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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出台指导意见发挥国企党组织核心作用

作者:宗禾   来源:红色文化网  

  南方都市报讯 据南都记者从多个国有企业得到的消息,经过多年试点,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转发了中组部、国资委的指导意见,首次对国企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其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表现形式。

  目前国企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情况如何?政治核心作用应当如何界定?有学者认为,在现代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党组织并非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中心和权力中心,很难有效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而如果董事会、总经理、党组织三者关系处理不好,将导致权责不清,降低决策效率。

  《意见》首次明确国企党组织参与决策程序

  据南都记者了解,按照最近下发的指导意见,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即领导层架构、参与决策的领域和程序。

  在领导层架构方面,《意见》延续了此前双向交叉任职的规定,即党组织的主要领导成员要参与经营层面的运作,作为董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等也可以进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层。

  《意见》还明确,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情形共分为3类,一是干部的选拔、考核;二是企业的经营方针和重大改革重组问题;三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此外还包括关系到职工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措施。

  《意见》值得关注的地方在于,它首次统一和明确了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程序问题。意见规定,在做出重大决策前,党委或党组应首先开会,然后由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与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非党委成员沟通;在开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的时候,参加的党委成员要充分表达党委的意见;党委成员在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后,要向党委反馈决策结果;如果党委发现有不符合国企责任的行为,要向上一级党委报告。

  按照国企党组织的发展现状,中共中央出台该《意见》有其针对性。四川省某电力企业人士表示,党组织作为国企的政治核心,“参与重大决策,一直在强调,但参与的内容、形式、方法、途径等,都没有明确规定。”虽然各企业党组织制定了参与决策的制度,但“宣传性制度多,程序性制度少,原则性要求多,纲领性要求少”,而且与《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文件相比,“显得苍白无力”。

  党组织在国有企业内的地位被一些学者视作重大的政治问题,但即使在中央企业中,该问题也还没有规范统一的模式。根据中国兵器工业集团课题组2013年3月的一份报告,在117家中央企业中,建立规范董事会的有51家,其中19家存在党组,32家存在党委。而他们为解决上述矛盾,产生了各种模式,如神华集团,对分别应由党组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进行了区分,党组决定的主要是政治领导、干部管理等问题。中国电子科技集团规定,董事会和总经理决策事项中凡同时属于党组管理权限内的,应首先经党组审议或审定。

  附文: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不动摇

  作者:魏德林

  国有企业集中反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党的执政基础,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关键因素。为了保证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根基位置,保证国有企业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向前迈进,必须坚持和深化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以把握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正确方向,掌握国民经济的调控力量,依靠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国有企业真正办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企业。

  一、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习近平同志指出,国有企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这个讲话,已经明确了国有企业的定位。国有企业不可动摇的重要地位是由中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国有企业作为党执政的重要物质基础,掌握和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秀性,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根本性关键性的作用。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构成主体和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是国家直接掌控的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经济风险的最有力保证。因此,国有企业是党的事业和国家利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高度统一的集中体现。

  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和国家利益的地位和影响力,已不同于单纯的经济组织,而是集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于一身的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

  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国有企业绝不可以拘泥于“国际惯例”、“普世法则”,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实行中西灵活结合的方式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绝不能把党组织的作用游离于公司治理结构之外,这是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准则。

  二、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经过长期斗争形成的,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当之无愧地居于领导地位,拥有执政地位和权力,归根结底,是因为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一,党的领导地位是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中国近代历史表明,虽然许多革命先驱,许多政党和政治派别,都在不断斗争,寻找国家振兴和民族解放的道路,但都以失败告终。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指引中国人民找到了国家和民族解决、振兴的正确道路,并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建立了崭新的人民共和国,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在极短的时间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在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迅速恢复了遭到破坏的国民经济,巩固了人民政权,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党在这个基础上又迅速领导全国人民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在建国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基础上,开辟了我国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国家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现在,国家经济建设、人民生活水平和综合国力不仅得到量的提升,也取得了质的突破,这已经充分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国家今天这样举世瞩目的成就、威望和国际地位。

  第二,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夺取了政权,取得了社会主义事业的辉煌成就,这一切必须归功于党。要真正取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胜利,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邓小平同志曾经明确指出,“我们搞四个现代化,是搞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不是搞别的现代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这充分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历史经验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顺利实现党提出的战略目标,始终保持我国沿着社会主义方向顺利前进。

  坚持党的领导,就能有效激励和组织广大群众投身到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来,并使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胜利。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群众自己的事业,必须有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党坚持群众路线,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最大限度的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改革的实践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充分显示,党对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领导作用,是任何其它组织和团体所不能代替的。

  党的领导,带来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得到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决条件得到了满足。团结是大局,团结是力量。政局不稳,社会动荡,人心涣散,现代化建设就难以顺利进行。在漫长的革命和实践中,党与各民主党派结成“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赢得了各民主党派的衷心拥护和密切合作与支持;党坚持实事求是的群众路线,善于严格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及时调整各种利益关系,把全国各民族、各阶层的人民团结在一起;党高瞻远瞩,善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在执政条件下,积累了丰富的治党治国经验,紧紧把握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把握世界发展的总趋势,不断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世界上没有哪个政党,能领导占世界总人口五分之一还多的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局面,只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长治久安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第三,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要求,党的事业显示勃勃生机。

  一个能把十三亿人的力量凝聚起来,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稳步前进的政党,必定是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政党。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做到这一点。是什么原因使中国共产党具有勃勃生机呢?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党保持活力的根本原因。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完善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九十年的发展,党员队伍,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都在不断发生着重大变化。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一个在受到外部封锁状态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各种复杂条件下,党把自己的事业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时代发展要求相结合,不断解决党在发展进程中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前进的脉膊,把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做,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既立足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的工作始终保持生机,党的肌体始终保持活力。

  国有企业作为掌握和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力量,是党执政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保证国企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国企健康发展从而发挥稳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必须坚持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不动摇,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绝不能将党的领导游离于企业的改革发展之外。

  三、如何坚持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紧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在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不断改善和提高领导水平,必须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和中共中央决定开展企业党的工作。

  在国企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国企党组织必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国企在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入洞察国际国内形势,认清中国企业与资本主义企业的本质区别,又能把资本主义企业好的管理方式方法借鉴和运用,把“国际惯例”、“普世法则”等灵活运用于企业改组改造全过程,真正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教育党员干部,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经济,壮大国家实力,才能从根本上抵御和粉碎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颠覆和和平演变的图谋,真正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执政党的地位。经济发展了,国家强大了,人民富裕安康,才能从根本上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效地增强社会主义的吸引力和党的凝聚力。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学会研究经济,熟悉经济,学会经济建设的本领,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人民群众的思想和精力凝聚到经济建设上来。要学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开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探索和创造适合企业经济发展的路子。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自身建设要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任何工作都要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来工作,不能脱离这个中心搞虚无飘渺的形式主义。要坚持用符合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新思想、新观念、新知识教育党员干部,建立学习型党组织,不断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坚强有力的企业党组织,使企业党组织真正能够成为推动企业全面建设的重要力量,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国家发展,担负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

  坚持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党组织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和执行机制。防止主观主义、经验主义、教条主义和官僚主义,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实施,保证党的领导的坚强有力。在领导企业建设进程中,必须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路线,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坚持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党组织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必须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作为国企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党的组织必须学会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以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保证国企改革顺利进行。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绝不容许游离于宪法和法律之外。

  坚持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党组织必须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共青团的领导,充分发挥全体职工在企业改革和经济进程中的作用。要充分依靠全体职工,支持职工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工的参与、监督作用,用群体智慧来推动企业的全面建设。

  坚持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集中精力搞好企业改革,并不是要放松党的领导,并不能说明党的建设不重要了,相反,越是深化企业改革,越要加强党的领导,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就在这里。失去或丢掉这个优势,企业改革就失去最根本的保证。要按照党的总体目标,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结合企业改革的实际,把企业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要加强班子建设,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企业发展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培养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带领企业发展的优秀年轻干部。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切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使国企党组织更好地担负起领导全体职工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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