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明确了可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的行为和处罚处理的标准,其中,导游强制购物将被吊销执照3年。
从今年五一小长假开始,国家旅游局派出工作组分赴广西、广东、浙江、山西、海南等省区,开展假日旅游市场专项检查,重中之重就是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其中一路组长余繁向记者表示,不合理低价游问题突出。
余繁说从他们检查的情况看,主要的问题还是旅行社存在不合理低价产品,旅行社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规范的问题比较明显。
这次《意见》明确规定,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 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 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这些都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
与此同时,《意见》还明确了处罚标准,对有“不合理低价”违法行为的导游、领队的处罚处理是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吊销以 后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领队证,同时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对于各地的执法监督,国家旅游局监管司司长彭志凯表示:国家旅游局还将综合开展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指数的工作,不定期的派出工作组以明察暗访方式进 行抽查。被检查中的一些问题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目的是起到警示和约束的作用。国家旅游局对重大的问题,将根据情况责成省级旅游部门约谈或直接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