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基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推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这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夯实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指明了方向,对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安排。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鼓励勤劳致富,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坚持多劳多得,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
在初次分配中,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在再分配中,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等税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形成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的收入再分配格局。另外,也需要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力度,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逐步消除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之忧。
在第三次分配中,通过进一步完善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和完善慈善褒奖制度等,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形成有益补充。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只有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才能为进一步完善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安排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张德勇)