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7日举行联组会,对2015年北京市100亿科技大额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发现存在立项“先有钱再找事”、促进科技成果转换率效果不明显、监管追责力度不够等问题。
据了解,北京市市级科技大额专项资金已实行多年,其中2015年安排100亿元,至今已累计安排550亿元。北京市政府的专管副市长,以及北京市发改委、科委、经信委等8部门负责人接受询问。
北京市人大财经委主任王琪等人大代表指出,科技大额专项资金在推动北京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过程中作用明显,但由于对大额专项资金投入目的、使用方式规划不够明确,谋事不实,导致立项过程中存在“拿着帽子找人”“先有钱后找事”“事没有着落钱继续花”等问题。有人大代表提出,根据调研和审计结果,发现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并没有真正用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高朋表示,大额专项资金来源众多,管理不一,个别项目存在交叉、重叠支持现象。需进一步打破各部门条块分割,以事定钱,以责定事,提高资金使用的系统性、一致性和针对性。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李颖津表示,将研究预算管理和财政科技资金的有效结合,逐步改变大额专项资金管理模式,从先统钱再统事,转为统筹科技发展的事项、投向和重点领域。
针对备受关注的大额专项资金监管不力、缺少对各级部门问责追究问题,北京市审计局局长吴素芳表示,相关审计及整改情况将被列入部门考核事项,并扩大审计整改结果公开范围,整改不到位的要查明原因,区分责任,作出处理,违法违纪违规的将移送相关部门。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表示,应在财政投入之外,创新更多符合政府职能的方式,明确大额专项资金“不是分钱的权力,而是花钱的责任”,更有效地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