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场】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国新时代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等方面的阐述,丰富发展了我国宪法的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丰富和发展了现代化的宪法内涵,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人权保障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擘画了蓝图,推动我国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宪法通常记载了一国的悠久历史、民族的灿烂文化以及国家的重大变革和成就,以增强民族自豪感,巩固共同体的历史记忆、文化记忆,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我国宪法序言开篇写道:“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宪法序言回顾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历史,记载了辛亥革命、建立新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体系等中国伟大历史变革中发生的四件大事,记载了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
在重大事件和重大成就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阐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一是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这些成就和胜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奋斗赢得的历史性胜利,是彪炳中华民族发展史册的历史性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发生的重大事件、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必将极大地激发中国人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激励中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宪法规定国家根本任务,实现现代化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
1982年宪法序言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丰富和发展了现代化的宪法内涵。二十大报告还明确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规定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民主政治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集中概括了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深刻阐明了中国式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部分,对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最能反映人民意愿,最能代表人民根本利益,最能反映人民当家作主地位,最能体现我们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阐述,丰富和发展了我国宪法的人民主权原则,总结了我们党百年来为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懈奋斗的宝贵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深化了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结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对于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尊重和保障人权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坚持人权的普惠性,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丰富和发展了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科学总结了我国人权保障的实践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推动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全面贯彻实施。(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