第一次伟大尝试,取消了职业官吏、职业警察、职业军队,“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对于巴黎公社的这一尝试,马克思给予了高度赞扬,认为它包含着实现人类解放的根本途径和方向,随着国家主要职能从政治统治向社会治理转型,人民自治必然取代阶级统治。

3.人民利益是无产阶级新型国家治理的价值旨归

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是要生产能够满足衣、食、住等需要的资料,这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第一原理”。在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中,物质资料生产是经济活动的最主要内容,从本质上来看,人们从事一切生产活动,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物质利益。阶级社会以来,所有的阶级斗争都是因为利益纷争而起,对利益的追求成为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生产实践的主体,理所当然应成为利益的主体。在对林木盗窃法、摩塞尔河地区农民的贫困状况等一些涉及人民经济利益的社会现实问题的分析中,马克思论证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主体地位。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剥削阶级为了维护统治,总是装扮成人民利益的代表,用自己的特殊利益掩盖人民的普遍利益,只有无产阶级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其阶级利益与人民利益是一致的。

以人民为国家治理的主体,意味着国家治理不仅要依靠人民,而且还应以人民利益为根本价值追求。在旧制度旧社会体制下的统治阶级治理的国家中,人民始终受到大地主、僧侣势力、大资产阶级甚至法官、律师和警察的压迫与奴役,而本来应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利益的军队也常常反过来血腥镇压人民,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旧制度的国家治理是以统治阶级为价值主体,仅仅代表极少数统治阶级的利益。与以往旧制度旧社会体制的治理根本不同,巴黎公社治理是为了维护包括工人、中等阶级、农民等在内的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各方面的切实利益,其政府机关是纯粹为人民服务的机构,所有公职人员都是为人民服务的社会公仆。

4.巴黎公社治理主体主要由工人阶级、中等阶级和农民构成

“人民”是一个集合概念,也是一个历史范畴,社会发展阶段不同,其具体社会构成也是不一样的。对于巴黎公社治理的主体,马克思指出:“公社是法国社会的一切健全成分的真正代表。”

工人阶级是公社治理的领导力量。公社的实质是工人阶级的政府,在1871年和1891年的德文版《内战》中,“工人阶级的政府”几个字被加了着重号。工人阶级成为公社治理的领导力量,有两个重要标志:一是工人阶级对自身历史使命具有自觉意识。为了解放自己和拯救法国,工人阶级清醒地认识到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二是工人阶级得到其他阶级的广泛认同。大多数中等阶级承认并向工人阶级积极靠拢,农民也认为工人阶级革命的胜利是保障其利益和需要的唯一希望。

中等阶级是工人阶级的拥护者和追随者。中等阶级主要是指包括店主、手工业者和商人等在内的城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他们宣布巴黎公社革命是拯救他们和法兰西民族的唯一手段,公开团结在工人革命的旗帜下,同工人一起构成国民自卫军的主体,并“在共和联盟里为工人做中介人”。公社颁布取消所有债务利息并延期三年偿付的法令,解决了长期困扰中等阶级的债权债务问题。但是这不是他们靠拢工人阶级的唯一原因,他们之所以坚定地选择巴黎公社,主要是因为帝国在经济上损毁了他们,在政治上压迫了他们,在文化上侮辱了他们的伏尔泰思想,以及在思想上激怒了他们的民族情感。

农民是工人阶级最重要的联盟者。19世纪中叶的法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国家,约占总人口的70%,公社只有把无产阶级和农民都包括进来,才能真正成为代表大多数人利益和实行人民民主的新政权。农民和工人阶级是受剥削、压迫和摧残最深的两个阶级,这是两个阶级自由联盟的“先决条件”。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以来,农民经济负担不断加重,先是被迫付给大土地所有者10亿赔偿金,1848年被加收每1法郎45生丁的附加税,1871年普法战争后又被转嫁支付50亿战争赔款。与此相反,巴黎公社在革命刚开始时就宣布免除农民各种捐税,农民认识到只有公社的胜利才是他们唯一的希望。

二、如何治理:《内战》对国家治理制度建设的构想

“如何治理”,主要是指国家对权力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制度安排。制度是治理的根本依据,治理是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展现。所有的治理活动都必须依照制度来展开,离开了制度,治理就会变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制度建设既是国家治理的主要内容,又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和实现路径。马克思早期就曾探讨过制度与国家的关系,指出封建专制制度是现代国家隐蔽的缺陷,提出了无产阶级推翻旧制度重建新制度的历史使命。马克思在《内战》中结合巴黎公社治理的实践,对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之后应如何以长期、稳定的制度形式来保障国家治理顺利进行提出了构想。

1.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奠定国家治理的根本制度基础

在马克思国家学说中,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规定哪个阶级对另外的阶级实行统治;政体是指国家的治理方式,规定统治阶级采用什么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两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前者决定后者,而后者又是对前者的反映和表现。以人民为主体,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然而,掌握旧的国家机器并不意味着无产阶级革命的最终胜利,只有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基础上重建一个真正民主的新国家政权才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最终目的。巴黎工人阶级的最大贡献,就是在实践上解决了“用什么来取代被打碎的旧的国家机器”的问题。

马克思高度称赞巴黎公社的政权形式,指出“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巴黎公社扬弃了资产阶级旧政权的议会制和三权分立制,创造性地建立了无产阶级新政权的组织形式,即公社委员会,为无产阶级国家治理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公社实行普选制,公社的所有成员和公职人员都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接受选民监督,并随时可以罢免和撤换。公社不是资产阶级议会式的,而是实行议行合一,是一个兼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议行合一的政权组织形式,彻底摆脱了资产阶级议会制的官僚主义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空谈习气,形成了既对人民负责又大大提高效率的崭新的工作作风,成为公社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公社实行地方分级自治。地方自治不是简单地取代旧的国家政权,而是作为更高层级的地方和全国性代表会议的代表行使各种具体的权利事务。“每一个地区的农村公社,通过设在中心城镇的代表会议来处理他们的共同事务;这些地区各个代表会议又向设在巴黎的国民代表会议派出代表。”这表明,公社的国家自治体系包括农村公社的地方自治、中心城镇的代表会议和巴黎的国民代表会议三个不同层级的代表制。

2.实行劳动者合作所有制,保障人民进行国家治理的物质基础

马克思认为,廉价政府或“真正共和国”,只是公社的伴生物,而真正重要的是,公社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私人所有者进行阶级斗争的产物,它是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一种政治形式。实现劳动在经济上的解放,是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治理主体的先决性条件,这反映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即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发展决定了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变化。如果劳动者在经济上处于被剥削的地位,他就不可能在政治上获得统治地位。因此,公社必须首先在经济上彻底铲除阶级统治赖以存在的所有制基础,把劳动从所有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消除生产劳动的阶级剥削属性,从而为劳动者参与国家治理提供基本的物质基础。

马克思指出,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实质是要确立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阶级社会私人所有制把多数人的劳动变成少数人的财富,而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仅旨在剥夺剥夺者,将以往用来剥削和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生产资料改变成为可以自由实现联合生产的条件。公社以每个工厂的每个工人的联合为基础,把大工业和工场手工业都组织起来,形成合作社,然后将这些合作社组成一个更大的合作联社。同时,为了防止全国生产再出现无政府状态和陷入周期性动荡,公社还应制定一个统一的计划来控制和调节全国的生产,以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提出的个人所有制,其精神实质是建立劳动者合作所有制,主要有三个基本立场:一是个人拥有生产资料,并对自己生产的产品具有自主权;二是个人自由联合,组成合作社共同进行有计划的生产;三是在全社会有计划的合作生产中,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合作所有制。马克思认为个人拥有生产资料本身无可厚非,但反对凭借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去奴役和剥削他人的劳动和劳动产品。因此,马克思主张确立的个人所有制,完全不同于阶级社会中以剥削他人劳动为特征的私人所有制。

3.建立人民武装制度,维护国家治理秩序的稳定

军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保障。国家治理离不开武装力量对国内外社会秩序的维护。常备军是资产阶级国家的支柱,它的主要职能是对内镇压人民以维护资产阶级统治,对外进行侵略和掠夺战争。巴黎公社的第一个法令就是废除常备军,而代之以武装的人民,这是打碎资产阶级旧的国家机器和建立无产阶级新型国家机器的重要标志。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随着常备军和政府警察的废除,物质的压迫力量即被摧毁。”建立人民自己的武装是巴黎公社的一条重要经验。

取消资产阶级的征兵制和常备军,不仅可以从根源上消除捐税和国债带来的沉重负担,而且还可以避免历史上不断出现的僭取现存政权和使军队成为少数人统治、掠夺广大国民的工具的双重危险。梯也尔反动政府对外争夺霸权和挑起战争,对内残酷镇压人民的反抗,所凭借的力量正是由拿破仑在1789年建立、后来被历届政府接过来用以维护统治的庞大军队。武装的人民是“抵御外国侵略的最可靠的保障”。当普鲁士军队入侵法国的时候,巴黎人民自发武装,以持久顽强的抵抗阻止普鲁士军队入城,并为外省可能发动自卫战争提供了支持和榜样。马克思把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称为“首都的人民政府”,赞同公社把工人阶级和普通市民自发组织武装的紧急措施上升为一项稳定的国家军事制度。

4.实行全民非宗教义务教育,提高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能力

教育是推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基本途径。马克思指出,常备军和警察是压迫人民的物质的力量,而教会、僧侣则是压迫人民的精神力量。为了摆脱受奴役、受压迫的地位,人民必须将它们全部摧毁。

为了保证青年一代接受正常的教育,巴黎公社成立之后立即从教育内容、教师和受教育对象等方面进行国民教育改革。公社革除了学校所有与宗教相关的教义、祷告、神像、象征等,让学生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鼓励学生掌握一到两个为社会服务的专业技术。公社聘用善于启发学生智慧的世俗教师,提高教师的薪金待遇和政治地位,将教师的薪金增加了1—3倍多,使教师成为受尊敬的社会和学校的主人。为了提高贫穷劳动人民子女的入学率,公社还为他们提供学习用品和用餐方便。巴黎公社实行全民非宗教性义务教育,使全体人民有机会受到教育,也使科学摆脱了阶级偏见和国家权力的桎梏。

5.建立以国际主义为原则的外交制度,形成良好的国家治理环境

良好的外部条件和国际环境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条件。在一定意义上,巴黎公社本身就是法国错误对外政策的产物。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法国资产阶级反动政府企图通过对外战争的方式来转移国内矛盾和延长统治,狂妄地向普鲁士宣战,结果却节节败退,使法国陷入极端屈辱的境地,而广大人民更是付出自己的鲜血和支付巨额赔款。因此,马克思非常重视国家的外交制度建设,明确提出工人阶级的解放需要各国工人阶级共同团结合作,认为只有各国所有工人团结起来,才能实现共同的目标,并把巴黎公社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归为其他国家的工人没有同时爆发高水平的革命运动。马克思对此作了深刻总结:“革命应当是团结的,巴黎公社的伟大经验这样教导我们。”马克思主张建立体现国际主义原则的外交制度,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侵略。

巴黎公社的对外工作主要是加强与欧洲其他各国的友好联系和贸易往来,特别是要谨慎而妥善地处理同德国的关系。革命期间,德法两国工人阶级之间友好往来,互通信息,而巴黎公社委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德国人以及其他外国人,有的还被选为部长。马克思称赞道,公社具有国际的性质,“使全世界的工人都归属于法国”,这为公社治理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巴黎公社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队、外交等方面所进行的这些带有根本性转变的制度改革和建设,是无产阶级国家治理不同于一切旧的剥削阶级国家治理的鲜明标志。

三、治理得怎么样:《内战》对国家治理效果评价标准的初步确立

现代意义上的“治理”概念产生于治理效果评估。1989年世界银行在描述非洲治理状况时首次使用“治理危机”一词,此后国际援助机构、学术团体等逐渐把“治理”用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各个领域。“治理得怎么样”,主要是指对国家治理实践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所进行的评价。国家治理效果,既反映了国家治理目标的正确性及其实现程度,也反映了国家运用制度管理各方面事务的效率。虽然巴黎公社存在时间不长,但马克思在《内战》中对其治理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赞扬公社治理下的巴黎放射着“历史首创精神的炽烈的光芒”。

1.评价巴黎公社治理效果具有双重目的和价值

马克思评价巴黎公社的治理效果,有两方面的目的和价值。一方面,是为了促进改善法国当时的治理状况,引导国家治理变革的方向。将抽象的国家治理转变为看得见的客观变化,甚至可以用数字测算的指标,不仅能方便人们从历史发展的视角准确地比较出国家治理带来的实际变化,而且还能方便人们客观地监察和评估国家治理的进展,准确把握其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对国家治理进行调整和改进。马克思在《内战》中集中描绘了公社治理前后巴黎社会的总体变化,指出在公社的治理下巴黎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再是欧美各国封建余孽以及其他剥削者麇集的场所,出现了朝气蓬勃、令人振奋的崭新局面。

另一方面,是为了抗衡资产阶级对巴黎公社的歪曲和批评。每一种治理评价标准,表面上看是依据具体的客观性指标,但其背后却往往体现着评价者自身的阶级立场和价值取向。以梯也尔为首的法国资产阶级反动分子,指责为公社英勇牺牲的巴黎人民是篡夺政权的一小撮罪犯,把公社治理期间没有出现和其他阶级统治时一样的暴行,说成巴黎公社用温和宽厚和人道主义的假面具来掩盖嗜血本性,阴谋反对文明,甚至公开侮辱被俘的公社社员,说他们代表“一种堕落的民主制的如此堕落的面孔”。这些评价显然充满了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偏见。马克思对公社治理效果作出客观而科学的评价,强有力地反击了资产阶级对巴黎公社的肆意诽谤。

2.对巴黎公社治理的赞扬和对资产阶级旧政权治理的批判,为评价国家治理效果初步确立标准

马克思与资产阶级对于巴黎公社治理效果的评价截然相反,除了阶级立场和价值追求不同之外,还由于他们的评价标准大不相同。通过对公社治理的热情赞扬和对资产阶级旧政权治理的尖锐批判,马克思初步确立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国家治理评价标准:第一,公民参与。国家治理是社会一切积极力量的共同事业,应让尽可能多的公民参与到国家治理之中。第二,人权和公民权。马克思揭露了资产阶级旧政府野蛮屠杀无辜平民,严刑拷打和枪毙俘虏,压制人民的言论自由,禁止集会,焚毁报纸,检查一切信件等。第三,合法性。旧的阶级统治都是君权神授和等级授职制,不合法;权力来源于人民,所有公职人员都应由人民选举产生。第四,社会公正。旧的国家政权是资本压迫劳动和奴役社会的“废物”“祸害”“寄生赘瘤”“阶级专制的机器”等。这些严厉语词的运用,既是对资产阶级政权神话的祛魅,又是对国家治理要维护社会公正的竭力倡导。第五,社会稳定。巴黎公社时期街道上没有一个警察,社会治安却是自1848年革命以来最好的,没有出现入室盗窃、抢劫等案件。第六,政务公开。公社公布所有行动,方便公众了解自己。第七,廉洁。公职人员是人民的“勤务员”,不论职位高低,其薪金都不能超过工人工资。通过取消特权和限定薪资,有效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这些评价标准体现了对人民的尊重,是以人民为主体的国家治理原则和价值追求在实践中的具体转化。

3.在制度建设构想的基础上集中描绘巴黎公社治理效果,体现出对国家治理制度从理论建构向现实的国家治理效能转化的关切

国家治理不能无的放矢,更不能“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随意而为,其所有工作和活动都必须以制度为根本依据。一般来说,制度是规范国家治理行为的一系列法令、规章、准则等,它约束着国家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自利行为和任意行为。制度执行力是一个以“结果”为导向的概念,表示制度贯彻落实的实际程度,它既取决于治理者执行制度的意愿和能力,也取决于治理对象遵循制度的自愿程度。国家治理效能,则是指各项规章制度在国家治理实践中贯彻执行的程度,是对治理目标实现程度的体现,也是对制度执行力的一种体现。制度、制度执行力、国家治理效能三者之间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配合、有效衔接的内在统一体。制度越完善,制度执行越有力,国家治理越有效,越能发挥制度功能,彰显制度优越性。因此,要把制度从理论建构转化为现实的国家治理效能,必须从完善和优化制度体系、提高制度执行能力、增强制度执行意识等方面着手。马克思在《内战》中虽然没有明确阐述制度建构对于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性,但他结合巴黎公社的治理实践,不仅对国家治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构想,而且还在此基础上集中描绘和评价了巴黎公社治理效果,这体现了他对国家治理制度从理论建构向现实的国家治理效能转化的关切。

四、经验与教训:《内战》中国家治理设想的当代价值

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创建和治理新社会的伟大先驱,它所进行的一系列治理变革,有的仅仅是有良好的开端,远不是成熟定型的国家治理制度;有的只是刚刚作出的决定,还未来得及付诸实施。但是,无论结果怎样,巴黎公社都是“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新起点”。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教训时所蕴含的国家治理智慧,为当代中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不竭的思想源泉。

第一,深化工农联盟的思想,昭示当代中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国家治理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早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就提出工农联盟的思想,指出在农民为多数的国家中工人阶级必须首先取得农民的支持,使农民成为最可靠的同盟者。没有农民的“合唱”,工人阶级的革命就会成为“孤鸿哀鸣”。在《内战》中,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工人阶级与中等阶级、农民等一切健康力量结成联盟的可能性和重要意义。工人阶级之所以能够与中等阶级、农民等阶级结成联盟,赢得他们对巴黎公社的支持和拥护,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他们的利益在巴黎公社都可以得到尊重和保护。巴黎公社根据不同阶级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颁布了众多改善工作条件、维护物质生活利益的法令和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形成的“两阶级一阶层”内部出现了分化,涌现出不少新社会阶层。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发展,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数量持续增长,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在减贫脱贫工作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城乡居民贫富差距仍然较大。当前,中国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期盼,全面提升各阶层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才能最大可能凝聚一切积极力量,构建一个人人担责、人人尽责和人人享有发展成果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当代中国治理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第二,创造性地探索巴黎公社的制度建设,昭示当代中国必须坚持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国家治理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马克思对巴黎公社制度建设进行了系统的创造性探索,开创性地提出了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选举、监督、罢免等民主政治制度、劳动者合作所有的经济制度、人民武装的军事制度、全民非宗教义务教育的文化教育制度和以国际主义为原则的外交制度等。这些探索对当前中国反腐倡廉、经济所有制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等诸领域的建设仍具有指导意义。

在马克思国家学说中,国体不同,其国家治理也差异显著。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国体不同,国家治理存在根本性区别。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是资产阶级专政,即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实行政治统治,其国家治理反映资产阶级的利益要求。而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人民民主专政,其国家治理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代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以社会主义为根本方向,而坚持社会主义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只有这样,当代中国国家治理才不会迷失方向,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从本质上来说,国家治理体系是国家权力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结构性制度安排,国家治理能力是制度执行效能的反映,两者都是制度的延展,与制度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庞大系统。它们统一于国家治理实践,在互动共进中相互促进。好的制度能够规范好的治理和提高治理效能,而好的治理又能够促进制度的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实际相结合的长期探索中逐渐形成,并被新中国70多年来所创造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充分证明的具有显著优势的制度体系。为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朝着现代化目标不断迈进,当代中国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注重提高制度执行力,为国家治理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

第三,深刻总结巴黎公社因缺乏无产阶级政党统一领导而失败的教训,镜鉴当代中国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国家治理提供根本的政治保障。公社委员会内部缺乏科学理论的指导和一个有权威的领导核心,是造成巴黎公社失败的主观原因。巴黎公社的领导权主要由布朗基派和蒲鲁东派掌握,而两派当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不懂得阶级斗争规律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蒲鲁东派坚持小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立场,主张用小生产者私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实现小生产者的公平的社会主义。在蒲鲁东派的影响下,巴黎公社没能将法兰西银行收归国有,而是听任它给反动政府军队巨额贷款,使其有了喘息之机并得以重新聚集力量反扑巴黎,最后绞杀无产阶级新生政权,这是导致公社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公社掌握了法兰西银行,可以迫使整个法国资产阶级向凡尔赛反动政府施加压力,同时也可以大大改善公社自身的财政状况。马克思指出,巴黎公社的财政措施过于审慎温和。历史证明,放弃没收法兰西银行的做法在政治上、军事上、经济上都是严重错误的。布朗基派主要是凭着无产阶级革命的本能成为社会主义者的,主张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消灭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一个正义平等的新社会。但是,布朗基派主张由少数英雄人物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专政的观点,与蒲鲁东派倡导的无政府主义相矛盾,两派的思想分歧导致公社领导层内部分裂,继而严重削弱了工人阶级的力量,加速了公社的失败。恩格斯明确指出:“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他认为,只有行使权威把所有的力量团结在一起,并集中力量进行攻击,革命才能取得成功。

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无产阶级进行国家治理的根本政治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没有这一制度,其他所有制度都无法有效实施。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自成立以来一直强调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问题,也“历来高度重视理论建设和理论指导”。近百年的实践证明,当中国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科学理论的指导时,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就会取得胜利;当离开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科学理论的指导时,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当前,中国正面临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局势,各种利益诉求相互碰撞,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各种思想观念相互激荡。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科学理论,特别是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当代中国国家治理才能保持战略定力,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

总之,马克思在《内战》中探讨了以人民为主体的国家治理原则,提出了国家治理制度建设的构想,并初步确立了国家治理效果的评价标准。尽管“巴黎公社的实践范围比较小、时间比较短”,也“没有遇到后来社会主义国家所面临的大范围、全局性、长时间的矛盾和问题”,但巴黎公社显示了无产阶级新型国家治理的基本特征,并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作了初步的尝试。我们既要充分挖掘《内战》中蕴涵的国家治理智慧,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又要结合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具体实际,不断加强理论创新,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指导。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

[2]刘须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9年。

[3]辛向阳:《马克思主义视野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0年第1期。

[4]刘真金、肖铁肩:《从〈法兰西内战〉看马克思的人民主体思想及其当代价值》,《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5期。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年第5期。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wh/2020-08-05/643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