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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中共合法性源自于历史 是人民的选择

作者:   来源:学习大国  

  9月9日,王岐山会见了一批外国客人,他们是60多位国(境)外前政要及知名学者,有南非前总统姆贝基、澳大利亚前总理陆克文等,气场强大。这些重量级人物刚刚参加了一个会议,会议的名称也颇具新意—“2015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想必诸位已经注意到,这个对话会是8日在北京开幕的,主题是“从严治党:执政党的使命”。

       类似的交流研讨活动并不少见,官方的或者民间的,高端或者草根的,时有所见,举办的初衷当然是为了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共的认知与了解。那么,这次对话会有何特别之处?

  从新闻通稿来看,本次对话会的主题是“从严治党:执政党的使命”,其背景是明确的:十八大以来中共全面从严治党,“老虎”“苍蝇”一起打,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其主办方是引人注目的:当代世界研究中心与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高级智库与中纪委部门,体现国际视野;参会人员层次高、影响大;会议成果正面,外方代表积极评价中共从严治党的理念和做法,认为中共与世界对话彰显了中共的自信与开放。

  看到这里,诸位也许还是不解渴—这样一个会议或许更多的是学术性的,甚至是友谊性的,有什么值得“学习大国”解读的?

  而关键点就是在王岐山会见与会外方代表时出现的。“学习大国”这就为你点出—

  此次会见,不止于寒暄致意、总结祈愿,王岐山讲了话,以其一贯的棱角分明、干脆畅达的风格,从执政党的角度论述了从严治党的意义。在这段讲话中,提到了一个政治学上非常重要的概念:执政党的“合法性”,特别要说的是,这是中共最高层领导亦即政治局常委以上,第一次论述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问题,可以说是在话语体系上的一个重大的突破。

  这就来回放这段值得高度关注的讲话:

  王岐山指出,执政党的使命决定了必须从严治党,执政党对人民的承诺就是它的使命。要兑现承诺,执政党必须对自身严格要求。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源自于历史,是人心向背决定的,是人民的选择。办好中国的事情,就要看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执政党代表人民、服务人民,就要确立核心价值观,坚守在行动上。

  下面“学习大国”带你精读—

  执政的“合法性”是什么意思?

  合法性是政治学上最重要的概念之一。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与法学意义上的合法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学上的合法性,是指某种行为是否符合既定的法律规范。而政治学上的合法性,是指人们对某种政治权力秩序是否认同及其认同程度如何的问题,也称为“正统性”“正当性”。合法性的基础是同意。当合法性受到侵蚀时,政治权力的行使或者政府的统治就会陷入危机。

  共产党有没有合法性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复杂原因,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存在着这样一些观念:共产党以革命的合理性“打江山”,它自然就可以“坐江山”,这是天经地义的,天然合理合法的。更何况,共产党以其阶级基础、理论武装、历史使命等标注的先进性,足以证明其与资产阶级政党有着根本的区别。因此,在许多人看来,只要共产党取得了政权,就天然具备了领导国家和社会的执政资格。如果要谈论合法性,也只是资本主义国家执政党存在的问题。基于这样的认识,人们从来很少讨论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似乎提出这个问题,就是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怀疑。东欧剧变、苏共败亡的教训,给人们上了深刻的一课,“应然”的理论设定并不等于“实然”的客观事实,共产党也可能面临执政合法性资源的流失与枯竭,直至丧失执政地位。共产党的合法性问题,绝非无中生有、危言耸听。研究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从理论层面上看,有助于共产党深化认识执政规律,有助于人们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理解;从实践层面上看,有助于共产党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的转变,有助于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提高。

  中国共产党如何看待合法性问题?

  查阅公开报道,特别是检索人民日报创刊以来的数据库,并没有发现中共几代领导人关于执政合法性的直接论述。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领导人文献中没有提及“合法性”一词,但并不意味着对此命题予以回避,相关的论述以“党的建设”思想,存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中。而党的建设的主线,就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一些论断广为人知。例如,毛泽东确立“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告诫全党坚持“两个务必”继续“赶考”,邓小平提出“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指出党面临“四大危险”和“四大考验”,习近平强调“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

  其中,与执政合法性具有直接关系的,是“执政能力”概念。 的提出。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开宗明义:“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

  2009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前夕召开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又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概括了6个“坚持”,第一次从执政党建设的角度总结基本经验。

  而最经典的表述是:

  “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见2008年12月18日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王岐山“合法性”论述的要义在长期执政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个重大课题,不断进行探索。“观世情、察国情、看党情”,“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改革发展不断深入,关于这一课题的思考不断深化。

  对照之前的梳理看出,王岐山9日首次论述执政党合法性问题,诠释了中共执政党建设理论的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譬如:

  王岐山指出:“执政党的使命决定了必须从严治党,执政党对人民的承诺就是它的使命。要兑现承诺,执政党必须对自身严格要求。”

  —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承诺”是什么?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执政理念、兑现承诺,就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王岐山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源自于历史,是人心向背决定的,是人民的选择。”

  —“合法性”一词在此提出。这个论断,源自于“历史和人民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等等论述。

  王岐山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就要看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

  —这个论断中共领导干部多有引用,出自邓小平论述。邓小平郑重提出,必须以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归宿;反复强调,做一切事情都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判断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

  王岐山指出:“执政党代表人民、服务人民,就要确立核心价值观,坚守在行动上。”

  —这个论断总结了根本宗旨、执政基础、价值引领等方面的论断,与执政党要“兑现承诺”表述呼应。首次论述合法性问题释放什么信号?不再回避“合法性”这一概念,并且对其展开论述,从理论发展的层面看,无疑是探索思考的深化。为什么现在提出?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中国重返世界舞台中央,这都是大的背景。而从王岐山此次晤谈的对象、论述的语境来看,“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是一个合适的场合。所以,首先彰显的是中共执政的自信。而从学术交流的开放互鉴来观察,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使以西方的话语体系来审视,中共的执政也完全是理直气壮的。

  就中共自身来说,从执政党的角度提出“合法性”的问题,背后是对长治久安、生死存亡的现实的、理性的体认与警醒。执政党的合法性,从根本上说,是以其执政绩效、执政能力和民众的支持率为标志的。中共从一个革命党成为一个执政党,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奋斗牺牲,而取得政权之后,如果不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建立完善的执政体制,不注意增强执政基础,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注意开拓执政的合法性资源,预防和克服执政的合法性危机,而是沉湎于“打天下就能坐天下”的陈旧观念,那么,殷鉴不远,重蹈苏联的覆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从这点来看,提出执政合法性问题,蕴含着深刻的危机意识、忧患意识。而这也是“学习大国”与你分享的核心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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