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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新雨:70年代中国“三农”问题的历史涵义

作者:吕新雨   来源:红色文化网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70年代,我要讲的重点还是集体所有制。它作为人民公社在今天的一个遗产,除了在集体抗争中被当作一个重要资源之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它可以成为今天乡村重新合作化的基础。这是特别关键的问题,如果没有这个制度遗产,可能就没办法重新合作化,或者合作化的成本将非常高,合作化的过程将非常艰难,甚至不可能。我们昨天讨论到“文革”中城市公社制度的失败,其实是因为它缺乏一个社会生产结构的配合。它基本上是一个政治运动,而不是一个社会建构的过程。反过来,我们去看乡村的人民公社,它就不仅仅是一个政治建构,同时也是社会建构,是社会生产的制度化过程。所以,这也就给我们讨论公社制提供了一个城市和乡村不同的、可资比较的视角。毛最后发现不能把国家变成公社,因为这涉及国体的问题。但是,如果是一个社会建构,乡村的社会建构就可能是成立的。在这个意义上,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的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历史是中国一个非常独特的经验。

  前段时间读张路雄先生的《耕者有其田》——雪峰兄为之写序,我觉得这本书特别重要。作者曾经参与过国家农村政策体制改革的整个过程,在退休之后写了这本书。它里面有段话特别有意义:

  耕地的集体所有制是目前世界上少有的土地制度,是一种稀缺的组织资源。其制度创新的潜力很大。土地集体所有制既可以为家庭经营的农户提供长期而稳定的耕地所有权,同时也可以收回承包者不种的耕地,建立一种随人口转移不断扩大务农户经营规模的制度机制。这是土地私有制无法做到的,只有土地集体所有制才能实现。这是集体所有制的优越性。

  而这个优越性(也即张路雄先生所说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今天基本上已经不存在了,因为现行的政策基本上把“统”这个层面取消了。所以,最重要的是需要调整政策,使得“统”的可能性重新得到恢复,才有可能在今天的基础上重新开启合作化的道路。而这个合作化的道路针对的正是目前资本下乡形成的工业化农业模式。要恢复农村社区本身的集体所有制,使中度规模的土地集中成为可能,就必须恢复村社集体重新分配的功能,从而使得已经离开村社和土地的人把土地退出来,使得不在地主的形成机制断绝,否则,很可能就会形成不在地主掌控农村土地这样一个剥削性的机制。要斩断这个机制,就必须使“统”的这个层面能够恢复,恢复它的功能;同时打破徐老师所说的“小农切西瓜地”,过于细分土地而导致无法进行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可能性,形成村社内部的、由农民自己来主导的、中等规模的集中,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合作,即一个稳定的社区基础上的合作,这样才有可能避免今天普遍利用虚假的合作社来骗取国家资金的寻租行为。

  雪峰的调查也显示,中农在村子里面是稳定的,问题是怎么样培养中农。这就必须使土地的流转在村社农户的内部来实现,在村社土地排外性的基础上完成。就像乌坎,内部土地流转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让外来资本把土地拿走,就会产生问题,就会形成集体抗争。这恰恰是人民公社之后才可能留下来的制度遗产。如果中国没有这个人民公社的实践,就不可能有这个制度遗产。这个制度遗产的一个核心在于政社合一的体制。政社合一的体制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农村不仅仅是生产粮食的工厂,美国式道路就是把农村变成生产粮食的工厂。但是在中国,乡村的政社合一应是尊重它作为社会存在的前提下,它是一个“community”,是一个社会的主体,不能仅仅把它看成一个给城市提供粮食的生产机器,它同时还应该是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存在。要兼顾这两个层面,才是具有社会保护意义的,这恰恰是人民公社试图完成制度创新最核心的地方,也是不同于苏联的集体化的。苏联的集体化是另外一个意义上的美国式的现代化农业,就是要把农业变成工厂式的生产。而今天的史料已经让我们看到,毛反复强调过,中国推动的集体化和人民公社正是为了吸取苏联农业失败的经验教训。对此,马社香老师做了非常重要的工作。

  1983年,改革废除了公社制,首先一步就是政社分开,把公社变成乡政府,政府的功能和生产的功能完全分开,而这正是今天乡村社会很多困境的来源,就包括单纯的生产合作组织很难成功,也是因为社会功能的层面没有和经济功能进行有机的结合。十八大报告说:“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段话既强调农业要现代化,同时也包含了“壮大集体经济实力”、“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等字眼,国内关于农业发展的不同声音都被它综合在一起了。

  第二个问题是,我们需要讨论中国农村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的动力所在。一个硬约束就是,怎么样让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发展能够追赶上城市化过程所导致的非农人口的快速增加。这是对中国农业的一个基本的硬约束。这个过程一直到70年代初,主要靠围垦造田和兴修水利,以增加农田数量和提高产出,这也是农村需要集体化的一个动机。但与此同时,工业化对农业的支持却一直不能有效实现。今天去看关于人民公社的很多调查研究,核心的一个问题是:人民公社制度设计所试图达成的工业和农业的互换,与让农业和工业之间能够互相结合的程度,由于工业化不够发达而失败。比如弗里曼等在《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中所描述的河北饶阳耿长锁领导的集体化过程,作为官方树立的典型,存在着特权作假的现象,国家补贴化肥和农业机械,让它成为典范,这也是被很多国外学者视作中国合作化失败的一个证明。但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看,如果有足够的化肥和机械配套的话,这个制度设计本身是有成功的地方的。这也是毛为什么一直强调农业与重工业的配套和交换关系,强调工农联盟,其实质是试图在构建平等的城乡关系的基础上,发展社会和生产力。

  另外,要理解为什么80年代人民公社失败,然后被联产承包制所取代这个过程基本上是平顺的、平稳的,而且它也基本上符合很多农民的需求。这样的过程来自于一个很重要的决策:在70年代初毛泽东和周恩来经过研究,决定从国外进口4套化纤生产装置、3套化肥生产装置,后来这个3套变为13套,使中国在70年代就完成了农业的“绿色革命”。它极大地满足了工业化导致的城市人口对粮食的需求。所以真正硬约束的化解是通过绿色革命,而且这个绿色革命是通过引进西方先进的工业设备和技术而完成的。从这个角度看,从五六十年代引进苏联的156套重工业设备,到70年代初第二次西方化纤与化肥生产这些关键的轻工业技术的引进,也在某种意义上打破了新中国闭关自守的叙事。事实是,只要国际形势一有可能,中国就马上引进所有可能的工业技术。从陈锦华的《国事忆述》中可知,70年代他在轻工业部负责这项引进工作,1972年的时候全国进出口总额是48.4亿美元,其中进口为22亿美元,而引进这些设备总共需要43亿美元,再加上利息需要50亿美元,总折合投资人民币214亿元(实际上后来还超过了这个数)。

  然而,1972年全国基本建设的总投资不过412亿元。可见,国家是下大决心以此来解决中国人的城市化过程中的吃饭和穿衣的问题。陈锦华就很自豪地说,通过这个项目基本上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和穿衣问题。刚才老田的数据中,70年代粮食的增长是绿色革命的成果,而绿色革命主要靠的是化肥。70年代中国解决吃饭的问题,除了使用化肥,还依靠袁隆平的杂交水稻。中国的农业到了70年代是一个飞跃,它完成了杂交水稻革命和绿色革命,这才为中国80年代的城市化过程和市场经济开辟了道路,没有这个是不可能的。另外,陈锦华总结了中国当时能够向西方引进技术的原因。1971年联合国通过决议,中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1972年尼克松访华,这是“文革”以后严峻的国际大环境第一次有了大改善。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西方70年代的经济危机特别需要开拓市场,也是通过这个方式来和中国的需求对接。尼克松访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缓解国内的经济危机。根据外交部接待基辛格秘密访华的过家鼎回忆,中美大使级会谈从1955年8月1日到1970年2月,15年开了135次会议,除了达成一个遣返平民的协议外,没有任何结果,关键在于美国要中国大陆放弃对台湾使用武力。但是中国大陆最终使得美国与台湾“断交”,也在于美国对中国大陆市场的需求。

  1959年石油产量的自给率只有40.6%,到了1965年大庆油田快速增产之后达到自给,1972年石油供应的最大转变是原油量达到4567万吨,不仅自给,而且还用不完。绿色革命的一个必要条件是石油充足,由此转换成现代农业所依靠的动力和原料,现代农业也被称为石油农业。所以,石油的自给和充沛也使得70年代中国引进的13套化肥生产线能够发挥作用,使得中国粮食的绿色革命得以完成。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讨论70年代中国农业问题的内容。

  陈锦华在他的书里面说,70年代中国的工业发展和开放,从重视重工业到转变为重视轻工业,太晚了,应该从60年代就开始。他抱怨说,1964年的时候毛听取了四天计委的报告后认为,中国的周边环境出现了问题,必须彻底改变“三五”计划解决“吃穿用”的原则。在1964年之前,中央就有计划调整“农轻重”的比例,上调轻工业的比重。但是毛讲了“两个拳头,一个屁股”,两个拳头就是农业和国防工业,一个屁股是基础工业,他就此批评计委屁股没有坐稳。另一个版本是由马社香老师在采访陶鲁笳时提供的:毛说我们国民经济有“两个拳头,一个屁股”,基础工业是一个拳头,国防工业是一个拳头,农业是屁股。把农业或基础工业看成根本,这是和毛把农业与工业互换作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首要目标结合在一起的。

  为什么是1964年?如果查一下1964年的背景就知道,中共与赫鲁晓夫的论战刚刚结束,中苏边境谈判破裂,苏联对印度军事援助、派兵进入蒙古、与美英签订“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1964年,中国陷入四面环敌、国际环境最为险恶的境地。毛泽东从一个战略家的角度,就必须把国防问题放在第一位。这样的硬约束决定中国不可能在60年代进行农轻重关系的调整。到了70年代初,国际环境一有好转,毛马上就调整。所以,理解中国的农业发展问题就不能只是在农业内部进行,它是一个与工业相配套,同时与国际政治环境互动的结果,必须放在这样一个动态的过程中。

  最后再讲一个材料。我们昨天晚上讨论大饥荒,社会主义国家都出现过大饥荒。关于苏联30年代的大饥荒,今天的俄国历史学家披露说,1930~1932年的短时间,斯大林几乎成了一个商人。为了从国外买机器,他需要出售一切可以出售的商品。而当时能够出售的只有粮食,斯大林可以弄到粮食,但又不能把粮食分给饥荒的人们,因为这些粮食都是为了履行与国外签订的合同而征集的。他说,当我们读斯大林和莫洛托夫的通信时,我们看到他们充满了忧虑和不安。他们就像一个公司的老板,担心公司随时倒闭。有人认为,斯大林更像冒险主义者,他没有计划好一切,只是部分正确的。但是,斯大林其实已经制定好了一套国家现代化、工业化的方案。问题是1929年他突然对方案做了重大改变,最大的变化就是向农民征集粮食数量的变化。他说:

  我第一次惊奇地注意到,1929年美国发生了经济大萧条,世界市场的粮食价格急剧下跌,斯大林制定的国家现代化和工业计划是紧密相连的,粮食价格的下降使得他不得不改变原来的计划。这是斯大林的悲剧,也是我们国家的悲剧。斯大林无路可走,所以他就决定进行一个悲剧性后果的大跃进。这个结果就产生了1932年、1933年大饥荒。

  这个材料,我觉得是值得重视的,它有助于我们理解社会主义农业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密切关系。

  今天重新讨论小农经济,我们必须重新把它放在一个社区的意义下。而村这个社区,也就是人民公社从早期的大公社在“大跃进”、大饥荒之后调整成的小公社。小公社与历史形成的村社是基本吻合的。乡村社区的概念是中国历史上形成社会保护的基本范围,小公社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人民公社具有接续传统的功能,同时又承担农业现代化的使命。这两个传统的结合才使得人民公社在70年代获得稳定和发展。也正是这两个传统的遗产,成为今天讨论新乡村主义和新乡村建设的一个前提,特别是讨论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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