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环境保护部获悉,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8个督察组负责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个省(自治区)开展环保督察,组长分别由陆浩、杨松、吴新雄、李家祥、王万宾、姜伟新、贾治邦、蒋巨峰担任,副组长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等担任。截至19日,督察组全部完成进驻。
8个省区均已召开督察工作动员会。动员会上,各组长强调,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通过督察,重点了解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被督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
在具体督察中,督察组将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动员会上,8个省区党委书记分别作了表态讲话,要求所在省份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督察配合,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环保督察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在此期间,各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自治区)环保方面的来电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