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在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 点,涵盖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六大重点领域,试点期为3年。
《批复》中有不少方面惠及市民生活,包括支持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逐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允许外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
惠民举措
允许外商独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
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鼓励国内外著名文化创意、制作、经纪、营销机构与北京市文化企业合资合作。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者独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在北京市市域范围内提供服务。
支持以传统手工技艺、武术、戏曲、民族音乐和舞蹈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会展相结合的商业开发模式,鼓励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企业以项目合作方式进入国际市场,试点国外巡演的商业化运作,提升文化服务核心竞争力。
支持在京设立中外合资旅行社
在扩大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试点中,支持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允许外资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健康医疗服务领域方面,加快形成医疗服务多元化发展格局。支持社会资本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进入医疗服务业。
按照逐步开放、风险可控的原则,在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进行外资投资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逐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调整审批权限,便利投资者申报。允许外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推动健康服务专业化发展,放开养老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引导外资投向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护理服务以及母婴照料服务、心理健康服务等医疗卫生领域。
便利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
在金融服务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金融服务领域。优化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便利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使外资金融机构和民营资本在平等的市场环境下提供金融服务和参与市场竞争。
积极发展保险业务,支持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50%),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其他措施
中关村
●在《批复》中,中关村被着重提及。对境外科技、教育、经济类非政府组织在中关村设立代表机构,以及境外组织或个人发起设立科技、经济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试点登记。
●在中关村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拥有不超过70%的股权,最低注册资本金由30万美元降低至12.5万美元。
科学技术服务
●取消外商投资飞机维修项目中方控股的限制。
●降低技术服务领域外资准入门槛,取消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商务领域
●放开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鼓励外资投向节能环保、创业投资、知识产权服务等商务服务业,支持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商务服务企业改造和重组。
●允许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港澳服务提供者先行先试),逐步扩大开放范围,促进国外资信公司在京落地并开展法人化经营。
●允许符合条件的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港澳专业人士担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促进会计、咨询服务等商务服务领域发展,为国内会计师事 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开拓国际业务、塑造品牌提供政策支持。推动本土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的高端咨询服务。
专家解读
服务业扩大开放
可以治理“大城市病”
——北京社科院副院长赵弘
服务业扩大开放率先在北京试点有三点原因:一是因为北京服务业发展领先全国,占GDP的比重已接近八成;二是北京依托中关村的人才技术资源,在 发展高端服务业方面有明显优势;三是北京对服务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有庞大需求,市场潜力巨大,而且辐射全国,75%的服务业面向全国市场。
北京作为一个人才、技术和市场都非常国际化的城市,不少新的产业都率先在这里集聚,从而促使新的服务业态在这里率先形成规模。在不断发展的过程 中,这些服务业态率先遇到了一些新的障碍,这个《批复》有其必要性,而且将成为国家全方位主动开放的重要实践,为探索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贡献。
由于这些高端服务业具有占空间小、人才密集、附加值高的特征,将有利于优化产业机构、提升竞争力,控制污染、减少能耗。一句话就是可以治理“大城市病”。同时,发展高端服务业还能辐射北京周边地区,成为周边发展的引擎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