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既包括对外部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也包括对政府组织及其公务员自身的管理。政府治理在国家治理中至关重要,扮演着优化宏观经济结构、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角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经历了从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服务型政府建设成为政府治理创新的重要方面。纵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历程,从服务宗旨、职能重心到治理机制、治理方式和评价标准,都鲜明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习近平同志指出:“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既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政府治理创新的根本遵循。从本质上说,服务型政府建设就是政府通过治理创新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过程。我们党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后,各级政府积极转变职能、强化公共服务,优化组织结构、健全职责体系,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管理行为、改进治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破解审批繁琐、推诿扯皮、不当作为、缺乏透明等问题,通过流程再造、机制创新、能力提升、质量改进,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是我国政府的一贯追求,也是政府的核心职责。政府职能定位应以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为基础,以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尤其是人民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为前提,以改善民生为依归。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的提出,各级各地政府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放在首位,加快职能转变,健全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确立了民生导向的职能重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在基础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居住条件、环境保护、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增民生之福。
以人民为中心建设服务型政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始终注重扩大公民参与范围、深化公民参与程度、优化公民参与效果,并建立起一整套公民参与治理的体制机制,确保在行政决策中充分反映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并广泛汇集民智,在行政实践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要。各级政府还建立起防止公权滥用的民主监督机制、行政问责机制以及体现公众意志的绩效评估机制等,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
人民群众到政府机构办事的体验,能够直观反映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成效。信息技术发展和大数据应用,给我国政府治理方式创新带来新机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APP等各类“互联网+政务”平台形成了政府治理的网络方阵,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了便捷手段。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不见面审批”改革、“一趟不用跑”改革也在许多地方推行。通过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合作,形成了多部门合作共治和协同治理,推动公共服务流程再造,实现多渠道、多层次、跨部门、无缝隙、全方位的职能整合,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便利。
服务型政府以服务人民为宗旨,政府治理得好不好从根本上说要看人民群众是不是满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立足于本国治理实践,积极探索政府绩效评价标准的构建与完善。从提出“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的政府治理检验标准,到重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尤其是通过“服务型政府建设”向“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升级,进一步凸显人民在服务型政府建设尤其是政府治理绩效评价中的主体地位,逐步确立了“人民满意”的政府治理创新评价标准。
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尤其是为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出卓越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政府将着眼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通过进一步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在全面建成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中不断创新、砥砺前行。
(丁 煌 作者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