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3日电 近日,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七部门联合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坚决抵制“第三 方”代写、代投、修改等学术不端行为,并要求各有关单位建立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机制,对违反“五不准”的行为视情节作出严肃处理,将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 部门备案。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明确指出,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 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其中,“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论文代写”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论文撰写而由他人代理的 行为,“论文代投”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等全过程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
七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合行动,落实“五不准”,督促有关单位对撤稿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逐步建立科研行为严重失信记录制度和黑名单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规范科研诚信管理,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